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险中心函

人社险中心函[2012]56号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及银行存储

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各地基金规模迅速扩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全面了解各地社会保险费征缴及银行存储情况,经研究,我中心决定对社会保险费征缴及银行存储等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总结近年来本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

全面总结近年来本省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分析征收工作的主要成就、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工作难点以及典型工作案例等,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填报相关调查表

1.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机构情况表(附表1-1)、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机构情况表--其他养老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附表1-2)

(1)主要调查各项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核定、基金征缴、清欠及补缴业务受理主体、经办部门,如:税务、社保经办机构、人社行政机构等;如社保经办机构分设,则填写具体的机构类型,如:养老保险机构、医疗保险机构、工伤保险机构、农保机构等。

(2)表1-1及表1-2甲栏指各具体险种,如未开展该项保险业务,则填“无”。其中表1-2中,如已实行城乡统筹养老保险,则不再同时填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如已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不再同时填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表2及表3-2甲栏同此口径。

(3)表1-1及表1-2填列级次到地市级,如存在封闭运行行业企业,则与地市级平行填列。如全省情况统一,则只填写省本级,并注明全省情况一致。地市所辖范围统筹区、县情况不一致的,则概况填写本地市范围各区县情况。

(4)表1-2反映由经办机构及人社行政部门管理的各险种情况,由卫生部门或其他部门管理的不列入调查内容。

(5)调查反映内容截至2012年5月底。

2.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及基金统收统支情况表(附表2)

本表反映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以及地市范围内基金统收统支情况。

(1)宾栏“统筹层次/管理层级”反映各险种目前统筹层次/管理层级情况,其中新农保及城镇居民养老管理层级为“省级管理”、“市级管理”或“县级管理”,其他险种统筹层次分为“省级统筹”、“市级统筹”或“县级统筹”;“基金统收统支”项目反映地市范围内是否实现基金统收统支,填写“是”或“否”。若某项社会保险尚未开展,则填“无”。

(2)本表调查反映内容截至2012年5月底。

3.社会保险缴费基本情况表(附表3-1)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本情况表--其他养老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附表3-2)主要反映各险种缴费基本情况、网上业务开展情况及强制征收工作开展情况。其中,宾栏的主要内容有:(1)缴费基本情况

基数确定方式:指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确定方式,按“单基数”、“双基数”、或“其他”填列。其中,单基数是指单位缴费基数确定方式为职工缴费工资总额;双基数指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如有其他方式请附文字说明。

费率: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例。其中,工伤保险为浮动费率的填写费率浮动范围。

缴费年度起止时间:指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起止时

间,如使用公历自然年度则填写1月1日至12月31日;如缴费年度为跨年度,则填写具体起止时间。

缴费方式:指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分为:①银行托收;②储费扣缴;③以支票、现金到金融机构缴费;④以支票、现金到经办机构缴费;⑤其他。按照以上划分方式,填列数字代码,如为“⑤其它”请做文字说明。

(2)网上业务开展情况:指地市级是否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参保单位和个人开发并投入使用通过网上办理登记、申报、缴费以及信息查询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如已开展该项业务,则填“是”,否则填“否”。

(3)强制征收业务开展情况:指地市级征收机构是否依据《社会保险法》,对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加收滞纳金、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向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申请,由行政机构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与缴费单位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抵缴社会保险费等业务。如已开展该项业务,则填“是”,未开展填“否”。

调查反映内容为截至2012年5月底。

4.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储情况表(附表4-1)及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储情况表--其他银行(附表4-2)

反映截至2011年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不含失业保险,

下同)在各银行的存储金额,包括各险种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财政专户、做实个人账户专户等在各银行的开设情况及结余基金存储情况。其中,各险种与年报《社会保险基金资产负债补充资料表(年报补01表)》(以下简称年报补充资料表1)中相应险种的口径相对应;存款数额按201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账面余额填报,与2011年报资产负债表及补充资料表中的相关数据一致,表内、表间勾稽关系如下:(1)表4-1“财政专户小计”=年报补充资料表1“财政专户存款年末账面余额”。

(2)表4-1“支出户小计”=年报各险种资产负债表中支出户年末数。

(3)表4-1“收入户小计”=年报补充资料表1“经办机构收入户”。

(4)表4-1“国库户”=年报补充资料表1“国库户”,反映由税务机构征收并将基金划入国库户,年末未纳入财政专户的基金年末余额。

(5)表4-1“做实个人账户专户”=年报补充资料表1“个人账户专户存款”,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做实省份为做实个人账户单独开设或在财政专户中设臵的做实专户的账户年末余额。

(6)表4-1“协议存款”=年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资产负债表》(年报01表)“协议存款”年末数;

(7)表4-1“税务过渡户”=年报补充资料表1“税务过渡户”,反映由税务机构征收并滞留在税务过渡户中的基金年末余额。

(8)表4-1“其他账户”=年报补充资料表1“其他账户”,反映各险种基金未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开设,或在以上账户之外开设的其他账户。其他账户除填报金额外,另附文字说明,注明具体账户名称及对应险种。

(9)表4-1中存储银行为“其他”的,将具体情况填在表4-2中。表4-1中各账户、险种的“其他”=表4-2中各账户、险种“小计”;同时在表4-2中注明各银行名称。

(10)表4-1中,“小计”=“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其他”。

(11)表4-2中,“小计”=“银行1”+“银行2”+“银行……”。

二、报送方式及时间

总结报告、调查表及文字说明材料请于2012年6月25日之前报送部中心,同时报送电子邮件以及传真件,如附表不够填列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请另增附表或文字。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部中心基金处联系。

本通知及附表已发送至邮箱:sbzxjjc@https://www.360docs.net/doc/cf4809817.html,,密码为jjc123,如需要电子文档请及时下载。

三、工作要求

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调查工作,及早布臵,并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总结,省级经办机构负责本省征缴工作总结报告、省本级报表的填报及各地市报表的审核及汇总工作。我们将选送征收工作较好的地区在今年全国会议上做重点交流。

联系人:秦红

邮箱:qinhong@https://www.360docs.net/doc/cf4809817.html,

电话:010-********-4091

传真:010-********

附件:1.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机构情况表(表1-1)

2.社会保险登记及缴纳机构情况表--其他养老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表1-2)

3.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及基金统收统支情况表(表2)

4.社会保险缴费基本情况表(表3-1)

5.社会保险缴费基本情况表--其他养老保险及其他医疗保险(表3-2)

6.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储情况表(表4-1)

7.社会保险基金银行存储情况表--其他银行(表4-2)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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