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的施工索赔

国际工程的施工索赔
国际工程的施工索赔

国际工程的施工索赔

1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性的招投标竞争,承接国外工程、国内进行的国际性公开招标工程、外国在华投资的工程以及国际贷款的工程将是新的发展趋势。其中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有些公司虽然能意识得到,但实际工作中索赔成效总是不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大系统,包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与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这子系统有其特殊性,施工索赔管理几乎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缩影,其管理的水平反映出了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欲提高索赔成功率乃至提高整个项目的经营水平必须从管理入手。索赔管理工作从层次上可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重在把握索赔管理系统框架,而微观管理重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从实际工作中得知,我国公司的问题不是出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上,而在于未能理清索赔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将索赔管理从宏观层次进行讨论。以现代管理理论来指导索赔管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有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由于篇幅所限,只论述组织管理部分,该部分都紧紧围绕构建随机制宜(权变)的施工索赔管理系统来展开的。权变管理理论(ContingencyManagementTheory)学派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系统,与环境密切相关。弗雷德?卢桑斯(FredLuthers)通过函数将管理与组织的环境联系起来,即M=F(E),式中E代表环境为自变量,M代表管理为因变量,他说这种函数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如果——就要”的关系,即如果某种环境存在或发生,就要采取某种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技术,以便有效的实现系统目标。以此观点指导索赔管理,无疑将会大大增进索赔成效。

2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2.1风险分担不均

国际工程承包施工的风险,对施工合同的双方——业主和承包商来说,都是存在的。但由于国际工程承包受“买方市场”规律的制约,其风险主要落在了承包商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只有通过施工索赔来适度地弥补各种风险引起的损失。

2.2施工条件变化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对工期和造价的影响是很大的。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经常导致设计变更、工期延长和工程成本大幅度增加,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3工程变更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师发现设计、质量标准或施工程序等问题时,往往指令承包商增加新的工作、改换施工材料、暂停施工或加速施工等,这些变更指令必然引起新的施工费用或需要延长工期。所有这些情况,都会迫使承包商提出索赔要求,弥补自己不应承担的经济损失。

2.4工程拖期

在大型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天气、水文或地基等因素的影响,经常出现工期拖延。发生工期延误,在分析拖期原因、明确拖期责任时,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使承包商实际支出的计划外施工费用得不到补偿,势必引起索赔要求。

2.5业主违约

一般指业主未按规定为承包商提供施工条件;未按规定时限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工程师

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图纸、指令或批复等等。此外,对业主坚持指定的分包商或供货商的违约行为,承包商均有权向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2.6合同缺陷

在施工过程中,往往由于合同文件的错误、矛盾或遗漏,引起支付工程款的纠纷。这时,按合同条件惯例,均由工程师做出解释。但是,如果承包商按此解释施工时引起成本增加或工期拖延时,则属于业主方面的责任,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2.7国家法令变更

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诸如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等等,都可能引起承包商施工费用的增加。这时,按照国际惯例,允许给予承包商补偿,因此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

3组织——索赔管理的重点

3.1组织结构设计

为了使人们有效地工作以实现既定目标,必须设计和保持一种职务结构。这就是管理学中的组织职能研究范畴。为使索赔机制能高效运作,显然必须寻找一种适宜的索赔管理组织模式。设计组织结构必须考虑组织层次与管理跨度等问题,由此而形成了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及矩阵制等多种形式,那么哪种形式是适合于索赔管理机制呢?为次,我们分析索赔工作的特点:一是索赔管理系统是工程项目的一个子系统,在实际工作,索赔管理系统还是施工合同管理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二是对某个索赔事项均属于一次性管理。索赔事项千差万别,不可预见性很大,无须派专人去等待处理某个索赔事项,而是一旦索赔事项得到确认后,组织类似“专家组”的方式对其进行跟踪处理。三是索赔事项一旦发生后,需要的人员范围很广。一个索赔小组可能需要合同、进度、成本、技术、物质、法律等多方面的人员组成。四是现在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未将索赔组织管理工作放到应有的位置,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谁也不认真去管的状况。这样的组织管理方式远远不能达到索赔的预期目标,因而有必要寻求一种适宜的组织模式。

3.2职务设计

在对组织结构经过分析、设计并最终确定下来之后,职务设计便成为下一步工作的主要内容,职务设计主要明确成员的责、权、利关系,激励员工高效的工作,从而促使组织目标的实现。斯蒂芬?P?罗宾斯提出的职务特征模型(JobCharacteristicsModel,JCM)为我们提供了职务设计的基本框架,职务的核心维度可以综合为一项单一的指标,从而得出激励潜力得分(MPS):激励潜力得分(MPS)=(技能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3×自主性×反馈。从激励的角度,职务特征模型指出,要是一个人知道(对结果了解)自己(责任感体验)在其关注(有意义的体验)的任务上完成的很好,那么他会获得一种内在的激励。职务愈是具备这三个条件,员工的动机、绩效和满意感就会愈强。目前我国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现状是:施工索赔管理工作多由合同管理人员代替,无专职负责索赔的管理人员,没形成自然的索赔管理单位,而往往到了索赔谈判阶段才临时拼凑人马,仓促上阵。常常是工程快结束的时候,才临时组织所谓的索赔小组,试图一揽子解决全部索赔问题。这样的索赔管理局面使索赔管理参与者的自主性很差,因没有高度的自主权,使其对索赔的责任感不强,同时由于没有将一些索赔任务进行适当的合并,使其对技能的多样性、任务同一性、任务重要性的体验不深;再者由于解决索赔问题时胡子眉毛一把抓,没有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得反馈的得分值很低。由激励潜力得分公式可以看出,这样的索赔管理模式必然使MPS的分值很低,从而使索赔工作处于人人都管,但人人都不认真去管的状况,使索赔远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针对这种状况,我们在合同部设专门的索赔管理职能,由专职索赔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管理整个项目的全盘索赔工作,这样会使索赔工作的

