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公务员法里面相关问题的某一问题谈谈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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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务员法中的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在这两天法例中很明确的规定了公务员的分级,每个层次都有正副级之分,除此以外综合管理类也分得很细。这就凸显了公务员法中的一个弊端,首先在领导职务层次中,没有明确规定正职和副职可以配备领导的人数,所以在很多县级,厅局级等都出现了一种情况,三五个副职不在话下,有的更是十几副职。人是多了,但是办事效率更低了。而非领导职务中,对公务员的职务分得非常的细。同时级别之分也是很是令我惊讶,在新的国家公务员罚中,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27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二——四级

3、省部级正职四——八级

4、省部级副职六——十级

5、厅局级正职八——十三级

6、厅局级副职十——十五级

7、县处级正职十二——十八级

8、县处级副职十四——二十级

9、乡科级正职十六——二十二级

10、乡科级副职十七——二十四级

11、科员十八——二十六级

12、办事员十九——二十七级

不难发现越是往下,级数的跨越度越大,所以就会出现很多乡级的公务员贪污的金额甚至还远远超过厅局级的,同时在人民办事时会出现业务推脱的状况,去到一个部门办事,结果又说这业务是另外一个部门负责,就这样踢来踢去的,最后明明其实只要两三天办好的事情,可以拖到一两个月才能办好,原本将职务设置得如此明细和多级别是为了更便于人民的办事和整个政府的运作,结果反而更糟了。我认为首先国家应该明确规定每个层次正副职领导的人数,不能够任由各地方自行设置,这只会催化靠关系上位,办虚事等情况的发生。在非领导职务中,可以将职务接近的,重叠归为一类,分得太细就会出现业务推脱,人民办事难的状况。除此以外,我认为级数分太多了,尤其是县级一下的,这样也不便利政府部门办事,尤其是一些重要文件要层层批示,级数这么多,等上级的审批也耽搁不少时间,这样办事效率会大大降低。同时,也会出现一些项目的资金经过层层的关卡,越来越少,贪污问题更为严重。

公务员的设置更应该便于人民的办事和政府的运作,如此国家才能够更繁荣的发展,人们更信任政府。对于职务过于繁杂的设置,层级的繁多,只会催化政府的腐败。很多人都争相考取公务员,因为很多人认为这是铁饭碗,福利待遇好,

工作悠闲,我国的公务员给人的印象就是如此。尤其工作悠闲这一项,之前我们学校安排了我们专业在政府部门实习,不少同学都反映,部门人员每天都很悠闲,聊聊天,上网就度过一天,有的部门就很忙碌,这就反映了非领导职务分类的缺陷,不同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聘选相应的人数,职务设置不合理,也会导致了有些部门空闲,有些部门忙碌。对于正副职人员人数的规划和各职务的设置都存在一定的问题,还需日后慢慢的调整。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法2020实施细则全文 公务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职务和级别、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和解雇、奖励、纪律处分、培训、交流和回避、工资和福利保险、辞职和解雇、退休、投诉和指控、任用、法律责任和附例共18章,10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公务员的国家法律制度。与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具有新的特点,因此常被称为新公务员法,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是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则,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和权利、公务员的职位和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和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 二是关于公务员各方面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招聘、考核、任免、晋升、奖惩、培训、回避交流、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投诉、检举、任用等。《公务员法》在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又有了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是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

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以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为限。中国共产党机关、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各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的。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 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执行公务,隶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国家财政承担工资、福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依法执行公务的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被纳入国家行政机关,由国家财政支付工资,就被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这不仅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而且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维护干部队伍的廉洁性,有利于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 第二,《公务员法实施细则》总结吸收了近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的一些新成果,如竞聘聘任、公开选拔、任用预告、任期制度、试用制度、部分职位聘任制度、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等,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公务员制度,保持了公务员制度与时俱进的生命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对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结合制度的要求,新公务员法对现行职务级别制度进行了改革和完善,使职务与职级关系更加合理。 第三,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根据公务员职务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将公务员职务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改变了

