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PPP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PPP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一、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PPP 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即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下同)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二、PPP项目采购的基本流程

(一) 资格预审

根据《PPP项目采购办法》第五条,PPP项目采购应当实行资格预审。项目实施机构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准备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社会资本和与其合作的金融机构参与资格预审,验证项目能否获得社会资本响应和实现充分竞争。

一般的政府采购中,资格预审并非采购的必经前置程序,然而,PPP项目中,无论采取何种采购方式,均应进行资格预审程序。我们理解,这是由于PPP项目作为一种新型的政府采购服务、建立了政府与企业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政府希望通过前置的资格预审程序,实现项目实施机构对参与PPP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更为严格的筛选和把控,保障项目安全。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PPP 项目资格预审流程如下:

(二)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13号文和《PPP 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

(三)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13号文、《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13号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

就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需要特别说明是:

第一,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并不包括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是财政部于2014年依法创新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和竞争性谈判相比,二者关于采购程序、供应商(即PPP项目中的社会资本,下同)来源方式、采购公告要求、响应文件要求、磋商或谈判小组组成等方面的要求基本一致;但是,在采购评审阶段,竞争性磋商采用了类似招标采购方式中的“综合评分法”,从而区别于竞争性谈判的“最低价成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就《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PPP项目采购办法》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解读:“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在需求完整、明确的基础上实现合理报价和公平交易,并避免竞争性谈判最低价成交可能导致的恶性竞争,将政府采购制度功能聚焦到‘物有所值’的价值目标上来,达到‘质量、价格、效率’的统一。”

第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一般性规定,供应商的来源方式均包括以下三种:(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3)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但是,针对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的PPP项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开展

采购的,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一)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竞争性磋商公告应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上述113号文规定中,供应商的来源仅涉及通过发布公告一种方式,而并未涉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邀请两种方式。上述规定究竟为立法疏漏抑或是相关立法针对PPP项目采购的特别规定,财政部目前出台的相关文件中尚未给出答案;而在实务操作中,对于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的PPP项目,对于上述文件,我们通常从严格解释的角度建议项目实施机构以发布公告作为供应商的唯一来源方式。

(四)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113号文、《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等规定,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PPP项目的流程如下:

各种招标采购方式流程汇总

招标类别 招标按资质分以下几大类:政府采购类、工程建设类、中央投资类、进口产品类、药品类、科研类。 1、政府采购类: 政府采购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需具备政府采购类资质,乙级的由省财政厅审批发证,可代理预算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项目;甲级由财政部审批发证,可代理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不限金额。 2、工程建设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代理工程建设类资质分为暂定级、乙级、甲级。暂定级、乙级由省建设厅审批发证,甲级由建设部审批发证。暂定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6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乙级资质可代理总造价1个亿

以下的工程建设类项目;甲级资质可代理所有的工程建设类项目。 3、中央投资类 中央投资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含国债)、专项建设基金、国家主权外债资金和其他中央财政性投资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中央投资项目代理资质分为预备级、乙级、甲级。预备级、乙级由省发改委审批发证,甲级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发证。预备级资质可以从事总投资2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乙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总投资 5 亿元人民币及以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所有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选择及流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 发布日期:2015-07-27来源:网络来源编辑:李香玉 一、引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5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 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梳理,旨在厘清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PPP项目的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PPP项目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如下: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条、《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条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就政府采购的服务项目,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服务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即PPP项目的实施机构,下同)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依法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三、PPP项目采购的基本流程

ppp项目管理操作流程

PPP项目操作手册 1一操作基础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常译为“公共-私营- 合作机制”,是指为了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与私人组织(社会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由社会力量向公众提供市政公用产品与服务的方式,提高质量和供给效率,最终实现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本质上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等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即建立政府与企业“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模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社会评价”的良性互动格局。PPP模式的核心是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因此,它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机制和制度设计。推广PPP模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可以将适度的市场竞争引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在实现社会福利、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够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行的效率和能力。 PPP模式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选择、社会力量合作伙伴确定、组建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过程。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完全依靠使用者付费,二是政府支付服务费用,三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 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O、BTO、股权转让、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与BOT 原理相似,都是由“使用者付费”,但它更强调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全过程合作。 2二总体要求