自主性得到极大的肯定,并使索赔管理人员手中的索赔工作显出技能多样性,因施工索赔工作要求深厚的技术经济转自:https://www.360docs.net/doc/c618074210.html,专业知识基础,既要懂工程技术,又要懂财务会计,而且还要有相当程度的合同知识与公关经验,当这些素质要求体现在一个人身上时,他便能体验到工作的意义,最后应开通有效的反馈渠道,使索赔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人员能及时了解到索赔工作的实际结果。这样必然会使员工获得高度的内在激励,并有高质量的工作表现,高度的工作满意感,从而使索赔工作目标得以实现。

3.3组织关系协调

组织中以职权关系形式,把组织的各部门和各层次统一起来,以便有效地实现组织目标,我们根据矩阵制索赔组织管理模式,从纵横两方面来论述索赔管理系统组织关系协调。首先从纵向考察:项目经理——合同经理——索赔管理人员——索赔工作人员,每一级都存在直线职权关系,各层直线职权形成一条指挥链。然而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索赔管理人员在这条指挥链中应具有充分的地位,即赋予他充分的职权,才能使他拥有足够的自主权,从而使索赔工作更有效的进行。故项目经理应对其充分授权,使其对索赔事项具备充分的决策权利。当然,项目经理在授权时应指明索赔管理人员的权限范围,并通知其他各职能部门人员授权已经发生;其次从横向考察:索赔管理人员更多需要协调的是与各职能管理部和工程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从矩阵结构图中我们发现,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质、行政等各职能部门与索赔管理部门处于同一层次,对索赔管理人员来说都具有参谋职权的作用。索赔管理人员对他们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利,因而其协调沟通能力就更重要了。

3.4员工的培训

(1)索赔管理人员素质要求。从前面的分析可知,索赔管理人员须具备很高的素质,才能胜任不断变化的索赔工作环境的需要。而事实上,我国各国际工程承包公司有经验的索赔管理人员相当缺乏,远远不能满足索赔需要。为此,一个有远见的承包企业领导人员,应该有计划地培养一批自己的施工索赔专家,使他们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①业务能力。一是专业技术知识。一个有造诣的施工索赔管理人员必须是一名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起码应是一名土木建筑工程师或工程技术经济师。二是合同知识及外语能力。施工索赔工作涉及相当多的合同和法律知识,且国际工程均用英语,故索赔管理人员必须具备这方面的能力。

②协调能力。一是人际协调、沟通能力。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对索赔管理人员给予充分重视,要求他能协调各职能部门索赔参与人员的关系,能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以利于发现索赔机会。二是公关经验。索赔机制是施工索赔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有公关知识与经验。

③解决问题的能力。一是索赔的意识观念。主要是合同意识、风险意识以及成本观念和时间观念。可以说,这是作好索赔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应变能力与独立决策能力。索赔事项千差万别,索赔管理人员要能随机应变并能果断决策。

(2)培训工作。我们将索赔管理人员的技能划分为技术的、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的三类,培训工作将着眼于改变其中一项或多项技能。

①在职培训。一是职务轮换:针对索赔管理人员需要多方面的知识的特点,我们可以使其在各职能部门如合同、成本、质量等轮换工作,以弥补某方面的不足。二是预备实习:通过跟经验丰富的索赔人员体验如何工作,能使经验尚不足的索赔管理人员获得多方面的知识。

②脱产培训。一是课堂讲座:让索赔管理人员通过系统的学习,可以有效的发展其技术的及解决问题的技能。二是模拟练习:诸如案例分析、小组互助会议、角色扮演等。将会使索赔管理人员人际关系的和解决问题方面的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3.5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法律分类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分类已有多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一书就列举了从索赔原因、索赔目的、合同依据等共七种索赔分类方法,但都未与合同,进而与法律建立直接联系。把国际

工程施工索赔根据其法律特征分为三类:合同变更索赔、业主含工程师等业主代理人违约索赔及风险索赔,以对索赔的法律本质,索赔处理的法律根源进行分析。

3.5.1合同变更索赔

合同变更实质上是重新要约与承诺调整双方的债权债务重新签订协议或补充协议。国际工程施工牵扯面广、周期长、影响因素多,经常要根据外界条件的变化或规划、设计的调整而要求变更。这一合同变更原理体现在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中则是,只要这种变更在合同基本范围内,不至于改变其基本范围,承包商就有责任满足业主的这种变更要求,但同时要达成新的合同工期和价款,否则承包商有权利对这种工期或价款提出索赔,而如果业主或工程师的变更要求超出了原合同基本范围,导致承包商的合同债务发生根本性改变时,承包商有权拒绝这种变更要求,或者通过重新要约、承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业主强行要求承包商承担这种变更,就构成了业主的违约。

3.5.2业主或业主代理人违约的索赔

“有约必守”是一条古老的民商法基本原则。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债务,对方有权申请履行或解除合同,并就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合同给他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这就是违约索赔。在近现代民商立法中,普遍都有这一类基本规定。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合同义务,任何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

3.5.3风险导致的索赔

风险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大陆法中的“情势变迁”原则或普通法中的“合同落空”原则。最初这两种原则只适用于导致不能履约的风险事件,后来许多法律或案例把它们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订立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一切情形。其基本内容是,合同签订后,作为合同基础的事情,由于不可归责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当初不能预料的变化,如仍坚持原法律效力,将造成显失公平的结果,故应对原法律效力作出相应变更或调整。至于何种情形可以采用上述原则,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通常会作出具体约定,这实际上就是合同双方分担风险的问题。如下文所述的合同条件的各项风险条款。

