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HAD003/06 核电厂设计中的质量保证

(1986 年10 月30 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1 引言

在核电厂设计中制订和执行质量保证大纲,是为了保证在设计中充分地体现全部有关的准则、规范和标准,并保证设计达到所要求的质量,达到信得过的程度。

在本导则中,

技术和管理过程。

本导则中各项要求和建议的应用范围,主要决定于服务中的差错或物项的失灵对安全的影响。需要考虑的其他因家包括:

(1)所设计的物项的复杂性、独特性和新颖性;

(2)物项的标准化程度;

(3)物项被安装在电厂后,其维护、在役检查或更换的可达性。

1.1 范围

本导则对核电厂物项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本导则的要求必须按需要程度应用于核电厂工程的设计、制造、建造、调试和运行等各项活动。这些要求和建议必须根据情况由责任单位或由它所指定的代表实施:当这些要求和建议涉及待制造物项的设计活动时,要由参与该活动的设计单位、工程公司或制造厂来实施;涉及现场的工程活动时,要由现场施工单位来实施;涉及电厂交付使用后,有关修改或备件选择、零件更换的设计活动时,要由电厂运行人员或其他单位来实施;涉及在核电厂工程的不同阶段会影响其他设计单位的任何活动时,要由相应的有关单位来实施。

本导则对核电厂物项的设计的质量保证提出了要求和建议。这些要求和建议将在核电厂不同阶段,根据具体情况由责任单位或由它所指定的代表实施,包括设计单位、工程公司、制造厂、现场施工单位、电厂运行人员或其他单位。

1.2 责任

对核电厂负全面责任的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必须对制订和实施核电厂物项设计中的质量保证大纲负责。该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来制订和实施设计中的质量保证大纲或其中的一部分,但必须对大纲总的有效性负责,并且不改变设计者的义务和(或)法律责任。在电厂设计中,责任单位或其指定的代表负责确定适用本导则不同条款的构筑物、系统和部件及这些条款的应用范围。每一承包单位的责任是:保证贯彻与本身所承担的责任有关的条款,并保证承担与设计有关的服务的分包单位也切实贯彻应负责的条款。

2 质量保证大纲的要求

必须在工程中尽早地制订并批准质量保证大纲并使大纲在任何应遵守大纲的设计活动开始之前生效。当整个核电厂的设计由几个单位共同负责时,责任单位必须制定出总的设计质量保证大纲,以规定各单位之间必需的协调。此总大纲必须明确各单位之间以及这些单位与责任单位之间的设计接口并明确各单位的特定职责。

每个分大纲必须规定实施各分大纲的内部组织机构,并划清负责设计或设计验证等活动的人员及单位的权责。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足够的培训,并在所指定的职责方面经过充分的资格评定。责任单位必须规定电厂工程设计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要求,或责成所属部门规定这些要求并由责任单位审查和认可。

设计人员的资格可根据下列一个或几个条件进行评定:1)

专门培训;4)工作业绩;5)具有政府授权机构所授予的证书。

大纲必须确定质量保证活动的开始点,并规定各类设计活动所要求的质量保证的深度。可根据设计活动的性质规定不同的管理等级。因此,可考虑建立一个应用不同等级的设计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度。对特定的核电厂进行这种分级时,应考虑的因素是:(1)所设计的物项对安全的重要程度。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HAD102/03《用于沸水堆、压水堆和压力管式反应堆的安全功能和部件分级》

(2)各设计部门(例如责任单位、制造厂、工程公司和施工单位)所从事的设计括动的性质和相互间设计接口的特点;

(3)不同部件、系统和构筑物的技术状况(例如实验、研制或标准设计)

(4)设计阶段的性质(例如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设计或现场设计)

为保证这些活动按有计划的、有控制的、有次序的、正确的方式进行,大纲中必须要求编制设计过程和设计验证的特定程序和可为执行设计监查所接受的基准。附录I列

举了应制订设计质量保证程序的典型领域。

3 设计输入的要求

3.1 概述

必须制订程序,以保证正确确定设计输入及其变更,形成文件并经批准和得到控制。必须及时提出足够详尽的设计输入,以满足设计活动能正确进行的要求。必须保证为作出设计决定、实施验证措施和评价变更提供统一的依据。

3.2 责任和要求

责任单位或其指定的代表必须对确定设计输入及其变更负责。需确定的设计输入的类型必须根据设计单位的责任范围来决定,并必须根据情况包括下列方面:(1)确定所遵循的总则性文件(核安全法规要求、工程规范和标准等)

注明这些文件的特定部分;

(2)特定输入(如技术数据、性能要求和接口文件等)

设计输入的例子见附录III。

3.3 校核和批准

必须按制订的程序校核和批准设计输入,以避免使用不准确的输入数据。必须特别注意本导则第5章所阐述的各个单位间或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接口。

4 设计过程的计划和实施

4.1 概述

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设计活动。

必须制订管理措施并形成文件,以保证所确定的有关设计输入(例如核安全法规要求、设计基准、规范和标准等)都正确地体现在技术条件、图纸、程序、指令或说明书中。这些措施必须包括各项规定,以保证在设计文件中阐明质量要求求,规定适用的质量标准并保证对质量标准的选择进行审查和批准。对所规定的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任何修改和偏离,均须严格控制。

还必须制订相应的措施,以选择对构筑物、系统或部件的功能至关重要的材料、零件、设备和工艺,并审查其适用性。至少,对安全有重要作用的所有设计问题均必须有控制措施。这些设计问题包括:1)辐射防护;2)物理、应力、热工、水力、地震和事故分析;3)材料相容性;4)在役检查的可达性和适宜性;5)维护和修理;6)检查和试验的可接受准则的说明;7)制造、检查、无损检验的要求。

必须编制文件、任务说明书、工作细则、计划表和程序手册等。这些文件中必须列有由该方面有经验的人进行管理、校核和审查的规定。

必须将设计活动足够详细地反映在文件中,以便按本导则的要求进行验证和监查。

4.1 设计分析

必须按已批准的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设计分析。

对设计的目的、方法、假设、设计输入、参考资料和计量单位,必须作足够的分析,以便于该技术领域内的合格人员进行审查,并验证其结果是否恰当。

分析必须能按照科目、原设计者、审查者、日期或其他资料进行标识和检索。

如使用计算机程序,则必须在使用前按已批准的方式对这些程序进行校核并形成文件。对使用计算机程序的每个特定分析,必须校核输入数据、检验输出数据,以保证输出与输入数据相协调。

设计分析文件必须字迹清楚,其形式应便于复制、存档和查阅。

4.2 图纸

必须制订绘制、修改和管理图纸的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制图标准;标准符号;标识方法;状态指示;校核方法;审批要求;发布和分发;原图和底图的贮存和管理;修订及过时文件的管理;竣工图;图纸要求方面的不符合。

4.3 技术条件和其他设计文件

为对技术条件和例如安装说明书、

必须制订程序。这些程序应包括:

(1)格式要求;

(2)标识体系(适用于所有物项的统一体系);

(3)状态指示;

(4)审查和批准要求。

(5)发布和分发,

(6)原稿和底稿的贮存与管理;

