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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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行业标准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六)现有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3吨/小时,不得采用无芯工频感应电炉、0.25吨及以上无磁扼的铝壳中频感应电炉、铸造用燃油加热炉;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化率应大于5吨/小时,不得采用铸造用燃油加热炉。

四、企业规模(产能/产值)

(一)现有生产铸铁件、铸钢件、铝合金铸件、铜合金铸件、离心球墨铸铁管、离心灰铸铁管的铸造企业,其铸件年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和铸件材质(见表1)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二)除铝合金、铜合金外其他有色铸件[表1中所列铸件材质“其他(有色)”],其铸件年生产能力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产值。

(三)二类区、三类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其年度生产能力按其所在地区及铸件材质和工艺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要求的吨位或产值。

五、产品质量

(一)铸造企业应按照GB/T19001-2008标准(或ISO/TS16949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有独立质量管理及监测部门,配有专职质量监测人员,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

(二)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符合产品规

定的技术要求。

六、能源消耗

(一)企业应根据GB/T 15587-2008建立能源管理系统。

(二)新建或改扩建铸造项目需要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企业的主要熔炼设备应满足要求能耗指标(见表2~表6)。

(四)企业吨铸铁的综合能耗≤0.44吨标准煤;吨铸钢的综合能耗≤0.56吨标准煤。

七、环境保护

(一)粉尘、烟尘和废气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尘和其他废气的部位均应配置大气污染物收集及净化装置,废气排放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排放量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二)废水

根据排放流向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所在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

(三)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物

企业废砂、废渣等固体废弃物应按照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贮存和处置,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要求。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法规,设置规范的分类收集容器(罐、场)进行分类收集,并交给有资质处置相关危险废物的机构实施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

完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五)环境管理

企业应依据GB/T24001-2004标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

(六)清洁生产

支持和鼓励现有铸造企业积极开展清洁生产,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广清洁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八、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保护

(一)企业应制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有效运行。

(二)企业应根据相关法规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并配发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防尘、护耳等防护器具)。应对从事有害工种的员工定期进行体检,被检率达

100%。

(三)企业应按照《铸造防尘技术规程》(GB8959-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和GBZ2.2-2007)、《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标准的要求,配备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噪声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配备必要的治理设备。

(四)企业应依据GB/T28001-2011标准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九、人员素质

(一)特种作业、特种设备操作、理化检验及无损探伤等特殊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经相应的资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率达100%。

(二)企业应制定各类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培训计划,定期进行管理、技术、技能、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率达98%以上。

十、监督管理

(一)铸造企业可以按照本准入条件的规定申请准入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按照本准入条件,组织对申请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审核;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抽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铸造企业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

本地申报准入认定的铸造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已公告准入的铸造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三)准入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

十一、附则

(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所有铸造企业(含车间)。

(二)本准入条件所引用的标准被重新修订时,应使用其最新版本。

(三)本准入条件将根据我国铸造工业的发展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加以修改并向社会公布。

(四)本准入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表1 铸造企业铸件最低年生产能力

地区铸件

材质

现有铸造企业规模新(扩)建铸造企业规模二类区(吨)三类区(吨)产值(万元)二类区、三类区(吨)产值(万元)

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广东、河北、辽宁、海

南铸铁5,000 4,000

≥3,000

10,000

≥7,000 铸钢4,000 3,000 8,000

铝合金1,200 1,000 3,000

铜合金600 400 1,000

其他(有

色)

————

离心球墨

铸铁管

100,000 ≥50,000 200,000 ≥100,000 离心灰铸

铁管

20,000 ≥10,000 30,000 ≥15,000

其他省、市、自治区铸铁4,000 3,000

≥2,000

10,000

≥7,000 铸钢3,000 2,000 8,000

铝合金1,000 800 3,000

铜合金500 300 1,000

其他(有

色)

————

离心球墨

100,000 ≥50,000 200,000 ≥100,000 铸铁管

离心灰铸

20,000 ≥10,000 30,000 ≥15,000 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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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行业标准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回用率应达到:水玻璃砂(再生)≥60%,呋喃树脂自硬砂(再生)≥90%,碱酚醛树脂自硬砂(再生)≥70%,粘土砂≥95%。 (四)企业或所在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应具备与其产能和质量保证相匹配的试验室和必要的检测设备。 (五)落砂及清理工序应配备相匹配的隔音降噪和通风除尘设备。

