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社区工作新模式

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社区工作新模式
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社区工作新模式

积极探索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社区工作新模式

XX社区成立于XXXX年XX月,社区总面积X平方公里,辖有X 个居民网格,XXXX户,XXXX人,党员XX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XX 家;两委班子成员X人,网格管理员XX人。

近几年,伴随着商品住宅小区的开发,我们辖区落户了XX家物业小区。如何使来自四面八方的业主与本地居民和谐相处,使这些亮丽的新小区成为人们安居乐业的温馨家园?

面对新形势,我们社区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新模式,理顺四种组织关系,解决四者之间的矛盾,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整体合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收到较好效果,初步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指导有力、监督到位、互助互补的“三位一体”社区工作新模式。

一、充分认识物业管理小区的新特点,积极探索社区管理的有效途径

实行物业管理是住宅商品化的客观需要,住宅商品化使居民拥有了房屋所有权成为业主,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委员会也随之诞生。物业公司依据公司法设立是管理物业、为业主提供服务的经济实体。社区党组织是社区组织的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是居民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群众组织,是业主物业资产所有者的代表,而物业公司是企业,四种不同性质的组织各有不同的运作规则。在工作实践中,社区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经常产生多种冲突,化

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成为极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我们首先从学习入手,学习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开展座谈、调研,通过调研充分看到物业管理小区的矛盾主要体现在:

1、业主认识上的局限性。他们认为花钱买房子交物业费享受到物业管理部门的优质服务就够了,对社会性、公益性工作不关心,极少数业主认为居委会没有存在的必要,对居委会工作消极抵触。新建的物业小区、物业公司和部分业主认为,小区是业主们的一块“私人领地”,必须实行绝对封闭管理。于是,在一段时间里,不仅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不去,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也进不去。

2、物业公司的附属性。物业公司多数是开发商的子公司,他们只对开发商负责,追求效益,并未把为业主服务放在首位,于是产生了许多纠纷和投诉、上访,加之各种遗留的问题造成了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关系紧张、矛盾突出,部分物业公司以老大自居排斥其他社区组织。

3、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目前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由房产部门实施管理,管理机制尚不完善,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尚未完全纳入规范化的管理,缺乏有力的指导和及时的监督,组织松散、管理混乱。

在看到问题的同时,也要看到物业管理小区开展工作的优势:一是小区拥有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个服务于居民的组织,三个不同性质的组织内在工作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二是三个组织各具优势,工作内容互补、工作方式互联、工作关

系互助;三是物业管理小区具有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居住环境优美、居民素质相对较高等优势。在全面分析物业管理小区状况的基础上,既看到建立社区工作新模式的必要性,更看到建立新模式的可能性,找准结合点,寻找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在使三方形成合力方面进行大胆尝试,建立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工作新模式。

二、发挥居委会的主体作用,构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

建立“三位一体”工作模式,首先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建立健全社区组织网络,形成有效的社区党建工作机制,把党小组建在楼栋,把支部建在小区。建立社区党建联席会,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完善党员长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社区建立了七支党员、网格员为骨干的志愿者队伍,团结带领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管理,形成社区党建工作对小区的全覆盖。

建立“三位一体”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建立三方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征询意见制度、信息传递制度、社情民意分析制度使社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发挥“三位一体”的整体功能,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先导,在“借”字上做文章,在“合”字上下功夫,“不求所属,但求所用”,积极发挥“三位一体”的整体功能。在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居民群众,实现工作目标一致。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统一思想认识,把为居民排忧解困、维护

居民的合法权益作为三种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认识形成共识,使三方工作形成合力。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社区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及时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促使物业公司进行换位思考,指导物业公司转变经营理念,以良好的服务赢得业主的信任支持。社区居委会主任列席业主大会,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做好业主的思想工作,支持物业公司合法经营,自觉遵守社区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以活动促和睦,凝聚民心实现三方共建和谐。开展多种形式的文体活动,将“乐民”和“育民”紧密结合,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增进交往形成和谐的人际关系,社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形成共建共享,共享共建和谐社区的良好氛围。密切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提高收费率。