PPP项目实施流程个阶段个步骤

PPP项目实施流程 (5个阶段、19个步骤) 一、项目识别 (一)项目发起 1、政府发起:财政部门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征集适宜开展合作的项目。 2、社会发起:社会资本以书面推荐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提出潜在的合作项目。(二)项目筛选 1、确定备选项目。 2、项目发起方提交资料: 新建及改扩建项目: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实施方案等; 存量项目:存量项目的历史资料、项目基本资料、投资情况、产出说明、初步实施方案等。 制作项目简介 (三)物有所值评价 1、定性评价:能否增加供给、优化风险分配、提高运营效率、促进创新和公平竞争等; 2、定量评价: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

(四)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确保政府每年的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等财政支出不得超过当年的财政一般性支出的10%。 二、项目准备 (一)管理构架组建 1、专门的协调机构:负责项目评审、组织协调、监督管理; 2、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的准备、采购、监管、移交等。 (二)实施方案编制 1、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2)经济技术指标 (3)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2、风险分配基本框架 原则上政府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企业承担商业风险。 3、项目运作方式:BOT、TOT、ROT、BOO、委托运营、特许经营为核心。 4、交易结构:

(1)项目投融资结构 (2)回报机制 (3)相关配套安排 5、合同体系: 项目合同、股东合同、融资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产品及服务采购合同、保险合同。 6、监管架构: (1)授权关系:政府想项目实施机构或公司授权; (2)监管方式: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公众监督。 7、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最少两家) (4)竞争性磋商 (5)单一来源采购 (三)实施方案审核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基本方式和流程 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分散采购模式、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谈判、单一来源、询价。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 (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 (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政府采购工程。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二)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三)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市政府采购中市政府采购中心货物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采购人根据预算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内容和采购编号向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递交采购需求表。 2)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计划财务部受理审核通过后在下一个工作日分配给上海市政府采购

五种采购方式比较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最新ppp项目流程(完整版)

1 XX引水工程(含管道工程、净水厂) 2 PPP项目流程 3 4 5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6 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7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就XXXX饮水工程(含管道工程、净水厂)项目8 (以下简称“本项目”)流程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和文件作如下表述。由于本项目9 现实操作情况,以下有些步骤需同时开展。 10 一、项目发起与筛选 11 本项目由XX县政府发起。县财政部门向交通、住建、环保、国地、农业等12 主管部门征集潜在的PPP项目,主管部门以初步实施方案的方式报送。财政部门13 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考察,择优选择社会资14 本。财政部门应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新建、改建项目应15 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 16 其中涉及的文件有: 17 (1)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18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9 (3)项目产出说明 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20 21 1.物有所值评价

22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23 时参照《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规定,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 24 所值评价工作。定量评价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分为 25 “通过”和“未通过”。通过的“项目”,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报 26 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27 其中涉及的文件有: 28 (1)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专家打分表 29 (2)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2.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30 31 物有所值评价“通过”的项目,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 32 力论证指引》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 33 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 34 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形成最终结论。 35 三、成立项目组 政府组建专门负责具体PPP项目组。项目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 36 37 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考察同类项目、比选后择优与合作伙伴谈判、项目 38 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与政府和企业的沟通协调。 39 40 四、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41 项目实施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二)项目实施机构;(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42 43 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四)投资回

采购制度和流程

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有控股子公司的对外采购事项(不含厨房设备、零星办公用品)。 第三条本制度责任管理部门为集团采购部。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采购部及人员职责 1、钻研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注意对市场信息的收集。 2、廉洁高效,勤俭节约,讲究职业道德,不徇私舞弊,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3、负责公司生产与经营所需的工程类、物资类、服务类采购计划拟订、报批与执行; 4、负责供应商的开发、管理及维护工作。 5、对各类采购实施过程进行跟进落实。 6、协助财务部对采购款项进行处理。 7、负责采购事项及供应商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采购工作管理规范 第五条采购原则 1、竞争比价原则。凡以非招标形式采购的,均需询价、比价3家以上供应商。将相关信息详细收集(含商家名称、联系方式、具体报价信息等)并对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评估后,填写《询价、比价信息表》,选择意向供应商并报批。询价、比价、议价的结果需不超过市场平均价格标准。

