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生产中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何在生产中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如何在生产中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

业务不熟“有电当没电”违章作业,险丢命一条

2001年5月24日8时40分,变电所所长刘某安排值班电工宁某、杜某修理直流控制屏指示灯,宁某、杜某在换指示灯灯泡时发现,直流接线端子排熔断器熔断。这时车间主管电气的副主任于某也来到变电所,并和值班电工一起查找熔断器故障原因。当宁某和于某检查到高压配电间后,发现2号主受柜直流控制线路部分损坏,造成熔断器熔断,直接影响了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接着宁某和于某就开始检修损坏线路。不一会儿,他们听到有轻微的电焊机似的响声。当宁某站起来抬头看时,在2号进线主受柜前站着刘某,背朝外,主受柜门敞开,他判断是刘某触电了。宁某当机立断,一把揪住刘某的工作服后襟,使劲往外一拉,将他拉倒在主受柜前地面的绝缘胶板上,接着用耳朵贴在他胸前,没有听到心脏的跳动声,宁某马上做人工呼吸。这时于某已跑出门,去找救护车和卫生所大夫。经过十几分钟的现场抢救。刘某的心脏恢复了跳动,神志很快清醒了。这时,闻讯赶来的职工把刘某抬上了车,送到市区医院救治。后经了解得知,刘某在宁某和于某检修直流线路时,他看到2号进线主受柜里有少许灰尘,就到值班室拿来了笤帚(用高梁穗做的),他右手拿着笤帚,刚一打扫,当笤帚接近少油断路器下部时就发生了触电,不由自主地使右肩胛外侧靠在柜子上。

事故原因分析:

(1)刘某违章操作。刘某对高压设备检修的规章制度是清楚的,他本应当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遵守电器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但是,刘某在没有办理任何作业票证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高压间打扫高压设备卫

生,这是严重的违章操作,也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刘某是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刘某对业务不熟。1992年,工厂竣工时,设计的双路电源只施工了1号电源,2号电源的输电线路没架设,但是,总变电所却是按双路电源设计施工的。这样,2号电源所带的设备全由1号电源通过1号电源联络柜供电到2号电源联络柜,再供到其它设备上,其中有1条线从2号计量柜后边连到2号主受柜内少油断路器的下部。竣工投产以来,2号电源的电压互感器、主受柜、计量柜,一直未用,其高压闸刀开关、少油断路器全部打开,从未合过。刘某担任变电所所长工作已经两年多,由于他本人没有认真钻研变电所技术业务,对本应熟练掌握的配电线路没有全面了解掌握(在总变电所的墙上有配电模拟盘,上面反映出触电部位带电),反而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此,把本来有电的2号进线主受柜少油断路器下部误认为没有电,所以敢于大胆地、无所顾忌地去打扫灰尘。业务不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5月21日,总变电所已经按计划停电一天进行了大修,总变电所一切检修工作都已完成。时过3日,他又去高压设备搞卫生。按规定,要打扫,也要办理相关的票证、采取了安全措施后才可以施工检修。他全然不想这些,更不去想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不把自身的行为和安全联系起来考虑,足见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4)车间和有关部门的领导,特别是车间主管领导和电气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员,由于工作不够深入,缺乏严格的管

理和必要的考核,对职工技术业务水平了解不够全面,对职工进行技术业务的培训学习和具体的工作指导不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事例(二):缺乏安全意识,防护装备不配戴,伤自身2000年夏,安徽省某铁路货运场,3名装卸工卸危险化学品硫酸。按正常程序,他们先将槽车的上出料管与输送管法兰连接好,对槽内加压。当压力达到要求后硫酸仍没流出,随后采取放气减压打开槽口大盖,进行检查,发现槽内出料管堵塞。于是3人将法兰拆开,用钢管插入出料管进行疏通。当出料管被捣通时管内喷出白色泡沫状液体,高达3米多,溅到站在槽上的3人身上和面部。由于3人均没戴防护面罩,当时3人眼前一片漆黑,眼睛疼痛难忍,经用水清洗后送往医院,检查为碱伤害。经半年多的治疗,3人视力均低于0.2不等,且泪腺受损。

事故原因分析:

(1)该硫酸槽之前用于盛装液碱,此次装硫酸前经过清洗。但该槽上出料管没有清洗到位,附着干枯的液碱堵塞在出料管下部,当被疏通后由于硫酸压力作用,使碱、反应盐水、酸等先后喷出。

