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井证办理情况

入井证办理情况

产品合格证及质量证明

编号:SZ-QZ054-2014-0001起重机械产品质量证明书(封面)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 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 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 质量保证工程师:袁和生 单位法定代表人:吴东林 质量检验专用章: 苏州神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

编号:SZ-QZ054-2014-0001 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 制造单位:苏州神峰龙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制造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浒关工业园浒牌路28号 制造许可证编号:TS2432271-2015 产品类别:桥式起重机产品品种:通用桥式起重机 型号规格:LXs2-10A3产品编号:14-X001 设备代码:41803227120140001合同编号:FH14006 制造完成日期:2014年02月20日 本起重机械产品经质量检验,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设计文件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质量检验员: 检验部门负责人:袁和生 质量检验专用章: —2—

一、产品技术特性 桥式起重机

二、主要受力结构件材料 注:(1)发生材料代用的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3— (2)本表可用材料的原始证明书的有效复印件代替,但是必须注明使用该材料的构件名 —4—

有关的驱动电机和减速器、电气控制设备等,如果所用的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外构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5—

四、安全保护装置 注:(1)如果与原设计不一致,发生代用,应当在备注栏中注明“代用”; (2)附型式试验证明、外购件产品合格证明(复印件)。 —6—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新编版) 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

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

井下作业任务人员管理组织系统管理组织规定

汾西瑞泰正中煤业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编写:梁震 单位:信息中心 日期:2016-1-1

目录 值班制度 (2) 岗位责任制 (3) 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3) 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3)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3) 操作规程 (4) 中心站值班人员操作规程 (4) 安装维护人员操作规程 (5) 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6) 设备管理制度 (6) 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8) 网络运行管理制度 (8) 数据异常上报制度 (9)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值班人员必须按照值班表值班,如因特殊原因需换班,必须提 前一天通知信息中心负责人。 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信息中心值班台24小时不 离人。 四、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 部分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监测日(班)报表,报矿长和有关负责人审阅。 五、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生产调度及值班领导,生产调 度及值班领导应立即采取措施,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六、值班人员进行中心站操作时必须使用自已的用户名登录,必须 认真操作并进行记录。 七、值班人员负责当班信息中心值班台、机房及资料室的卫生清洁 工作。 八、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地点(即矿调度室)现场交接班,交接班 要做到“手对手,口对口,你不来我不走”。

九、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责任制 信息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信息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信息中心安全生产的第一责 任人。 二、负责矿井人员定位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订人员定位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并付诸实施。 四、负责人员定位系统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落实。 五、负责人员定位系统维护、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素质提升。 六、完成组织或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人员定位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二、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安装、搬迁、拆除及日常维护工作。 三、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每日巡检及记录。 四、负责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的故障处理及记录。 五、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煤矿系统安全规程》、 《AQ1048-2007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 范》及上级公司相关文件,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六、严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作业。 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塔山煤矿文件 国同塔煤…2015?17号 关于印发《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的通知煤矿各部门: 为加强外来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外来入井人员及矿井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的范围 外来人员指本矿在册人员以外的团体和个人,包括集团公司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检查人员、来矿参观及技术经验交流的团体和个人、厂家技术服务和维修人员、外委项目部人员等。 二、外来人员的入井、接待及陪同程序(外委项目部人员除外) (一)凡到煤矿井下参观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和陪同,接到外单位人员到我矿下井的通知后,根

据下井人数,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并确定下井陪同人员。 (二)外单位人员到矿后,对口业务部室要及时通知安监处。 (三)牵头部门根据下井时间和路线,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职能部室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四)陪同下井人员按预定的下井时间提前换好衣服在井口信息站等候;外来人员在澡堂更衣后,由陪同人员带到井口,并进行入井登记,然后到井口考勤并接受检身,最后按预定的路线到井下参观或工作。 (五)下井参观(工作)路线及程序: 澡堂更衣→井口信息站办理入井登记→入井检身→下井口考勤→参观或工作地点→原路返回→上井考勤→地面。 (六)接待部门办理外来人员入井程序如下: 矿领导(办公室)安排或外来人员通知入井→请示分管领导→通知安监处→安监处通知井口→更衣→井口信息站培训→签字下井→全程陪同至升井。 三、对外来人员入井的要求(煤矿专业领导检查组除外) (一)所有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矿井概况、井下避灾路线、瓦斯基本知识、自救器使用方法、入井须知、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每位外来入井人员必须亲自签字。上井后,带队人员和外来人员要进行上井考勤,并到信息站汇报登记。 (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到矿确定下井时间后,由对口业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正 式版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