(7)修订;

(8)技术条件方面的不符合。

5 设计接口的管理

5.1 概述

为统一和协调设计,必须为设计阶段制订管理外部接口(设计单位之间)和内部接口(同一设计单位内的各个部门之间)的程序。

5.2 设计过程中的接口管理

5.2.1 外部接口

5.2.1.1 明确外部接口

必须用书面形式明确从事对设计质量有影响的工作单位(提供准则、设计、技术条件和技术指导的单位)之间的外部接口。

5.2.1.2 责任

必须足够详细地明文规定每个单位的责任,包括设计接口文件的编写、审查、批准、发布和分发。可以用表格和作业图的形式规定责任,并附以适当的注释性的文件。

5.2.1.3 联络渠道

必须制订系统的方法,以便在各外部设计接口之间交流所需要的设计资料(包括工作进展中的修改)文件中应表明联络渠道上的关键人员以及他们在做出决定、

提供和审查资料及采取其他所需行动等方面的责任。

5.2.1.4 文件

必须制订管理各单位之间资料传递的程序。从一单位向另一单位传递的设计资料,必须是具有专用标识并由授权人员签发的技术条件、

为进行相应的管理,必须标明所提供的资料的状态,必要处还必须标明尚需进一步评价、审查或批准等尚未完成的事项。此程序中还必须有将设计接口资料向受影响单位传递以及在传递过程中提供所索取的资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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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要求提供资料或采取行动的文件,必须置于制度的管理之下,以保证要求得到响应并做到有据可查。最初系用口头或其他非正式方式传递设计资料时,必须立即补上一份已置于管理下的文件予以确认。

5.2.2 内部接口

5.2.2.1 明确内部接口

为了对内部各部门间设计资料的传递进行管理,从事设计工作的每一个单位都必须明确其内部的各个接口。

5.2.2.2 责任

对于与设计接口有关的文件的编写、审查、批准、发布、分发和修订等事宜,必须足够详细地规定每一组成部门的责任并形成文件。

5.2.2.3 联络渠道

必须制订系统的方法,以便在内部各设计接口之间交流所需要的设计资料(包括工作进展中的变更资料)

5.2.2.4 文件

必须制订管理各组成部门之间设计资料传递的程序。

必须是具有专用标识的技术条件、图纸或其他相类似的已置于管理下的文件。传递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具有状态的标识,并在必要处标明尚须进一步评价、审查或批准等未完成事项,以便于实施相应的管理。最初系用口头或其他非正式方式传递设计资料时,必须立即补上一份已置于管理下的文件予以确认。

6 设计单位与其他单位之间的联络

必须制订设计单位与参与核电厂工程的其他单位之间联络渠道的程序,以保证顺利地通过各单位间的接口传递与设计有关的资料,并采取必要的行动。设计单位还应利用这些渠道得到有关核电厂运行经验方面的资料反馈。程序应遵循本导则5.2的原则。

7 设计验证

设计验证是审查、确认或证实设计的过程。设计验证的目的是保证设计满足所有的设计要求,包括输入要求(见本导则第3章)

接口的管理(见第5章)

种或多种方法。

设计验证(包括校核)必须由能胜任的、未参与原设计的人员或小组来完成,但他们可来自同一单位。他们必须能查阅全部有关资料。验证可以由原设计者的主管人员进行。但如果该主管人员限制了原设计的灵活性时(例如规定了单一的设计方法或排除了某些设计考虑等)

(1)满足本导则中所有其他有关验证的条款,

(2)原设计者的主管人员限制设计方法的理由记载在专门文件上,并经一个适当级别的、该主管人员的上级管理部门批准,

(3)质量保证监督或监查中,对原设计者的主管人员验证的频度及其有效性的校核已作出规定。

对选定的设计领域的验证也可以由另一单位完成。

应着重指出,上级主管粗略的审查不能算作本导则所指的设计验证。

设计验证可采用多种方法,比如:抽查图纸、技术条件和计算书,详细校核安全有关的每个文件,并由未直接参与电厂工程的专家对系统设计作正式的审查和评价。如果已经确定设备的鉴定试验是最佳的验证方式,则设计验证也可以包括设备的鉴定试验。在确定特定物项、部件、系统或构筑物的设计验证过程中所使用的方法或方法组合时,责任设计单位应考虑物项对安全的重要性、设计的复杂性、标准化程度、技术状况以及与过去被证明的设计的相似性。如果一个特定电厂所采用的构筑物、系统或部件的设计与已按本导则验证过的设计相同,则毋需进行重复验证。但在每次采用标准设计或采用过去已被证明的设计时,都必须比较有关的设计输入,验证这些设计是否可用。

必须考虑已知的、影响标准设计的所有问题及其对其他方面的影响。必须用文件记载原设计及有关的验证措施,并在以后所有应用该设计的档案中注明。对此前已验证过的设计作变更时,必须对变更的部分进行验证,并就变更对整个设计的影响作出评价。

对设计验证工作的结果,必须作详尽的记载,以便在完成设计验证后对验证方法进行监督或监查,以证实该过程已正确完成。文件中应清楚地注明校核人员、验证人员和管理部门的批准情况,并注明日期.

7.1节、7.3节和7.3节对三种验证方法(设计审查、其他计算方法和鉴定试验)提出

了要求。责任设计单位至少应确定和使用其中一种方法,并在质量保证验证程序中作详细描述。有必要使用多种方法时,必须在责任设计单位的程序中对所使用的每一种方法作出说明。

7.l 设计审查

设计审查是对设计文件和设计活动所进行的关键性(critical)审查,以保证输出文

件是正确的、令人满意的。审查工作可在责任设计单位内,由一个人以至几个小组承担、或由包括责任单位在内的几个设计单位共同完成。

在设计质量保证大纲及责任设计单位的程序中,必须载有关于特定电厂所采用设计审查的类型和方法的描述。审查的深度可视情况而定,可仅对特定设计文件、设计方法及所得结果作有限的校核;可通过正式会议形式由技术专家对整个设计进行详细的校核或审查。作为审查的一部分,应在发放设计文件之前进行检验,以保证:遵守了程序;由指定人员参加了审查;己恰当地将审查结果形成文件;对设计作了必要的变更和纠正并在设计文件的发放前作了校核。

在设计审查中,必须根据情况注意到一些基本向题。如:

(1)

例子见附录II(应指出,如在进行设计审查之前已单独审查了设计愉人,此时毋需重新

审查)

(2)是否已对进行设计所必需的假设作了适当的说明,该假设是否合理?

(3)所采用的设计方法是否恰当,是否遵守了规定的设计标准?

(4)设计输入是否已正确地结合在设计中?

(5)是否遵守了设计过程程序?

(6)与设计输入对照,设计输出是否合理?

(7)是否已在设计文件、辅助程序或指令、说明书中为接口单位规定了必要的设计输入和验证要求?

