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雷电防护分级

建筑物雷电防护分级

建筑物雷电防护分级GB50343-2004 第4章

4.1 一般规定

4.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雷电防护等级应按防雷装置的拦截效率划分为A、B、C、D 四级。

4.1.2 雷电防护等级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划分:

1、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所处环境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2、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1.3 对于特殊重要的建筑物,宜采用4.1.2 条规定的两种方法进行雷电防护分级,应按其中较高防护等级确定。

4.2按雷击风险评估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按建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N1 和建筑物入户设施年预计雷击次数N2确定N(次/年)值N=N1+N2。

4.2.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设备,因直击雷和雷电电磁脉冲损坏可接受的年平均最大雷击

次数NC可按下式计算:Nc=5.8×10-1.5/C(次/年)。

4.2.3将N 和Nc 进行比较,确定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1、当N≤Nc 时,可不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2、当N>Nc 时,应安装雷电防护装置。

4.2.4按防雷装置拦截效率E 的计算式E=I-Nc/N 确定其雷电防护等级:

1、当E>0.98 时定为A 级;

2、当0.90<E≤0.98 时定为B 级;

3、当0.80<E≤0.90 时定为C 级;

4、当E≤0.80 时定为D 级

4.3按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的重要性和使用性质确定雷电防护等级

4.3.1建筑物电子信息设备宜按表4.3.1 选择雷电防护等级。

表4.3.1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等级的选择表

建筑物防火等级

第一章建筑物耐火等级 耐火, 建筑物, 等级 第一节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及分级 在建筑物中使用的材料统称为建筑材料。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是指其燃烧或遇火时所发生的一切物理和化学变化,这项性能由材料表面的着火性和火焰传播性、发热、发烟、炭化、失重,以及毒性生成物的产生等特性来衡量。我国国家标准GB8624-97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几种等级。 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 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 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 第二节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及耐火极限 一、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 建筑物是由建筑构件组成的,诸如基础、墙壁、柱、梁、板、屋顶、楼梯等。建筑构件是由建筑材料构成,其燃烧性能取决于所使用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我国将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1.不燃烧体(非燃烧体) 金属、砖、石、混凝土等不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称为不燃烧体(以前也称非燃烧体)。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高温作用下不起火、不微燃、不炭化。如砖墙、钢屋架、钢筋混凝土梁等构件

都属于非燃烧体,常被用作承重构件。 2.难燃烧体 用难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制成而用不燃性材料作保护层制成的构件。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和微燃立即停止。 3.燃烧体 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构件。这种构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或发生微燃,而且当火源移开后,仍继续保持燃烧或微燃。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木搁栅、纤维板吊顶等构件都属燃烧体构件。 二、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1.时间--温度标准曲线 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其内的温度是随着时间变化的,分别取时间和温度作为横、纵坐标,即可绘制出火灾过程中的时间--温度曲线。在实际的火灾中,每一起火灾的时间--温度曲线是各不相同的,但为了对建筑构件进行耐火实验,进而对其耐火极限进行度量,必须人为规定一种能反映、模拟一般火灾规律的标准温升条件,把它绘制成曲线就称为时间--温度标准曲线。 2.耐火极限的概念 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实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热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称为耐火极限,以小时表示。

装修材料防火等级划分(20210119100909)

装修材料防火等级划分如下: 一、目前防火材料等级主要有5个: 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几乎不发生燃烧的材料。 I I 八 1 - ―~ j | f A1级:不燃,不起明火 I ?I 丨j ( A2级:不燃,要测量烟,要合格。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难燃类材料有较好的阻燃作用。其在空气中遇 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不易很快发生蔓延,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立〈\\ \\ 丨I 即停止。 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类材料有一定的阻燃作用。在空气中遇明 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燃烧,易导致火灾的蔓延,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等。 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无任何阻燃效果,极易燃烧,火灾危险性很大。

另外,根据不同的标准,防火材料等级的划分也不一样: DIN4102: A1、A2、B1、B2、B3 I / S j| 『"T y' X 1 - ―""

各类建筑防火等级

①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商店、学校、食堂、菜市场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 ②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 ③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倍计算。 ④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 ⑤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 第5.1.1A条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二、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

