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1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1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1

目录

1、目的 (2)

2、适应范围 (2)

3、引用标准 (2)

4、原材料检验标准 (2)

4.1、金属材料 (2)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2)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2)

5.1、外观 (2)

5.2、尺寸 (2)

5.3、压铆件 (3)

5.4、焊接 (3)

6、机箱整体检验标准 (3)

6.1、机箱表面外观要求 (3)

6.2、机箱稳定性要求 (4)

7、喷涂件检验标准 (4)

7.1、外观检验 (4)

7.2、涂层附着力检验 (5)

7.3、涂层抗酒精溶剂性检验 (6)

7.4、压铆螺母、螺钉、螺纹孔经喷涂检验 (6)

8、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6)

9、丝印检验标准 (6)

10、装配通用检验标准 (6)

钣金结构件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我司有权对厂家生产用原材料进厂抽检)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4.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 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l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l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l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l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l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l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 变形尺寸(mm)

3以下±0.2以下

大于3小于30±0.3以下

大于30小于315±0.5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1.0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1.5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2.0以下

5.2 折弯检验标准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对角线尺寸(mm) 对角线的尺寸差(mm)

300以下±0.3以下

大于300小于600±0.6以下

大于600小于900±0.9以下

大于900小于1200±1.2以下

大于1200小于1500±1.5以下

大于1500小于1800±1.8以下

大于1800小于2100±2.1以下

大于2100小于2400±2.4以下

大于2400小于2700±2.7以下

5.2.4折弯角度公差:(1).直角折曲±0.5°(2).其它角度折曲±1.0°.

5.2.5折弯方向、尺寸与图纸一致。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3.1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标准尺寸尺寸公差(mm)

3以下±0.2

大于3小于30±0.3

大于30小于315±0.5

大于315小于1000±1.0

大于1000小于2000±1.5

大于2000小于3150±2.0

5.4 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垂直度<0.02),压铆后压铆区无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5.5 焊接

5.5.1 焊缝应牢固、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缺陷。焊缝长度、高度均不允许超过长度、高度要求的10%。

5.5.2 焊点要求:焊点长度8~12mm,两焊点之间的距离200±20mm,v焊点位置要对称,上下位置要统一。如加工图纸上对焊点有特殊要求,按图纸执行。

5.5.3点焊间距小于50mm,焊点直径小于φ5,焊点布置均匀,焊点上压痕深度不超过板材实际厚度15%,且焊接后不能留有明显的焊疤。

5.5.4焊接后,其它非焊接部位不允许有被焊渣、电弧损伤现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清

除干净。

5.5.5焊接后,零件外表面应无夹渣、气孔、焊瘤、凸起、凹陷等缺陷,内表面的缺陷应不明显及不影响装配。门板、面板等重要零件还应去除焊后应力,防止工件变形。

5.5.6焊接零件外表面应磨平,若为喷粉件、电镀件,焊后打磨粗糙度为Ra3.2~

6.3,喷漆件为Ra6.3~12.5。

6. 机箱整体检验标准

6.1表面外观要求

6.1.1 外形尺寸未作特别要求的按IT13级执行。机箱应方正无歪斜扭曲现象,机箱六个主面的垂直度、直线度(不直度)采用对角线法测量。公差范围见表二。

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6.1.2 侧门、底座等零件应垂直,其垂直度采用对角线法测量,标准按表三。机柜、门、侧门、底座等大平面的平面度公差应满足表四。

表三: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四:尺寸公差要求

6.1.3 门、面板的安装对正及间隙要求:同一批机箱相同地方的间隙差值小于0.5。门应开启灵活,在开启范围内不允许与机柜四周产生磨擦与干涉,不应有碰撞、刮漆现象。

6.2 机箱稳定性要求

机柜装配后必须有可靠的稳定性,不允许由于振动或其它外界作用力而翻倒。检验方法:使机柜倾斜10°,机箱不翻倒。在振动或其它外界作用力下,机箱不应有零、部件松脱现象,不应有异常的嚓嚓作响及摇动声。

6.3 机箱安全性要求

机柜外表面与人身可触及部分的棱边等部位要倒纯及去除毛刺,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外

露尖角、棱边、粗糙表面,在表面喷涂前要去除毛刺。机柜接地要求导电部分应无锈斑,导电性良好。

7 喷涂件检验标准

7.1 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7.1.1 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60w下观测无明显色差),同批产

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7.1.2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c)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d)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f)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j)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M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7.2涂层附着力检验(检测方法:百格试验)

