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申报程序

工伤医疗费申报程序

工伤医疗费申报程序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理流程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办理流程 工伤亡事故报告→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书)→申请报销药费(完成)或申请工亡待遇 →医疗终结(医药费报销完成终止治疗后、 无医药费者出具工伤认定书六个月后)→劳 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 →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 →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具体流程如下: 工伤亡事故报告 参保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3小时内电话告知区社会保险股(联系电话0546-8268679)及区工伤保险股(联系电话0546-8257787);24小 时之内(节假日顺延)填报《东营市职工工伤事故报告单》(机打)报区社会保险股及区工伤保险股备案。对逾期不报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承担。 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 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区社会

保障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职工就医 1、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东营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院就诊,情况危急时,工伤职工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抢救,伤情稳定,按规定转入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治疗。未按规定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2、参保工伤职工需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就医的, 用人单位应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两份),持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到区工伤保险股核准后方可实施。未按规定审批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申请工伤再医疗治疗时(如取内固定材料、复查、 植物人、职业病等医疗依赖者再治疗等),填写《东营市工伤职工再医疗审批表》持工伤职工社保卡复印件到工伤保险股审核,审核通过后到东营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未按规定审批的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 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职工受到工伤需要做出相应的治疗,由此就会产生医疗费,而这个医疗费大部分都是可以报销的。那么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何来操作呢?而哪些医疗费又是不能够报销的?下面,律伴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何来操作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在实际生活中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如何来操作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工伤职工报销个人医药费用的范围:已备案的驻外人员、异地定居工伤人员在自己选择备案的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费用;经批准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费用;工伤职工国内探亲或在外地旧伤复发治疗(只能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费用;因公出差期间因工伤所致的急诊、急救的费用。 报销个人医药费用须报送下列资料:转诊转院审批手续,参保单位的探亲、出差证明或相关医院的证明,出院小结(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诉、现病史、检查、诊断、治疗、手术经过、治疗后转归情况、出院注意事项。加盖就诊医院章)、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一部)申请报销。 二、什么医疗费用不报销 不报销的七种情形是:自行到国内其它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或国外诊治的;自行到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但有危及生命体征的情形除外;非医保规定的自购药品;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自杀、自伤、自残(精神病人除外)、酗酒、斗殴或本人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他人侵害行为造成伤害的;国家、省、市规定的其它情形等。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相关的所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工伤医疗费报销的时候,其中也有一些是不能被报销的。如果您还有关于工伤医疗费还有什么不理解的地方或者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想要了解,小编建议您不妨登陆我们律伴网的网站进行在线律师咨询,他们将针对您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解答。

工伤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流程

工伤保险理赔需要哪些流程 一、报案:(适用本地或异地工伤) 1、报案:发生工伤,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在12小时报 2、医院:发生工伤时,单位必须第一时间对员工进行就近入院抢救,医院必须是镇级以上公立医院,或当地基本医疗认可的医院均可;就近入院抢救时,一定要盖上“急诊章”; 3、就医:就诊时需告知医生当时症状及发生的经过; 二、就诊 1.病历:请保存好病历原件(盖上急诊章,不写工作单位); 2.发票:请保存好所有的发票原件,即医院的收费收据原件; 3.用药清单:如是门诊治疗,请在每次门诊交费后及时要求医院打印“用药清单”,并完好保存原件; 4.用药清单:住院治疗请在治疗结束后一次性打印“用药清单”(出院小结); 5.用药:请按医保用药范围,进口药不可报销; 6.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就诊后,请要求诊断医生马上写“诊断证明书”,并保存原件(不写工作单位,只写伤者姓名即可);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三、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单位资料: 15天内提供详细书面报告,填报《工伤事故申报表》; 员工病历复印件; 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一、二,签名,手印;

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3、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4、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四、赔款到帐 1、上述资料齐全后,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2、社保在收到理赔资料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理赔处理及转帐,并通知我司。 3、我司收到理赔款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转帐到用人单位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c57498299.html,/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及所需资料

