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章程范本
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章程范本

XX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林XX出资设立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200X年XX月制订并签署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铜陵XX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铜陵市XX区XX路XX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日用品、工艺美术品;2、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该出资需未设定任何担保、质押或抵押,已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经评估作价。

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六条公司实收资本:人民币1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全部到资。

第七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应当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

股东姓名:xxx ;

住所:铜陵市XX区XX路52号301室;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

第五章公司类型

第九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股东林XX,以货币出资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公司注册资本全部于公司设立登记前缴足。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股东的决定;

(二)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一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股东应当免去其职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二十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三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公司的营业期限

第二十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五条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期限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六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七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八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特别规定

第三十一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二条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公司股东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有关禁止投资情形的,应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未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五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股东:林XX(签字)

二OO六年XX月XX日

(敬告:该参考文本仅供参考使用,股东起草章程时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规定。 )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范本)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行为,保护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14年5月29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样本

某某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成立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注册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时间如下: (1)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向股东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的决议;

自然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黄丽娜一人出资设立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石狮市美典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住所:石狮市八七路南侧前廊地段华泰商住楼1#103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1、针纺织品、棉纺织品、化纤布批零兼营(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 5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全部出资额,股东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本。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的,股东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自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变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注: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名币1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于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该一人有限公司不得分了。)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股东黄丽娜:缴纳的出资额为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三条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个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股东证件 号码 认缴情况 (万元) 出资 数额 出资 期限 出资 方式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正规)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 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人民币 现金以货币出资万元,出资时间: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设执行董事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 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 第八条股东姓名, 通信地址:,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注:公司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才需在章程中记载此款,若全部以货币出资,则无需加注此款。) (选择性条款: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的26个行业,不适用上述第9条,请选用下述第9条。26个行业具体为:商业银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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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自然人独资)或股东名称(法人独资) 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为 出资方式:

以货币出资_____万元,出资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决定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湖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住所:×××× ,邮政编码:XXX。 公司营业期限为××年,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章程对公司、出资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经营班子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市国资委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公司子公司)兼任职务 第八条董事长(或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在境内外

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 第十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成立党组织。党组织在公司中处于政治核心地位,发挥政治领导作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公司应服从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管理活动,接受有关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经营宗旨、范围和营业期限 第十三条公司经营宗旨:(如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公司是湖州市公路、铁路建设的市方出资人代表,通过投资、建设和经营公路、铁路交通项目及开展多元化产业投资和相关产业资本运营业务,在完成市政府、市国资委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对所管理的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由×××以×××方式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为×××0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0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批准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二)委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依照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有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 (三)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 和任期考核; (四)审核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审核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计划; (六)审核、审批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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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S-QG-33061个人独资企业章程模板 Sole proprietorship charter template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 第三条企业地址: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6万元,其中现金:6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xx年7月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 章程 二O一七年【】月【】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经营范围 (1)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1)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 第五章执行董事 (3) 第六章监事 (5) 第七章总经理 (6)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及利润分配 (8) 第九章劳动人事制度 (8) 第十章公司破产、解散与清算 (9) 第十一章附则 (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唯一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并向股东负责。 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经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协议书完整版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公司(以下简称“企业”)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公司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愿意将其在公司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及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甲方保证在对上述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财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并保证资产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公司全部现有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本协议执行后,乙方可继续以甲方公司名义从事经营,但须变更法人,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甲方须无条件配合公司法人的变更;乙方也可另行起名、重新注册。 五、其他约定: 因该公司属于正常运营状态,双方约定:合同签署日之前所产生的经营效益属于甲方享有,所产生的债务属于甲方承担;合同签署日之后所产生的经营效益属于乙方享有,所产生的债务属于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自然人独资设执行董事章程本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一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 ⑴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⑵只投资设立一个一人; ⑶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围: 。 .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具体填写)公司经营围用语不规的,以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 通信地址:, 证件名称:,证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选择性条款:若为注册资本认缴制的公司,请选择下述第9条:) *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万元,以(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在年月日前缴足。(注: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 . .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模板(一人公司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会可用)

注:XXX为企业自填内容。括号内均为提示信息,正式文本中请删除。内容勿直接套用请按需修改。 xxx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一人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第二条公司名称: XXX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成都市XXX 区XXX 。 第四条本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 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 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XXX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 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 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 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 一、决定公司各种重大事项; 二、查阅各项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按期分取公司利润;

法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中文名称: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年。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最后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股东及其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唯一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第十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做出下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章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和监事,决定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定;(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执行董事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并向股东负责。第十三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由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四条经股东决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包括总经理在内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行使职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由一方共同出资设立济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济南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济南市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出资时间股东(名称)姓名证照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人民币)比例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六条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股东担任,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制订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8)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七条股东作出的公司决定采取书面形式,签字后制备于公司,公司设立经理1名,由股东担任或聘任(解聘)。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投资人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1名,由股东聘任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经理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公司会议;(5)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6)接受《公司法》规定的监事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第六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当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作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1、资产负债表;2、损益表;3、财务状况变动表;4、财务情况说明书;5、利润分配表。第十二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公司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设会计帐册。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第十四条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2、提取10%列入法定公金;3、提取5%-10%列入法定公益金;4、提取任意公益金;5、投资人取得投资利润。公司法定公积金累积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投资人决定。公司不得弥补公司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分配利润。第十五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6)宣告破产。第十八条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八章其他

一个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出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出资设立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设立,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除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五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六条公司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安全保护和安全生产,并采取措施对职工进行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名称: 第八条住所:,公司以自己的主要办事机

构所在地为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一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出资人缴纳的出资额,且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出资人必须在公司设立前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出资人如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出资人的姓名、住址、证件号码 第十三条出资人,住所, 身份证号码。 出资人承诺只投资设立此一个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且不再投资设立其他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这次设立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也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章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及义务 第十四条出资人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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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行唐县迅驰商贸有限公司 第三条企业地址:行唐县永昌路中段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胡立业 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计算机、家用电器、安防设备、五金交电、广播器材、网络设备、消防器材、摄影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计算机软件、印刷制品、办公用品、办公家具、文体器材批发零售第六条:本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以其公司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万元,其中现金: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

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

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整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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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三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七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九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五章 执行董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九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壹名,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行使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三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六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九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第六章 经营管理机构第十条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经理由执行董事任免,任期三年,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长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任免除应由股东决定任免以外的管理人员;八公司章程和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 监事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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