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甘肃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

(省纪委、省编办、省监察厅 2012年6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臵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治查处相结合。

第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法定管理权限,履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职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检查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监督检查的对象、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四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是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

第五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制定的机构编制管理政策、措施是否与法律、行政法规相一致,是否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省编委的有关规定;

(三)机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四)机构编制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

(六)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臵、职能配臵、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

(七)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

(八)受理和查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及整改的情况;

(九)机构编制统计情况;

(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六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方案;

(三)发出通知;

(四)组织实施;

(五)报告检查情况;

(六)向被检查单位通报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七)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第七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可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实地查验等方式,实施例行检查、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

第三章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第八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建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自查、检查、督查制度。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对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一次自查,将自查情况报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每年对所辖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报同级党委、政府和编委,以及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遇有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下级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开展一次督查,将督查情况报同级党委、政府和编

委。

第九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建立健全与同级纪检机关和组织、监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对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建立机构编制系统监督检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上下配合,协同推进,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能。

第十一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健全完善电话、互联网、传真“三位一体”的“12310”举报受理平台,形成便捷、安全、高效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工作机制,将评估结果纳入党委、政府考核体系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内容,并作为调整机构编制的依据。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干部监督和党委巡视工作范围。加强机构编制工作考核,推进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动态监测。

第十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情况下,应当公开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业务范围、审批程序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应当向本单位或者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建立预防教育制度,通过聘请机构编制监督员、推行监督听证、借助新闻媒体

宣传等方式,广泛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健全全程监督工作体系。

第四章日常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按照职责权限,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应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被调查核实的机关事业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对调查事项涉及的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六条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可以责成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查办有关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事项。

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交办、转办件,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上报办结报告。因确需延长时限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办结报告和备案材料应当事实清楚、处理适当、手续完备。对不符合要求的,需按程序补办或者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第十七条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下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的查办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取电话通知、发督办函、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督办。

(一)规定期限内未报送办结报告或未将办理结果和反馈情况报送备案的;

(二)应当查清的问题没有调查清楚的;

(三)应当纠正的问题没有纠正的;

(四)应当落实的整改任务没有落实的;

(五)未按规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

(六)有其他需要督办情形的。

第十八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举报有关机构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举报事项,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立项督查,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重要、复杂案件的立案督查,应当报同级党委、政府、编委和上一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受理机关应当对举报机构编制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严格保密,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十九条各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人员与举报事项、举报人、被举报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举报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回避的,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应自行回避。

第五章违规违纪处理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视违规违纪情节,可采取下列处理措施:(一)通报批评;

(二)建议改正或者责令限期纠正;

(三)予以纠正;

(四)建议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

(五)建议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编委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

(一)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的;

(二)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

(三)超编制进人的;

(四)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或者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

(一)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机构设臵、职能配臵或者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的;

(二)违反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职责范围和权限的;

(三)擅自设立、撤并机构以及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名称、隶属关系、经费渠道的;

(四)超领导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

(五)混用、挤占、挪用编制和自定编制的;

(六)为超编人员核拨经费或者办理录用、交流、社会保障等手续的;

(七)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导致统计信息失实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的;

(八)以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行政或事业编制,冒领财政资金的;

(九)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机构编制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处理:

(一)超规定机构限额审批机构,超越权限提高机构规格、加挂机构牌子、变更机构性质或者名称的;

(二)超规定编制限额审批编制或者违反规定使用编制的;

(三)违反规定核定领导职数的;

(四)未按规定跨层级调整行政编制的;

(五)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中,监督检查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一)向被举报人或无关人员泄露督查和举报事项相关情况的;

(二)私自摘抄、复制或者擅自将不需要公开的督查规定、举报件带出工作场所,以及在无保密措施的载体上存储、传递、处理与该案件有关信息资料;

(三)歪曲、隐瞒和捏造督查事宜、举报内容及查核事实真相的;

(四)推诿、拖延、压制或者损毁交办件、转办件、举报件的;

(五)利用督查和调查核实举报问题之机徇私舞弊的;

(六)未按规定保守国家秘密和泄露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和案件,经过调查核实,需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纪律责任的,属于纪检监察对象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不属于纪检监察对象的,移送有关任免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有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时,应当及时向机构编制管理机关通报有关情况。在查处案件中,对有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但认为对责任人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但需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给予相应处理的,应当将案件线索移送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打击报复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举报人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监察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通知抄送:各县区党委、政府。