2、适时适量原则。采购部根据整体采购需求计划、供货周期和市场整体行情走向等,编制分项采购实施计划。确保采购执行中在时间上适时到位,不因采购延迟到位影响相关流程,在采购量上供需平衡,不造成积压浪费。 3、全程监督原则。采购部的重大采购合同需经相关部门采购合同会审。采购部不得单独完成合同谈判、签订及采购验收。督审部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审计监督。 4、“舍远求近原则”。凡各项目均应就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5、“直供原则”。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第六条采购计划 1、项目工程部的采购,由工程部根据现场和设计图纸以及预算合同,编制并向采购部提交《项目整体物资需求计划表》,和《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计划表》,明确合适到货期以及详细物资需求等信息; 2、《项目整体物资需求计划表》之外的各类采购,由物资需求部门填写《物资采购申请单》报采购部审核。 3、各类采购申请需明确采购物资的名称、规格、质量执行标准、数量、价格、使用日期等;对所申购物资的规格、型号、材质、性能标准等必须描述清晰,不得模糊,否则,采购部可拒绝受理执行。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给采购部门执行。(申购单原件及电子档要分别提交一份给仓库和财务备案) 4、采购部接到采购申请表后,对工程项目物资需求的采购,要根据项目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于三天内完成整体采购计划审核并填写《整体物资采购计划表》。在采购执行中,根据《整体物资采购计划表》按月度进行分解并填写《月度物资采购计划表》。对非工程项目类物资采购计划于接受采购申请后在当月度的月度采购计划是分解执行。 5、各类采购申请需给采购部预留足够的采购执行时间。各部门于每月28日前向采购部报次月的月度采购计划。整体采购计划外的常规采购、零星采购需提前一周申请,设备采购需提前半个月申请,若非应急情况,不得要求采购部门限时采购。因采购计划申报过晚导致物资采购未能保障及时,责任由采购计划申报部门承担。 6、各子公司负责人对所属公司的采购申请进行审核,集团分管采购工作的领导对月度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第七条采购实施与供应商选择

3P项目运作流程及投融资模式

一、PPP模式概述 1、定义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PPP模式即 Public—Private--Partnershiq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为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q)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2、PPP模式的内涵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 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基础

采购方式的选择和流程

PPP项目政府采购方式的选择及采购流程(完整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早在2014年9月23日,财政部就发布了《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由此,拉开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PPP模式的序幕。(来源:中伦律师事务所:邵学军、李兵) 一、引言 为规范PPP项目的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等各环节的操作流程,2014年11月29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下称“113号文”);2014年12月31日,财政部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下称“《PPP项目采购办法》”),对政府采购PPP项目的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 根据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PPP项目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五种方式;PPP项目的一般采购流程包括资格预审、采购文件的准备和发布、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采购评审、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签署确认谈判备忘录、成交结果及拟定项目合同文本公示、项目合同审核、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合同的公告和备案等若干基本环节。 然而,对于上述五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和具体采购流程,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并未给出进一步的细则行规定。根据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一款,“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而对于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113号文第十七条第二款也仅在采购公告发布及报名、资格审查及采购文件发售、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及响应文件评审等几个环节进行了规定,对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以及其他采购环节上的流程,113号文并没有进一步规定。 因此,在实务操作中,113号文和《PPP项目采购办法》的现有规定并不能满足PPP项目采购的流程性规范需要。为此,我们特对113号文、《PPP项目采购办法》、《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

