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 。湘政发〔2011〕11号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 。湘政发〔2011〕11号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 。湘政发〔2011〕11号

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意见

湘政发〔2011〕11号

发文单位: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1-05-11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民生工程。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完善我省政策措施,切实推进工作开展,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责任

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有效举措,是加快我省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发展环境的客观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省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抓落实的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部门职责,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思路,确定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原则,加快建立我省基本住房保障制度,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对全省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分层次、多渠道实施保障,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

保基本,就是保障基本住房需求。通过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结合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结合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逐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

促公平,就是确保保障性住房资源分配公平。结合政府保障能力和住房保障需求,合理设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条件,做到起点公平;坚持公开公平原则,保证分配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

可持续,就是确保住房保障体系长期有效运行。统筹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家庭人口结构、住房支付能力以及土地资源等约束条件,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综合平衡政府财力和各项公共支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制定住房保障目标,合理确定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加强保障性住房运营维护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加快完善适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逐步改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十二五”期间的目标任务是:

1.到“十二五”末,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以上。即通过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数占城镇家庭总户数(按常住人口计算)的20%以上;

2.全省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以下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3.基本解决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并通过公共租赁住房逐步改善新就业职工和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

4.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中央下放煤矿、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零星危旧房改造和旧住宅区综合治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强规划编制。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房地产(住房保障)、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发展改革、民政、农业、林业等部门摸清当地住房现状、住房保障对象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对象底数,明确住房保障标准和范围,认真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当前重点组织编制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住房保障规划编制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将住房保障规划纳入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并预留建设用地,不得随意调整或变更。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要参与城镇规划、土地规划的审查和实施,确保住房保障规划落实。

(二)确保建设用地。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房地产(住房保障)、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并落实到具体地块,按照住房保障规划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土地供应计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计划在年度土地计划中单列,实行专项考核。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凡未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计划的地区,不得向其它住房建设供地。各地根据年度住房供地和建设计划,实行宗地供应预安排,将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合理调整土地储备结构,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储备。对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和具备“净地”供应的储备土地,优先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商品房项目土地出让时,应在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开竣工时间、违约处罚条款等内容。认真落实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国有工矿、中央下放煤矿、国有林区、垦区等棚户区改造的土地划拨政策,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力度。

(三)加大资金投入。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确保资金按政策及时足额到位是各级政府应尽的责任,是政府财政公共支出的重要内容。省财政2011年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对廉租住房建设予以补助,以后根据省财政增长情况逐步提高补助标准;采取财政补贴、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城市、国有工矿、林区、垦区等棚户区改造予以补助和支持;对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按规定予以配套。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财政预算安排,并按照规定的渠道和标准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住房公

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不得低于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并实行分笔缴纳,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二是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探索筹资办法、允许设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融资平台、完善投融资机制的政策要求,设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公司,积极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作用,积极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投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租售并举、共有产权模式;充分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资本金注入、税费优惠等政策,吸引机构投资者、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它社会投资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立社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权益转让、投资回收机制,对社会投资者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约定经营期满后,允许上市交易或政府回购。四是加大商品房项目建设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力度。“十二五”时期,凡挂牌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项目,按照项目总建筑面积的5%配建保障性住房,其中,配建廉租住房不小于2%、公共租赁住房不小于3%。配建以项目配建为主,对住房保障规划未要求配建或不宜配建的区域,报经当地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批准后,可实行异地配建。异地配建可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组织,也可按应配建项目当地的工程造价,由开发商出资,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建设。对未按规定实施配建或配建进度迟缓的,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将其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五是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作用。

(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一是切实落实国家关于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税收优惠政策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税收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通知(财税…2010?88号)执行。各类棚户区改造中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建设项目享受廉租住房优惠政策;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省财政、税务等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二是严格执行湘政办发…2009?63号等文件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国有工矿、中央下放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城市基

础设施配套费、用地管理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有财政拨款的执收单位,其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减半征收。

