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P系统物料编码规则

ERP系统物料编码规则
ERP系统物料编码规则

ERP系统物料编码规则

一,系统设置规定

物料编码原则:

1、物料编码是对物品的唯一标识,一颗物料有且只有一个料号,一个料号也对应唯一一个物品。

2、物料编码长度:

物料代码只使用“字母”和“阿拉伯数字”表示,物料代码结构如下:

一级代码+二级代码+产品型号规格+流水号,编码长度按产品类别制定(无码数长度要求),编码形式必须为X.XX.XXXXX格式,为使区分方便,特规定产品识别码,成品类固定长度为1码(必须用字母表示),成品用P,半成品用S。电子料、包材、辅料、结构、配件及PCBA板等识别码固定长度为2码(必须用数字表示)

3、物料编码内不准含有{~@#¥$%……&*()/-+}等特殊字符

4、物料编码必须由字母和数字组成,字母统一用大写

5、物料分类原则:

按照物料族分类,物料分类只代表物料族,反应物料本身的物理属性和功能属性

所有物料分类符合业界惯例,不语海关物料分类标准抵触

物料分类不受物料来源影响,即不受自制,采购或客户提供的因素影响

物料分类每层结构内的顺序基本上没有含义,与产品和服务类别名称的语序也无关二,单据使用规定及约束

各部门所使用单据及表格,经各部门主管确认后,交予文控,统一编码、发放,由总经理室确认是否生效

三,系统操作规范要求:

1.1.1.1.1 电子器件--五级物料

①电阻类

⑧保护器件类

⑨显示类

1.1.2 结构类--三级物料

1.2 软件--二级物料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