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房地产企业调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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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并购房地产企业调查指引

股权并购房地产企业尽职调查提纲

集团运营及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中心整理2008年7月

该提纲适用于投资发展项目负责人牵头对目标并购公司的深入调查进程中,该调查通常需要专业律师和会计师的协助。

目录

一、主体资格

二、分支机构

三、资产

四、债权

五、债务

六、实收资本

七、资本公积与盈余公积

八、对外担保

九、重大合同

十、争议和行政处罚情况

十一、人力资源

十二、税务

一、主体资格

在对主体资格进行调查时,应当主要查阅如下文件和资料:

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主要内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和成立日期等。

2、营业执照的审查事项

⑴、营业执照的基本内容

应当将营业执照与其他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章程、合资合同等)进行核对,以确认该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情况(即在工商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情况)与其实际的现状是否相符。

⑵、正本和副本

应对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都进行审查,并对正本和副本进行核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副本上除记载与正本相同的登记事项外,还记载年检情况等其他事项。

⑶、年检记录

我国对企业和公司的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企业和公司每年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接受年度检验,并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营业执照的副本。登记机关在完成年检后,将在营业执照的副本上记载年检情况或者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应当将年检情况作为审查重点之一,以确认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如果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登记事项曾进行变更,应当要求审查其自成立至今各份营业执照。

必要时,可要求到工商局提取公司登记档案资料查阅相关细节。

㈡、出资协议/合同

通过对该协议或合同的审查,能够了解各方股东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尤其是交易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还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交易对象是否已经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享受了权利、履行了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及其享有或履行情况将直接影响收购方对本次交易的交易目的的能否实现、交易成本、风险等问题的判断。

㈢、企业章程

通过对企业章程的审查,可以了解公司章程有关股权对外转让的自治约定、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原则、方法和制度。同时,应当审查章程中规定的内容是否存在与法律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并应将章程中的有关内容与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出资协议等进行核对,确认是否一致。

如果章程记载的事项曾发生变更,则其应当修改章程,并经过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或者登记机关的登记或备案。因此,应当要求提供成立至今的各份章程,并审查上述章程是否一经过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或者登记机关的登记或备案。

㈣、验资报告

审查的具体内容

1、是否按照法定或约定的出资期限履行了出资义务;

2、非货币资产出资是否已经完成所有权的转移;

3、出资方式。

在审查验资报告以及记载股东出资方式的其他文件时,应当注意审查股东用于出资的财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非货币出资的,还应当审查其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㈤、目标公司组织结构

审查的具体内容

1、公司的管理架构图

2、公司高管任命或聘任文件

3、公司各管理人员及职责、权限

㈥、其他主体资格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在设立后,曾存在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等变更情况,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调查需要对上述经营范围、股权结构、法定代表人等变更等的合法性以及相关文件进行审查。

二、分支机构

在对分支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时,应当审查该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能够明确反映该分公司有关经营、财务情况的合同、帐簿、凭证等文件和资料。如果分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登记事项曾发生变更,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自分公司设立至今各份营业执照。分支机构的行为均构成公司行为,往往是公司的或有风险隐蔽点,管制失控风险较大,尽职调查中应予以特别关注。

三、资产

在调查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时,应当首先要求提供最近一至两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

表。根据财务报表对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进行审查。

资产调查的主要内容为:

㈠、房屋及在建工程

房屋属于价值相对较大的资产,其权属及价值情况一般会对资产价值的认定有比较大的影响。因此,在进行资产尽职调查时应当首先对其房屋的权属情况进行审查。具体调查内容和方式如下:

1、要求提供所有房屋的清单,清单中应当对房屋面积、坐落、所有权人、原值、已使用年限、累计折旧、净值、抵押状况等进行详细说明。

2、要求提供房屋的权属证书,包括所有权证书和他项权利证书。

⑴、房屋所有权证

⑵、房屋共有权证

⑶、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是对房屋享有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的权利人持有的权利证明文件。

3、在审查房屋权属证书的同时,还应当要求说明取得该房屋的方式,是自建取得,还是通过所有权的转移取得;并且应当针对不同的取得方式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⑴、自建取得

应根据尽职调查的需要审查其建设该房屋的相关政府批准手续和竣工验收手续。

⑵、转让取得

应要求提供该房屋的转让文件,如:转让协议、拍卖文件等,并审查已经支付了受让该房屋的对价。

4、核查房屋所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在审查房屋所有权的有关情况时,应当注意核查是否同时拥有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如果不拥有房屋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要求详细说明原因以及是否合法。

5、如果有在建工程,说明建设的情况,提供已经取得的批准文件。

对于在建工程,应当要求提供进行该在建工程建设已经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以确认该工程是否拥有合法的建设手续,在完工后能否取得合法的所有权。

