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以XX机械公司为例

摘要

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贯穿于纳税于纳税人从战略管理到日常生产经营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而系统的工程,它要求筹划人能够充分了解纳税人的各项涉税经济行为,从而对筹划方案应用以后产生的涉税收益可以作出正确的评估,以及对筹划中提供的纳税模式的运行效率及其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程度有准确的把握,这要求筹划人有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节税原理、市场供求平衡原理及有关法律法规、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广阔空间,本文通过重点、详细论述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方法,为纳税人进行具体的税收筹划操作提供了指南,加深对税收筹划理论的认识,并对纳税人开展税收筹划活动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合理避税

目录

摘要 (1)

绪论 (3)

1 税收筹划概述 (3)

1.1 税收筹划的定义 (3)

1.2高新技术企业概述 (3)

1.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4)

2、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4)

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5)

3.1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5)

3.2运用财务决策进行筹划 (5)

3.3用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筹划 (6)

3.4运用企业筹资和投资的进行税收筹划 (6)

3.5运用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 (6)

4、案例分析:XX机械公司所得税筹划方案 (7)

4.1公司业务概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7)

4.1.1公司业务概况 (7)

4.1.2财务状况分析 (7)

4.2公司纳税问题分析 (8)

4.2.1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的混淆 (8)

4.2.2收入的性质界定及账务处理 (8)

4.2.3产品成本核算的缺陷 (8)

4.2.4关于销售费用提成问题 (8)

4.2.5关于技术工人及合同工人劳务费 (8)

4.3税收策划方案设计 (9)

4.3.1维护劳务收入的剥离 (9)

4.3.2适用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9)

4.3.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10)

4.3.4销售提成与劳务费支出 (11)

5、结论与展望 (11)

参考文献: (11)

致谢 (12)

绪论

根据高新技术产业高投入、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税收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从1999年以来,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对高新技术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在高新技术行业引起了企业的广泛关注。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产业给予支持,但是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遵循依法纳税的义务。对于每个企业而言,纳税毕竟是其既得利益的直接减少或是政府对其财务成果的一种无偿占用,其企业资金的净流出,对企业会计收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为了减轻税负,企业自然就会想方设法少缴税、免缴税或延缓缴税。正是在这种直接经济利益的驱动下,税收筹划应运而生。纳税筹划(tax planning)是指在国家税收政策的许可下,根据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管理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获得“节税”收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一种理财活动。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为了使企业利益最大化,通过XX公司这个案例可以看出,XX公司通过进行一些纳税筹划措施,既可以节约成本,又可以为公司争取税后利益最大化。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利益国家相关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既有利于公司本身,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调控,使得企业和国家和谐发展。由此,可以看出,企业所得法纳税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减轻了纳税企业的税负,优化了自身企业的产业结构和自身管理水平。

1 税收筹划概述

1.1 税收筹划的定义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代理人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自觉地运用税收、会计、法律、财务等综合知识,采取合法合理或“非违法”的手段,以期降低税收成本服务于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行为。

1.2高新技术企业概述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技术;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1.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

企业所得税作为我国税收重要来源,是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种。因此,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也成为企业纳税筹划的主要部分。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税法对原有企业所得税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实现了<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两税合并”。统一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在税率、税前扣除标准、税收优惠等方面较前均有很多明显的差异。针对税法的诸多变化,企业应潜心钻研新税法,并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特点,有针对性的调整和筹划各项涉税行为,才能保证及时足额的享受到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纳税筹划不仅对纳税人有利,对国家也是有利的。纳税人有了合法的减轻税负的手段,就不会采取或者会较少地采取非法手段减轻税负,这对国家是有利的。纳税筹划的基本手段是充分运用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国家之所以出台这些税收优惠政策,正是为了让纳税人从事该政策所鼓励的行为,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筹划,对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视而不见,那么,国家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就达不到其预先设定的目标了。2、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的优惠方式单一,基本上局限于税额的定期减免和优惠税率,要真正享受这些优惠,其前提是企业必须有利润,利润越多,优惠越多,这就体现在对有利润企业的事后扶持,对亏损和微利企业则起不到任何鼓励作用。例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指出“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条优惠政策所起的实际效果是由高新技术企业前几年的盈利情况所决定的。而通过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特点可以知道,其投入产出在时间上具有不一致性,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投入是及时发生的,而成果转化的产出却是滞后的,即使转化成功,其收益也是随着生产经营逐渐在将来释放,与前期的高额投人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在成立至营业的两年内没有所得直至亏损,不能享受这条优惠政策,而高新技术产品一但商品化后,由于其高额利润,企业的税负水平较高,可见,如何在现行税制下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经营策