(2)是卸酸工未按规定穿戴防护面罩。遇此险情,得不到防护。

(3)安全意识不够,当槽内出料管堵塞时,3名装卸工第一反应是用钢管插入出料管进行疏通,并没有想到槽内是危险的硫酸,没有预见到疏通后硫酸直接喷涌出的危害性。

(4)应急预案未事先制定,做为高危行业,没有事前制定槽内出料管堵塞时应采取何种方式或应急措施进行处理,造成事故出现后凭经验处致,最终导致事故发生的后果。

从以上的事例的分析中,我们不难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其实这些事故本来都可以避免,下面针对这二个事例的分析谈谈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杜绝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1、制定完备的操作规范。在各项生产活动中,操作规范是保障各项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的根本,在制定操作规范的过程中,应参考设备、工艺流程、技术参数等方面,针对不同的操作环节有与之相应的操作规范,该规范必须是安全而有效的,从而避免生产事故的发生。事件(二)中,如果安徽省某铁路货运场制定了严格的硫酸装卸操作规程,从硫酸入槽车前的清洗检查到装卸硫酸的步骤流程都进行详

细的规定,那么槽内出料管堵塞及装卸工人在转运过程不配戴防护工具的情况就能有效回避。

2、做好应急预案,随时应对突发情况。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在事情发生后进行及时补救和减灾的事

前部署,它的制定应有针对性、预见性、可执行性和有效性,人员的部署、物资的准备、抢救的流程、方法都应有详细的表述,要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根据预案使事态尽快得到控制并将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在事件(一)中,由于处置得当,反应及时,刘某在触电后得到了及时的抢救,避免了人身伤害的进一步扩大,在事件(二)中,槽内出料管堵塞其实可以算作应急事故,这时就应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的规定

安全稳妥的对料管堵塞处进行处理,而不是在毫无安全保障的情况下直接对堵塞进行疏通。

3、技能及安全常识培训,要保障职工能够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必须强化职工业务技能和安全常识的培训,使职工懂业务,会操作,了解设备的性能,能够正确判断安全范围,避免盲目操作,回避风险。事件(一)中,我们可以看出刘某作为所长本应对所内配电情况了熟于心,可由于对业务不熟,对本应熟练掌握的配电线路没有全面了解掌握,不能领悟反而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因此,把本来有电的2号进线主受柜少油断路器下部误认为没有电,所以敢于大胆地、无所顾忌地去打扫灰尘,从而导致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4、抓好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整改。在正常的生产工作中难免会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能够定期、及时对生产环节、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特别是特殊部位、重点部位、事故易发部位、有过安全隐患的部位进行重点排查,很有可能使事故得到及时防范,并消化于无形。事件(二)中,槽车在装入硫酸前如果能够及时对出料管的清洗及通畅情况

进行检查,就能够发现槽内出料管堵塞的隐患。

5、强化安全意识,职工的安全意识能够有效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在生产活动中,职工具备较高的安全意识,就能够及时防备自己所做的工作会对安全产生什么样的后果,从而回避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可通过宣传、讲座、警示标语、口头提醒等方式进行。事件(一)中刘某,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5月21日,总变电所已经按计划停电一天进行了大修,总变电所一切检修工作都已完

成。时过3日,他又去高压设备搞卫生。按规定,要打扫,也要办理相关的票证、采取了安全措施后才可以施工检修。他全然不想这些,更不去想自己的行为将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不把自身的行为和安全联系起来考虑,足见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事件(二)中,三名装卸工卸危险化学品同样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对于硫酸及疏通槽内出料管的危险都没有预见性,并没有将自身的安全与所进行的行为联系起来,最终造成事故的发生。

6、抓好责任制的落实,用制度约束人。安全生产事故从根本上说就是人的事故,在整个生产活动中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产生安全隐患,靠任何一个人做到面面俱到都是不现实的,那么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责任进行划分,层层监督落实,使安全生产的每个环节、步骤都有人抓、有人管,安全事故发生的机率就会明显变小。事件(一)和事件(二)中,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当事人自身没有制度的约束,自然忽视了自身及他人的安全,有章不循,有规不依,安全责任无人监管,由此可见责任制落实的重要性。

7、强化监督机制,保障制行力度。完备的各项制度是基础,而有效的监督机制则是各项制度最终落实的保证。在安全生产的监督机制中,应设置安全分管部门、责任人、安全员对各项规范、制度的最终落实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不落实、不执行、不贯彻时应予以及时纠正和制止,最终确保各项制度能够落实到位。事件(一)中,刘某对高压设备检修的规章制度是清楚的,他本应当带头遵守这些规章制度,遵守电器安全作业的有关规定,但是,刘某在没有办理任何作业票证和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的情况下,擅自进入高压间打