6、要求说明其房屋及在建工程上是否设定了抵押权(或其他第三人权利)。如果存在,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设定与该抵押相关的主债务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文件,并要求其说明主债务的履行情况。

房屋是否设定了抵押权等第三人权利以及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也是对房屋权属情况审查的重点。对于收购方而言,房屋及在建工程是否设定了抵押将直接影响收购方对该收购价值的认定。而且,在抵押期间内,未经债权人同意或者提前偿还主债务,是无法通过资产转让的方式完成所有权的转移的。因此,房屋及在建工程是否设定了抵押还会影响本次收购交易方案的确定。由于房屋抵押情况会在权属证书、登记机关的登记记录、抵押合同等不同的文件和资料中有所体现,在审查房屋的抵押情况时,应当通过审查权属证书、要求如实说明情况、提供文件资料和向房屋、在建工程登记机关(一般为建委管理)核实等多种方式进行核查,尽量获取全面、真实的信息。

7、审查是否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情况。

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应当要求提供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应文件。

8、在对房屋的调查中,还应当要求对方说明是否存在租赁、无偿使用等占有、使用他人房屋的情况。如果存在上述情况,应当审查租赁合同、无偿使用协议等文件,确认是否通过合法方式租赁或无偿使用他人房屋以及对该房屋实际享有权利的范围和期限。在对使用他人房屋情况的调查中,应当重点了解实际使用该房屋的用途以及对主营业务的影响。如果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是在该第三人房屋中进行,由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是,将会存在由于其自身不可控制的原因无法继续使用该房屋的风险。应当就此向客户予以明确和充分的提示。

㈡、土地使用权

具体调查内容和方式如下:

1、要求提供拥有土地使用权清单,清单中应当对土地面积、坐落、使用权人、性质(划拨或出让)、使用年限、抵押状况等进行详细的说明。

2、要求提供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是合一的,对于这些地区的土地,

应当查阅房屋所有权证了解其土地使用权情况。

3、企业主要通过划拨、出让、转让或出租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注意审查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

⑴、如果是划拨取得,则其转让可能受到限制,并且可能对交易成本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对于划拨取得土地,应当要求提供有关批准文件,并且应当确认是否能够进行转让。

⑵、如果是出让土地,需要确认是否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是否完成了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全部

手续。

对于出让土地,应当要求提供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土地金缴纳凭证。

⑶、土地使用权也可能是通过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取得。对此,应当审查受让土地使用权

的相关手续是否已经办理完毕,是否可能存在影响其行使权利的瑕疵。

⑷、还应当审查是否存在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审查其租赁

使用的土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对外租赁的条件,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并要求其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并审查租赁期的合法性。

4、要求说明其土地上是否设定了抵押权。

如果存在,要求对方提供设定与该抵押相关的主债务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文件,并要

求其说明主债务的履行情况。

㈢、机器设备(主要涉及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

对于机器设备的调查,一方面是核实其重大资产的权属、价值等情况,另一方面有助于了解

经营的状况和盈利能力。对机器设备的主要调查内容如下:

1、要求提供公司设备(包括车辆)的清单,说明设备名称、所有权人、取得方式、使用地点、设备原值、已使用年限、累计折旧、设备净值等。

2、要求提供能证明机器设备权属证明文件。

机器设备不需要进行权属登记,因此,在对机器设备的权属情况进行调查时,应当根据不同

情况要求提供不同的权属证明文件。对于车辆等应当办理权属登记的资产,应当核对其权属登记文件。对于无需办理权属登记的机器设备,应当核对其购买合同和价款支付凭证。

3、要求说明机器设备上是否设定了抵押权。

如果存在,应当要求对方提供设定与该抵押相关的主债务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文件,

并要求其说明主债务的履行情况。

4、审查机器设备是否存在被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情况。

如果存在,应当要求提供该机器设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应文件。

㈣、存货(主要涉及甲供材)

1、应当要求提供存货清单,该清单应当说明存货的名称、所有权人、存放地点、价值以及在存货上是否设定抵押权或作为质押物转移给其他人。

2、应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同时,对于存货的抵押、质押等情况,如果应当在有关部门办理登记的,还应当向该部门对存货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实。

四、债权

债权主要包括对外的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应当要求提供债权清单,包括债权数额、债务

人名称、帐龄、是否有担保以及发生债权和曾经向债务人行使债权的文件依据。在对债权进行调查时,并不需要对每一项债权进行核查,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审查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或者金额较大的债权文件。

在对债权情况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查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

1、债权的形成原因是否合法有效;