我们深切体会到“三位一体”的社区工作模式,有利于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实现优势互补;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区稳定;有利于调动广大居民群众参与社区管理,共建和谐社区,是加强社区建设的有效途径。“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社区党组织是领导核心,社区居委会主体作用是保证,服务居民群众是主要内容,健全机构是重要措施。我们社区将进一步深化“三位一体”工作模式,适应和谐社区建设新形势,把和谐社区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4篇

社区综合治理工作总结4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xx年,xxx社区在街道办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相关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社区干群共同努力下,平安建设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顺利迎接了省市县各级多次的检查,被县上评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受到了上级和群众的积极支持和认可。 建设和谐社区首先要抓好平安建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确保社区平安稳定的前提条件。为此,今年将认真落实以平安社区建设为核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全力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社会治安大环境。 (一)树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责任意识。 没有社会稳定,构建社和谐社区、平安社区就无从谈起。因此我们将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强烈责任意识。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以居民联防、门店联防等防范模式为主的群防群治组织,充分调动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形成社区、社区警务室、驻地企事业单位、居民等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把社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社区提供有力保证。 (二)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牢筑治安防范有效屏障。 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范机制,扩大社区居民联防和门店联防范围,把辖区内的居民都汇集在社区的综治网络之中,初步建立起以街道办为领导,以社区为核心,以社区警务室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强化治安防范为重点,以科技手段为支撑,多方联动,警民携手,点线面结合,人物技配套的治安防控体系,使社区的治安防范工作步入科学化、社会化、规范化、群众化的轨道。切实提高社区社会治安整体防范水平,确保各类可防案件的发案率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如何协调和理顺这几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然而,在物业管理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多头管理。上述状况是由于制度上的先天不足、观念上的陈旧落后和传统上的不良影响造成的。因此,有必要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以形成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创和谐的物业管理局面。 一、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应该说,当前物业管理的实际运作总体上是好的,一些小区做法较为规范,比如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一般通知居委会委员参加,物业公司的重大决策通常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较为努力,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的作用,基本上形成了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工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到位,各主体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理想局面。当然,毋庸讳言,也存在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顺、管理模式僵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紧张、居委会与物业管理职能交叉等不良现象。 归纳起来,这些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在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

全区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全区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 意见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X省物业管理条例》、《X市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健全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协调推进、各司其职、各担其责的社区治理结构为总体目标;以建立完善的城市住宅区业主自治管理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为具体工作方向,进一步规范本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规范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和运作,发挥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的自治自律作用,全面提升我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严格规范程序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是保障业主利益的合法组织,是延伸基层管理触角的有效抓手,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加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有利于明确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有利于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有利于减少和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以下规范程序: (一)具备条件的要及时组织成立业主大会 1、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1)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2)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2、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条件的,由建设单位或业主(经已售物业业主人数5%以上联名)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审核,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业主书面告知之日起30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街道办事处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由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二)首次业主大会的筹备 1、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筹备组由7或9人单数组成,其中,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1名、居民委员会代表1名,建设单位代表1名,业主代表4至6名。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参加筹备工作。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参加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

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物权法》对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的 相关规定 当前社会关注热点:维修金支取比登天难北京使用率仅为1.55% 2013-10-30 14:36:08 作者:齐家网编辑来源:【齐家网编译】10月22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王府温馨公寓的多位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不温馨的烦恼。何女士与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顶层房屋漏雨,想申请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由于小区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件事办起来阻力重重。” 潮流热点 维修金支取比登天难北京使用率仅为1.55%

当屋顶经常漏雨、电梯频频停运时,不少业主自然会想起购房时交存过的那一笔不大不小的维修资金。然而,要想使用这笔钱比登天还要难。 10月22日,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王府温馨公寓的多位业主向记者讲述了不温馨的烦恼。何女士与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不少顶层房屋漏雨,想申请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由于小区现在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这件事办起来阻力重重。” 多位业主向《证券日报》记者证实,该小区许多楼顶都有漏雨现象。记者来到何女士家时发现,虽然已步入秋冬季,但由于常年漏雨,房顶和墙壁已经发霉,并且墙壁涂料出现大面积起皮脱落。 实际上,类似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非常普遍。河北衡水市河建小区2号楼顶层的四户家庭每逢夏季都会遭遇“屋外大雨,屋内小雨”的窘境,他们想支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但到相关部门跑了3年,至今仍未有结果。 武汉市江岸区佳园小区业主孙先生入住小区10多年,房屋外墙渗水越来越严重,想支取房屋维修资金,到房管部门咨询时,小区的房屋维修资金竟然有37万元去向不明。 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相关的新闻报道达到近40万篇,并且分布于各个省市,尤其是在一、二线城市比较突出,其问题既突出又普遍。