华润集团的财务管理理论案例分析

华润集团的财务管理理论案例分析 ---------101554249 “华润”以其业务的多元化著称,其多元化特征是地域分布广,产业跨度大,业务关联度低,母子公司管理复杂。它以“从鸡蛋道导弹”式的产业整合思路,依靠资金与政府背景,在国内大肆收购零售、房地产、啤酒、纺织、电力、建材、微电子、农业深加工等一系列不相关的业务。并一举成为与青岛啤酒并列的啤酒业龙头,稳坐纺织行业老三的位置,也是中国地产行业中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公司之一。 作为一家资产规模近千亿的大企业,华润公司经半个多世纪的变迁形成了一个业务多元化的控股架构的企业集团,我们习惯地称之为多元化控股企业。多元化经营不仅在理论上得不到充分的支持,实践中的管理运作恐怕还还会面对更多的难题。 立足多元化的现实,我们的做法是确定“集团多元化、利润中心专业化”的整体战略,将众多子公司按行业进行资产重组,并划分为不同的利润中心,利润中心属下再设立利润点,同时在扁平化管理架构下分别确定业务战略,以此确保多元化控股下的专业化经营。在此基础上,我们利用香港资本市场将利润中心逐一整合上市,目前已在香港上市6家,占集团绝大部分资产,其他资产也正在整合上市过程之中。 随着利润中心股权多元化乃至公众化,受制于市场控制的约束。控股企业的组织控制正受到内外多方面的冲击,从而集团总部的传统管理方式面临挑战,或者说“多元化控股企业怎么管”的问题已经成为股权分散背景下集团母公司面临的重大问题。 所谓多元化控股企业的管理,至少可以包括两层涵义。一是多元化,表明集团属下利润中心及行业多。由于业务种类和管理范围之广,集团不可能完全按单一业务实体一样的管法;二是控股企业,表明利润中心股权多元化,很多都是非全资附属企业,甚至是公众公司,集团只是控股或控制,不可能完全按全资附属企业或类似业务部门一样的管法。集团总部由此就需要重新定位,找准管理的着力点,抓住应该管、值得管、管得了或管得好的,放掉不该管、不值得管、管不了或管不好的。说到底,管理多元化控股企业最核心的就是要站在出资人角度做个合格的控股股东,在平衡市场控制和组织控制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出资人管理模式,维护出资人权益,实现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 (一)母子公司管理与控制模式的选择 总部按照管理主要资产、主营业务和主要利润来源的需要,华润把带有战略性特征的主要产业叫做一级利润中心,总部只管一级利润中心,其余公司都划成二、三级利润中心,由一级利润中心统管。并将一级利润中心作为次级资产经营者,享有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所需要的一切经营管理权,负责最大化占用资本回报率及具体的业务经营。 华润集团总部在管控层面上只做四件事情:首先是管战略,确定一级利润中心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其次是管人,决定一级利润中心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组成;第三是管财务,包括资金政策和财务报表政策,各企业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

建设局强化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建设局强化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当前,县(市)、乡(镇)两级政府的公务员队伍,是保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的核心力量,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各项工作开展的先行者,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力量,担负着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使命。因此,如何更好地加强县(市)、乡(镇)两级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公务员的自豪感和责任感,让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县(市)、乡(镇)公务员队伍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由于体制政策和历史遗留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基层公务员队伍存在着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矛盾,突出表现在编制少、公务员总量不足,年龄老化、缺乏流动,工作环境差、待遇低,晋升空间狭窄,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一)年龄老化。我市县乡两级政府机关公务员存在明显的年龄老化现象。35岁以下公务员所占比例低,断层、断代现象日益严重。其主要原因是,目前构成公务员主体的人员为1997年机构改革时由原行政编制人员过渡为公务员的人员,公务员过渡结束后,国家实行严格的“凡进必考”制度,

由于受编制限制,十多年来,我县除近几年招考过公务员外,机关几乎没进过年轻公务员,导致县乡两级机关特别是乡镇机关公务员年龄逐渐偏大;二是一些较为年轻,有一定学历素质较高的公务员往往在基层还未扎下根,就被上级机关借调出去,人为地造成基层公务员队伍“年老体虚”。 (二)编制少、职级低。县乡两级政府机关的公务员工作在最基层、直接面对群众、直接面对现实矛盾,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排头兵,直面矛盾化解危机的消防员,责任追究的首选对象。在今天社会矛盾突出、服务管理对象摊子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越来越少,不能满足管理当前社会事务的需要。同时,由于县乡两级机构的机构设置层次低,除配置少数科级干部外,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只设1-3名科级非领导职务,而乡镇、办事处不设置科级非领导职务,造成相当一部分老公务员直到退休还是科员。 (三)专业知识结构与实际需要脱节。当前,县乡公务员队伍中,现有人员主要是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而涉及法律、财会、信息技术、经济管理、农业、环保及特色产业的专业型、技术型公务员所占比例很少,特别在乡镇政府中,专业型、技术型公务员几乎没有。究其原因,一是公务员岗位设置不严格,没有真正做到岗位与人员相匹配;二是公务员招考时,不听从基层单位用人意见,上级自行决定招什么专业的人、招考多少人;三是用非所学现象严重,要么是在岗占