7.2.1 试验方法

对涂层表面进行百格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层表面纵横方向各划间距为2㎜的平行直线11条,构成100个边长为2㎜的方格(注:①划格时刀片应与被划平面垂直②划格时须用直尺③划痕应穿透涂层),用普通封箱胶纸贴于划格区域,压实并挤出空气,停滞10秒钟,手持胶纸端部,与被试工件表面呈45°方向,将胶纸迅速拉起,检查方格涂层粘脱、损伤情况;

7.2.2评定方法:

0级:应无任何脱落现象(含交叉处);

1级:交叉处小于5%的脱落;

2级:交叉处大于5%小于15%的脱落;

3级:交叉处大于15%小于25%的脱落;

4级:交叉处大于25%小于35%的脱落;

5级:交叉处大于35%的脱落(含交叉处);

7.2.3 判定:

1.涂层厚度小于40μm 时,方格边长不大于1㎜,满足2级合格;

2.涂层厚度大于40μm 小于9 0μm时,方格边长大于1㎜小于2㎜,满足3级合格;

3.涂层厚度大于90μm 小于12 0μm时,方格边长为2㎜,满足4级合格;

4.涂层厚度大于120μm时,附着力会有所下降,一般要求涂层厚度不超过120μm,此时判定标准暂定为:有完整方格脱落为不合格。

7.3 涂层抗酒精熔剂性检验

用白色棉布醮酒精在涂层表面反复擦拭(不用大力按压)10次,棉布上应无可见的涂层脱落现象;待酒精完全挥发后,被擦拭部位与未擦拭部位应无颜色和光泽差异

7.4 压铆螺母、螺钉、螺纹孔经喷涂检验

须保证螺杆、螺母、攻丝孔经喷涂后螺纹良好,装配顺利为合格。

扭力测试标准为:

8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光源标准、附着力检测、质量等级分类等与“喷涂外观检验标准”的相关条款相同。

9.丝印检验标准

9.1颜色

颜色与标准色板比较在色差范围内。色彩印刷应该有足够的遮盖力,以反射光观看,看不清下面的色彩和结构为准,印刷字符及色块的边缘不清晰度不大于0.1

9.2缺陷

色斑,夹杂物,色斑的长度不大于1,不许聚集,两处色斑至少相距50以上。不允许有图案不清晰,字体不端正,拖墨,漏印,错位,重叠,少墨等不良现象。

9.3附着力参照喷涂附着力检验方法

10.装配通用检验标准

10.1装配通用要求

10.1.1总要求

装配应保证实物与装配图一致。所有的材料、零部件、标准件的更改代替必须经我方设

计批准,否则生产厂家自行更改替换一律不予接收。

所有材料、机械和电器零部件、外购件均应符合现行标准、设计要求及有效期要求。所有零部件生产方得向我方提供生产型号及厂家。

不允许在装配过程中对被装配件造成任何损坏和降低其性能。

10.1.2机械装配的一般要求

机械零部件装配前必须清洁。对非金属材料的部件,清洗所有溶剂不应影响零件表面质量和造成形变。

相同的机械零部件应具有互换性。也允许装配过程中按工艺文件的规定进行修配调整。

只有在图纸有规定时才允许对外购件进行补充加工。

机械零部件在装配过程中不允许产生裂纹、凹陷、压伤等可能影响设备性能和外观的其它操作。因装配原因导致涂复层有局部损伤时,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或更换。

弹性零件(如弹簧、簧片、卡圈等)装配时不允许超过性限度的最大负荷而造成永久性变形。

有锁紧定位装置的零部件,在调整完毕后应锁定。锁定时,变化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对要求完全固定的结构应当装配牢固,不允许有歪斜、摆动、转动、位移等现象。

各种橡胶、毛毡及其它非金属材料衬垫均应紧贴装配部件,不允许有裂纹或皱折。

经氧化或氮化处理的钢制件,装配前应采取防锈措施。

机械安装完毕后,不允许有残留金属屑及其它杂物。

10.1.3对可拆卸连接的装配要求

各可拆卸连接(螺钉、螺栓、销等)均应连接可靠,拆卸方便,无坏丝滑牙现象。

螺钉装配后端面平齐工件基面,末端突出部分不超过4扣。

宝鸡市渭滨华达机械

2010.12.7

钣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钣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编制:刘桂强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发放范围:车间、生产部、技术部、档案室各一份

一、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从而使我公司的产品让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三、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四、原材料检验标准 1.金属材料 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明。 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2.塑粉