(五)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维护管理。一是规范准入审核,健全退出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收入、住房状况合理确定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家庭收入(财产)的具体标准,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及时确定并公布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保证租金水平基本稳定。房地产(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民政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和保障性住房档案,对保障对象家庭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购置、租赁、继承、受赠其他住房的,按规定退出。对在规定期限内未退出保障性住房的,可通过提高租金等方式实现退出;对拒不退出的,可依照法律或合同约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立即责令退出或退还,并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资格。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维护管理。具有一定规模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同步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并配套建设一定比例的经营用房,经营所得用于弥补保障性住房维护、管理等运营支出。从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多方式经营收入及社会捐助的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或通过财政补助等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运营维护管理专项经费,实现保障性住房可持续建设和管理。加强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明确承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载明租金水平、期限以及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对违规使用的,按规定或合同约定予以处理。积极引入市场手段和竞争机制,通过服务外包、购买服务、社会化的物业管理等方式管理和运营保障性住房,提高效率。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工作落实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需要,统筹设置工作机构,配备人员编制,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省编办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具体政策。

(二)完善目标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度,省人民政府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州和县市区,分层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各市州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负责,对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三)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督办制度。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年度工作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各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对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监督检查,并于每月5日前将监督检查情况报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市州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市进行抽查,并于每月10日前通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对资金、土地不落实,政策措施不到位,进度达不到要求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约谈其政府负责人。建立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考核和表彰奖励问责制度,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省人民政府组织对市州、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进行年度考核,予以表彰奖励和问责。具体由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办公室、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办公室和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组织实施。表彰奖励资金由省财政预算安排。

(四)严格建设程序和质监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过程中要认真履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规范招标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法人对住房质量终身负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强化竣工验收监督,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实施示范带动机制。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对列为全省示范创建的城市和项目,省级财政安排资金补助和贷款贴息时予以倾斜,并优先列入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试点。

(六)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要求,增强各方面推进工作的自觉性。及时分析社情,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宣传解释,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这项工作,形成合理预期。及时宣传好的典型和做法,凝聚智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意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已经出台的政策性文件,与本意见不一致的,要按本意见规定进行调整。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广饶县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 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开透明的原则,逐步改善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09年度,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0套。其中:实物配租廉租住房20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18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 三、保障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我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县房管局2009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需求调查登记的通告》中有关规定时间为准),可申请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第一,县属破产企业、撤销企业、停产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职工或县属企业职工家庭中

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城镇家庭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无房户、危房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县城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居民已婚家庭,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6个月以上的无房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登记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住房屋有产权,且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家庭,可享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 (一)规划设计。规划为多层住宅,砖混结构,楼房层数为五层,地上储藏室,带阁楼。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户型为60型;经济适用房建设户型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确定为60型。住宅单户面积不含储藏室、阁楼面积。 (二)建设标准 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标准为:外墙保温、刷

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 建保[2012]3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天津市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精神,全面推进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质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落实建设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农业、林业等部门,尽快将各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目标落实到市县,并督促各市县尽快分解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对具备改造条件的铁道、有色、黄金等行业棚户区,要统一纳入改造计划。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立项、规划、土地、施工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各项建设条件,保证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对季节性停工项目,要抓紧复工,加快建设进度。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开工项目、基本建成(竣工)

项目,由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并于2012年6月15日前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年度计划实施过程中,项目发生变更的,要及时更新并报备。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库作为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要资料。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要结合实际,优化2012年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提高规划设计水平。集中建设的,选址要尽量安排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地段,做到给排水、供电、燃气、供暖、消防等设施齐全。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提高投资完成率,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对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压力大的地区,要在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的安排上给予倾斜。根据需要,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体、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配套商业设施,加快完善公共交通系统。要严把规划设计关、建材供应关、施工质量关、竣工验收关,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手续不全、基础设施不配套、达不到入住条件的项目,不得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做好建设资金安排。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财综[2012]5号)文件要求,指导市县做好