然通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 第5.1.2条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 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 第5.1.3条地下、半地下建筑内的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每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 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1000m2。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应按该局部面积的一倍计算。 第5.1.3A条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且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二、当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防火墙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三、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防烟、排烟设施的设计应按现行国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目的 为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有效受控,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化解或降低安全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执行); 《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8年1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执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起执行);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0;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13861-2009。 四、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五、机构设置 1.企业是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主体,在公司和项目部分别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领导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全面负责。 2.公司建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体系建设和运行领导机构,副组长为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副总经理;成员包括监审部负责人、技术总工、水电负责人、机械管理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人事部负责人、各项目部负责人等组成。领导机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日常办事机构设置在安全科。 3.项目部风险管控工作小组由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土建/水电施工员、机械员、资料员、班组长等人组成。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作业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方案

江苏增钬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方案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江苏增钬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关于建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的方案 各部门、车间: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安委办《洪泽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办法》(洪安办【2017】64号)、朱坝街道办《朱坝街道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朱街办发【2017】7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行动,深入研究重特大事故的规律特点,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力争2018年底实现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所有安全生产环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

立工作领导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梁学云 副组长:梁学军梁学林 成员:曹加法成桂余朱启银朱启月朱启舞梁学东赵通江张国旺袁安沈楚梅香梁翠红杜伏云杜守玉朱从亚 领导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梁学军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安环部(梁学云、梁学军、梁学林、朱从亚)负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案的制定,并对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设施与管理方面风险点的辨识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措施的落实。分析存在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相应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预防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负责双重预防机制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二)生产部(曹加法、朱启月、朱启舞、赵通江)负责组织生产专业管理方面风险点的辨识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措施的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 (三)质量部(成桂余)负责组织质量专业管理方面风险点的辨识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措施的落实。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 (四)财务部(梁翠红、杜伏云)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方面的所需资金投入,做好财务账目及记录。 (五)污水处理房(袁安沈、张国旺)负责污水处理方面风险点的辨识

施工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完整版]

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 编辑:刘元生 审核: 批准: 2016年8月

1.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识别、评价、分级、管控。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共安全生产法》 《山东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修改稿)》(山东省人民政府令2016年第303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安办发【2016】10号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沂安【2016】21号 其他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标准、相关政策以及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等要求。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根据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结合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公司着手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3.1 总体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在建设。各部门在安全科的组织下按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指南》建议编制大纲要求,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模式。 3.2 工作目标:自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9月份完成公

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同时,每三年开展一次风险分级工作,并通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做到有效遏制生产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产财产安全。 3.3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导、标杆示范、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主体责任。 4.职责分工 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支持宣传推广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公司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主任:刘元生 副主任:刘存武袁兵 成员:刘星吉郑玉柱冯尚选尹传杰 闫正波齐磊元刘鹏 主任职责:负责安排安全风险分级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安排办公室成员做好组织、协调、计划、实施、总结、归纳、汇总、上报、专家审核等过程的工作,负责考核各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 副主任职责:具体负责《山东冠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南》的编制,负责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过程培训、技术指导,完成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文件编制,对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新版)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 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建筑防火类别和耐火等级 建筑防火分类 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层数及火灾危险性,对建筑物防火设计进行分类,世界各国有各自的规定。我国现行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将建筑分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一些特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般称“低规”)适用于9层及9层以下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般称“高规”)适用于10层及双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当高层建筑的建筑高度超过250米时,建筑设计采取的特殊防火措施,应提交国家消防主管部门组织专题研究、论证。高层建筑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分为一类和二类。高层一类建筑包括居住建筑中的高级住宅、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公共建筑中的医院、高级旅馆;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住楼;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建筑物高度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高层二类建筑包括10层至18层的普通住宅;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教学楼和普通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耐火等级 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分级标度,规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防火技术措施中的最基本措施之一。 耐火等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划分基准和依据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 一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是由一两个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所有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即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 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因为对建筑物来说楼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在制定分级标准时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然后将其它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的,可适当提高其耐火极限要求,否则反之。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其他国家的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各耐火等级的建筑物除规定了建筑构件最低耐火极限外,对其燃烧性能也有具体要求,因为具有相同耐火极限的构件若其燃烧性能不同,其在火灾中的情况是不同的。 耐火等级-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选定条件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性能,从而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 确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建筑物的重要性。 2.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 3.建筑物的高度。 4.建筑物的火灾荷载。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一、编制目的 通过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及相应的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化管理,使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得到全面管理和有效控制。 二、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7-2018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办发[2017]15号) 《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出资企业2017-2018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国资评价[2017]101号) 三、适用范围 公司、各项目部。 四、编制内容 (一)根据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措施,形成风险点清单,实行一点一单。 (二)清单中应包括序号、编号、风险名称、风险位置、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主体、风险点隐患检查事项、管控措施等内容。