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3.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五、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1.冲裁检验标准 1.1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1.2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1.3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1.5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1.6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 变形尺寸(mm) 3以下±0.2以下 大于3小于30 ±0.3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0.5以下

钣金检验通用标准

封面页文件编号: WI-BJ-023 文件名称:钣金件通用检验标准 修订号: 1.0 (包括封面,共 16 页)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钣金件产品的质量,又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特制订本通用检验标准。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标准以及非标准的钣金产品,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力度、组装要求作出规定;对钣金件产品的功能、结构特别性能不作规定,我司主要产品要求须参照相关检验标准,特别产品之特殊要求需另外说明。 3.0职责 3.1工程部 3.1.1设计时应支持本标准,对特别要求应特别说明。 3.1.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2销售部 3.2.1客户特别要求的收集 3.2.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3生产部 按本标准做货及自检。 3.4品管部 按本标准检验。 4.0作业内容 4.1剪床开料 4.1.1外观保证 4.1.1.1剪床开料必须用经IQC检验合格之板材,大料平直度、外表面状态必 须符合IQC检验标准。 4.1.1.2未经确认不得采用已生锈之SECC和SPCC板料,以及表面严重划伤之 SUS板料。 4.1.1.3对胶沙不锈钢应注意开料之纹向要求,不可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纹向 任意开料,并严格保护表面,以避免刮伤。 4.1.1.4剪床开料之批锋应小于料厚之3%,手摸应无明显刮手现象。 4.1.2尺寸控制

4.1.2.1为保证钣金成形尺寸,减少过程累积误差对工件尺寸的影响,剪床开 料尺寸允差按下表检验: 4.1.2.2对一开几过多的开料件,如单一方向开料数量超过六件(一般应为偶 数),应先将料对开,然后再开成单件,以减少误差累积。 4.1.2.3对长度超过1500-2500之开料切边直线度应小于0.3mm/m,宽度大小端 误差小于0.5mm。 4.1.2.4开料件之长短边90。角度允差±3′。 4.2 CNC冲孔 4.2.1外观保证 4.2.1.1 CNC冲孔应先检查板材是否有划伤,对经剪床放行而有少许划伤之板 料,冲孔时应将划伤面尽量放于批锋面,以减少对外观的影响。 4.2.1.2 CNC冲孔应留意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位置影响,应尽量保证批锋在工 件成形后的内面方向:(对重要表面,工程绘图应将外表面放在正视方 向,以方便编程)对重要表面又分左右之工件,CNC冲孔需在冲孔时分 左右(即正反),以保证成形后批锋都朝内面。 4.2.1.3对胶沙不锈钢,CNC冲孔应保证批锋位于胶沙之反面。(工程绘图,应 留意将外表面放在胶沙面且于图之正视方向,并作出相应之标注,如在 打弯图上标明胶沙面位置)。 4.2.1.4冲孔应保证最小的模具接合缝以及批锋高度,直边接合缝不可出现大 于0.1~0.15之阶梯现象。孔边批锋高度一般应小于料厚的3%,最大不 可超过0.1mm(对T≦3mm厚板材言) 4.2.1.5为保证折弯后钣金件的拼角外观以及折弯尺寸,CNC冲应留意工艺孔不 可漏冲。一般T=0.8或1.0板,工艺孔取Φ2.0;T=1.0/1.5/2.0板,工艺孔取Φ2.6;T=3.0板,工艺孔取Φ3.2。 4.2.2尺寸保证 4.2.2.1孔距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1)(DOC)

目录 1、目的 (3) 2、适应范围 (3) 3、引用标准 (3) 4、原材料检验标准 (3) 4.1、金属材料 (3)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 5、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3) 5.1冲裁检验标准 (3) 5.2 折弯检验标准 (4) 5.3 外观及尺寸检验标准 (4) 5.4、压铆件 (4) 5.5、焊接 (4) 6、机箱整体检验标准 (5) 6.1、机箱表面外观要求 (5) 6.2、机箱稳定性要求 (6) 6.3 机箱安全性要求 (6) 7、喷涂件检验标准 (6) 7.1、外观检验 (6) 7.2、涂层附着力检验 (7) 7.3、涂层抗酒精溶剂性检验 (7) 7.4、压铆螺母、螺钉、螺纹孔经喷涂检验 (8) 8、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8) 9、丝印检验标准 (8) 10、装配通用检验标准 (8) 11、其它要求 (9)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 3. 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尺寸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我司有权对厂家生产用原材料进厂抽检)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 材质及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外购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包装完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4.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及倒棱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KRAID-PM-R3-PS-000V1.0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013-XX-XX发布2013-XX-XX实施 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 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钣金件缺陷类型缺陷定义 刮伤手指感觉不出之线凹痕或痕迹。 裂缝材料部份断裂,典型的例子是以生在折弯引伸加工之外侧,因 内/外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的裂纹和细小开裂。 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变化,失去原有特性:如生锈。 凹凸痕表面异常凸起或凹陷。 擦伤指材料表面因互相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污物附着造成