社保报销流程 工伤所需材料 (注:以下材料及流程因社保政策随时变动,出现工伤时请第一时间与本单位取得联系) 1、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2、事故详细经过 3、医院诊断证明、门诊病历、X片报告单 4、全部病历资料(医药处方、费用发票、住院明细、手术记录、出院记录) 5、如拨打120,需提供120通话记录、接诊记录 6、如遇交通事故,必须报交警,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7、如受伤人员拨打电话告知同事,需提供通话记录 8、对此次事情经过的2个人的证人证言(制式)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双 面); 9、受伤过程、事故现场视频资料,医院就诊照片 10、单位对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工作范围的规定 11、考勤表 医疗及生育报销报销所需材料及流程 (注:以下材料及流程因社保政策随时变动,入院时需咨询医院方) 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流程 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流程 目前已经简化了报销流程,患者不需要去社保中心报销,可以直接在医院现场结算的。 流程是: 入院时:有医保的患者,凭身份证办理社保登记手续,然后到病房住院。 出院时:医生安排患者出院,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入院前在医院住院部消费方式选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入院后向医院医保办提供以下材料进行登记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2、准生证 3、新生儿医学证明 4、如用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提供女方管辖社区出具的女方无工作证明 5、办理出院费用结算时到结算中心提供医院开的生产证明,费用凭据。 女方生育保险申请生育津贴手续: 在指定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局办理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医院病历(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社保工伤报销流程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2、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3、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4、工伤待遇审批表。 5、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承办机构】:社保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事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咨询电话】:12333 报销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进行治疗; 3、已经过工伤认定。 报销资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2 、工伤治疗原始病历;3、工伤 认定结论;4 、其它资料。【注】:具体报销资料依据本地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报销流程:方式一:工伤职工出院时候直接办理费用报销结算手续。方式二: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注】: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政策执行

报销比例: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全额报销,报销比例100%。 1.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5. 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6、每月20 日-30 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 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019最新工伤保险报销程序

2019最新工伤保险报销程序 工伤(亡)人员的待遇申请由单位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后,统一向医保办申报办理,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1、工伤(亡)认定通知书、因工伤残证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发生工伤医疗费的,待医疗终结后提交医院有效发票、计费清单或医嘱复印件、出院小结。 工伤保险报销是根据有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在责任范围内给予工伤事故的赔偿。与办理工伤保险一样,工伤保险报销也是有自己的程序。那么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看看2015最新工伤保险报销程序。 一、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

2、工伤职工申请待遇审批需填写《工伤职工待遇审批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工伤认定(鉴定)结论。 (2)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3)工伤职工的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 (4)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医药处方。 (5)工伤职工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身份及供养关系公证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转往上级医疗机构或转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专科或三级医院出具转诊转院意见,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审核批准。 二、工伤保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以上就是工伤保险报销和理赔的全部流程,小编觉得只要准备好了相关材料,这些看起来比较复杂的流程其实都是很简单的。不过,小编还是希望各位劳动者工作平安,不会用到工伤保险。 : 2017年最新工伤保险办理流程 2017年工伤保险条例 参加工伤保险个人需要缴费吗

小度写范文工伤保险的报销比例_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模板

工伤保险的报销比例_2018年医保报销新政策 金融网权威发布工伤保险的报销比例,更多工伤保险的报销比例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 【导语】工作中受伤是谁都不愿意的,但是在买了保险后,工伤保险能报销多少是每个都想知道的。下面大范文网为大家分享了工伤保险报销比例,欢迎大家来了解。工伤保险的报销比例工伤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或三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工伤经办机构报告,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报经办机构批准。问:父亲是光明瓷厂的一名退休工人(有矽肺病),近几年经常住院,咨询一下报销比例是多少,光明瓷厂最近改制,我父亲的医药费是不是按100%比例报销;还有一件事咨询一下:厂里这一次为已经退休的职业病工人买了103000元,这是什么钱,还有职业病退休工人病故后,抚恤金和丧葬费是怎么计算的,谢谢,请详细回答。律师回复内容:1、目前正常缴费单位的工伤职工医药费用按景劳社[1997]5号规定:按费比例段报销:分别为95%、90%、80%和70%,差额部分由单位承担。2、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工单位一次性向工伤经办机构缴纳1—4级伤残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费用,根据我市退休工残人员平均费用状况,暂定为103000元。3、职业病退休工作病故后,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关待遇(2004年1月1日以前被鉴定为1—4级工伤的职工和退休人员,按景劳医[2006]4号文件精神执行,为社平工资的30个月)。工伤保险的报销标准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五)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七)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工伤报销流程

