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规范试卷

地质规范试卷
地质规范试卷

地质规范测试卷

姓名成绩

一、填空题

1,对于

松散、拉长 ,必要时可采用体积法换算其长度。

2、钻孔样品编号原则=钻孔工程编号+基本分析样代号+样品顺序号组成。

3、样品称重后应及时填写样签/样品签,一件样分装几袋时,称重应称总重量,每一袋样品都必须用防水笔填写一张样签/样品签,并折好放进样品袋中样签/样品签中主要填写:编号、产地/矿区名称、总重量,总袋数、第几袋、采集人。

4、样品重量误差计算公式:误差=[理论样重-实际样重]÷理论重

6、开孔前技术准备工作(1)制作钻孔技术指标书;(2)填写机械安装通知书;(3)机台安装检查;(4)签发开孔通知书。

7、回次采取率计算(1)无残留岩芯

回次采取率=本回次提取的岩心长×100%

本回次进尺

(2)有残留岩芯

回次采取率=本回次提取的岩心长+残留岩心长×100%

本回次进尺

8、刻槽取样一般刻槽规格为10×3cm,样槽应平直,禁止出现波浪形、锯齿形或喇叭形。样槽深度应一样深,样品重量误差(Q)不超过

15-20%。

9、紫金山火山活动经历了爆发—喷溢—次火山侵入—隐蔽爆破—火山侵入几个不同的演化阶段,各阶段代表性岩石类型为火山角砾岩—

二、简答题

1、请写出你所知道的紫金山地区主要的岩石类型名称(最少八种)?

并简单描述其主要肉眼鉴定特征?

1、蚀变花岗岩:具变余花岗结构,蚀变有硅化、地开石化、绢云母化和明石化等。

2、早期英安玢岩:具多斑结构、多孔状构造和强硅化为鉴定特征。

3、晚期英安玢岩:具斑状结构,且以少斑(<20%)结构和强地开石为鉴定特征。

4、筒状隐爆角砾岩:岩石具隐爆角砾状构造,角砾含量30—80%,大小不一,角砾形态多为棱角状。

5、脉状隐爆角砾岩:岩石具隐爆角砾状构造,角砾含量30-80%,角砾形态多为次棱角一次圆状,少量为浑圆状。

6、花岗闪长斑岩:变余斑状结构,块状构造。斜长石颗粒往往较大,呈聚斑结构,石英边缘常被熔蚀成港湾状。

7、花岗闪长岩:斜长石自形宽板状,具绢云母化。钾长石呈厚板状,具地开石化。石英呈他形粒状,常聚集分布。黑云母呈棕色片状,已不同程度地被绿泥石、绿帘石取代。普通角闪石呈长柱状,基本上为绿泥石和绿帘石交代,保留假象。

8、花岗斑岩:具斑状结构,斑晶主要由钾长石、斜长石、石英组成。长石和黑云母经绢云化后保留原矿物假象。

9、石英斑岩:具斑状结构,斑晶数量较花岗斑岩略有减少,占20-25%,以石英斑晶为主,具熔蚀港弯状边缘。

10、中粗粒二长花岗岩:似斑状结构,粗大浑圆状石英斑晶、粗大板柱状长石斑晶外形为肉眼鉴定特征。

11、石英正长斑岩:具斑状结构,斑晶成分为钾长石、斜长石、石英和黑云母,其中钾长石发育卡氏双晶,以正长石为主,斜长石发育聚片双晶,以更长石为主,石英具熔蚀港湾外形为鉴定特征。

12、辉绿岩:具细粒或辉绿结构,主要为斜长石、辉石和少量黑云母。斜长石为基性斜长石,呈自形板条状,辉石呈他形粒状或短柱状,黑云母,片状。基性斜长石常蚀变为绿帘石和黝帘石;辉石常蚀变

为绿泥石和碳酸盐类矿物。因绿泥石的颜色而使该岩石整体常呈灰绿色。

13、变质石英砂岩:具变余砂状结构。

2、什么叫围岩蚀变?并写出紫金山地区主要的蚀变类型(最少五种)?

围岩蚀变是在热液作用下,热液与围岩发生反应,而产生的一系列旧物质为新物质所替代的交代作用。结果是使得围岩的化学成分以及结构、构造等均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改变。

硅化,地开石化,绢云母化,明矾石化,绿泥石化,青盘岩化,钾化,碳酸盐化等。

3、什么叫花岗结构?并写出紫金山地区主要的岩石结构类型(最少五种)?