变形/翘曲钣金件因内/外力而造成的整体的变形。 焊痕焊接所留下的痕迹。 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喷溅点焊时,从焊件贴合面或电极与焊件接触面间飞出熔化金属颗 粒的现象。脱焊---焊点分离。 错位指焊件未正确定位。 错件未依规定零件。 混料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少件少于标准数量。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细碎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手印在五金件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毛刺、毛边金属边缘和拐角处由于下料、成型、加工等而留下的不规则凸 起,手摸刮手 修补因表面损坏而用涂防锈漆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所做的遮盖。 异物零件表面粘附的与零件不同类型的东西(如砂粒、毛发、铁屑, 异色点等)。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钣金加工件检验与喷涂质量检验方案

钣金加工件检验与喷涂质量检验方案 1

钣金加工件检验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2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塑粉 4.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4.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 4.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3.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3.1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5.3.2 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压铆后压铆区无有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5.3.3 焊接 3

钣金件检验标准

钣金件检验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钣金件的尺寸、外观检验。 二、检验项目及验收标准: A. 尺寸验收标准:尺寸按图纸要求及钣金加工公差表执行,特殊情况以实际装配并提交研发部工程师协同解决。 B. 表面处理验收标准: a. 表面烤漆检验标准: 1. 颜色及纹路:由承制方按要求制作样板,双方确认。验收按样板,不得有明显色差(不得大于3度),纹路符合样板。 2. 密着检验:用百格刀划一面100方格到底材后,用3M胶布贴上,60度方向瞬间用力拉开,不得脱落40/100格。 3. 溶剂检验:酒精擦拭后,不能有变色、掉色、无光泽等现象。 4. 硬度检验:以H铅笔将笔芯前端切齐,铅笔与待测物成45度推出,表面无划伤。 5. 钣金件表面烤漆前须作前道电着处理,达到双重保护的目的。根据实际的使用效果,允许厂商使用双面镀锌材质加工,以替代电着工艺。 6. 厂商在每次送货时须提供材质报告,有表面处理要求的须提供表面处理检验合格报告 7. 外观判定标准,如下表: 判定标准 外观 1. 表面不得有任何碰伤、开裂、刮伤等严重表面缺陷。如加工过程中有此缺陷,喷涂前须补腻子处理。表面各边、角、焊接部位毛刺均须去除。 2. 表面污点、颗粒、气泡检验:

A面: 整个表面内允许3点,每点直径1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B面: 整个表面内允许5点,每点直径1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C面: 整个表面内允许7点,每点直径1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3. 箱体内表面检验: 各面允许8点气泡或污点, 每点直径1mm以下,点与点距离20mm以上。 4. 烤漆厚度30μm-60μm。 5. 表面处理后,各螺柱及螺孔表面不允许有漆层覆盖,影响装配。 包装: 1. 每箱数量固定。 2. 包装袋内不得有残留毛屑及杂物。 3. 包装箱不得有破损现象。 4. 每箱须标明料号、品名、数量等资料。 b. 表面镀层检验标准: 镀层外观质量要求i. 镀层颜色检查 A、花锌:镀锌层经钝化后带有绿色、黄色和紫色的不亮或半光亮彩虹色; B、五彩:镀锌层经钝化后带有绿色、黄色和紫色光亮彩虹色; C、白锌:镀锌层经钝化后稍带有浅兰色调的银白色; D、镀铬:工程图无特别说明均为镀亮铬(3级—2级); E、镀镍:工程图无特别说明均为镀亮铬(3级—2级)。化学镀镍层应为稍带浅黄色的银白色或带黄色色彩的钢灰色,抛光后为光泽的钢灰色。ii. 镀层结晶 镀层结晶应是均匀、细致、光滑。iii. 允许缺陷镀层允许以下缺陷存在: A、轻微的水印(非主视面主要表面);

钣金机箱机柜通用检验标准.