(三)将风险点清单逐一汇总,形成风险点分级管控台帐。 (四)重大风险由股份公司管控,较大风险公司管控,一般风险由项目部管控,低风险由班组、岗位管控。 (五)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必须负责管控。 (六)针对安全风险的特点,应选择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对安全风险进行控制。 (七)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规避、降低和监测风险。 (八)对安全风险采取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落实领导层、管理层、员工层的风险管控清单。 (九)根据风险等级情况,可结合隐患分级排查的操作要求,进行风险管控的责任分配。 (十)将风险辨识过程中产生的重大风险进行汇总,登记造册,并对产生重大风险的作业场所或作业活动、工艺技术条件、技术保障措施、管理措施、应急处置措施、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等进行详细说明。并及时上报属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十一)应在重大风险区域醒目位置和重点位置分别设置重大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十二)应使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将生产设施、作业场所等区域存在的不同等级(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标示在总平面布置图或地理坐标图中。

建筑等级划分防火

按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类 (四)按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类 (1)耐火等级取决于建筑物主要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它的单位为小时。 1)构件的耐火极限。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建筑构件按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具体判定条件如下: 失去支持能力一一非承重构件失去支持能力的表现为自身解体或垮塌;梁、板等受弯承重构件,挠曲率发生突变,为失去支持能力的情况,当简支钢筋混凝土梁、楼板和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楼板跨度总挠度值分别达到试件计算长度的2%、3.5%和5%时,则表明试件失去支持能力。 完整性一一楼板、隔墙等具有分隔作用的构件,在试验中,当出现穿透裂缝或穿火的孔隙时,表示试件的完整性被破坏。 隔火作用——具有防火分隔作用的构件,试验中背火面测点测得的平均温度升高到1400C,(不包括背火面的起始温度):或背火面测温点任一测点的温度到达2200C时,则表明试件失去隔火作用。 2)构件的燃烧性能。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不燃烧体:即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天然石材、人工石材、金属材料构件等。 燃烧体:即用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材构件等。 难燃烧体:即用难燃烧体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例如沥青混凝土构件、木板条抹灰的构件均属难燃烧体。 (2)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与最多允许层数以及最大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相关应符合表2-2的规定。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表2-2

民用建筑等级划分耐火等级划分

一、民用建筑等级划分 按照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规定,我国目前将各类民用建筑工程按复杂程度划分为:特、一、二、三、四、五,共六个等级,设计收费标准随等级高低而不同。《注册建筑师条例》参照这个标准进一步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可以设计各个等级的民用建筑,二级注册建筑师只能设计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所以了解民用建筑的等级划分,对于建筑师执业是重要的。 以下是民用建筑复杂程度等级的具体标准: (一)特级工程 1.列为国家重点项目或以国际活动为主的大型公建以及有全国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特别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国宾馆、国家大会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大型航空港、国际综合俱乐部,重要历史纪念建筑,国家级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三级以上的人防工程等。 2.高大空间、有声、光等特殊要求的建筑,如剧院、音乐厅等。 3.30层以上建筑。 (二)一级工程 1.高级大型公建以及有地区性历史意义或技术要求复杂的中小型公建。如高级宾馆、旅游宾馆、高级招待所、别墅,省级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高级会堂、俱乐部,科研试验楼(含高校),300床以上的医院、疗养院、医技楼、大型门诊楼,大中型体育馆、室内游泳馆、室内滑冰馆,大城市火车站、航运站、候机楼,摄影棚、邮电通信楼,综合商业大楼、高级餐厅,四级人防、五级平战结合人防等。 2.16—29层或高度超过50m的公建。 (三)二级工程 1.中高级的大型公建以及技术要求较高的中小型公建。如大专院校教学楼,档案楼,礼堂、电影院,省部级机关办公楼,300床以下医院、疗养院,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少年宫,俱乐部、排演厅、报告厅、风雨操场,大中城市汽车客运站,中等城市火车站、邮电局、多层综合商场、风味餐厅,高级小住宅等。2,16-29层住宅。 (四)三级工程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计划方案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六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5 2.编制依据------------------------------------------------------------------------------ 5 3.总体要求、目标与原则--------------------------------------------------------------- 5 3.1总体要求 ------------------------------------------------------------------------- 5 3.2工作目标 ------------------------------------------------------------------------- 6 3.3基本原则 ------------------------------------------------------------------------- 6 4.职责分工------------------------------------------------------------------------------ 6 4.1领导小组 ------------------------------------------------------------------------- 6 4.2工作职责 ------------------------------------------------------------------------- 6 5.术语和定义 --------------------------------------------------------------------------- 7 5.1风险 ------------------------------------------------------------------------------ 7 5.2危险源---------------------------------------------------------------------------- 7 5.3风险点---------------------------------------------------------------------------- 8 5.4风险辨识 ------------------------------------------------------------------------- 8 5.5风险评估/评价------------------------------------------------------------------- 8 5.6风险分级 ------------------------------------------------------------------------- 8 5.7风险管控 ------------------------------------------------------------------------- 9 5.8风险信息 ------------------------------------------------------------------------- 9 5.9重大风险 ----------------------------------------------------------------------- 10 5.10重大危险源 ------------------------------------------------------------------- 10 6.风险点识别方法 -------------------------------------------------------------------- 10 6.1 风险点识别范围的划分要求--------------------------------------------------- 10 6.2 风险点识别方法 --------------------------------------------------------------- 10 7.风险评价方法----------------------------------------------------------------------- 10 8.风险控制措施策划------------------------------------------------------------------ 11 9.风险分级管控考核方法------------------------------------------------------------- 12 10.风险点识别及分级管控记录使用要求 -------------------------------------------- 12 附件: -------------------------------------------------------------------------------- 12