半自形粒状结构叫花岗结构。深成酸性岩的一种结构。这种结构常见于中酸性和酸性深成岩中,以花岗岩中最为典型,故称花岗结构。其特点是全晶质,岩石中的主要矿物呈半自形粒状,其中斜长石自形程度比钾长石要高,而钾长石又比石英自形程度要高;深色矿物角闪石和黑云母与斜长石相比晶形发育较好,因此,又称半自形粒状结构

变余花岗结构,变余斑状结构,变余砂状结构,似斑状结构,辉绿结构,细粒结构,粗粒结构等。

4、请简述钻孔布样要求?

1、地质人员应根据钻孔地质编录资料严格按布样原则编制“钻孔采样及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表”。

2、地质人员在现场对岩心的先后顺序、岩心长、回次岩心牌位置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布样。

3、地质人员布样时应在岩心上垂直矿化集中面用红油漆或防水笔划上中心线(尤其是具脉状或块状类型的矿石样品),作为锯样工锯样时的切割线。

4、布样时,应在样品末端放上“样品签”,并在岩心隔板上用符号笔标注样品起止位置和样号。

6、请简述在地质编录时,分层描述的主要有哪些内容?

岩性描述包括颜色、结构、构造、风化特征、主要矿物成份及其含量;蚀变描述包括蚀变类型、蚀变程度、蚀变带范围等;构造描述包括分布位置、断层破碎带特征及宽度、类型、产状等;矿化描述包括矿化种类、矿石特征、矿层及其与顶底板或蚀变带的关系、矿化厚度、矿石自然类型和目估品位(记录矿化厚度和目估品位,依据不同目估品位进行相应划分矿体层,如目估品位达0.20%,则为低品位矿石);工程地质描述包括裂隙发育程度、岩石完整性等特征。

7、请简述钻探“六大指标”?

1、岩矿心采取率:钻孔平均岩心采取率不得低于75%;矿化带重要标志层以及矿层与顶板交界处以上和矿层与底板交界处以下各3-5米范围内的岩层,平均采取率一般不得低于80%。

2、钻孔弯曲度测量与测量间距:钻孔弯曲度为定向钻孔不同孔深各测点的实测顶角与该点设计顶角之差,垂直孔允许顶角每100M弯曲2度,斜孔每100M弯曲3度,按孔深累计计算。

3、简易水文观测:在以清水为冲洗液的钻孔中,每班至少观测水位1~2回次。每观测回次中,提钻后、下钻前各测量一次水位,间隔时间应大于5分钟。以泥浆为冲洗液的钻孔中,一般可不进行水位测量;钻进时遇有涌水、漏水、溶洞等现象应及时记录其孔深。终孔测定水位,稳定时间要在24小时以上。在地下水自流钻孔中,要安装水压表测量水头高度和涌水量。

4、孔深误差的测量与校正:直孔每钻进100M,斜孔50M、进出含矿层(矿层小于5M只测一次)、换径、终孔后均要进行一次孔深测量,误差小于千分之一者可不修正孔深;测量要使用经过校正的钢尺;超出允许误差时,需及时消除;如果误差在允许范围内且数值偏大,可在相邻的回次内校正,按每回次分摊1厘米,向上分摊完为止;见矿与终孔校正,地质编录员应在现场监测。

5、原始班报表:要在现场用钢笔及时填写,要真实准确;内容要齐全,包括钻探孔深、回次进尺、回次岩心长度、孔深校正、弯曲度测量、钻杆立根等;交接班班长和机长要亲笔签字,不得代签;要整洁,

终孔后装订成册。

6、封孔:要有封孔通知书和封孔设计书;封孔分全封孔和部分封孔。全封孔是从钻孔底至孔口完全用封孔材料封闭;部分封孔是将钻孔的某一段或几段封闭;水泥封孔要用425号以上未过期的水泥,水灰比要符合设计要求; 每封完一层要在封孔段顶部位置取水泥浆样证实; 封孔后要埋设水泥标桩,保证其质量并于泥桩上书写孔号、开孔日期和终孔日期。

8、某钻孔第4回次孔深是10.50米,第5回次进尺是3.00米,岩心长1.50米,共4块岩心,其中第541块岩心长0.50米,第542块岩心长0.40米,第543块岩心长0.35米,第54

4块岩心长0.25米,换层位置在第542块和第54

3块之间,请计算换层孔深是多少? 12.30米。

9、某钻孔计设孔深600米,方位角230°,天顶角10°,在200米处进行了弯曲度测量,测得方位角230°,天顶角14.5°,请问在200米处该孔测斜有超差吗?并说明理由。

没有超差。

根据“三标一体”文件《岩心钻探控制程序》及行业标准《岩心钻探规程》的规定,斜孔每100米弯曲要求3°,并按孔深累计计算,该孔在200米的误差要求应为6°,而该孔在200米处的实际天顶角为14.5°,14.5°-10°<6°,在误差范围之内,所以该孔在200米处测斜没有超差。

10、请简述钻孔地质小结的格式(主要有哪些内容)?