2、是否有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

3、主张该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

4、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偿还能力。

五、债务

本处审查的债的务主要指长、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

对于债务情况的调查,应当要求提供债务清单,包括债务数额、债权人名称、帐龄、是否展

期(主要为银行借款合同)、是否有担保以及发生该债务和债权人曾经行使债权的文件依据。

重点审查如下内容:

1、债务的形成原因是否合法有效;

2、和/或其他人是否向债权人提供了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

3、债权人就该债务向被收购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

六、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是实际收到的股东(或出资人)投入的资本。应当核对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实收资

本数额与其营业执照、章程中记载的注册资本数额是否一致。还同时应当核查确认股东是否存在抽逃资本的情况。

对标的为外商独资企业时时,要注意,外国投资者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第一期出资的,外

资企业批准证书即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缴销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七、资本公积与盈余公积

应当核查对上述公积金的计提和帐目是否正确,以确认其帐面体现的净资产价值与实际情况

是否相符。

八、对外担保

对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查,首先应将对外担保情况依据《公司法》、章程、公司作出对外担保的决议文件以及会议记录进行认真核查,看是否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对于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应当了解债务人是否向提供了反担保。

㈠、保证

对于保证的审查,应当给予充分的重视,详细了解同意为第三人债务提供保证的原因,分析

其合理性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1、要求提供为其他人对外提供保证的情况说明,包括保证的金额、债务人(被保证人)名称、

债权人名称、债务人(被保证人)履行债务情况。

2、要求提供主债务合同、保证合同、协议或者其他保证文件,并审查其保证行为和保证合同是否存在可能被认定无效的情况。

3、应当审查确认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和责任范围。

4、审查确认提供的保证期限是否已经届满,保证责任是否已经解除或终止。

5、是否有其他保证人。

㈡、抵押

调查内容主要如下:

1、要求提供以财产抵押为自身债务或其他人债务提供抵押的情况说明,包括抵押的财产、抵押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债务金额、抵押权行使的条件和期限。

2、要求提供主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协议或者其他抵押文件;审查其是否已经在抵押登记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对于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在登记后才生效。

3、应当通过有关文件对有关文件的审查,确认抵押权的期限是否已经届满,抵押权是否已经消灭。

㈢、质押

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1、要求提供质押的情况说明,包括质押的动产和权利、质权人名称、债务人名称、债务金额、质押权行使的条件和期限。

2、要求提供主债务合同、质押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质押文件;审查其是否已经在质押登记机关办理了质押登记。对于法律规定应当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在登记后才生效。

3、应当通过有关文件对有关文件的审查,确认质押权的期限是否已经届满,质押权是否已经消灭。

九、重大合同

对合同的审查并不是作为一个孤立的环节进行的,而应贯穿对各方面情况的调查过程中。在

调查过程中,对于不同性质、反映不同情况的合同,应有不同的审查重点,具体审查内容和方式如下:

1、应当首先要求提供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情况说明,该说明应当包括合同金额、合同对方、合同性质、合同履行情况等,重点关注违约条款的影响。

2、在此基础上,对于重大合同,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合同文本。一般而言,主要审查如下方面的重大合同:

⑴、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资产的收购、出售、租赁、知识产权的授权

使用等重要合同;

⑵、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合同;

⑶、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任何合同;

⑷、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

⑸、其他重大合同。

十、争议和行政处罚情况

争议和行政处罚方面的调查主要包括对已经发生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等情况的调查。调

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存在的诉讼(或仲裁)的情况说明,包括所有正在进行的诉讼和判决(或裁决)后未执行

完毕的诉讼的当事人、争议金额、争议事由、裁判结果、执行情况;并应当要求其提供与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裁判书、执行裁定等;

2、有关行政处罚的情况说明,包括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机关、处罚理由、处罚结果、对处罚结果的执行情况等,并应要求其提供与此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如: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等;

3、是否存在上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罚导致其财产被有关机关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要求提供该著作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相应法律文书。

十一、人力资源

㈠、员工

应当首先要求对员工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说明应当主要包括员工总数、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待遇情况、是否与员工存在劳动纠纷等,并对如下内容进行调查:

1、首先应当审查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如果员工人数较少,可以对全部的劳动合同进行审查;如果员工人数较多,可以要求提供使用的劳动合同格式,并要求其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情况作出陈述与保证。

2、应当要求说明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了养老、大病、失业等社会保险。

3、要求说明是否存在劳动纠纷;如果存在,应当要求提供与此相关的全部文件,以判断上述劳动纠纷可能对及其价值造成的不利影响和产生的责任。对于劳动纠纷情况的调查,也可以和其他诉讼、仲裁、纠纷的情况一并进行。

