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深度点拨——英国、法国、美国的政治制度及疑难解析

专题二深度点拨——英国、法国、美国的政治制度及疑难解析
专题二深度点拨——英国、法国、美国的政治制度及疑难解析

专题二

深度点拨——英国、法国、美国的政治制度及疑难解

主讲专家:

常超《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作者、责任编辑,政治学博士

人民教育出版社主任编辑

杨灵北京市西城区教育研修学院高级教师

【杨灵】各位老师好。教材中专题一概括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半总统半议会制、总统制等政体的一般特点。《国家和国际组织》的专题二和专题三,以英国、法国、美国为例,介绍了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制度。英、法、美三国国体相同、政治制度各有特色,在教学实践中是学生的兴趣点也是理解的难点。那么,专题二为什么从英国的政治制度讲起?

【常超】这得从英国的政治制度的特点说起。同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相比,英国的政治制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原创性。英国的政治制度是西方的原创性制度,而且是人类的原创制度。当欧洲宗教机构和封建割据势力肆虐之际,他们已经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司法陪审制和地方管理体制;当欧洲封建专政主义普遍加强时,他们又发动了资产阶级革命,摧毁封建主义根基,创立了资本主义君主立宪制;当欧洲诸国也开展资本主义革命时,他们又在政治领域实行广泛改革,创立了资本主义责任内阁制、两党制和文官制。诸多事实表明,英国人是近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开拓者。英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呈现出鲜明的原创性。现在社会的议会制度、政党制度、内阁制度、选举制度等都发源于英国。英国是议会之母,也是世界政治制度的博物馆,现在社会各国的政治制度基本上在那里都可以找到原型。所以我们的教材首先从英国讲起。

【杨灵】在上一专题,我们提到英国议会的监督权主要包括质询权、倒阁权、调查权和弹劾权。在看国际新闻的时候,我们会看到这样的新闻,“英国首相卡梅伦前往下议院接受质询”,这里所说的质询怎么理解呢?跟我国人大代表的质询权一样吗?

【常超】这种质询不同于我国人大代表的质询权。质询权通常由议员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政府首脑或政府部长提出问题,要求解释、说明和答辩,即质询。政府对议员的质询必须进行答复。质询权是非总统制国家中议会对政府实行监督的一种重要权力,它的作用在于:查明真相,要求政府对所质询之事作出真实而详细的答复;通过质询督促,迫使政府对需要从速解决的问题尽快采取行动。【杨灵】教材中说“首相是议会多数党领袖,如果内阁和议会党团中的多数人认为首相已经不能胜任,他就必须下台”,这是不是就是指议会的倒阁权?

【常超】倒阁权,议会的倒阁权指在内阁制国家,内阁必须得到议会的支持和信任,若议会对内阁表示不信任,内阁必须总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下令解散议会,重新举行大选,由新议会决定内阁的去留。倒阁权被认为是内阁制国家议会监督政府最具有威胁性的一种手段。

在英国,由于议会制政体和两党制相结合,内阁通常由下院中的多数党议员组成,执政党通过党纪控制着议会的多数,因此,除非执政党内部分裂或执政党在下院的稳定多数受到威胁,否则议会不可能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据有关学者统计,在19世纪,议会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投票只发生过4例。议会通过不信任案而推翻政府的例子也十分少见。1940年张伯伦领导的保守党政府在促使议会通过一项休会动议时只获得81张支持票,而保守党的潜在多数是200个议席,由于许多本党议员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张伯伦首相感到已失去下院的信任,遂辞职下野,由丘吉尔继任首相并组成新内阁。1979年3月,卡拉汉领导的工党政府因将苏格兰和威尔士事务的管辖权实行部分下放在议会遭到强烈反对,反对党提出对政府的不信任案,结果以311对310的一票之差,不信任案获得通过。导致这一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工党在下院绝大部分时间处于少数党地位,更谈不上控制议会的多数。下院通过不信任案投票,工党政府并未提出辞职,而是呈请女王解散下院,另行大选。大选结果,保守竟击败工党,取得了下院中的稳定多数,撒切尔夫人上台,工党才被迫下野。由此可见,尽管倒阁权很少被英国下院所使用,但它仍不失为议会监督政府的一种重要手段。

【杨灵】历史上英国议会的监督权中还有一项叫弹劾权,现在英国议会还有吗?【常超】弹劾权,一般指西方国家的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犯罪或严重失职行为进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自18世纪中叶以后,随着英国责任内阁制的逐步确

立,弹劾这种形式逐渐为议会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的形式所取代。自1805年后,英国再也没有实行过弹劾。

【杨灵】我们以前还看到过关于“对总统弹劾”的报道,弹劾权是不是指的就是议会要求总统下台?

【常超】许多西方国家开始仿效英国建立起弹劾制度,如美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一般地讲,在内阁制国家,议会进行弹劾的对象限于总统和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制国家(如美国),弹劾的对象可指“一切高级联邦官员”,包括总统、政府部长、最高法院法官、州长等。另外,许多国家规定,弹劾权不适用于军官和议员。军官犯罪,由军事法庭审理;议员犯罪,经议会同意后由一般司法机关审处。

【杨灵】看来对弹劾权的理解有些狭隘了。那么法国议会对政府的不信任与议会对政府的弹劾有什么区别?

【常超】弹劾案和不信任案的不同。弹劾作为一种议会监督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总统制国家。议会如果要制裁总统或其他高级行政官员,可资利用的有效手段就是诉诸弹劾。弹劾不轻易用,它是一种引而不发的权力,备而不用的武器,是牵制行政和司法的重要手段。对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官员是不能运用弹劾程序的。这和议会内阁制的不信任案不同,议会内阁制的不信任案涉及的是政治责任问题。如果议会中多数议员否决政府的施政纲领和重要政策的法案,或者对政府提出不信任案,政府就得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总统制下的政府官员只有当涉嫌犯罪违法才能被弹劾。因此,弹劾案所指的是追究政府司法责任,不信任案所指的是追究政府内阁的政治责任。

【杨灵】这里我有一个问题,既然一系列资本主义国家,都效法英国建立起议会,主要功能是相同的,那么各国议会的监督权都是一样的吗?

【常超】不论什么政体的国家,议会对政府都有一定的监督权。但西方不同政体的国家中,议会监督政府的权力有所差别。

在议会制共和国,政府由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议会有权提出对政府的不信任案,因此议会监督政府的权力较大。

在总统制共和国,总统民选产生,总统直接任命政府部长并领导政府,政府虽受议会牵制,但不受议会领导,也不对议会负责,政府只对总统负责,因此议会监督政府的权力较小。

在法国半议会制半总统制的混合政体下,总理虽向议会负责,但他只是形式上的政府首脑,一切行政大权实际上掌握在总统手中;总统任命总理及政府部长,并主持部长会议,总统不对议会负责,却有权解散议会,议会如欲倒阁,则随时可被总统解散,因此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很小。

另外,在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中,议会对政府的监督权较大;在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国家中,议会对政府的监督作用很小。

【杨灵】在英国,有“议会的实际权力不断萎缩,内阁在决策、立法、财政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之说。怎么理解这句话?

【常超】内阁的权力集中在首相身上。首相是英国内阁的核心,同时也是英国权力最大、地位最重要的人物。它集政府首脑、议会领袖和党魁三个重要职务于一身,是英国政治生活中实际的最高决策者和领导者。英国的首相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议会下院选举中获胜的多数党领袖经英王任命确定的。

英国首相握有重要的权力。主要表现在:

(1)掌握重大人事权,首相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官员并有权改组内阁,同时还能影响爵位和贵族称号的授予,并有权会同其他机构对另一些重要的国家公职如英国国教大主教、国有企业的董事长等进行任免;

(2)对内阁的绝对控制权,有权决定内阁的议事日程并主持内阁会议,首相的总结性发言通常是内阁对有关问题的决定;

(3)掌握政府领导权,决定政府各部职权的划分、部的设立、合并、改级或撤销并裁决各部之间的权限争议。作为政府首脑,代表内阁在议会为政府的重要政策进行解释和辩护,负责回答下院对政府总政策及行政的质询;

(4)掌握政府财政权,首相一般兼任首席财政大臣,与财政大臣共同决定国家预算;

(5)提请英王解散议会的权力,当下院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时,首相有权提请英王解散议会,重新组织大选;

(6)作为执政党领袖对议会的控制权力,作为执政党的领袖,首相可以通过党纪约束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本党议员,从而操纵议会的活动;

(7)其他特殊的权力,首相还有权通过内阁提请英王宣布全国处于紧急状态,在紧急状态下,政府可获得采取紧急行动所需的更为广泛的权力。

【杨灵】在刚才的讨论中,我们用到了政府和内阁这些词,政府和内阁是一样吗?【常超】在英国,“政府”和“内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政府是全体大臣、国务大臣、各部政务次官、执政党的督导员和王室官员等的总称,而内阁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除首相外,一般由外交大臣、国防大臣、财政大臣、大法官、枢密大臣、掌玺大臣,还有苏格兰事务大臣、威尔士事务大臣、北爱尔兰事务大臣等常常也是内阁大臣,参加内阁的大臣均系多数党的领袖人物。

【杨灵】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内阁是政府中更为核心的一部分?