XXX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机构三方联席会议制度

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三方联席 会议制度 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机构三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创建居民良好居住环境,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居委会、辖区内业主委员会及进入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适用本制度。第二条联席会议成员由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机构组成,联席会议可由业委会主任或分管负责人主持。一般半年一次,若遇重要情况,可随 时召开。 第三条联席会议下设日常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业委会主任担任,承担日常工作,主要负责协调联席会议的议题,起草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纪要由 会议召集人签发后,印发到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机构,同时抄报 居民群众。 第四条居委会应负责业委会与物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积极指导和协助业主委员会逐步增强自我协调、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能力,使业主 委员会充分代表和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对进入小区的物业管理机 构应与业委会审核评价,并对其管理手法进行督查,维护社区居民的有 效权利。 第五条居民区党组织应在社区管理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居民区党组织要有专人联系,及时协调业主委员会、居 委会、物业公司的关系,努力维护小区“三位一体”合力的形成。业主 委员会应主动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履行职责。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在三方联席会议中起到管理作用,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

境,生活安全。进入物业管理的机构由社区居委会和小区业主委员会共 同商讨批准,不能擅自进入。进入社区的物业管理机构,受居委会和业 委会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在三方联席会议上不同意,则会剥夺管理权利,另选合适机构进行管理。 第七条三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学习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沟通各方情况; 2.研究居委会对业委会和物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研究处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业主委员会规范动作制度; 5.对涉及居民区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磋商; 6.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疑难问题。 第八条三方联席会议应明确各方在社区管理和小区管理中的职责,发挥联席会议各方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取得共识,形成合力,共同建设安全、整 洁、方便、舒适的文明小区。联席会议有关组成单位职责是: (一)居委会应积极对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应建立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工作联系网络,主动参与居住小区物业管理重大事项的讨论和研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认真依法履行职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接受居委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接受业主监督。 (三)居委会党委负责业委员会委员和业主代表的思想教育工作,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中党员的作用,教育党员维护业主的

物业服务合同(与业委会签)

物 业 服 务 合 同 项目名称: 项目坐落地址: 委托方: 受托方: 签订日期:

第一条甲、乙双方信息 甲方:(业主大会); 委托代理人:(业主委员会);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资质等级:证书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河北省沧州市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的关于物业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类型: 2、座落位置: 3、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条委托管理事项 1、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3、公共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4、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5、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止。 第五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监督业主、使用人遵守合同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物业管理有关规定;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 6、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7、保证业主、使用人遵守、执行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遵守合同事项及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和小区物业管理制度,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 8、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9、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依照本合同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3、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合同事项的行为; 4、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5、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6、履行本物业服务合同并依法经营; 7、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 8、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9、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 10、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六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该如何管理小区的几点分享