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理,准确及时地记录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人数及进出井时间等情况,严禁外来人员未经矿级领导批准私自入井。 6、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矿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损坏井下的安全设施。 7、入井上班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8、入井人员必须携带好安全防护用品并能正确使用。 9、认真履行好工种岗位责任制,服从现场管理。做好并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后方能下班,并集体行动。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2020-08-08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对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矿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保证井下机电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提高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消灭井下电气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二、凡从事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安装、验收工作的人员必须熟悉和执行GB3836-83《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规程》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检查细则》。 三、新购进的高压防爆开关、低压防爆开关、防爆电动机、防爆移动式变电站、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保、照明综保、皮带机综保、瓦斯继电器、仪表等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电检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在设备上粘贴合格证,设备组进行设备编号方准下井使用。 四、防爆接线盒、防爆电铃、打点器、按纽等五小防爆电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对其防爆性能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准下井使用。 五、凡升井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成后,都必须由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设备管理员、维修负责人、技术员共同对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并贴有检查合格证方可入库,由机电科设备组统一发放。 六、新装备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由本单位机电技术人员提前一个月 第 2 页共 2 页

将采(掘)工作面的设计及所需设备报机电科,然后由机电科科审批和准备。 七、新采(掘)工作面安装完毕(按部分安装完毕)后,必须不少于开工前三天通知安全科,然后由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详细验收,验收中机电科尤其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保护装置进行详细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八、凡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入井、安装、检修、维护和详细工作记录。 九、每台、每套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机电科设备组必须有每一设备的使用地点、设备编号、规格型号、容量等内容的设备台帐。 十、凡防爆电气设备,因检修、安装、使用不当、不合格而造成的失爆,一律按矿发文件进行处罚。 十一、电气设备使用单位,应认真执行设备包机制度,做好开机、运转前的自检自查工作,发现失爆应立即停止运转,并切除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向机电科、调度室汇报。 十二、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许可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许可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有权拒绝入井使用。 十三、气动、液压动力设备下井之前必须检验该设备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是否符合现场实际后方准下井。机电科设备组对每台下井设备要做好统计。 第 2 页共 2 页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61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外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的安全运转,确保外来作业人员在公司作业期间的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本公司作业的外来人员的管理。 3 具体规定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进入公司办公区或临时进入生产区办事,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告知门卫要联系人员的姓名,经门卫联系并取得当事人许可,办理登记后方可进入。 3.1凡外来进厂作业者,必须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人员陪同向公司总经办提供外来人员及其负责人的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等)和作业地点、时间、项目等内容。 3.2总经办应将要安全培训的人员通知公司安环质监科,由安环质监科组织外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爆设备入井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项目部防爆设备检 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新购防爆设备配齐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 安全标志、生产许可证,入井前由指定的、经考试合格的 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证后,方 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每周一 定期检查一次,主要检查设备外壳、紧固件、密封件、绝 缘盖板等是否符合标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 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或已失爆的电气

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护。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出入井管理制度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为保证出入井人员的安全,建立科学合理的入井人员管理方法。动态掌握和控制出入井人员的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预防各种“不放心人”、违禁物品进入井下,防止事故发生,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员下井时间规定 矿井职工原则上按以下时段入井,特殊情况需提前通知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入井: 八点班 6:30— 8:00 大班 7:00— 8:00 四点班 14:30—16:00 零点班 22:30—24:00 晚班 18: 30—19:30 二、入井人员规定 (一)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入井: 1.未载安全帽、人员定位卡、自救器和矿灯者; 2.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穿化纤衣物者; 3.患有不宜进行井下作业的疾病者; 4.酒后、疲劳、情绪低落等“十五种”不安全人员; 5.携带禁止下井的物品、材料者; 7.国家法律规定不得入井的人员; 6.作业人员未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培训时间、内