【常超】是的。内阁制也被称为责任内阁制或议会内阁制,它产生于18世纪初的英国。在当代西方国家中实行这一体制的除英国外,还有德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家。内阁制的基本特征是:

其一,国家元首委托在议会中占大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组织内阁。该党领袖经国家元首任命成为政府首脑,一般称为内阁首脑或总理。

其二,内阁首相或总理作为政府首脑掌握国家的实际权力,他可以主持内阁会议、制定施政方针、任免高级官员和指挥军队等。

其三,内阁代表国家元首行使全部行政权,内阁向议会负责并接受监督。若议会通过对内阁的不信任案,内阁成员应全体辞职,或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出议会以决定内阁的去留。

其四,内阁是全部国家行政机关的核心。内阁成员由内阁首相或总理任命,内阁决策也以首相的意见为准,而不是进行投票表决。如内阁成员坚持自己与首相不同的意见,首相有权免去其职务或接受其辞呈。

【杨灵】英国的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由议会的多数党领袖组成。内阁成员既是政府的行政官,又是议会立法的议员。他们是立法议案的倡议者,直接参与立法辩论,发表政见,并通过控制立法程序,促使政府立法提案的通过。因此,这种内阁制与其说是议会监督内阁,还不如说是内阁控制议会。

【常超】是的,自19世纪末至今,内阁的权力持续增长。内阁是英国最高行政机关,由于国家活动的增多和工作复杂程度的提高,其地位不断上升,事实上其职能已不仅仅局限于行政领域,而是成为了“融合”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工具和有效的统治英国的机构。英王的内阁制的形成,对西方许多国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国家纷纷效仿。

【杨灵】有人说英国的权力中心在“议会”,法国的权力中心在“总统”,法国总统的权力都有哪些?

【常超】第五共和国政治体制的最显著特征是强化了总统的权力。总统是国家元首、三军统帅、民族独立和领土完整的保证人和公共权力机构正常行使的仲裁人。法国也讲三权分立,但总统却是三权之上的权力。这与英、美有区别。

法国总统是国家权力的中心。宪法赋予法国总统的具体职权是:

总统享有广泛的任命权。总统任命总理,并任命高级文武官员,其范围包括行政法院法官、大使和特使、省长等。

总统享有行政权。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主持部长会议。”总统可以主持讨论和决定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部长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为总统提供咨询。

总统享有广泛的立法权。总统除了可以影响议会的立法权外,还拥有对法案的绝对否决权。

总统享有外交权。宪法规定,总统对外代表国家,是国家主权的象征。他可任命驻外使节,进行国际谈判,缔结和批准条约。

总统拥有司法权。总统担任最高司法会议主席,有权任命最高司法会议成员,并主持该委员会。总统还有权任命法官。

总统享有军事权。宪法规定,总统是武装部队的统帅,主持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掌握最高层次的威慑武器和使用核武器攻击力量的决定权。

总统可用向议会宣读咨文或向全国发表咨文的方式,直接推行某些政策。【杨灵】法国宪法赋予总统三项特殊权力,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举行公民投票的权力,根据形势采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权力,这些特殊权力的存在,使法国总统超过美国总统,拥有更大的权力。

【常超】是的。首先我们来看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当总统或政府与国民议会发生冲突时,在与总理和两院议长磋商后,有权解散国民议会。总统可以任何原因

解散国民议会,不需要任何人的副署。仅有的限制是一年内不得两次解散。总统可以任何原因解散国民议会。解散国民议会的权力是在正常情况下总统所拥有的特殊权力中最重要的权力,它是总统制约议会、控制议会的有效武器。

其次,举行公民投票的权力。总统有权绕过议会,就修改宪法、组织公共权力机构、批准共同体协定或法律草案,提交公民投票表决。戴高乐时期,经常利用公民投票的权力来取得支持,在他任期内,曾五次利用这一权力,其中前四次得到大多数公民的支持。1969年,公民投票未通过地区改革和改组参议院的宪法修正案,戴高乐辞职延退。此后,几乎每届总统都是用这一权力来绕过议会,取得支持。

再次,根据形势采取必要措施的非常权力。当总统认为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有权采取必要措施,行使非常权力。

【杨灵】宪法对总统是用这种权力做了某下限制,如必须以咨文的形式通告全国;必须在最短时间内结束,国民议会不得解散,议会对紧急状态进行监督等。例如,2005年,法国骚乱于当地时间11月8日进入第13天,骚乱不仅在法国境内迅速蔓延,而且连与法国相邻的比利时和德国也已受到波及。为了遏止骚乱,法国总统希拉克8日上午召开特别内阁会议,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授权地方实行宵禁,部署近万警察宪兵,推行城市复兴计划,巴黎地区骚乱减弱。作为进一步确保稳定的措施,法国国民议会15日以多数票通过政府拟定的延长紧急状态3个月的议案。随着骚乱事态进一步缓和,一直主张“严打”的法国内政部长萨科奇人气急剧攀升,民众支持率更是高达64%。这一数字也使萨尔科齐成为法国支持率最高的政治人物。为他后来的大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骚乱结束后,总统雅克·希拉克的支持率再次陷入低谷。美国《时代》周刊撰文称,这场骚乱宣告了法国一个时代——希拉克时代的结束。

【常超】在密特朗总统任期内,极少使用公民投票权,而且根本不使用宣布“紧急状态”的非常权力,从而使议会能够有效地运转。

【杨灵】这样看来,法国总统确实是位居国家权力中心。那么,如何理解法国半总统制半议会制中总统的权力?

【常超】首先,宪法赋予总统极大的权力。法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监督遵守宪法。他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持续性。共和国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由此可以看出

总统在国家机构运行中的“仲裁作用”和“保证人地位”。

其次,其权力来源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总统是经过选举产生的。这种民意基础为总统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奠定了雄厚基础。

再次,总统的强势还与政府和议会相对弱势相关。政府总理由总统任命,政府其它重要成员由总理提名、总统任命,这无疑体现了总统的权威,同时也表现出议会权力的下降。

最后,从总统、总理和议会的产生以及各自职权划分来看,总统处于特殊地位,拥有几乎所有重大权力,实际上位于国家权力中心。

【杨灵】通常人们把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政治体制称为半总统制,实际上,法国总统所拥有的广泛权力和所享有的特殊地位,表明总统凌驾于法国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上,处于法国国家权力的中心地位。

法国的总统和美国的总统具有相同的称谓,在各自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是相同的吗?