随着业主的权利意识增长,越来越多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然而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也井喷式增长,根据alpha大数据查询,该类型案件达到了多件。比如宜昌某小区业主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终于在房管局及社区的支持下得以召开,并选出了第一任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使得该小区千余户业主有了直接表达诉求的平台,并对该小区前期物业公司起到监督的作用。但是事实上,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解聘物业公司,从而成为长期积累的矛盾爆发的导火索。 业主委员会从成立之日起就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组织架构松散,运转困难。 一是业主委员会监督作用不大。我国法律将业主委员会定位了一个非法人组织,承担了大量的管理,监督职责,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包括了解业主的意见,监督物业服务,这种监督,管理事实上流于形式,并不如业主直接去寻求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帮助更为直接有效。 二是业主委员会的运转不畅。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几乎全部为兼职,组织较为松散,且业主委员会并无维持资金运转的途径,无法开展对内对外活动,虽然有学者建议以物业管理非的部分留存收入作为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经费,但是物业服务非依法依约应归属与物业公司,且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因而业主委员会无请求权依据。 三是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限制了业主委员会执行力。在一个人数少的小区业主大学很容易作出决议,但是一个区域既包括商铺,住宅,地下室等多种类别,又涉及出售,转卖,开发商自留等多中情况,召开业主大会就属于较难的事情,行使表决权也很容易出现暇疵甚至重大缺陷。我认为可以采用电子投票的方式,房地产管理部门设立一个电子投票系统,采用大数据的形式,类似于上市公司的股民行使股东权利,在投票规则上契合法律规定,最后参与投票的业主结果具有公信力,更容易获得各方主体的认可,如果没有投票系统,也可以采用微信群、QQ群等方式参与。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消极行使权利甚至滥用权利极容易形成僵局,最终还是会损害业主的利益。 第一,虽然业主委员会只是一个执行机构,但是她的权利在实际上是非常大,业主委员会可以不通知一些反对的业主参与投靠,只要双过半数即可,使得一些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投不信任票。比如某小区准备设立停车场,但是一些业主并不愿意承担停车场设立及运营的费用,停车场设立后导致部分业主维权。 第二,大部分业主在决策上有时候存在盲目性,对于一些比如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某小区某部电梯面临维修,物业公司多次请求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但是业主委员会采取了异议表决的方式,大部分不是该部电梯所在居民楼的业主因不信任物业公司而投了反对票,形成了僵局,虽然可以采用紧急动用的方式,但是却往往得不到业主大会的追认。 第三,在业主大会决议解聘物业公司后,在物业服务公司的投资与部分业主物业服务费的欠缴使得物业公司无法顺利的退出。对于物业服务区域的价值添附是非常常见的事情,这种投资能否或者折价或者拆除?一些投资没有经过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同意,又不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使得后续的物业公司无法正常的进入物业服务区域。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规范设立、运作,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经年月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 第二条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已订立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销售合同中明确的物业买受人确定。 房屋已经竣工但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或者尚未出售的,按建设单位向房产管理部门现售商品房备案确认。 房屋所有权属2人以上共有产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一名法定监护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单位业主的,按该单位提供的书面有效委托证明中明确的人员确定。 第四条业主大会活动范围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应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应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根据杭州市有关规定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接受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应配合公安机关等部门,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共同做好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等相关工作,并支持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开展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章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五)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得关系 ?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就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得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得环境卫生与秩序得活动”。??《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得企业应当具有独立得法人资格。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得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大会得执行机构。??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就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就是一个新兴得行业 ,就是社区管理得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得切身利益 ,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 ,如何协调与理顺这几者之间得法律关系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得繁荣局面 ,乃就是摆在我们面前得重要课题。 ?然而,在物业管理中 ,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 ,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 ;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多头管理 .上述状况就是由于制度上得先天不足、观念上得陈旧落后与传统上得不良影响造成得。因此 ,有必要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以形成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分工合

作 ,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共创与谐得物业管理局面. 一、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得问题 应该说,当前物业管理得实际运作总体上就是好得,一些小区做法较为规范 ,比如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一般通知居委会委员参加,物业公司得重大决策通常征求业主委员会得意见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较为努力 ,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得作用,基本上形成了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工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到位,各主体相互协调、与谐发展得理想局面。当然,毋庸讳言,也存在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顺、管理模式僵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紧张、居委会与物业管理职能交叉等不良现象。 ?归纳起来 ,这些不良现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在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首先 ,存在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得法律关系 ,主要体现为业主直接享受物业公司所提供得服务上.有些业主抱怨,物业公司说话不算数 ,作出得承诺不兑现 ,环境差、噪音大、管理乱、报修难,投诉难 ;有得小区门口门卫形同虚设,小偷可以长驱直入,以至居户被撬 ,自行车、摩托车甚至就是汽车被盗;有得小区雇佣退休工人瞧楼护院,臂缠袖章,坐在楼道前,实为聋子耳朵 ,无济于事 ;有得小区公用楼梯、庭院、道路、绿地无人清扫 ,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而又无人问津 ;但物业公司得代表则提出,部分业