扫高压设备卫生,这是严重的违章操作,也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直接原因。如果当时有安全员或是安全责任人在现场进行监督,刘某在办理作业票证的过程中就会有人发现2号进线主受柜处于受电状态,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归纳起来说,操作规范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根本,应急预案、隐患排查、技能培训是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而监督机制、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和各项规范、制度最终落实到位的保障。

安全生产重于山,知易行难,需要我们每一个安全工作者、每一个人坚持不懈,长抓共管,让我们在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中,在我们为促进国家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让安全事故离我们渐行渐远,共同构建一个和谐美好的明天。

最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预防措施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公司对在建工程发生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与处理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陕西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规定》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本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应急预案的任务和目标 更好的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施工场区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指导应急反应行动按计划有序的进行,防止因应急反应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的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反应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应急精神”。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事故损失。 二、事故应急范围 施工现场或毗邻建筑物的土方坍塌、触电事故、机具伤害、火灾事故。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本项目部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王家富,副组长:顾卫南;成员:张学军、李志龙、张正明、张正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顾卫南负责。下设事故处理组;组长:李志龙。 四、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事故及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问题,按应急救援预案有效开展工作,根据救援工作实际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时做出相应决策。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本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的日常联络工作,了解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的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编制事故情况简报,负责车辆和通信联络工作。 3、事故处理组职责:负责了解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领导报告,协调指导组织抢险和救援,消除险情,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协调公安、消防、医疗等单位进行的组织救援工作。 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防措施 第一章防止坍塌事故预防措施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进行边坡支护或者壁支撑。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的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外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2、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可施工。 3、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它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的断裂坍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荷载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放置。 4、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上级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第二章触电伤害预控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72480

贵州德佳投资有限公司 陆中德煤矿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〇一七年一月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为:“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 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 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培训,提出整改 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追究责任。 四、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遇到无法联系单位负责人等特殊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五、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及日常应急处理手册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26105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及日常应急 处理手册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及日常应急 处理手册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火灾、地震、交通事故、拥挤踩踏事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每天都有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据统计,全球每年约有350万人因突发公共事件而死亡。灾难的发生总是让人猝不及防,但如果平时我们多储备一些常识,一旦面对难关,也许就会应对从容。为了能够防患于未然,滕州公路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及日常应急处理手册》,让大家多多了解身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好事前准备。 紧急情况下的自救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与责任认定

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与责任认定 一、安全生产事故性质划分 1、重大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设备、机械、车辆、厂房、设施、地下管网等)金额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本人及他人伤残鉴定达到1-8级的; ③治疗费用标准超过2万元的(含2万元)(含医疗费、理疗费、康复费及后续治疗费); ④社会影响程度:事故虽未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但事故本身已给公司名誉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 ⑤严重违章操作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财产及人身)超过1万元的; 上述5项具备其中一项的即可认为定重大事故。 2、较大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含1万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经伤残鉴定为9-10级的; ③治疗费用标准超过1万元不足2万的(含1万元); ④社会影响程度较大的。 3、一般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2000元不足1万元的(含2000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较轻,其治疗费用超过2000元不足1万元的(含

2000元); ③无社会影响的。 4、轻微事故: ①财产损失程度超过300元不足2000元的(含300元); ②身体伤害程度轻微,其治疗费用不足300元的。 二、事故责任认定: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分管部长、承包者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和主要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 1、发生重大事故,除当事人按规定处罚外,同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按下列系数共同承担责任。 A、发生事故部门(车间)主任承担80%责任,扣项目考核分值的80%。 B、承包者代表承担10%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10%。 C、主管部门承担5%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的5%。 D、安全环保部门承担5%责任,扣该项目考核分值的5%。 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的车间和承包者代表为一人的则承担A与B的共同责任。 三、考核办法: 1、安全事故发生后,车间(班组)及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环保部、生产部、行政部及相关部门,保持现场,抢救伤者。 2、由安全环保部牵头组成事故调查组,迅速查清事故发生的经过造成的损失程度及后果,估算事故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及级别意见,

生产制造企业安全事故案例分析(1)