容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者。 (二)入井人员必须必须戴安全帽、人员定位卡、穿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和胶靴,按规定领取并规范佩戴矿灯、自救器、排队入井,自觉接受检身工检身后方可入井。 (三)严格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应明确审批程序和审批责任。外来检查、服务和参观学习人员,由矿方进行入井培训、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并登记后,由矿方有关人员陪同,持临时入井证方可入井。 (四)入井人员升井后必须立即交灯,严禁升井后不交灯或延时交灯。 三、井口检身制度 (一)检身人员要尽职尽责,严格进行检身制度,检身人员有权按规定对任何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对不能按规定接受检身的人员或不符合下井规定的人员有权禁止其入井。 (二)检身人员要着装整齐,保持工作环境文明卫生,不间断地开展检身工作,严禁空班漏检,班中睡觉、喝酒或脱岗,对检身人员玩忽职守、弄虚作假、不负责任者,一经查出一律调离本工作岗位,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三)严格检查井口附近情况,禁止在距井口20m范围内抽烟和设置明火装置。 (四)井口检身人员要维持上下罐笼秩序,入井人员必须服从指挥。 四、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 第 2 页共 2 页

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xx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 第 2 页共 2 页

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6778 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由机电(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三、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四、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

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五、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六、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得漏水。 七、电气设备相同部位的连接螺栓必须统一规格。 八、对于新进的设备必须检查润滑部分的油量和电气设备的绝缘情况,整机运行有无异常。 九、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即准入井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腐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规范员工入井考勤制度,为严格控制煤矿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组织生产,准确掌握煤矿井下人员的数量及位置,确保矿井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稳定、可靠运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监测的考勤信息作为职工计酬的原始依据的准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2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和《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及管理规范》(AQ1048—2007),及山西省、山焦集团、汾西矿业集团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3条全矿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的设计、计划、安装、使用、维护等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4条看护责任区划分 1、井管站责任区:副立井 2、运搬队责任区:副斜井 3、主皮带队责任区:主斜井 4、综采队责任区:综采面材运两巷 5、掘进队责任区:各队组掘进巷道 6、监测队责任区:各采区轨道巷 7、下皮带责任区:各采区皮带巷 8、下机电责任区:井下各变电所 第5条监测队职责 1、负责整个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故障处理和撤出工作以及责任区范围内日常管理等工作。 2、安装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第6条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监控中心站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软件日常管理等工作,以及人员变动信息的更新。 2、负责系统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工作。 第7条综采队职责 1、负责其责任范围内安装的人员定位分站和识别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的人员定位分站日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准确的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信息中心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第8条掘进队职责 1、负责其责任范围内安装的人员定位分站和识别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2、负责其责任区内安装的人员定位分站日常供电管理工作,必须保障分站正常供电。 3、负责提供准确的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监测队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第9条井管站职责 1、检查管理入井人员识别卡佩戴情况。 2、人员入井前在检卡处识别卡是否正常、有效,核实识别卡信息与本人是否一致等工作。 3、负责其责任范围内安装的人员定位分站和识别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10条安监处职责 参考系统监测数据负责事故追查分析工作。 第11条其余井下作业单位职责 负责提供准确的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到监测队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第12条劳资科职责 负责提供准确的员工信息,并在员工信息变动时,及时将调令交到监测队进行员工信息变更。 第三章设计、计划与安装

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 (新编版)