【常超】要比较两国总统的权力,我们得看看美国总统都有哪些权力。

广泛的行政权:美国宪法第二条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作为行政首脑,拥有指挥和监督联邦行政部门的一切大权。

总统的立法权(立法倡议权、立法否决权、委托立法权)虽然宪法规定所有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根据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总统拥有事实上的立法权。

司法权:总统可以任命联邦法官,包括联邦法院的最高法官,这些任命经参议院认可后发生效力。总统还拥有赦免权和缓刑权。

军事权:宪法规定,美国总统统帅全国的武装力量,对内拥有使用武力权,对外有发动战争权。

外交权:美国总统在事实上是对外政策的决策者和最高代表,拥有在对外关系中的决策权、承认权、缔结条约权、签定行政协定权。

作为本党领袖的权力。美国总统职位的获得是政党竞选的结果,总统当选后便成为本党的领袖。

【杨灵】这么看来,法国总统和美国总统有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

【常超】是的。法美两国总统既有两国总统都由公民选举产生,只是法国总统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而美国总统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但在实质上并无本质区别。

在总统和议会的关系上,两国总统都只对宪法负责,而不对议会负责,但他们又都与议会保持着广泛而密切的联系,这是它们的共同点。但在美国,议会中的党派构成对于总统的执政过程并不产生直接的绝对性影响,在法国,总统所属的党派是否在议会中占有绝对多数席位,对于总统执政则具有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因为宪法赋予总统的许多权力都与议会共同行使的,即必须得到议会同意才能行使的。

在立法动议权力方面,两国总统并无差别,但美国总统不仅拥有对法律的搁置权,还有用对法律的否决权。美国实行严格的分权体制,总统不得解散议会,但议会可以弹劾总统。法国总统可以解散议会,议会虽有对总统的弹劾权,但只有当总统犯有叛国罪时才可进行弹劾。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法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也掌握由最高的行政权,但法国总统之下还有总理,在名义上,总理才是政府首脑。

【杨灵】在外交权和司法权方面,法国总统的权力似乎更大一些,在使用非常权力方面,美国总统则完全受制于议会,必须议会讨论通过,而且在六个月后便自动终止,法国总统只需与议长磋商,无须议会通过。

【常超】此外,于美国总统之相比,法国的半总统制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法国总统是法国政治制度的“拱心石”,实际上拥有超越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上的政治地位而非仅仅掌握着国家的行政权。2.法国总统自1962年以来经公民直选和两轮多数制产生、任职7年(02年后改为5年),与美国总统间接选举和相对多数制产生、任职4年相比,拥有更大的政治合法性和权威。

【杨灵】原来教材中把“左右共治”当做法国政体的一个特点,09版教材它去掉了,代之的是“行政双头制”。

【常超】是的。“左右共治”曾是法国政体的一个特点。它是指总统和总理出自不同党派的局面。但是,随着法国宪法关于总统的任期的修改,总统选举和议会选举时间接近,出现“左右共治”的机会微乎其微,所以教材作出修改。“行政双头制”政府领导体制是指在政府行政系统内部有两个行政领导主体共同行使国家最高行政领导权的一种政府体制。在法国,“行政双头制”政府领导体制意味着总统和总理共同分享国家最高行政领导权。所谓“分享”也并非完全“平分”行政领导权或平行行使行政领导权,而是说,在实际行使最高行政领导权的过程

中,两个主体间虽有权力大小的不平衡和权力领域(决策和执行)的基本分工。总

统掌握大政方针,总理负责具体行政;总统的施政重点是国防外交,总理的施政

重点在内政经济;总统占主导地位,总理听命于总统。

【杨灵】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无论采用君主立宪制还是民主共和制,如英国或

法国,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都存在分权和制衡。源于欧洲

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原则,在今日美国政体中表现得最为典型。如何

理解美国的三权分立?

【常超】三权分立的核心是权力的分立、制约和平衡。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三种权力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请大家看一个三权分立制衡的示意图:

【杨灵】从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行政与立法之间各自的权力以及相互制约关系。

那么,您能不能具体说一说国会与总统权力制约的关系?

【常超】1.人事方面:总统有权选择和任命政府各部部长以及其他高级官员,

但是总统的任命必须经参议院简单多数的批准。

2.外交方面:总统是负责美国与外国之间关系的主要联络官员。总统有

权决定是否承认新国家与新政府。但是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经参议

院2/3多数票通过后才能生效。

3.军事方面: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以征召各州的国民警卫

队为联邦政府服务,有权实行紧急状态,但是宣战权以及武装部队的征集与

维持权限都属于国会。

4.立法方面:立法权是国会的主要职权,但是国会通过的法案须经总统签署公布后才能生效。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拥有否决权,否决权有两种形式。一是相对否决权,也叫正式否决权,即总统如果不同意国会通过的法案,可连同异议书一起将法案退回国会。但是当国会众、参两院对被总统否决的法案再次以2/3多数票通过时,该法案即可不经总统签署而自行生效。二是绝对否决权,也叫做搁置否决权。如果法案通过后10日内议会闭幕,该法案因总统未签署而被搁置起来,由此使其最终作废。

【杨灵】美国的三权分立是不是就集中在中央层面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间?

【常超】理解三权分立还要注意一点,那就是从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通过的新宪法到现在,从来就不仅仅限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间,而是具有广泛的适用性,至少还包括联邦政府(中央)与州和地方政府(地方)的分权制衡关系,国会中的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分权制衡关系,州政府内部的分权制衡关系,联邦法院系统与州法院系统的分权制衡关系,等等。

【杨灵】课程标准中,并没有利益集团的内容,而我们教材中却用一目的分量来讲利益集团。您能说说教材为什么这么设计吗?

【常超】课标中虽没有利益集团的内容,考虑到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利益集团与政党、政府并称为美国政治的三大支柱,,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有着重要影响,所以,尽管课标中没涉及此内容,但我们还是选取了它,以便学生更好地了解美国的政治生活,更清楚地认识美国的政治制度。

【杨灵】在国际组织中,APEC组织也是这样,课标中没有,但教材有。

【常超】是的。选择介绍APEC这一经济组织基于这样两点考虑:一是高组织是我国参加的为数不多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二是在当代众多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中,APEC的合作形式独具特色。

【杨灵】2008年是美国的大选年。我们看到一些资料,从中可以看出利益集团在竞选中的作用。

【常超】首先,“事务广告”日益成为利益集团影响大选的重要方式。广告在大选中的作用虽然不能说是决定性的,但更多的广告则意味着候选人的影响力能够覆盖更多摇摆州(指大选中两党争夺比较激烈的州),意味着有可能赢得更多的

摇摆州,从而最终赢得大选。在2004年大选中,“快艇老兵说真相”频频在媒体上攻击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所宣称的他在越战中的英勇行径是撒谎。成为压垮克里选情的最后一根稻草。到大选日前,奥巴马仅用于广告的费用,就超过了麦凯恩整个大选期间能够花费的金额。

其次,草根游说也是众多利益集团在大选中起作用的主要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方式就是帮助进行选民登记并发起出门投票运动,鼓励选民去投票。利益集团组织人员,通过挨家挨户敲门的方式或者是其他具体方式,比如说帮助选民在家照看孩子,让选民有时间放心去投票等等来进行出门投票运动。这项工作常常是非常细微,但如果组织得好,经常都是决定性的,特别是在摇摆州。因为决定每次大选最终胜负的就是这些摇摆州。

【杨灵】利益集团组织人员,通过挨家挨户敲门的方式或者是其他具体方式,比如说帮助选民在家照看孩子,让选民有时间放心去投票等等来进行出门投票运动。这项工作常常是非常细微,但如果组织得好,经常都是决定性的,特别是在摇摆州。因为决定每次大选最终胜负的就是这些摇摆州。

第三,在竞选捐赠方面,也就是直接和间接的硬钱筹集方面,利益集团也起着重要作用。

第四,利益集团可使用独立支出来支持和接近竞选人。

第五,利益集团领袖公开宣布支持也是一种影响大选的方式。支持麦凯恩的有支持麦凯恩全美步枪协会,佩林是该协会会员,建筑工人和承包商协会。支持奥巴马的有劳联—产联、美国警察组织协会、人权运动以及著名环保组织西埃拉俱乐部等。

【杨灵】经济利益关系是社会生活中最根本的利害关系,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各种不同的利益集团已经深深的渗透进入美国行政机构、国会和司法系统之中,甚至于政党、政府共同成为美国政治的三大支柱。我们应当怎样认识利益集团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呢?