建设性建议

建议 以下是自己在这段时间总结出来的几点建议: 1、多聚会,参加团体活动:首先能增加同事之间的感情,然后在 谈话间也能听到大家的心声:在这里借用崔永元的一句话“谁说抱怨不是建设性意见。”弊端就是在花销上可能有所增加,但是只要大家在一个欢乐的氛围中工作聚餐也就不在乎这点花销。我们部门每月可以聚一次餐或组织团体活动。餐费及团体活动费用:第一种:AA制;第二种:大家轮流:第三:我们最希望的就是领导全包,当然这个也很难实现的,领导也得养家糊口,生活压力大,这个就是领导自己决定的了。 2、综合办公需要与人打交道,接电话、接待客户,基本礼仪知识 需要掌握;与各个部门必须保持好联系,所以人际关系的处理也是很重要的,因为在谈话中能获取相关的工作信息,也能听到大家对我们的评价,至于工作谈话中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我们能拿捏好这份尺寸。公私分明这是工作中的重要职责。针对人际关系处理做到“拒绝八卦、融入团队、敞开心扉、丢掉怨言、积极反馈”。 3、团队的合作,“没有完美的个人只有完美的团队”,同事之间多 沟通多交流,有时候以朋友身份进行沟通要比以同事身份的完成的工作效率更快更好。产生的效果就是拉帮结派,懂得拉邦结派的员工首选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懂得团结而不孤立自己,而且他们也正视到个体力量的不足,所以才考虑团结周围与自己有某些共

同点的人员,所以拉邦结派就如同企业组织里的非正式组织,需要的是引导而不是管制,明确职能、职责和绩效。 4、规范人事管理及福利、薪资设置及绩效考核,后续针对部门情 况编制一些制度,希望能达到透明化、公开化。 上述四条是通过来公司这段时间所观察到的,或许不全面或许是一面盖全,但是仍在学习中,只有在不断摸索中提升工作能力。

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一)来公司也已经二月了,对公司的各种工作,以及公司的各位同事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我们公司虽小,但我们的发展潜力不小!我想继续在这里待下去,想见证小公司强大的过程!我期望能将这份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因此,我会尽全力帮助它发展的方法,或许不够成熟、或许不够完善,但至少我参与了它的成长!1、公司应该制作一份专门的培训文件。个人建议可以将新进员工的培训分为三个阶段:a.对企业文化和公司产品的学习过程(一至二天),b.对具体工作流程的学习过程(一至两周)c.试上岗(即试用期)(一至二个月)。这三个过程都可以淘汰机制。2、然后就是新同事的培训,如何让同事在工作中发挥最大的潜力、最有效率的工作,并稳定的在公司做下去。个人建议采取“人管人”的制度、一层管一层,让每一位同事都具有管理者的心态,这个公司想不好都难!(人管人也是建立在制度上面的)所以,建议公司可在适当的时候开设一些个人管理的培训课程,以及一些团体活动,增加同事值钱的联系和培养团队精神。3、多收集客户使用的产品,公司的产品多样化,不紧紧限制在一款产品的多样化。(比如我们公司的产品CPU现在还只规划了D525的)。4、建立公司的网络形象。拥有公司自己的网站(以后可以建立网络信息部主要负责网站的建设和日常更新;以及资源收集、整