中国铸造现状

中国铸造现状 铸造是一种直接把金属液制成各种机械零件毛坯的方法,是人类掌握比较早的一种金属热加工工艺,已有约6000年的历史。中国约在公元前1700~前1000年之间已进入青铜铸件的全盛期,工艺上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铸造又分为:1、普通砂型铸造,又称砂铸,翻砂,砂型铸造的方法又可分为:湿型砂机器造型方法、自硬树脂砂造型制芯、水玻璃砂造型制芯、干型和表干型、实型铸造、负压造型、手工造型等。2、特种铸造,按造型材料又可分为以天然矿产砂石为主要造型材料的特种铸造(如熔模铸造、泥型铸造、壳型铸造、负压铸造、实型铸造、陶瓷型铸造,消失模铸造等)和以金属为主要铸型材料的特种铸造(如金属型铸造、压力铸造、连续铸造、低压铸造、离心铸造等)两类。 虽然我国有着悠久的铸造历史,但如今的我国是一个铸造大国,却称不上一个铸造强国。 总体上看,我国铸造领域的学术研究并不落后,很多研究成果居国际先进水平,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少。国内铸造生产技术水平高的仅限于少数骨干企业,行业整体技术水平落后,铸件质量低,材料、能源消耗高,经济效益差,劳动条件恶劣,污染严重。具体表现在,模样仍以手工或简单机械进行模具加工;铸造原辅材料生产供应的社会化、专业化、商品化差距大,在品种质量等方面远不能满足新工艺新技术发展的需要;铸造合金材料的生产水平、质量低;生产管理落后;工艺设计多凭个人经验,计算机技术应用少;铸造技术装备等基础条件差;生产过程手工操作比例高,现场工人技术素质低;仅少数大型汽车、内燃机集团铸造厂采用先进的造型制芯工艺,大多铸造企业仍用震压造型机甚至手工造型,制芯以桐油、合脂和粘土等粘结剂砂为主。大多熔模铸造厂以水玻璃制壳为主;低压铸造只能生产非铁或铸铁中小件,不能生产铸钢件;用EPC技术稳定投入生产的仅限于排气管、壳体等铸件,生产率在30型/h以下,铸件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水平低;虽然建成了较完整的铸造行业标准体系,但多数企业被动执行标准,企业标准多低于GB(国标)和ISO(国际标准),有的企业废品率高达30%;质量和市场意识不强,仅少数专业化铸造企业通过了ISO 9000认证。结合铸造企业特点的质量管理研究十分薄弱。近年开发推广了一些先进熔炼设备,提高了金属液温度和综合质量,如外热式热风冲天炉开始应用,但为数少,使用铸造焦的仅占1%。一些铸造非铁合金厂仍使用燃油、焦炭坩埚炉等落后熔炼技术。冲天炉—电炉双联工艺仅在少数批量生产的流水线上得以应用。少数大、中型电弧炉采用超高功率(600~700kV A/t)技术。 而发达国家总体上铸造技术先进、产品质量好、生产效率高、环境污染少、原辅材料已形成商品化系列化供应,如在欧洲已建立跨国服务系统。生产普遍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计算机控制、机器人操作)。铸铁熔炼使用大型、高效、除尘、微机测控、外热送风无炉衬水冷连续作业冲天炉,普遍使用铸造焦,冲天炉或电炉与冲天炉双联熔炼,采用氮气连续脱硫或摇包脱硫使铁液中硫含量达0.01%。 在熔模铸造蜡料方面,以往,工业发达国家回收模料大多只用作浇道,而不用来压制蜡模。这不仅浪费大量宝贵的自然资源,而且废蜡的堆放和处理也成问题。充分利用废旧模料,不但节省资源,降低成本,而且大大减少废弃物排放,符合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也是精铸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欧各国也逐渐改变原有的传统习惯,将精铸生产厂家废弃的模料或回收模料,经特殊的净化处理,再按用户不同需求调整成分,模料性能经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厂,这就是所谓“回收-再生”模料(ReclaimWax),广泛用来压制民用和商业精铸件所用的蜡模。据报道,目前回收-再生蜡在国外售价仅2~3.5美元/kg甚至更低,大量使用后,模料成本节省35%~6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现在,还有的模料生产厂家将熔模铸造生产厂脱出的模料收集起来,统一集中进行回收-再生处理,