【常超】利益集团的存在影响是当代美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现象。从广义上说,所有的阶级、阶层、政党、社会团体、种族、民族、企业、社区等都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利益集团。但从狭义上说,美国的利益集团主要是指那些基于特殊的政治利

益要求而通过各种手段对国家政治和政府行为施加影响,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更好的保障和实现的团体。

从利益集团参与美国政治活动的现实来看,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充当了公民与政府间的桥梁。资产阶级各派及其代理人通过利益集团竞争和分享国家权力,相互制衡,维护美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利益集团在美国的政治活动中充当公民与政府的桥梁,彼此相互制衡,有利于维护资本主义制度。

【杨灵】利益集团的弊端体现在:只有少数利益集团有真正的影响作用;削弱了公民与政治权力的联系;集团内部缺少民主;滋养了政府腐败。利益集团的实质是资产阶级借民意控制权力。

【常超】理解利益集团的消极作用,关键在于把握它的阶级实质。

第一,利益集团数目众多,但对国家决策产生决定作用的只有少数集团,而且劳动人民利益集团的影响力很小。

第二,利益集团作为公众参与政治的“中间人”,垄断了公众接近政府权力的途径。

第三,利益集团参与政治,容易滋生政府腐败。从这几个方面深入考察利益集团,我们不难发现,利益集团的实质是资产阶级在民意的幌子下控制权力,这是它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所在。

【杨灵】我们就英国、法国、美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些疑难问题进行了解析和说明,但可能我们仍然会觉得,内容相对比较繁杂,那么怎么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各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呢?

【常超】我们有一个最后的建议,通过我们刚才的讨论,大家会发现,我们反复提到议会、政府(内阁) 、国家元首(总统、女王)。我们建议老师在教学中引导学生把握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国家元首三者之间的关系,谁产生谁、谁监督谁、谁对谁负责,他们最终都是为谁服务的,提纲挈领,抓住各国政治制度最鲜明的特点进行说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 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兰刑事案件外 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 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权在下

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脱,不承担具 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制。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

英国政治制度专题

第一节中世纪英国的分权君主制 一、英吉利王国早期政治制度 (一)不列颠初期的历史演变 1.英格兰的由来 2.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 ①自由农村公社(马尔克):一种新的关系,土地分封 ②固定的中央行政制度:国王和贤士会 ③地方行政制度:郡、百户区、村社 行政、司法合一的地方权力机构 (二)威廉征服与王权的强化 1.威廉征服 2.强化王权的四点措施 占有1/7的土地/封地分散/向国王宣誓效忠/地方统治沿袭分郡制度 三、中世纪英国财政与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 1.12、13世纪英国财政改革 2.亨利二世的司法改革 3.改革意义 二、英国等级君主制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大宪章的签署及其对王权的限制 1.签署大宪章的背景 ①君主和封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改变 ②斗争的焦点:直接争夺中央政府的控制权——约翰与教会的冲突/约翰与平民、贵族的冲突 2.大宪章的基本内容 ①肯定教会和贵族的特权 ②国王不能向封臣征收额外捐税 ③不经法院判决,任何人不能被逮捕、监禁或处以罚金

3.监督国王机构的成立:25名男爵 4.《大宪章》的历史意义 ①明文规定了对王权的限制 ②维护了封建领主的司法裁判权 ③确立了国王依法办事的原则 ④表明各阶层的联合行动成为当时政治斗争的一种新新式 ⑤大宪章是英国第一个成文的宪法性文件,是贵族限制王权的产物。 (二)议会的演变与英国大贵族 1.议会的演变 2.议会的演变与英国大贵族密切相关 3.地方代表 4.议会分为上、下两院:14世纪中叶 (三)英国早期的检察制度和地方司法、地方自治制度 参考教材第85页,学生自学 三、都铎王朝时期的议会与国王(1485—1603年) (一)都铎时期王权的强化 1.政府机构进一步完备 2.宗教改革 3.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二)都铎时期议会与国王的关系 1.议案制开始取代请愿制;议案委员会出现;三读制逐渐形成;骑士成为下院的主体2.都铎时期,议会驯服,很少发生议会与王权的尖锐对立,其原因有: ①王权与中产阶层联盟 ②当时的大政方针符合英国国家利益 ③国王成为议会的一部分 (三)都铎时期议会的地位 1.议会不是可有可无,国王为了取得议会的支持,其手段必须符合程序和制度 2.议会机构自我意识强化

英国政体总介绍(中英文)

英国指南.英国的内政.英国的政体 (1)君主政制 女王拥有什么权力? 王国政府代表英王(即宪法赋予其统治王国权力的人)及政府,也是最高行政机构的象征。英女王拥有王国政府的统治权,但行使有关权力的,一般都是向国会负责的部长级官员,因此英国实际上是由英国政府代替女王管治的。然而,大部分重要的政府议案仍须得到女王同意方可获得通过。 国会 女王有权召开、解散或下令国会休会。新一年度国会在召开第一次会议前,女王均会发表一篇由政府官员撰写的演辞,内容主要简述政府新一年的工作大纲。每项议案均须得到女王在国会两院宣布正式批准方能成为法律。 女王在部长的建议下有权特赦囚犯或宣布减刑。根据法律规定,女王个人是不会犯法的——因为她获民事及刑事起诉的豁免权,法庭也不能起诉她。然而,其他王室成员却不能享有该项豁免权。 勋衔及委任女王有权册封贵族、颁授爵位及其他勋衔。受勋人士名单通常由首相提名,但某些勋衔则由女王自己决定。许多重要的国家职位均由女王委任,人选则由首相或有关内阁大臣提名。 外交政策 各国派驻伦敦的外交人员均须得到女王的同意,她有权缔结条约、发动战争或议和、确认海外国家及政府、吞并及割让领土。 枢密院 女王负责主持枢密院的会议。按君主特权所订立的枢密令,以及其他法令均是由枢密院通过的。君主特权包括组织行政机关,而政府的权力则受制于宪法习惯(这些规则本身并非法律,但对政府的运作却异常重要)。 所有涉及君主特权的行为,均须由有关部长负责执行,他们须向国会负责,并就各项政策接受国会议员的质询。国会有权撤消或限制有关特权的行使。 除了听取各项报告外,女王也可随时就国民生活情况向其官员发表意见。 为什么英女王有两个生日呢? 女王的出生日期是在4月21日。但传统以来,英国人都习惯于夏天庆祝君王的寿辰。由1805年起,英国人开始以举行军旗礼来庆祝君王的官方寿辰,日期通常是定于6月的第二个周末。 这个仪式的本来目的是让士兵熟识其所属兵团的旗帜式样,以便日后行军打仗时易于识别。五个步兵团,包括近卫步兵第一团、Coldsteam步兵团、苏格兰、爱尔兰及威尔士步兵团,每年按编制负责于仪式上展示其军旗。 仪式开始时,女王会在王室骑兵军官的陪同下骑马离开白金汉宫,沿着林荫大道步往骑兵卫队的阅兵场,检阅五百名卫兵。军旗礼展示的军旗依照卫兵的官阶高低排列,每队卫兵随着军旗带领,在步兵团的陪同下,分列式步操经过女王面前。至于女王正式生日当天,并无特别仪式举行,只是各政府大楼会有升国旗及播放国歌,以示庆祝。 王位继承人的排列次序如下: 1.威尔斯王储(1948年生)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的政治制度 英国也是一个移民国家,它居民来自早期欧洲大陆的迁徙。在历史的长河中,英伦三岛大部分时间是荒芜的。公元43年,罗马帝国将英格兰便成它的一个行省,也是发现那里有大片土地,而且也有人居住。 罗欧亚大陆是联通的,4世纪的欧洲,被一股外来势力所纠结。他们就是被中国赶出去的匈奴,罗马帝国再衰退,匈奴人的入侵加剧了西罗马帝国的灭亡。地处德国和丹麦的日耳曼人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向西飘洋渡海。他们成为英格兰的主宰,英格兰的名称就源于这里。 1066年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入侵,加冕为英王威廉一世,这个“征服者威廉”,建立起的强大王权对巩固封建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与中国不同,古代欧洲封建国王的继承制度,是按照亲属关系亲密程度排序的,国王也受制于宗教。 13世纪,国王约翰从即位一开始就不被人们看好,人们怀疑他是将侄子暗杀后,才得到王位继承权。面对质疑,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导致教庭向英格兰施以惩罚,约翰国王最后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针对法国占领了英国在诺曼底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1215年,封建贵族乘机联合对国王不满的各方力量反对约翰王。5月17日,封建贵族得到伦敦市民支持,占领了伦敦。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 1215年6月15日,在强大压力下,约翰在兰尼米德(RunnyMede)签署《大宪章》。其中主要反映西欧封建政治制度的特点,即国王只是贵族“同等中的第一个”,没有更多的权力。 当今世界民主制度,多少带有探险者的印迹。作为早期开拓者的后代,不免留有他们的思想痕迹,带有功利性、现实性。因为物质成果受人尊敬,这一思想已经领导全球200多年。美国也是英国的延续。