公务员考试常见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法律经典案例分析 1、【案情】 1987年7月,王某因实施暴力强奸而被人民法院依法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其服刑表现不错,1999年7月被假释。2001年3月的一天,王某盗窃一辆汽车(价值8万元多元)而未被发现。200 3年4月,王某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的行为而被逮捕,其后交代了自己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盗窃汽车的行为。 【问题】 (1)对王某适用假释是否合法?为什么? (2)对王某是否还需要撤销假释?为什么? (3)对王某上述盗窃行为应如何处理? (4)对王某上述敲诈高校钱财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5)对王某最后的刑罚应当如何确定? (6)假设王某在假释考验期间并没有实施新的犯罪行为,而表现正常。现2003年4月,其因参与以传播“非典”相威胁敲诈某市多所高校钱财行为而被逮捕,在侦查羁押期间发现王某其实真实姓名为“汪某”,因为在1981年的元月份曾经实施了一起重大恶性爆炸

案件,公安机关在全省发布通缉令而成为被通缉重大嫌疑犯,为了逃避侦查而改名为“王某’。请问在此种情形下对其依法如何处理?为什么? 1、【参考答案】(1)对王某适用是合法的。因为对王某暴力强奸行为定罪量刑的活动发生97年刑法实施之前,根据刑法时间效力(“从旧兼从轻”原则),对该暴力犯是可以适用假释的。(根据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法时间效力问题的若干规定》第8条); (2)需要撤销假释。因为其在假释期间又犯了新罪,根据刑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撤销假释(犯新罪的时间有限定即假释考验期间内,但发现该新罪的时间原则上并无时间限定)。 (3)该盗窃罪发现的时候并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故应当定罪处罚,但同时要考虑王某对该盗窃罪由自首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王某利用传播“非典”敲诈高校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而且是在假释期满后不久,构成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5)撤销假释后,将强奸罪剩余的3年有期徒刑同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实行并罚,其中,对盗窃罪要考虑因自首而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对敲诈勒索要考虑属于累犯而依法从重处罚。

关于公务员招录办法中存在的不合理漏洞的反思

关于公务员招录办法中存在的不合理漏洞 的反思 摘要:由于媒体的不断曝光,公务员这一热门职业受到了极度的关注,公务员的招收问题百出,匪夷所思,让民众看到在一系列的问题中存在的不公正不透明不和谐的内容,同时社会的关注和舆论,让这些事件一直暗藏的潜规则浮出水面,接受光天化日的拷问,即使这样很多存在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受害人的利益仍然无法的得到合理的解释和补偿,并且在另外一些地方,同样的不公正仍然在继续,我们也需要反思这一系列困惑及不和谐因素,让舆论监督体现自己的价值,让嚣张的不公正有所收敛。对于更深入的解决这个问题,立法、执法的的因素至关重要,所以法律人应该从问题的根源——行政法规的完善、监督机制的实施、惩罚制度的完备等等——来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字:公务员录用、体检、内定、监督、司法正文:2月17日,山西长治公务员考录弊案的首批5名责任人被提起公诉。他们是:长治市人社局原副局长赵波、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原科长吉新瑞、递补宋江明参加体检的考生贾美玉的父亲贾志红、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主任韩玉梅和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原检验师杨文芳。2011年8月11日,宋江明和其他考生一起参加了由长治市人社局组织的、在和平医院进行的体检。在这次体检中,宋江明的血常规检验项目中的血红蛋白的测定值“异常偏低”———“70g/L”的测定值与“110-160g/L”参考值有较大差距,同时也低