2015年最新版本ISO9001标准文件

ISO9001:2015标准条款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组织的背景 4.1理解组织及其背景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4.3质量管理体系范围的确定4.4质量管理体系 5领导作用 5.1领导作用和承诺 5.2质量方针 5.3组织的作用、职责和权限6策划 6.1风险和机遇的应对措施6.2质量目标及其实施的策划6.3变更的策划 7支持 7.1资源 7.2能力 7.3意识 7.4沟通 7.5形成文件的信息 8运行 8.1运行的策划和控制

4.5市场需求的确定和顾客沟通 4.6运行策划过程 4.7外部供应产品和服务的控制 4.8产品和服务开发 4.9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 4.10产品和服务放行 4.11不合格产品和服务 9绩效评价 5.4监视、测量、分析和评价 5.5内部审核 5.6管理评审 10持续改进 6.4不符合和纠正措施 6.5改进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1范围 本标准为有下列需求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a)需要证实其具有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和服务的能力; b)通过体系的的有效应用,包括体系持续改进的过程,以及保证符合顾客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旨在增强顾客满意。 注1:在本标准一中,术语“产品”仅适用于: a)预期提供给顾客或顾客所要求的商品和服务; b)运行过程所产生的任何预期输出。 注2:法律法规要求可称作为法定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只有引用的版本适用。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于本标准。 ISO9000:2009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T19000中所确立的术语和定义。 4组织的背景环境 4.12理解组织及其背景环境 组织应确定外部和内部那些与组织的宗旨、战略方向有关、影响质量管理体系实现预期结果的能力的事务。 需要时,组织应更新这些信息。 在确定这些相关的内部和外部事宜时,组织应考虑以下方面: a)可能对组织的目标造成影响的变更和趋势; b)与相关方的关系,以及相关方的理念、价值观; c)组织管理、战略优先、内部政策和承诺; d)资源的获得和优先供给、技术变更。 注1:外部的环境,可以考虑法律、技术、竞争、文化、社会、经济和自然环境方面,不管是国际、国家、地区或本地。 注2:内部环境,可以组织的理念、价值观和文化。 4.13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组织应确定: a)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 b)相关方的要求 组织应更新以上确定的结果,以便于理解和满足影响顾客要求和顾客满意度的需求和期望。 组织应考虑以下相关方: a)直接顾客 b)最终使用者

机械铸造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520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机械铸造行业的安全技 术标准版本

机械铸造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由于人类文化的进步,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水平的提高,常要求生产出大量同类型的质量高并且稳定的铸件。同时,还要求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改善劳动条件。普通的砂型铸造已经满足不了这样的要求,所以不得不寻求其它更先进的铸造方法,许多与普通砂型铸造有区别的铸造方法,虽然本身也各不相同,但都通称为“特种铸造”。 特种铸造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种: (1)金属型铸造(俗称硬模铸造); (2)压力铸造; (3)离心铸造;

(4)熔模精密铸造(失蜡铸造); (5)低压铸造; (6)壳型铸造; (7)连续铸造; (8)真空吸铸; (9)挤压铸造; (10)磁型铸造等。 生产中常用的是前三种,现分述如下。 一、金属型铸造 金属型铸造又称为“硬模铸造”,就是用铸钢、铁或其它金属材料制造铸型,用以浇注各种铸件的工艺方法。 金属型铸造时可使用金属型芯和砂芯。一套金属型可以浇注几百次至几万次,所以也称为“永久型”。它与普通砂型铸造相比较,具有生产效率高、

铸件质量好、改善劳动条件、便于机械化等优点。因而广泛应用于各工业部门铸件的生产,特别是大批量的有色铸件更为合适。 1.金属型的要求 (1)应保证铸件的形状、尺寸、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2)正确的浇注系统及冒口,符合铸造工艺的要求。 (3)金属型应便于铸件的取出及修理安装的方便。 (4)良好的排气。 (5)保证金属型能长时间满足工作温度而不翘曲变形的要求。 (6)结构尽可能简单,便于加工制造、降低成本,以及便于机械化、自动化,提高生产效率和改