7.2 其他计算方法

对某几种计算方法或分析结果的验证,可通过将它们与其他计算或分析方法所得结果对比而实现。

当用其他计算方法验证原计算的正确性时,必须对所使用的假设、设计输入数据、计算机程序或该计算方法的适用性进行审查。

用于比较的其他计算方法可以是比较简单的或不太严格的方法,例如使用简易计算器校核计算机程序输出。使用简化或不太严格的方法所得结果与原计算或分析所得结果不会完全相同,但二者必须相符。

7.3 鉴定试验

对某些设计或某些设计特性的验证,可通过适当的样机鉴定试验完成。

采用一个试验计划以验证某一设计特性的适用性时,此计划中必须包括适当的样机鉴定试验。此试验必须尽可能在受验证的特定设计特性的最恶劣设计工况下进行。不能在最恶劣设计工况下试验时,如果能把结果外推到最恶劣设计工况,并足以证实该设计特性的适用性,试验可在其他工况下完成。如试验计划是用以证实整个设计的适用性,则在确定最恶劣设计工况时,必须考虑各种有关的运行方式。在试验只用于验证一种设计特性时,必须用其他方法验证其他设计特性。例如,为了验证所设计的仪表柜是否能承受规定的地震引起的振动,将仪表柜放到振动台上作相当于该地震引起的振动试验可能是最有效的。然而,振动台试验不能验证电路设计是否正确或者框内的部件能否执行其预定功能。为了证实仪表能够执行其他设计功能,并证实各种部件能在它们所受到的各种工况下执行其预定的功能,要求进行其他试验或采取其他验证方法。

必须按书面试验程序进行鉴定试验,这些程序必须规定或引用有关的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要求和验收限值,并列有条款以保证:试验的先决条件均已满足要求;所准备和所使用的仪表是适当的,其量程和精度符合要求;进行必要的监测。先决条件必须包括诸如标定过的仪表、合适的设备、经培训的人员、试验设备的状态和待试验的物项、适当的环境条件和数据采集措施等。必须把试验结果形成文件,并由责任设计单位进行评价,以保证满足试验要求。

如果试验表明,需要对物项进行修改才能得到可以接受的性能,则必须进行修改并形成文件。对修改过的物项必须重作试验或用其他方法加以验证,以保证满意的性能。用模型或样机试验时,必须确定并验证模拟准则。必须明确地规定试验结构形式并形成文件。在将模型试验结果应用到最终设计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误差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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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文件管理

必须按《规定》第4章的要求。对全部设计文件进行管理。为此,必须制订书面程序,以保证全部文件及其变更均经授权人员审查和批准后发布,并恰当分发。

8.1 文件的编写、审查和批准

设计人员和参加设计的单位必须使用正确的和现行的诸如指令、说明书、程序、图纸和设计输入等文件。必须制订管理设计文件及其变更的书面程序,以保证备有现行而合适的文件可供使用。文件管理程序中必须规定:

(1)确定负责编写、审查、批准、发布和修订设计文件的人员和单位。

(2)设计中所使用的正式文件的标识。它应该包括文件的标题、适用的修订本和发放日期或其他能确切标识文件的有关资料。

(3)内外接口设计文件的协调和管理。这些文件的管理程序必须预先经各方同意,并足够详细,以便保证所需审查和批准的完成。

(4)

能收回作废的文件;销毁或加盖合适的印记或标识,以防误用。

8.2 文件的发布和分发

必须建立发布和分发制度,并使用最新的分发名单。

8.3 对文件变更的管理

对文件变更的管理必须遵循《规定》4.3节的要求。

9 设计变更的管理

所有设计变更,包括现场变更和制造厂变更(如果制造厂也承担设计)都必须按《规定》5.4节的要求进行管理。在进行设计变更时,应说明原因。引起变更的因素可列举如下:

(1)鉴定试验、运行前试验或运行试验的结果;

(2)制造期间的问题;

(3)建造期间的问题;

(4)构筑物、系统或部件不能满足功能要求;

(5)不符合物项的处理;

(6)国家核安全法规或其他要求的变更;

(7)运行经验;

(8)设计改进。

10 纠正措施

必须用文件记载设计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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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

在设计输出文件用于一物项的制造或建造后如发现有缺陷时,必须把该物项视为不符合物项并进行相应的处理。缺陷的发现可通过:

(1)设计验证;

(2)设计文件的使用;

(3)监查;

(4)试验;

(5)运行中出现的故障;

(6)其他方法。

除了纠正某一缺陷之外,对重大的或重复发生的缺陷,在采取纠正措施时,还必须包括确定其原因以及适当变更设计过程、验证过程、质量保证大纲和程序,以防止再次发生同类型的缺陷。查明、记载和评价这种缺陷的程序必须是书面的,该程序必须包括采取纠正措施的条款。该程序也必须列有向适当级别的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缺陷和采取纠正措施的条款。此程序还必须包括:在不能立即完成纠正措施的情况下,由适当的人员采取后续行动的要求,以保证适时地确定并完成纠正措施。

11 质量保证记录

必须按照本导则的要求,制订用于编写、积累、存档和贮存设计质量保证记录的措施。除包括最终设计文件(如图纸、技术条件及其修正)外,这些记录还必须包括各重要阶段的记录,例如设计输入的原始资料以及证实最终设计的校核和验证记录等。有关记录的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HAD003/04《核电厂质量保证记录制度》中提出的要求和建议。

12 监查

必须制订措施,以验证质量保证大纲的实施及其有效性。必须执行有计划的、可形成文件的监查制度。有关监查的进一步说明见安全导则HAD003/05《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中提出的要求和建议。监查的深度应与被监查单位所承担的设计责任相一致。监查的目的是保证:总的设计质量保证大纲是恰当的并得到遵守;已批准的设计过程的程序为特定设计单位所贯彻;验证过程、记录和文件的编制均得到履行;设计输出文件中列有对物项供方和施工承包者提出的足够的质量保证要求。对所监查的工作负有责任的人员不得参与承担设计过程和设计活动的监查。

在责任设计单位把设计工作分包给其他单位或咨询单位的情况下,该设计单位必须对分包者或咨询单位进行监查。这些监查的目的是确认这些单位的质量保证大纲,特别是它们的设计过程程序和设计验证程序与责任设计单位所提出的要求相符。

除了在安全导则HAD003/05《核电厂质量保证监查》中所规定的要求和建议外,设计质量保证大纲的监查程序或校核清单还必须包括:

(1)设计质量保证的方针、实施办法、程序、规程是否具备;

(2)具备有关的设计输入资料的说明;

(3)设计过程和设计验证工作的实施。

(4)这些程序对于管理设计活动和设计接口的程序的有效性;

(5)对设计文件及其变更的有效管理;

(6)设计文件中已体现了质量要求;

(7)设计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考核。

附录I 应制订设计质量保证程序的典型领域

(1)与大纲有关的各单位及人员(例如责任单位、制造厂、工程公司、施工单位和其他承包者)的责任及相互之间的接口;

(2)设计单位内部的责任;

(3)内、外接口的技术资料传递;

(4)文件管理,包括审核、批准、发布、分发和修订;

(5)设计文件的保管;

(6)管理部门对大纲状况和适用性的审查;

(7)必要的人员培训;

(8)确定适当的设计准则、标准和其他设计输入的要求;

(9)设计文件的编写;