略,是高新技术企业思考的问题。其次,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科技产品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所占比例不断下降,间接费用的比例不断增加,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的支出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此外购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等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也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影响,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注意到这个问题。

3、高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主要途径

在明确相关纳税筹划理论的基础上,要进行成功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深入了解所得税纳税筹划的途径和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高新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途径形式各异,具体策略有以下几种:

3.1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

国家为了从宏观调控上调节产业结构,制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法规来引导纳税人的投资投向。它是国家利用税收调节经济的具体手段,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扶持某些特殊地区、行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增加某些特定企业的收入,促进共同富裕,刺激某些特殊产品和服务的消费,促进消费合理化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由于我国现行税制中纳税人在不同行业的税负差别较大,作为纳税人,顺应和利用政府的税收政策,进行基础设施投资等均享有税收优惠的领域。

新税法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以及年应纳税得额作为判断小型微型企业的标准。对于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应将盈利水平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以适应优惠税率。新设立的技术型企业,则应研究,尽量创造条件符合国家对于需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要求,以适用15%的税率减低企业的整体税负。

3.2运用财务决策进行筹划

选择恰当的组织结构,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面临着设立分支结构的选择,分支机构的形式有常设机构、分公司和子公司三种选择。选择哪种形式,对税收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

新税法实行法人税制,内资企业纳税人身份的确定由“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或组织”变为“在中国境内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和组织”。

实行法人税制后,内外资企业统一实行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根据这种新的转变可以分析出:设立常设机构和分公司只是设立了一个办事机构,它们不是独立的法人,财务由总公司控制,其利润上交总公司。由总公司汇总运用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筹划后统一缴税,分公司或总公司任何一方因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时,都可以用另一方的利润去抵补,可以通过盈亏相抵来实现税负的减轻,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母公司不直接对它负有法律责任,进行完全纳税。

3.3用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进行筹划

在有国家参与的利润总额分配中,要减少国家分配的部分(即所得税),企业必然从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方面加以筹划。因此企业必须了解收入总额应包括哪些收入、哪些收入是有条件包括的、哪些成本、费用、损失是应该扣除的,哪些成本、费用、损失是有条件扣除的。在税法许可的条件下,企业应做到费用充分列支,但不差超过限额列支,即企业要将可列支的费用、损失及扣除额等充分列支来减少计税基础,降低税负,在收入总额既定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必然会使应纳税额大大减少,从而减少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所节减的税额也越大,但是在这里可筹划的弹性空间较小,而且容易陷入避税和偷税的泥坑中。因此,必须依据税法和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通过合理的安排,使企业发生的准予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得到充分的列支。

3.4运用企业筹资和投资的进行税收筹划

就企业筹资而言,目前常见的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借款、集资和企业自筹资金等。方式不同,税负不同,因此就存在很大税收筹划空间。一般地,单就税负而言,自我积累比贷款重,贷款又比企业间拆借重,拆借又比内部集资重;另外,企业联营和融资也是税收筹划常用的方式。联营和融资均可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势互补,前者主要包括场地、人力和设备等全面的配置,以降低资金成本。而后者尤其指取得固定资产等使用权,支付的租金可在税前列支,从而可以减轻所得税税负。总之,各种筹资方式的选择并无定数,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税负和收益等因素,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为目标进行选择。就企业投资而言,如果有多个投资方案,必须在综合考虑税负、时间价值和风险以后才可做出判断。

3.5运用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

企业在其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为充分利用自己的品牌、技术等优势,往往需要整合外部资源,进行合并活动以加速发展。而企业内部的专业化分工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出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及其他目的,也会进行分立活动。由于破产或者设立目的已经达到等原因,企业需要进行清算。在合并、分立、清算等企业重组活动中,存在税务筹划空间,应该充分加以利用。

4、案例分析:XX机械公司所得税筹划方案

4.1公司业务概况及财务状况分析

4.1.1公司业务概况

XX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地处中国政府鼓励发展的中西部地区,是经铁道部及南方机械厂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对南方机械厂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设备及其产品配件进行科研开发,国产代替和商业经营运作等科工贸一体的企业。XX公司是由南方机械厂,电力机械研究所和南方机械厂部分职工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南方机械厂国有股占5%,电力机械研究所出资5%,其余90%由职工出资并组成职工持股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机械制造、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机械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并且有商品进口权。南方机械厂厂办发文明确委托授权XX公司配置大型养路机械关键配件国家对铁道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强调,配件储备金额应不低于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5%,大型养路机械由于技术含量高,其配件储备金额占固定资产原值比例应适当提高。目前掌握在7%左右,应该说,XX公司的销售前景看好。