十三五中国铸造行业发展规划及前景分析

十三五中国铸造行业发展规划及前景分析 “十二五”以来,我国铸造行业持续平稳发展,但增速显著放缓,与其他国民经济各行业一样进入到了发展的新常态。 我国铸造行业发展现状如何,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十三五”期间,我国铸造行业的发展趋势如何?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哪些相关政策和措施将会出台?日前,中国铸造协会全文发布了《铸造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重点发展任务直指行业难题 《规划》指出了我国铸造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铸造行业仍然存在大量落后产能,多数领域产能过剩加剧,少数领域关键铸件尚不能满足主机要求,质量和品牌意识不强,粗放式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铸造行业标准体系不适应市场经济运行下的需求,职业教育与培训体制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为了适应制造强国战略,把我国建设成为铸造强国,铸造行业在“十三五”期间面临的转型发展任务十分艰巨。因而,《规划》提出了铸造行业在“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淘汰铸造行业落后产能。继续深入推进铸造行业准入制度的实施,通过国家铸造行业准入管理的产业政策引导,加强环保及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制定,推进地方相关产业发展配套政策实施,通过市场驱动,积极化解铸造行业产能过剩矛盾,引导产能向优势产能集中。 二、是重点攻克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业关键铸件制造的“瓶颈”。特别是攻克能源动力、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领域需要的关键铸件核心铸造技术,攻克工程机械高压力、大流量高端液压铸件等基础铸件的制造。 三、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优先发展重大技术装备。为提升我国铸造行业的技术水平,提高铸件产品质量,重点要在材料、生产、工艺、质量检验及修复、节能减排及资源再生循环利用、工程模拟及信息化、智能制造等方面开展一批关键共性铸造技术研究。同时,在先进自动化铸造设备、废砂再生、高效节能熔炼设备、铸造3D打印设备等领域突破一批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与应用。 四、是推动铸造行业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继续支持行业研究机构的发展,大力提升中国绿色铸造研究院等新型研究机构的建设水平。在分行业或专题领域继续培育一批如压铸技术、耐磨材料、精密铸造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机构、产业联盟和协同创新工作平台的建设,推动铸造行业创新发展。 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信息共享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推进铸造企业与主机企业之间的产需对接,破解制约主机重点发展领域的关键铸件的制造“瓶颈”。

不锈钢行业规范标准汇总

不锈钢行业标准汇总 目录 ●俄罗斯及欧洲废钢标准 ●美国废钢铁标准介绍(1991年) ●日本废钢铁分类标准(Jis G2401) ●中国新《废钢铁》国家标准介绍 ●世界各国不锈钢标准钢号对照表(新版) ●锅炉用钢管及钢材料标准与安全 ●薄壁不锈钢水管行业标准 ●钢管标准中的常用术语 ●钢管的分类及标准 ●不锈钢小直径钢管标准号对照表 ●中国与亚洲、北美诸国以及澳大利亚的不锈钢钢号近似对照表 ●各国不锈钢团体标准对照表 ●美国ASTM标准中200系列(Cr-Mn系)奥氏体不锈钢 薄壁不锈钢水管行业标准 目前,建设部给水排水产品标准化委员会已组织专家审查通过了薄壁不锈钢水管及不锈钢卡压式管件二项行业标准,且报批稿已上交建设部。现将上述二项标准的要点介绍如下: 1《薄壁不锈钢水管》 1.1 本标准是参照采用了国家标准 GB/T12771-2000《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欧洲标准DINEN10312-1999《液体(包括饮用水)输送用不锈钢管及管件》、英国标准BS4127-1994《主要输送水用薄

壁不锈钢管》和日本标准JISG3448-1997《一般管道用不锈钢管》,并根据国情制定的。 1.2 范围:DN≯150mm,工作压力≯1.6MPa可输送饮用净水、生活饮用水、热水和温度≯135℃的高温水。 1.3 管材及适用场所见表1。 1.4 管材的化学成分见表2。 表1管材及适用场所 表3管材的抗拉强度和延伸率 1.6 外观 有超出水管壁厚负公差的划伤、凹坑和矫直痕迹等缺陷。断口应无毛刺。其余应符合GB/T12771-2000标准中5.7条款要求。 1.7 尺寸及尺寸允许偏差 1.7.1 水管的基本尺寸见表4 表4水管的基本尺寸 mm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工信部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为引导铸造产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促进铸造行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保护生态环境,推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水平,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实力,推进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建设条件和布局 (一)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类区)的铸造企业不予认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定。 (三)新(扩)建铸造企业应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 二、生产工艺 (一)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 (二)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〇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三、生产装备 (一)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和精炼设备,如冲天炉、中频感应电炉、电弧炉、精炼炉(AOD、VOD、LF炉等)、电阻炉、燃气炉等。炉前应配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 (二)铸造用高炉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并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 (三)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