合的同事也归这个部门)。还有在大网站有拥有我们自己的网络门店,进行网络销售。5、公司还应建立一个局域网,主要是客户资料档案管理和储存(不管以后员工离职或别的,依然能享受自己的客户后续销售提成)。每个员工都拥有自己的登录帐号,并且根据每个人的职责不同,设置个人页面的访问和操作权限。这样不管过多久,查阅客户相关信息都能够非常方便。以上便是我对公司的一些个人建议,建议可能还有很多不足,希望能对公司有一定的帮助。建议人:** 对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二)新员工最好别急着向公司提建议,虽然你的出发点比较好,但是公司的运营情况,人际关系你都不了解,如果盲目的向公司提建议,公司的领导虽然表面上会夸奖你但心里会说你好表现,你应该静下心来,好好的跟着公司的师傅好好学习,逐渐的摸清公司的运营思路和人际关系,到那时你说的话绝对不是空话了,而是有建设意义的话,相信你能明白我说的话,因为我是过来人,也给公司提过建议,可随着对公司的了解发现自己说的根本就不对,一句话,存在的就是有道理的! 1 对公司及项目管理有什么意见或建议?1)现在不是很清楚我们最终在天府学院发布的版本是啥样子,但是感觉现在我们铺的功能太多,是不是可以讨论一下,我们该最终发布哪些功能,个人觉得,功能的杂而多,不如功能的少而精,这样开发人员也可以集中精力。你的观点很正确,谢谢你的提醒,在这个问题上后期会加强。2)多关心一下最底层的员工。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 上的讲话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市审计局通报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及整改要求,XX同志传达了XX市长3月29日主持召开的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会议精神,各县市区常务副县市区长就整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述富、成城同志讲了很中肯的意见。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务必正视问题,认真整改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关乎民生的重大事项。李克强总理在去年9月25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是必须向人民兑现的'硬承诺'"。这项工作实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党的执政基础。从中央到地方,对这项工作都非常重视,层层签订责任状,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作。 为加强对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有效监督,根据国务院、国家审计署的要求和部署,从20xx年

底开始,市审计局对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连续审计五年。从审计情况来看,各级各相关部门和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能够较好地执行国家政策法规,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管理和分配管理等逐步规范,总体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发现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个别问题还很严重,个别地方在执行政策、落实措施、完善管理、规范行为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甚至是比较严重的问题,触及了底线。刚才,XX同志的情况通报已经明确指出来了,大家应该也心知肚明了。在此,我郑重强调,各级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和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决不能因为整改不认真、不到位,导致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能因为局部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被上级审计机关抓典型,最终成为影响我市大局的大问题;也最好不要因为整改不积极、不认真、不到位,成为问责追责的对象。市委、市政府态度非常明确,整改不到位的,依纪依法严惩,绝不含含糊糊,绝不听之任之。两区反映工作手续难办的问题,请市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尽量简化手续,特事特办。(当然,手续难办也是个很复杂的问题,既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手续基础条件不完善的问题,还有部门作风的问题,还有加强衔接协调的问题,当然,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法定的程序,必要的程序,也是必不可少的。)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3、完善信息化建设,杜绝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4、改善财税体制,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同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体系,杜绝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5、一线大城市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外来人员住房压力,实现“应保尽保”。 6、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从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变为投资、消费和出口

长葛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长葛市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跟踪审计结果 2015年第18号 (2015年12月1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自2015年1月至3月,许昌市审计局对长葛市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对棚户区改造安置、保障性住房分配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4年,长葛市通过实物安置和货币安置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家庭720户2880人,其中:城市棚户区改造720户2880 A;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629户4851人,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1629户4851人。 (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许昌市下达长葛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999套,基本建成任务1976套。长葛市政府上报完成开工任务999套,基本建成任务1976套。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999套,基本建成任务1976套。 (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4年,长葛市财政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713. 87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533万元;本级土地出让收入安排2861. 34万元;本级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安排3236. 53万元;廉租住房租金收入2. 02万元;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80. 98万元。当年支出共3371. 66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出5.07 万元;廉租住房支出235.48万元;廉租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4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3045.11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82万元。年末累计结余21086.82万元(年初结余15744.61 万元)。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等单位通过银行贷款方式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3500万元。2014年初贷款结余10000万元,至2014年底,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贷款本金余额83500万7C o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滞留、滞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及贷款3035. 15万元。 2.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86. 39万元。 2014年1月至12月,长葛市入库土地出让金98257. 81万元,应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947. 73万元。2014年长葛市本级已提取2861. 34万元,少提取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6. 39万元。 3.长葛市房产局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专户资金利息收入 0.75万元未上缴财政专户。针对上述所有问题,被审计单位已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截至2015年3月底,已整改结果1.16万元。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 .住房保障业务基础工作薄弱。 (1)长葛市住建局、房产局、银行、民政局、公安局、工商局等相关部门未建立住房保障对象审查数据信息共享机制。 (2)未按规定及时公开保障对象退出情况的信息。