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90g/L (男性)”的相关标准。宋江明的这次体检被当时的主检医师祁露霞判定为“不合格”。“8月15日,韩玉梅(时任和平医院健康体检科主任)将体检结果告知吉新瑞(时任长治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吉新瑞将需复检的考生情况向赵波(时任长治市人社局副局长)汇报。赵波在得知宋江明需复检后,便通过他人告知贾志红(时任长治市长治县荫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其女儿贾美玉有可能递补。”在此前的笔试、面试等环节过后,报考“长治市环保局科员2”职位的前三名分别是宋江明、贾美玉和王菲菲。但随后的复检中,宋江明遭遇了“被贫血”———其体检结果遭到了人为篡改。2011年8月17日,第一次体检不合格的宋江明参加了复检,“其血常规检验指标全部正常,韩玉梅在宋江明的体检报告上签署‘合格’。”2011年11月1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韩玉梅曾再三表示,自己没有动机作假。但起诉书显示,后来,韩玉梅改动了宋江明的体检数据。“当日下午,赵波和吉新瑞到和平医院了解复检结果,韩玉梅认为宋江明两次体检结果数据差距较大,便要求被告人杨文芳改动两次化验单数据,将初检中部分化验数据提高,将复检化验指标中的血红蛋白从正常值改为88g/L,并将改动后的化验单交给赵、吉二人。”起诉书还载明:“因赵波坚持宋江明血红蛋白不达90g/L属不合格,韩玉梅将体检结论改为‘不合格’。”在复检结束后,宋江明曾接到韩玉梅的电话。韩玉梅提醒他:“考公务员挺不容易的,别因为体检的原因被刷下来。你赶紧去找找领导吧,看看能不能送个礼什么的。”但当天下午,宋

财务管理企业价值分析

案例名称:腾讯公司估值分析 专业领域/方向:财务管理 适用课程:《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 编写目的:本案例将学员置身于证券分析师的角色,将财务报表分析、股票估值等知识点与证券分析师的估值过程进行匹配分析,建构了以学员为中心的、教师主导的、锁定《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课程、结合真实股票投资情景的估值分析案例。估值分析作为价值投资决策的基础,面临的最大难题在于预测的不确定性和经典模型的可用性。一方面,透彻分析公司的历史绩效,是解决预测不确定性的必由之路。然而,由于会计体系本身带来的计量误差以及管理层自由裁量权导致的偏差,使得会计信息的估值作用大打折扣。另一方面,起源于西方的CAPM 和现金流量折现等经典财务模型,本身源自完美的假设,若将其应用于我国企业价值的评估,需要对模型的功能价值和变量的选择问题进行缜密地思考和严谨地处理。本案例在透彻的公司战略分析、经营分析和财务分析的基础上,提供一个“桥接”企业的当前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历史财务信息与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框架;接着通过运用CAPM模型、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以及情景分析,得到估值的合理结果,同时验证经典模型的实用价值;最后与相对估值法的估值结果进行比较,从而检验折现现金流预测和估值的合理性,并揭示出关键的价值驱动因素。知识点:现金流量折现估值模型、WACC、自由现金流量、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关键词:经营分析、估值、股权价值、风险与收益、相对估值法 中文摘要:何为价值?格雷厄姆的经典理论认为,价值是未来现金流的折现,估值分析是最经典的价值投资做法。而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问题也是会计学界一直在孜孜不倦地贡献经验证据的领域。本案例以互联网龙头企业腾讯公司为分析对象,重在思考在互联网企业盈利模式不明确的前提下与估值相关的会计与财务问题,并以实际应用为根本出发点,在充分合理假设的基础上,建立“桥接”企业当前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历史财务信息与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模型,探索CAPM模型、现金流量折现估值模型等经典财务模型在风险与收益、价值评估中的应用难题及其处理。整个过程是一个有趣的深入探索,将估值分析的触角直接

实施公务员法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实施公务员法调研报告 在建立公务员法学习长效机制上还不够完善。在今后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抓好、抓实,做到常抓不懈。如下是给大家整理的实施公务员法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实施公务员法调研报告 《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是公务员队伍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迈进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我们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规范实施,充分发挥《公务员法》的指导和规范功能,努力建设一支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一、把握特点,深入学习宣传 国家出台的《公务员法》既借鉴了国外先进经验,又立足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具有鲜明的特点。 (一)基本内容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公务员法》是在充分总结我国近二十多年干部人事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法涵盖公务员管理的各个环节,吸收了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果,符合我国公务员管理的特点和规律。 (二)管理制度有所创新。《公务员法》既保持了我国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在某些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创新,如:调整扩大了公务员范围,将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 1 / 15

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均列为公务员;实施分类管理,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三大类。 (三)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公务员法》规定进入公务员队伍和职务升降实行公开考试、考核,坚持竞争、择优原则,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项制度。这些制度的确立,从法律上保证任何符合条件的公民都有资格参与竞争,拓展了公务员的来源和途径,确保了公务员队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从公务员权益保障制度来看,《公务员法》除明确规定了公务员的晋升、奖励、培训、工资福利保险、申诉控告等权利保障制度外,还建立了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为解决因履行聘任合同而产生的争议提供了解决途径。 二、抓住关键,强化规范管理 (一)抓好配套政策研究工作。制定配套政策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点。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积极做好《公务员法》的地方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做好现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该修改的修改,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为《公务员法》的贯彻落实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我市推行公务员制度以来在制度创新、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的经验和好的做法,重点研究我市实施《公务员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把配套政策准备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抓好公务员职位设置工作。开展公务员职位设置工作是贯彻《公务员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必须先行一步,抓紧落实。职位设置是