4结论

要在国际工程市场上逐渐占有一定的地位,施工索赔是必不可少的工作,是决定国际工程承包商在承包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正如在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竞争中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中标靠低价,盈利靠索赔”,因此,国际工程承包商必须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培养造就出适应国际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人员,以适应当今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市场,维护自己合理的经济利益。运用科学的管理理论,构建一套能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会使承包商大大提高施工索赔成效。紧紧围绕如何建立随机制宜的索赔管理系统展开论述以建立一套高效的索赔机制这一计划目标为引导,设计出了矩阵式组织结构,并明确职务内容和职务关系,事实上该组织结构也是一个“决策与信息沟通的网络”。而这些都是为了索赔管理系统能够随机制宜,能使索赔工作有效进行。试图设计一个权变的索赔管理系统,但在实际应用中,不存在普遍使用的固定的管理原则、管理方法和管理模式。随着工程项目建设条件的变化,该模式必须不断变化。另外,索赔管理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巨大,还应注重索赔管理系统计算机软件的开发研究。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副本

1 绪论 1.1 施工索赔的基本概念 1.1.1 施工索赔的定义 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并且属于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按一定程序,向业主或其代理人提出请求给予补偿的要求,包括要求经济补偿和工期延长两种情况。 索赔权是合同双方的必要条件,也是合同得以执行的保证,没有索赔条件的合同是不完整的。按照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柞》和国内使用的工程建设合同及其他许多资料介绍,施工单位可以获得索赔的机会是很多的,其外延也更为广泛。 1.1.2 施工索赔的分类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所涉及的内容是广泛的,为了探讨各种索赔问题的规律及特点,索赔可作如下分类: ⑴按索赔的目的分类: ①工期索赔 ②经济索赔(Financial Claims)

⑵按发生索赔的原因分类: ①工程范围变更索赔(Scope of work Claim) ②工程拖期索赔(Delay Claim) ③不利自然条件及人为障碍索赔(Changng Site Condition Claim) ④加速施工索赔(Acceleration Claim)等 ⑶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 ①合同规定的索赔(Cpntractual Claims) ②非合同规定的索赔(Non-Contractual Claims) ③道义索赔(Ex-Gratia Claims) ⑷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①单项索赔(Single Case Claim) ②综合索赔(Compound Claim) 1.1.3 施工索赔的作用 索赔是对违约方的警告。使违约方必须考虑违约的后果,减少其违约行为。索赔是法律或合同赋予守约方的自我保护手段。当对方不守约时,自己可以通过索赔手段弥

国际工程项目中的索赔实务

国际工程项目实施中的索赔实务佚名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承包索赔 是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也是非常重简介:要的一项管理和创效益的手段。工程承包索赔做的好与否,将直接反映出一个经营管理者能否顺利地完成预期利润、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的主要业绩。索赔,工程承包索赔关键字:引言 在国际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承包索赔是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况,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和创效益的手段。工程承包索赔做的好与否,将直接反映出一个经营管理者能否顺利地完成预期利润、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的主要业绩,笔者在国际工程的投标、实施过程中,听到同行们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能中标是靠低报价,实现经济效益是靠搞好索赔”。这句话不能说是完全正确的,但可以间接地说明索赔的重要性。 1、工程承包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合同对方应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损失后,向对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过程。 1.1国际工程承包索赔的概念 国际工程承包索赔是指承包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合同及法律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并且属于应由业主承担责任的情况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凭有关证据,按—定程序,向业主或其代理人提出给予补偿要求的过程。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都有可能发生索赔,但施工阶段的索赔发生较多。 国际工程承包索赔具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索赔是指合同双方向对方提出的索赔,既包括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也包括业主向承包商的索赔;狭义的索赔仅指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对施工合同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它同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也有人从承包商的角度将索赔的定义概括为:承包商要求或申请他认为应当有的,但尚未达成协议的权利或付款。 尽管可以有不同的定义,但归纳起来,索赔具有如下的几点本质特征:(1)索赔是要求给予补偿(赔偿)的权利主张;(2)索赔的依据是合同文件及适用法律的规定;(3)承包商自己没有过错;(4)导致索赔事件发生的责任应由业主(包括其代理人,如工程师等)承担;(5)与合同标准比较,已经发生了实际损失,包括工期和费用损失;(6)必须有切)协议尚未达成。7实的证据;(. 1.2国际工程承包索赔的两种补偿理论 在国际承包工程中,索赔是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实施过程同时存在的。索赔通常是指在经济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受到损失,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但在国际承包工程中,对承包商来说,索赔的外延更为广泛,—般的,只要不是由于承包商自身责任原因造成工期延长或成本增加,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这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相应的,也就存在两种索赔补偿理论。 (1)业主违约,未履行合同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及时交付设计图纸等,造成承包商工程拖延或费用损失,承包商可能提出赔偿要求。与这种情况相对应的补偿理论是业主违约理论,即对业主或其代理人违约而引起的承包商损失,承包商有权索取赔偿。以业主违约理论为基础的索赔,通常可称为损失索赔。(2)业主并未违反合同,而由于其他原因,如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变更等造成承包商损失,承包商可提出补偿要求。对应于这种情况的补偿理论是合同变更理论,即根据合同规定,承包商有权为合同变更追加工作取得额外费用补偿或延长工期。以合同变更理论为基础的索赔,可称为额外工作索赔。 上述两种情况虽然有些差别,但其处理过程和处理方法却是一致的。因此,从管理的角度可将

工程索赔报告书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一标段 索 赔 报 告 说 明 书 建设单位: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清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合村并城建设项目南区18号地安置区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工程地点:实验区新港十一路南侧,苑陵西路北侧,新港大道东侧,梅河西路西侧 3.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 开工日期:以监理方下发的开工报告为准。 竣工日期:以监理方下发的开工报告要求的开工日期起6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63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二、费用索赔(暂定) 1.构成施工项目费用索赔条件的时间: 由于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致使我公司承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时间、费用的损失)。 2.索赔依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索赔费用组成: 1、人工费(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 2、材料费(材料价格上涨、超期储存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停滞费、租金) 4、企业管理费(管理费)