在对员工和劳动关系情况进行调查时,应当了解和考虑当地的地方性规定。

㈡、管理人员

一方面,在收购方完成对收购后,往往会更换管理层,解除与现有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委

派自己的人员作为管理人员。因此,应当审阅与其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审查、确认在该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可能导致收购方难以解除该管理人员的职务或者需要因此支付高额违

约金的情况。另一方面,应当向了解对其管理层是否有期权安排,管理人员是否有权在一定条件下认购股权。

十二、税务

在对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时,应主要审查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是

否存在拖欠税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1、企业及其设立的分支机构均应当在成立后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向国税和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并领取《税务登记证》。在对纳税情况进行调查时应当首先审查其《税务登记证》。

2、应当了解是否享有税收优惠政策。如果享有,应当要求提供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证明文件和依据。

3、调查纳税情况的另一个重点是审查是否存在拖欠税款或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的情况。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关于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的扩张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增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二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而第二种方式 由于实行周期相对较短,成本较低,成为企业扩张的常见方式。 企业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其内容通常包括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委托资产 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 在中,这些调查被通称为“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公司并购本身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因此,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成为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及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 一、房地产收购的种类 房地产项目收购包括:在建工程转让和项目公司收购两种 1、在建工程转让又叫转让资产(烂尾楼的收购) 2、项目公司收购又叫股权转让 二、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步骤: 1、项目收购意向书 2、项目尽职调查 3、洽谈正式合同 4、交接 三、意向书 意向书包括:1、意向股权数量;2、对价金额;3、意向金(一般锁定1000万-5000万共管一个月) 四、项目尽职调查 包括: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2、项目公司财务审计;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 (1)营业执照(包括正副本是否过期); (2)各种开发资质 (3)税务登记 (4)企业组织代码 (5)贷款卡 (6)所有股东的存在和变更情况 (7)股东章程的变化情况 (8)历次股东会议的会议纪要 (9)历次董事会的会议纪要 2、项目公司的财务审计 (1)对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目的是主要审查项目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税务情况和债务情况) (2)项目公司需提供原始凭证和账册

(3)项目公司的往来账款情况(目的主要是考察项目的采取是否干净) (4)项目公司财务的现金流调查(目的主要是防止项目公司利用财务手段清理债权债务) (5)审计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6)审计项目公司的纳税情况、债务情况以及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 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的所有权证和批文,包括①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转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②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③项目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④开工证等。 (2)项目所在地的规划情况(包括控制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 (3)项目的可行性批复 (4)项目的规范性调查 (5)项目的以前的经济活动的调查 五、洽谈正式合同 六、交接和变更 1、公司证件的交接 2、公司所有印章的交接 3、公司所有材料的交接 4、项目场地的交接 七、股权收购的难点 1、溢价的处理方式 2、或有负债的保证 溢价的处理方式主要是股权+承担负债 或有负债保证主要防止项目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的合同和对外经济活动的风险

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股权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致:AAA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AAA公司(以下简称“贵司”)之委托,为其拟进行的对BB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BB公司”)的股权收购,对BBB公司的相关法律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本报告仅供贵司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使用,除可为本次股权收购之目的提供予其委聘的其他专业机构外,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用途,亦不得将其任何部分或全部披露于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 一、本报告依据以下资料出具 1、本所向BBB公司的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所获取的文件资料; 2、BBB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 3 、BBB公司或贵司所作的陈述及所出具的书面确认。 BBB公司以及贵司向本所陈述: 为出具本报告,本所业已:向主管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工商调查;为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所需要进行其它尽职调查,即:要求BBB公司及贵司向本所提供为本次股权收购所需要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仅就出具日之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出具本报告。 1.7 贵司及其他专业机构认为需补充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事项或需在正式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的事宜,敬请及时告之本所。 二、假定 在出具本报告时,本所假定: 1、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2、所有文件资料上的盖章均为真实,所有在有关文件资料上的签字均为真实,签字人均有权,或已被适当授权签署该等文件; 3、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上所描述的情况均准确、真实;