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尽管国家和企业对安全工作非常重视,但每年还是有成百上千的机械事故不断发生。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一些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薄弱却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要想降低机械事故的发生率,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我们引用了一些事故案例,希望大家看后,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能有一个更深的认识;能吸取这些事故案例的经验教训;得到一些有用的启示,真正把安全放在我们一切工作的首位。 一、装置失效酿苦果,违章作业是祸根 违章作业是安全生产的大敌,十起事故,九起违章。在实际操作中,有的人为图一时方便,擅自拆除了自以为有碍作业的安全装置;更有一些职工,工作起来,就把“安全”二字忘得干干净净。下面这两个案例就是违章作业造成安全装置失效而引发的事故。(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案例一)2001年5月18日,四川广元某木器厂木工李某用平板刨床加工木板,木板尺寸为300X25X3800毫米,李某进行推送,另有一人接拉木板。在快刨到木板端头时,遇到节疤,木板抖动,李某疏忽,因这台刨床的刨刀没有安全防护装置,右手脱离木板而直接按到了刨刀上,瞬间李某的四个手指被刨掉。在一年前,就为了解决无安全防护装置这一隐患,专门购置了一套防护装置,但装上用了一段时间后,操作人员嫌麻烦,就给拆除了,结果不久就发生了事故。

(案例二)2000年10月13日,某纺织厂职工朱某与同事一起操作滚筒烘干机进行烘干作业。5时40分朱某在向烘干机放料时,被旋转的联轴节挂住裤脚口摔倒在地。待旁边的同事听到呼救声后,马上关闭电源,使设备停转,才使朱某脱险。但朱某腿部已严重擦伤。引起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烘干机马达和传动装置的防护罩在上一班检修作业后没有及时罩上而引起的。 以上两个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违章作业,机械的不安全状态失去了应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共同作用造成的。安全意识低是造成伤害事故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牢记:所有的安全装置都是为了保护操作者生命安全和健康而设置的。机械装置的危险区就像一只吃人的“老虎”,安全装置就是关老虎的“铁笼”。当你拆除了安全装置后,这只“老虎”就随时会伤害我们的身体。 二、危险作业不当心,用手操作招厄运 一些机械作业的危险性是很大的,但一些使用这些机械的人员,对此并不重视,尤其是工作时间长了,更不把危险当回事,操作规程和要求抛在脑后,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结果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例如下面的这个案例,就是因为不把危险当回事,用手代替应该用工具完成的工作,而导致的不幸事件。 1999年8月17日上午,浙江一注塑厂职工江某正在进行废料粉碎。塑料粉碎机的人料口是非常危险的部位,按规定,在作业中必须使用木棒将原料塞人料口,严禁用手直接填塞原料,但江某在用了

安全生产事故定性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定性标准 1总则1.1本标准依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和特点修订而成,对人身事故、电网事故、设备事故、障碍、异常作了具体规定。 1.2本标准适用于广舜热力有限公司,是对各类生产事故及不安全情况定性的主要参考依据。 1.3广舜热力公司各车间发生各类不安全情况,应实事求是填报不安全情况原始报表、组织调查,查明原因,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 1.4各级领导应支持安监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各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和违反。 1.5任何车间和个人不得对本标准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车间和个人对违反本标准、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应。 1.6各车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车间负责人报 告,并逐级上报至安全部、生产经理。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算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 1.7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迅速抢救伤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后,才能进行紧急抢修恢复运行的工作。 1.8事故发生后,参加事故调查的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立即记录,并对事故现场和损坏的设备进行照像,收集资料,事发单位必须做好配合工作。 1.9事故发生后当值值班人员或现场作业人员和在场的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现场前,应尽快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和写出事故原始报告,并保证其真实性。 1. 10 一般及以上生产事故(含人身轻伤及以上)发生后,事发车间应在一小时内电话 通知安全部,由安全部组织调查处理 1.11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车间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提供有关

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事故事故预防措施 编制: 审批: 批准: 中铁隧道集团沪昆客专长昆湖南段项目经理部

绝大多数安全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科学、技术文化的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条件,现将几项行之有效的也是最基本的安全事故预防措施与办法分述如下: 一、最基本的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消除不良安全心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合理调节劳动力分配,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危险部位实行旁站监管,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变能力,开展事故案例教育,消除外界不良因素对人的影响。 2、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改进不合理结构,消除不良环境,使道路畅通,场地平整,间距适当,条件适宜,购置符合安全条件的材料和设备,加强或增设防护设施。 3、消除管理缺陷,建立或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科学组织施工,均衡生产,做好工序衔接和过程控制(关键在于标准化管理)。 二、安全事故预防要做到六到位: 一是员工服从管理要到位(员工的安全是项目安全运行的基础,员工要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及良好的身体状态,这方面要靠我们的耐心教育和倾心指导), 二是员工对安全的认识,意识和知识要到位(我们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每一位员工都要具备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为了实现有效的安全风险控制,共享安全知识和经验是风险控制的关键所在)。 三是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要到位(安全技术措施是为了实现安全生

