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工地填报)

(2010年1 月- 月)

工地所属企业名称:所属企业注册地(区、县):

工地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联系电话:填报日期:注:1.本表由工地填写后上报施工企业、受监安监站。2.每季度末报送2008年1月以来的累计数。3.“隐患排查类别”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

实物两方面内容。(以1~6分别作为六类隐患的代号:1管理:包括制度、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方案、教育交底等;2机械设备;3用电;4安全设施;5个人防护用品;6其他)。

(注:重大危险源不一定就是重大隐患,当重大危险源处于失控状态而又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才成为重大隐患)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医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所属各科室、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隐患(以下简称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基建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建设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职责权限。 一、院长对所属各各科室、各职能部门的重大安全隐患排

查全面负责。 二、各科室、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进度。其他科室、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四、各科室、各职能部门员工协助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 第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有关监管领导报告。执行医院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第六条医院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七条隐患排查所需的资金由医院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八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①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企业全面排查治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行业、本领域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档案台帐制度、监控和应急管理制度、挂牌制度、限期整改销号制度、专项资金使用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统计分析制度、挂牌公示制度、定期报告和举报奖励等制度,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阶段总结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我局根据***的相关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下达《***安全日活动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三查六防”为重点,全员全方位开展“安全日”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深刻吸取近年来系统内发生的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切实遏制电网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电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企业和谐稳定。 近段时间,国内、省内的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安全生产事故多发,给我局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当前,又正值电网秋季检修预试高峰,以及受冰雪灾害影响和奥运保供电需要,大批的基建、技改工程积压在年内完成,生产、基建任务十分繁重,局系统面临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和完成年内各项工作任务的双重压力。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在当前状况下开展一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稳定工作,对保障年内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平稳的完成,维护安全生产稳定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切实以此次安全稳定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局系统事故隐患和安全薄弱环节,提升我局安全生产稳定水平。通过前阶段全局员工的共同努力,团结协作,安全稳定工

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切实开展安全日活动,为安全稳定工作的提供思想保障 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局系统在全面组织了安全日学习活动,以安全责任教育、安全警示教育,作业行为规范等为主要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下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进行思想动员,奠定思想基础。坚持全面部署,全员参加原则;安全日活动的学习,不论部门职能,不论岗位职责,不论职务大小,均需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全员投入到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国网公司安全稳定工作座谈会精神和有关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并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开展讨论,查找安全薄弱环节。 坚持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原则;按照岗位职责、任务分工不同,每位员工学习内容各有侧重。领导干部重点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和奖罚规定,包括《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等有关内容;各级专业管理人员和基层班组结合岗位实际,重点学习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作业行为规范,包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内容。学习内容与岗位实际相结合,并用以指导岗位实际工作中的安全隐患讨论,排查,和改进措施的提出。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本部门,本岗位的具体工作开展广泛的讨论,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方案 各车间、部室: 根据集团公司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标准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力争安全隐患排查各项制度的建立达到100%,安全隐患排查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和监控率达到100%,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二、范围、内容和方法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范围 所有生产现场的设备设施,特别是煤气加热炉、混合站、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主电室、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按照国家、四川省和攀枝花市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个部门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抵押金交纳执行情况; 4、设备设施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劳动场所职业卫生情况; 5、汽化冷却器、储气罐、氧气、乙炔的压力表、安全阀等是否完好及检测情况;

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制度.doc

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省政府关于严格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管理的要求,特制订此制度。 第一章目的 通过强化“四个清单”的闭环管理,明确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线,发现和消除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实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章“四个清单”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四个清单”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和任务要求,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隐患自查自改为目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四个清单”是: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隐患清单、隐患整改工作清单、隐患复查验收清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方法主要采用安全检查的方式,分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 第二条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即安全检查表,是针对检查对象,依据相关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对检查内容分项细化,制定的检查任务提纲。 隐患排查治理任务清单应包括检查事项、检查标准、检查方式、检查结果。检查事项分为基本条件、组织管理和作业场所检查三部分。基本条