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5日印发

共印40份

浅议创新机构编制工作

浅议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创新是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解决现实问题最为直接有效的方法。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就是要通过转变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和规范工作程序,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不断解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促进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提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使机构编制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持续改善和保障民生提供坚实地体制机制保障。机构编制工作如何创新,现结合工作,谈一下粗浅的看法。 一、理念创新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根本 意识决定行动。创新必须首先从更新观念、创新理念入手。目前,我们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还尚存机构建了撤退不出来,规格升了降不下来,职能配了调整不起来,编制分了收不回来,结构有了用不起来以及超编进人控制不到位、超职数配备领导解决不到位、职能设定和职责履行执行不到位、非常设机构和挂牌机构的设置与管理重视不到位等问题,究其原因,这与我们长期以来思想观念落后于时代发展、工作思路受制于思维定势、习惯按老的套路和做法开展工作有关,这些问题的解决如果仍沿用习惯的思维和方法去解决,很难奏效,因此必须用创新的方法去加以研究和解决,

树立勇于创新的大机构编制观,不唯书、不唯上、只唯实,从“本本”中解放出来,从“传统”中解放出来,从“定势”中解放出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理念,不断推进和优化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树立科学化的理念。在工作思路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注重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由局部思考向立足全局思索转变,由注重近期成效向着眼长远效益转变。在工作方法上,勇于改革,注重创新,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市编办和省内兄弟市编办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认真进行吸收消化再创新,不断革新机构编制管理机制,推进机构编制规范化、精细化和标准化管理。在管理手段上,狠抓机构编制管理电子政务建设,大力推广软件管理及网络技术应用,通过创新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二是树立法治化的理念。现在,机构编制管理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工作中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各种法规政策,切实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不违背原则打擦边球、搞暗箱操作;不踩底线、越雷池,搞顶风违纪违规;对各种违背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行为,敢于坚持原则,善于抵制拒绝,不怕得罪人。 三是树立人本化的理念。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把以人为本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出发点,把改善民生作为机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形成制度执行的有效反馈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通过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和效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检验规章制度落实和执行情况,并对制度流程管理体系进行优化和完善,以不断提升员工工作规范和执行力。 第三条本办法坚持:“系统监督、注重执行、有效反馈、及时整改”的原则,注重对实际执行文件记录的检查,以求制度的持续有效改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湖南中石油昆仑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组织及职责 第五条为了使监督检查工作更顺利地进行,避免不必要的无休止的协调,同时为保证工作效率,清晰职责,公司成立规章制度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施文勇 副组长:沈永平 成员:胡方力肖力吴清明熊秀全肖熙文静陈朝黎益民杨棋何苗左敏胡煜婕申予

领导小组负责审定、优化监督、检查办法,监督、检查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与部署,监督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小组的检查工作,协调解决检查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作组实施监督、检查工作等。 领导小组下设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组,工作组设在内控与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监督检查日常工作的开展。 主任:申予 成员:曾丹徐路 工作组负责具体对各部门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进行计划制定及执行,负责汇总监督、检查结果,完成检查报告,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第三章监督、检查的开展 第六条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开始前,由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工作组负责统一下发各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制度清单,并通知本期制度监督、检查工作重点。 第七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采用员工访谈、资料调阅、实地观察、向各部门负责人询问的方法,检查是否按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第八条检查流程 (一)检查前的准备 1、由监督、检查办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检查计划应尽量覆盖公司所有的制度,对重要的制度应增加检查频次,跨部门执行的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做法3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经验做法3 一、规范评估体系,全方位掌握部门单位日常履职情况。建立健全日常评估、专项评估等机制,分类细化评估指标,重点突出机构设置及管理情况、部门职责配置及履行情况、编制核定及管理情况、人员配备及管理情况、内外工作机制建立及运行等重要指标,做到全面、客观、及时反映部门机构编制执行、运行情况。 日常评估主要采取部门自评、社会调查、实地评估、综合评议等方式进行;专项评估增加集中座谈、个别访谈、实地查看等环节,深入了解部门履职情况,高效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按照管理权限,X年以来市、县党委编办共对X个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项目开展了X次评估(事先评估X 次、事后评估X次),形成评估成果X件,通过评估调整机构编制事项X项(调整机构X个、调整职能X项、调整编制X项、调整领导职数X项)。 二、实施跟踪问效,有侧重分析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将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作为日常评估监管的重要方式,以