格式及主要内容: ×××矿区××钻孔地质小结

一、 概况

钻孔位置,设计坐标、孔深和方位,目的任务,施工日期及施工情况,RQD ,采取率,岩心箱,终孔深度等。

二、地质情况

1、岩性情况。主要岩性,次要岩性,分段说明,各分段轴夹角,

不要进行详细描述。

2、蚀变情况。蚀变类型,分段说明,以何种蚀变为主,何种蚀变

次之,蚀变分带情况。

3、构造情况。破碎带情况。

4、矿化情况。工业及低品位矿种,自然类型,结构构造,共、伴

生情况,目估品位,厚度,有化验结果的应圈出矿(化)体的情况,包括累计厚度及加权平均品位,这一节应详细描述。

三、水文工程地质情况

四、目的任务完成情况及综合评价

五、建议及对下步工作的指导意义

钻孔编录人

日期

地质勘探规范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一) 本标准的制定考虑了地质工作高度流动、分散的野外作业要求,规定了地质勘探作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技术要求。 本标准覆盖了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并考虑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现有文件的技术内容。 本标准无意包含地质勘探作业中所有必要的条款。使用者应对本标准的应用自负其责。使用者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不免除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起草。 .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 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 GB 16424─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 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 exploration, prospecting 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艰险地区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无人居住的地质工作区。 4 野外作业基本规定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建立地质勘探工作区安全档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伤害源,流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二○一六年十月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与开发秩序,提高勘查成果质量,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更好地发挥勘查成果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土资源部对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资源储量分类的原则性意见,在以往我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开发成果利用的基础上,参考类似矿种及兄弟省工作经验,编制《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技术要求》),可作为该类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评审的暂行依据。对《暂行技术要求》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之处,请及时反馈给省储量评审中心,以便统一修正。 本技术要求起草单位:河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本技术要求起草人:宋锋、尚玉忠、李军、王卫、翟丹丹。 本技术要求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河南省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暂行技术要求》规定了普通建筑石料矿产的分类、地质勘查工作要求、资源储量估算等方面的内容。 《暂行技术要求》的地质勘查主要指为了满足矿山开发而进行的地质勘查工作。 《暂行技术要求》适用于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勘查工作部署、勘查设计编制、资源储量估算、勘查报告编写。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产地质勘查成果验收、评审的依据;还可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矿山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建筑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11) 《建筑用砂》(GB/T 14684-201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10)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矿权评估准则-指导意见CMV13051-2007固体矿产资源储量类型的确定》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 18341-2001)

地质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要求

地质研究报告编制规定要求

附件一: 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 为规范煤矿《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依照《矿井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等有关规定及标准要求,制订了《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并提出有关要求: 一、适用范围 按《矿井地质规程》规定,生产矿井每隔8~10年,对原地质报告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涉及开采煤层、矿界变更和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矿井,应及时进行修编并按规定报批。 二、技术要求 1、《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是以原井田精查或详终勘探地质报告或上一次《生产矿井地质报告》为基础,通过对以往全部地质资料的系统整理和综合分析研究编制而成的。报告由文字、附图、附表、附件四部分组成。 2、报告的范围、对象原则上应与采矿许可证范围保持一致。 3、报告应客观、准确、全面反映地质工作成果,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及资料的继承性,依据充分、结论明确。 4、报告中的所有分析测试项目指标,应统一使用(换算到)现行法定计量单位。 5、第一次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编制性质,再提交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属修编性质。 三、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文字部分编写具体要求 (一)封面