办理对象 个人企事业单位 办理条件 1、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发生工伤并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月底以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表1);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延期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供《延期申报时限申请表》原件;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双面);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提供; 5、门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检查部位不明确的,提供检查报告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出院诊断证明或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7、因医疗条件所限需要转往市外医院诊断治疗的,提供经工伤医疗协议机构及市社保局同意的《工伤职工转市外医院申请表》; 8、医疗终结期满或治疗时间超过12个月或鉴定伤残等级后仍需治疗的,提供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9、因交通事故受伤的,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10、涉及第三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除提供相应项目所需的材料外,还需要同时提供如下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含城轨、客轮、火车)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要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赔偿证明)材料; (3)交通事故、暴力伤害案件无法确定第三人的,需提供公安机关或铁路、交通和海事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人民法院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可以证明第三人无法支付或不予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含全部和部分)的相关文书。 说明:1、复印件材料一律采用A4纸; 2、急诊转院于转院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转院手续; 3、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应在其他工伤待遇申报后进行; 窗口办理流程 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表1),提交相关材料,到窗口申报。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进入在线申报,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将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在上传附件中进行上传,完成申请。 2、符合条件的,携带纸质申请材料到窗口办理;存在问题的,网络通知需补正资料并驳回电子申请,补正后重新电子申请后再上报纸质申请材料; 3、窗口受理纸质材料后即时办理,月结前送达的于次月15日左右拨付到账。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由工伤经办机构完成审核结算(若遇有疑问、大额医疗费用、需调查取证的,则不受40个工作日限制)办事窗口 惠州市社保业务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地址:惠州市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2789226 交通指引: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劳动保障大楼,可乘坐7路、11路公交车到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常见问题解答 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的流程:1、工伤认定->2、工伤报销->3、鉴定评级->4、工伤待遇申领这些都是由单位去办。如果单位不去申请,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热门城市:榆树市律师巨鹿县律师安平县律师梅河口市律师广宗县律师富锦市律师凌海市律师定州市律师当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的时候,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从而申请进行工伤保险赔偿。但工伤保险赔偿有严格的理赔流程,那究竟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是什么 工伤保险的理赔流程一般如下: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

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 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4、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5、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二、工伤保险纠纷应该怎么解决 1、工伤职工及其亲属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2、工伤职工或者单位对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该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工伤保险流程及须知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流程及须知 一、工作项目: 1、工程项目招投标(市规划建设局) 2、工程项目参保登记(人力社保所(分局)) 3、申报缴费(地税分局) 4、人员登记(人力社保所(分局)) 5、工伤认定(人力社保所(分局)) 6、劳动能力鉴定(工伤生育保险科) 7、待遇核定(工伤生育保险科,无伤残等级的由各人力社保所(分局)受理) 二、政策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乐清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意见》等规定。 三、办事流程: 1、工程项目招投标(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项目登记: (1)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①业务管理员对单位填报的《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审核表》进行审核。 ②经审核无误后,对参保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将相关的信息输入电脑,同时打印《审核表》。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窗口:人力社保所(分局) 3、申报缴费 (1)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审核表》和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程序: ①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已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其缴税银行账户中存足应缴费款后,可持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实时扣款方式,费款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完税证。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可凭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门征缴费方式,经刷卡或转账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转账完税证。 (3)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4)办理窗口:建筑施工企业到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地方税务

沈阳工伤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工伤相关业务办理流程 一、工伤认定 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认定申请说明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证明人情况说明工伤认定决定书 5、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事故发生30日内办理) 6、营业执照复印件 7、首诊相关病例及诊断书原件复印件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办理地点:辽大对面的市局) 1、首次报销前需先到分局工伤科申报审核 2、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一份,首次报销需要带原件) 3、门诊病例、交钱的票据,有用药的要有用药明细,三者一一对应(如住院 要有用药清单) 4、单位养老保险编码、个人养老保险编码 5、市局会对药品及治疗费用一一审核,丙类药品、5元以上的挂号费不能报销 6、审核完成后打印《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能报销的费用) 7、核定表盖公章、填写《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明细表》盖财务章,首次报 销需要盖单位开户行账号章,到分局工伤窗口送材料 8、工伤员工在职期间治疗工伤的医药费均可报销

三、伤残等级鉴定 1、病情稳定后(一年之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2、填写《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申请表》加盖公章、粘贴工伤员工 一寸照片、被鉴定人签字 3、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复印件 4、工伤员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职工完整的连续的病例材料、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尽量为近期检查 的)等 6、周一、周二收材料 7、收取材料当天窗口会打印《工伤鉴定受理通知单》,职工按照通知单上的时 间及医院要求进行检查 8、一个月后的周三周四,按照通知单上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职工本人及单位 经办人领取鉴定结果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鉴定结果出来后,带鉴定结论原件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到市局 审核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明细表 2、审核完成后打印《工伤保险待遇核定表》 3、核定表盖公章、填写《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审批明细表》盖财务章,首次报 销需要盖单位开户行账号章,到分局工伤窗口送材料