将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改革和民生事项落实为重点,采取调整事项定期跟踪、重要事项专项跟踪的方式,及时掌握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情况、分析使用效益。 X年,市级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为题,选取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孟子研究院等X个部门(单位),对其机关党建科设置和履职情况开展跟踪问效;X年,市级以“剥离行政职能后事业单位履职情况”为题,选取市互联网信息研究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市地震监测中心等X个单位,对其公益职能履行是否到位开展跟踪问效;X年,市级以“强化医药卫生机构建设”为题,选取市急救指挥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市计划生育协会等X个单位,对其人员配备、机构履职情况开展跟踪问效。 三、加强结果运用,分类别推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落实。评估、问效结果作为深化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大改革和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优化调整的重要依据。针对评估和问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对因部门(单位)自身造成的问题,及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帐,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定期调度情况,逐项对账销号。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_完整版

关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市编办《2011年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考核实施方案》(淮编办[2011]78号)文件要求,市供销社高度重视,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管理总体情况 市供销社机关行政编制22人,其中县级领导职数5人,科级领导职数9人,县级非领导职数1人,科级非领导职数5人。2011年调入县级领导1人,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录取3人。直属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编制18人。我社在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上均按照规定管理。同时,认真及时执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二、行政和事业单位改革情况 严格执行上级批准的行政改革方案,落实“三定”规定,按时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实名制信息录入、核对、报送工作及公示、登记工作,没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三、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规范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实时汇总登记管理数据,建立规范的档案库。没有出现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和

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事业单位市供销社职工学校虽然教学业务停滞,仍坚持正常年检。 四、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情况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11年新进人员均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另外,机构编制统计年报及专项统计工作,都及时完成。 五、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社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市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与指导下,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单位公务员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没能及时补充年轻的公务员,队伍老化比较严重。二是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业务认识不够,出现年检任务没有全面完成的现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组织、财务、监察等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机关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计划安排 (一)第一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收集掌握各单位贯彻落实2月27日全局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精神的情况,编发简报,加强指导。 2、将xx年度全市“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反馈 __和建议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督促检查各单位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并于3月底汇总上报市作风办。 3、拓展机关作风监督形式,完善网上作风评议平台,优化网上作风评议后台数据统计功能,进一步扩大作风监督范围,提高作风监督效率。 (二)第二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4月份,对通过作风评议平台等渠道收集到的作风建设方面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梳理,以“作风建设群众反映情况转办单”的形式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2、5月份,市作风办将组织对市部分重点服务窗口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并对监督情况进行通报。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管理,做好迎检准备。 3、6月份,市作风办将开展“机关作风监督月”活动,采取集中持证监督和分散网络监督等形式,围绕“执行力提升、政务公开”两大主题开展作风监督活动。各单位应做好迎接监督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第三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1、7月份,市作风办将组织监督员走访座谈,对机关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开展动态监督。各单位应认真按计划推动落实今年作风建设目标任务和为民办实事项目。 2、8月份,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窗口值班制等制度为重点,组织对窗口服务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9月份,组织局作风监督员广泛征求企业和群众意见,及时反馈至相关责任单位,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第四季度重点监督检查:

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报告

机构编制工作调研报告 统一思想突出重点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机构编制工作做为国家行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处于源头和基础地位。我县机构编制工作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出一些成功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如工资联审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机构编制议事制度等。但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一些多年积累的突出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大量履行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存在,成为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瓶颈,肢解了行政管理职能,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县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和进程,影响着机构编制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机构编制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县在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县乡政府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纪律执行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通过调整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合理设置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及确定领导职数,逐步建立与县域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相适应的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党政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一是机构编制部门管理体制趋于完善。县编办实行单独设置,成为县委工作部门,编办主任兼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二是机构

编制政策法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无论是机构改革、编制调整、用编进人等事项,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文件要求执行坚决、落实到位。三是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建立健全了编委会会议制度、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特别是在控制增机构、增级别、增编制、增人员和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等问题上成效显著,机构编制管理日趋规范、精细、标准。四是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稳步推进。近年来,县编委会先后多次开展监督检查活动,纠正了吃“空饷”、混编乱岗等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行为。五是自身建设成效明显。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系统自身建设年活动,班子队伍更加团结,干部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机构与“精简、统一、效能”的目标设置存在一定差距。截止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已历经了六次较大规模的改革,虽然从表面看,政府机构设置得到了精简、统一,但从实际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效果来看,政府机构实际并没有达到“精简、统一、效能”的要求。自1997年我县机构编制部门单设以来,先后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分别是1997年、2002年、2005年及2010年机构改革。虽然精简了部分行政单位,但改革后到现在15年的时间,根据工作需要,