(10)质量等级、验收标准和记录要求的说明,

(11)设计验证方法的选择;

(12)设计验证的实施;

(13)对设计活动及其报告和后续行动的监查;

(14)纠正措施的实施;

(15)向有关设计人员提供经验报告;

(16)设计变更管理。

附录II 典型的设计输入

(1)(2)(3)(4)(5)(6)每一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基本功能;

性能要求,例如容量、额定值和系统输出等;

规范、标准和国家核安全法规要求。应规定适用的版本、修订或增补本,设计条件,例如压力、温度、流体的化学性质和电压等。

载荷,例如地震、风、热和动载荷等;

贮存、建造和运行期间预计的环境条件,例如压力、温度、湿度、腐蚀性、厂址海拔高度、风向、核辐射、电磁辐射和照射持续时间等;

(7)接口要求,包括构筑物、系统和部件的功能接口和实体接口的说明;

(8)材料要求,包括相容性、电绝缘性能、保护涂层、耐蚀性和中子活化性能等方面的考虑;

(9)机械性能要求,例如承受振动、应力、冲击和反作用力的能力等;

(10)结构要求,包括设备基础和管道支撑件等物项;

(11)水力学要求,例如泵净正吸人头、允许压降和允许流速等;

(12)化学要求,包括各种限制(特别是对反应堆冷却剂)和取样规定;

(13)电气要求,例如对电源、电压、电缆通道、电绝缘和电动机的要求;

(14)布置要求;

(15)各种工况下的运行要求,例如电厂的启动、正常运行、停运、应急运行、特殊的或不常有的运行及异常或应急系统运行等;

(16)仪表和控制要求,包括运行、试验和维修所要求的指示仪表、控制装置和报警装置、还应包括其他要求,例如仪表类型、已安装好的备件、测量量程及

显示的位置等;

(17)电厂安全保卫的出入口控制和行政管理要求;

(18)为满足可靠性要求,构筑物、系统和部件所需要的多重性、多样性和分隔;(19)保证构筑物、系统和部件能承受规定的事件和事故的要求;

(20)试验要求,包括运行前试验和定期在役试验及其试验条件;

(21)对电厂的可达性、维护、修理和在役检查的要求,包括进行这些工作的条件;(22)可运输性要求,例如对尺寸和运输重量的限制等;

(23)装卸、贮存、清洁和运渝要求;

(24)防火要求;

(25)对人员的要求和限制条件,包括电厂运行、维护、试验和检查人员的人数及其资格;

(26)防止人员伤害的安全要求,包括辐射危害、限制危险品的使用;

(27)人因工程学考虑,例如人机接口;

(28)电厂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辐照限值;

(29)防止出现对公众健康和安全的过度风险的其他要求。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1991年修改) --------------------------------------------------------------------------------------------- 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安全法规的第四部分 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1引言 1.1概述 1.1.1本规定对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提出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1.1.2本规定提出的质量保证原则,除适用于核电厂外,也适用于其他核设施。 1.1.3为了保证核电厂的安全,必须制定和有效地实施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和每一种工作(例如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的质量保证分大纲。本规定对制定和实施这些大纲提出了原则和目标。各种质量保证大纲所遵循的原则是相同的。 1.1.4必须指出: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例如在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1.1.5质量保证大纲应包括为使物项或服务达到相应的质量所必需的活动,验证所要求的质量已达到所必需的活动,以及为产生上述活动的客观证据所必需的活动。 1.1.6质量保证是“有效管理”的一个实质性的方面。通过有效管理促进达到质量要求的途径是:对要完成的任务作透彻的分析,确定所要求的技能,选择和培训合适的人员,使用适当的设备和程序,创造良好的开展工作的环境,明确承担任务者的个人责任等。概括来说,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提出要求及措施,包括验证需要验证的每一种活动是否已正确地进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纠正措施。质量保证大纲还必须规定产生可证明已达到质量要求的文件证据。 1.1.7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具体方法(对于整个核电厂和各种工作)可以有所不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循本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执行程序。还必须指出: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周密制定,便于实施,并保证技术性的和管理性的工作两者充分地结合。 1.2范围 本规定对核电厂的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原则和目标。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对安全重要物项和服务的质量具有影响的各种工作,例如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土建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换料、改进和退役。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所有对核电厂负有责任的人员、核电厂设计人员、设备供应商、工程公司、建造人员、运行人员以及参与影响质量活动的其他组织。 附录I所列的安全导则是对本规定的说明和补充。 1.3责任 1.3.1为了履行保证公众健康和安全的责任,营运单位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有效的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并报国家核安全部门审核。 1.3.2对核电厂负有全面责任的营运单位必须负责制定和实施整个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总大纲。核电厂营运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制定和实施大纲的全部或其中的一部分,但必须仍对总大纲的有效性负责,同时又不减轻承包者的义务或法律责任。 2质量保证大纲 2.1概述 2.1.1必须根据本规定提出的要求,制定质量保证总大纲,这是核电厂工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总大纲必须对核电厂有关工作(例如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的控制作出规定。每一种工作的控制也必须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设计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措施 设计质量是衡量一个工程的关键,同时,也是一个设计单位的生命。为了确保本的设计质量。我公司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我们配备了最专业的设计人员,调整出了绝对充分的设计时间,对工程设计质量建立了完整的保障措施,以确保设计工作的高质量。并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特点,针对以往设计中暴露出来的设计通病,进行了全方位的改进。确保提供高水准的设计质量。 2.1设计组织体系及措施 2.1.1我公司设计室的组织体系 公司具有乙级资质设计能力。我公司设计室的设计管理采用从上到下,层层把关。设计过程中的每一项都有专人负责,将设计中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个人。各相关专业部门相互沟通、相互协助,整个设计团队在不断分析、验证中改进,用自己最高的专业水平、最先进的设计理念和最优秀的服务质量完成每个设计项目。在设计时能够将线路施工、运行经验有机融合到具体设计工作中。 2.1.1.1组织编制发展规划,努力开拓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寻找勘测设计项目,创造良好信誉,全面提高经营绩效。 2.1.1.2加强员工队伍的建设,为员工的成长与发展提供良好的机会和氛围,通过培训和学习等途径,不断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素质。 2.1.1.3根据有关管理规定,审阅批准签署有关文件并主持研究、解决生产、经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1.1.4根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提供顾客满意,优质的勘测设计产品。

2.1.1.5根据环境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建立持续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提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勘测设计产品。 2.1.1.6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组织建立持续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努力降低员工安全风险,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2.1.2.1主任工程师 2.1.2.1.1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设计室的质量技术管理工作。 2.1.2.1.2编制月(年)度工作计划,协助设计室主任领导、组织全部门员工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设计室的日常生产、质量、技术承担责任。 2.1.2.1.3组织编制并审阅有关技术方案和措施,按规定签署有关图纸资料、主持研究、解决日常生产工作中的技术问题。 2.1.2.1.4组织编制员工业务学习,技术培训,考核计划,提高员工业务技能和素质,积极谨慎地推广采用勘测设计新工艺、新技术。 2.1.2.1.5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员工按规定开展工作,以提供顾客满意、优质的勘测设计产品。 2.1.2.1.6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员工按规定开展工作,以提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勘测设计产品。 2.1.2.1.7协助设计室主任建立持续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指导员工按规定开展工作,努力降低员工安全风险、防范职业病的发生。 2.1.2.2财务处 2.1.2.2.1拟定机关财务、会计的管理办法。负责机关财务会计核算和日常支出的报销工作。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1901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safety assurance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 一、设计阶段的质量保证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设单位应重视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以提高设计质量。重视设计前期工作,配合设计单位