三、工期及费用索赔 1.1由于扬尘治理期间,执法局不允许土方外运,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无法进行下一步施工作业。自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8月19日共计28天。 工期延误原因:特殊环境 工期索赔依据:施工日记 工期索赔证据:施工日记 工期索赔值:采用直接法计算 费用索赔:28天 1.2自7月28日起试桩开始施工至8月6日试桩施工完毕,桩基检测自8月31日开始至9月30日检测完成,由于施工电源未接驳至施工现场,我公司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施工内容,采用300kw 柴油发电机进行发电作业。 工期延误原因: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工期索赔证据:工程签证、施工日记、工程有关照片 工期索赔值:24天 费用索赔:○1桩基机械停滞费天,共计元; ○2现场人员窝工费,人,共计元; 1.3由于梅河河道换填属于特殊地基处理,不在合同工期范围之内,自8月18日开始进行挖土施工。 工期延误原因:不可预见的地质情况变化 工期索赔证据:工程签证、施工日记、工程有关照片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一、索赔成立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二、工程索赔的依据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合同法》第284 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合同文件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惯例主要参考清单计价规范以及相关施工规范。 三、索赔事项概述 由我单位承建的XX工程,于2013年12月27日举行开工典礼,于2013年12月28日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然自2014 年3 月6 日起,由于建设方联系的外借土方未到场,现场处理停工、半停工状态,至2014 年 4 月26 日开始复测 A 区缺土方量,最终确定由我单位在红线以外进行开挖借土,用于场地土方回填。开挖时间为2014年4月28日,延期时间为54 天。 根据甲方提供的地质勘测数据显示,钻探 1 号孔至4号孔、6号孔至12号孔开挖至设计标高全部为土方。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现 1 号孔至 4 号孔、6 号孔至12 号孔都存在大量石方,局部存在成片大量石方,与原设计地质情况不符,从而增大了施工难度和增加了施工时间。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专用合同条款7.5.1 项中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外借土方不到场情况,对工期进行索赔54 天。 通用条款中 2.4.3 项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地质勘察资料等相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通用条款中 3.4 项因基础资料存在错

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应对低报价、高索赔

工程项目管理中如何应对低报价、高索赔 际接轨,就必须加强索赔管理,这也是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必然趋势。我国工程承包要走向世界,必须提高索赔意识,了解索赔内容,掌握索赔技能。 引进11.09亿美元国际贷款的黄河小浪底工程,采用国际公开招标,经过激烈竞争,以意大利英波吉罗公司为责任方的联合体中标大坝工程(Ⅰ标);以德国旭普林公司为责任方的联合体中标泄洪工程(Ⅱ标);以法国杜美兹公司为责任方的联合体中标发电设施工程(Ⅲ标)。这些公司中标后,又将各自的部分工程以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形式分包给其他外国公司和中国公司。如此,在小浪底形成错综复杂的生产关系,工地上共有51个国家的七百多名外商和上万名中国建设者参加进来,形成了名副其实的小联合国。 1994年9月12日,小浪底主体工程开工,中国人面对的是陌生的一切;在这里大家遵循的唯一准则就是FIDIC合同条款,于是发生了一系列令中国人心绪难平的事件。 一名中国工人在施工中掉了4颗钉子,外方管理人员马上派人拍照。不久,中方收到这样一封信函:浪费材料,索赔28万元。 合同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干净有序。某工程局导流洞开挖时收到外方一封信函:施工现场有积水和淤泥,根据合同条款,限期清理干净,否则我方将派人前往清理,费用由你方支付。起初,中方颇不以为然:洞子开挖,能没有积水和淤泥?过了两天,外方果然派来90多名劳务前

来帮助清理,当然外方不会白干,各种费用合计,外方要求索赔200万元。 某隧道局,3000多人,辛辛苦苦干了9个月,得到的报酬是被外方索赔5700多万元,而他们全部劳务费用只有5400万元。 几年来,中方收到的各种索赔信函达2000多份,起初中国人想不通,有人甚至跑到外方营地抗议,然而,不管想通想不通,低报价、高索赔,这是国际工程承包的惯用做法。要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按国际惯例办事。80年代以来,我国逐渐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这正是与国际接轨迈出第一步,随着工程建设监理制的逐步深入,加强工程施工中的索赔管理势在必行。 1、索赔的含义 要加强索赔管理,首先应明确索赔的含义。索赔一词来源于英语claim,其原意表示有权要求,法律上叫权力主张,并没有赔偿的意思。下了飞机去提取随机托运的行李,看到写有Baggage Claim的地方,就是行李提取处,并不是丢了行李要求赔偿的地方。所以索赔应是顺理成章的权利主张。我国工程师认为这种事很难办,要大家认陪,很难接受,赔钱小事,面子事大,这种观念是非常错误的,要与国际接轨,必须转变观念。外国人法制观念强,一切按合同办事,他们理解的承包商提出的Claim 是应该给予承包方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增量与增值。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不存在要他们承认错而难以再相处的问题。只要事出有因,查有实据,索价合理,他们就认账。而钱给多少恰巧是认账的主要考虑。若是由于甲方的失误以致造成乙方的损失,这才含有赔偿的意思,但从

工程索赔报告

工程索赔报告书 xxx有限公司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116年11月25日,由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xxx有限公司新建厂区工程签署了土建(基础土方、结构、门窗、防火门等各种门、屋面、保温、地下室、公共部位的装饰装修等、室外 附属道路)、钢结构制作、安装;水电安装[含水、低压电、消防(含卷帘门)、通风弱电、室外附属安装内容等,(不含电梯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幕墙(含外 铝合金门窗)等承包合同,该工程设计为现浇结构框架4层、钢框7层、钢排架 1层,总建筑面积14010㎡。合同工期为244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8月1日,在施工合同签署后,我司按照合同相关内容于合同签订后次日即进场施工,并搭设临时办公用房及生活设施,临时道路及文明施工 的必要设施设备,并加班加点在2016年12月10完成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内容。在此期间我方多次要求贵公司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6.1,和1.6.5提供地下管线图纸及全套施工图纸,以便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并组织施工人员的配备,及工程开工的备案手续,但贵方于2017年1月12日 仅提了办公楼、综合楼、成品车间1、编织袋库、机修配电房、休息室、淋浴 房的图纸,圆筒仓图纸于2017年经多次变更后于2017年12月20日才提供,其最影响总工期的关键图纸主车间1及原料车间1图纸于2017年2月26日才 提供,基于此事我公司专门成立了工程开工前期施工项目部,委派王xxx为本 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xxx项目副经理现场前期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