件检查是检查生产活动是否合法,主要查阅有关证照、资质、资格证书、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有关批准文件等准入条件;组织管理检查是检查制度建设及其运行情况,主要查阅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基础管理档案、台账、记录等材料;作业场所的检查是抽查重点场所、重要环节的生产设备、辅助设施、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核查作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的具体场所应在对单位风险辨识的基础上,结合季节特点等因素确定。 专项检查的任务清单应根据专项检查任务要求,确定基本条件、组织管理和作业场所检查方面的具体事项。 第三条隐患清单即隐患整改通知书,是检查人员在检查中所发现隐患的汇总。将发现的隐患归纳分类、分条列出,说明不符合法规标准的具体问题。 第四条隐患整改工作清单是受检单位对存在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的书 面反馈文件,由受检单位出具。受检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后,应当自行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或聘请专家、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验收,编写整改工作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资金投入、整改前后的图片等),逐项说明整改落实情况。 第五条隐患复查验收清单是检查部门对受检单位隐患整改落实结果的 复查确认,根据受检单位提供的隐患整改工作清单,对隐患整改落实结果的确认记录。 第三章“四个清单”的实施要求 第六条隐患检查任务清单由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基层基本作业单元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切实履行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和治理能力,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时段严防死守,夯实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持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公司成立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公司202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020年4月开始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面自查阶段(4月-5月) 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开展公司全范围内的隐患排查。 (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阶段(6月-12月) 结合公司各类专项检查、综合检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汛期安全、冬季施工、重点项目施工进行重点排查,全方位不留死角开展检查,落实隐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监督各类隐患整改到位。 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能监办、国投集团、国投电力等各上级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类文件,由公司项目负责人亲自批示,做出相应安排部署;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由公司项目负责人或安全总监组织学习宣贯,并根据文件要求部署相关工作。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公司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环保部牵头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各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摸排公司安全管理存在的真空区、模糊区,明确责任落实。 (三)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各职能部门梳理公司所建立规章制度的适宜性,对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公司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制度行事。 (四)防洪度汛工作。根据公司上报的防洪度汛领导小组、防汛值班、防洪度汛责任区进行划分、防洪度汛方案及防洪度汛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根据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值班每天开展防汛值班工作,并登录建管局防汛值班系统和完善值班记录,防结合汛期检查开展防洪值班、防汛检查、防汛演练、讯息传递回执、防汛物资储备检查等工作。(五)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情况。工程技术部编制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公司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切实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生活营地、施工区域、施工道路和拦水坝等重要部位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评估,落实相关防护措施。 (六)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机电物资部深入推进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扎实开展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建立特种设备台账,以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薄弱环节为重点,扎实开展起重吊车、竖井卷扬机、桥机大型起重机械等重点设备的安全专项整治,并重点针对大型起重机械(如龙门吊、塔吊、)等进行重点监控,安全环保部配合严厉打击无证操作、违规使用、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安装、使用、检修和拆除过程管控。 (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根据公司《关于引水发电系统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清单及检查事项通知》文件中所列的危险性较大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公司各项安全制度地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地发生,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地 通过排查,及时发现车辆存在地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地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隐患,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地问题。 二、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排查工作安排 排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1.集中排查阶段,从3月1日到4月底进行全面集中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对排查出地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并进行复查。 2.隐患治理阶段,从5月1日开始到7月底结束,对司乘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上线检查,对查出地情况汇总,