搞好现场测量和查勘,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使工程设计尽可能完善、准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二、招标阶段的质量保证 重视资质审查,工程招标时,注重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包括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业绩、社会信誉等多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和经验,在以往的工程施工中是否出现过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等。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保证 1、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施工准备的充分程度,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订施工意见、质量检查办法等,保证管理机构的良好运行。及时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组织项目办、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上岗培训。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料物准备、技术力量、现场施工准备及拟采用的施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我公司完全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程序对整个工程服务阶段流程进行控制,包括(以勘察设计服务为例): 1、设计计划评审 设计计划应进行评审。设计计划的评审采用公司、部门主管在“工程项目设计计划表”上审批签字认可的方式。必要时由公司主管组织会议评审,评审后填写“工程项目设计计划评审记录表”。通过对设计计划的评审,使设计工作顺利开展。 2、设计输入控制 对设计输入的要求应编制设计输入要求文件。设计输入要求文件应由项目总负责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设计输入要求文件均由项目总负责人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由单项负责人编制。每项工程设计都必须有设计输入要求文件。设计输入要求文件必须经设计总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核。设计输入要求文件的内容主要是用户的需求或顾客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3、现场勘察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前,设计人员应到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勘察,以取得设计输入的第一手资料。 4、设计方案评审 对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等总体设计方案的评审,应采取会议方式进行,由分工公司主管或分工部门主管主持,协同相关设计部门的部门主管、项目总负责人、单项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参加。 设计方案的评审是确保设计质量的重要步骤,应做好每个项目设计的评审。同时,设计输出文件编制完成后,交审核人验证以确保设计文件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 5、质量记录的控制 质量记录文件在勘察设计过程中或相关活动中产生,按质量体系程序各要素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记录文件、表格等要求建立。各项记录表格均应有工程名称(含单项工程)内容,经办人、责任人等签署。记录文件无签字和日期者不能作为有效文件。设计过程中的会议、会谈、协议、勘察等,均应有记录。 6、设计更改 设计交付公司后经设计审查提出的设计更改和修改,由设计评审会议决定,按会议审定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精品文档]

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和保证质量的措施 1 我公司通过GB/T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2008年我公司开始贯彻ISO9001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并于2010年通过GB/T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审核。我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电力设计和技术服务,覆盖了我公司的全部产品。 2 我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说明及GB/T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在工程的具体应用 2.1 严格贯彻执行GB/T19001-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 我公司按GB/T19001-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推行了质量保证体系,在项目中实施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管理,并在认真落实质量保证制度的同时不断提出巩固、完善和提高的新目标,以持续改进质量保证体系。为贯彻“精益求精、不断改善”宗旨和质量方针,实现各项工程投产后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公司将按照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控制勘测设计全过程,强化勘测设计质量的动态控制,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认真贯彻电力建设方针、法规,以优质的勘测设计产品确保工程建设的优质高效。 在所投工程项目中全面贯彻执行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各项要求,确保向项目法人提供满意的勘测设计成品和服务,我公司承诺在即将投标项目的勘测设计过程中,均贯彻执行ISO9001质量管理模式,执行我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接受业主的检查。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2.1.1 在工程的勘测设计过程中,强化公司、室、组三级质量管理机构的职责履行,总工程师负责指导监督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总工室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行使职权,明确专人负责协助项目组设总,直接参与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活动,在工程建设全过程对有关政策、设计标准、深度规定、限额设计要求的贯彻执行,新技术、结构、材料的应用等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并协调各相关专业,确保文件在各有关专业室正确、迅速的传递,在设计手段和资源的配臵,技术、档案资料的利用及勘测设计成品的印制出版质量等方面起到可靠的保证和支撑作用。客服计划人员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全面跟踪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加大工期考核力度,确保合同工期的按期履行。

某某空调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某某空调工程质量保证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6402某某空调工程质量保证措施Quality assurance measures for a certain air-conditioning project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确保工程的质量是我公司承担此工程的最基本目标,也是不可动摇的目标。为保证工程的质量,我公司除建立传统的质量保证体系外,还将把过程控制作为重点,全面贯彻ISO9001的质量要求,实现质量的全面控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如下: 一、建立质量控制小组 我公司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质量控制小组,由合约及物料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组成、本着负责工程即负责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谁负责哪项工作谁就负责哪部分质量,作到责任明确,清晰。同时,每星期五召开一次现场工程质量专题会议,听取作业班长、专业工程师的的汇报,及时发现、解决工程中的质量问题,分析质量趋势,并指导安排下周质量工作。

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 在施工中,我公司将主动执行国家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主要如下: 1、G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2、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GB50303-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GB50231-19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确保施工质量符合最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争取全部达到一次施工合格,坚持分项、分部工程安装质量评定工作,及时填写各项工程验收报表、记录,在施工中加强资料的收集和管理工作,不仅硬件达到要求,软件也必须符合规定,为业主的运行管理、日后维护和办理手续提供方便。 三、现场具体保证措施 风柜、水泵等主要设备必须作到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督或首个样板合格后才能持续施工。 材料进场要严格检查验收,并要有出厂合格证,无产品合格证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HAF003 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 1991年修改)) 本规定自1991年7月27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1 引言 概述 本规定对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提出了必须满足的基本 要求。 本规定提出的质量保证原则,除适用于核电厂外,也适用于其他核设施。 为了保证核电厂的安全,必须制定和有效地实施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和每一种工作(例如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的质量保证分大纲。本规定对制定和实施这些大纲提出了原则和目标。各种质量保证大纲所遵循的原则是相同的。 必须指出: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例如在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质量保证大纲应包括为使物项或服务达到相应的质量所必需的活动,验证所要求的质量已达到所必需的活动,以及为产生上述活动的客观证据所必需的活动。 质量保证是“有效管理”的一个实质性的方面。通过有效管理促进达到质量要求的途径是:对要完成的任务作透彻的分析,确定所要求的技能,选择和培训合适的人员,使用适当的设备和程序,创造良好的开展工作的环境,明确承担任务者的个人责任等。概括来说,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提出要求及措施,包括验证需要验证的每一种活动是否已正确地进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纠正措施。质量保证大纲还必须规定产生可证明已达到质量要求的文件证据。 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具体方法(对于整个核电厂和各种工作)可以有所不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循本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执行程序。还必须指出: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周密制定,便于实施,并保证技术性的和管理性的工作两者充分地结合。 范围 本规定对核电厂的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原则和目标。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对安全重要物项和服务的质量具有影响的各种工作,例如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土建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换料、改进和退役。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所有对核电厂负有责任的人员、核电厂设计人员、设备供应厂商、工程公司、建造人员、运行人员以及参与影响质量活动的其他组织。