产,规避降低安全风险,促进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从技术上采取的一系列措施,隧道防坍塌、防突泥涌水、隧道施工防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重大危险源度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技术措施,我们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不折不扣的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把安全技术措施有效落实到施工现场,充分发挥安全技术措施的作用), 四是员工安全操作技能要到位(我项目部由于工程施工需要,有大量的特殊作业人员,如提升作业人员、起重机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爆破工等,我们要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操作技能,确保各种特殊设备安全可控), 五是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纠正要到位(每一位员工都要端正安全思想,遵循“三不伤害”事故预防原则,改进不良安全行为,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要立即进行整改完善,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六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落实要到位(安全管理工作关键在于制度的落实)。 三、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 我们必须树立观念:安全管理是企业每一位员工的一项工作,高度的认可并参与安全管理工作非常重要,这不仅是为了承担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更是为了实现有效的安全风险控制,共享安全知识和经验是风险控制的关键所在。广泛的参与之所以能够促进风险控制,是因为各个阶层员工的参与能够使大家产生主人翁的态度,如此安全就是真正成为每一个人的事情(全员参与是安全管理控制的关键所在)。 四、安全事故预防要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安全生产事故的界定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界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其基本特征,包括五个方面: ①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②事故地域的延展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地域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围的。 ③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④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⑤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二、如何科学地界定生产安全事故 首先,必须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含义。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因此界定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标准就在于事故是否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换句话说,如果事故不是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那么该事故一定不是生产安全事故。其次,必须科学把握生产经营活动的涵。按照国家安监总局(政法函[2007]39号)的规定,《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模版)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内容 2013年7月11日,九州建筑公司第一项目部在建设过程中,因上架工人违规操作造成1人受伤。由公司人事部组织专人对事故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是九州建筑公司,位于南京市鼓楼区徐州路,是私有制生产经营形式,规模150到200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时间、地点、事故性质、原因、经济损失和伤亡情况等) 2013年7月11日下午4:50,第一项目部工人在地下室一层北区作业,因作业需要,在移动脚手架的过程中,因工人违规操作且脚手架下部建渣堆积,造成脚手架重心不稳,发生脚手架倒塌事故,致使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 三、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 1、事故发生后,第一项目部门经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将受伤工人送至医院急救,同时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了解,并及时向公司领导、人事部进行报告,并等待进一步的指示。 2、善后处理。事故发生后,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公司内部所有在建项目安全协调会,对受伤工人安置工作进行落实。对今后在建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在建项目每周必须进行至少一次班前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 (2)在建项目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巡视。 (3)工人进行有较大危险源的施工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进行旁站安全管理。 (4)各在建项目需进一步加强奖惩制度的管理力度。 (5)对发生事故的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做出书面检讨。

四、事故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该事故中一个工人李大三手臂挫伤,并没有人员的死亡。 初步估计这次的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000元.。 五、事故发生的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1、事故的直接原因:工人违规操作,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工人安全意识较薄弱。 2、事故的间接原因:现场管理人员监管力度较弱,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无现场专职安全监管人员。 六、事故的性质 经公司人事部调查及分析认定,该是事故是违规操作、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七、事故责任划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 1、事故直接责任人——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 李大三及其配合工友在移动脚手架作业时,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要求移动脚手架,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 2、事故主要责任人——公司现场负责人 公司现场负责人,没有履行好在建项目安全管理职责,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工人安全意识,造成人员受伤,属失职。公司现场负责人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八、整改措施 该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在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整治,做到防微杜渐,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备注 调查方情况、参加调查的单位及情况、调查使用的设备。