并通知各个分公司整改。 3.总结验收阶段,从9月份至年底,主要是对已排查出地隐患进行监督,确保整改不走过场,对新发现地隐患建立台账,并跟踪落实。 四、排查内容 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地进行全面排查,结合《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地有关要求和今年以来高坠、坍塌、起重伤害、触电、物体打击等多发性事故地特点进行,做到实体与行为统一,既查找现场地实体安全隐患,又指出安全管理存在地问题,重点排查: 1.安全行为方面: (1)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地持证情况和安全责任地考核落实情况;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对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填写安全教育卡。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地宣传普及和业余消防队地建设情况;每天指定人员对现场消防情况进行巡查,并记录。 (3)检查安全责任制、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等主要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地落实。 (4)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地预防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完善;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企业名称:联系电话: 序号排查 项目 排查内容 排查结果 (√/×) 1 责任制 1.企业按规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有安全奖惩。 2.建立了安全组织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 2 安全机 构设置1.生产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开展工作。 2.按规定配有专(兼职)安全主任。 3 安全 教育1.对新职工进行了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 4.对变换工种,复工等进行了安全教育。 4 安全 管理1.建立了生产安全检查制度。 2.建立了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3.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4.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有防火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6.有临时电气线,动火审批制度,危险源管理,应急预案等。 7.有厂内交通,易燃易爆场所管理制度。 8.有安全防护等项管理制度。 9.实行了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 10.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等。

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三同时”制度。 5 事故 处理制订有事故管理制度。对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防范措施进行落实整改。 6 设备 设施1. 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分区,电气设备防爆、消防通道符合要求。 2. 有应急预案,设施完好齐全,标志是否醒目。 3. 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完善。 7 工厂 建筑1.符合耐火等级要求,无危险建筑。 2.有疏散通道和指示标识。 8 劳动 保护1.按规定为员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超过2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制订了作业规程和防范措施。 3.职业卫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9 机 械 设 备 1.建立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使用管理制度,现场设备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 2.定期进行机械设备及其保护装置安全检查和维修保养(查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 3.对机械设备及其各种保护装置进行班前检查。 4.操作者经培训合格(现场抽查和检查培训考核记录相结合)。 5.机械设备其运动(转动)部件、传动(传输)装置安装有防护装置,或采取了其他有 效的防护措施。 10 作业 场所1.电气设备接地良好。 2.制定有操作规程。 11 防雷接 地装置1.防雷技术措施符合要求,保护范围有效。 2.防雷装置完好,接闪器无损坏,引下线焊接可靠,检测资料齐全。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0-2017 2017年11月实施)、《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东安发〔2017〕4号)有关条款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要把握“危害较大”和“整改难度较大”两个要点。化工企业的现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2)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以及二级以上(或高毒)毒性物质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质、爆炸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 (3)甲、乙类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仓储设施与周边居住区、人员密集区、交通要道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要求的。未按规定和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必要的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的;

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及防范措施

春节物业温馨提示、安全隐患排查清单及防范措施 每到春节前夕,是一年中最易发生火灾、盗窃、诈骗等安全事故的时候,为确保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注意以下事项: 1、防火 1、注意使用燃气。使用燃气时,应将窗户尽量打开,以防燃气泄漏发生意外。停止使用煤气时,应关闭气体总阀。 2、定期检查电器、电线及连接燃气的胶管,发现损坏,请立即更换。 3、面对火灾保持冷静。若发生火灾,要保持冷静,立即通知物业或报警,火警电话:119,并正确指示起火点。 4、切记切断电源。外出、睡觉或突然停电时,要及时切断电源,特别是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更应倍加注意。 5、不要用电器设备烘烤衣物。用电器烘烤衣物的方式危险性大,不但会造成衣物的损坏,而且在烘烤的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发生。若是临时烘烤衣物,一定要有人看管,以免遗忘而引发火灾。 6、防止气体泄漏。在使用燃气时,一定要经常检查管道和阀门是否安全无漏气,并保持室内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特别是在入睡之前,要确认气体阀门关闭。若发现漏气现象,要保持镇定,迅速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切勿惊慌失措,不可开灯和打电话,更不能动用明火。 7、安全燃放烟花爆竹。迎亲、乔迁燃放烟花爆竹必须远离楼宇,室外安全地点,且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燃放场地;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燃放后应仔细检查,发现余火残片碎纸应及时清理。 2、防盗 ⒈关好门窗:出门时,睡觉前都要关好门窗,并将防盗门反锁,睡觉时卧室门也要从里锁上,家里无人时不要打开窗户,关门时不要忘记将门锁上。 ⒉邻里守望:出门时要和邻里、附近亲人、朋友打好招呼,请求帮助照看。 ⒊邻里安装防盗网:安装防盗网要离走廊门保持一定距离,不要紧贴走廊门,防止攀爬。 ⒋合理保管钱物: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