基建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实施细则

省电力公司 基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完善电网建设工程基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电网工程基建安全风险全过程管理,规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分级管控,有效控制基建安全风险,结合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和电网工程施工安全实际,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基建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明确各级机构与人员的职责,建立基建安全风险预警、分级管控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根据基建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落实预控和应急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第三条依照电网公司《电网工程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办法》,根据LEC安全风险评价法中LEC值的大小及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电网工程基建施工安全风险从小到大划分为五个等级进行控制和管理(一到五级分别对应为:稍有风险、一般风险、显著风险、高度风险、极高风险)。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系统投资建设、受托建设的35千伏及以上电网工程基建施工安全风险的管控。 第二章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

第五条电网工程项目是施工安全风险管控的单元主体,施工安全风险主要包括人身及电网安全风险。安全风险从小到大划分为五个等级,并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与控制。 (一)一级风险(稍有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低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轻伤及以下事件的施工作业。 (二)二级风险(一般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三)三级风险(显著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较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人身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四)四级风险(高度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容易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施工作业。 (五)五级风险(极高风险):指作业过程存在很高的安全风险,不加控制可能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施工作业。 第六条电网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类别分为固有风险、动态风险。 (一)固有风险:是指在正常情况下,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二)动态风险:是指在作业时特定情况下,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 (三)动态风险等级是在固有风险等级的基础上,按作