4、BBB公司及贵司已就所有可能影响本报告的事实及文件均已向本所披 露及提供,并无任何重大隐满、遗漏及误导; 5、向本所所作的陈述及提供予本所的书面确认均为真实准确; 6、于本报告出具之日,所有提供予本所的文件资料及其所披露的事实均未 发生任何变更。 三、BBB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BBB公司及历史沿革 本所认为BBB公司的注册号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均已依照中国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获审批机关的批准,并持有审批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属合法有效。 (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董事及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本所认为BBB公司之董事人选及法定代表人已依法在其主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备案,应属合法有效。 BBB公司于2008年4月18日向本所出具《确认函》,确认:BBB公司的股权不存在设定质押、不存在司法冻结情形。 本所认为:股东是BBB公司合法有效的股东,BBB公司的股东变更及历次股权转让业经主管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符合中国有关法律规定。 公司存续情况 BBB公司自成立以来,均已依照有关中国法律的规定,办理及通过了历次年度的工商年检。 四、建设许可及BBB公司经营范围的特别许可 五、债务及或有债务 BBB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向本所出具《确认函》,确认:除已披露的上述抵押担保外,BBB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债务。 六、BBB公司资产 七、员工及劳动合同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精品文档★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那么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是怎样的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吧!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 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10)第A468 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10 年10 月18 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 万元,于2012 年10 月14 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 、根据H市*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15 日出具的《* 设验字(2010)第A*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0 年10 月15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 、根据H 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 年5 月12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日出具的*验字(2011)第0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11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6 月21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13 4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 5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 6 月21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10 月12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2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10 月12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13 年5 月16 日的营业执照及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13 年5 月24 日,获H 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17 年5 月23 日。该证在H 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12 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年3 月1 日至6 月30 日进行年检, 但未查到2013 年年检信息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 万,出资形式货币。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名称:甲公司* 分公司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四)法律评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收购兼并) 上海某某投资有限公司: 中银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接受贵司之委托,指派律师对上海某某有限公司(下称某某公司)进行律师尽职调查,我所律师团队参加具体尽职调查工作。同时我所外聘名列上海前五位的会计师事务所委派的董事兼部门经理某某会计师及专家进行技术支持,以提高本次尽职调查的准确性及工作效率,及时完成贵司本次的委托业务。 针对贵司与某国A公司、B公司多轮商谈的现状和急需解决的担忧,我们在二00 X年X月X日向贵司提交的法律服务方案中建议本次法律尽职调查工作的范围为X点(详见法律服务方案),并建议在常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中应做的其他工作,不再展开。 鉴于本案的诸多特殊性,我所本次尽职调查工作采用认真阅读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详见附件一:文件目录),进行书面审理;要求某方管理人员排他性承诺等二个工作手段。其他诸如向贷款银行和重要供应商进行询证、向政府部门调查了解及与评估、审计工作同步进行相互支持和协调等方式则不再采用。 鉴于以上的法律尽职调查范围和尽职调查手段及本案的诸多特殊性,在提供本尽职调查报告的同时,我们假定: 1、某某公司提交给我们的文件上的所有签名、印鉴和公章都是真实的;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都是被认可的和完整的;并且所有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 2、我们审查的文件中所有的事实陈述都是真实的、正确的;

3、我们审查的中国政府机构的审批、备案材料及动产抵押担保清单,特别是《贷款抵押担保合同》,都是准确和完整的; 4、向我们律师作出排他性承诺的所有某方委派人员,其承诺内容没有任何虚假和遗漏的,是客观、真实的; 5、B公司(英文名:XXX)拥有某某公司%的股权,是享有完整的权利; 6、某某公司除提供文件揭示的资产抵押情况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外抵押、保证等担保行为; 7、同时,我们没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假设是不合法的。 基于以上的假设和我们大量的工作和多次的讨论,根据现行有效的我国法律,根据某某公司提供的文件,根据我所指派律师的工作经验,我们作出以下尽职调查报告内容: 一、某某公司在业务运作和管理上存在的或有风险,主要为: 1、在某某公司B部门经理权限内及采购环节存在的或有风险; 1) B部门经理权限内的或有风险; 2) 采购询价过程中的或有风险 2、200X度审计后,应付帐款中存在的或有风险;

房地产项目收购尽调清单

资料清单 一、拟合作项目开发主体 1.公司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开发资质等证件复印件; 2.登记卡片、银行征信报告主体; 3.公司章程及修正案、公司近两年的审计报告。 二、拟合作各项目土地 1.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土地预审报告书; 2.关于地块的红线图/认定地界图及当地政府的用地限制条件; 3.征地文件(如有): (1)市、县人民政府做出的土地征收决定; (2)其他征地所需的文件、资料; (3)征地补偿合同或协议(或政府做出的搬迁决定); (4)按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情况明细(包括已支付项目及金额,应付未付项目及金额),及相关付款凭证; (5)征地结案表; 4.土地出让/转让文件: (1)土地招拍挂相关文件;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3)土地出让金收据;