(完整版)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图

采购流程及采购流程图 1 采购过程 1.1 公司制订并实施《供应商评价与选择程序》、《采购过程控制程序》、《采购产品验证程序》 对供方的评定、采购过程和采购产品的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所采购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规定 的要求。PMC部是采购过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1.2 公司确保按如下要求预先评定供方: A、根据公司的需要,按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评价和选择供方; B、明确各类供方的评定方式和评审程度; C、根据公司的需要,按规定的周期选定或重新选定或评价供方; D、评定合格的供方列表明确,以便公司采购时选定; E、形成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或资料,包括可能要求采取的纠正措施要求。 2 采购信息 2.1 公司采用统一的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或其它文件中须清楚注明采购要求及有关 的验证要求。 2.2 公司在相关文件中明确采购的审批要求和采购员资格。 2.3 在相关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如下信息要求: A、产品或服务采购的程序、过程、设备及人员的认可或资格要求; B、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C、采购的验证安排及产品或服务的放行方式。 2.4 按要求保存有关的记录和资料。 3 采购验证 3.1 品质管理部IQC课实施《采购产品验证程序》,按照经批准的检验文件,对所有采购物料实施进货检验或验证,以验证采购物料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3.2 公司可以根据合同或协议,派代表到货源处进行复查或验收,或在本公司的顾客有要求时,由顾客或其代表在公司内或供方的货源处对物料进行验证,但以上验证并不能减少供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的复验和拒收。 3.3 公司应做好进货检验或验证记录,以保证以后能利用这些资料来评价供方的质量状况和质量

政府采购网上操作流程

附件1 采购流程(附图)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2)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2) 2)已确定采购方式后的流程 (4) 公开招标 (4) 邀请招标 (5) 竞争性谈判 (5) 询价采购 (5) 网上竞价 (6) 单一来源 (6) 协议供货 (6)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流程图 (7) 询价采购流程图 (7) 网上竞价采购流程图 (7)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图 (7) 协议采购流程图 (7)

1)未确定采购方式前的流程 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信息(下级采购单位和本级采购单位都可以填写) 采购单位管理-主管部门审核(本级采购单位身份登陆系统,若是本级采购单位填写的采购信息,则不经过这个环节) 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 财政部门管理-业务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有三个选项: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任何选项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清单审核) ①提交分管局长审核财政部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清 ②提交相关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会审(专官员身份登陆系统)单 政部门管理-相关科室科长审核(业务科长身份登陆系统)财政部审 门管理-分管局长审核(分管局长身份登陆系统)核③提交采购办审核 采购办管理-清单审核(有三个选项:①审核通过;②撤回至采购单位;③撤回至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其中“选择采购类型”有三个选项:集中采购方式、分散采购委托方式、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委托方式的流程一样,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分散采购自行组织,审核通过后业务流转到采购单位管理-提交分散采购采购记录 流程结束; ②撤回至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管理-填写采购清单参照前面的流程 撤回至财政部门财政部门管理-资金来源审核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 采购办管理-资金审核(其中“结算方式”下来列表中有多个选项,每个选项的流程都一样。审核结果选择:①通过;②主任审核,最后都流转到采购办确定采购方式) ①通过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选择督办人)确定采购 ②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主任审核采购办管理-采购清单分配方式 采购办管理-确定采购方式(督办人身份登陆系统)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审核结果中,“驳回”按钮表示将业务驳回到之前的环节重新处理,下面的流程图均表示审核通过后的流向,省去驳回的流程。红色字表示该环节中的选项。 未确定采购方式前流程图

PPP项目操作流程与运作之_项目移交篇

PPP项目操作流程与运作要点 项目移交篇 作者:吕汉阳徐静冉 项目移交通常是指在项目合作期限结束或者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以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移交给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PPP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便需要将项目的经营权(或所有权与经营权同时)向政府移交。项目移交的过程主要分为移交准备、项目资产评估、项目性能和功能测试、资产交割、项目绩效评价五个阶段。 项目移交的基本原则是,项目公司必须确保项目符合政府回收项目的基本要求。项目合作期限届满或项目合同提前终止后,政府需要对项目进行重新采购或自行运营的,项目公司必须尽可能减少移交对公共产品或服务供给的影响,确保项目持续运营。 一、移交准备 项目移交时,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代表政府收回项目合同约定的项目资产。项目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应组建项目移交工作组,根据项目合同约定与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确认移交情形和补偿方式,制定资产评估和性能测试方案。 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移交形式、补偿方式、移交内容和移交标准。移交形式包括期满终止移交和提前终止移交;补偿方式包括无偿移交和有偿移交;移交内容包括项目资产、人员、文档和知识产权等;移交标准包括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指标。