业主委员会及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及其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 社会学院08(3)班 朱雪莲26号【摘要】一个物业价值的成功实现,业主、发展商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互相配合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很难想象如果三方谁跟谁都过不去,结果会是什么样子,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因三方对立而造成相应物业出现混乱的现象,那么,这种情况能不能避免呢?我认为是可以的,这就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调停和平衡的作用。 【关键词】业主委员会权利义务物业管理公司关系 一.业主委员会概述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必须满足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区有800套房子的话,必须有400套已经与开发商签订了购买合同,即业主达到或超过400户才行。当首户入住已满两年的物业管理区域,入住率即使不足50%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足了基本条件,接下来我们分六个步骤来说明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及各个阶段的需求。 1.前期准备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首先应该互相建立联系,并产生志愿者小组,以志愿者小组为核心,联系本小区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签名,发起成立业主大会的倡议。 2.成立筹备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业主代表、建设单位、社区居委会组成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在30日内组织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工作,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3.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以及相关形式和成立办法,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参选业主的资料,所有参选业主委员会的业主资料、选票、要求反馈意见的时间和成立业主大会的时间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业主,并签收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原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一部规则。 中文名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发文字号 建房[2009]274号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性质 政府文件 目录 1. 1 颁布机构 2. 2 总则 3. 3 相关会议 1.? 业主大会 2.? 业主委员会 3. 4 指导监督 1. 5 附则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颁布机构 关于印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相关会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主大会 第七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八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50%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下列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一)物业管理区域证明;

社区综治工作职责

综治工作职责 一、认真分析社区治安形势,及时向党支部、居委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区”建设工作建议; 二、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社区”建设工作; 三、每月集中排查本社区的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灭在萌芽状态; 四、认真接待居民来访,协调突发性事件; 五、着力解决影响本社区治安的问题,落实防范、教育、管理等各项措施,提高治安防控能力; 六、深入开展无毒社区、无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七、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警务室工作职责 一、及时受理群众报警。按照报警内容和现场情况,及时向派出所及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工作; 二、做好群众求助服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求助事项,及时处置;对职责范围外的求助事项,积极帮助联系,提供必要援助;对群众上门咨询,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 三、开展其他工作。按时完成综治工作室交办的任务;积极开展治安纠纷调解、民事纠纷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治保工作指导等相关工作。 治保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开展经常性的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公德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开展防火、防盗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治安值班、巡逻和安全检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三、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帮教转化和管理工作,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四、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保护刑事犯罪现场,向公安机关提供犯罪线索,控制犯罪嫌疑人员; 五、及时调处一般治安纠纷,做好疏导和化解矛盾的工作; 六、定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治安情况,接受业务指导,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治安管理任务。 调解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本社区的民间纠纷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二、在调处民间纠纷时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三、按“自愿、平等、不限制诉讼”和“依法、公开、公正”原则进行调解,采取灵活多样方法耐心细致的做工作,及时化解民间纠纷; 四、及时做好受理民间纠纷的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制作好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书,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 五、人民调解员应当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遵守纪律、注重学习,不断提高法律知识、道德素养和调解技能; 六、及时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群防群治队工作职责 一、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积极做好治安巡逻、安全防范工作,有情况及时向社区警务室或公安有关部门汇报; 二、热心社区公益事业,有较强的治安防范意识,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社区治安动态,发现民间纠纷及时疏导处理并向警务室或调委会报告; 三、协助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站管理流动人口; 四、加强对可疑人员和可疑物品的询问、盘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