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荔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2】【来源:PT02-00058】【阅读:7次】【关闭窗口】 荔教综〔2017〕72号 各中学、中心小学、城区各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市安办〔2017〕13 号),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全面落实教育系统“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机制,强化教育部门监管责任,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精准监管,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学校安全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力争至2018年底,全区学校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 二、工作重点 (一)排查风险点,建立“一校一册”档案 学校排查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要将所有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建立单位安全风险管控档案,详细记录单位基本信息,风险点名称和位置风险类别,安全风险等级,存在危险因素及隐患情况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手机号码,形成动态化的“一校一册”(见附件)管理制度。 (二)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双重预防机制的建立、实施、完善工作,组织安全、管理、技术、设备等技术人员和专家,根据曾经发生的事故和险情,外地同行业发生的事故,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过程排查和辨识,并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 2.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学校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确定风险类别(火灾、爆炸、中毒、坍塌、触电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划分安全风险等级,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保护范围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保护范围 (一)防火等级 (1)民用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防火等级的分类,一般可按表5-1和表5-2划分。 表5-1 高层建筑物分类表防火涂料 名称一类二类 居住建筑高级住宅 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10~18层的普通住宅 公共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物 医院病房楼 每层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 每层面积超过800m2的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省(市)级邮政楼、防火指挥调度楼 大区级和省(市)级电力调度楼,中央级、省(市)级广 播电视楼 高级旅馆 每层面积超过1200m2的商住楼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楼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 楼、科研楼等 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 览 楼、综合楼、商住楼、财贸金 融楼、 电信楼、图书楼 建筑高度不超过50m 的教学 楼 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 楼 省级以下的邮政楼 市级、县级广播电视楼 地、市级电力调度楼 地、市级防灾指挥调度楼 注:1.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物,可参照本条划分类别的标准确定其相应类别。 2.本表所列之市系指:一类包括省会所在市及计划单列市,二类的市指地级及以上的市。表5-2 低层建筑物分类表 https://www.360docs.net/doc/bc4777692.html,/ 一类二类 电子计算中心 300张床位以上的多层病房楼 省(市)级广播楼、电视楼、电信楼、财贸金融 楼 省(市)级档案馆 省(市)级博览馆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楼3000座以上体育馆 2.5万以上座位大型体育场 大型百货商场 1200座以上的电影院 1200座以上的剧场 三级及以上旅馆 特大型和大型铁路旅客站 省(市)级及重要开放城市的航空港一级汽车及码头客运站大、中型电子计算站 每层面积超过3000m2的中型百货商场藏书50万册及以上的中型图书楼 市(地)级档案馆 800座以上中型剧场 注:1.本表未列出的建筑物,可参照本条划分类别的标准确定其相应类别; 2.本表所列之市系指:一类包括省会所在市及计划单列市。二类的市指地级及以上的市。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编号:SY-AQ-0812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Fire rating and classification of buildings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 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建筑等级划分,耐火等级划分,防火间距的概念

防火间距的概念 防火间距是一座建(构)筑物起火后火灾不至于蔓延到相邻建(构)筑物的空间间隔。 防火间距是建(构)筑物间相邻外墙最近的水平距离; 防火间距是建(构)筑物在水平面的投影之间的最近距离; 建(构)筑物突出的封闭阳台应从其最突出部分算起; 建(构)筑物外墙有突出的燃烧体构件,从突出部分的外边缘算起。 设置防火间距的目的 防止火灾在相邻建筑间蔓延;为人员疏散提供场地;为为消防扑救提供场地;物资疏散提供场地;减轻火灾对相邻建筑的影响;合理利用和节约土地资源。 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三四共四级,其中一级防火性最好,四级最低,耐火等级不同,其防火间距也不同,三四级建筑等级的建筑可通过提高耐火等级的办法减小防火间距 建筑的耐火等级分类 ①构件的耐火极限 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是指按建筑构件的时间-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具体判定条件如下: ◇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被破坏◇丧失隔火作用 ②构件的燃烧性能 构件的燃烧性能分为三类: ◇不燃烧体:即用不燃烧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天然石材。◇燃烧体:即用可燃或易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如木材等。◇难燃烧体:即用难燃烧的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不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如沥青混凝土构件。 现行GBJ 16-9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划分成四级,见[建筑的耐火等级]表所示。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质重要的或规模宏大的或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很次要的或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一、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的划分基准和依据 为了保证建筑物的安全,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使之具有一定的耐火性,即使发生了火灾也不至于造成太大的损失,通常用耐火等级来表示建筑物所具有的耐火性。 一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是由一两个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是由组成建筑物的所有构件的耐火性决定的,即是由组成建筑物的墙、柱、梁、楼板等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决定的。我国现行规范选择楼板作为确定耐火极限等级的基准,因为对建筑物来说楼板是最具代表性的一种至关重要的构件。在制定分级标准时首先确定各耐火等级建筑物中楼板的耐火极限,然后将其它建筑构件与楼板相比较,在建筑结构中所占的地位比楼板重要的,可适当提高其耐火极限要求,否则反之。根据我国国情,并参照其他国家的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把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分为一、二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各耐火等级的建筑物除规定了建筑构件最低耐火极限外,对其燃烧性能也有具体要求,因为具有相同耐火极限的构件若其燃烧性能不同,其在火灾中的情况是不同的。 二、建筑物耐火等级的选定条件 确定建筑物耐火等级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用途的建筑物具有与之相适应的耐火性能,从而实现安全与经济的统一。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 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 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 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 筑物级别。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d、丙等:一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按防火性能分四级: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耐火等级标 准是依据房屋主要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确定的。

3、按耐久年限分四级: a、一级耐久年限,100年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b、二级耐久年限,50~100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c、三级耐久年限,25~50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d、四级耐久年限,15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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