对校长的意见和建议

对校长的意见和建议 导读:本文是关于对校长的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帮助到您!对校长的意见和建议(一) 在文明世界中,校长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职位。这是因为在现代国家,教育在经济发展、社会的进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天,我们置身于建设现代国家的努力之中,您能够成为校长,是一种幸运,是一种福份,是您的天赋和努力的结果,相信您能够非常地珍惜。校长要有成为全校师生精神偶像的自我期许,要有成为全校师生他们生命中的贵人的自觉追求。这也就是我们校长非常宝贵的“自重意识”,它会使得我们的立身行事更具品位。 作为校长,在今天需要经常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学校教育为什么会使得“学生苦、教师累、家长难、社会怨”?造成这样的原因究竟在哪里?如何使学校摆脱困境而走上一条洒满阳光的康庄大道?当然,出现种种问题并不完全是我们学校的原因,更不完全是我们校长的原因,我认为整个社会都要对此负责。但是我们单纯的把这样一些问题都归咎于外部原因是不明智的,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的。我们是教育的专业人员,我们是这个社会中负责教育的一群人。在这些方面,我们可以作出哪些积极的努力?这是作为一个称职的校长一定会去关注和探索的问题。在校长们探索的路途上,我愿意成为你们当中的一个同道、一个互助者,在真诚交流与分享中共同成长。在这里,给校长们一些建议,

希望能给您以信心和希望,因为这些都是您完全可能做得到而又十分有意义的。 1、重视理论的学习,着力提高理论修养。所谓“理论”就是对于事物的描述、解释和预言。理论的修养会使我们变得思路开阔、思考缜密、思想丰富。如果你觉得理论“没用”,那是因为你没有去用。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距离就是我们主体能动性发挥的空间 2、学校应该是一个充满公平与正义的地方,不要把机会和荣誉过分集中在少数人的身上。一个好的社会,应该是充满公平与正义,学校尤其应该如此。因为学校是人与人的心灵接触最微妙的地方,是用每一个教师的心态、人格、个性去工作的。假如一个老师没有受到公平的对待,他觉得学校是乌烟瘴气、能者多捞、没有公平和正义的,他即使也在那里教学,但是他内心就不可能那么心安理得,就会感到委屈,而不利于这个教师去创造真诚的、温暖的、积极的课堂。要让每一个老师都感觉到心灵的舒展,非常的开心,感觉到生活在这样一个氛围中非常的值得,非常的有意义,非常的认同和接纳学校的文化,并且积极地去参与学校文化建设,就不能把机会和荣誉过分集中在少数人身上。 我们校长首先自己要做到不要把过多的机会和荣誉放在自己的身上。比如说一学期之内,你外出学习考察尽可能不要超过两次。如果校长经常不在学校,老师可能不会当着你的面说什么,但是背后一定会说,我们校长又飞走了。这样对于凝聚人心,对于学校的高效率地运行都是不利的。

部门发展建设性建议

部门发展建设性建议————积极筹备预案策划 张昊然我们一直以来的外联工作总是针对性的围绕一个活动展开,平时进行一些商业活动保障资金的积累,等到一个具体活动将要开始的时候,我们才开始针对性的外联工作,工作的时长最多也只是持续在两个星期左右。事实上,在这个短期的时间内,我们一大部分的时间是在寻找有效资源,并非利用有效资源,因此浪费了大量时间,最后这段工作的外联结果的好坏,运气起了决定性作用。 很多商家对自己的宣传和市场营销都是极具规划性的,往往在年初他们对自己的宣传投资就有非常明确的方向性和规划,对资金也有详细的预算。对于这些企业,我们想要它采取一些额外的预算,与其取得合作是相对困难的,因此,要开拓资源与一些大型企业进行商业合作,并获取一些长期活动的机会,我们有必要筹备我们社联的自己的预案策划。 1、策划的主要内容 策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社联大型活动的详细信息和历史文件,对今年这些大型活动的一个基本展望,确立好大概的进行时间,并简单的向商家提供一些宣传方式。 同时策划还要包括我们外联的常规性收入工作,对于讲座、展台这些日常性创收活动,我们要有最详细的标注和图片资料。