浅析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政治文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b7007210.html, 浅析英国政治制度特点及其政治文化 作者:贺文涛 来源:《现代交际》2016年第16期 [摘要]英国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其独特的君主立宪制的政治制度,并且英国政治制度有它自身的特点,这种政治制度的形成也有其特殊的政治文化的影响。本文是在简述英国政治制度的基础上,分析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促使它政治制度产生的文化因素。 [关键词]英国政治制度政治文化保守主义自由主义 [中图分类号]D73/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16-0150-02 作为老牌资本主义国家,英国用它的科技和文化给全球带来了原子弹爆炸般的冲击。英国是独立的岛屿,与其他大陆有大海这道天然的屏障,为英国创造了一个优越的地理环境,避免了频繁的战乱,让其可以有充分的时间壮大自己。以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的第一次工业革命推动了生产力的大幅提高,与此同时英国拥有一支强大海军,国内市场的狭小迫使它走上殖民扩张的道路。“当欧洲宗教机构和封建割据势力肆虐之际,他们已经建立了独具特色的司法陪审制和地方管理体制;当欧洲封建专制主义普遍加强时,他们又发动资产阶级革命,摧毁封建主义根基”。① 要了解英国的君主立宪体制,首先就要了解英国的宪法。大部分学者都承认英国有宪法,只是有自己的特点,不像大多数国家那样汇编成一部法律文件,而是由分散的宪法性法律、惯例等组成。国外学者称之为“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只有在认识宪法的的基础上才能更深刻地认识英国的政治制度。 一、英国议会 议会作为英国的重要组织机构在长时间的历史发展中,逐步形成“议会至上”的原则。英国议会由英王、上议院、下议院共同组成。议会和内阁虽掌握实权,但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②英王无实权,代表贵族制的上议院和代表共和制的下议院经过了长时间的争斗,权力逐渐从上议院转移到下议院。英国议会的权力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立法权、财政监督权、行政监督权和司法权。其中司法权由上议院独有,它可以审理贵族的案件,也可以审理下议院的弹劾案。根据法律,立法权、监督政府财政和行政的权力归属于下议院。1911年《议会法》确认了下议院 的政治优势地位,作为一个惯例,首相必须来自下议院,内阁成员也很少由贵族担任。③ (一)立法权是议会最重要的权力

英国史中文参考书目

英国史中文参考书目(2009) 推荐书目: (推荐书目非必读书目,同学可根据自己的背景和兴趣选择。推荐目的,是试图通过这些书籍,使阅读者循着基本史事-宏观叙事-学术介绍-学术研究-专题研究的路线,逐步深入到英国史的世界中去。) 《周末读完英国史》,丹尼尔著,侯艳、劳佳译,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 《牛津英国通史》, (英)摩根(Morgan, K.O.)主编;英文版,外研社,2007。 《斑斓阅读》(very short introduction,中英对照)相关书目:盎格鲁-撒克逊简史;中世纪英国;18世纪英国;19世纪英国;20世纪英国)外研社,2007-2009. 《牛津英国通史》, (英)摩根(Morgan, K.O.)主编;王觉非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 《英国通史》,钱乘旦, 许洁明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英国封建社会研究》,马克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英国文化模式溯源》,钱乘旦, 陈晓律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英国政治制度史》,程汉大,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英国早期历史中的三次危机》,亚历山大著,林达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诺曼征服时期的国王与领主》,弗莱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英国封建王权论稿:从诺曼征服到大宪章》,孟广林著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以下书目供同学选择阅读及做学术史参考,且并不意味着本人已经阅读甚至见过所有的它们。各专题按出版时间降序排列) 一、史料: 《贝奥武甫》,译林出版社,1999. 《英吉利教会史》,(英)比德,商务印书馆, 《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寿纪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亨莱的田庄管理》,Cunningham,商务印书馆,1995. 《帕斯顿信札:一个望族的兴衰》,奈特编;田亮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一六八九~一八一五年的英国》,辜燮高,商务印书馆,1997. 《一八一五~一八七○年的英国》,张芝联,商务印书馆,1987. 《一八七○~一九一四年的英国》,刘克华,商务印书馆,1987. 二、通史: 1、综合: 《英国历史地图》(第3版),马丁吉尔伯特著,王玉菡译,中国青年出版社,2009. 《英國史》(上下),屈勒味林著;钱端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英语民族史》(全四册),(英)丘吉尔,南方出版社,2007。 《吴于廑文选》,吴于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英国:从称霸世界到回归欧洲——强国兴衰史丛书》,刘成,三秦出版社,2005. 《英国史》,阎照祥著,人民出版社,2003. 《英国通史》,钱乘旦, 许洁明著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英国政体的演变过程 南昌大学建筑工程学院给水排水工程101班 李若昭 6002210019 【摘要】英国现行的政体是议会民主制和君主立宪制,而且英国没有总统;英国的国家元首即形式上的最高领袖是国王。但是实权在内阁,内阁首相就是政府的真正首脑。内阁对议会负责是因为议会由国王,上议院和下议院组成的。本文主要探讨英国现行政体的形成过程,并分析其中重要的几次变革。【关键词】君主;议会制;首相责任制 英国的现行政体被认为是当今世界上最完备的政体——议会代议制和责任内阁制。从最初建国的绝对君制,英国政体经历了长达7个多世纪的演变与改革。从而使英国以一个强国的身份,在风云变幻的世界大舞台上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英国政体的初步奠定——绝对君主制 公元827年,西塞克斯王爱格伯特(Egbert)统一了七国,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英格兰这一名称。这时的英格兰,政治上有耆老会议(全国最有势力的贵族会议),国王的一切重大政务,都要经过耆老会议的批准,由此而形成了英国贵族制约国王的传统。1066年诺曼人征服,在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征服者威廉一世建立,1066-1154),随着征服分封了众多的追随者,并由国王的直接附庸组成大议会,负责决定重大事务,提出法令建议,确定赋税征收。大议会每年召开三次,因过于庞大,开会有困难,于是又有一个较小的库里亚(御前会议), 由宫廷大臣参加,也邀请贵族、骑士参加。库里亚具有财政机关和最高法院职能。同时,诺曼王朝开始在英国推行诺曼法。诺曼法本质上是一种契约法:它不是建立在国王的单方支配和臣民的单方服从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国王和受封者之间相对的权力义务上。不管国王和受封哪一方,只要是单方面拒绝行使自己的义务,或者是寻求契约以外的权利,权益受害的一方都可以投诉于法庭获得救济。如果法律解决不了,则受害者有权解除封建契约,国王可收回领地,附庸可放弃效忠义务。显然,独立的司法,在这时已经有了苗头。 限制王权的里程碑——《大宪章》 这一时期,随着王权的强大,王权和法律的关系就成了英国人注目的重大问题。1199年登基的约翰王,仗着手中的权力,践踏封建契约,横征暴敛,残害民众,破坏了以往的封建传统,导致了国内封建领主的普遍不满。在坎特伯利大主教的支持下,封建领主领导了反约翰王的起义。值得庆幸的是,约翰王因为刚刚在对法作战中失利,没有力量同国内的封建领主抗衡,而是以契约的方式达成了与封建贵族的“和解”,并由此而产生了等级代表机构-- 国会。这个契约,就是有名的《大宪章》。《大宪章》共65条,其内容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国 王与领主关系规定;第二部分为国王施政方针与程序规定;第三部分为国王与领主争端处理规定。按照《大宪章》的规定,国王要保障贵族和骑士的封建继承权,不得违例向封建主征收高额捐税;不得任意逮捕、监禁、放逐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承认伦敦等城市的自治权。为了保证宪章能够顺利执行,由25名男爵组成一个委员会,对国王进行监督。如果宪章遭到破坏,封建领主有权以军事手段强迫国王履约。英国以后的宪政,追根溯源即来自《大