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安全事故的发生会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同时大大增加项目部的生产成本,影响公司社会声誉,故制定有效的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仅有利于减少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更重要的是抓好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是最好的降本增效措施。结合8.15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紧急视频会议刘总的讲话精神,为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锡铁山项目部制定如下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 以项目部经理为中心,各主管经理为主要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工区长全面监管,各部室成员、工区管理人员全面落实。从上而下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安全生产为目标,紧密配合协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管理人员加大考核力度。 2、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通过每天现场专职安全员、各部室管理人员安全监督检查、点检以及每周三的安全大检查、专项点检,特别是对作业面顶板管理、高空作业、采场的安全设施、采空区的排查及封堵、斜坡道的车辆运输、独头巷道的通风管理、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竖井提运等重点生产环节保证重点监控。对查处的隐患责令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立即下发五定表,安全环保质量室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跟踪落实整改,给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作业环境,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3、认真抓好新员工和各项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认真做好新入厂员工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现场培训、特种作业培训、专业培训、违章培训,通过典型事故案例、视频、理论联系实践的多种方式,纠正员工的习惯性违章,避免习惯性违章的发生,结合公司2016年发生的安全事故作为安全警示,吸取事故教训开展教育培训,做到每班班前、班后会指定专人讲解学习,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操作技能,从源头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4、安全环保质量室认真开展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 落实每周的安全活动,做好阶段性总结,查找安全管理漏洞,找出各中段施工作业的重点,使所有安全员相互交流,做到严要求、严管理,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对违章人员的考核力度,认真落实好每月三违人员的培训学习并组织考试活动,针对各岗位的违章行为,分析违章作业发生事故的危害性,提高员工对岗位危险源辨识能力,增强员工安全防范能力。 5、推进班组建设,细化管理 班组是项目部生产的基本单位,是项目部各生产系统的细胞,只有各班组做到了安全生产,项目部整体才能做到安全生产。加强班组日常管理,要求规范填写班组建设各类台账,把握班组安全生产动态信息,履行班组长、兼职安全员责任,提高班组成员之间的互保联保意识;班组之间执行月度评比奖惩结合制度,激励落后班组向先进班组学习,鼓励先进班组做的更好。 6、持续推进现场安全点检确认工作 对班组安全点检、设备和技术各专业口的安全点检、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点检及管理层领导的安全点检等各项安全点检工作,尽量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指挥部应急救援领导组,由项目经理发布命令是否启动指挥部应急救援预案。 二、事故报告程序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部按两个渠道进行事故上报:一是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以内,分别向事故现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安监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并立即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监理单位、辽宁恒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并于两小时以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格式连同不少于4张能反映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全貌的照片上报至相关主管部门。 2、发生火灾事故,在第一时间内拨打119火警电话或110求救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在第一时间内拨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电话。有人员伤亡时,立即拨打120医疗救助电话,同时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规定上报事故情况。 4、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发生的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必须按程序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以及提供假材料、做假证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篇一: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篇一: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安全事故整改、预防措施 一、事故整改 1、对发生的事故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四定”、“三不推”(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落实、定完成期限和凡班员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 2、对较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事故项目,由安全部门下达《事故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单位在期限内整改后,要将“整改回执”上报安全部门,由安全部门组织验收。 3、对物质技术条件暂不具备整改的重大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4、厂无能力解决的重大事故事故,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再书面向董事会和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5、发生的事故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再由厂级检查,由安全部门存档,各类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均由安全部门汇总存档。 二、事故预防措施 1、规章制度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础,其作为有效约束、控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这种人为不安全行为的主要措施,是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每一个员工在安全工作上的规范标准和行为准则,而建全和落实规章制度,则是预防事故的必需条件。根据公司内部安全工作实际和生产发展情况,以及市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要求,对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汇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体系,从而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有章可循,安全管理得到了制度化、标准化。 2、安全教育措施 违章作业究其根源,在于操作者安全意识的淡薄。要控制和防止违章作业,就必须认真抓好安全教育,本公司坚持实施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坚持对调岗和换岗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而抓好安全教育,首先要抓好领导和管理人员教育培训。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人都经过了厂长经理安全管理培训教育,取得相关的资格证。公司安全主任参加了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培训,车间、部门一级安全员,班组一级安全员得到了公司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安全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效地增强了公司领导、安全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安全意识。其次,公司还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要求各生产班组每周进行安全学习活动,员工之间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心得。公司也积极组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事故分类和认定标准 为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统计与考核,根据《中华人民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等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场所以及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生产安全人身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1、人身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根据人员伤害程度分为轻微伤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三类。 急性工业中毒:是指人体因接触国家规定的工业性有毒物质、有害气体,一次吸入大量工业有毒物质使人体在短时间发生病变,导致人员立即中断工作、入院治疗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3、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员应当经县级公安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认定。 二、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认定标准 生产安全非伤亡事故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三类。 (一)矿山生产经营企业 第一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一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使全矿山停工8小时以上的; 2、事故使矿山一翼停工24小时或采区停工72小时以上的; 3、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燃烧与爆炸的; 4、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50吨以上的; 5、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3%以上且时间连续达1小时以上的; 6、同一个矿井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3次以上的; 7、井下透水或突水造成采掘头面停工停产96小时以上或被淹的; 8、矿山井下发火被迫封闭采、掘工作面的; 9、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30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或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一处面积20平方米平方米(高度大于1米)以上的; 10、煤矿主要通风机计划外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1、提升设备卡罐8小时以上的或发生断绳、坠罐、坠箕斗的; 12、主要排水系统故障造成泵房进水的; 13、主要压风机、风包、风管爆炸的; 14、井下发生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在10分钟没有扑灭的; 15、煤矿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的; 16、矸石山发生爆炸的; 17、经集团公司认定的其它一级非伤亡事故。 第二条矿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二级非伤亡事故: 1、事故造成全矿井停工2~8小时的; 2、事故造成矿井一翼停工8~24小时或采区停工24 ~72小时的; 3、煤矿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其突出煤量达到10~50吨的; 4、矿井采掘头面或在用巷道、硐室瓦斯浓度达1.5%以上且时间连续5分钟以上的; 5、同一个采掘头面一个月瓦斯超限(浓度1%以上且连续达3分钟以上)2次以上的;