采用有偿移交的,项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补偿方案;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项目实施机构应按照“恢复相同经济地位”原则拟定补偿方案,报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一)移交内容。 移交的范围通常包括: 1.项目设施; 2.项目土地使用权及项目用地相关的其他权利; 3.与项目设施相关的设备、机器、装臵、零部件、备品备件以及其他动产; 4.项目实施相关人员; 5.运营维护项目设施所要求的技术和技术信息; 6.与项目设施有关的手册、图纸、文件和资料(书面文件和电子文档); 7.移交项目所需的其他文件。 (二)移交的条件和标准。 通常包括以下两类条件和标准: 1.权利方面的条件和标准。 项目设施、土地及所涉及的任何资产不存在权利瑕疵,其上未设臵任何担保及其他第三人的权利。但在提前终止导致移交的情形下,如移交时尚有未清偿的项目贷款,就该未清偿贷款所设臵的担保除外。 2.技术方面的条件和标准。

PPP项目运作流程详解

PPP项目运作流程详解 一、操作基础 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首字母缩写,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机制”,是指为了建设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政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与私人组织(社会力量)以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特许经营协议为基础,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由社会力量向公众提供市政公用产品与服务的方式,提高质量和供给效率,最终实现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P模式本质上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等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即建立政府与企业“利益分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模式,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运营、社会评价”的良性互动格局。PPP模式的核心是在公共服务领域引入市场机制,因此,它不仅仅是单纯的融资方式,也是一种机制和制度设计。推广PPP模式进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行,可以将适度的市场竞争引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在实现社会福利、提高基础设施服务质量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合理的投资回报,同时也能够增强公共基础设施可持续运行的效率和能力。 PPP模式项目的实施主要包括项目选择、社会力量合作伙伴确定、组建项目公司、融资、建设、运行管理等过程。项目收入来源主要分三类,一是完全依靠使用者付费,二是政府支付服务费用,三是前两种方式的结合。

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O、BTO、股权转让、委托运营等多种模式。狭义的PPP与BOT原理相似,都是由“使用者付费”,但它更强调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全过程合作。 二、总体要求 (一)打破地域垄断和所有制限制。 政府通过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等;鼓励有一定技术能力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跨地域参与市场竞争,培育具有开拓国内外市场能力的大型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鼓励以市代县、城乡一体化中的同类项目进行打包,扩大市场规模。 (二)落实费价政策。 将市政公用服务价格收费或政府支付服务费作为合作伙伴的经营收入来源。政府要合理确定费价标准,完善价格调整机制,在合作伙伴履约的前提下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和补贴,既保护消费者权益,又保证投资者的合理收益。政府支付的服务费应通过竞争程序确定,并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向用户收费的各类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成本监审并及时调整到位,价格不到位的,政府应予以补贴。 城镇综合管廊项目要明确各入廊管线行业费用分摊和价格标准。 (三)规范运行操作。 按照城镇市政公用各类专项规划筛选适宜PPP的项目,强化项目前期策划和论证,做好信息公开;通过竞争机制选择合作伙伴,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由政

PPP项目流程(完整版)

XX引水工程(含管道工程、净水厂) PPP项目流程 PPP模式是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作为合作的基本理念,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就XXXX饮水工程(含管道工程、净水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流程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和文件作如下表述。由于本项目现实操作情况,以下有些步骤需同时开展。 一、项目发起与筛选 本项目由XX县政府发起。县财政部门向交通、住建、环保、国地、农业等主管部门征集潜在的PPP项目,主管部门以初步实施方案的方式报送。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考察,择优选择社会资本。财政部门应根据筛选结果制定项目年度和中期开发计划。新建、改建项目应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产出说明和初步实施方案。 其中涉及的文件有: (1)项目初步实施方案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产出说明 二、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1.物有所值评价 财政部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在进行物有所值评价

时参照《PPP物有所值评价指引(试行)》的规定,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开展物有所值评价工作。定量评价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物有所值评价结论分为“通过”和“未通过”。通过的“项目”,完成物有所值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报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其中涉及的文件有: (1)物有所值定性评价专家打分表 (2)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2.财政承受能力评价 物有所值评价“通过”的项目,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可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为确保财政中长期可持续性,财政部门应根据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财政支出、政府债务等因素,对部分政府付费或政府补贴的项目,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并形成最终结论。 三、成立项目组 政府组建专门负责具体PPP项目组。项目组在授权范围内负责PPP项目的前期评估论证、实施方案编制、考察同类项目、比选后择优与合作伙伴谈判、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以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 在项目推进过程中,项目组负责与政府和企业的沟通协调。 四、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机构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二)项目实施机构;(三)项目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实施进度,以及提供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标准等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四)投资回报、价格及其测算;(五)可行性分析,即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