浅谈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浅谈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表时间:2009年12月29日 09:32 点击数:593 次小大保护视力色: 内容提要:《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以下简称《解释》)于2009年6月17日起正式施行。《解释》是我国第一个专门针对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比较系统的法规;也是党的最高纪律检查机关针对机构编制工作专门制定的第一个解释性党内法规。如何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之中,贯彻落实《解释》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文件相配套,更好的发挥监督检查工作的作用,急需从事机构编制监督的工作人员认真思考、深入实践和不断创新。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它的加强有利于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有利于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层次和实效。同时,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职责,该项工作的成效,是衡量和检验一个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和编制部门整体工作能力的重要标志。 2007年以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温家宝总理签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央编办和监察部联合出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法规性文件,特别是2009年6月17日,中央纪委以中纪发〔2009〕15号文件印发了《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解释》的出

违反机构编制统计规定方面的案例

上级业务部门违规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方面的案例 上级业务部门违反规定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俗称“条条干预”。这种行为是部门本位主义的表现形式之一,它往往以部门权利扩张和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行政或经济等手段对下级部门的职能、机构、编制和人员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条条干预”表现为上级业务部门以政策性文件、领导讲话、项目资金审批、业务规划和意见、责任目标考核、创优、评比表彰、达标验收、职能调整等方式对下级部门的机构编制事项进行直接或间接干预。 “条条干预”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1)破坏了机构编制管理秩序,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干扰了就编制这一执政资源的合理配置。(2)从总体上破坏政府权利架构和部门职能配置,容易造成政府权利结构失衡、职能交叉和运行不畅。(3)助长政府机构和人员的无序膨胀态势,使之难以维持合理的规模,加重纳税人的负担,增加社会发展的经济成本。(4)增加政府运行的管理成本和政治成本,加大政府内部管理和外部行政行为的协调难度,降低政府运行的效率,进而损害政府的执政能力。(5)部门利益会更加凸显,不利于政府从总体上对机构、编制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容易陷入各自为政的割据式管理状态。 A市文化局 以领导讲话方式干预案 【案情介绍】 A市B副市长分管该市文化系统,为了使A市进入“全省基层文化建设先进市”行列,B副市长批示召开全市基层文化建设工作会,全面部署该市基层文化建设工作。在工作会上,B副市长发表讲话,除了对基层文化宣传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外,还特别强调指出,全市要大力加强基层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负责基层文化宣传工作的专职人员不得少于3人。会后,A市文化局开始督促各县(市)按照B副市长的讲话精神配备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有些县(市)出现超编现象。 【处理】 省编办接到举报后,着手进行调查核实,发现A市一半以上的乡(镇)超编配备了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在与A市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后,省编办建议该市立即改正乡(镇)超编配备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问题,妥善安置超编人员。 【分析】 这是一起上级主管部门以领导讲话方式干预下级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典型事例。A市文化局的行为违反了《地方条例》第七条和《通知》的有关规定。领导讲话是领导机关和领导者个人意志的一种体现,它虽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不能与法律法规或政策相悖。针对案例中A市文化局以B副市长讲话为依据,要求按一定标准配备从事基层文化建设的工作人员,从而造成A市一半以上乡(镇)从事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有人员超过了核定编制的

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2018年生活饮用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切实履行卫生部门监管职责,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规范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提高我县水环境质量,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检查范围 1、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包括自来水厂和自建水厂; 2、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 3、学校生活饮用水。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继续开展基本情况调查 开展供水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进一步完善本县集中式供水单位和农村供水的水源类型、水源污染状况、水处理方式(水处理工艺、消毒措施等)、饮用水检测与供水卫生管理状况、日平均供水量、供水范围以及供水人口等基本信息档案。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定期对辖区内集中式供水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质消毒、水质检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情况。指导和督促集中式供水单位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提高自身卫生管理能力,确保生活饮用水符合卫生要求。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提出监督意见,督促整改。

(三)加强供水单位水质监测 一是县疾控中心要按照水质监测工作要求,按照《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做好自来水厂供水水质监测,按时报送监测结果。二是卫生监督所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做好出厂水水质的快速监测,并督促供水单位加强自检能力建设,按照规范要求,做好自检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供水安全。 (四)大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宣传,促进广大人们群众科学认识和正确对待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接受卫生指导,养成饮用水良好卫生习惯。