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本文是关于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事故调查报告怎么写呢?大家清楚吗?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模板,希望能够帮到您! XX公司“XX.XX”安全事件调查报告 一: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公司XX车间(或部门) 事故发生时间:20XX年XX月XX日星期X (XX:XX左右) 事故发生地点: XX车间XX岗位 起因物: 事故类别: 事故原因: 事故严重级别: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XXX天 伤亡人员情况: 作业种类: 二、事故损失 总损失:XX万元 (1)直经济损失(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三、事故简要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5) 事故的报告经过; (6) 事故抢救及事故救援情况; (7) 事故的善后处理情况; (8) 其他与事故发生经过有关的情况。 四、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性质认定 (对事故发生进行详细的原因分析,该部分为报告书核心部分) (1)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直接原因指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它可分为三类: ①物的不安全状态。是指由于设备不良所引起的,也称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所谓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使事故能发生的不安全的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 ②环境原因。指由于环境不良所引起的。 ③人的原因。是指由人的不安全行为而引起的事故。所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违反安全规则和安全操作原则,使事故有可能或有机会发生的行为。 (2)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间接原因指间接原因产生和存在的原因。包括技术、设计上的原因和管理上的原因。间接原因主要有: ①技术的原因。包括:主要装置、机械、建筑的设计,建筑物竣工后的检查保养等技术方面不完善,机械装备的布置,工厂地面、室内照明以及通风、机械工具的设计和保养,危险场所的防护设备及警报设备,防护用具的维护和配备等

春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春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正 式版

春季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 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 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随着春季的到来,作业X05187队按照HSE体系运行的标准和要求,针对春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在抓好生产运行的基础上,强化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精心组织、积极筹备、消除隐患,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全力做好春季安全环保教育培训工作,确保了员工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施工安全及清洁生产。 强化春季安全培训教育。针对个别职工存在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现场应急反应能力不强的现状,从规范标准化现场入手,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全面深入的开

展自查自该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组织员工春季安全培训,主要包括:春季安全生产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春季的生产特点、春季“八防”的重点内容,并根据设备、人员及工作情况,有针对性的对员工进行教育,使员工能够认识到春季安全的防护重点,增加了防范意识。 加大春季日常巡检力度。在日常生产中坚持每天有一名干部从事专职的安全监督,劳保穿戴齐全,针对生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对于物的不安全状态现场组织整改,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并做出处理,有权责令停止其工作做出处罚。 强化春季防范措施。防井喷、防火防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报告及应急措施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报告 及应急措施 入场培训 山西西山金信建筑有限公司 第六工程项目部 目录 一、急救知识与技术 0 二、事故报告制度 (4) 三、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5) 四、火灾发生后的疏散 (6) 五、坍塌救援 (6) 六、高处坠落救援 (6) 七、触电事故应急救援 (7) 八、食物中毒的应急处理 (7)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报告及应急措施一、急救知识与技术 紧急工作组成员必须熟练掌握: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及心肺复苏等急救知识与技术等。

