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03定额与10定额取费比较

浙江03定额与10定额取费比较
浙江03定额与10定额取费比较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取费基础和取费文件 一、2003年湖北省费用定额 一、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类二类三类四类 项目 单位 工业建筑单层檐口高度m >15 >12 >9 ≤9 跨度m >24 >18 >12 ≤12 吊车吨位t >30 >20 ≤20- 多层檐口高度m >24 >15 >9 ≤9 建筑面积m2 >6000 >4000 >1200 ≤1200 其他有声、光、超净、恒温无菌等特殊要求工程 民用建筑公共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45 >24 >15 ≤15 跨度m >24 >18 >12 ≤12 建筑面积m2 >9000 >5000 >2500 ≤2500 其它民用建筑檐口高度m >56 >27 >18 ≤18 层数层>18 >9 >6 ≤6 建筑面积m2 >10000 >6000 >3000 ≤3000 构筑物水塔高度m >5 >50 ≤50- (水箱)吨位t >100 >50 ≤50- 烟囱、砖、钢筋砼高度m >60 >30 ≤30- 贮仓(包括相连建筑)高度m >20 >10 ≤10- 贮水(油)池容积M3 >1000 >500 ≤500- 一般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说明 1.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单位,一个单位工程有几种以上工程类型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类型为准。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特征时,凡符合其中之一者,即为该类工程。 3.檐高系指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同一建筑物有不同檐口高度时,大于标准层建筑面积50%(含50%)的顶层,按最高檐口高度计算;跨度系指轴线之间的宽度,多跨建筑按最大跨度取定类别。

浙江03定额综合解释及补充定额

关于印发“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 浙建站定(2006)11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 本省建设工程2003版计价依据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我们陆续收到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的一些问题。为推进“计价规范”及03版计价依据的贯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经研究,现将综合解释(一)、(二)印发给你们,与03版新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附: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 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 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 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 答:可以。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 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 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其后各级照明供电回路不再重复计算。 住宅小区的每幢楼宇用电,由小区变电所供电,可按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 例1:某综合楼变电所由六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2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综合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2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例2:某教学楼主配电室两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16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教学楼“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16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例3:某住宅小区变电所八台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共48路,均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则该住宅小区“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共有48个系统,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当三相照明主配电箱带有调试元件,如交流接触器、磁力起动器、各种继电器和与之配套的二次回路、表计等,则应套用“1kv以下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定额。 5.由变电所动力柜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电源,经过就地动力配电箱控制一台电动机,是否应套一个交流供电系统调试和一台电动机调试? 答:凡用自动空气开关输出的动力电源,包括在电动机调试之中,不能再另计交流供电系统调试费用,电动机调试应按不同的电机类型和不同的控制方式选用相应定额子目,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勘误.........................................................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安装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0版计价依据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市政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园林苗木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陕西省建筑工程2004定额、2009价目表计算规则

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 总说明 (1)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2) 第一章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5) 第二章桩基工程 (9) 第三章砖石工程 (12)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15) 第五章金属构件制作及钢门窗 (25) 第六章构件运输及安装 (26) 第七章木门窗和木结构工程 (28) 第八章楼地面工程 (31) 第九章层面防水及保温隔热 (32) 第十章建筑装饰工程 (36) 第十一章总体工程 (37) 第十二章耐酸防腐工程 (38) 第十三章脚手架工程 (39) 第十四章垂直运输 (42) 第十五章建筑物超高增加人工、机械定额 (45) 第十六章附录 (46) 总说明

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建设部1995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和2002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基础上,结合陕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实际情况,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社会平均消耗量标准,与《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配合使用。是编制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制定招标工程标底、企业定额的基础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五、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和地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陕西省02系列建筑标准设计图集》中的建筑用料及做法进行编制的,并参考了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试验室资料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工日消耗量是参照现行的全国建筑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 七、本定额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装饰装修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的百分比表示。 3.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钢模板、钢管支撑、木模板、脚手架)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并包括必要的回库维修费用。 4.本定额中的砼、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以“m3”表示,其标号是按一般常用标号列入的。同时附录一列出了砼和各种砂浆配合比,供参考。 八、砼预制构件的制作损耗、运输及堆放损耗、安装(吊装、打桩)损耗不论 1.预制构件砼、钢筋、模板预算制作工程量=图纸计算量×(1+制作废品率+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零零四年八月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历时 15个月,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概况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房地产物业管理01 1、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2、《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2003]206)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新定额按“计价规范”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工料单价”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编制过程 (五)编制内容 二、本定额的特点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费用定额”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建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

