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广东八方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广东八方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为确保甲方消防系统保持正常状态。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地所有的消防系统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双方达成维护保养合同条款。

一、维护保养工程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工程。

二、维护保养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石沙路333号八方物流园

三、维护保养范围:

1、消火栓灭火系统;

2、水泵房系统。

四、维护保养内容:

维护保养的要求必须符合市公安消防局有关规范标准,按标准对消防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1、乙方进行保养前,对八方物流园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产品零件有损坏,零件及其

维修费用由甲方支付。

2、乙方每次所做之工作应有一式两份工作单(是否换零件、工作时间、地点、人员应

一一清楚列明),甲方保留一联,乙方保留一联,当天完成的工作,当天由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名确保后作实。

3、每月须对消防泵所有设备检查试验,保证其设备正常。

4、每月须对消防联动控制检查保养。

5、每月对保护消防系统内所有阀门的启闭功能检查,并对整个系统联动试验。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须按期支付保养费用给乙方。

2、乙方每月派二位技术人员对设备检查维修,每月检查维修须保证派出人员具有相应

技术水平,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甲方应提供现场施工条件的方便和其他配合工作。

3、每次定期检查完要填写维护保养单,由甲方检查验收人员签名,做好记录。

4、由于客观原因如雷击等造成损坏的,或不正常使用而造成系统损坏的,乙方不负此

责任。

5、系统在正常运行情况下,如有系统配件损坏,必须更换的零部件须征得甲方同意,

其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六、维护保养期限:

1、合同期为一年,从二O一七年元月一日开始至二O一八年元月一日止。

2、任何一方要终止合同时,需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七、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1、八方物流园每年维护保养费用为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不含税)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半年甲方应支付乙方叁万元(¥:30000元)(不含税)

八、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期支付维护保养款项,乙方可拒绝维护保养,乙方有权追收应得相应的维

护保养款项。

2、在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后,双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如有一方违约单方终止合同,

则违约方按每年保养费的5倍赔偿给对方。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十、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互相谅解、互相支持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成,可交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广东八方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乙方:广州市泰昌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分公司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公司盖章:公司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020 ********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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