(1)止血包扎:压迫伤部以上动脉至骨骼。直接在伤口上放置厚敷料,绷带加压包扎以不出血和不影响肢体血循环为宜。当上述方法无效时可慎用止血带,原则上尽量缩短使用时间,一般以不超过1h为宜,做好标记,注明上止血带时间。 1)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正确的现场止血处理措施是:创伤局部妥善包扎,但对疑颅底骨折和脑脊液漏患者切忌作填塞,以免导致颅内感染。 ①一般伤口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汞,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②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做成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③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毛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以上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结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m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min。 2)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颠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2)骨折固定。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方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迅速送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及日常应急处理手册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及日常应急处理手册火灾、地震、交通事故、拥挤踩踏事件……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每天都有可能在我们身边发生。据统计,全球每年约有350万人因突发公共事件而死亡。灾难的发生总是让人猝不及防,但如果平时我们多储备一些常识,一旦面对难关,也许就会应对从容。为了能够防患于未然,为此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及日常应急处理手册》,让大家多多了解身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针对不同的情况做好事前准备。 紧急情况下的自救 1、火灾 发现火情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哪里有什么东西着火、着火处的详细地址、报警人的姓名和电话;报警后派人到门口或路口等候消防车。火灾刚发生时,趁火势很小,应在第一时间灭火,同时报警;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互相拥挤;撤离时,朝明亮或外面空旷的地方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 如果高层建筑安全通道封堵,没有救生设备时,可利用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或用绳索、床单等自制简单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阳台或窗台沿线缓慢滑下。切勿乘电梯逃生。 当衣物着火时,最好脱下或就地卧倒在地,用手覆盖脸部并翻滚压熄火焰,或跳入就近的水池,将火熄灭。

如果烟雾弥漫,用湿毛巾掩住口鼻呼吸,降低姿势,沿墙壁边爬行逃生。 若逃生途中经过火焰区,应先弄湿衣物或以湿棉被、湿毛毯裹住身体,迅速通过,以免身体着火。 火场逃生过程中,要一路关闭背后的门;逃出现场后切勿重返屋内取贵重物品。 在楼下无救生气垫等情况下,切勿轻易跳楼逃生。 不可在床底、衣橱、阁楼等处躲避火焰或烟雾;被困室内时,应到易于获救的地点呼救,如靠近马路的窗口附近,或与入口较近的房间。 邻室起火,切勿贸然开门,应逃到阳台,大声求援或用上述方法脱险;夜间发生火灾时,应先叫醒熟睡的人,尽量大声喊叫,提醒其他人逃生。 2、恐怖事件 发生恐怖事件时,要听从消防、公安和其他应急管理部门的指挥,平时要做好应对恐怖事件的准备,包括熟悉周边环境,了解经常出入的场所的安全出口;不要收取可疑的包裹;做好暂停日常公共设施准备,如电力、通讯、燃气站、加油站、现金提款机和网络等。 恐怖分子常常在公共场所使用人体或汽车炸弹制造爆炸。可疑包裹一般有下列情形:陌生人寄出;没有发件地址;常见字词拼写错误;写有威胁话语;没有具体收件人;按错误地址退回;标明“保密”或“不能X光透视”;有异常标签;过度包装;露出电线或铝箔;有异味或生锈;重量与尺寸显然不相称或外形奇异等。

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

安全生产事故及处理 摘要: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有四原则:一是严格依法认定、适度从严的原则;二是从实际出发,适应我国当前安全管理的体制机制,事故认定范围不宜作大的调整;三是有利于保护事故伤亡人员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四是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落实,消灭监管“盲点”,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关键字: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认定程序常见案例在当前社会,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我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各个方面都逐步进入自动化,但随着机械化.自动化.高科技化的大力推进,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安定因素和危险因素。 1.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与认定 1.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将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以下类别: ●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火灾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 ●农机事故 水上交通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 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 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 大)和Ⅳ级(一般)。 1.2.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认定可分为以下类别: ●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认 定

●关于非法生产经营造成事故的认定 ●关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认定 ●关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事故的认定 1.3.生产经营单位和生产经营活动的认定: 《安全生产法》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或者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既包括企业法人,也包括不具有企业法入资格的经营单位、个人合伙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其他生产经营主体;既包括合法的基本单元,也包括非法的基本单元。 《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所称的 生产经营活动,既包括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1.4.关于非法生产经营造成事故的认定: ●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发生 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私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小作坊、小窝点、小坑口等),发 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个人非法进入已经关闭、废弃的矿井进行采挖或者盗窃设备设施过 程中发生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 故进行报告。其中由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管理案件处理的, 侦查结案后须有同级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可从生产安全事故中 剔除。 1.5.关于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认定 ●由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洪水、泥石流、雷击、地 震、雪崩、台风、海啸和龙卷风等)直接造成的事故,属于自然灾害。 ●在能够预见或者能够防范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因生产经 营单位防范措施不落实、应急救援预案或者防范救援措施不力,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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