工作心得:对“如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看法

工作心得:对“如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看法 对于如何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可概括理解归纳为三句话,即:一是控制资源、二是满足需要、三是提高效率。 一是控制资源。所谓资源就是我们工作中的职能、机构、编制、职数、级别等内容,有了这些资源,部门或单位才能获得相应的人才、资金、办公设施、设备。编制部门提供的是无形资源,而人社、财政部门提供的是有形资源,这些资源是开展工作,履行职责,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必备的基础。一般而言,资源越丰富,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力度就越大,效率就越明显。因此对于部门来讲,这些个资源是多多益善,越多越好的。但由于我们的资源是有限的,特别是财力资源,所以必须加以控制,因此我们机构编制部门主要工作之一,就是控制使用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前端的机构编制资源控制好了,后端的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力资源才能得到更好的控制,才能防止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因此第一要务是控制资源。 二是满足需要。资源是用来使用的,不使用资源也是对机构编制的浪费。有效的控制资源也是为了把有限的资源利用好,因此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部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经济调剂、市场监督的需要,是我们编制部门的工作目标。行政管理、公益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对象广

而量大,要求也不断提高,因而对行政资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大,不管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进步,无论是教育、卫生,还是城管建设,不管是农业、交通,还是民政、科技,对行政资源的需求都日益增长,这些要求都需要及时有效的满足,所以我们的第二使命就是最大限度的满足这些需要。 三是提高效率。控制有限的资源和满足无限的需求就会出现一个巨大的矛盾。我们编制部门就对这对矛盾的产物。我们的工作不好开展,跟我们所处的特殊位置有关系,但这也正是我们存在的价值所在,为了缓解或最终清除控制资源与满足需求的矛盾,就必须提高机构编制的使用效率,这是编办的第三职能。 所以,我认为控制资源、满足需要、提高效率也是我们的三大任务。如何很好地完成这三大任务,需要从下面三个方面做起。 一是保持总量与维护差异。目前对区县的编制、机构是实行的总量控制,并保持了各县的差异,但在机构特别是行政机构的设置上不能求大同存小异的。求大同是区县的职能工作任务总体相似的,存小异是区县之间区位优势、发展历史、战略规划、方向目标,有明显的区别,因此行政机构部门不宜统一搞一刀切。国与国之间、省与省之间、市与市之间、区与区之间都应该有差异。首先,组成部门之间可以有差异,其次组成部门与派出机构可合并调剂总量,比如我们派出机构多设一个东北部新城,组成部门少设一个,总量上没有增加,资源上没有增加需求

监督检查方式及处理方法

行业资料:________ 监督检查方式及处理方法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监督检查方式及处理方法 (一)监督检查人员要求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 (二)监督检查方式 1、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防护、文明施工情况。 2、询问有关人员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履行情况。 3、反馈检查意见,通报存在问题。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改正。对施工现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监督检查后,作出书面安全监督检查记录。 5、工程竣工后,将历次检查记录和日常监管情况纳入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档案,并作为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的重要依据。 6、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接到群众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投诉或监理单位等的报告时,应到施工现场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 (三)检查问题处理 1、检查过程中依据抽查要点内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下发过整改通知书未整改的项目下发建筑工程施工暂停通知,并于当天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 2 页共 6 页

3、对检查中发现机械设备未经检测合格使用,或未按要求进行登记,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机械设备停用; 4、对检查中发现工程项目未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登记手续的,下发《办理〈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通知书》; 5、对检查中发现的下列情况,除按上述要求发出通知,还应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建工局相关部门: (1)未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且工程项目基本建设手续不完备; (2)一个工程项目,累计发出两次以上整改通知的或停工通知的; (3)一个施工企业,累计发出三个以上整改通知的。 6、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监督科室应做好监督记录。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对本矿监视和测量装置进行校准、维护和管理,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度与精确度,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矿管理体系范围内所有以证实职业健康安全是否 符合规定要求的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和管理。 3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引用管理手册中的相关术语。 4职责 第 3 页共 6 页

