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哈密市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立案:1、受理举报或者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填写立案呈报审批表,经主任同意。

二、调查、取证:1、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3、调查收集证据并制作调查笔录等相应文书,对证据先进行保存,应在7日内做出决定。

三、审查:制作《关于***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情况的综合报告》,提出处理已经报送部门。负责人审查。

四、告知:1、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符合听政条件的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听听证会的权利。

五、做出决定: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查有关材料,集体讨论做出处罚决定并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六、送达与执行:1、《行政处罚决定书》宣告后应当场交付当事人,并让当事人签收,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在7日内送达;2、但是热拒绝签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3、执行处罚;4、出具处罚收据。

七、结案:制作《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卷案》进行归档。

要求听证的: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书。

申请复议和应诉:1、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15日内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有管辖权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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