住宅小区里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配合

住宅小区里物业管理公司业委会配合 按照小区的不同使用性质,可将成熟的物业管理划分为四类,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写字楼的物业管理、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及工业区的物业管理。 其中,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对住宅小区居住行为的管理及住宅小区居民的居住设施和居住环境的管理。 一、我国的住宅小区 住宅小区的特点: 1.居住功能单一,相对封闭独立。 2.住宅小区居住的人多,人口结构复杂,形成相对独立的社区文化。 3.住宅小区房屋产权多元化,公用设施社会化。 4.规划建设合理,配套设施齐全,居住方便。 加强住宅小区的管理,改革现行的管理体制,针对住宅小区产权多元化的客观实际,变各自为政的多家管理为统一管理,变单一的行政管理为多层次的综合管理,大力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业主生活和小区建设服务。 二、住宅小区中的物业管理 业主在物业小区内买了房子用于居住,这个房子对于业主来说便是一个家,家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该是温馨美满、宁静舒适的。业主一天内最起码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是在小区内度过的,因此,业主对居住小区的要求便是舒适且能在紧张的工作之后放松下来。正因为居住小区内的业主有了这样的要求,居住小区的物业公司就有了工作上的着重点。要想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应该明确这样的指导思想: 1.服务至上,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首先提高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做到管理专业,服务专业。保安的服务是物业公司给业主的第一印象,保安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贴近于业主。譬如在小区内遇见提重物的老幼病残的业主,可以上去主动帮助;小区内玩耍的小孩,可以提醒他们注意安全;小区内没有停放好的自行车,可以抽空将它扶起…… 保洁是一个小区的脸面,保洁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小区的整体形象,也是考察小住宅小区中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如何配合区内物业公司工作的重要标准。绿化服务是小区的外在衣裳,绿化是业主在居住环境中必不可少的,而且是表现整个小区环境的关键。维修工作更是联系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关系的桥梁,维修人员素质的高低是体现物业服务质量的标准。维修人员接到业主的报修,应及时赶到业主家,进门问好并穿好鞋套,然后以熟练的技术对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修完毕,清理好现场,向业主告知并请业主检查,如没有什么问题,维修人员就可以返回并跟业主说“再见!有事您再打电话!”客服部工作人员热情礼貌地接待业主的来电来访,并做好记录,对已维修完工的工作做好回访。耐心地聆听业主心中的意见,将好的事情发扬光大,将不好的事情上报给公司领导,及时处理。 2.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小区的日常维护要依靠广大的业主,小区的道路、树木、花草、小景、雕塑等需要大家去爱护,才能保持其完好与整洁,需要业主参与,既可以增强业主爱护公物的意识,又可以培养业主(住户)爱护公物、爱护小区的良好风尚。 3.坚持统一领导与综合管理,产权与经营管理权相分离。小区内居住人口复杂,产权多元化,导致管理的不统一,就很难发挥有效管理。统一的领导与综合管理,产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是管理一个小区的基础。研究住宅小区的业主构成是做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为住宅小区业主服务是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 4.有偿使用,有偿服务,合理负担。 联合业主委员会,听取其意见、建议,逐渐将物业小区建立成适合居住的文明小区。 三、住宅小区中的业委会

业主委员会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

业主委员会关于加强小区建设和管理 的议案物业管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是构建和谐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解决好物业管理问题关系到小区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着物业管理和服务的水平。近几年小区物业管理上爆发了各种问题,是居民素质以及社会收益分配等许多深层次的社会矛盾的一种表象反映。 一、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对物业管理的影响。一是部分物业管理公司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派生的,它们之间本来就有着与生俱来的血缘关系。这种关系使得重建设、重营销、轻管理的情况无法得到解决。 很多物业管理问题就是购房合同签订时诸多隐形或潜在纠纷在物业管理阶段的发作。 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开发企业自行组建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其建设中的质量、服务承诺等问题推到物业服务企业头上。业主入住后发现原来的承诺没有兑现,在找不到开发商的情况下,业主至只能把矛头对准物业。如:开发建设单位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将道路、绿化、垃圾楼等配套建设项目缺项问题、附属设备质量差等问题留给接管的物业管理企业,妨碍着业主的生活和物管企业的正常服务。业主与开发商常因分摊面积和附属用房经营收益分配等问题产生分歧,造成业主长期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运转困难、业主利益受损的恶性循环。 (二)物业管理企业在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一是物业管理由于职责原因,不能单方终止服务合同,对单位和个人拒交物业费的行为不能采取任何措施。二是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物管企业维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三是基金使用时应按照"专户存储、业主决策、核算到户"的程序,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因房屋产权多元化的矛盾,物业管理企业在正常动用资金前难以协调解决不同业主的问题。面对即将到来的房屋中修和大修工程,以及电梯更新、供水设施改造、绿化升级、道路维修等工程,物业管理企业因资金问题,势必影响改造计划的实施,触及业主深层利益。四是对小区内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绿地、汽车噪声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 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可以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的代表机构,有独立的诉讼地位。那么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是什么?对其讲解下。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区别如下: 业主大会是由全体业主组成的,决定物业重大管理事务的业主自治管理组织。 当业主人数较多时,可以按比例推选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是由业主大会从全体中选举产生,经政府批准成立的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业主大会是指一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的共同体,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 8 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条例》也规定了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这表明,业主委员会具体执行业主大会的许多事项。比如业主大会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而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签订。业主大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开展。业主委员会中委员的人选,也是由业主大会选举和更换。 业主委员会是指业主大会的常设机构和执行机构,是基于业主的选举和业主大会授权,执行业主大会决议的机构。 所以,业主委员会是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自治管理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具体实施业主大会作出的规定。《物权法》赋予了业主更多的自治权利,业主权利的回归使得小区对业主委员会这一业主权利的“代言人”提出了迫切的需要。 因此,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小区的综合治理与整体发展建设具