国内中频炉铸造标准

国内中频炉铸造标准 国内中频炉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锻造中频炉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企业规模(产能) 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法铸造、消失模铸造等)的铸造企业规模不在以上限制之列,具体标准待此后另行公布。 3.对于“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其企业规模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铸造方法及工艺: 1.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合理选择粘土湿型砂铸造、树脂自硬砂铸造、水玻璃自硬砂铸造、V法铸造、熔模铸造、消失模铸造、金属型铸造(重力、离心、压铸、低压等)等铸造工艺。 2.逐步淘汰粘土砂干型等落后铸造工艺。 铸造装备(造型、制芯、熔炼、砂处理、清理等)中频炉 1.必须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熔炼设备,如电炉、冲天炉等金属熔炼设备,炉前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温度测量设备,并应配有相应有效的除尘设备与系统。提倡大批量生产铸铁件产品的企业根据铸件要求采用冲天炉-电炉双联熔炼工艺,或采用中频感应炉熔炼,推荐采用大容量(熔化率≥10t/h)、长炉龄(一次开炉连续使用4周以上)、富氧、外热送风冲天炉。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淘汰熔化率<3t/h、环保排放不达标的冲天炉,新建铸造企业一律不再采用熔化率<5 t/h的冲天炉。 2.禁止新增容量1t以上无磁扼的铝壳电炉,原有无磁扼的感应电炉限2年内逐步淘汰。 3.必须配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型、制芯、砂处理、清理设备,采用树脂砂、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第一条 制定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第二条 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 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 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第五条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第六条企业规模(产能) 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 第一条制定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第二条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风电材料设备 第三条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第五条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第六条企业规模(产能) 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法铸造、消失模铸造等)的铸造企业规模不在以上限制之列,具体标准待此后另行公布。 3.对于“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其企业规模的限制可以适当放宽。“专、

行业标准《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解读

行业标准《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解读1 标准概况 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工艺由于其具有生产效率高、节约能源、芯(型)强度高、尺寸精确、芯(型)砂溃散性好等优点,已经得到了铸造业的广泛使用。根据2011年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下发的2011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行业标准由苏州兴业材料科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在2011年第三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中,标准名称为《铸造用三乙胺法冷芯盒树脂》,在标准征求意见时,经标准起草小组一致同意,将标准名称确定为《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 2 标准的主要内容 2.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制芯(型)用 树脂。 2.2 术语和定义 参照GB/T 5611《铸造术语》“铸造用三乙胺冷芯 盒法树脂 TEA cured cold-box resin for foundry”,将铸造 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定义为“在室温下吹入三乙胺等 叔胺类催化剂气体,使双组分粘结剂的酚醛树脂和聚异 氰酸酯交联成固态的氨基甲酸酯,从而使砂芯(型)硬 化的冷芯盒用树脂。” 2.3 分类和牌号 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是目前广泛使用的制 芯、造型用有机粘结剂,在用户现场使用时主要根据强 度判断产品优良,因此标准以强度等级分级为普通型、 抗湿型和高强度型。 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按使用条件不同分类及 分类代号见表1。 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的牌号表示方法如下: 示例 SLⅠ-G:表示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组分Ⅰ 高强度型树脂。

2.4 技术要求 2.4.1 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的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 的规定。 因为组分Ⅰ刚生产出来时为淡黄色,遇光易变棕红色,但不影响性能,所以本标准规定组分Ⅰ为淡黄色至棕红色透明液体。 为促进技术进步,出于对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需要,同时考虑到国内有代表性厂家的现状,对组分Ⅰ中的游离甲醛进行了分级规定,≤0.5%为合格品,≤0.3% 为优级品。 组分Ⅱ中异氰酸根含量是影响树脂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标准规定组分Ⅱ中的异氰根为22.0%~28.0%。组分Ⅰ主要由酚醛树脂组成,组分Ⅱ则主要由多苯基、多亚甲基、多异氰酸酯组成。组分I中含有水,但水却能够与组分II的主要成分发生反应,而该反应的生成物对树脂系统的强度建立有十分明显的危害。所以本标准增加了对影响树脂强度的关键性指标——“水分”含量的控制要求,本标准规定组分Ⅰ中的水分为≤0.8%。 2.4.2 混合料试样常温性能指标 铸造用三乙胺冷芯盒法树脂的混合料试样常温性能指标应符合表3的要求。 本标准对24h常湿、24h高干和24h高湿三项强度指标指出了检测时试样的存放条件要求,温度均为20℃±2℃,相对湿度分别为(60±5)%、≤40%和≥95%,并对普通型、抗湿型和高强度型的指标要求作出规定。 发气量和常温抗弯强度本标准未作规定,供需双方可考虑产品需要和检测条件商定是否作为供货时产品的技术指标。