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机构编制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努力把编办工作做实做强 近几年来,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巩固机构改革成果,防止机构编制再度膨胀,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进程,我们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中心,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适应当前形势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突出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增强了编制部门在人员编制工作方面的权威性。其中最深的一点体会是:只有把机构编制工作置于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布署,积极发挥部门自身的能动性,加强部门协作,把好关前管理,抓好事后监督,就能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当地机构编制管理的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目的。下面简要地谈谈我们的做法和体会: 一、善于在机构编制管理运行中发现问题、寻找原因 前几年,我们和其他机构编制管理部门一样,在人员编制管理方面是比较被动的,工作运行中我们感到,过去的“数字化”管理已经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其弊端十分明显:一是用人单位在编制管理方面基本处于半封闭状态,除了单位领导和人事工作人员知情掌握外,其他人员很少了解编制情况。很多情况下,往往是当事人遇到个人利益受到磨擦后才知情。二是给一些用人单位在人事工作纪律上留下了可乘之机和隐患,包括编制使用上的随意性,尤其是大系统单位,在编制性质、工资、经费渠道以及其他方面的弊端较多。三是鱼目混珠,吃财政空饷,长期在编不在岗,既占据编制,又冒领工资,或由所在单位长期领用该员工资。四是退(离)休人员经费不清,退(离)休前属于企业的人员,退(离)休后混入财政统发范围等等,使机构编制管理和用人单位在人员变更等相关问题上诸多“后遗症”。所以因为人员身份、入编性质、工资待遇等问题上访、滋事现象时有发生。针对出现问题,我们不回避矛盾、不推诿责任,积极查找属于编办工作环节上的原因,那就是机构编制管理透明度不高,管理比较粗放,编制管理程序的操作性较差,在属于我们掌握的管理资料中表现出“只见数字不见人”的状况。 二、善于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模式,把编办工作做实

监督检查计划(管理办法)

中心试验室试验室监督检查计划 一、目的 为贯彻质量方针,保证试验室、拌合站试验组正常运转,确保本标段施工工程的质量,制定本计划。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标段所有试验检测工作。 三、检查分类 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两种。专项监督检查是以中心试验室为主导,各级试验部门或试验检测专职管理人员协同,对试验分室、拌合站试验组开展的有计划的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抽查是以中心试验室为主导,各级试验部门或试验检测专职管理人员协同,对试验组、拌合站进行不定期随机的突击监督抽查,主要针对本项目检查中出现问题较多、信用评价较差的拌合站试验组。 四、工作要求 1、中心试验室内部质量监督 (1)人员: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每半年对在岗检测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考核。 (2)仪器设备:仪器设备按照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检定/校准;资料管理员每半年对标准进行一次跟踪查新,确认使用现行有效的规范; 2、对分室及试验组的监督检查 中心试验室对所分管的试验分室、试验组、搅拌站的试验检测工作负有管理和技术指导责任,应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以保证其运行符合要求。 五、监督检查的具体过程: 1、抽查时间:采用不定期的抽查方法; 2、抽查内容:检查内容主要涵盖试验检测工作质量管理体系、人员、设备、环境、实际操作、各项记录等与工地试验室运行要求的符合性及工地试验室接受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等六大项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1)是否正确执行检验方法; (2)是否制定各类计划,执行情况如何; (3)执行标准方法有时效性;

(4)样品的接收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 (5)使用仪器设备是否在校准有效期内; (6)样品的保管和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7)环境条件是否监控有无记录; (8)人员档案、设备档案是否动态管理; (9)记录是否及时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测依据是否及时查新,是否有效; (11)检测人员是否按要求正确操作仪器设备; (12)检测原始记录、报告等保管是否符合; (13)检验样品唯一性和状态标识情况; (14)设备管理是否按要求进行; (15)其它; 3、监督检查人员必须将抽查监督项目内容详细记录并保存。 五、监督检查频次 一般情况下,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当遇到需要实施重点监督的情况时必须追加监督检查频次。 中铁三局杭黄铁路站前VI标中心试验室

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水平经验做法

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水平经验做法 3篇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水平经验做法为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监督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水平,泰安市**县委编办以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精神为抓手,采取“宣传式”“联动式”“监控式”等多种监督形式,全力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为打造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一是开展“宣传式”监督。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展开宣传。一方面组织业务骨干编印机构编制政策法规PPT课件讲义,通过工作调研、 ___群、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广泛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工作纪律、审批范围等工作宣传,引导部门领导干部和政工科长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强化部门对机构编制管理的知情权,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另一方面将机构编制政策和法规纳入编办党员干部日常学习与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讨论、“科长讲业务”专题党课等不同形式进行业务学习,同时利用工作之余学 ___和省、市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文件,不断加强办内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方面的熟悉度,提升编办内部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是开展“联动式”监督。健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动,联合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印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 ___》和

《关于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 ___》,三家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纪律,严防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现象发生。健全与纪检巡察部门的联动,根据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查办联合下发的《关于选派优秀干部到县委巡查机构实践锻炼 ___ ___》,县委编办选派优秀干部全程参与巡视巡察,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融入纪检巡察工作,严肃查处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开展“监控式”监督。加大网上实时监控力度,利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结合系统的月报校验预警功能,发挥“互联网+机构编制”的优势,实行机构编制监督信息月报送月检查制度,定期监控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机构编制运转等情况,将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力争将机构编制违纪违法问题消除在萌芽阶段。 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水平经验做法为进一步维护机构编制工作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管理水平,**诸城市委编办坚持“三个结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法定化、规范化、实效化,推动形成“动真格、见真章、出实效”的监督检查格局。