(1)报告名称统一为:四川省+煤田名称+矿山名称+生产矿井地质报告,其中矿山名称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矿山名称相一致。不是第一次提交的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需在名称后面加注提交年份。 (2)报告提交单位:报告提交单位应当与采矿许可证上载明的采矿权人相一致。 (二)封二 按报告名称、编制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报告编写人,提交单位名称、负责人、总工程师、参与报告编写人、提交报告日期的次序编排。 正式报告的封二必须加盖编制单位和提交单位的印章;编制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提交单位的总工程师、双方参编人员应在打印的名字后亲自签名(盖章),不得只打印或复印代之。 (三)正文目录 第一章绪论………………………………………………………………页码第一节目的、任务及依据……………………………………………页码第二节井田位置、范围及交通条件…………………………………页码第三节自然地理………………………………………………………页码第四节矿权设置及生产建设情况……………………………………页码第五节周边矿井开采情况…………………………………………页码第二章矿井地质工作………………………………………………页码第一节以往地质勘探工作…………………………………………页码第二节矿井地质与水文地质工作……………………………………页码第三节对原矿井地质报告的评价……………………………………页码第三章矿井地质…………………………………………………………页码第一节地层……………………………………………………………页码第二节含煤地

工程地质勘察技术要求

1.1 技术要求 资料收集技术要求 1.1.1 要求在勘察工作开始前,到设计院、地矿、气象、农林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广泛开展资料收集工作。 1.1.2 工程地质调查技术要求 A、工程地质调查的目的 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貌、地质条件,并结合区域地质资料,对河道工程的稳定性、适宜性作出评价,且为了工程地质勘探、测试工作及工点的布置提供依据。 B、工程地质调查的技术要求 重点查明地基稳定和现有河道边坡稳定的地质问题,沿线的不良地质现象,如滑坡、地面沉降等,地面陡坡、地下水、地表水活动情况,临河沿河边坡冲刷失稳可能调查调查精度按具体项目的具体要求来控制。 1.1.3 钻探技术要求 拟采用XY-1型回转式油压岩芯钻机钻探,开孔直径110mm,终孔直径不小于91mm,采用套管或泥浆护壁,对需重点查明的部位(滑动带、软弱夹层等)应采用双层岩芯管钻进。 钻探回次进尺:软土层小于或等于1.0m,其它土层一般不超过1.5m。 岩芯采取率:黏性土、强风化岩 > 90%砂土》65%破碎带、块状强风化岩、中等风化岩》65%岩芯有序摆放在钻孔旁并填好标示牌,拍照留档。 孔深误差:钻进深度内的误差控制在士5cn以内。探井、探槽和探洞:除文字描述记录外,尚应以剖面图、展示图等反映井、槽、洞壁和底部的岩性、地层分界、构造特征、取样和原位测试位置,并辅以代表性部位的彩色照片。 1.1.4 勘察取样技术要求

①取土样:在钻孔中采取土试样,严格按《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2009版)(第9章第4节)有关规定执行。②取样间距:表层0?3m取土间距1.0?1.5m,变层加取,土层较薄(厚度 0.5?1.0m)时均应取样;3?15m深度范围内每隔1.5?2.0m取样;15?20m 深度范围内每隔3.0?3.0m 取样。 ③取样方式:对软土层采用敞口式薄壁取土器取样;对可塑-硬塑黏性土采用锤击普通取土器取样;对中粗砂(或粗砾砂)层,取标贯器内的芯样或采取扰动样。 ④场地要采取地表水和地下水试样。 1 . 1 . 5原位测试技术要求 A、标准贯入试验 为测定黏性土的物理力学性质指标,在钻孔中进行标准贯入试验,利用地区经验对黏性土的状态、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作出评价;试验间距一般控制在1.0?1.5范围内。 试验要点:清干净孔内残渣及扰动土,准确丈量孔深,做好记录。具体技术操作重点如下: ①标准贯入试验孔采用回转钻进,并保持孔内水位略高于地下水位。当孔 壁不稳定时,可用泥浆护壁,钻至试验标高以上15cm处,清除孔底残土后再进 行试验; ②采用自动脱钩的自由落锤法进行锤击,并减小导向杆与锤间的摩擦力,避 免锤击时的偏心和侧向晃动,保持贯入器、探杆、导向杆联接后的垂直度,锤击速率应小于30击/min ; ③贯入器打入土层15cm 后,开始记录每打入10cm 的锤击数,累计打入 30cm的锤击数为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当锤击数已达50击,而贯入深度未 达30cm 时,可记录50 击的实际贯入深度,按下式换算成相当于30cm 的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