2018年教育法规案例分析2

教育法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某大学女学生严某考试时在试卷下面放有写着公式的纸条,被监考老师发现 并予没收。后学校认为严某考试作弊,态度恶劣,于是对其做出勒令退学的处分决 定。严某对处分决定不服,向校方提出申诉,但校方未给予任何书面答复。14dDyVeS 试分析: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学校是否侵犯了该女学生的权利? (3)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案要点: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主体主要有学校和学生。 (2)本案涉及到《宪法》、《教育法》以及国家关于考试工作的相关法律法 规。学校对严某的处分应依法进行,而不应随意剥夺严某作为公民的受教育权,不得 随意开除严某。严某向学校提出申诉是合法的。14dDyVeS (3)本案是一则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案。学校及有关领导应承担相应的行政与民 事责任。 2.某职业中学年轻美术教师陈某,男,美术学院大专毕业,工作已有两 年。1993年7月,陈某的一幅美术作品被上海纺织学院美术系(国外某学院与纺织学院合办的专业)选中,他也因此可被保送到该学院装潢专业(大专)免费学习两年。陈某向学校提出脱产两年到上海读书的申请,并提出脱产进修期间不拿薪金,只想保留公职。学校经过研究,认为陈某已大专毕业,现在进修也属大专层次,学历层次一样, 没有必要,而且装潢专业与学校美术教学的需要不很对口;加上教师定编,学校美术 教师短缺,陈某如脱产进修则没有人上课。因此,学校不同意陈某脱产两年进修。 14dDyVeS 试分析:学校是否侵害了教师的进修培训权? 答案要点:(1)学校和教育行政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教师的继续学 习和进修。但教师进修培训权的行使,应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由学校有组织、 有计划地安排,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2)对于在职教师的培养提高,应提倡“三为主”原则(在职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3)在该案例中,学校的决定没有侵害教师的进修培训权。14dDyVeS

公务员考试常见的60个问题

公务员考试常见的60个问题 一、公务员常识问题 1 什么是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试。是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进行的面向社会的、公开的竞争性考试。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公务员录用考试如何分类?公务员考试按照组织、实施考试的主体的不同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地方的公务员录用考试两种。(1)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是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由人事部组织 (属于职位考试)。(2)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由各省、市人事厅(局)组织 (有的地方属于职位考试,有的地方属于资格考试)。 3公务员考试科目及内容是怎么样的呢?(1)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基本上为单项选择题,部分地区常识判断有少量多项选择题(国家公务员考试全部为单选)。(3)《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试者提出问

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概括问题、提出对策、进行论证。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大纲为准。 4公务员考试报考时间?从2002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招考工作的时间基本被固定下来。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的中旬,考试时间则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星期六(准确信息以当年公告为准)。省(区、市)以下国家公务员考试时间尚未固定,但一般都集中在冬春两季,而且绝大多数是春季。北京市考试分为两次,近年来分别在二月和十月举行,前者面向在校应届毕业生招考,后者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各地考生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以免错过报考时间。 5公务员考试时限与分值都是怎样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20 分钟,满分 100 分。《申论》考试时间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过关分数线:105-115 (准确信息以当年考试中心公布的信息为准) 6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录用程序是如何规定的?考生获得考试资格后,通过中组部、人事部组织的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对于笔试合格的考生,按照各报考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辅以其它测评方式,同时加试英语口语测试。面试结束后对面试人员进行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确定进一步面谈人选。对于面试合格并服从分配的考生,根据政审和体检情况,以及各个职位的具体要求,最后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财务管理原理案例分析