英国的政治体制

论英国的政治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摘要;中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曾经说过,“总之,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 今天,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仍然需要借鉴欧美大国政治体制里的精华部分。在这里,我将与大家探讨一下英国的政治体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英国政治体制产生背景历史发展主要架构基本特点借鉴意义 我将从英国的政治体制产生背景、历史发展、主要架构和基本特征来评论英国的政治体制,同时分析它对当前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的借鉴意义。 标题一:英国的政治体制探讨 从英国的政治体制产生背景来看,英国近现代的政治制度是英国中世纪政治制度的延伸和发展。英国政治体制产生背景,主要分为历史传统、经济基础、阶级基础和政治基础这四块。其一,我们知道,英国传统的政治原则就有两个,一个是“王在法下”,另一个是“国王在议会中”。英国在其历史变迁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这两个传统的政治原则,因此国王权利的有限性为之后英国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提供了传统基础。其二,英国四面环海、优越的地理位置适宜其发展海外贸易,同时圈地运动促进了英国资本的原始积累,这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经济基础。其三,伴随着英国商业不断发展,英国资产阶级也不断发展壮大,这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阶级基础。其四,由于斯图亚特王朝的专制统治,国王与议会矛盾尖锐,税收是其矛盾的焦点。这次矛盾斗争实质是新兴的资产阶级民主与封建专制的斗争。因此,国王与议会的矛盾成为了英国发展的政治阻碍,也是英国政治体制产生的政治基础。 从英国政治体制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英国的政治体制的确立是民主与专制反复较量的结果。英国先后经历了诺曼王朝(1066—1154年)、金雀花王朝(1154—1399年)、兰开斯特王朝(1399—1464年)、约克王朝(1461—1485年)、都铎王朝(1485—1603年)、斯图亚特王朝(1603—1649年,1660—1714年)、汉诺威王朝(1714—1901年)和温莎王朝(1910年至今)。但是,英国政体真正意义改变的开始是从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的。由于斯图亚特王朝专制统治,加剧了英国社会的矛盾,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是以1640年长期议会召开为标志的,随后英国经历了1642-1648年的两次内战时期。在内战的纳西比战役中,克伦威尔领导的新模范军骑兵大败王军,取得胜利。这次战役为国会军在内战中获胜奠定了基础。1649年,议会处死了国王查理一世,内战结束,同时宣布成立共和国。但是,共和国时期仅仅持续了4年。1653年,克伦威尔就任护国主,开始了资产阶级的军事独裁。众所周知,任何一种独裁统治都不可能长远,因此1658年,伴随着克伦威尔的逝世,人们推翻了这一独裁统治。然而克伦威尔死后政局混乱,为了维护和巩固统治秩序,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对恢复君立制的势力采取了妥协和赞同的态度。因此,1660年,查理一世的儿子返回英国登上王位,称查理二世,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可是复辟的斯图亚特王朝并没有给资产阶级带来利益,反而在查理二世之后的詹姆士二世不久就实行反攻倒算的政策,引起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不满。因此在1688~1689年,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了推翻詹姆斯二世的统治、防止天主教复辟的非暴力政变,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光荣革命。光荣革命后詹姆士二世逃亡,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迎来了詹姆士二世的女婿威廉和女儿玛丽,让他们共同统治英国,同时于1689年议会提出了《权利宣言》,确立了英国的君主立宪政体。 从英国政治体制的主要架构来看,英国作为君主立宪制国家的主要结构有国王、议会和内阁。其中,议会是国家最高的立法机关,主要扮演立法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内阁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从议会产生,由占议会多数席位的政党组成并对议会负责。而国王则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利,统而不治,主要是国家的象征,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的职能。国王是世袭产生的,且按照英国宪法的惯例,国王不能为非。议会英国采取的是两院制的组织

英国政体的演变

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封建君主制 时间:449——1215 内容:1、封臣对封君的义务:“效忠”、“帮助”、“劝告”; 2、封君对封臣的义务:“保护”和维持“封臣”。 特征:“义务性”、“直属性”、“权力分散性”、“世袭性”。二、等级君主制 形成:1215年,《大宪章》的颁布,维护封君封臣的既定原则,维护教俗封建贵族的特权。 1265年召开的英国议会, 标志着英国等级君主制的初步形成。 时间:1215——1485 内容:1、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 2、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 分摊权。 特征:君主的权力相对受到约束。 作用: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 一步发展。 三、专制君主制 时间:1485——1649

内容:统治者君主(皇帝或国王王)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程序的制约。 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 作用: 四、共和制 时间:1649——1653 内容:共和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民主共和制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分为议会制共和制和总统制共和制。 民主制是相对于集权制而言的,区别在于: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而共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区别在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还是世袭 五、君主立宪制 时间:1689——至今 确立: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发展: 1、责任内阁制: 起源:16——18世纪,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化而来。当时即有内阁之称,但性质是封建君主的咨询机构。 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退出内阁,沃波尔主持内阁会议。

英国政治体制

位。几乎所有时候在下议院总有一个拥有绝对多数的政党。该党的领袖被君主任命为首相。下议院第二大党的领袖则成为反对党领袖。 议会中一般都会有一个超过半数的政党,这要归功于英国采用的简单多数投票制度(由于缺少比例代表机制,政党之间的差距容易被扩大,因此占优势的政党很难不获得超过多数席位)。这也使得多党联合政府出现的可能性变小。一般情况下英国君主会询问那位将组政府的未来首相,他的政府是否可能在下议院生存下来,而在一个政党占多数的情况下这不会是一个问题。但在特殊情况下君主会要求一名议员“组成一个获得议会多数支持的政府”,这时一个未获下议院半数议席的政党就必须组成一个多党联合政府。但后一种情况只在战争时期出现过。需要注意的是政府的组成不需要下议院的投票,而只需要君主的任命。对议会开幕时君主的致词(Speech from the Throne)投票是议会所获得的第一个对新政府表达意见的机会。 上议院 上议院曾经是一个世袭的贵族议院,但是目前英国正在对上议院进行重大改革,现在的上议院成员有部分还是世袭贵族,其他则是获任命的议员(所谓终身贵族,即他们无法将贵族头衔传给后代)。上议院有权审查下议院通过的法案,并通过必要的修正案,还可以要求推迟它不赞成的立法,最长可达1年。一般而言政府都会接受上议院提出的修正案,以节省时间,并避免发生两院冲突的窘境。 上议院也是英国的最高申诉司法机构,但事实上只有极少部分的上议院议员(法律议员,Law Lords)拥有司法仲裁权。 国王(或女王) 在名义上,国王(或女王)是国家元首、最高司法长官、武装部队总司令、英格兰教会最高领袖,也参加立法机关活动。在现实政治生活中主要扮演礼仪性角色。 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机构是政治中立的组织,协助政府处理行政事务。公共服务的主要组成部分由政府的内政部门管辖,每个主要部门都有一名内阁大臣负责。大多数政府部门总部都设在白厅(伦敦的一条街名)上或周围,因此“白厅”逐渐成为英国公共服务部门的代名词。 权力下放 除了位于伦敦的英国上议院外,现在苏格兰、威尔斯和北爱尔兰都拥有自己的议会,这些议会中的部分议院是按照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虽然这些二级政府拥有部分立法等方面的权限,他们的权力还是无法足够大到能与英国议会抗衡。三个地方议会之间的权限大小也各不相同。例如,苏格兰议会拥有立法权,而威尔斯议会政府则