社区与物业公司的互动关系及问题解决建议

社区与物业公司的互动关系及问题解决 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在社区;当前影响和谐社区建设80%的问题来自物业服务。物业问题成为当前一大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人民利益问题,需要引起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建设和谐社区,迫切着力解决物业服务问题;只有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才能为建设和谐社区打下坚实基础。 一、突出的物业服务问题及危害 (一)物业公司的问题 1、物业公司服务质量问题。 卫生不好。烟头、废纸、狗粪、树枝等随处可见。总体卫生状况已不及街道管理时的卫生。 安全问题。业主丢过摩托车、自行车、轿车被破坏等。 绿化问题。草及树质量很低,种植及管理问题大,新植树后,挖出的石块不清理,压在草地上;不及时剪枝、补植。 服务不及时。漏水、天然气、门把手坏了等。按照规定在一小时到达,而实际上有的过了几天物业才去修理。 缺乏负责心。保安、保洁人员及小区内在草地行走,已被践踏出小道,物业没有人来管理。对有的业主将公共人行地圈为养狗圈的行为不制止。对外来出租户在小区内收垃

圾、放垃圾不制止。 对乱建、乱搭行为不制止,不上报;对乱放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乱挂衣物不制止。 对业主要求不及时解决。如电子门损坏、漏水等问题,不及时修理。 2、物业公司侵权违规行为。 如:不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同意,擅自与其他公司签定协议在物业服务的小区内施工;擅自在物业服务的小区内开展商业活动;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擅自违规同意业主改变车库、储藏间结构;越权擅自将小区草地改为停车场;越权擅自挖去草地改栽花;由此造成房屋质量隐患和设施及环境破坏。也不向业主报告物业服务费用使用情况。 3、影响小及业主安全问题。 车库、储藏间被改变用途。有开保健室、理发室、小卖店、小吃店、修改店、冼衣店、超市、缝纫店……可谓五花八门。上述行为,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进出小区的大门不封闭,小区开后门、开侧门,随意进人、进车,包括重载车和出租车、收垃圾车。 (二)房地产开发商的问题 1、没有按照规定为业主提供2%用房。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按照规定配置必要的物业管