有色金属地质勘查规范

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工作勘查研究程度、勘察类型及其勘查控制程度、勘查工作质量、可行性评价及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铜、铅、锌、银、镍、钼矿产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也适用于验收和审批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报告,还可作为矿业权转让及矿产勘查开发筹资、融资、股票上市等活动中矿业权评估、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对铜、铅、锌、银、镍、钼矿有成矿远景的地区,通过综合地质研究、初步野外观察、极少量工程验证,初步预测可能的资源量,提出可供普查的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 3.2 普查 对矿化潜力较大的地区或地段通过地质、物探、化探等有效的技术工作、数量有限的工程验证和取样测试,进行可行性概略评价,相应估算矿产资源量,提出是否有进一步详查的价值,圈出详查区范围。 3.3详查 采用各种勘察方法、手段及系统取样工程,对详查区内的矿体加以控制,估算矿产资源/储量,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做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探区范围。 3.4 勘探 对勘探区内的矿体,通过加密各种采样工程及采用其他技术方法手段,探求矿产资源/储量,同时为可行性评价和矿业权转让、矿山建设设计提供必须的地质资料并提交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 3.5 勘查工作顺序 勘查工作应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写等顺序进行。 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程度 4.1.1 预查阶段 收集地质、矿产、物探、化探和遥感地质资料,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选定找矿远景区进行预查。 4.1.2 普查阶段 在预查阶段收集地质、物探、化探、遥感地质资料的基础上,了解区域地质及矿产信息和成矿远景。 4.1.3 详查阶段 根据该区域相关地质、矿产及物探、化探资料,大致了解区域成矿地质背景。 4.1.4 勘探阶段 4.1.4.1 区域地质:应根据该区地质、矿产和物探、化探资料,简要反映区域成矿地质条件和主要成矿因素,了解区域成矿远景。 4.1.4.2 矿区地址:通过(1:5000)~(1:1000)甚至(1:500)比例尺的地质填图工作查明地层层序,详细划分与成矿有关的地层,研究岩性和组合特征及其与成矿的时空关系。4.1.4.3 矿床地质:用加密的取样工程详细查明勘探范围内矿体的数量、赋存部位、顶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Dl0001—89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 Specifications Of survey for Geologicai and mineral Resources Exploration 1 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本规范规定了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1:1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平板仪测量、航空摄影测量、地面摄影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标准。 1.1.2 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矿产勘查专业进行大地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使用,并可供相应精度的矿山设计及生产利用。 1.1.3 在满足本规范规定的基本精度时,可采用其它作业方法或新技术作业,并制定补充技术规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1.1.4 作业前,应根据任务要求,充分收集测区各项有关资料,分析测区自然地理及交通情况进行测区踏勘,编写技术设计书。作业结束后,应编写测量成果工作报告,进行成果成图验收。 1.2平面控制测量 1.2.1 平面控制点是地形测量及地质勘探工程测量的基础。根据测区的面积及测图比例尺可布设三、四等和一、二级三角或导线测量。各等级三角点相邻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各等级导线网最弱点与起始点或相邻路线中最弱点的相对点位中误差不大于0.1m。1.2.2 无论采用那一种方法测制地形图,均应布设满足相应测图比例尺所需密度和精度的平面基本控制点。 1.3高程控制测量 1.3.1 测区的高程基本控制应为三、四等水准或四等光电测距高程导线。小面积测区且无发展远景时,亦可布设等外水准或等外光电测距高程导线。 1.3.2 各等级水准网(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最弱点高程中误差,对起始点不大于0.05m。1.3.3 各等级三角点(导线点)的高程,采用水准、光电测距高程导线或三角高程测定,其高程中误差不大于l/20等高距,当采用0.5m等高距时,不大于1/10等高距。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D)代替 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4.2 地质勘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勘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其编写的基础是:地质勘查工作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有关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已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并经过了综合研究。 4.3 地质勘查工作与项目可行性评价应紧密结合,地质勘查报告中应包括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可行性评价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评价程度为概略研究的,由勘查单位直接编入报告;评价程度为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勘查报告中引述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4.4 地质勘查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资源/储量的估算应采用计算机技术,提倡针对勘查工作的实际和适用条件,采用成熟的并经审定的新估算方法。提倡采用计算机技术编写报告。 4.5 地质勘查工作应按照有关地质勘查规范对各勘查阶段的要求(或勘查合同的约定)部署工作,并取得相应阶段的各项勘查数据资料。本标准所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适用于勘探阶段,在勘查程度达不到勘探阶段的情况下使用该编写提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增减、取舍,但所取得的勘查数据资料及有关文件必须全部进入报告,不应遗漏。 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5.1 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勘查设计的要求,由勘查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作区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性资料的质量进行野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责成勘查单位在报告编写前解决。未经野外验收,不应进行报告编写。 5.2 在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工作区实际情况以及勘查投资人的具体要求(供矿山建设设计的报告还应听取矿山设计单位意见),以本标准附录A为基础进行增减、

