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装管理

一、井下安装的摄象机和相应配套电源设备必须具有“MA”标志准用证,

传输线缆和光缆必须具有“MA”标志准用证,具有阻燃与抗静电性能;二、井下监控点安装黑白低照度防爆光纤摄像机,微弱光下能够呈现清晰的

图象;

三、地面工广,皮带运输机,煤仓,主副井口均设监控点,保证生产节点可

视化;

四、监控中心设有再线式不间断电源(UPS),以确保设备稳定不间断运行;

五、井下各个煤仓上下口,重点峒室、皮带运输转载点均须安装视频监控。运行管理

一、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监控系统使用及设备运转情况的管理,有故障立即

通知维护人员维修,并做好记录;

二、各单位或维护人员发现工业视频系统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调度室值班

人员汇报并核实;

三、监控设备属地管理,各有关区队要加强管辖区域内所安设的工业视频系

统装置的看护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维护管理

一、信息中心设专人维护管理视频监控系统,做到定期巡检。内容包括:实

时监测功能、回放功能、存储功能、传输功能、矩阵切换功能、字符叠加、网络上传等;

二、定期对工业视频监控终端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并做好

相应记录。

使用登记管理

一、监控系统图像实行自动保存,保存时间不低于15天,对特殊事件的图像

永久保存,以便以后核对;

一、外来单位人员需要查看监控录像需主管领导批准,填写监控信息图像查

看登记表,对图像信息的调取时间、调取用途、调取人员进行登记;

二、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查询或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修改监控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四、任何人不得干扰、妨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安全保密管理

一、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要及时主动设置密码,并严禁将密码告知无关人员;

二、任何人不得擅自提供、传播图像信息;

三、对涉及本矿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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