设计质量周期及保证措施

设计质量周期及保证措 施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设计质量周期及保证措施 一、设计周期保证措施 如本项目为我方中标,我方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1、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对评标专家所批示的方案修改进行细致认真的修改,并重新出示相关内容的设计文本。 2、本项目方案经业主最终确认后于个工作日我方完成扩初设计,并出示设计扩初文本。 3、本项目扩初方案经业主相关评审后,我方于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蓝图晒图工作,及时把相关图纸交于业主,并于施工图设计期间完成本项目的专项辅助设计,帮业主创造真正符合本项目的各个专项设施,。 二、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质量保证体系 我公司自贯彻执行ISO9000系列标准以来,我公司在设计全过程中严格按照质量体系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强化质量控制,以保证质量目标和客户利益的有效统一,为业主提供满意服务。 2、设计质量保证 我公司以“设计精湛、构筑经典、超越期望、追求卓越”的质量方针,通过以最高管理者负责组织建立公司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体系的运行,以管理者代表为核心的技术质安部保障渠道,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沟通渠道,以生产经营部为核心的投诉

渠道,要求设计人员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以达到顾客满意,争取超越顾客期望为工作准则。 为保证按时、保质完成本工程设计,争创优秀设计,我公司郑重承诺: 我公司一定按照《方案设计招标文件》和国家、陕西省有关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中标后所承担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任务,其设计质量和设计后期技术服务保证满足投标文件的规定和业主的要求。 经多年的工程设计实践,我公司在建筑,园林,城市规划,河道、设计方面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技术力量雄厚,可以保证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3、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就本工程,我公司的设计质量保证措施是: (1)人力资源配置方面,本工程配备具有同类工程设计经验丰富的高级工程师、工程师组成项目设计组。项目负责人技术精湛,责任心强,经验丰富。 (2)设计全过程严格按照质量管理程序,强化质量控制。在项目实施各阶段,编制设计大纲,阐述项目概况及业主要求,明确设计依据,提出各专业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控制进度,报审定人审批。设计作业根据批准的设计大纲开展,在设计作业中实行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设计接口、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和设计变更等方面均按照质量体系要求进行。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9332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Quality assurance measures for greening project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第一节质量目标 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承诺的质量目标为:优良。 第二节组织保证 为保证这一质量目标的实现,我方将组建一支由多次创出过优良工程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进行施工,配备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工,很抓质量、进度、安全三条主线,确保工程保质保量的完成。 第三节文件和资料控制 我方在文件资料控制方面,严格控制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所有文件。严格按图施工,及时进行联系单的收发工作,由项目工程师负责将联系单按编号直接发到各施工员,并将施工图纸及时按联系单进行修改,以便施工人员能够准确及

时的按联系单修改进行施工,避免错误施工。质量员应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等资料并签证,以保证工程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 第四节物资采购质量控制 材料的质量和供应是影响工程质量及进度的一个重要环节,我方将严格控制自购工程材料的采购渠道。在主要材料进场后还将组织甲方及监理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并及时复验。对构成工程实体,并对工程质量要求有重大影响的物资如种植客土、苗木等必须在合格分承包商选择控制。对工程质量影响较小的物资。如辅助材料等主要控制采购途径,防止假冒伪劣产品。预算员按项目经理编制的月度计划汇总出月需用材料量交于材料部门,材料部门根据预算部门提供的资料和施工部门的进度要求及质量部门的质量要求编制材料月供应计划,交项目经理审批后付诸实现。材料部门根据施工总进度安排和月度计划及时将施工所需要的物资送至现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第五节过程控制 一、施工进度控制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3)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设计策划是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安排的项目设计总计划。开工准备任务下达后,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组织召开相关专业工程设计负责人参加的开工会议。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传达建设单位要求,明确设计范围,确定工程进度和互提资料安排,提出质量控制要求并研究本工程应实现的质量目标和质量控制措施。 1编制工程设计计划 根据开工会议或设计任务书要求确定的原则,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编制工程设计计划,作为组织工程设计的依据性文件,各专业遵照执行。工程设计计划包含产品实现策划的要求,其主要内容为: 工程名称及编号;人员组织及分工;质量目标及质量控制措施;评审、验证和确认方式的安排;设计形象(综合)进度(包括接口资料交接);设计输入;设计文件编制的统一规定。 设计输入:功能和性能依据建设单位和市场的期望和要求,包括招标文件、委托书或合同要求,主管部门对本工程的批准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任务书、设计审查意见、各项协议文件等依据性文件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2设计输出 设计输出应以能够针对设计输入进行验证的方式形成文件。设计输出文件在发放前应得到批准,以保证其能够满足设计输入的要求。设计输出应为施工、安装和运行提供适当的信息,作为其运行过程策划的依据。并满足功能性、安全性、经济性、可实施性、适应性、时间性等质量特性的要求。设计输出文件应进行标识,并达到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设计输出主要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形成的设计文件、图纸以及各种专题报告等。 3设计评审 工程设计计划中,应明确在适当阶段采用会议形式进行设计评审。设计评审会议,由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为各有关专业的设计负责人和设

厂房扩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厂房扩建工程质量保证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2568厂房扩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Quality assurance measures for plant expansion project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厂房扩建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组织保证 按公司质量控制程序文件要求组成项目经理部,其组织机构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四部一室(工程部、技术质量部、物质设备部、经营部、办公室)。 项目经理代表公司对项目全面负责,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在项目上实施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工期、服务"的企业宗旨,全面履行施工合同。技术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协助项目经理监管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主管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下属各专业项目部按照对应原则设立四组一室。两级项目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共同保证GB/T19002-ISO9002质量标准中各个质量要素都得到有力的控制。

2、制度保证 (1)端正经营思想,切实做到"六不准": 1)没有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设计不准施工; 2)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配件,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和业主批准,不准采购; 3)材料、配件无合格证和材料不按规定检验或复检不合格的,不准使用(由业主下属的材料部门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品或无合格证者,除不准使用外,还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4)上道工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准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5)各类综合管道(含其保温)、设备安装前,未试做或制样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者,不准进行施工; 6)对质量有重要影响的特殊工作人员未经培训并取得上岗证者,不准上岗。 (2)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 坚持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其具体要求是:对不合格的工序、工件必须坚持返工;质量不合格的工件,不准上报工作量,同时对不合格工序、工件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HAF003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核安全法规 HAF003(91)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法规 (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 1991年修改) 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国核电厂安全法规的第四部分 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实施 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目录 第一章引言 (3) 1.1 概述 (3) 1.2 围 (3) 1.3 责任 (4) 第二章质量保证大纲 (4) 2.1 概述 (4) 2.2 程序、细则及图纸 (5) 2.3 管理部门审查 (5) 第三章组织 (6) 3.1责任、权限和联络 (6) 3.2 单位间的工作接口 (6) 3.3 人员配备与培训 (7) 第四章文件控制 (7) 4.1 文件的编制、审核和批准 (7) 4.2 文件的发布和分布 (7) 4.3文件变更的控制 (7) 第五章设计控制 (8) 5.1 概述 (8) 5.2 设计接口的控制 (8) 5.3 设计控制 (8) 5.4 设计的变更 (8) 第六章采购控制 (9) 6.1 概述 (9) 6.2 对供方的评价和选择 (10) 6.3 对所购物项和服务的控制 (10) 第七章物项控制 (10) 7.1 材料、零件和部件的标识和控制 (10) 7.2 装卸、贮存和运输 (11) 7.3维护 (11) 第八章工艺过程 (11) 第九章检查和试验控制 (11) 9.1 检查大纲 (11) 9.2 试验大纲 (12) 9.3 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标定和控制 (12) 9.4 检查、试验和运行状态的显示 (13) 第十章对不符合项的控制 (13) 10.1概述 (13) 10.2 对不符合项的审查和处理 (13) 第十一章纠正措施 (14) 第十二章记录 (14) 12.1质量保证记录的编写 (14) 12.2 质量保证记录的收集、贮存和保管 (14) 第十三章监查 (15) 13.1 概述 (15) 13.2 监查的计划安排② (15)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等