地质勘查规范

地质规范目录 国家标准 1.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1-1998) 2.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958) 6.国土基础信息数据分类与代码 (GB/T13923-2006) 行业标准 1.1∶250000地质图地理地图编绘规范(DZ/T0191-1997) 2.1∶20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及图式(DZ/T0160-1995) 3.1∶50000区域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则(DZ/T0157-1995) 4.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0)(DZ/T0179-1997) 5.区域地质及矿区地质图清绘规程(DZ/T0156-1995) 6.区域地质调查总则(1∶50000)(DZ/T0001-1991) 7 1∶250000区域地质调查技术要求(DZ/T0246-2006) 8.1∶1000000海洋区域地质调查规范(DZ/T0247-2006) 9.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DZ/T0151-1995) 10.1∶50000海区地貌编图规范(DZ/T0235-2006) 11.1∶50000海区第四纪地质图编图规范(DZ/T0236-2006) 12.浅覆盖区区域地质调查工作细则(1∶50000)(DZ/T0158-1995) 13.煤田地质填图规程(1∶50000、1∶25000、1∶10000、1∶5000)(DZ/T0175-1997)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DZ/T0033-2002D) 代替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01458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范是固体矿产(金属、非金属、煤下同)矿区(或井田、矿段下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工作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勘探类型、勘探程度、工程量、勘探技术要求及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评价和报告编写的基本要求。1.2 本规范适用于固体矿产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是制订勘探设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报告编写、审查批准的依据。 2 引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503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GB 8537 饮用天然矿泉水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1615 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 GBJ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3 总则 3.1 勘探工作的基本任务 3.1.1 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矿床充水因素,预测矿坑涌水量。对矿床水资源综合利用进行评价,指出供水水源方向。 3.1.2 查明矿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评价露天采矿场岩体质量和边坡的稳定性,或井巷围岩的岩体质量和稳固性,预测可能发生的主要工程地质问题。 3.1.3 评述矿区的地质环境质量,预测矿床开发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地质问题,并提出防治的建议。 3.2 勘查工作阶段划分及其工作程度要求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应与矿产地质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分为普查,详查和勘探三个阶段。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的矿区,勘查阶段可简化或合并。但提供矿山建设设计作依据的地质勘查报告,均应达到勘探阶段的要求。 普查阶段:结合矿产普查进行,对于已进行过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普查的地区,其资料可直接利用或只进行有针对性的补充调查,大致查明工作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详查阶段:基本查明矿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为矿床初步技术经济评价、矿山总体建设规划和矿区勘探设计提供依据。 勘探阶段:详细查明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条件,评价地质环境,为矿床的技术经济评及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提供依据。 3.3 勘查范围宜包括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当水文地质单元面积过大时,应包括疏干排水可能影响的范围。 3.4 已确定具有工业利用价值的矿床,通过详查工作满足矿山总体建设规划需要,但矿区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直接影响矿山建设开发总体设计时,应超前进行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5 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条件极复杂的矿区,如确需立项建设的矿山,而勘探阶段的工作程度又难于满足设计要求,应根据矿山建设设计的实际需要,针对主要问题进行专门性的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勘探。 3.6 矿区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在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矿区的地质环境作出评价。 3.7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应从社会的综合效益出发,既要研究保障矿山安全,连续生产,又要研究矿山排水的综合利用以及对附近水源地和地质环境的可能影响。

物化探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 DZ/T 0153—95 物化探工程测量规范①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物化探工程测量基本要求、技术设计、控制测量、规则与非规则测网点布设、观测资料整理、质量检查与验收及 技术总结报告之编写。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地勘行业内开展大、中、小比例尺地面物化探工程测量工作。 2 名词术语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用大地、航测与工程测量等方法,解决物探化探测量领域内的三维定位问题,统称为物化探工程测量,又称物化探测地。2.2 规则测网按照物化探工作比例尺所规定的测点点距、线距构成的矩形或方形测网称之为规则测网。 2.3 非规则测网 2.4 航空象片定位测量应用航空摄影象片上地物或地表特征点的影象,于实地辨认其位置,航测内业解求三维坐标的方法,称之为航空象片定位测量。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5-09-14批准1996-03-01实施 2.5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GPS是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的缩写,即全球定位系统。用其三维定位技术来确定物化探控制加密点或测点平面位置与高程的方法,称之为物化探GPS定位测量。 2.6 精测剖面 为了研究物化探异常进行定量推断解释或确定勘探工程位置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精测剖面。