如何选择采购方式

主题:如何选择采购方式

目录 一、采购的定义和分类 (3) 1.采购的定义 (3) 2.采购的分类 (4) 二、现行法律、法规中罗列的6种“确定供应商的方法”是什么 (8) 三、如何正确选择合适的“确定供应商的方法” (8) 1.招标采购的适用条件(或称为招标采购的适用情形) (8) 2.“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与“不招标”的适用条件 (9) (1)公开招标的适用情形 (9) (2)邀请招标的适用情形 (10) (3)“不招标”的适用情形 (11) (4)需要注意点: (11) 3.非招标采购的适用条件(或称为非招标采购的适用情形) (12) 四、招标采购、非招标采购各自的特点和应遵守的规定 (14) 1.招标采购的特点 (14) (1)采购程序的公开性 (14) (2)采购程序的竞争性 (14) (3)采购程序的公平性 (14) 2.招标采购应遵守的规定 (14) (1)招标公告应在指定媒介发布 (14) (2)招标人应按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5) (3)在实施招标采购程序性活动时,要遵守相关“法定时间”的要求,见下表: (16) 3.竞争性谈判的定义以应遵守的规定 (19) (1)竞争性谈判的定义 (19) (2)供应商募集方式 (19) (3)响应文件编制时间规定 (19) (4)谈判小组构成规定 (19) (5)谈判应遵守的原则 (19) (6)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应遵守的原则 (20) (7)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应遵守的原则 (20) 4.询价采购的定义及应遵守的规定 (21) (1)询价的定义 (21) (2)供应商募集方式 (21) (3)响应文件编制时间规定 (21) (4)询价小组构成要求 (21) (5)询价应遵守的原则 (21)

PPP项目运作流程

PPP项目运作流程、文本汇总及投融资模式 价值中国2016-05-15 23:45:56阅读(107)评论(0)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 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PPP项目运作流程、文本汇总及投融资模式 综合国内对PPP模式的探索与实践,梳理运作流程、文本汇总及投融资模式,供业界参考。 一、PPP模式概述 1、定义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为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

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2、PPP模式的内涵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

供电企业物资采购方式选择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c413947403.html, 供电企业物资采购方式选择探讨 作者:牛艳新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21期 摘要:供电企业物资部门需要采购大量的物资,这些物资由于种类繁多、价值较高,需要耗费较多的人力物力。在现有国家法律和企业制度的共同约束下,如何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规范高效地完成采购,是供电企业物资部门面临的问题之一。本文从分析供应链采购原理入手,通过比较供电企业常用采购方式的特点,对不同类型物资提出采购方式选择的建议,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供电企业物资采购效率,达到降低采购成本的目的。 关键词:物资;采购方式;探讨 中图分类号:F25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1)11-0245-01 一、引言 采购是指个人或企业从市场取得产品或服务,为满足自身需要或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一项活动。 经济要发展,电力需先行。电力建设与改造是经济社会的基础,大力开展电力建设是供电企业的重要任务之一。“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电力建设与改造工程能否顺利开展,物资的是否及时供应是关键环节。电力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巨大,物资品类需求众多,质量要求高,采购规模大。设备、材料、工器具等物资采购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电网工程造价与技术含量,关系到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涉及到供电企业的生产成本及经济效益。 二、传统采购和供应链采购比较 1.传统采购模式 传统采购是指企业为了维持一定数量的安全库存,采取的不断补货采购方式。采购时重点关注供应商的价格,采购过程以讨价压价为主,注重同供应商进行价格博弈。而对于质量、交货期等因素,虽然也比较关注,但仍以事后控制为主,主要通过到货质量验收等手段加以实现。由此可见,传统采购的模式不仅会加大库存成本,而且与供应商的关系属于短期博弈,可能会使所采购的物资存在质量问题。 2.供应链采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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