工伤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操 作手册 二零一四年一月四日

目录

第一章基本操作介绍 §网报环境配置 网报系统是连入互联网的,只要电脑能够上外网(搜狐、百度)就可以进入网报系统。 建议大家不要使用360、遨游等其他第三方浏览器。使用windows系统自带的浏览器,如图标所示:。 §1.1.1网报网址 在浏览器中录入网址,敲回车后确认网页能否弹出如下图片。如果弹出如下图片表明新系统网络联通,可以继续操作。反之网络有问题。 §登录账号 网报登录用户名为本单位的单位编号,初始密码为1。 §1.2.1 操作说明 在浏览器中录入网址 ,敲回车后弹出如下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以及相应的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 §1.2.2口令修改 登录进网报系统后,第一项工作是修改登录密码。在系统管理中修改即可。操作如

下: 1、点击[系统管理],打开系统管理界面,如下: 2、点击密码修改,打开如下界面 输入旧密码、新密码后,点击修改即可。 第二章业务操作介绍 §网报操作流程图 §2.1.1流程图 §单位信息确认 登录系统后要做单位信息的确认,确保单位信息的正确。 此功能分为两大模块:1、单位信息,2、人员信息 注意事项: 此功能模块在系统上线初期需要各单位进行维护,只有维护好单位信息方可做其他业务。在系统稳定后可能取消此功能模块,希望各单位登录系统后,尽快维护好本单位信息,确保信息准确,以免影响今后操作。 §2.2.1 单位信息 登录系统后选择[工伤保险],点击[单位信息确认],如下图:

单位信息界面 要求:各单位将[单位信息]中,单位基本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参保险种信息和社保联系人信息维护完整。标记*的为必录项。然后点击[保存],保存后,点击[上报]。【注意事项】 点击[保存]后,只是将数据缓存到本地,只有点击[上报]才能提交到中心(社保局)。§2.2.2 人员信息 点击[人员信息],打开界面如下: 人员信息界面 点击某一行,维护该行的人员信息,如参加工作时间、参保工资等。如果此人已经不参保了,将参保状态改为暂停参保或终止参保。 【注意事项】 点击[保存]后,只是将数据缓存到本地,只有点击[上报]才能提交到中心。 §人员变更登记 此功能模块可以实现单位每月的人员增减变化。 此功能分为两大模块:1、人员增加,2、人员减少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 工伤保险是对工人人身安全的保证,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5天内,及时与业务部联系。单位应在30日之内向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 1.填写《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 2.携带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书; 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 4.受伤人员的身份证,单位证明; 5. 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责任裁定书和相关处理证明,下落不明的,提交司法部门裁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证明材料; 7.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8.缴纳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9.受伤职工个人照片1X1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需提交材料: 1.到朝阳劳动局领取《劳动能力鉴定、确定申请表》一张,受伤职工填写,填写完整,单位盖章本人签字; 2. 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张; 3. 携带工伤职工本人《工伤证》(原件) 4. 确认工伤的首诊证明(复印件); 5. 工伤住院病例复印件; 三、伤残保险待遇 职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已认定为工伤,劳动鉴定机构已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达到一至十级的,企业在接到劳动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受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报送到朝阳区社保中心。 办理工伤职工的待遇核准需提交材料: 1.工伤证;(原件) 2.《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证明; 5.参统人员花名册; 6.填写工伤人员登记表。 以上由区社保中心对证明材料审核,审核合格后,在三日内完成工伤保险待遇核准。核准的伤残待遇是根据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简明来表计算的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工伤保险怎么报销流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实行治疗,享受以下工伤 保险待遇: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包括: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 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 用;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水平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8、终止或者解 除劳动(聘用)合同时理应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9、因工死亡职工 的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0、 工伤认定调查和劳动水平鉴定费用;11、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费用。 (二)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包括: 1、停工留薪期工资; 2、解除劳动关系后,向职工支付一次性伤 残就业补助金;3、被鉴定为5、6级伤残、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 月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由经办机构审核登记,核实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资质,核定缴费基数和行业基准费率, 缴纳工伤保险费,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缴费电子档案。 2、参保职工发生工伤,凡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 因造成的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以 快报方式上报工伤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原因造成的 轻伤事故和职业病,用人单位理应于事故发生后或者接到职业病诊断 书3日内报告;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在上述时间内报告的,理应于障碍