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河北省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秦皇岛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统计表式的通知》等规章、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制造车间、机加车间)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

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监局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清单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参考依据 类型 类型 类型 类型 标准类型具体描述 类型 基 础 资质证件 是否有营 企业经营者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管理 业执照 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取得工商营业执 公司法》第七条 照。 是否超范 企业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经营。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围经营 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 公司法》第十二条 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安全生产管 是否设置 从业人员在 300 人以下的,可以不设立 理机构及人 专门的安 或确定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但超 员 全生产管 过 300 人的,应当确定专门的安全生产 理机构 管理机构,所谓“确定”,是指以文件的形 式明确指定某个机构(如生产部等)负 责安全生产管理。鼓励设置专门的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 是否按要 从业人员超过 300 人的,应当确定专门 求配备专 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 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 产管理人 应当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 员 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责 是否建立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四川省安全生产 任制 安全生产 任制度。 条例》第十条。 责任制度 排查部门 排查 隐患 及责任人 周期 序号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办公室

一级二级三级类型类型类型 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是否健全 安全生产 责任制度 的内容是 否符合有 关要求 安全生产管安全培训 理制度教育制度 . 四级五级排查部门排查隐患类型 标准类型具体描述参考依据 周期序号类型及责任人 生产经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必须覆盖《四川省安全生产 全员,构成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主要包条例》第十条。 括⑴ 主要负责人责任制;⑵ 其他负责办公室 人责任制;⑶各级负责人责任制; (4) 职能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责任 制; (5) 班组长责任制; (6)岗位人员 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四川省安全生产 ( 1 )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条例》第十条。 适时修订;( 2)必须体现“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 3 )必须与单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 及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 4)体系清楚, 办公室 落实“层层有专责,人人管安全”的原则; ( 5 )明确上下左右之间权限;( 6)落实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部门负责 人要对该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7)有 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的措 施;( 8)要贯穿“计划、布置、检查、总 结、评比”的全过程;( 9)发挥职工的参 与、监督作用。 是否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 安全培训培训制度。例》第十九条。 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范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治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9〕第16号令),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有可能产生的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范围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物流管理、汽车维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设管理、防火防爆、职业健康、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 3.2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对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实施排查治理和综合监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负责签发隐患整改通知单和重大隐患治理计划的收集、整理、送批、上报,并对各部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和验收。 3.5各职能部门负责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 3.6财务科负责对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的经费使用进行监督。

3.7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关领导报告。 4.工作程序 4.1隐患治理的范围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隐患可能涉及: a)可能导致客货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b)可能造成员工伤亡、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安全隐患。 c)可能导致事故的设施、设备隐患。 d)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隐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隐患分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a)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不危及人员伤害,仅对设备、设施和环境造成一定影响。b)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危及设备设施、道路安全和人员伤害。 4.3隐患评估 4.3.1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进行隐患排查,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由安全隐患部门编写评估报告和管理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导致设备、设施事故的本部门无力整改的重大隐患,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广州市德歆利家具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宏达模具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宏达模具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监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各车间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

应立即报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第五条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并分别于4月15日、7月15日、10月15日和下一年1月15日前,将上季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表格和文字说明材料整理成书面隐患排查治理自查报告向黄骅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送。报告应当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对于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外,应当按照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规定的内容及时向丹阳市市安监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七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报黄骅市安监局备案。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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