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前期施工建设,在正式开工前按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以xxx为项目经理的精干领导班子从技术和管理服务水 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16年11月25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合同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 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佰万元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 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16年12月下旬所 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17年1月23日春节前,经全体工人加班加点已完成办公楼、综合楼、消防水池、编织袋、机修配电间、成品车间等全部基础施工,但由于圆筒仓变更虽经加班加点施工仍至原计划进 度延期了1个月的进度,在2017年2月10日春节后我项目部为弥补滞后的进度,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2016年度12月工资待遇, 且保证月月兑现,并承担民工单边路费伙食供给制的许诺下,从千里之外的安徽、四川、河南等地选聘了几百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江苏苏北等地招聘了部分 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17年2月14日,已招聘民工达7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80余人,现场已到工人80,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与民工承诺 如不能如期开工所有人工费及伙食费均按时支付。2016年12月31日前,我公司xxx有限公新建厂区项目部与所有劳务作业分包小组均签订了劳务合同索赔事项概述:2017年2月13日,当我司准备春节后开始投入大量工人赶工时,由于贵公司对质监、安监备案手续及开工许可证至今尚未办理不能继续 施工故贵方于2017年2月14日对我公司傲农项目部下达了停工通知,致使我 司的所有计划必须重新调整,也导致我司在人、材、物等多方面的损失和众多

国际工程索赔案例

国内某建设工程系外资贷款项目,业主与承包商按照《施工合同条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专用条件规定:钢材、木材、水泥由业主供货到现场仓库,其他材料由承包商自行采购。施工用的设备:塔吊系承包商租赁的,租赁费为150元/台班,台班费为234元/台班;混凝土搅拌机和砂浆搅拌机均系承包商自有机械,台班费分别为:55元/台班和24元/台班,折旧费分别为25元/台班和10元/台班。人工费:20.15元/工日,其中窝工人工费为10元/工日。工程总价:1500万元,履约担保额以工程总价的10%计,银行保函手续费为6‰,管理费率:15%,利润率:5% 当工程施工至第五层框架柱钢筋绑扎时,因业主提供的钢筋未到,使该项作业从10月3日至10月16日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零)。 10月7日至10月9日因停水、停电使第三层的砌砖停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10月14日至10月17日因砂浆搅拌机发生故障使第一层抹灰迟开工(该项作业的总时差为4天)。 为此,承包商于10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了一份索赔意向通知,并于10月25日送交了一份工期、费用索赔计算书和索赔依据的详细材料。 计算书的主要内容有: 工期索赔 框架柱扎筋10月3日至10月4日停工,计14天; 砌砖10月7日至10月9日停工,计3天; 抹灰10月14日至10月17日停工,计4天。 总计要求顺延工期21天。 费用索赔 窝工机械设备费: 一台塔吊:14×234=3276(元); 一台混凝土搅拌机:14×55=770(元) 一台砂浆搅拌机:(3+4)×24=168(元) 小计 4214 元; 窝工人工费: 扎筋:35(人)×20.15×14=9873.50(元) 砌砖:30(人)×20.15×3=1813.50(元) 抹灰:35(人)×20.15×4=2821(元) 小计14508元; 保函费延期补偿:(15000000×10%×6‰/365)×21=517.81(元) 管理费增加:(4214+14508+517.81)×152885.97(元) 利润损失:(4214+14508+517.81+2885.97)×51106.29(元) 费用索赔合计23232.07元。 问题:请你以工程师的身份对承包商索赔的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和计算,并作出相应的答复。

《国际工程承包》复习题及答案

国际工程承包复习题一 一、填空题(30分) 1.国际工程公开招标最主要的特点是、、三个方面。 2.投标文件中,标价的费用包括、、三方面内容。 3.国际工程承包的专有特征在于其国际性,主要表现在_______多国性、多样性、国际政治经济影响因素权重明显增大,_________ 庞杂,差异大。 4.施工单位中标后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后达到一致的内容,应以、确定下来作为合同的附件。 5.国际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方式一般可分为、、三类合同。 6.国际上趋向按业主要求将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包”和“报价包”,其中“资格包”包括________和___________。 7.国际工程中政治风险包括、、三方面。 8.国外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主要内容是________和___________。 9.在国际承包工程中,_________是承包合同的核心问题。有关付款问题,通常可以归纳为问题、问题 问题三个方面。 10. 国际工程物资工作的主要特点

是、、、、___________。 二、选择题(30分) 1.投标文件一般包括商务条款、标的工程内容条款和() A.造价条款 B.技术要求条款 C.施工方案条款 D.文明施工条款 2.( )承包方式的基本做法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直接成本(直接费),加上商定的企业管理费(间接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它主要适用于签约时对工程的情况和内容尚不清楚,工程量不详(如采用设计一施工连贯式的承包方式,签约时尚无施工图纸及详细设计文件)的情形,如紧急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国防工程等. A,固定总价合同 B,计量估价合同 C,单价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3.国际承包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主要是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索赔、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和( ) A、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B、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索赔 C、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 D、增减工程量的索赔 4.属于承包商或业主的财产损失,或其本公司和其它承包人在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伤亡不属于()赔偿范围。 B. 工程一切 C. 险 B.人身意外险 C第三方责任险 D.社会福利险 5.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A.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B.在评标时予以降分处理 C.要求投标人补交投标保证金 D.视当时情况而定 6.按工程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时,需要将()的施工成本进行迭加汇总。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书范本