(4)列明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费用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金/转让金,大市政配套费用,动拆迁费用等),清单中应包括已支付、应支付项目及各项金额,并提交付款凭证; (5)列明取得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款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契税),清单中应包括已支付、应支付项目及各项金额),并提交已缴纳税费的付款凭证; (6)如在土地出让前与政府签订有相关合作框架协议请提供; 5.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 6.土地规划条件、规划用途、使用年限等; 7.关于土地的权利障碍设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查封)及他项权利证明和相关合同; 8.土地是否被认定为闲置土地的说明; 9.任何其他与土地有关的、由政府部门或第三方签发的文件或与第三方订立的文本。 三、拟合作各项目建设相关文件 1.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发改委的立项批准文件; 2.关于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及附图; 3.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批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4.建设主管机关对项目的审核批复; 5.相关主管部门(环保、交通、卫生防疫、人防、园林、节水、消防、文物、市政等)对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 6.关于项目的合作开发和经营等事项的任何合同、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尽职调查报告范本-股权收购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非诉字第(018号) 目录 一、导言 1、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2、简称与定义 3、尽职调查的手段与方法 4、尽职调查的前提 5、尽职调查报告的限制 6、本报告的结构二、正文 1、公司主体情况介绍 2、公司征地的背景 3、被征地块状况描述 4、公司征地成本构成 5、公司对**村征地成本明细 6、土地征用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参考文献 7、土地征用涉及的相关文件及协议三、尾部 本所律师要求 四、附件 **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票据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先生的委托,基于***先生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

限公司初步达成的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在本所收到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该公司设立、对外合同及内部管理等文档资料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公司”指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尽职调查的方法: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有关政府机构公示的信息;

2019年收购项目尽职调查分析报告

收购项目尽职调查分析报告 据悉,如今人们生活质量相对于过去有了很大的改善,逐渐好起来的生活方式带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朋友开始注重高品位的生活,而企业之间的竞争从此展开,由于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缘故,很多企业在斗争中被收购,收购项目尽职调查分析报告怎么写呢?下面是整理的收购项目尽职调查分析报告资料,欢迎阅读。 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XX)第A468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XX年10月18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万元,于20XX年10月14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5日出具的《*设验字(20XX)第A*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5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058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6月21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134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5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6月21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XX年10月12日出具的*验字(20XX)第258号《验资报告》,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万元人民币已在20XX年10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XX年5月16日的营业执照及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XX年5月24日,获H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XX年5月23日。该证在H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根据H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XX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年检,但未查到20XX年年检信息 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万,出资形式货币。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doc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09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

关于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关于资产收购尽职调查报告企业的扩张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增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二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而第二种方式由于实行周期相对较短,成本较低,成为企业扩张的常见方式。 企业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其内容通常包括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委托资产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 在实践中,这些调查被通称为“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公司并购本身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在设计与实 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 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因此,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成为公司并购 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 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 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 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 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 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 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 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律师在法律尽职调查中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的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目标公司是否 具有相应的主体资格.本次并购是否得到了相关的批准和授权.目 标公司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是否合法.目标公司章程是否有反收购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一、基本情况的文件 1.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目标企业最新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 4.目标企业设立时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5.目标企业最新的组织架构图和股权结构图。 6.目标企业历次修订直至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7.目标企业的发起人协议和/或股东协议。 8.目标企业成立后进行的任何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企业活动的相关材料,以及相关的批准文件、协议,股东会或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等法律文件。 9.目标企业的全部工商查档文件。 10.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验资报告。 11.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企业鉴定资质证书。 12.目标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13.银行开户许可证。 二、所开发的项目 1.标的企业所开发项目(下称“目标项目”)清单(按照已开发完工项目、开发建设中项目、拟开发项目的顺序统计); 2.项目立项批文,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现状图、初步规划设计方案、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立项登记备案材料、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项目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征求意见函、建设项目规划意见复函、规划意见书及附图; 4.项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土地评估报告、审定地价水平通知单、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材料及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图和补充协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缴纳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项目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征地批准文件、国土管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XX年下半年至XX 年上半年,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XX年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统统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严重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单薄,资料管理较为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统统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明。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确凿,简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够,未能确凿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用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及尽职调查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 一、房地产收购得种类 房地产项目收购包括:在建工程转让与项目公司收购两种 1、在建工程转让又叫转让资产(烂尾楼得收购) 2、项目公司收购又叫股权转让 二、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步骤: 1、项目收购意向书 2、项目尽职调查 3、洽谈正式合同 4、交接 三、意向书 意向书包括:1、意向股权数量;2、对价金额;3、意向金(一般锁定1000万-5000万共管一个月) 四、项目尽职调查 包括: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2、项目公司财务审计;3、所收购项目得主体调查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 (1)营业执照(包括正副本就是否过期); (2)各种开发资质 (3)税务登记 (4)企业组织代码 (5)贷款卡