英国近代民主政治的确立及发展

英国近代民主政治的确立及发展 历史传统—— 有限的王权 时间:13世纪——17世纪初(包括都铎王朝)。 表现:13世纪《大宪章》—— 原则:法律高于国王之上,连国王也不得违反! 议会传统 —— 是否同意征收新税的传统权力 — — — — — — — — —(1640)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 — — — — — — — —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1. 背景:英国的 取得成功 2. 标志:通过《 》 实质:英国资产阶级与新旧贵族妥协的结果 《王位继承法》:1701年英国王位继承法 (1700年制订,1701年公布) 第一条 当今国王无嗣,死后其王位由安妮公主(Anne )继承,安妮公主无嗣,死后其王位由国王詹 姆士一世的孙女、已故波希米王后的女儿、汉诺威选侯索菲亚公主及其信仰新教的后裔继承。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发展完善 内阁起源于光荣革命前的国王最高咨询机构——枢密院,光荣革命后内阁逐渐取代了枢密院,成为国王直辖的最高行政机关 确立过程 (1)首相制度的形成:时间 — 18世纪;第一任首相 — 1721年,沃波尔 (2)确立内阁对议会负责的制度:(18世纪中叶)内阁得不到议会信任即应辞职;内阁失去 议会多数信任时,可以解散议会,重新选举,直接诉诸选民的裁决。 (3)国王的权力逐渐削弱。 (4)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让在议会选举中取得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该党的领袖就是理所 当然的首相。 (5)责任内阁制的确立:19世纪中期 (6)议会中的“第三院” 背景:19世纪后期,英国也开始了向帝国主义过渡,由于垄断组织的出现,使英国面 临着更为激烈的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和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使资产阶级不得不在政治上做出必要的调整——加强行政权力。 表现: ① 内阁占用议会会议的时间达全部时间的84.5%. ② 内阁几乎垄断了全部立法权. ③ 内阁篡夺了议会的财政权. ④ 议会对内阁的控制变的极其微弱. 趋向: 内阁权力膨胀,议会的权力和作用缩小. 1. 1832年改革 (1)背景:①光荣革命后,议会成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是土地贵族(托利党)操纵着 议会议员的选举;②一些“衰败选区”仍有议员名额;③工业革命展开后,新兴工业资产阶级为维护自身利益,强烈要求参与国家管理。(根本动力:工业革命);④1830年,法国七月革命的冲击,英国再次掀起改革运动高潮

【新版】高中政治选修三英国政治制度介绍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以任意修改,直接打印使用!) 英国政治制度介绍 (一)两党制的形成与发展 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17世纪70年代到19世纪初为萌芽时期。17世纪70年代出现了分别代表不同阶级利益的政治组织—宫廷党和乡村党,后演变为托利党和辉格党,初步具备政党特征。1688年,由于面临国王专制的共同威胁,两派联合发动了光荣革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这次革命的成功使两派由对立转入并存,并逐步形成了两派轮流执政的宪法性习惯。 2、19世纪30年代到20世纪初为形成时期。19世纪托利党和辉格党演变为保守党和自由党,阶级利益和宗教立场日趋一致,前者代表主张保护关税、以地产为中心的地主阶层的利益,后者代表主张自由贸易的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始于19世纪30年代的选举改革,有力的促进了两党基层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两党逐渐发展成为全国性的政党,并形成了保守党和自由党轮流执政的局面。 3、20世纪初至今为新的两党制的确立与发展时期。19世纪末,自由党衰落,工党兴起。1922年成为第二大党。1924年,保守党和工党开始轮流执政,英国确立了新的两党制。 (二)英国两党制的表现形式 反对党制度,依据宪法惯例,在下院占有多数席位的政党为执政党,党的领袖为政府首相并负责组织政府。在下院席位次之者则为反对党。 内阁成员全部是同属于一个政党的议员,而内阁的更换必须通过下院大选进行,如果反对党获得多数席位,则由反对党重新组阁执政。反对党在野时组织自己的影子内阁 两党的选民基础传统上有差异,保守党的选民基础主要是垄断财团、企业老板、公司经理、农场主等中上等阶层。工党则与工会关系密切,工会为工党提供绝大部分活动经费,并对工党领袖、党的最高权力机构及其政策具有重大影响。 由于受单一制、议会君主立宪政体以及不严格的分权结构的影响,两党的组织比较严密,权力比较集中,有较严格的党纪约束。

浅谈英国政治制度发展史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提纲展示∶ 封建君主制度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5—11世纪)(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二.封建集权君主制(11—12世纪) (一)集权君主制的建立 (二)集权君主制的巩固 (三)亨利二世改革与集权君主制的发展 三.等级—代议君主制(13-15世纪) (一)议会的产生 (一)议会的早期发展 (三)早期议会政治的失败与等级—代议君主制四.都铎王朝专制君主制(16世纪) (一)专制王权的建立

(二)王权与议会 五.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演进(一)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二)责任内阁制的形成 (三)两党制的形成

浅谈英国政治发展史 一.统一国家的形成与贵族民主制 (一)英吉利统一国家的形成(5-11世纪) 从公元5世纪中叶,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的3个日耳曼部落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入侵不列颠,形成若干小国争雄称霸长达近300年。公元597年罗马教廷派遣奥古斯丁到不列颠的肯特王国传教, 此后,不列颠的许多居民都成为了基督教徒。基督教的传播统一了大多数不列颠居民的宗教信仰,成为凝聚不列颠人思想的纽带。9世纪中叶,不列颠人联合打击丹麦人入侵,公元871年5月,威塞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率军在爱丁顿与丹麦人展开激战,取得决定性胜利,迫使丹麦人退居北英格兰。为此,阿尔弗雷德被英格兰人公认为领袖。阿尔弗雷德死后,几代继任者征伐不止,终于在10世纪中叶赶走了丹麦人,并迫使威尔士人和苏格兰人称臣,威塞克斯国王成了整个不列颠的统治者,英吉利统一国家终于形成。 (二)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政治制度 盎格鲁—撒克逊时代,是不列颠国家产生和统一形成时期。此前,盎格鲁—撒克逊人正处在原始社会解体阶段,建国之后,人们的思想冲破氏族观念,出现了阶级,以往的氏族民众会议也不复存在。然而,由于受原始社会氏族军事首领公选制的影响,在新国家中产生了特有的中央机

英国政体演变

. ... .. . 英国政治制度的演变 一、封建君主制 时间:449——1215 容:1、封臣对封君的义务:“效忠”、“帮助”、“劝告”;2、封君对封臣的义务:“保护”和维持“封臣”。 特征:“义务性”、“直属性”、“权力分散性”、“世袭性”。二、等级君主制 形成:1215年,《大宪章》的颁布,维护封君封臣的既 定原则,维护教俗封建贵族的特权。 1265年召开的英国议会, 标志着英国等级君主制的初步形成。 时间:1215——1485 容:1、司法和军事等方面的权利渐渐集中到中央; 2、等级代表会议则主要掌控国家赋税的批准权和分摊权。 特征:君主的权力相对受到约束。 作用:等级君主制相对于中世纪早期的政治混乱和割据状态而言,具有历史进步意义,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三、专制君主制

时间:1485——1649 . . .z . ... .. . 容:统治者君主(皇帝或国王王)拥有统治国家和公民自由的所有权力而没有法律或法定程序的制约。 特征:权力的高度集中 作用: 四、制 时间:1649——1653 容:制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制根据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关系的不同,分为议会制制和总统制制。 制是相对于集权制而言的,区别在于:权力的行使必须体现大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 而制是相对于君主制而言的,区别在于: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是由选举产生还是世袭 五、君主立宪制 时间:1689——至今

确立:1689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发展: 1、责任阁制: 起源:16——18世纪,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化而来。当时即有阁之称,但性质是封建君主的咨询机构。 形成:18世纪早期,英王退出阁,沃波尔主持阁会议。 . . .z . ... .. . 完善:19世纪上半期,两党制度建立而完善。 阁制原则: 1、产生方式:下院多数党领袖为阁首相;阁成员由首相从下院多数党议员中挑选任命。 2、统治方式:全体一致,集体负责制。 3、去留方式:阁失去下院信任时,全体辞职;或请求国王解散议会,重新进行大选。 阁的地位:英国最高行政机构,最高立法动议机构。19——20世纪以来,成为英国现代政治权力的核心。