财务管理原理案例分析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vs宝钢集团 目录 一、公司介绍(简介、历史和荣誉、发展计划) 二、财务分析(行业盈利能力、行业营运能力、行业偿债能力) 一公司简介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该公司地处沿江开放城市——湖北省黄石市,现已具有年产特殊钢70万吨、钢材55万吨的综合生产能力。生产品种达800余个,规格达1800余种,是我国轴承钢、齿轮钢、弹簧钢、工模具刚及高精度中厚壁无缝钢管等品种的生产基地。冶钢有四个品种荣获国家“三金一银”质量奖;先后被授予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用户满意企业、国家一级计量单位称号。现为全国认定的百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列全国最大工业企业500强。 历史与荣誉: 1993年5月,经湖北省体改委批准,由大冶钢厂作为主要发起人,以其生产经营主体部分,与东风汽车公司、襄阳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三家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组建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3月,大冶特钢A股(000708)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先后申请国家发明专利8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汽车关键部件用钢研究与开发》等10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节约型易切非调钢等产品获国家重点新产品称号,《电弧炉炼钢高效化节电集成技术》获2008年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金属中夹杂物含量的图像分析与体视学测定国家标准》等11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生产产品主要向汽车、石油、化工、煤炭、电力、机械制造、铁路运输等行业以及航海、航空、航天等领域提供服务,产品畅销国内外,远销世界五大洲近30个国家和地区。 发展计划: (1)坚持高品质化的产品发展方向,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 (2)创新销售模式,不断适应市场、开拓高端市场 (3)继续深化管理创新,促进管理出效益 (4)加快重点项目改造,尽快实现达产达效 (5)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创建先进的企业文化 宝钢集团 简介: 宝钢集团公司(简称“宝钢股份”)是中国最大、最现代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宝钢股份以其诚信、人才、创新、管理、技术诸方面综合优势,奠定了在国际钢铁市场上世界级钢铁联合企业的地位。 《世界钢铁业指南》评定宝钢股份在世界钢铁行业的综合竞争力为前三名,认为也是未来最具发展潜力的钢铁企业。 公司全部装备技术建立在当代钢铁冶炼、冷热加工、液压传感、电子控制、计算机和信息通讯等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具有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的特点。通过引进并对其不断进行技术改造,保持着世界最先进的技术水平。 历史和荣誉: 1978年12月23日,宝钢在上海动工兴建。

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调研报告

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的调研报告 当前,机关干部队伍状况和业务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所处的环境都发生着深刻变化,中央、省委对加强干部平时考核,严格管理和科学评价干部提出了一系列新精神新要求。江苏省外办认真学习借鉴外交部及兄弟厅局的做法,从2013年10月开始在办机关实行平时考核。从试行情况看,平时考核体现了“看平时、看一贯、看人岗相适”的干部考核工作新要求,为办党组科学使用干部、加强办机关干部队伍规范化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对充分调动机关公务员工作积极性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如何调动机关公务员积极性,将繁琐、重复的机关事务如实记录;如何提高平时记录的主动性和真实性,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是开展平时考核的基础。按照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省外办采取自我考核与领导评价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法,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逐渐摸索出一套符合外事工作实际的平时考核办法。 (一)实施分类考核,细化考核指标。针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合理确定不同考核项目,避免考核标准过于笼统、抽象,力求减少考核误差。对处室主要领导明确了“思想品德、工作实绩、组织领导、沟通协调、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群众基础”等7项考核指标,对其他公务员明确了“思想品德、出勤情况、工作实绩、工作方法、沟通协调、遵守纪律、工作作风、群众基础”等8 项考核指标。在此基础上,细化各项考核

指标,按百分制确定分值,每一项考核指标均有“优、良、一般、较差”4个等级的参考要素,并对每个要素设立若干具体要求。在各项考核指标中,省外办将“工作实绩”的考核权重增加,突出“绩”在平时考核中的重要性,将考核重点放在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上。另外,对处室主要领导增加“组织领导”考核指标,对其他公务员增加“出勤情况”考核指标,力求考核指标设置更加贴近不同类别公务员工作实际。 (二)建全考核体系,强化考核质量。为全面客观地考核每位公务员的日常工作,省外办通过个人周记录、处室月评价、人事部门季度分析的办法,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考核体系,有效提高了考核质量。一是周记实。被考核人以工作周记的形式,填写《省外办机关公务员周工作记录表》,对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登记,并进行自我评价,于每月底前将记录表报本处室主要领导。二是月评价。处室主要领导填写《省外办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月评价表》,对当月本处室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及工作实绩逐人评价并交人事处,人事处将各处室考核结果报分管办领导审核。三是季分析。人事处对本季度各处室公务员考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按百分制计算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高低在处室范围内对公务员进行排序,统计结果报办领导。 (三)注重结果运用,提高考核实效。注重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使用,是平时考核工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省外办在使用平时考核结果上注意做到“三个挂钩”:一是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各处室年度考核时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原则上优先考虑本处室平时考核排名前50%的

[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形考作业.