入井设备检查验收及发放制度(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入井的所有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二、检查验收由机电(机电业务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专职验收人员、技术员和班长参加。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办理准入井证。 三、验收时间规定:入井设备的验收定于每天下午5点到6点30分进行,对生产急需用的设备,随时验收。 四、每天下午5点前机修必须将需检修好的或第2天需移交(或入井)设备清单报给设备管理员(或验收员)。 五、对下列设备必须进行整机试车,检查运行无异常。各类绞车、溜子、皮带机、耙斗机、喷浆机、煤机、钻机、喷雾泵、乳化泵、水泵等。 六、对于电气设备的检修不得有失爆,开关必须带电机试运行,40KW以上的电机必须带检漏试车,潜水泵,必须放入水中试运转,不

入井人员管理规定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入井人数的控制 (一)入井人员的分解控制 根据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发布的我矿单班最大矿井劳动定员人数1310人和采掘职工646人的文件精神,工资科负责每月核定井下定员分解表,并及时公布,各战线要及时调整各工种(岗位)、轮班方式,整合作业工序,合理劳动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入井人数控制计划,并分解到队(区)、班组和采区、作业头(面),确保井下同时作业人员不超过核定人数。按本矿井劳动定员分解到各采区的采掘人员每小班不得超过100人。 (二)特殊情况需要超员的处理办法 由于随着我矿改扩建工程的完成,我矿的核定产量由原来的180万吨提高到了300万吨,入井人员相应增加,原定员标准已经不适合我矿当前的生产形势,确因生产需要超定员的要履行必要的手续,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战线矿长及安全矿长签字后,在调度室和考勤室备案。 (三)安检科、调度室和考勤室负责在井口、矿调度室、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现场设立入井人数公示牌,分采区和采、掘工作面标明经省煤炭工业局核定确认的最大井下作业人数、每班定员及实际井下作业人员人数。 (四)煤矿企业各类井下人员的指标解释 1.采煤人员是指由回采工作面上安全出口以外50米,至顺槽第一部运载机为止从事采煤和服务于采煤工作的工人。如机巷没有溜子的以下出口以外50米为界。 2.掘进人员是指掘进工作面范围内至运输道第一次接车止(不包括接车人员;皮带运输的,算到第一部皮带为止;),从事掘进工作和服务于掘进工作的人员。如没有矿车或皮带的以掘进工作面煤或岩墙向外100米范

围内为界。 3.井下辅助人员是指以矿井井口为界,凡在井口以下除采煤人员、掘进人员以外从事井下原煤生产或服务工作的人员。其中: (1)井下机电人员是指井下原煤生产各环节除采掘工作面以外从事机电运转、维修、变配电等工作的全部人员。 (2)井下运输人员是指在采掘工作面以外,从事井下运输和服务于运输过程的全部工人。包括从事原煤、矸石、材料、设备、人员的运输以及为运输设备、轨道维修维护的人员。 (3)井下通风人员是指安装、延接、维护、拆除井下通风设施的全部人员。 (4)井下维修人员是指除采掘工作面范围以外的从事井下巷道维修工作的全部人员。 (5)井下监测人员是指从事安装、延伸、维修井下监测设备仪器的全部人员。 (6)井下其他人员是除上述范围以外在井下从事原煤生产及服务的全部人员。 (五)不包含在矿井定员之内的入井人员,矿井定员人数1310人是指矿井正常生产(含正常检修)时限定在井下同时作业的人数,经上级批准不含下列人员: 1.矿井因反风演习时需要临时增加的人数; 2.抢险救灾时需要增加的入井抢险人员; 3.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等各项检查时的检查人员及陪检人员; 4.其他特殊情况下,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临时增加的人员。 二、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xxx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的 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外来人员”入井管理,确保矿井及“外来人员”的入井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及矿井实际,制定《xxx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4月26日

xxx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加强“外来人员”入井管理,确保矿井及“外来人员”的入井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及矿井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的定义 “外来人员”:是指除矿正式职工以外的(不包括矿工程承包单位、能化公司及以上部门和国家政府部门)个人或团体,主要包括外来参观及技术交流的团体和个人、设备厂家技术服务和维修人员等。 二、“外来人员”入井责任划分 1.“外来人员”的接待陪同及安全工作由各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包括办理《xxx煤矿“外来人员”入井审批单》、《xxx 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登记表》、下井检查安排陪同人员等。 2.后勤部门外宾浴室负责为“外来人员”提供工作服和更衣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人员定位标识卡,机电队负责提供矿灯,通防队负责提供便携式瓦斯检查仪和自救器。 3.安全监察科负责建立《xxx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登记表》,并建档保存。 4.运输队把钩工负责外来人员的入井检身。并检查是否办理“xxx煤矿外来人员入井审批单”,无批准的审批单,严禁入井。