关于陕西省《补充定额》和《价目表》的主要内容

关于陕西省《补充定额》和《价目表》的主要内容 关于陕西省《补充定额》和《价目表》 的主要内容 本次共修改消耗量定额子目13个(主要是第一章、第二章);勘误部分155处(涉及定额十一章内容);修改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主要有两处新增、12用词进行了修改);建筑装饰部分共补充定额159个子目(主要是桩基础、商品砼、钢筋机械连接、成品木门、人防门、外墙外保温、幕墙、防水腻子乳胶漆等);增加了部分定额调整和应用规定(如熟石灰、预拌砂浆、清水模板等);重新确定或编制了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台班单价。 一、关于材料单价问题: (一)材料单价在工程计价中的情况:一般会出现有三种材料单价: 1)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价目表》中采用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4月份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基期价格。 2)招标投标时采用的材料单价,其材料单价是指按招标投标时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综合取定的价格。 3)工程施工时的材料单价是指施工时建设双方按当时的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价取定的价格。 同一个品种材料由于处于不同时间,可能产生不同的单价。 (二)材料采购的渠道: 1.是建设单位(发包人)采购供应给施工单位(承包人); 2.是由施工单位(承包人) 自己采购供应; 3.是建设单位(发包人)进行认价,由施工单位(承包人)进行采购。 (三)材料保管费在计价中的位置: 1.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对建设单位(发包人)采购供应的材料中不应包括材料保管费,其材料保管费列入清单计价中总包服务费。 2.由施工单位(承包人) 自己采购、建设单位(发包人)进行认价的材料都要包括采购和保管费,尤其是保管费。 采购及保管费按2.2%计算。其中采购费为1%,保管费为1.2% (四)材料单价中不包括材料的检验试验费,检验试验费放在措施费用中,详见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与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材料价组成有区别 二、关于修改和补充定额的情况 这次共修改13个消耗量定额子目,勘误了155处;建筑装饰部分共补充159个子目。 (一)生石灰和熟石灰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电子查阅

下载地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b17946860.html,/s/blog_57d1e84b0100mt64.html 本定额是“工程定额电子查阅系统”定额库的定额之一,可以单独使用。 若要实现对定额的海量搜索和查阅,请看下列介绍: “工程定额电子查阅系统”及 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水电、公路、通信、冶金矿山井巷、城市轨道、抗震加固、人防、地铁工程定额库简介 本“工程定额电子查阅系统”由工程定额库电子版与工程定额电子查阅程序组成。 目前本系统已含有十五个省或直辖市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房屋修缮、市政养护维修、城市环境卫生作业、仿古建筑、抗震加固、人防、地铁工程定额库和水电、公路、通信、冶金矿山井巷、城市轨道专业工程定额库,可实现对定额的海量搜索,对工程造价工作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工程定额电子查阅系统”具有强大的搜索功能,特别是能一次性在各省市、各行业全部定额库中搜索所有含查询字的定额,列出搜索结果清单,点取搜索结果清单中的任意条目,可即时查阅所有搜索到的定额;可按查询字在当前定额中搜索子目,也可按定额章节查阅定额。 本系统定额库数据包括定额数量、基价、工作内容、章节说明、配合比、台班定额等。 本系统还有自动检错功能, 定额计算结果不符时,会自动按工费、料费、机械费分别给出相应提示。 本系统将相继注入一些省市和一些行业的工程定额,并在 https://www.360docs.net/doc/b17946860.html,/s/blog_57d1e84b0100mt64.html 网页随时增加相关定额附件、更新系统程序,请持续关注该网页! 本系统定额库已注入的定额包括浙江、山西、陕西、河南、湖南、天津、山东、北京、江苏、新疆、宁夏、四川、重庆、广东、湖北、水电、公路、城市轨道、通信、冶金矿山井巷工程等定额(详见后附“系统定额库已含有的定额列表”),在https://www.360docs.net/doc/b17946860.html,/s/blog_57d1e84b0100mt64.html 网页下载后即可查阅列表中的全部定额。 *********************************************************** 系统定额库已含有的定额列表: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相关费用计算程序表及费用取费费率换算表一、单位工程概算计算程序 二、建设工程施工费用计算程序 (一)综合单价法计算程序表 (二)工料单价法计价计算程序表

第一节建筑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注:单独装饰及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所列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的工程。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其他专业工程指本定额的所列专业工程专业工程项目以外的,需具有专业工程施工资质施工 的工程。 注:1.专业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专项施工工程。 2.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二节安装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注:1.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 2.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注:1. 设备及工艺金属结构安装工程包括其他非单独承包的专业工程。 2. 单独消防及单独智能化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安装工程。 注:民工工伤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按各市的规定计算。