(国发[2015]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5]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2001年成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在各部门、各地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快速发展。截至目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达到10万项,覆盖一二三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我国相继成为国际标准化

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常任理事国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理事国,我国专家担任ISO主席、IEC副主席、ITU秘书长等一系列重要职务,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逐年增加。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现行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标准缺失老化滞后,难以满足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需求。现代农业和服务业标准仍然很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刚刚起步,即使在标准相对完备的工业领域,标准缺失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当前节能降耗、新型城镇化、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电子商务、商贸物流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但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我国国家标准制定周期平均为3年,远远落后于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标准更新速度缓慢,“标龄”高出德、美、英、日等发达国家1倍以上。标准整体水平不高,难以支撑经济转型升级。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5%,“中国标准”在国际上认可度不高。 二是标准交叉重复矛盾,不利于统一市场体系的建立。标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是重要的市场规则,必须增强统一性和权威性。目前,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中仅名称相同的就有近2000项,有些标准技术指标不一致甚至冲突,既造成企业执行标准困难,也造成政府部门制定标准的资源浪费和执法尺度不一。特别是强制性标准涉及健康安全环保,但是制定主体多,28个部门和31个省(区、市)制定发布强制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数量庞大,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三级标准万余项,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协调,交叉重复矛盾难以避免。 三是标准体系不够合理,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由政府主导制定,且70%为一般性产品和服务标准,这些标准中许多应由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制定。而国际上通行的团体标准在我国没

国内中频炉铸造标准

国内中频炉铸造标准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国内中频炉铸造标准 国内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企业规模(产能)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水利实际,制定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基础管理,促进水利施工企业市场行为的标准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推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通过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稳步推进,逐步实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实现水利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目标任务

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标准化管理,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进一步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系统施工企业、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农村水电企业要在2015年底前实现达标。通过开展达标考评验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纳入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全过程,有效提高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 三、实施方法 (一)制定标准,建立机制 按照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求,水利部要在2011年底前完成水利施工企业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水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办法的制定工作,完成农村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及年检办法的修订工作。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并将工作方案于2011年7月31日前报水利部备案。通过建立和完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考评机制,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动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 (二)对照检查,整改提高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计划,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从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投入、规章制

“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附件1: “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XX行业 一、行业发展概述 (一)行业概述 概述本行业的基本构成,对各组成部分进行简要描述,指导本行业技术标准体系顶层框架的构建。 (二)发展现状和趋势 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描述本行业的技术和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引出对标准化的需求。 (三)“十三五”发展目标 二、标准体系框架 (一)标准体系的构建思路和原则 (二)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和说明 标准体系的框架结构(基本形式如图1),并需说明标准体系内相关领域之间的关系。 图1

(三)标准体系表编号的规则 三、标准体系的现状 (一)现有标准和在研计划情况 全面梳理本行业的现有标准和在研计划的数量和分布(统计格式如表1、2、3),以及标准的整体技术水平、对产业发展的作用和存在的不足等。 表1:现行标准情况统计表 注2:指强制性标准等占“小计”的比例。 表2:现行标准标龄情况统计表 行业:单位:项 注2:指Σ所有标准的标龄÷标准总数; 注3:指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比例。