5.对口业务部门陪同人员负责“外来人员”入井的全程安全监督。 三、对“外来人员”下井的要求 1.“外来人员”入井前由对口业务部门办理《xxx煤矿“外来人员”入井审批单》,审批单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 2.对口业务部门负责办理“外来人员”入井审批单,一式五份,分别交安全监察科、人力资源科、通防队、机电队、后勤服务队。作为领取劳保用品等相关装备及入井的凭证。 3.“外来人员”到矿确定入井时间后,由对口业务科室安排足够数量的人员陪同下井,并负责下井安全知识培训。 4.所有“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接受由对口业务科室对其进行的安全培训。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煤矿安全常识、入井常识、井下所至地点的避灾路线、自救器的使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瓦斯煤尘的基本知识、乘坐猴车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培训期间要做好培训学习记录,培训结束后“外来人员”必须签名,并经对口业务科室分管领导认可,方准入井。否则,严禁入井。 5.“外来人员”乘坐猴车时,陪同人员负责在上下车地点进行监护,确保外来人员的乘车安全。 6.“外来人员”入井后,陪同人员必须做好全程的安全陪护工作,直至学习参观或工作结束,升井至地面后,监护工作随即结束。 四、其他要求

《入井人员管理规定》

入井人员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入井、出井人员的管理,规范入井出井秩序,强化人员出入井管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入井检身和出井人员清点实行生产单位、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能机构三级职能管理。 第二章入井人员培训资格审查 第三条矿井每位入井人员必须接受培训中心各项授课内容合格后,取得入井安全资格证(领取井下人员定位仪)方可入井。 第四条外部人员入井必须观看入井应知应会安全知识录像,参观及上级部门检查的人员必须有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人员陪同方可入井。参观检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设备,不得妨碍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不得随意跨越和攀登运转中的设备。 第五条所有入井人员入矿培训前必须接受健康体检,有国家规定禁忌入井疾病的不得从事井下作业。 第六条入井的爆破资格人员,必须提交地方派出所政治审查证明。 第七条入井的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提交国家交通管

制部门的驾驶资格证原件。 第八条离公司两个月以上人员,再次入井,必须接受不少于24课时的生产系统、安全知识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 第九条入井人员经安环部资格审查,确认符合入井条件,发给入井安全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第三章入井人员须知 第十条入井人员入井时需在队领导或带班人员的带领下,按顺序列队等候检身员检查。 第十一条入井人员着装要规范整齐。穿统一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个人防护用品要佩戴整齐,按要求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工作服袖口要扎好。部分工种需要携带防尘口罩、防护眼镜、耳塞等用品的要随身携带;不按规定着装入井者一次罚款500元。检身员罚款200元。 第十二条入井人员要随身携带好证件,如:入井安全许可证、机动车辆驾驶许可证、操作许可证或特种作业证等。不带证件者一次罚款200元,检身员罚款100元。 第十三条入井时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带烟火者罚款500元,其它的罚款200元。 第十四条入井人员入井前要吃好、休息好,严禁酒后、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2783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出、入井人员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煤矿行业的特殊情,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安全规程要求,必须建立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配齐井口检身人员,隶属安监科直管。 2、所有的入井人员必须经过企业的正规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办理用工手续方可入井作业。 3、入井人员必须熟知国家行业管理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规定。 4、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穿化纤衣服以及严禁喝酒入井,并自动接受井口检身。 5、井口检身人员对入井人员实行上岗挂牌管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4866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Foreigner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