住建局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住建局监督检查执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特、重大事故,杜绝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安全监督覆盖率100%,确保各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促进全区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工作范围 区辖区内所涉及的XX年截转建设工程、2018年新开建设工程、在营的搅拌站、加气燃气站。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监督 1、继续强化施工安全监管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检查事故多发部位,深化建筑起重机械、高大模板、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为重点的专项检查,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发展。 2、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管理。从建筑起重设备的安装、检测、验收、注销等环节进行备案管理,对未进行备案或备案手续不完备的建筑起重机械坚决予以封停。此外,狠抓建筑起重机设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组织专项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处理,从而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3、加大从业资格责任监管。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 4、要切实提高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水平。督促企业安全经费的投入,专项使用好安全生产经费,继续深入开展事故易发性安全环节的专项整治,重点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认真做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我局将认真做好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工作,未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进入建筑市场和工程施工。 6、明确建筑市场安全生产职责。各建筑施工工地签订《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监管,全面把关,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加强搅拌站监督管理 1、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意识建设。强化安全培训教育,督促企业组织工人学习施工生产过程中必备的安全基础知识和技能,落实企业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责任。 2、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继续抓好重大危险源防控管理与企业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健全企业台账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3、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对监督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下整改指令,责令企业对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a419068235.html, 提升县级机构编制工作的五点建议 作者:明兴谱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3年第01期 近年来,伴随机构编制管理“三个规范性文件”的颁布实施,县级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已建立并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和手段,逐步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形势下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也在逐步呈现,一定程度影响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值得我们深思与探索。 一、县级机构编制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单位和部门机构编制意识不强。少数单位和部门对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缺乏深层次的认识。个别领导编制意识不强,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不是在转变职能、精简机构编制、提高队伍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上做文章,而只是片面强调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困难多等客观因素,要求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提高机构规格。如果要开展某一项工作,就要设立一个机构,而且最好是行政机构;如果不能设置行政机构,就要求设立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机构,并且配备相应的人员。 (二)部分行政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的事务包揽过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职能必须实行政企和政事分开。但是仍有一些行政主管部门对下属事业单位人、财、物、事实行统管统揽,用相当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本应由事业单位自主处理的繁杂事务,导致政事不分,人员编制不清,一旦工作任务较重时,就以工作任务多、编制少为由找领导,为事业单位升格、增加人员编制、调动工作人员等,致使机关工作政事不分,人员臃肿、混编混岗。 (三)进人用编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随意借用人员,先借后调,“请神容易送神难”,借进来容易退回去难。特别是有下属事业单位的行政机关,一旦机关工作任务重时,就抽调下属事业单位的人员到机关工作,工作完成后,这批人员就留在机关,不愿再回原单位上班;二是少数单位不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随意调动工作人员,致使人员编制混编混岗现象发生;三是用人程序不规范。个别单位领导机构编制政策意识淡薄,不事先征得编制部门的意见,就办理了调动、聘用手续。 (四)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不严密。虽然中办、国办《通知》明确规定:机构编制部门与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社会保障部门才能办理有关社会保障手续,公安部门才能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形成严密的协调配合机制。

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讲话

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讲话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有力抓手,它的加强有利于加快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建设,有利于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的层次和实效。下面结合X实际和工作实践,对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出几点思考。 一、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机构编制管理的内在要求。机构编制管理是一个决策、执行、反馈评估、再决策、再执行的反复循环过程。无论是决策、执行、还是反馈评估,都离不开监督检查工作,它们是一个有机整体。没有监督检查的决策、执行、反馈评估,机构编制管理会偏离正常的轨道,那么整个机构编制管理过程就会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机构臃肿、编制膨胀、人员无序增长,以致破坏整个行政管理体系。 (二)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的必然举措。X年以来,X区启动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评估试点工作,首批试点单位共X家。在工作推进当中,注重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前置审核把关作用和事后运行监督检查,多措并举,创新机构编制评估试点工作,强化了评估决策的严谨性、科学性。在整个评估试点工作中,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工作水平上台阶、出实效的重要抓手。