XX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是稳定车、小型机车、道床配碴整形车等几种大型养路机械关键配件,另外还有自行开发设计的铁路机械及零部件加工,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了各种大型养路机械对以铁路线路提速、运输扩能及道床养护的作用,保证了大型养路机械的正常安全使用。

4.1.2财务状况分析

XX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财务状况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截止2008年中期,资产总量达8000万元,净资产达56000万元。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7800万元,销售利润率约为10%,实现利润总额780万元,计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2008年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900万元,预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万元。2009-2013年每年预计至少能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预计每年需要缴纳企业所得

税320万元。

4.2公司纳税问题分析

XX公司在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之前属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于25%的企业所得税,适用于17%增值税。税务顾问深入调查了XX公司实际业务状况和财务情况,尤其对纳税情况和账务处理进行了细致全面的分析,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4.2.1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的混淆

XX公司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的销售价格中包含所有寿命期内的后期修理服务费,造成才产品销售收入与服务劳务收入平均占销售价款的20%―30%。因此,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多计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虽然方便了客户的交易及结算,但是对公司来讲却多负担了增值税款。

4.2.2收入的性质界定及账务处理

公司销售收入份额中,约有60%来自于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30%来自于与南方机械厂大型机车配套的配件销售,而配件的销售只是作为流通环节商贸性质的收入入账,不能够作为自产产品销售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4.2.3产品成本核算的缺陷

公司外购、装配的配件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增设一些关键部件,提高其原有性能。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公司自行研发有较高技术性工艺过程的参与,且加工装配后的配件能够对我国铁路提速,铁路行车安全提高保障。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购进的配件应作为原材料,而不应作为流通环节的购进存货。在加工、研制过程中应采用成本归集和核算方法计算出最终产品的制造成本,将其纳入工贸企业成本核算体系。

4.2.4关于销售费用提成问题

公司的修理服务由高技能技工完成,对于销售及修理服务劳务采用销售提成制,而销售提成部分并未通过销售费用反映。在税法上也不允许税前列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前扣除项目金额。

4.2.5关于技术工人及合同工人劳务费

由于公司在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聘用了许多技术工人和合同工

人,而这部分人员的报酬绝大部分采用了劳务费形式。这不利于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减少企业所得税额,故这部分劳务费支出应进一步合理处理,通过规范的财务核算予以解决。

4.3税收策划方案设计

针对发现的上述财税问题,应从以下角度合理筹划,减少纳税失误,合理降低公司税负。

4.3.1维护劳务收入的剥离

XX公司产品和配件销售价格中应尽量将维护劳务收入剥离,优化调整产品销售收入,一方面实现账目清晰,另一方面推迟维修劳务收入的确认时间,合理降低税负,这也是符合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做法。

4.3.2适用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地处中西部地区的XX公司,争取创造条件享受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开展税收策划活动的基本思路之一。根据国办发【2007】73号文件,财税【2001】202号文件及国税发【2002】47号文件,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针对该优化政策,XX公司应该创造条件争取享受该优化政策。

(1)主营业务收入的合理划分与调整

XX公司的收入总额中,有60%来自于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有80%来自于与南方机械厂大型机车配套的配件销售,作为流通性质的其他业务收入。若把配件的销售收入由原来作为流通环节商贸性质的收入调整为按工贸性质的收入入账。则来自于国家鼓励类产品的主营业务的收入会提高到90%,远远超出优惠政策对主营业务收入70%的限制,可以享受西部开发减税优惠政策。

对XX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作上述重新划分与调整的理由如下:一是公司的营业执照中明确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铁路机械制造、批发、零售等业务,可以按工资企业会计制度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二是公司销售的大型机车的配件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且一部分产品和配件已经返销出口奥地利;三是由于环境的变化和科技的拓展,南方机械厂授权XX公司“配置”配件的情形已经改变,XX公司不再是

外购配置,而是自行研发,因此可以变更委托授权书,变更“配置”字样为“研发生产及配套销售”字样,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四是XX公司产品符合《当前国家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品和技术目录》中第九项“铁路项目”中“既有线路提速及扩能”、“铁路行车安全技术保障系统开发”的规定。