积极的创新各种不同的校园宣传方式,并详细列举我们能够提供的宣传方案,培养干事的企划设计能力,必要的时候可以为有意向的商家提供量身定做的宣传方式。 附件,表现出我们社联的整体实力和外联的整体实力,让商家清楚我们能够负责和承办的活动的规模,列举一些我们曾经帮助一些商家举办自身活动的资料,以便商家在校园进行自己的活动推广时可以首先联系我们。 2、策划的多季性 策划的整体框架和模板最好在每年的寒假时间内完成,其中包含了我们对一年社联活动的预算和期望,在开学初可以有目的的对一些商家进行投放。之后策划的内容要根据时间的发展不断的修订,最好能够两个月有一次具体的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是将近期即将举办的活动内容的详细化,同时丰富和充实宣传手段,积极补充近段时间内的一些建设性意见。 3、预案与社团活动的紧密联系 社联本身的活动毕竟数量有限,但社联可以积极利用社团资源,成立专门的小组,并与社团部定期交流,确定近期社团活动的一些动态并加入预案策划。由于不同社团性质各异,为其活动有目的的投放的一些商家可以丰富我们的商业资源,同时一旦达成共识合作,具体事宜由本部和相应社团外联共同合作,可达到双赢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文档

Word格式 I A4打印 I 内容可修改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文档Document of fund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affordable housing project 编订:JinTai College

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三类。第一类是保障性住房建设, 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第二类是棚户区改造,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公矿棚户区、 林区棚户区、垦区棚户区和煤矿棚户区;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 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下文小泰为大家收集的是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管理办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4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xx〕178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当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三条专项资金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因素法分配给各地区。 第二章资金分配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各地区年度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筹集公共租赁住房套数、城市棚户区改造户数等三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其中,三项因素权重根据各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状况、需要政府投入的资金需求、上年度专项资金补助水平等综合确定,财政困难程度参照中央财政上年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 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以当年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为准。

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按:为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听取和征求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了解政协委员开展“五个一”活动情况,进一步动员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充分发挥好“三个作用”,为推动科学发展,转型跨越,努力打造富强生态和谐文明幸福肃州做出应有贡献,根据区政协年初工作部署,3月上旬下发了联系走访委员的通知,截至5月上旬,集中联系走访活动已基本结束。此次计划走访委员165名,实际走访委员148名。此后,通过相继开展3次委员小组活动,进一步同39名委员进行了联系和沟通。在联系走访过程中,部分委员围绕政协工作和肃州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现汇总归纳印送。 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在对政协委员进行联系走访过程中,委员们在充分肯定我区政协工作的同时,围绕推动我区政协工作创新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具体情况整理汇总如下。 1、加强对各联络组开展活动的指导和督促,加强政协工作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通过《民主协商报》、《政协简报》等多种形式,通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协重要工作情况,让委员知情明政。 2、区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和考察等活动,多吸收基层委员参与。 3、加强重大调研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成果转化。一是调研选题更多关注民生问题。二是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专题调研,继续跟踪,扩大成果。

4、把界别活动和联络组活动有机结合,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扩大履职活动的委员参与面,尝试组织开展跨界别或行业的专题调研活动。 5、加强对提案的督办、跟踪。防止出现承办部门对委员提出的有条件办理落实的提案,不办理不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委员撰写提案的指导。 6、围绕当前经济形势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拟定课题,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并汇编调研视察材料,促进委员之间相互交流学习。 7、认真组织广大政协委员学习人民政协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夯实思想和政治基础;积极探索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新途径,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委员建言献策积极性和主动性。 8、加大对委员的培训力度,多组织政协委员走出去,在学习先进经验的同时,加强委员间的相互了解与交流,为开展调研视察和发挥政协委员出谋划策的主体作用创造和提供更多的条件。 9、积极协助企业关注金融政策转变,帮助其调整生产,帮助企业在困难中抢抓机遇,实现做大做强目标;与省市相关部门联系,为企业申报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等荣誉牵线搭桥,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10、重视发挥政协协调关系的作用,充分听取各社会阶层等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最大限度地反映他们的要求,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 鲁建发[2011]10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通知 鲁建发[2011]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房管局、规划局、建管局、城管局、园林局: 近年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加快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对解决城市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十二五”期间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和标志性工程。为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加快解决城镇困难群体住房问题,请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做下通知: 一、超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准备。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将年度建设计划分解到具体项目、落实到具体地块;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库,并提前做好项目用地、立项、环评、规划等前期手续的办理工作,保证建设规划有效实施。 二、简化保障性安居工程行政审批环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申请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由项目所在市(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然后报市(县)规划委员会、市(县)长办公会。对涉及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绿化、城管、消防、人防、地震、环保、