钣金机箱机柜通用检验标准 编辑:钣金加工来源:北京**公司日期:2010-05-03 21:49 本标准适用于钣金机箱机柜结构件的检验验收。它是对那些在设计文件上未能详尽标列的或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的基本性及常规性的技术要求进行的归纳和补充说明。 本标准应与设计文件上所标识的技术要求一起并列参照执行,对哪些超出标准规定的精度以外的条款,就由该设计者提出,质检部贯彻执行,也可在征求设计者同意基础上按本标准执行。 检验、验收场地可在承造厂或甲方指定的产品到货地,其结果应一致,且以终到地结果为最终结果。 2.引用标准企业标准 Q/DMBM307-1997: 检验抽样规则。 3.机柜 3.1 外形尺寸公差 3.2 形位公差 钣金机柜不允许有肉眼可见倾斜或局部歪、扭现象存在。 框架立柱与底座垂直度为小于 1.5mm。检测时以底座上表面为基准,以立柱上端内沿面为测量点。 顶框与底座平行度为小于1mm。检测点为底座上表面及顶框下表面,且互为基准。也可通过测量六面之对角线的长度,相差不得超过2.5mm来检测。有中隔板者,顶框与底座平行度可放宽至1.5mm,中隔板与顶框或底座平行度为小于1mm。 上、下围框的对角线之差的绝对值小于1.5mm。 立柱不能有扭曲现象,各立柱与上、下围框相连的两端交接线与围框相邻平面的平行度为小于0.5mm。 3.3 支撑插箱的滑道,同一层的左、右滑道所组成的工作面相对底座上表面的平行度为1mm,且应保证插箱装入后相邻两面板之间间隙之差的绝对值不得超过0.6mm。 3.4 前、后及左、右侧门不允许有鼓胀、扭曲等现象,其平面度为小于2mm。局部100mmX100mm 之内不得超过0.4mm。所有门板装入机柜后,其外表面与它所在的机柜侧面平行度不得超过1.5mm,平行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小于2mm,且与框架贴合良好。固定门板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mm;旋转门板不能有明显下垂或上翘现象,其同一缝隙各处之差的绝对值≤1.8mm。有开启与闭合要求的门,必须转动灵活,开启角度≥90°,闭合后与门磁吸附良好,转动过程中不得有任何能引起喷涂层损坏等的干涉现象。侧门装拆应灵活。旋转门板在装入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钣金结构件的加工及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金属材料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塑粉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 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变形尺寸(mm) 3以下±以下 大于3小于30 ±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 ±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 ±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 ±以下 折弯检验标准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对角线尺寸(mm)对角线的尺寸差(mm) 300以下±以下 大于300小于600 ±以下 大于600小于900 ±以下 大于900小于1200 ±以下 大于1200小于1500 ±以下 大于1500小于1800 ±以下 大于1800小于2100 ±以下 大于2100小于2400 ±以下 大于2400小于2700 ±以下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钣金检验通用标准

(包括封面,共 16 页)

1.0目的 为保证我司钣金件产品的质量,又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特制订本通用检验标准。 2.0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司标准以及非标准的钣金产品,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力度、组装要求作出规定;对钣金件产品的功能、结构特别性能不作规定,我司主要产品要求须参照相关检验标准,特别产品之特殊要求需另外说明。 3.0职责 3.1工程部 3.1.1设计时应支持本标准,对特别要求应特别说明。 3.1.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2销售部 3.2.1客户特别要求的收集 3.2.2与本标准有关的不符合项之特纳 3.3生产部 按本标准做货及自检。 3.4品管部 按本标准检验。 4.0作业内容 4.1剪床开料 4.1.1外观保证 4.1.1.1剪床开料必须用经IQC检验合格之板材,大料平直度、外表面状态必 须符合IQC检验标准。 4.1.1.2未经确认不得采用已生锈之SECC和SPCC板料,以及表面严重划伤之 SUS板料。 4.1.1.3对胶沙不锈钢应注意开料之纹向要求,不可在不确定情况下作出纹向 任意开料,并严格保护表面,以避免刮伤。 4.1.1.4剪床开料之批锋应小于料厚之3%,手摸应无明显刮手现象。 4.1.2尺寸控制