典型剖面 为了了解异常特征,以定性解释为主或作概略定量推断解释时所布设的剖面,称之为典型剖面。 3 基本要求 3. 1 坐标与高程系统 3.1.1 坐标系统暂时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高程基准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 3.1.2 平面控制采用高斯正形投影,当物化探工作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 000时采用3°带,小于1∶10000时采用6°带计算平面坐。 3.1.3 在国家控制点稀少地区大比例尺物化探工作中的小面积测区,当无条件进行连测时,允许采用其它平面和高程系统或假定坐标系统。假定坐标系统可以在已出版的地形图上量取概略坐标和高程值,作为工区起算点,并埋设固定标志,以便必要时与国家控制连测。 3.1.4 物化探GPS定位测量应将WGS-84坐标与椭球面大地高程转换成所需坐标与高程系统。 3.2 控制测量 3.2.1 物化探工程测量应以工区已有的等级控制点,5s、10s级小三角点(一、二级导线点)、水准点为基础,根据工区面积和工作比例尺,可以上述任一等级作为首级控制,采用经纬仪交会、电磁波测距(高程)导线、GPS定位测量等方法,进行物化探控制加密测量。 3.3 物化探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 3.3.1 物化探测点的点位、相邻点距及其高程精度要求见表1。表中各项精度均以中误差衡量,并以二倍中误差为限差。表1中未涉及的重力详查工作,可根据其总精度要求拟定相应的三维定位精度指标。当测网(点)三维定位精度指标高于或低于表1规定的指标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3.3.2 物化探测网(点)必须与物化探控制加密点进行连测,有条件而未按本规范要求连测,不能作为正式成果予以验收。需连测的物化探特殊点(如磁法总基点、重力基点等),按各种物化探规范或技术规定的要求执行。 3.3.3 用于作业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检验,其各项性能及精度指标必须满足要求。检验项目及要求见附录A及其他有关标准。检验记录应认真填写,并作为原始资料与测量成果一起上交。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地质报告电子汇交排版要求 地质, 电子, 排版 纸张为A4(大小不得超过210×297毫米)70—80克得复印纸或胶版纸,附表、插表、插照、图版等按实际尺寸制作。 所有插图、插照、插表、图版应直接插入文字中得相应位置,不得覆盖其她信息, 也不得采用超链接得方式链接其它软件制作得文件。 所有图片、照片、表格、图版等在电子文件中得显示方向应向上。 需装订成册得资料必须用绳线装订整齐,不得用锈蚀得金属物装订。按规定应该着色得图件必须着色,色泽要协调、均匀、鲜艳、分色界限要准确,不允许用彩色铅色、圆珠色等着色划线,不允许有光栅出得黑白图用手工着色。其插图、插表、插照粘贴时不得压盖文字。汇交得资料袋正面写清报告名称、正文、审批、附图、附表、附件得数量与汇交单位全称,其厚度不得超过10厘米。 1.地质报告文字得排序 汇交得成果地质报告,其文字组成排序内容为:正文封面、题名页(内封面)、正文目录、审批文件目录、附图目录、附表目录、附件目录与报告正文。 ⑴正文封面内容:文字报告得封面应反映地质工作项目得全称(包括所在省、县、乡(镇)、矿区或地区名称,矿种或类别,工作性质)、工作单位名称(不得缩减)、报告提交时间。封面采用大于80克以上得得封皮纸或胶版纸(但不得过硬影响翻折),不得用塑料皮装订。 ⑵题名页(内封面)内容:文字报告得扉页应反映地质工作项目全称。除具备正文封面内容与相同格式外,还包括下列各项:野外工作起止日期、编写单位、主要编写人、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单位负责人、合作单位、提交报告单位与提交日期,并盖有报告编写单位或汇交单位得印盖。开本尺寸与规格要求与正文相同。 ⑶正文目录页:主要标注报告正文目录得级次,有篇、章、节、条、款等,以及排序编号、标题名称与页号。一般在正文目录中确定为三级,即:章、节、条,如遇特殊情况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完整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 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 GB6722 —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18871 —2002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MH/T1010 —2000 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 GB6067 —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GB5972 —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50194 —1993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GB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16424 —1996 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质勘探exploration 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 研究的活动。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2 只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 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3 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 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 4 总则 4.1 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

城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ode for urban planning engineering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and surveying CJJ 57—94 主编单位:北京市勘察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337号 根据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81)城科字第1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勘察院主编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 57—94,自一九九四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勘察与岩土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综合勘察研究院负责归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主编单位负责,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1总则