(三)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编制就是法规”,《关于深入推进全省机构编制法制化工作的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机构编制的法定地位,为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供了执法依据,是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效力的“尚方宝剑”。从这个角度看,机构编制管理本身就是一种依法行政行为,客观上必然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所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客观需要。 二、当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机构编制意识”有待加强。一方面思想认识不够,工作阻力很大。有些部门和单位对新形势下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不能站在全局的角度看问题,大都片面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重要性和各种困难:有些部门面对新增的职责任务总是第一时间提出增加机构编制的要求;一些部门在管理上存在分工越来越细的倾向,导致内部股室越设越多,造成整个单位人员力量分散; 个别部门仍存在“编制部门所有”的传统观念,导致编制的动态调整难以进行;少数上级业务部门以领导讲话、检查评比、经费划拨、项目审批、考核督查和车辆配置等形式干预下级部门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等事项,严重影响和削弱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成果,直接导致监督检查工作处于无序和被动应付的状态。 另一方面被监督检查单位缺乏对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的了解。

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情况汇报

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情 况汇报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情况汇报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自全省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动员暨培训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我市积极部署,严抓落实,将全市所有机构编制基本信息全部录入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中。目前,我办积极运用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不断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做到了机构底数清、编制底数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确保了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一、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给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 我办根据省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取得了领导的支持,拨付了相应的工作经费,明确了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专门科室,选调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及时接通了内网平台。 1、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将省编办实名制数据库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放入本办网站,对其他省市的实名制数据库建设工作好的做法、经验进行转载,并多次召开全市编办主任会议,进行安排和部署。 2、召开全市的动员大会。我市于及时召开全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并下发了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也相应召开了动员大会并进行了部署。 3、做好实名制数据库系统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我办组织了全市的培训工作,进行了三期培训,使市直副处以上单位及县市区编办从事机构编制统计、信息工作的人员能基本熟悉系统操作流程,熟练掌握并按规范要求填报实名制信息表格。 (二)严格审核,确保报送信息的准确、真实、及时。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 划正式版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监察部职责,规范安全监察部行为,充分发挥监察检查队伍作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公司全年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天府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特编制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 2、《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3、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 4、贵州省天府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状

况; 5、天府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力量、装备; 6、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编制原则 一是坚持依法监督、严格检查的原则。认真履行安全监察部工作职能,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做到严格检查、公正检查、廉洁监督。 二是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力求与公司的工作部署相衔接,与天府公司的监督检查工作能力相适应,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注重监督检查的科学性、针对性,讲究监督的

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考知识讲解

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考

对做好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思考(符应军) 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机构编制部门要解放思想、机构编制工作要实现科学发展,关键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解决当前机构编制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此,我们必须认真分析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特点、重新审视机构编制工作的突出矛盾,不断加大机构编制管理力度,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为益阳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特点 机构编制工作不是中心,影响中心,不是大局,影响大局,它涉及执政资源和行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新的形势下呈现如下几个特点: (一)综合性强。机构编制管理不仅仅局限于管理机构数、管编制数,必须要着眼于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政权建设提供体制保障,必须要紧扣市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做到该加强的及时加强,该控制的严格控制,该精简的坚决精简,尤其注意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中的体制机制问题。 (二)系统性强。机构编制工作是系统性工程,机构编制管理包含“决策、执行、监督”诸多内容,涉及组织、纪检、人事、财

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个部门,涉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能、机构、人员编制的配置和调整,涉及提出目标,进行研讨,制定方案,实施改革,管理控制、监督检查众多环节。 (三)前瞻性强。机构编制工作与其他工作一样存在内在的规律,每次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结束后,部门职责履行、机构运行都有一个磨合期,必须予以关注并加强跟踪考察;每次领导班子换届和领导干部调整之后,都有一个要求增加机构编制的高峰;每次部署中心任务、阶段性任务或者强调加强某项工作时,都有一个要求加强机构编制的问题。要求机构编制部门掌握这些规律,做到能早则早尽量早,能快则快尽量快,早调研、早谋划、早部署。变被动为主动。 (四)实践性强。无论是职能配置、职责调整、机构设置,还是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方案,必须要符合工作实际需要,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防止脱离实际,这就要求我们工作未动,调研先行,必须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准确全面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较高价值的建议和参考。 (五)政策性强。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中央和省均有一系列的政策加以规范。在机构设置上,中央根据市、县、乡不同类别,确定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机构设置限额;在行政编制数额上,中央根据各地人口、面积、财政收入,并综合考虑区位、城镇化水平、交通、民族结构等因素,确定了市、县、乡各层级的行政编制总额;在部门职责配置方面,有诸多法律法规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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