4.1.2.1为保证钣金成形尺寸,减少过程累积误差对工件尺寸的影响,剪床开 料尺寸允差按下表检验: 4.1.2.2对一开几过多的开料件,如单一方向开料数量超过六件(一般应为偶 数),应先将料对开,然后再开成单件,以减少误差累积。 4.1.2.3对长度超过1500-2500之开料切边直线度应小于0.3mm/m,宽度大小端 误差小于0.5mm。 4.1.2.4开料件之长短边90。角度允差±3′。 4.2 CNC冲孔 4.2.1外观保证 4.2.1.1 CNC冲孔应先检查板材是否有划伤,对经剪床放行而有少许划伤之板 料,冲孔时应将划伤面尽量放于批锋面,以减少对外观的影响。 4.2.1.2 CNC冲孔应留意批锋在工件成形后的位置影响,应尽量保证批锋在工 件成形后的内面方向:(对重要表面,工程绘图应将外表面放在正视方 向,以方便编程)对重要表面又分左右之工件,CNC冲孔需在冲孔时分 左右(即正反),以保证成形后批锋都朝内面。 4.2.1.3对胶沙不锈钢,CNC冲孔应保证批锋位于胶沙之反面。(工程绘图,应 留意将外表面放在胶沙面且于图之正视方向,并作出相应之标注,如在 打弯图上标明胶沙面位置)。 4.2.1.4冲孔应保证最小的模具接合缝以及批锋高度,直边接合缝不可出现大 于0.1~0.15之阶梯现象。孔边批锋高度一般应小于料厚的3%,最大不 可超过0.1mm(对T≦3mm厚板材言) 4.2.1.5为保证折弯后钣金件的拼角外观以及折弯尺寸,CNC冲应留意工艺孔不 可漏冲。一般T=0.8或1.0板,工艺孔取Φ2.0;T=1.0/1.5/2.0板,工艺孔取Φ2.6;T=3.0板,工艺孔取Φ3.2。 4.2.2尺寸保证 4.2.2.1孔距

钣金机加工件检验规范

1.0目的: 为了严格钣金件,机加工件的质量,规范电机加工件检验规范、检验标准,为该产品的验收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子公司和控股分公司的产品生产所需要的钣金件,机加工件等五金件的检验。 3 .0 检验依据 3.1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2 质量计划、检验计划 3.3 产品图纸及加工工艺 3.4 Q/DT GQ39-2004 产品最终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 3.5 JB/T9872-1999 机械行业标准 4.0 检验 4.1 数量检验 核实来料的具体数量,确认来料数量和验货单的数量一致. 4.2 尺寸检验 4.2.1 对于有配合要求的工件,其尺寸检验应符合孔与轴的作用尺寸不得超过图纸中注明的实体尺寸。 4.2.2 检验结果各工件尺寸在公差范围内,视为工件合格。达不到公差要求的,视为不合格。 未注明公差的按照GB1804-2000中等精度(M级)执行。 4.3 外观检验: 4.3.1 对图纸中未注明倒角、倒圆的部位按未注棱角标准执行。除图纸明确注明不用倒角、倒圆的部位外。所有棱角部位必须倒角、倒圆。 4.3.2 工件上有毛刺、划伤是不允许的,所有棵露部位必须去除毛刺,以不刮手为限。所有完工面不

得有明显划伤、压伤、碰伤的痕迹。 4.3.2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刀纹、振纹、凹坑、凸台、缺料、多料、台阶等。 4.3.3工件表面不得有明显的沙孔、裂纹、油渍、异物等。螺纹孔、沟槽内的铁屑应吹拭干净。4.4 表面粗糙度的检验 4.4.1 图纸中明确标明的粗糙度,按图纸要求进行检验。图纸中未注粗糙度的,按照加工工艺一般能达到的粗糙度进行检验。 4.5 形位公差的检验: 4.5.1 对图纸中有明确要求的形位公差,按图纸要求进行检验。 4.5.2 对图中没有要求的,其形位公差由加工工艺来保证。 4.6 螺纹的检验: 4.6.1 按图纸要求对螺纹的位置、尺寸、精度、螺距、牙型、螺纹深度等,进行严格检查。 4.7 对材质及其它工艺检验: 4.7.1 各工件材质按图中要求进行检验,严格控制。 4.7.2 按图纸要求对需热处理及表面处理的工件,进行严格检查。 4.8 对以上要求达不到需返工、返修的工件。返工、返修后必须再次提交检验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库。 4.9 按图纸中精度及尺寸要求,加工中有问题或达不到要求需变更尺寸的,需与设计人员商议后,进行合理变更。并做好变更记录。 核准: 审核: 制定: :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2.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3.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E 、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 根据本行业客户的具体实际要求,金属钣金件制品的外观不合格类别有亮度差、边缘不良、变形、污渍(不清洁)、麻点、压痕、粗砂、磨花等。结合以上不合格类别的客户要求等级,可将钣金件制品共分6级和特殊级,以作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1)。 3.4 检验项目及标准 3. 4.1 冲压件判定标准(表2) 标题: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 A 页次: 3 of 3 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深度,S=面积, 1 批鋒 在五金件周围多出的五金料废边 1.影响外观为轻缺陷. 目测 L 为長 H 為寬 L ≤0.1mm.H ≤0.1mm 2.影响功能或装配为重缺陷. 2 五金件手印 以反光面检查为条件 不允許 超过标准为得不良. 目测 3 帖紙粘性 与实物粘贴实验 以测试结果已定 1.脱落为严重不良. 2.与样品相差为轻缺陷. 目测 4 混料 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不允许 重缺陷 游标 卡尺/针规 5 规格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6 生锈 产品表面生成黄黑色异物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7 少數 少于标准数量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8 破裂 物料破裂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披L H