教育等多个职能部门,可以同步实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工作,项目所在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采取集中办公的方式,联合审查、联合验收,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适当放宽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批要件。在其他要件具备的情况下,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取得土地预审意见之前,可以先行申请办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取得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之后,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等建设审批手续。其中,涉及的各项建设手续,可先以文件或函件的形式办理,待项目用地手续完备后,再按照有关规定,补办各项正式审批手续。项目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可以进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可以同步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四、缩短保障性安居工程审批服务时限。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涉及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日照测试报告复核、工程绿化规划审批、建筑节能审查、排水许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划验线和各专项验收等建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招标文件、招标合同、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和竣工验收及备案等事项,审批工作时限应在规定时限的基础上减半。 五、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应充分考虑供应对象的就业和生活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

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10篇完整版

《对公司的意见及建议》 对公司的意见及推荐(一): 作为一个企业,除了追求必然的利润外,其他层次的追求有: 对外而言:形象品牌健康,品质有保证,信誉度高,价格有优势,交期迅速, 服务好,对客户反映较快; 对内而言:分工明细,职责清晰,权力明确,管理有力,制度健全; 部门之间协助与监管有序,有章可循,且能到达制约和权力的平衡。 企业与员工的规划科学合理,共同进步,以公司为家。 有创新的意识,有活力。 这是企业的生存之本,也是发展之本。这样的企业才会无往而不胜,到达企 业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境界。这也是众多的管理的最终的目的。当然要到达这样的 目的,仅仅是纸上谈兵肯定不行,这需要公司上层领导和所有管理者一齐努力来 实施。 就我国目前的民营企业来说,数量不断增多,规模扩大,且介入的行业也在 逐渐深入和扩展。然而,它的发展终归受到一些隐性的制约和影响,诸如制度、 政策、管理、品牌等方面有其先天之不足,与现有的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都不 能相提并论,惟有用心在内部控制、价格、质量、成本、服务等方面下足工夫需 求突破,才是制胜之道。而这些无不需要人才来推动、实现。 综观国内之大多数企业民营企业,或成功、或失败,人才几乎都起了决定性 的作用。很多时候,关键性的人才就像是船上的舵手,操控全局,掌握方向,能 够带领企业沿着正确的道路发展壮大,其价值远远不是金钱所能衡量。而其他具 体到部门到岗位的人才也是所不可缺的,他们是本部门或本岗位的领军人物,是 企业架构里务必引起重视的环节,是对企业的制度、方针、目标具体实施、执行 的对象。 引进了人才,会用人才是根本。不会用人,不敢用人,职责不清,权力不能 下放,分工混乱,一方面企业的管理成本无形中增加,另一方面企业运作过程中 的效率不高,无法到达预期的效果。 针对本公司目前而言: 1、人才严重缺乏。就其具体而言,每个部门无独挡一面之人物,事无巨细均 需要别人安排,居在岗位却无行事之潜力。其次缺少系统完整的操作体系和意识,本部门工作无法得到改善、完善和提高,仅仅提留在为做事而做事,而不知为何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意义重大