工程索赔费用报告 致牡丹江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由我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牡丹江市凤凰城(黄花棚户区改造项目)B区一标段8#、9#工程,于2013年9月举行开工典礼,我单位积极组织进场,投入大量机械设备和人员以确保施工工期。因贵公司在补办该项目前期手续时,由于项目建设中的农村集体用地变性手续未能及时办理完成,未及时取得施工许可证,然自2015年初接到政府通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工程一律暂停施工,因此我单位自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之间一直处于停工等待阶段,延期时间为183天。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工程惯例, 《合同法》第284条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建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按照合同法及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导致承包人经济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此次停建期间导致我公司在人、材、机等多方面的经济损失和多项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故我公司向贵公司索赔要求包括如下: 1、大型施工机械停滞台班费:WT40塔吊2台 租赁费:6000元/台*月×2台×6月=72000.00元 2、管理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

项目经理:18000元/月×6月=108000.00元 技术负责:15000元/月×6月=90000.00元 施工员:12000元/月×6月=72000.00元 安全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质检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资料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预算员:8000元/月×6月=48000.00元 材料员:6000元/月×6月==36000.00元 3、脚手架租赁费: 钢管:25000米×0.02元/米*天×183天=91500.00元 扣件:15000个×0.02元/个*天*183天=54900.00元 跳板:1000块×0.1元/块*天×183天=18300.00元 4、工程看护费:门卫、更夫2人 2000元/月*人×2人×6月=24000.00元 5、电费:现场维护及生活用电每月电费约4500元 4500元/月×6月=27000.00元 综上所述,1—5项索赔共计74.97万元,我公司在计算索赔时充分考虑了主客观因素,仅计算了我公司因此受到的直接损失,尚没有将间接损失计算在内(如投资资金利息、小型机械设备及模板方材等周转材料的闲置费用、信誉损失、利润损失等),我公司计算是实事求是的,本着既不夸大,也不添项,更不虚构的索赔态度向贵公司提出索赔内容,我公司的态度是诚恳的,数据是

国际工程管理案例分析

国际工程管理案例分析某综合楼工程项目合同价为1750万元,该工程签订的合同为可调值合同。合同报价日期为1999年3月,合同工期为12个月,每季度结算一次。工程开工日期为1999年4月1日。施工单位1999年第四季度完成产值是710万元。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构成比例以及相关季度造价指数如下表所示: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1.1999年4月,在基础开挖过程中,个别部位实际土质与给定地质资料不符造成施工费用增加 2.5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 4天; 2,1999年5月施工单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扩大基础底面,开挖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0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3天;

3.1999年7月份,在主体砌筑工程中,因施工图设计有误,实际工程量增加导致费用增加3.8万元,相应工序持续时间增加了 2 天;

4.1999年8月份,进入雨季施工,恰逢20年一遇的大雨,造成停工损失2.5万元,工期增加了 4天。 以上事件中,除第4项外,其余工序均未发生在关键线路上,并对总工期无影响。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提出如下索赔要求:(1)增加合同工期13天; (2)增加费用11.8万元。 问题: 1.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以上事件可否索赔?为什么? 2.计算监理工程师1999年第4季度应确定的工程结算款额。 3.如果在工程保修期间发生了由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屋顶漏水、墙面剥落等问题,业主在多次催促施工单位修理而施工单位一再拖延 的情况下,另请其他施工单位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该如何处理?标准答案:1.(共12.0分) 事件1费用索赔成立,(1.0分)工期不予延长。(1.0分)因为业主提供的地质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是承包商不可预见的。(1.0分)事件2费用索赔不成立,(1.0分)工期索赔不成立,(1.0分)(答索赔不成立也可得分),该工作属于承包商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1.0 分)

研究国际工程施工索赔常见方法

研究国际工程施工索赔常见方法 摘要:介绍了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索赔的成因、有关施工索赔的相应程序、以及提高施工索赔管理水平的方法。文中用到了现代管理理论,介绍如何从宏观层次来设计索赔管理系统,如何运用科学管理理论进行索赔。通过有效合理的施工索赔,不但可以转移和减轻国际工程承包商的风险,还可以维护承包商的经济利益。 关键词: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组织管理 1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性的招投标竞争,承接国外工程、国内进行的国际性公开招标工程、外国在华投资的工程以及国际贷款的工程将是新的发展趋势。其中施工索赔管理的重要性,有些公司虽然能意识得到,但实际工作中索赔成效总是不大。问题出在什么地方?我们知道,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大系统,包括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技术、物资、行政与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内容。事实上,施工索赔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子系统,但这子系统有其特殊性,施工索赔管理几乎涉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领域,可以说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缩影,其管理的水平反映出了整个项目的经营管理水平。欲提高索赔成功率乃至提高整个项目的经营水平必须从管理入手。索赔管理工作从层次上可分为宏观管理和微观管理,宏观管理重在把握索赔管理系统框架,而微观管理重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从实际工作中得知,我国公司的问题不是出在索赔的具体操作上,而在于未能理清索赔管理系统的复杂关系。本 文正是基于这样的问题,将索赔管理从宏观层次进行讨论。 本文以现代管理理论来指导索赔管理。现代管理理论认为管理有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论述组织管理部分,该部分都紧紧围绕构建随机制宜(权变)的施工索赔管理系统来展开的。权变管理理论(ContingencyManagementTheory)学派把组织看成一个开放系统,与环境密切相关。弗雷德?卢桑斯(FredLuthers)通过函数将管理与组织的环境起来,即M=F(E),式中E代表环境为自变量,M代表管理为因变量,他说这种函数关系不是因果关系,而是“如果——就要”的关系,即如果某种环境存在或发生,就要采取某种相应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和技术,以便有效的实现系统目标。以此观点指导索赔管 理,无疑将会大大增进索赔成效。 2 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工程项目施工索赔论文