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兴衰的作用

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兴衰的作用 摘要:英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源地。英国政治生活的主体主要包括:君主、议会、内阁、政党。本文通过梳理近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创立和发展, 阐述了政治制度、英国的政治制度及其对英国政治、经济、军事发展的影响。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通过政治实践逐步完善起来的。它对英国的兴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政治制度君主立宪制专制崛起 在世界近代历史上的社会转型过程中, 政治制度的变革始终是世界各国社会转型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英国是现代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发源地[1]。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它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典型代表有两种类型,即立宪制和共和制。其中立宪制以英国的君主立宪制为代表,共和制以美国的总统制联邦制的共和制为代表,两种制度都统称资产阶级代议制。 英国君主立宪制主要是责任内阁制,国会分上下两院。上院由各类册封的世袭贵族和终身贵族组成;下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下院获胜的多数党领袖就会成为首相。首相负责组阁,内阁对首相负责,不对国王负责。国王处于临朝不理政的状态,游离于党派纷争之外,只作为国家的象征[2]。 英国今日的政治制度的原型早在13世纪就已经建立起来了。13世纪形成了英国宪政史上的两个重要基础——《自由大宪章》和议会制度,它们共同奠定了英国宪政民主的政治基础。从贵族化的君主专制体制走向平民化的君主立宪式的民主体制,1689年光荣革命是英国由近代封建专制君主制向现代立宪君主制转变的标志, 也是英国社会由依附性的臣民社会向契约性公民社会转变的标志[3]。专制王权和民族国家的建立为英国的崛起准备了政治条件。中世纪的欧洲各国处在一种分裂的状态之中,在各个“国家”内部,国王并不具有超越于贵族的权利,只是他们当中居位较高的一员。在这样的分裂状态之中,很难会有经济发展、

英国政治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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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议会由英王、上院和下院组成,其中上院是贵族院,是主要西方国家中唯一以贵族政治为基础的政治机构。在司法权与立法权关系上,议会上院是英国最高法院,具有除苏格 兰刑事案件外其他民事和刑事案件的上诉管辖权;大法官是上院议长也就是最高法院院长,同时还是内阁和执政党成员。政党获得权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赢得议会选举的胜利,即获得下院即众议院议席的多数,同时一般由获得下院相对多数的党领衔组建内阁,并由该党的领袖出任政府首脑。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英国内阁由英王授

权在下院中获多数席位政党的领袖组建,成员必须是议员。内阁对下院多数负责,若下院通过对其不信任案,内阁要么辞职,要么提请英王解散下院重新大选。下院中获得次多数席位的政党成为反对党,受法律保护,平时组成“影子内阁”,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内阁不仅拥有行政权力,而且具有立法建议权,由执政党所控制的议会多数保证立法的通过。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在英国政治制度中,国王作为国家元首均为世袭,更多地体现为一种象征性、礼仪性意义,是在特殊情况下介入政党间的权力调解,平常较为超 脱,不承担具体责任。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但右翼党比左翼党要松散。政党无论是作为群众党还是精英党,大都有一个从上到下的组织系统,乃至还有一套党的外围组织如工会、青年、妇女组织,对本党执政起着一种辅助作用,甚至可以对政府形成某些牵 制。

英国政治制度史论文

英国政治制度史姓名:梁铁芹专业:09级历史学学号:2009210035 英国陪审团制度价值评析 概要:英国陪审团制度作为一种对法官的监督机制,独立于司法系统,以从当地随机挑选的12名陪审员为载体,参与案件的审理与裁决,从而“将大街上的人的观点①”引入审判程序中,分割了法官的事实审权力,其所彰显的司法公正性与民主成分是英国法系中的鲜明特色,成为“英国法的荣耀②”,而无形中的“陪审式”教育元素更使普通民众受益匪浅。 关键词:英国陪审团制度司法公正性民主成分“陪审式”教育元素陪审团制度长期以来都是英国司法领域中的研究热点,国内外学者相继发表了一系列颇有影响的论著,在学术界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其研究主要集中在英国陪审团制度的起源、历史演变、存废之争、法治功能、陪审团制度改革及其未来走向等方面,而对英国陪审团制度价值评析这一问题却很少涉及。因此,本文欲从英国陪审团制度中所包含的司法公正性、民主成分和“陪审式”教育3个层面阐明自己的观点。 陪审团制度起源于法兰克王国时期的宣誓调查法,1066年诺曼征服后,由征服者威廉带入英国,最初主要用于行政事务,维护国王利益。亨利二世(1154—1189)改革时期,陪审团的司法职能制度化。1215年,第四次拉特兰宗教大会做出决议,禁止教士参与神判,从而废除了神判法,陪审团成为主要的审判方式。1352年,爱德华三世(1327—1377)颁布诏令,禁止大陪审团参与审判,大陪审团做出起诉后另设一个由12人组成的小陪审团专司审判之职③,成为大、小陪审团正式分离的标志,英国陪审团制度得以确立。不可否认,英国陪审团制度中的司法价值、政治价值和教育价值在英国法制文化史上具有积极意义。 一、英国陪审团制度中的司法公正性 在英国诉讼案件中,“陪审制在理论上的权力是不应该被低估的,它使得普通的百姓进入司法程序解决纠纷或审判犯罪,无疑这种方式使整个法律制度充满了一种合法性和正义感④”可见,其主要目标就是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这也是英国陪审团制度得以长期运转的决定性因素。 首先,在权力分配方面,实行诉审分离。大陪审团负责是否应向法庭提起诉讼,小陪审团负责案件事实的审理并对是否有罪做出裁决,而法官是在小陪审团事实审的基础上行使法律审权力,做出最终判决和处罚。不难看出,陪审团的介入使司法裁决权一分为二,从而避免了诉、审、判三权集于法官一人的弊端,对抑制法官偏私和专断具有监督制衡作用,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1649年和1653年李尔本案在审理中,陪审团顶住国王和法官的双重压力,两次均作出无罪裁决,使法庭企图将李尔本治罪的阴谋化为泡影⑤,从而维护了社会正义和法律尊严,体现了司法公正。1688年,詹姆士二世颁布《容忍宣言》,宣布国王有权废除法律,七位主教联名呈交请愿书而被指控犯有煽动性诽谤罪,主审法官罗伯特·莱特偏私国王,认为罪名成立,而陪审团在事实面前仍然做出了无罪裁决⑥。可见,法官作为王国司法权力体系中的个体,极易受到既得利益和国王的压力而做出不公 ①焦诸华《英国陪审制度的历史嬗变及存废之争》载于《政治与法律》2001年第5期 ②W.Blackstone,”Commentaries on the laws of England”,V ol.3,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79,P.379 ③Theodore Plucknett,”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Common Law”,CITIC Publishing House,2003,P.119 ④许国鹏《英国陪审制度改革及其走向》载于《法学论坛》2004年第9期 ⑤L.W.Levy,The Palladium of Justice—Origions of Trial by Jury,Chicago:IvanR.Dee,1999,PP.55—57 ⑥程汉大、李培锋著《英国司法制度史》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98—299页

近代英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专项训练

近代英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专项训练 (一)近代民主思想的发展 一、选择题 1.荷兰思想家斯宾诺莎强调“思想自由,行动守法”的直接目的是 ( ) A.争取尽快实现宗教宽容 B.推翻西班牙的殖民统治 C.推动资产阶级革命进程 D.争取资产阶级民主政治 2.洛克在《政府论》中曾经指出:“法律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庄稼人,都一视同仁,并不因特殊情况而有出入。”这说明他主张 ( ) ①国王的权威高于法律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③一切人都应服从法律④法律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3.洛克在《政府论》中指出:“处在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应有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绳,这种规则为社会成员所共同遵守,并为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所制定。”由此可见,洛克( ) A.反对政治自由 B.主张法律至上 C.主张废除君主 D.崇尚军事独裁 4.右图是法国1989年发行的10法郎样币,样币上的人物是著名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下列关于孟德斯鸠的理论,理解错误的是 ( ) A.他吸收和发展了洛克、斯宾诺莎等人的思想,在政治理论上有所创新 B.他的三权分立学说,为西方民主政治的实践提供了重要理论依据 C.他认为只有分权才能使权力相互制约,防止专制,保障自由 D.他认为立法、行政、司法分别属于议会、总统和法院 5.小明在阅读卢梭的文章时,看到一句话:“没有一个公民可以富得足以购买另一个人,也没有一个公民穷得不得不出卖自身。”对此,小明不甚理解。请你帮他分析,上述言论表明了卢梭 ( ) A.向往和追求小农经济的社会 B.强烈反对和抨击财产私有制 C.主张废除资产阶级私有制度 D.反对贫富悬殊但赞成私有制 6.1791年6月20日,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乔装出逃,企图勾结外国力量扑灭法国革命,中途被识破押回巴黎。1793年1月21日,国民公会经过审判以叛国罪处死了路易十六。法国国民公会决定处死国王的主要理论依据是 ( ) A.斯宾诺莎的民主政体最优论 B.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 C.卢梭的人民主权学说 D.洛克的天赋人权论 二、非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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