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逐步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 李克强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经验逐步积累,认识不断提高。各方面积极探索、开拓前进,形成了有效做法,达成了基本共识,为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打下了基础。五是广大群众得到了实惠。上千万户住房困难家庭搬进了新居,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保障性安居工程成为重大民心工程。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时间不长,住房保障的覆盖面不大,今后一个时期解决困难群众基本住房的任务十分繁重。必须高度重视,坚持不懈地做好这项工作。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1、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保障房投资力度加大,将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减少来自刚性需求的恐慌性需求,有利于防止房价和销量的暴涨暴跌。 3、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便对经济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 4、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意味着住房保障制度的调整,不仅事关着楼市,还将影响到金融市场、经济机构,甚至于发展理念。这些年,商品房垄断的住房市场,地方的土地财政积重难返,扭曲的发展观不仅由此引发暴力拆迁等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还严重挤压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空间,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障碍。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以民生为导向,可以给畸形发展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还有望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完善住房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实现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责任目标,根据国家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提出如下意见: 一、确保土地供应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做到优先供应,应保尽保。 (二)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同级住房保障部门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储备和供应计划,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并与本市、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相衔接,确保建设用地需要。供应土地时,要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项目和棚户区改造住房项目建设用地。未按规定时限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指标的设区市、县(市、区),一律停办商业开发建设用地供应手续,不得进行土地招拍挂。(三)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要根据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和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省单列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按建设任务分解下达至各设区市,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二、加大政府投入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每年足额安排建设资金,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二)各市、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年度确定的建设项目,会同本级住房保障及相关部门编报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计划,并逐级上报。 (三)各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增加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一般性预算资金;要按不低于5%的比例,将按宗提取的土地出让毛收入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要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全部用于廉租住房保障;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四)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贷款风险准备金达到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时,当年不得再提取准备金。 (五)省发展改革委要积极争取支持新建廉租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央下放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工矿区改造项目、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的中央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 摘要:住房是保障人们正常生活起居的重要构筑物,作为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现实需求,住房建设关系着全体国民安居乐业的稳定性。近年来,随着住房价格不断攀升,国民住房压力越来越大,加强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国民住房条件,对于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稳定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重要意义 社会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是相关政府针对国民住房问题进行宏观调控,实施和完善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的惠民体系。市场经济环境下,我国当前住房价格不断上涨,导致广大人民群众面临着极大的住房压力。 1.保障性住房概述 市场经济环境下,相对于商品性住房来说,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保障和改善国民居住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并对其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调控,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的特定人群使用,起到社会保障作用的住宅性建筑。 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住宅类型,通常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定向安置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等构成。廉租房是政府或机构拥有,通过核定低价租金租赁给中低收入家庭居住的非产权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对于缓解居民住房压力起着重要作用。经济适用房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是由政府划拨提供土地,实施相关建设费用优惠政策,以政府价格出售给具有一定经济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并享有限定产权的住房,经济适用房在设计和建设标准上强调住房使用效果及市场价格适应于低收入家庭的支付能力,往往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特征。定向安置房是政府针对城市道路或公共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征地拆迁住户进行妥善安置的住宅建筑。公共租赁房是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机构按照市场租赁价格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租房补贴的租赁性住房。 2.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重要意义 2.1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利于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 从国民生活水平的整体发展来看,住房问题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性困难家庭群体的实际性民生问题。社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属于国家为缓解住房压力解决住房问题而针对住房困难家庭实施的住房优惠政策和民生工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宏观调控在住房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作为一项德政工程,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城镇居民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主要途径。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2019)

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2019)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19〕235号)文件,经研究,现下达你区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万元(具体见附件1)。 该项资金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收入科目110类“转移性收入”02款“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8项“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资金使用时,按用途分别填列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功能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99项“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列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该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具体使用范围按《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 (湘财综〔2019〕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27号)文件规定执行。老旧小区应为应为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建筑节能改造;原则上加装电梯群众有意愿、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应将加装电梯纳入改造内容。其中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含中央、省、市、县区财政补助)比例不得超过安装电梯总支出的50%,且补助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 各辖区财政部门(综合工作管理机构)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统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促进项目尽早开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好专项资金,明确和细化改造具体内容,有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时报送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同时,按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要求,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照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资金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表 2、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财预139号2019年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表(湘财预235号) 永州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3日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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