1.0.1 为在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城市规划的工程地质勘察。 1.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必须结合任务要求,因地制宜,选择运用各种勘察手段,提供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勘察成果。在勘察工作中要积极采用有效的新技术(如遥感、电子计算机技术等)和地质学科新理论。 1.0.4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2一般规定 2.0.1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阶段应与规划阶段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勘察阶段(简称总体规划勘察)和详细规划勘察阶段(简称详细规划勘察)。 2.0.2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应以搜集整理、分析利用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为主,辅以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 2.0.3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工作量,应按下列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2.0. 3.1 勘察阶段及其任务要求; 2.0. 3.2 规划区的地理、地质特征和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 2.0. 3.3 规划区已有资料和工程地质环境特征的研究程度,以及当地的工程建设经验。 2.0.4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场地,应根据其场地条件和地基的复杂程度,按表2.0.4分类。

【官方】地质矿产国家标准最新目录(2015)

【官方】地质矿产国家标准最新目录(2015) 我们每天的工作都穿行在行业内外,可是关于国家对本行业的标准,有几个人是真正清楚的呢?今天小桔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区域地质调查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火成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 (GB/T17412.1-199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沉积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2-199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变质岩岩石分类和命名方案(GB/T17412.3-1998)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质图用色标准(1∶500000~、1∶1000000)(GB6390-1986)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区域地质图图例(1∶50000)(GB 958) 固体矿产调查勘查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石油天然气资源/储量分类(GB/T 19492-200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洋金属结核矿产勘查规程(GB/T 17229-19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固体矿产综合勘查规范(GB/T 25283-201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 13727-1992)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国家标准目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水文地质术语(GB/T 14157-1993)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程地质术语(GB/T 14498-199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岩溶地质术语(GB/T 12329-1990)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4538-1993)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12328-199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 12719-199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综合勘查规范(1∶50000)(GB/T 14158-1993)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下水资源管理模型技术要求(GB/T 14497-1993)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 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 凡因矿业权设臵、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 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 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 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2.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工作 应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以正确圈定范围。 3.编录与采样 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

建井地质报告编写要求

附件二: 建井地质报告编制提纲及要求 建井地质报告是对矿井建井全过程地质工作的总结,是地质勘探报告的延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由于它对原勘探地质报告作了验证和补充,因而其文字和图纸必须全面,凡原报告已有交待,而建井期间又没有新发现和新进展的部分,也应做详细交待说明,对新获得的资料必须认真综合分析,全面充分予以总结。凡与原报告的内容和结论有不同的部分,以及与今后生产或矿井补充勘探有重要关系的地方,则必须交待清楚。编写内容可分为文字说明和附图两大部分。其报告编制的章节、内容可参照生产矿井地质报告。 一、文字说明(提纲) 一章概论 一节编制建井地质报告的依据、目的和任务 叙述建井地质报告编制的依据、目的、基本任务、资料来源、资料截止日期等。 报告所依据的现行主要法规、所依据的主要地质资料名称及审批情况。 编制建井地质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依据生产积累的地质资料,对井田地层、构造、煤层、煤质、水文地质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归纳和总结,重新核定井田资源储量,为今后煤矿安全生产,制定生产计划、发展规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提供更充分更可靠的地质资料。主要任务是对建井期间揭露的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析、归纳和总结;修改和编制相关图件及表格;核算矿井资源储量,并阐明增

减原因;编制系统的建井地质报告。 二节矿井位置、范围、交通条件及四邻关系 叙述矿井所在的行政区划位置,井田的范围(批准范围及文号、拐点坐标),批准开采煤层,交通条件(公路、铁路);相邻矿井名称及建设情况。 附图:井田位置交通图;井田范围及相邻矿井分布图。 三节自然地理 地形与河流(地表形态、地面标高,井口标高,河流名称,流量,洪水位,最高洪水位等),气候(气候特征、气温、降水等)等自然条件,自然地震(地震烈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等) 四节井田地质勘探工作 叙述井田地质勘探简史、地质报告(或补充勘探报告)提交审批的情况;建井期间补充地质工作(包括物探、钻探、巷探)的情况。 五节矿井设计概况 叙述矿井设计能力,服务年限,开拓方式,水平及采区划分,以及其它有关设计参数等; 附图:井田开拓方式,水平及采区划分 六节矿井建设情况 叙述矿井基建施工单位,开、竣工日期,实际完成的井巷工程量,以及采区和工作面的准备情况等。 七节建井地质工作 叙述建井期间的地质工作及水文地质工作,主要包括地质观测、地质素描、地质资料的编录与整理,地质台账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矿井水文动态,水文地质资料的整理与台账等。 注:在建井过程中进行过正式补充勘探或补做地质工作量较大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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