摘要 索赔是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如何完善我国施工索赔是建筑企业的重要课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主客观表现,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的原因,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首先加强索赔意识;其次,加强管理;再次,提高经营管理队伍的素质,是解决我国索赔人才匾乏问题的关键,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可以创造出利润达到工程造价的10%~20%的经济效益。 。 索引关键词: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索赔现状;索赔措施

第一章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索赔是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建筑行业与国际惯例接轨出现的新问题。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索赔在工程项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一些项目管理专家说:一项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商能否对索赔运用自如。工程索赔在国际建筑市场上是承包商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的和有效的手段。许多国际工程项目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人的改善达到工程造价的10%一20%,有些工程的索赔额甚至超过了工程合同额本身,但工程索赔及其管理还是我国工程建设中一个相对薄弱的环节,在国内还存在各方面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工程索赔意识薄弱的现状,探究造成我国索赔管理落后现状原因,进而提出提高我国索赔管理水平,和改善我国索赔现状的具体措施。 1.2 索赔在国内外发展概述 1.2.1 索赔在国外的发展 由于工程建设实践的需要,国外对工程索赔的经验总结和理论研究十分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也开展得比较早,至今在国际上应用仍非常广泛的管理费索赔公式,即源于1960年美国“合同纠纷仲裁团(BCA)”对Eichleay公司索赔案的仲裁。早在1960年,美国享有“管理之父”美誉的泰勒即开始了对生产率降低损失的初步定量研究;1989年,托马斯对建筑工程因材料管理不善而造成的生产率降低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生产率影响系数的概念,一些著名的公司、机构也对生产率降低损失进了不少定量的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果,可用于生产率损失索赔的分析和计算。纵观国外对索赔的定量研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大都流于局部、细节,而失之整体、系统,较少定量研究,国外对索赔的定性分析进行得更为充分些。 1.2.2索赔在国内的发展 相对于国外的研究工作,国内对国际工程索赔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己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大都是对索赔进行一般要领性的叙述,或是具体经验的总结,或是结合工程实例对索赔进行定性的分析和说明,而对索赔的系统理论分析和定量研究却很少。国内已出版的著作中,以《国际工程承包经营管理

国际工程索赔

FIDIC合同索赔时效及其影响 (摘自品博国际工程咨询) 1 FIDIC合同索赔时效的规定 FIDIC合同1999年版新红皮书、黄皮书、银皮书、国际多边发展银行协调版2005年版、2006年版和2010年版合同通用条件第20.1款规定: “根据本条件任何条款或与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如果承包商认为他有权得到竣工时间的任何工期延长和/或任何额外付款,承包商应向工程师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或情况。该项通知应尽快在承包商知道或应当知道该事件或情况后的28天内发出。 如果承包商未能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发出索赔通知,则不得延长竣工时间,承包商亦无权获得额外付款,而业主应免除有关索赔的全部责任。否则,应适用本款的下述规定。” 按照FIDIC合同第20.1款的明示规定,承包商提出索赔的时效为28天,即自承包商知道或应当知道引起索赔事件后的28天发出,否则,承包商丧失任何工期延长索赔和/或额外付款的权利,而业主可以免责。因此,根据第20.1款的规定,28天的书面索赔通知是索赔成立的必要前提条件。 在使用FIDIC合同1987年第4版的情况下,第53.1款规定: “尽管本合同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承包商根据本条款的任何条款或其他有关规定索偿任何额外付款,他应在引起索赔的事件第一次发生之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递交给业主”。 对于1987年第4版第53.1款的规定,英国普通法中存在两种解释,一是此类规定不能构成索赔的前提条件,即使承包商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18天提交书面索赔通知,也不能因此否决承包商的索赔权利;二是此类规定构成索赔的前提条件,即承包商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提出书面索赔通知,则丧失索赔权利。在实践中,(监理)工程师或业主对此项规定存在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做法。在使用1987年第4版FIDIC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没有将28天视为索赔时效,但在作者索赔的也门公路项目中,在使用类似的FIDIC合同1977年第3版时,(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商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因此丧失索赔权利。在使用FIDIC合同1999版、2005、2006和2010版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均将28天视为承包商索赔的索赔时效,并要求承包商出示证明28天提出书面索赔通知的证据,用以证明承包商在28天内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从而有权索赔工期延长和/或额外费用。 2 中国承包商的主要问题 在索赔事件或情况发生后的28天内未能提交书面索赔通知的现象,造成承包商因此丧失索赔权利,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中国企业从事的国际工程

工程索赔报告书实例

工程索赔报告书 (某某)工程索赔报告书 一、总论 前言:2006年4月,乙公司参与了由甲公司(下称贵司)投资建设的重庆某大学城市科技学院学生食堂及活动中心工程招投标,且我司获得中标,中标价为671.121万元,该工程设计为全框架四层现浇结构,建筑面积12302.84㎡。在施工合同尚没有签署时,贵司通知我司按照招投标相关内容进场施工,并要求加班加点,必须在2006年8月25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按照贵司要求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迅速编制并向贵司递交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专门成立了永川项目部,委派汪某为本项目总指挥,组建了以李某为现场负责人的项目部领导班子,抽调我司技术骨干和优质管理人员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建设,从领导班子、技术和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根本保证。我司于2006年4月20日正式进场施工,按照设计施工内容和贵司要求周密部署,稳步整体推进,精心组织。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材料的需要,我司不但投入了几百万的现金保障施工资金的需要,还在项目部下设立了材料采购组,保障施工材料的质量和施工需要数量,2006年5月上旬所有材料采购均已经签署合同,部分正在按照合同履行。2006年5月31日前,施工需要钢材、木材已经全部采购并运抵工地。进场施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在技术性民工很难招聘的情况下,承诺不低于重庆市2005年度平均工资待遇,且保证月月兑现和满足总工程量在12000方以上,且承担民工单边路费的许诺下,从1000里之外的奉节县选聘了几十名优质民工,同时在潼南、巴南等地招聘了部分民工,均签署了劳务合同书,至2006年5月31日,工地民工达126人,加上劳务班组负责人,共计130余人,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加班加点施工。为了改善施工工地管理人员及民工的生活环境和保障良好的休息,顺利完成施工任务,我司投资数万元搭建工棚,购买空调,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2006年5月31日前,我司永川项目部承担的施工任务正在按照计划进行,施工现场如火如荼。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总结