__河西电大2012秋__ 行政管理专科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教程》 (一至四章)(第一次作业) 一、填空题:(共19分,每空1分) 1、制定公务员法,是我国__________制度改革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必然结果。 2、1980年中央提出和制定了干部队伍“革命化、__________、__________专业化”的方针。 3、1987年4月研究提出了实行干部分类管理和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设想,并将《国家行 政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作了重大修改,更名为《__________________》。 4、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推行,对推进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优化 __________队伍,增强生机和活力,促进机关勤政__________建设,提高工作效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5、公务员制度必须具有以下功能。__________功能;更新功能;__________功能。保障功能; 开发功能;__________功能。 6、公务员管理原则是:__________、平等、__________、择优的原则。 7、一个公民要成为公务员,除符合公务员法明确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其他法律法规以及相应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并通过公务员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调任等法定程序。 8、公务员法的立法宗旨:规范公务员__________,提高机关人事管理的__________化、民主 化、__________化水平。加强对公务员的依法监督,同时保障公务员的__________权益。 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提供制度保证。保证机关有效运转,提高工作效能。 9、公务员管理的第二个目标,就是实现__________的优化配置,全面提高被管理者的素质和 __________,促进人才的成长和脱颖而出,尽可能达到人才资源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 二、判断题(共21分,每题3分)(判断正误,如有错请改正) 1、1995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实施。我国公务员制度自此建立。() 2、公务员制度是国家人事管理制度。在我国,公务员制度是与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相同 的人事制度。() 3、公务员依法履行公职,服务公众.其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社会良好秩序的维持, 公民权益的维护都负有十分重要的责任。() 4、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我国公务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某县2005年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 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否正确为什么?

国家公务员法知识问答

这是我国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是我国民主法制是实行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法律。它的制订颁布,一部干部人事领域的法律,是我建设的一件大事,是干部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里程碑。建立和推行公务员制度,标志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国干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科学化的轨道,着我国公务员制度建设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为了帮助广大公务员学习必将推动我国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空白,对公务员法的主要我们特设了学习公务员法问题解答专栏,和贯彻公务员法的精神和要义,内容以问答的形式进行解读。 1、问: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有何重要意义? 答:公务员法的颁布实施,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填补了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公务员法是建国以来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法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具有里程碑意义。二是必将推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公务员法将十多年来形成的干部人事管理的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职位聘任以及领导干部任职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和引咎辞职制等,进行总结吸纳,上升为法律,有利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建设一支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必将促进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通过对包括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在内的广大公务员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核,有利于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有利于在新形势下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改进管理干部的方法,用法律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有利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加强政府的行政能力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2、问:如何理解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与公务员暂行条例相比,它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公务员法的主要内容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管理的总括性规定,包括公务员制度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公务员的范围、条件、义务与权利,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及违反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等;二是关于公务员管理各个环节的基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包括公务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职务升降、奖励、处分、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退休、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等。公务员法以暂行条例为基础,保持了公务员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也有一些新的发展和特点。 一、调整了公务员的范围。1993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政协机关和各民主党人大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务员仅限于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派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参照管理。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的范围,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只要符合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这三个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将纳入公务员范围进行管理。这样既符合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现实情况,又有利于加强对机关干部队伍的统一领导和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有利于干部在不同机关之间进行交流。至于具体哪些人员是公务员,公务员法中未列举的,将由公务员法的配套法规具体规定。 二、总结吸收了十余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些新成果,如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任前公示、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职务职级并行细则全文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 具体条件分别为:晋升科员级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二十五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二十三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二十级;晋升副处级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十九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十七级。 职级应逐级晋升,不能一次晋升两个职级。 (三)晋升程序。 1.确定人选。 对达到规定任职年限和级别条件的公务员,由所在机关(单位)根据其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保定市满城区公务员(参公人员)职级晋升审批表》。 2.初审确认。 2015年9月底之前,各单位对确定的人选按照干部所任职务的管理权限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进行初审。 政府系统一般公务员及参公人员晋升副科级,由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政府系统副科级以上公务员及乡镇、党群系统公务员及参公人员由一般晋升副科级,副科晋升正科级,正科晋升副处级,