(6)所有股东得存在与变更情况 (7)股东章程得变化情况 (8)历次股东会议得会议纪要 (9)历次董事会得会议纪要 2、项目公司得财务审计 (1)对项目公司得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与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目得就是主要审查项目得资产与负债情况;税务情况与债务情况) (2)项目公司需提供原始凭证与账册 (3)项目公司得往来账款情况(目得主要就是考察项目得采取就是否干净)(4)项目公司财务得现金流调查(目得主要就是防止项目公司利用财务手段清理债权债务) (5)审计项目公司得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 (6)审计项目公司得纳税情况、债务情况以及项目公司得银行账户 3、所收购项目得主体调查 (1)项目得所有权证与批文,包括①项目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转让合同与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②项目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 ③项目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④开工证等。 (2)项目所在地得规划情况(包括控制性规划与详细性规划) (3)项目得可行性批复 (4)项目得规范性调查 (5)项目得以前得经济活动得调查 五、洽谈正式合同

投资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提纲

----项目尽职调查 文件及主要问题清单 -----(副标题) (声明:系本人亲自撰写,整理后上传百度!)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 (3) 二、公司经营状况 (4) 三、公司财务状况 (4) 四、公司人力资源情况 (7) 五、公司法律纠纷情况 (9) 六、公司其他情况 (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公司的历史沿革 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公司的治理结构 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

/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 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 6.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经营状况 7.关于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请提供相关的主要业务的书面说明,并说明是否发生过变更及变更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提供公司目前拥有的有关业务方面的各种政府批文及资质证书。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办而未办业务经营资质资格文件的情形。 三、公司财务状况 8.主要资产形成方面的文件 主要资产的合同、权属证明或租赁协议。 主要资产有关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文件,包括任何专利、商标、著作权

(完整版)房地产公司股权收购尽职调查

房地产公司股权收购尽职调查 调查项目 3.2.1房地产公司的股东及其出资状况、排它权或优先权的存在与否; 3.2.2房地产公司的土地财产现状; 3.2.3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现状; 3.2.4房地产公司房地产项目涉及的税费种类及其实际的缴纳信息; 3.2.5房地产公司的财务状况、财产状况; 3.2.5.1房地产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数额; 3.2.5.2房地产公司的财产形态和财产现状; 3.2.6房地产公司的合同状况; 3.2.6.1房地产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状况; 3.2.6.2房地产公司合同关系人及其合同履行现状; 3.2.7房地产公司税务信息和状况 3.2.8房地产公司的人员信息和合同状况 3.2.9房地产公司的分支机构和对外投资 4.需要的法律文件: 为完成调查项目,须收集获得相应的法律文件,建议收集获得如下文件、文档材料4.1公司营业执照 4.2公司章程 4.3合资或合作合同 4.4验资报告 4.5股东出资证书 4.6股东出资无它项权利声明 4.7公司所有的土地合同和土地证书 4.8公司所有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名单 4.9公司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法律现状声明 4.10公司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获得的所有政府部门和/或相关单位的批文、批示、合

同 4.11公司各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税、费种类目录 4.12公司各房地产开发项目涉及的税、费缴纳现现状及其票据 4.13公司各房地产开发项目达到可申请施工许可证时的法律状态时还需要办理的证、照目录,完成需要的程序和时间、相关的政府部门描述 4.14房地产公司历年财务报告 4.15房地产公司的财产目录和财产权证、财产现状、财产使用人或控制人 4.16房地产公司所有合同目录 4.17房地产公司所有的合同的履行现状说明 4.18房地产公司所有合同的副本 4.19房地产公司债权债务明细表 4.20房地产公司债权债务单位名称、有关合同文书等文件 4.21房地产公司税务登记证、税务信息声明 4.22房地产公司雇员名单和雇用合同 4.23房地产公司其它文件和档案 5.方法:完成调查工作,实现调查目的所采用的方法包括且不限于 5.1声明 5.2核对 5.3分析和总结 5.4提示和警示 5.5询问 5.6其它方法 6.程序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收购尽职调查报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司收购是一个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是一种市场法律行为,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并购能否一举成功,会直接影响公司今后的发展。因此,为了增加并购的可行性,减少并购可能产生的风险和损失,收购方在决策时一定要尽可能清晰、详细地了解目标公司情况,包括目标公司的营运状况、法律状况及财务状况。在公司并购的实践中,收购方通常是依靠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的尽职调查来掌握目标公司的有关内部和外部的情况。 尽职调查,也叫审慎调查,译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尽职调查是服务性中介机构的一项专门职责,即参与公司收购兼并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遵照职业道德规范和专业执业规范的要求,对目标公司所进行的必要调查和核查,对调查及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并做出相应专业判断。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使收购方在收