(2)组织调整,机构分段

鉴于目前XX公司生产销售的大型机车配件是否属于高科技含量产品,以及将配件的销售收入由原来作为商贸性质的收入调整为按工贸性质的收入入账的做法,是否能够得到税务机关的认可,还需要一个鉴定、沟通过程。建议可以适当调整业务范围,进行组织分立,具体可以将配件的加工与装配业务,自行研制开发的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业务,以及配件、小型机车的维修业务区分出来,分设为3个独立的法人企业,机构分设可以使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企业业务单纯化,主要业务收入满足西部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这样就可以享受西部开发减税优惠,至于配件的加工生产销售业务,得到技术鉴定以后,也可以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政策。维修业务的独立可以使公司的混合销售收入得到分解、净化,合理降低企业的税负。

对于机构分设会给公司带来分立成本,如果分立成本大于节税收益,则机构分设不合算,对XX公司未来3年的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及分设后的节税收益进行测算,未来3年(2009―2011年)每年预计至少能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退一步讲,若只考虑小型机车业务给所得税减税利益,小型机车的销售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60%,所得税税率由25%降为15%,则仅小型机车而言,未来3年的节税额=10000万元×60%×(25%-15%)×3=1800(万元)。

4.3.3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由于XX公司一直与电力机械研究所合作,得到研究技术方面的大力支持,公司生产销售的自行研发产品比重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不断增加,且与当前的铁路线路提速、运输扩能及道基养护有着极为直接的密切联系,XX公司研制开发生产的产品已经出口远销到欧洲等地区世界市场。2008年又与美国一家公司达成合作协议,开发生产高速封闭列车及无缝焊接技术,这将对列车行车安全,列车性能的提高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持。这种先进性、安全性的技术完全可以通过技术部门的鉴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从而使XX公司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按税法规定,对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2年所得税,这也是XX公司税收筹划的一条捷径,XX公司目前已经申请成功,正式成为开发区内高新技术企业。

4.3.4销售提成与劳务费支出

关于销售提成问题,可以按照销售费用、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等多种明细账目细化,理消账务,合理规范,加大税前扣除力度,至于技术工及合同工的劳务费用,可以合理通过工资项目核算,加大扣除力度。

5、结论与展望

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企业所得税相关法规与国际经济逐步接轨,纳税筹划在我国将势必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2008年开始施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暂行条例》,实现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是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走向成熟和规范的一个显著标志,意义深远。企业纳税系统筹划的研究,对提高企业依法纳税意识和水平,净化税收法制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以及实现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可以从多角度进行纳税筹划,从理论和实践上为企业尽快适应新税法打下基础,为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

参考文献:

[1]张美中.企业纳税筹划的意义[J].中国纺织经济,2004,6:21~24

[2]王国华,张美中.纳税筹划理论与实务[J].中国税务出版社,2004,5:11~14

[3]董再平.对税收筹划的几点看法[J].税务研究,2005,7:77~78

[4]黄衍电.税收政策与筹划[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24~27

[5]唐腾翔.税收筹划[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4,107~115

[6]庞业文.纳税筹划原则与误区[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5,7:135~148

[7]詹奎芳.纳税筹划的目的及途径[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5,12:71~72

[8]毛夏鸾.企业纳税筹划操作实务[M].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4,39~51

[9]刘植才.税务筹划若干误区辨析[J].税务研究,2005,7:42~43

[10]企业会计准则[J].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3:81~83

[11]杨学富.论会计政策的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筹划中的运用[J].企业经济,2005,7:24~27

[12]苏春林.纳税筹划[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58~61

[13]段矿生.纳税筹划的条件与主要方法[J].经济师,2005,12:28~29

[14]贺志东.税务稽查管理[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45~51

[15]孙桂云,孙桂芳.会计核算方法的选择与税收筹划的实现[J].统计与咨询,2005,4:35~47

致谢

紧张而又充实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了,回顾近四年来的学习生活,感触颇深,感激之情尤难抑制。

本文是在导师?老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在大学学习四年里,陈若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独特的教学方式、渊博的知识、活跃的学术思想、执着的科研精神及高尚的做人原则,都给我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印象。所有这一切都将成为我受益终生的宝贵财富! 并且我的论文从选题、收集资料、整理思路、成文到最后定稿,都离不开老师无私的帮助和精心的指导。在此,学生谨向导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这里,我还要真心感谢会计系曾经在大学里教授我知识的老师,正是在他们的严格要求和大力帮助下,使我顺利地完成了本阶段的学习。另外我还要感谢亲爱的室友,是他们陪我度过了大学快乐的时光,也正是他们不断的鼓励我,使我顺利的完成了论文。同时,我也要诚心感谢审阅和参加我论文答辩的各位老师,感谢他们在百忙之中帮助我完成论文的最后一个环节,这是我莫大的荣幸。论文不当之处还敬请各位专家批评指正!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是他们一直以来给予我关心和支持,才使我能顺利完成学业以及走好踏入社会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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