国际工程施工索赔总结 1.工程施工中常见的索赔情况: (1)施工现场条件变化索赔(2)工程范围变更索赔(3)工程拖期索赔(4)加速施工索赔 (5)综合索赔 2.索赔——作为合法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权利提出的有关某一资格、财产、金钱等方面的要求。”索赔就是要求取得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也是要求补偿自己损失的权利。 3.Disputes T ime 增加或减少工程量索赔,赶工索赔,不利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索赔,工作范围变更索赔,合同文件错误索赔,暂停施工索赔,法令变更索赔 C ost 终止合同索赔,延误交付图纸索赔,拖延付款索赔,物价上涨索赔,业主风险索赔,特殊风险索赔,业主违约索赔 4.新增工程的类型: 附加工程(Additional Work):属于工程项目合同范围以内的“新增工程”;是合同项目所必需的工程,缺少了这些工程,合同项目即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承包商在接到工程变更指令后必须完成这些工作,无论这些工作是否列入合同文件中。 额外工程(Extra Work) :属于工程项目合同范围以外的“新增工程”。原合同文件未包括这些工作,如缺少这些工作,原合同项目仍然可以运行。(可索赔) 5.索赔的程序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提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审核;索赔谈判;中间人调解;仲裁或诉讼;索赔与反索赔、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中的作用 6. 索赔的依据 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投标文件;工程合同文件;工程合同条件;其他项目沟通文档7.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 招标文件;投标书;来往函件;合同协议书及其附件;会议记录;施工现场记录;财务记录;现场气象记录;国际市场信息;政策法令文件 8. 索赔的计算 索赔费用的组成;工期索赔的计算;管理费的计算;何时能够索赔利润;相关索赔计算方法 9.索赔费用的计算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变更估算方法;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合理价值法;审判裁定法 10. 索赔报告的编写 索赔报告的组成:总论部分;合同引证部分;索赔款额计算部分;工期延长论证部分;证据部分 11.EPC项目总承包商项目部组织机构 Engineering Dept. 工程部Contracts Dept. 合同部Project Control Dept. 项目控制部 Procurement Dept. 采购部QA/QC Dept. 质量评价/质量控制部Construction Dept. 建设部 Document Control Dept. 文档管理部Safety/Security Dept. 安保部Finance Dept. 财政部

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索赔

建设工程索赔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工程索赔是承包人和发包人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重要而有效的手段。 索赔的依据 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一、索赔的起因 索赔可能由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更;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二、索赔的分类 (一)按索赔有关当事人分类 (1)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过赔; (2)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 (3)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 (4)承包人或发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的索赔; (二)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 (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 (2)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三)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

(1)工程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定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2)工程加速索赔,通常是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进度,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对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4)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可以对此提出索赔; (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这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7)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变化、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起的索赔。 (四)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在建设工程实践中,比较多的是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常见的建设工程施工索赔如下。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 (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 (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 (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 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

国际工程索赔的方法及案例-国际工程索赔

成功的索赔与反索赔方法及案例 目录 第一章乙方(承包商)向甲方(业主)的索赔 第二章甲方(业主)向乙方(承包商)的索赔 第三章成功的反索赔 第四章国际工程索赔与反索赔 第一章乙方(承包商)向甲方(业主)的索赔 凡有合同,就有可能发生纠纷,产生索赔问题。为了避免纠纷,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和投标(中标者)双方在签定合同时,要认真注意和研究合同条款,把应该注意和将来潜伏的因素都尽量考虑进去,以减少日后纠纷。但是,再好的合同都不敢说日后不会产生纠纷,因为情况是千变万化的。问题的关键是,除尽量将合同条文制定的全面,合理外,还有在执行合同中发生问题后,如何按照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合理地要求索赔,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在双方合同中,尤其是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往往是甲方(业主)要求乙方(承包商)的多,条件严格,有的近于苛刻。而在执行合同时,许多情况变化都可能给乙方带来损失。因此,索赔的问题主要是乙方(承包商)向甲方(业主)的索赔。我们讨论索赔问题,首先是乙方( 承包商)向甲方(业主)的索赔,并且以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为据来讨论。 第一节索赔的内容和依据 一、引起索赔的主要因素 索赔的范围、内容,是和引起索赔的原因分不开的。引起索赔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有三个方面。 1甲方及甲方代表(建设单位)违约。这里有几种情况: ①没有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造成违约。 ②没有按协议约定的条件提供应供应的材料、设备、造成违约。如甲方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场、站与协议条款不符,单价、种类、规格、数量、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到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协议时间等,都有可能对工程施工造成影响,具体表现为:迫使乙方改变原提运材料计划,多支付材料、设备款项;已完工程因种类、规格变化需进行拆改或重新采购;重要设备及特殊材料进场过早需增加保护、管理费,甚至会直接影响工期延长。 ③没有能力或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工程款,造成违约。 当甲方没有支付能力或拖期支付时,不仅要支付应付款的利息,还有可能会发生停工等后果。 ④甲方代表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久拖不定造成违约。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经济效益,常能较早发现工程进展中的问题,并向甲方代表寻求解决的办法,或提出解决方案报甲方代表批准。如果甲方代表不及时给予解决或批准,将会直接影响工程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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