注: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及教育费附加。 第三节市政工程施工取费费率 注:1.专业土石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 2.路灯及交通设施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按安装工程费率及相应规定计算。 注:1.非单独承包的排水工程并入相应工程内计算。 2.专业土石方工程仅适用于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

浙江03定额

@ (直接费)合计 A.1 土(石)方工程 第1节人工土方 1-1 人工综合挖一、二类土深3m内100m3 1-2 人工综合挖三类土深3m内100m3 1-3 人工综合挖四类土深3m内100m3 1-4 人工综合挖一、二类土深4.5m内100m3 1-5 人工综合挖三类土深4.5m内100m3 1-6 人工综合挖四类土深4.5m内100m3 1-7 人工平基土方一、二类土100m3 1-8 人工平基土方三类土100m3 1-9 人工平基土方四类土100m3 1-10 人工挖一、二类土深1.5m内100m3 1-11 人工挖三类土深1.5m内100m3 1-12 人工挖四类土深1.5m内100m3 1-13 人工挖一、二类土深3m内100m3 1-14 人工挖三类土深3m内100m3 1-15 人工挖四类土深3m内100m3 1-16 人工挖一、二类土深4.5m内100m3 1-17 人工挖三类土深4.5m内100m3 1-18 人工挖四类土深4.5m内100m3

1-19 人工挖淤泥100m3 1-20 人工挖流砂100m3 1-21 人工平整场地100m2 1-22 人工原地打夯100m2 1-23 人工就地回填土松填100m3 1-24 人工就地回填土夯实100m3 1-25 人工借土回填夯实100m3 1-26 人力车运土~50m内100m3 1-27 人力车运土1km内每增50m 100m3 第2节机械土方 1-28 机械平整场地1000m2 1-29 机械原土碾压1000m2 1-30 内燃压路机填土碾压二遍1000m3 1-31 振动压路机填土碾压二遍1000m3 1-32 挖掘机一般开挖一、二类土1000m3 1-33 挖掘机一般开挖三类土1000m3 1-34 挖掘机一般开挖四类土1000m3 1-35 反铲挖掘机挖一、二类土深2m内1000m3 1-36 反铲挖掘机挖一、二类土深4m内1000m3 1-37 反铲挖掘机挖一、二类土深6m内1000m3 1-38 反铲挖掘机挖一、二类土深6m上1000m3 1-39 反铲挖掘机挖三类土深2m内1000m3

03定额取费表

附件:1 序号费用名称取费系 数% 计算方式 一直接费(一)+(二)(一) 直接工程费 (一)' 省价直接工程费 (二)措施费1+2+3 1 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2 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1)+…+(4)(1)夜间施工费0.7 (一)'×0.7% (2)二次搬运费0.6 (一)'×0.6%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0.8 (一)'×0.8%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15 (一)'×0.15% 3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证计取的措施费 (二)' 省价措施费 二企业管理费 5 [(一)'+(二)']×5% 三利润 3.1 [(一)'+(二)']×3.1% 四差价调整1+2 1 人工差价总工日×差价 2 材料差价 五规费1+2+3+4+5+6+7 1 环境保护费0.11 规费前合计×0.11% 2 文明施工费0.29 规费前合计×0.29% 3 临时设施费0.72 规费前合计×0.72% 4 安全施工费 2 规费前合计×2% 5 工程排污费0.15 规费前合计×0.15% 6 住房公积金 3.6 人工费合计×3.6% 7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15 规费前合计×0.15% 六让利(一+二+三+四-甲供材-定价材料-地材差价)× -x% 七税金(一+二+三+四+五+六)×X % 八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七

附件:2 序号费用名称取费系 数% 计算方式 一直接费(一)+(二) (一) 直接工程费 其中:人工费R1 Σ(工程量×定额工日消耗数量×省价人工单价)(二)措施费1+2+3 1 参照定额规定计取的措施费按定额规定计算 2 参照省发布费率计取的措施费(1)+…+(4) (1)夜间施工费 4 R1×4% (2)二次搬运费 3.6 R1×3.6% (3)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4.5 R1×4.5% (4)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0.15 价目表基价×0.15% 3 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证计取的措施 费 其中:人工费R2 Σ措施费中省价人工费 二企业管理费49 (R1+R2)×49% 三利润16 (R1+R2)×16% 四差价调整1+2 1 人工差价总工日×差价 2 材料差价 五规费1+2+3+4+5+6+7 1 环境保护费0.1 2 规费前合计×0.12% 2 文明施工费0.1 规费前合计×0.1% 3 临时设施费 1.62 规费前合计×1.62% 4 安全施工费 2 规费前合计×2% 5 工程排污费0.15 规费前合计×0.15% 6 住房公积金 3.6 人工费合计×3.6% 7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0.15 规费前合计×0.15% 六让利(一+二+三+四-甲供材-定价材料-地材差价)× -x% 七税金(一+二+三+四+五+六)×X % 八工程造价一+二+三+四+五+六+七