钣金件检验规程

1.目的: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时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1-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极限与配合第1部分:公差、偏差、和配合的基础 GB/T1800.2 -2009产品几何技术规范极限与配合第2部分: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5.1.1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5.1.2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0。 5.1.3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5.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5.1.5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mm。 5.1.6平面度公差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未注平面度公差要求 5.2 折弯检验标准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有特殊表面要求和镜面除外)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钣金加工通用检验标准

苏州市华振机械电器有限公司 钣金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HZ-WI-006(A/0)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臵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斑痕,无开裂与变形。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塑粉 4.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4.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 4.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3.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 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5.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 R1。 5.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5.2.3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5.2.4折弯方向、尺寸与图纸一致。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钣金件检验规范

钣金件检验规范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Q/XW Q/XW JXXXXX-2012 钣金件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 发布 2012-XX-XX实施 发布 Q/XW JXXXXX-2012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钣金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钣金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入库的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3. 引用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效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914-2002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1998 标准公差数值 GB/T1031—1995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GB/T 13915-92 冲压件角度公差 JB/T 8930-1999 冲压工艺质量控制规范

JB/T 4129-1999 冲压件毛刺高度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GB/T 892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 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术语定义 关键钣金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钣金件将这一类钣金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钣金件。 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钣金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钣金件分类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Q/XW JXXXXX-2012分为:A 、B 、C、D 四个区域。 根据钣金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钣金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钣金件质量缺陷类型

机加件检验规范

机加件检验规范 1 包装检验 1.1 目的 确保外包装能有效保护产品,避免在运输、搬运等过程中造成表面损伤,同时确保来料产品易于识别和追溯; 1.2 范围 适用于钣金、机加件包装检验管理; 1.3 检验条件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30-50mm处目视观测。 1.4 检验内容 1.4.1 包装 1.4.1.1 所有物料均必须符号产品相应包装标准,以免在运输过程遭到破坏,包括使用相应垫料、间隔物、填充物等; 1.4.1.2 外包装必具有足够的抗外力强度以便能保护内部包装物; 1.4.2 标示 1.4. 2.1 包装箱或包装外表干净整齐,无破损;统一使用我公司规范标签,标签须填写完整,正确,内外标签数量一致; 1.4. 2.2 包装箱上物料标签记录完整、准确,附有品质检验标示或检验报告; 1.4. 2.3 零数箱或尾数件数须有尾数标识标签; 1.4. 2.4 送货须附《送货单》,必须注明采购订单相关信息; 2.0 素材检验 2.1 目的 明确来料五金素材件质量检验要求,确保五金素材件满足产品需要; 2.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五金素材件的检验; 2.3 检验条件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25-50cm处目测,观察角度45°-135°。 2.4 检验内容 2.4.1 素材不能有尖角、飞边(锐边)、毛刺,平面上不得有明显凹陷和凸起及显露底缺陷; 2.4.2 无虚焊和明显焊缝; 2.4.3 尺寸参考工程图纸要求;