《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建设情况分析

《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队伍建设 情况分析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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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实施五年来公务员队伍建设 情况分析 中共高阳县委组织部 1月1日<公务员法>实施,为科学、民主、依法管理公务员队伍提供了重要依据。研究和分析<公务员法>实施五年来公务员统计数据,了解五年来全县公务员队伍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存在哪些问题,为今后加强和改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对-全县公务员统计数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了调查了解和归纳总结,结合实际,探讨提出了加强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五年来全县公务员队伍变化情况及主要特点 (一) 与公务员队伍数据变化情况 底全县共有机关干部①756人, 底有公务员788人,比增加了32 ①未实施公务员登记,统计范围为机关干部,与及以后的公务员统计范围基本一致。 3

4 人。 1、年龄构成变化: 公务员队伍中,35岁及以下的148人,比 减少 151人;36至40岁的197人,比 增加82人;41至45岁的209人,比 增加52人;46至50岁的188人,比 增加39人;51岁及以上46人,比 增加10人。如下图: 与 公务员队伍各年龄段数量变化(单位:人) 科学历254人,比 增加5人;大专学历341 人,比 减少2人;中专及以下学历182人,比 增加22人。具体情况见下表: 与 公务员队伍各学历数量变化(单位:人) 274人,比 增加110人。如下图:

5 4、党员比例变化: 公务员中党员644人,占85.2%。 公务员中党员693人,占87.94%,比 增加49人,占公务员总数的比例,增加了2.74个百分点。如下图: (1、公务员总数量稳中有升。 全县机关干部总数量756人, 公务员登记后,公务员总数量呈现平稳上升的趋势。具体情况见下图: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国家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成公不等待决胜国考就现在!2017年国家公务员课程火热开售中>> 四、案例分析题 1.郭甲是运煤司机,一日运煤经过309国道某交通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宋丙(身着交通警察制服,佩带执勤袖章)向郭甲走过来,递给了郭甲一张处罚决定书,说:“交20块钱再走。”郭甲接过处罚决定书,见上面印的全部内容是:根据有关规定,罚款20元。决定书印着某省某市交通大队的印章。郭甲对宋丙说:“为什么要罚我?”宋丙说:“你超载。”郭甲辩称:“我只拉半车煤,怎么就超载?”宋丙不耐烦地说:“让你交你就交,罗嗦什么。”郭甲说:“不说清楚,我就不交。”这时,宋丙又递过一张处罚决定书,并说:“就你这态度,再罚20块。”郭甲怕争辩不下,又要罚款,只好交了40块钱离去,宋丙未出具收据。 问:本案中的行政处罚行为哪些地方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2.D市某汽车修配厂私自拼装一辆汽车,欲将其出售,但惧怕该行为被发现,便委托D市邻区农民张某代为推销,答应事成后给一笔数目可观的好处费。张某隐瞒汽车真象,与C市郊区农民王某签订了买卖汽车合同,并收取人民币35000元。王某接到汽车后,发现该车是私 自组装的,便向D市某汽车修配厂提出退货还款要求,即被汽车修配厂拒绝。王某便向法院起诉。经法院调查,认为此汽车确为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两被告欺骗原告,属于违法行为。故依法判决:原告和被告签订的买卖汽车合同无效。收缴某汽车修配厂私自组装的汽车。被告退回原告货款35000元及其利息。被告张某与被告某汽车修配厂负连带责任。 问:本案代理人与被代理人负连带责任是否正确? 四、案例分析题 1.本案中交通检查站执勤人员宋丙对司机郭甲所实施的罚款的行政处罚违反

浅析公务员法立法实施中的不足

浅析公务员法立法及实施中的不足 1993年,国务院发布施行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公务员管理初步做到有法可依,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公务员法》并于2006年1月1日施行,后国务院、中组部、人社部等又出台了多个配套规定,公务员管理逐步进入法治轨道。但是,从十多年来的实践看,公务员法立法方面、施行方面都存在一些不足。 一、公务员职位分类不科学 (一)我国公务员的范围。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公务员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规定,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审判机关、各级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 (二)我国公务员的职位分类。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三)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的不足之处。从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看,我国公务员职位分类明显存在不足。政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

关等可视为综合管理类,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则明显不属于综合管理类,也不属于专业技术类,应该单独作为司法类分类,即使不考虑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也不完全属于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中的任何一种。虽然公务员法规定,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但为什么明显有司法类却不明确规定,而要留个尾巴呢。而且,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十一年,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改革正在进行,职位类别正在单独设置和规范,司法行政机关的职位类别却至今也没有个独特的规范的设置。稍学过西方民主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人都知道他们的司法、行政、立法三权分立。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司法的地位相当重要,而公务员法未单设司法类职位,可能让人产生司法地位弱的误解。 二、公务员职务序列设置不科学 (一)职务序列设置不科学。公务员法规定,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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