浙江省建筑工程03预算定额解释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勘误表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勘误表

2005-04-29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1. 满堂基础下翻梁的土方工程量如何计算? 答:应按下翻梁砖模外侧的宽度,乘砖模外侧的长度,再乘满堂基础垫层底至下翻梁垫层底的深度以m3;计算。 2.在打现场预制方桩时,如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可否按第四章(P.99)说明六第6条规定执行? 答:采用轨道平车供桩的,运距在500m以内时,可按Ⅱ类构件运距在1km以内的运输定额,乘系数0.70计算。 即定额〔4-415 —(4-416×4)〕×0.7 3.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时,如何计算搅拌费和泵送费? 答: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执行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时,除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组价外,应另行增加搅拌费96.00 元/10m3(其中人工费52元、机械费44元),泵送费54.00元/10m3(其中人工费10元、机械费40元),檐高超过60m时,±0.00m以上部分的混凝土每增高10m以内,增加5%泵送费,人工费、机械费同步调整。 4.如何正确执行定额中规定的钢筋长度计算规则? 答:定额中钢筋长度的规定,是按常规施工工艺计算的,当设计(规范)有规定时,应按设计(规范)规定计算,当设计不明确时,可按定额规定计算。 5. 上册(P. 200)定额4-401地下连续墙钢筋网片的就位、安放定额基价是否有误? 答:该定额的基价(1593元/t)有误,应改为184元/t,其中机械费改为157.33元,交流电焊机改为0.139台班,履带式起重机改为0.077台班。 6. 下册(P. 40)定额10-148、10-149单独大理石扶手的基价是否

2008版定额预算表、15册取费表.doc

2008版定额第15册取费表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指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需设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见表1。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 夜间施工措施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夜间施工措施费是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详见表2。 三、冬雨施工增加费 冬雨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采取的防寒保温或防雨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冬雨施工增加费以综合工日为计算基数,具体费率详见表3。 三、二次搬运费: 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二次搬运费根据现场情况,按实际发生计算。 1、表中所列工程均为单独发包工程,非单独发包的土方、构件吊装、桩基应并入建筑工程计算 2、依据建设部建办(2005)89号文、豫建设标(2006)82号文的规定制定,本表中的费率包括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和临时设施费。环境保护费另按实际发生额计算。 3、基本费应足额计取:考评费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当地造价管理机构核发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表》进行核算;奖励费根据施工现场文明获奖级别计算,省级为全额,市级为70%,县(区)级为50%。

2008预算表14册 1、业主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时,甲供材应以全额价格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内。 2、材料单价=(材料原价+材料运杂费)×(1+运输损耗率+采购及保管率)或材料单价=供应到现场的价格×(1+采购及保管费率) 3、业主指定材料供应商并由承包方采购时;双方应依据第2条的方法计算,该价格与综合单价材料取定价格的差异应计算材料差价, 4、甲供材到现场,承包方现场保管费可按下列公式计算:(该保管费在税后返还甲供材料费内抵扣)现场保管费=供应到现场的价格×表中的“现场交货”费率。

定额价目表及取费变化

2003年消耗量定额历年来价目表调整相关文件

鲁建标字[2015]12号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4 08:26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我省建设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经调研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各专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由原来的66元/工日调整为76元/工日。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平均水平,应作为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省定额人工单价76元/工日,调整完成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 三、各市应及时跟踪本市建设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并结合当期建设市场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建立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动态管理制度,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供指导。 四、本通知自2015年5月16日起执行。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五、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8日 鲁建标字[2013]7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及最低单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8 08:46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市场人工费水平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中,现行的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并同时发布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由原来的53元/工日调整为66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适

z《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z《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交底资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零零四年八月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历时 15个月,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概况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房地产物业管理01 1、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2、《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2003]206)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新定额按“计价规范”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工料单价”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编制过程 (五)编制内容 二、本定额的特点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费用定额”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将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浙江省人民政府173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第五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为满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需要是本施工取费定额的主要特点。而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并不一定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计价,因此,创痛的工料单价计价方法将同时存在。根据上述不同的计价需要,新编施工取费定额使用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2、指令性与指导性及参考性相结合。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养老保险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规范”“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新编制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现了指令性与指导性及参考性三个不同的层次。 三、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计价规范”和“费用项目组成”的要求,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组成如下表:

北京定额取费表

一、北京规费包括:1、工程定额测定费,费率0.1~0.2%; 2、安全监督管理费,费率0.06%; 3、建筑管理费0.4%; 4、劳动保险及劳动统筹,费率1.6%。 二、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合计+措施费合计+其他分项合计。 关于北京市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了确保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我市顺利实施,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发布了京建市[2009]24号“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通知”。根据“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行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在执行《计价规范》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规费 (一)规费计算的有关规定 规费是指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应按照国家或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计算,足额上缴。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时,不得将规费作为竞争性费用。根据北京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 目前北京市规费计取的依据包括以下内容: 1.住房公积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2.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第68号令《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3.基本养老保险费(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6】183号令《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京劳社养发【2007】29号《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4.失业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7】第190号令《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 5.工伤保险基金(北京市人民政府【2003】第140号令《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京政发【2006】1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规费的计算方法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综合测算北京市平均取费标准,按下表计算: 工程类别计费基数费率(%) 建筑工程人工费 20.71 市政工程人工费 22.18 庭院、绿化工程人工费 16.80 地铁工程土建、轨道工程人工费 20.71 通信、信号、机电、人防工程人工费 23.30 (注:装饰、安装、构筑物、钢结构、独立土石方、地下降水、桩基础、仿古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费率。)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参照以上述表格中的费率计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自行确定或参照以上方法计算规费。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建设工程】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零零四年八月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文件精神及其批准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组编工作大纲》,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组织了省、市有关单位的专业人员,成立《浙江省将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便制祖,历时 15个月,完成了取费定额的编制工作。 一、编制概况 (一)编制的目的、意义-房地产物业管理01 1、更具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在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总体要求下,依据我省将设市场改革的进程,新编的《浙江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包含了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的内容,体现了政策指导与市场调节相互补,建立了以指令性、指导性和参考性三个不同层次内容相结合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系,以此去指导并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 2、《浙江省建设工程取费定额》是根据“计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见表[2003]206)的要求编制的,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新定额按“计价规范”要求编制的同时又考虑了“工料单价”计价的要求,因此,新编定额既能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又能适合工料单价计价,促进造价管理,为建设领域营造公开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造条件。 (二)编制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四)编制过程 (五)编制内容 二、本定额的特点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于九四“费用定额”相比具有如下特点: 1、适用于综合单价法计价及工料单价法计价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根据建设部公告,国家标准《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并且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浙江省人民政府173号令《浙江省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中第五条也对此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因此为满足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计价的需要是本施工取费定额的主要特点。而非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非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建设工程并不一定要求采用工程量清单及综合单价计价,因此,创痛的工料单价计价方法将同时存在。根据上述不同的计价需要,新编施工取费定额使用两种不同的计价模式。 2、指令性与指导性及参考性相结合。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养老保险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计价规范”“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要求,新编制的施工取费定额体现了指令性与指导性及参考性三个不同的层次。 三、费用项目组成 根据“计价规范”和“费用项目组成”的要求,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组成如下表: (一)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1、直接工程费

浙江2003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有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市场信息家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继《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2 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做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颁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完整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 (2003版) ****出版社 2004·北京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批准单位: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施行日期:二〇〇四年十月一日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 浙建建[2004]45号 根据省建设厅、省计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计价办法的通知〉》[建建发(2002)100号]的要求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等规定,由三部门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以下简称新计价依据)通过审定,现予以颁发,并就实施过程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计价依据适用于工程量清单综合计价法和传统工料单价法。新计价依据的消耗量是社会平均消耗量,是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二、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必须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三、新计价依据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及有关费率,实行全面动态管理。市场信息价由各级造价管理机构通过价格信息发布系统发布。 四、新计价依据中取费定额按不同专业工程、不同取费项目划分为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两大类。在工程发承包过程中,非竞争性费用应按照规定计取,不得任意调整。 五、新计价依据从2004年10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同步推广使用。原《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1994年)《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994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4年)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位估价表》(1993)在新计价依据执行之日起同时停止使用。 凡在2004年10月1日以后经招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新计价依据执行。2004年10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六、《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等,在新定额未出台前,工料机消耗量标准仍按原定额执行。 各地在贯彻执行新计价依据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并由他们负责日常解释与管理。 浙江省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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