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3194-82《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GB3194-82《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GB3194-82《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3194-82 [11月15日]

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GB3194-82

本标准适用于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

1 定义

a、薄板:厚度0.3~4.0mm称为薄板。

b、厚板:厚度大于4.0mm称为厚板。

C、大规格板:宽度大于1500mm或长度大于4000mm称为大规格板。

d、变断面板:厚度沿板材长度方向均匀变化的板材称为变断面板。

2 板材标准厚度尺寸及允许偏差

板材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但对变断面板材,在其厚端厚度不大于5mm、宽度不大于1500mm时的厚度允许偏差应为±0.20mm。

3 板材宽度允许偏差

3.1 薄板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规定。

3.2 厚板宽度允许偏差,切边时为

3.3 变断面板材宽度允许偏差,切边时为。

4 板材标准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4.1 板材标准长度为2000、2500、3000、3500、4000、4500、5000、5500、6000、7000、8000、9000、10000mm。当厚度大于40mm时,在用整个铸块轧制后,不切头、尾、以实际长度交货。变断面板材的公称长度,以薄端、厚端得公称和平均楔形度计算。

4.2 板材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规定。

5 短尺和其他规定

5.1 对于板材长度和宽度,每批允许有不超过10%的短尺(蒙皮板除外),短尺长度和宽度不应小于其公称尺寸的90%,热轧板不应小于80%.

5.2 对板材尺寸或允许偏差由其他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

6 尺寸测量

6.1 板材在验收时测量尺寸。

6.2 厚度应在长边距离板角不小于115mm,距离板材边缘不小于25mm的范围测量。

6.3 尺寸测量值不允许修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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