质量保证 我单位重承诺按以下措施保证设计质量: 质量保证体系递交质量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文件,我们制定了质量、进度、成本计划,并且为计划的实施确定了一系列的措施。 ——制度保证 (1) 加强部员工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 (2) 严格贯彻ISO9001-2008制度的落实 ——技术力量保证 (1) 成立本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小组,对本项目从方案开始进行部技术评审,认真履行校审制度,层层把关,确保设计图纸质量;多与业主和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多作现场调研工作,使设计能与职能部门的要求和实际相符,协助业主在合理的情况下节省投资、缩短工期。 (2) 配备理论知识扎实、经验丰富的设计人员。我站承诺:除征得业主同意外,不得更换设计人员。 本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 针对本设计的特点,我们实施严格的设计全过程控制,制定了一系列的质量控制体系程序文件,并明确质量体系控制流程图。 ——实施全过程控制 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步骤如下: (1)设计总进度控制计划编制; (2) 各单位、各专业设计原则编制与会审; (3) 各单位、各专业接口的实施管理; (4) 总体方案和专业方案的评审与优化; (5) 各单位、各专业设计文件的校审与专业之间的会签; (6) 设计文件总体审定与建设方对设计文件意见反馈与处置。 ——质量体系程序文件 根据质量保证体系的二十个要素,结合本设计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程序文件,对各项质量活动所采取的方法进行具体描述,明确责任、目的和围,以及何人、何地、何时、如何做,对质量要素进行控制并记录,共二十二个程序,分别是: (1) 管理评审程序; (2) 质量计划编制与控制程序; (3) 合同评审程序; (4) 设计策划程序; (5) 组织和技术接口控制程序; (6) 设计输入控制程序; (7) 设计输出控制程序; (8) 设计评审、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控制程序; (9) 设计更改控制程序; (10)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11) 设计文件、图纸、资料控制程序; (12) 质量体系文件编写程序; (13) 分承包方评定和控制程序; (14) 顾客提供产品的控制程序;

设计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4.3设计质量目标与质量保证措施 我院提交的设计图纸将完全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出图质量一直在行业内深受好评。 本项目为了能够在满足贵司要求的时间内递交质量可靠经济合理的设计文件,严格按我院ISO9001标准建立起来的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运作,我们制定了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计划,并且为确保计划的实施制定了一系列有序的内部管理措施。(一)质量控制措施 1. 为加强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组织管理,人员调派,本项目除将由我院分管院长直接管理,深入落实外,并组织包括院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及各设备工种总工程师在内的高层技术领导,承担本工程各技术工种的主管和审核,以保证贵我双方本项目合作的成功。 2. 严格按我院ISO9001标准建立起来的文件化质量管理体系运作,并按双方议定的各阶段进度提交设计文件,定期就工程有关事项进行沟通与协调。 3. 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制定和实施质量计划编制程序。 4.如业主提出特殊的质量要求,现有的质量体系文件不能覆盖时,将制定专项质量计划。 5.在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均编制设计大纲,阐述项目概况、建设方要求,明确设计依据,提出各专业的设计原则和设计控制进度,报各级总工程师审批。 6.根据批准的设计大纲开展具体的设计作业,在设计作业中实行设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设计接口、设计输入、设计输出、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和设计变更等方面均按照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执行。 7.在设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通过设计校审和验证,及时予以解决,在设计交付以后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返工或更改并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对各项措施进行实施效果验证。 8.对从事与设计质量有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各级设计人员明确职责,具备资质和技能,保证设计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 9.校审制度工程设计严格执行校审制度,以保证设计质量。校审程序共三级,即校对校核、审核、审定。在质量保证体系作业文件中,各级校审人员的职责均有详细规定。 其他特色的质量控制措施 1. 每周一次设计团队工程例会制 2. 封闭式集中设计模式 3. 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化

中央空调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中央空调工程质量保证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7178中央空调工程质量保证措施Central air-conditioning engineering quality assurance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中央空调安装工程质量的保证措施 1.要有质量管理的目标,结合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分项工程的合格率为100%,其中优良率在90%以上,重要及有特殊要求的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2.要建立好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各负责人的岗位职责,并确保质量保证体系在本工地的正常运转。 3.要选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特别是班组长必须是质量意识强,技术水平高的人员。对特殊工种工人必须持证上岗。 4.对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应进行质量重要性宣传教育,并结合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和工程特点,使参加施工的人员树立起良好的质量意识并对本工程的质量要求做到心中有数。 5.施工技术人员要充分做好技术资金积累工作,熟悉图

纸,掌握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明确关键部位,停滞检查点等,并向班组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精心组织施工。 6.工程上使用的各种主要材料必须有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书,并加强计量管理,各班组使用的计算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 7.施工过程中,施工设计人员、质保体系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和班组长一起严把质量关,开展以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活动,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整改,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8.熟悉土建、装修和其它相关专业的施工工艺,以便在施工过程中有效地进行交叉施工配合,做好预留预埋工作,避免或减少安装时的打洞,打槽数量,以免对建筑结构和装修造成损害。 9.整个施工过程中,班组应配合施工技术人员一起做好各种安装技术质量资料的填写整理工作,需甲方签证要及时办理签证手续,以及时、真实地反映施工情况,确保工程顺利、优质交工。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模板