2.4.4 材料参考技术参数要求,具体由供应商提供材料检验报告或SGS报告; 2.4.5 素材表面不能有刮伤、裂痕、氧化、变形色点、凹凸痕等现象; 3.0 阳极、电镀检验 3.1 目的 明确来料阳极、电镀等质量要求,确保阳极、电镀等产品满足客户需要; 3.2 范围 适用于所有阳极、电镀类产品的来料检验; 3.3 检验条件 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观察角度45°或135°距产品25-50cm处目视。 3.4 检验内容 3.4.1 加工后的表面无粗糙、灰暗、起泡、脱落、刮伤或有条纹、钝化膜疏松和钝化液迹; 3.4.1 镀层厚度符合产品标准要求,物品表面颜色与样板颜色一致; 3.4.2 附着力要求:镀层后任何方向能弯曲一定角度且弯曲的外径没有脱落现象; 4.0 喷涂件检验 4.1 目的 明确喷涂件质量要求,确保喷涂件产品满足客户需要; 4.2 范围 适用于所有喷涂件产品的进料检验; 4.3 检验条件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30-50cm处目视。产品倾斜角度45°-135°。 4.4 检验内容 4.4.1 颜色、图案、光泽度与样板相符合,同批产品色差保持一致; 4.4.2 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4.4.2.1 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4.4.2.2 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4.4.2.3 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4.4.2.4 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4.4.2.5 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4.4.2.6 麻点:表面因收缩而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4.4.2.7 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4.4.2.8 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4.4.2.9 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4.4.2.10 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目视; 4.4.2.11 无粉化、起泡、开裂、剥落等异常现象

钣金件通用检验规范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产品的工艺要求和一致性得到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图纸要求为准。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国家标准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 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GB/1804-2000 一般公差 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作业内容 4.1原材料检验标准 4.1.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1.2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1.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1.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 4.1.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4.2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4.2.1外观:钣金件表面平整,加工处无毛刺,凸起,裂痕等 4.2.2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图中公差未标注部分按下表一执行 表一:尺寸公差要求 4.2.3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垂直度<0.02),压铆后压铆区无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日 期: 通用检验规范 三阶文件 文件类型 LD-QM-WI-05 版本/次:B/0页 次: 1 OF 5文件编号:2016.6.8 苏州利东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钣金件加工检验通用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与图纸和技术文件同步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图纸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标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 13级执行 GB/T1800.3 -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 1999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 - 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GB/T1184–1996 形位公差未注公差的形状和位置公差 4.原材料及辅料检验标准 4.1 金属材料 4.1.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4.1.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2.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2.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2.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4.3 管件方通、圆通 4.3.1材质料厚及质量应符合国标,材质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3.2外观:表面无绣迹、无变形、撞伤、刮痕,整批来料拉丝、色泽一致性良好。 4.3.3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没注明标准要求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5.1 冲裁(数冲)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打磨处理去除毛刺。 ●冲切过程中产生的接刀痕:必须符合安全(不划伤手)和零件尺寸公差,一般不大于 板厚的10%~20%,数控冲咬出的孔、异形孔、圆角必须修整平滑。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范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围 (1) 3 术语 (1) 4 外观表面等级定义 (1) 4.1 1级表面 (1) 4.2 2级表面 (1) 4.3 3级表面 (1) 5 外观检验条件 (1) 5.1 目视检测条件 (1) 5.2 检测面积划分 (2) 6 对外观的质量要求 (2) 6.1 总则 (2) 6.2 加工工艺原因导致的问题 (3) 6.3 材料缺陷导致的问题 (4) 6.4 特殊情况 (4) 6.5 缺陷的改善 (4) 7 可接受的缺陷标准 (4) 7.1 金属表面 (4) 7.1.1 缺陷定义 (4) 7.1.2 可接受围 (9) 7.2 喷涂表面 (10) 7.2.1 缺陷定义 (10) 7.2.2 可接受围 (16) 8 附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钣金结构件外观检验规 1目的 本规规定了控制柜钣金的表面等级划分及外观质量要求。用于指导产品的来料验收和发货的检验。 2适用围 适用于钣金类产品的外观检验。 3术语 ●外观:指产品上任何可看见的表面的外貌 ●金属表面:指电镀、氧化、钝化、以及金属压铸面等表现为金属质感的表面,区别于喷涂、塑料等非金属表面。 ●拉丝:通过砂带对金属表面进行磨削加工,去除金属表面缺陷,形成具有一定粗糙度、纹路均匀的装饰表面。 ●喷涂表面:指喷漆、喷粉表面。 ●挂具印:指电镀、氧化、喷涂等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 部无膜层的现象。 4外观表面等级定义 外观表面等级划分为三个级别:1级、2级和3级,各表面等级的定义如下。 4.11级表面 重要外观表面,体现产品外观形象,具有装饰性,可以直接正视到的主要外观表面 4.22级表面 适度装饰表面,不移动基础产品,客户偶尔能看到的表面。 4.33级表面 较少装饰表面,不移动基础产品,客户不易看到的表面。 5外观检验条件 5.1目视检测条 在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的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500mm处),相距为500mm+/-50mm,观测时间按不同等级面而有不同,详见表1: 表1、检测条件 不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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