表3:在研标准计划情况统计表 注1:指“小计”占本领域标准计划总数(包括国家标准计划和行业标准计划)的比例; 注2:指强制性标准计划等占“小计”的比例。 (二)标准国际化的情况 1.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转化情况 本行业现行标准与国际标准(ISO、IEC、ITU)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对比分析情况,重点分析在标准数量、标准结构、标准水平、发展趋势等方面的差异,明确转化情况及不转化的主要原因。 表4-1:国际标准转化情况统计表 行业:单位:项 已转+正转+待转+不转化=对应的国际标准数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九部委56号令)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九部委56号令)《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标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供招标人参考。 第六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专用合同条款”可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补充、细化,除“通用合同条款”明确“专用合同条款”可作出不同约定外,补充和细化的内容不得与“通用合同条款”强制性规定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七条“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用于进一步明确“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中的未尽事宜,试点项目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和填写,但不得与“申请人须知”和“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相抵触,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第八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用于明确资格审查和评标的方法、因素、标准和程序。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

呼叫中心行业标准介绍

CCCS 客户联络中心运营绩效标准(Customer Contact Center Standard for Operation Performance, 英文简称“CCCS-OP”;) 中心运营绩效标准是由CCCS 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负责策划和制定的行业性推荐标准。CCCS 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员会由呼叫中心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的客户服务提供商、运营商组成,是CCCS 标准制定和修订的专业性组织。 客户联络中心运营绩效标准的实施目标是帮助各个行业呼叫中心,采用一种综合的、系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促进呼叫中心运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实施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实现呼叫中心运营管理能力的改善,以及组织效力的提升; 1 实现呼叫中心及其人员的知识与技能更新; 实现客户价值的长期性、持续性提升; 实现呼叫中心有效成本控制。 CCCS-OP认证评测项目总体评审共设定七个范畴,其中评审范畴1-3主要考察客户联络中心是否具备明确的定位与方向,以及成功运营所必备的驱动因素;评审范畴4将评估客户联络中心的绩效体系,实施绩效管理的全过程,以及最终所达成的运营绩效结果,该部分占总分比重最大;评审范畴5-7主要考察客户联络中心成功运营所需的三个关键环节,即:人员、现场和流程,所表现出来的绩效水平将集中体现在评审范畴4中。 COPC COPC 绩效管理系统一套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管理实践和培训,旨在: 降低提供优质服务的成本 通过改进的服务与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提高收入 相关的统计数据表明,采取 COPC 绩效管理系统的各服务中心在保持或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客户和最终用户满意度的同时,能够极大地降低服务成本。 COPC 绩效管理系统是一个综合而全面的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运营管理系统。 ?该框架首先说明以客户为重点的绩效管理的推动因素,它体现在类别 1.0 领导和规划所描述的领导特征和活动。 ?类别 2.0 流程和类别 3.0 人员共同说明了组织的实现因素:一个技能熟练、激励的员工队伍,采用涉及良好的流程,利用适当的信息管理那些流程。 ?本体系的目标是在客户和最终用户的满意程度、产品和服务绩效、劳动生产率以及雇员满意程度之间达成一个平衡的组合,这是类别 4.0 绩效的内容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中国铸造行业标准 第一条 制定中国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目的在于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我国铸造行业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整体水平和为国民经济各行业提供优质铸件,实现我国从世界铸造大国向铸造强国转变。 第二条 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按照“铸造行业准入条件”加快淘汰那些规模小且工艺落后、耗能大、污染严重、作业条件恶劣的铸造企业,遏制行业内的恶性竞争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 在实施铸造行业准入制度过程中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合理经营规模;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展铸造产业集群或铸造工业园区,优化资源配置,大力发展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培育一批“专、特、精、新”的中小铸造企业,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铸件产品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四条 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应法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

在一类区内不能新建、扩建铸造厂,已有的铸造厂其污染物排放(含水、气和噪声等)指标应符合国家一类区有关标准的规定。在二类区和三类区,新建铸造厂和原有铸造厂的污染物(含水、气和噪声等)排放指标均应符合国家或地区有关标准的规定。 说明:一类区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二类区指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以及一、三类区不包括的地区;三类区指特定的工业区。 第五条鉴于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社会、经济和工业发展程度的差异,在进行铸造行业结构调整和实施准入制度时,应区别对待。 第六条企业规模(产能) 1.现有的砂型铸铁件(含离心铸铁管及其他离心铸造)、铸钢件与有色铸件生产企业铸件年产能按所在地区(见表1)和类别(一、二、三类)不同应不低于表1所列的吨位。 2.采用砂型及离心铸造工艺之外的其他铸造工艺(包括压铸、低压铸造、金属型铸造、挤压铸造、熔模铸造、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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