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3.1货物质量 1)所有材料的采购应严格按设计文件要求的品牌、型号、规格等进行控制; 2)采购前应对供货商所提供的品牌、型号、规格、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检验报告等进行仔细校对,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会同材料人员对产品使用性能、供应能力进行评价,并由上级单位和监理单位认可,确定合格的供货厂家; 3)已确定的合格供应厂家,在采购中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换厂家,采购的材料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一级品及以上等级,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及产品使用证明书并经过监理及上级单位认可后方可使用; 4)制材料采购计划,按设计和施工要求,必须明确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技术参数要求、供货时间等,由工程技术负责人复查,项目经理批准。 3.2进货检验和试验 1)材料进库前,由材料专职检验人员和仓库保管人员共同验证,核对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填写验收单、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是否有出厂合格证书和质量保证书等,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填写“材料入库记录”; 2)属甲供材料、设备,应会同监理人员进行质量确认,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采购人员,请求及时解决; 3)需要试验的材料,按有关规定进行批量抽验; 4)设备的验收,应对其外观、包装以及设备随机文件和产品合格证进行验收和确认。 3.3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 要达到预定的质量目标,首先要确保深化设计方案质量、产品选型质量、设备材料采购质量等。在此基础上,施工质量才有前提条件。 3.4深化设计方案质量 依据招标文件的各项技术要求,结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或规范》,深入了解工程现场情况,充分了解和听取用户需求;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深化设计工作,全面完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全套技术文件经过多方会审通过后,方能作为施工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安全法规的第四部分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时间:2004年04月07日(1991年7月27日国家核安全局令第1号发布1991年修改) 本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核电厂安全法规的第四部分本规定自一九九一年七月二十七日起实施本规定由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解释。 1引言 1.1概述 1.1.1本规定对陆上固定式热中子反应堆核电厂的质量保证提出了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 1.1.2本规定提出的质量保证原则,除适用于核电厂外,也适用于其他核设施。 1.1.3为了保证核电厂的安全,必须制定和有效地实施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和每一种工作(例如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的质量保证分大纲。本规定对制定和实施这些大纲提出了原则和目标。各种质量保证大纲所遵循的原则是相同的。 1.1.4必须指出: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例如在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中),对要达到的质量负主要责任的是该工作的承担者,而不是那些验证质量的人员。 1.1.5质量保证大纲应包括为使物项或服务达到相应的质量所必需的活动,验证所要求的质量已达到所必需的活动,以及为产生上述活动的客观证据所必需的活动。 1.1.6质量保证是“有效管理”的一个实质性的方面。通过有效管理促进达到质量要求的途径是:对要完成的任务作透彻的分析,确定所要求的技能,选择和培训合适的人员,使用适当的设备和程序,创造良好的开展工作的环境,明确承担任务者的个人责任等。概括来说,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提出要求及措施,包括验证需要验证的每一种活动是否已正确地进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纠正措施。质量保证大纲还必须规定产生可证明已达到质量要求的文件证据。 1.1.7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具体方法(对于整个核电厂和各种工作)可以有所不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循本规定所确定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执行程序。还必须指出:质量保证大纲必须周密制定,便于实施,并保证技术性的和管理性的工作两者充分地结合。 1.2范围 本规定对核电厂的厂址选择、设计、制造、建造、调试、运行和退役期间的质量保证大纲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原则和目标。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对安全重要物项和服务的质量具有影响的各种工作,例如设计、采购、加工、制造、装卸、运输、贮存、清洗、土建施工、安装、试验、调试、运行、检查、维护、修理、换料、改进和退役。这些原则和目标适用于所有对核电厂负有责任的人员、核电厂设计人员、设备供应厂商、工程公司、建造人员、运行人员以及参与影响质量活动的其他组织。附录I所列的安全导则是对本规定的说明和补充。 1.3责任 1.3.1为了履行保证公众健康和安全的责任,营运单位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本规定的要求制定有效的核电厂质量保证总大纲,并报国家核

设备基础设计

设备基础设计 基础类型 (1)独立基础----当地基较好时,配合钢砼柱用得较多,也较经济。 (2)条形基础----当地基较好时,配合承重墙用得较多,也较经济。 (3)筏式基础----当地基不很好,或建筑物较高时,采用整片或大片底板作的基础。如“竹筏”而名。 (4)箱形基础----由地下一层或几层的墙和搂板、底板构成的整片基础。如“箱”而名。常在高层建筑中采用。 (5)桩基础----按受力性能可分:摩擦桩、端承桩、摩擦端承桩;按施工方式可分:灌注桩、予制桩、搅拌桩、打入桩、静压桩等;按材料可分:钢砼桩、钢桩、木桩等。 (6)其它----如:沉井、锚杆、加筋土等。 设备基础设计是否按筏形基础设计,要看设备荷载、基础厚度和其平面的长宽比等情况而定。倘设备荷载不是很大,或是基础厚度完全保证抗冲切的话(一般的设备基础,由于要锚固或安装地脚螺栓,厚度较大),只按构造在基础上下皮配双向钢筋就行了,太厚的要考虑设计成钢筋笼状。 但如果基础较薄,且基础的长宽比小于2:1,是可以按筏形基础设计的。应该注意的是,按双向板设计时,要分析设备在基础上的置放方式是否符合双向板的受力条件,也就是基础版的支点状况(因此时是按地基反力是板的均布荷载,设备与基础板接触的地方就是板的支座计算的),如果设备和基础是面接触或起码有三边是线形接触,可以考虑按双向板设计。如果设备集中在板的某一局部,或设备是与基础是几个点的接触,按双向板设计就不合适了,要按柱下独立基础板(可能还是偏心的)或无梁板考虑了。 设备基础构造规定 1.当二次浇灌层厚度大于或等于50mm时,应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应比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高一级;当二次浇灌层厚度小于50mm时,应采用1:2水泥砂浆;当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无收缩水泥砂浆或灌浆料或 无收缩细石混凝土。 2.地脚螺栓分为死螺栓和活螺栓两大类,死螺栓的锚固有下列三种形式,可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选择:一次埋入法、预留孔法、钻孔锚固法,死螺栓中 以直钩和锚板螺栓最为常用,施工方便,性能可靠。活螺栓的构造是螺杆 穿过埋设于基础中的套管,下端以T形头、固定板或螺帽固定,在套管上端200mm范围内,填塞浸油麻丝予以覆盖保护。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docx

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措施 工程质量是决定工程建设成败的关键,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工程建成后的运用。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影响建设、施工单位的信誉、效益。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是参建各方工作的重点,也是参建各方共同的职责。作为建设单位,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重点,自觉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关系,通过控制项目规划、设计质量、招标投标、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达到控制工程质量的目的。 一、设计阶段的质量保证 设计工作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设单位应重视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以提高设计质量。重视设计前期工作,配合设计单位搞好现场测量和查勘,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对工程建设的影响,使工程设计尽可能完善、准确,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减少不必要的设计变更。 二、招标阶段的质量保证 重视资质审查,工程招标时,注重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包括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业绩、社会信誉等多个方面。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经历和经验,在以往的工程施工中是否出现过质量控制方面的问题,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等。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保证

1、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准备阶段是施工阶段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施工准备的充分程度,对施工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建设单位应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制订施工意见、质量检查办法等,保证管理机构的良好运行。及时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组织项目办、监理和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管理上岗培训。同时,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组织、料物准备、技术力量、现场施工准备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进行检查,确保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2、监理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 建设监理制实施以来,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工期和投资控制有了保障。为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使监理单位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项目质量,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理合同的要求去做,并赋予监理工程师相应的权力,使监理工程师能够较好地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职责,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3、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 通过招标,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从事工程建设,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1)项目总工程师作为质量管理小组组长,是质量管理工作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质量管理工作的目标、方针,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有决策权。 (2)项目经理作为质量管理小组的副组长,全力协助项目总工程师落实质量目标,主要从施工技术环节对质量进行控制,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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