消除后3日内报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理应建立台账,予以登记。 3、组织材料,由工伤认定行政部门实行工伤认定。 申请人申请工伤认定,理应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2)与用人单位存有劳动关系(包括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6)因公外出期间,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因发生事故下落不明,提出因公死亡认定申请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文书;(7)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9)因战、因公负伤残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军人证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4、需要劳动水平鉴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上报市劳动水平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 5、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门诊报销持工伤认定书、劳动水平鉴定结论、诊断证明、住院出院明细记录以及医疗药费单据等相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待遇,履行审批手续。住院报销凭结算单实行网上结算。 6、凭费用审核表、申领资格认定表和有效身份证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相关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工伤处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处理流程 1、组织救治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用工单位应立即将受伤员工送至就近医疗机构救治,伤情稳定后转至二级(含二级)以上或社保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并与就诊医生积极沟通,建议在工伤保险医疗目录的范围内用药和诊疗。 2、事故上报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工单位应在48小时内将事故报告表上报;事故(疾病)人的姓名、年龄、到岗工作时间、事件发生的详细经过、工伤的伤势程度的初步估计、是否已住院、医院名称及地址、发生工伤的原因分析(缺一不可)。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重大意外事件(包括疾病死亡)及重大疾病住院的,应在2小时内报告人力资源部,并通过电话沟通、医院看望、现场察看等方式了解员工伤情信息,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至人力资源部。 3、认定是否属于工伤 员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根据事故伤害发生的情形判定是否属于工伤。工伤认定三要素为:①工作时间;②工作场所;③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例如:员工因违章操作负伤、员工因工外出期间遭受暴力侵害等属于工伤。 注解: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的条件较为严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2)在上下班的必经路线上;(3)事故的主要责任不在员工本人或者双方同等责任;(4)事故属于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5)员工本人负伤、致残或死亡。 员工下班以后加班或者避开高峰时段之后再回家等情形,属于合理的时间。 员工从工作地往返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如下班途中到菜场买菜再回家)属于合理的路线。

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发生工伤后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员工发生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或职工及其亲属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天内,及时与工伤部门或工作单位经办人联系。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单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该设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工伤申请单位或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 一、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条件: 1、伤(亡)者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对象; 2、伤(亡)者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的职工; 3、申请人是用人单位、受伤害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需提交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职工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二、工伤员工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因工受伤进行工伤认定后,工伤医疗期满或在工伤医疗期内治愈、伤情稳定后,应到设区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评定伤残等级。评为1至4级的,享受伤定期残抚恤金待遇;评为5至10级的,按伤残等级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工伤医疗费报销比例是多少 工伤医疗费的内容有哪些?那么,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下面就由律伴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工伤医疗费的内容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医疗费的内容 工伤医疗费包括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包括:药物、检查、治疗、手术、化验等每项的名称、用量、次数,单价,每项总价)、有效报销单据(有财政部门监制章或税务部门监制章和就诊医院收费专用章)。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其中,工伤医疗康复类待遇相关规定如下: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和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但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其次,治疗工伤的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最后,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处理。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工伤处理流程及理赔流 程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一、工伤保险处理流程及理赔流程 总体分为四个流程: 1、知悉工伤事故损害的发生。 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案(节假日、周日顺延);伤者到工伤保险指定医院; 2、提出工作认定申请。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其次,工伤申请认定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再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启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首先,要根据哪些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哪些视为工伤等来认定。 其次,劳动能力签定程序, 一是申请条件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是申请材料,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报销流程

工伤报销流程 一、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二、申办条件 1、职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职工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或《确认意见书》复印件; 2、《鉴定结论书》复印件; 3、待遇享受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下同),及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原始票据; 5、根据工伤职工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1)配置辅助器具的,需携带《配置辅助器具确认书》复印件和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原始票据;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工)、协保人员,需携带与承担

工伤责任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劳务协议)或用工登记名册复印件以及工伤职工负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性收入凭证;(3)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已发生变化的,企业单位的需携带承继单位愿意承担工伤责任的书面证明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文或分立、合并及转让的相关证明材料;机关单位的需携带《干部介绍信》或《商调函》;事业单位的需携带组织调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4)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被认定为工伤的,需携带《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5)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5-10级工伤职工,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用人单位需携带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②若属于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职工的,用人单位需携带该工伤职工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职工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