购过程开始阶段即得到有关目标公司的充分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是律师在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职责之一。律师的尽职调查是指律师对目标公司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和法律评价,其内容主要包括查询目标公司的设立情况、存续状态以及其应承担或可能承担具有法律性质的责任,它是由一系列持续的活动所组成的,不仅涉及到公司信息的收集,还涉及律师如何利用其具有的专业知识去查实、分析和评价有关的信息。 律师的尽职调查的意义:首先在于防范风险,而防范风险首先在于发现风险,判断风险的性质、程度以及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和后果;其次,在于使收购方掌握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重大事项的法律状态,对可能涉及法律上的情况了然于胸;再次,还可以了解哪些情况可能会对收购方带来责任、负担,以及是否可能予以消除和解决,从而避免收购方在缺少充分信息的情况下,或在没有理清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作出不适当的决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并购谈判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存在着尽职调查,因为,风险可能是谈判前就存在的,也可能是谈判过程中,甚至是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可能是明确、肯定、现实的,也可能是潜在的、未确定的或未来的。 律师是发现和防范风险的专业人士。特别是专门从事并购的律师,他们由于专门研究和经办这方面业务而积累了大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

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外资股权并购房地产企业律师尽职调查提纲

外资股权并购房地产企业律师尽职调查提纲 一、XXA的主体资格 在对XXA的主体资格进行调查时,应当主要审查如下文件和资料: 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上记载的主要内容: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企业类型、经营X围、营业期限和成立日期等。 2、营业执照的审查事项 ⑴、营业执照的基本内容 应当将营业执照与XXA的其他主体资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章程、合资合同等)进行核对,以确认该营业执照上记载的情况(即在工商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XXA的情况)与其实际的现状是否相符。 ⑵、正本和副本 应对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都进行审查,并对正本和副本进行核对。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副本上除记载与正本相同的登记事项外,还记载年检情况等其他事项。 ⑶、年检记录 我国对企业和公司的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企业和公司每年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接受年度检验,并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营业执照的副本。登记机关在完成年检后,将在营业执照的副本上记载年检情况或者核发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将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丧失经营资格。 应当将XXA的年检情况作为审查重点之一,以确认XXA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 如果XXA营业执照所记载的登记事项曾进行变更,应当要求审查其自成立至今各份营业执照。 ㈡、XXA从事的经营X围的政府批准文件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公司在经营活动中还应当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和许可。有必要根据XXA所从事的经营X围,审查法律规定的应当取得的其他政府批准和许可文件。 1、《企业房地产开发资质》 2、项目立项批复及相关批复文件 3、规划意见书和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用地批准书 6、土地出让合同 7、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 8、土地补偿协议 9、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10、建设用地钉桩通知 1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交通影响评审意见和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13、绿化补偿、交通规划设计、人防工程、消防工程等批复 14、房屋拆迁许可证 15、施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协议及补充协议、市政施工协议 16、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17、与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其他资料 ㈢、出资协议/合同 通过对该协议或合同的审查,能够了解XXA各方股东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尤其是交易对象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还应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了解交易对象是否已经按照协议或合同的约定享受了权利、履行了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及其享有或履行情况将直接影响收购方对本次交易的交易目的的能否实现、交易成本、风险等问题的判断。 ㈣、企业章程 通过对企业章程的审查,可以了解XXA公司章程有关股权对外转让的自治约定、经营管理机构的组成、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原则、方法和制度。同时,应当

2020年公司并购尽职调查报告范文汇编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请提供公司成立时及以后每次发生变更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法人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设立及每次变更时发起人/股东签署的协议及其他有关设立和变更的政府批准文件。 请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可能被吊销、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2.公司的历史沿革 请说明:公司设立至今是否有合并、分立、增加和/或减少注册资本、收购兼并等资产重组行为?该等行为是否已经有关政府部门、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是否进行公告?如有,请提供相关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有关协议及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 3.公司的治理结构 请就公司治理结构图进行说明。 请提供历次董事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姓名,并提供现任董事、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简历及在公司及其他单位的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请提供历次监事及监事会负责人姓名,并提供现任监事简历及在公司和其他单位任职证明文件、任期等。 4.公司的股东结构及股东结构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现有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及出资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受让取得),并提供现有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提供自公司设立至今的股东变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原始股东名单、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 5.公司的关联企业(境内外) 请提供关联企业的名单及关联关系和业务范围,并提供主要关联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政府批准文件及营业执照。(关联企业包括:公司的母公司、公司的子公司及公司母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其他具有20%以上股权关系的企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中任重要职务的企业等) 6.公司章程及章程的变化 请提供公司历次变更的公司章程及章程变更时的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经营状况 7.关于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 请提供相关的主要业务的书面说明,并说明是否发生过变更及变更涉及的政府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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