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的探究——业主委员会的视角

城市基层社区治理的探究 ——业主委员会的视角 魏水英、毛利奇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315100; Email:cherryweier@https://www.360docs.net/doc/b516614098.html,) 摘要:城市社区治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课题。城市社区治理在我国是一项崭新的事业,随着时代的进步和观念的更新,城市社区治理在得到认同的同时,也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其中,“业主”概念的出现以及“业主维权”运动的升温给旧有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本文就是从业主维权运动引入,发现城市社区治理旧有模式的弊端,提出以“业主委员会”这种较新且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一种社区自治形式为中心的社区治理模式。 关键词:业主维权;社区治理;业主委员会 当前,此起彼伏的业主维权运动,从网上的“钉子户”事件到现实当中的业主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艰难博弈,都说明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在经历巨大变革。基层社区治理变革作为观察我国社会成长和政治发展的一个横切面,笔者认为: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经济总量的增加,社会转型带给公共生活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产权界定的转型应以相应的制度安排问题。从城市住房的角度来看,伴随着住房分配制度的深入改革和住宅商品化程度的迅速提高,我国大部分城市居民成为房屋产权的所有人,相比在以前的计划经济和高度集权的行政体制下房屋产权归国家所有,这种变化已经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当代中国城市社会最深刻的变化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作为新的产权界定下的房屋归属者,开始出现在城市公共生活当中,而传统的制度安排显然对这一新现象的认识具有滞后性。作为社会公民的业主,他们的觉悟和素质得到不断的提高,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开始有了前所未有的关注,这一变革使得现有城市基层社区治理模式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目前的社区治理模式——以“政府”这一社区治理的单一主体为核心,以角色仍然不明的“居民委员会”这一准行政组织为治理执行机构——已然明显不能适应这种发展。在这种形势下,必将带来治理方式的转变。因此,本文提出,在这种新兴阶层崛起的势头下,应转变旧有的政府主导的治理理念,取而代之以社区“业主”自治为根本理念;改变旧有的“政府为主导、居委会为执行机构”的治理模式,代之以“业主的自我引导、业委会为执行机构”的治理

社区治安与综合治理 网上第二次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4分) 根据学者研究,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可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分界线,1978年之后为:B ?A)快速发展阶段 ?B)慢速发展阶段 ?C)曲折发展阶段 ?D)改革发展阶段 (A)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A)盗窃 ?B)诈骗 ?C)侵占 ?D)敲诈勒索 (B)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使用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的方式,当场街区他人财物的行为。?A)盗窃 ?B)抢劫 ?C)抢夺 ?D)诈骗 (C)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A)盗窃 ?B)抢劫 ?C)抢夺 ?D)诈骗 (D)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受害人限于错误的认识,进而“自愿”地交出财物的行为。 ?A)盗窃 ?B)抢劫 ?C)抢夺 ?D)诈骗 (B)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出的行为。B ?A)盗窃 ?B)侵占 ?C)抢夺 ?D)诈骗 (D)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财物的行为。 ?A)盗窃 ?B)抢劫 ?C)抢夺 ?D)敲诈勒索 (A)是社区治安防控专门力量当中的主力军。 ?A)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 ?C)人民检察院

?D)司法行政机关 (B)是指由基层人民政府(街道)出资,面向社会招聘并交由公安部门指挥使用的群防群治力量。 ?A)治安保卫委员会 ?B)治安巡防队 ?C)社区保安 ?D)人民调解委员会 (D)是设置在基层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指导下工作。?A)治安保卫委员会 ?B)治安巡防队 ?C)社区保安 ?D)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多项选择题 美国社区警务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十分广泛,以警察工作方法以及工作层面为划分标准,可以将社区警务工作的内容划分为:(ABC) ?A)战略性警务 ?B)辖区警务 ?C)问题解决警务 ?D)战术性警务 社区警务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是十分广泛的,不同的学者往往有不同的归类 标准。其中一种是将社区警务的工作内容分为战略性警务(Strategic—Oriented Policing)、辖区警务(Neighborhood-Oriented Policing)和问题解决警务(Prob—lem-Oriented Policing) 我国社区治安防控的发展阶段,从社区治安防控工作的开展情况出发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ABCD) ?A)发展初期 ?B)停滞时期 ?C)变革时期 ?D)稳健时期 综观现有的相关法律规范对治安辅助行为所做的授权,归纳起来主要有如下权力:(ABC)?A)扭送权 ?B)盘查权 ?C)制止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权 ?D)处罚权 下列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形式的包括:(ACD) ?A)防火 ?B)诈骗 ?C)爆炸 ?D)投放危险物质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治安防控的侧重点主要包括:(ABCD) ?A)增进居民与公安机关的联系 ?B)加强对有关物品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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