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历史(人民版)特训:第4讲 英国代议制和美国1787年宪法 含解析

2018历史(人民版)特训:第4讲 英国代议制和美国1787年宪法 含解析
2018历史(人民版)特训:第4讲 英国代议制和美国1787年宪法 含解析

板块三高考研析〃把握考向

真题典例

1.[2015·课标全国卷Ⅰ]18世纪中叶,一位英国内阁成员在议会发言中说:“诸位都知道,媾和与开战的权力是由国王掌握的……我们的宪法始终表明,国王在决定和平与战争时有权力让议会参与,也有权力不让议会参与。没有哪位明智的国王真的会冒险不让议会参与。”这表明在当时的英国( ) A.光荣革命成果受到侵蚀

B.立宪政体未能阻止国王专权

C.内阁依旧为国王所控制

D.国王仍旧保留某些名义权力

答案 D

解析由材料信息可知,国王拥有媾和与开战的权力,但都需要让议会参与,没有哪位国王会冒险不让议会参与。这说明国王仍旧保留某些名义权力,故选D 项。由材料信息可知,议会有较大的权力,故A项错误。材料信息无法说明国王专权,排除B项。18世纪中叶,英国国王并未控制内阁,故C项错误。

2.[2015·北京高考]1845年,美国国会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总统在未经国会同意拨款的前提下授权建造海上缉私船。总统约翰·泰勒否决了该法案,但国会推翻了总统的否决。根据美国宪法,随后( )

A.这项法案将会自动生效B.国会将自行建造缉私船

C.最高法院可废除该法案D.总统可再次否决该法案

答案 A

解析根据美国1787年宪法,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议案,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则议案自动生效,据此可知本题正确选项为A。

3.[2015·福建高考]图一、二、三是有关美国邦联政府、议会与州关系的一组漫画。该组漫画反映了( )

A.邦联政府拥有征税权与财政权

B.邦联议会须扩大法定权力

C.邦联政府各项活动须听命于各州

D.邦联议会财政支出须各州批准

答案 B

解析图一、图二反映出邦联政府没有征税权和财政权,图三反映出邦联议会权力较小、办事效率低下,三幅漫画反映了邦联议会迫切需要扩大权力,故B 项正确。

4.[2015·山东高考]史学研究方法影响人们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和评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世界近代史》和《全球通史:1500年以后的世界》

摘目

英国宪法的起源及发展进程探索

英国宪法的起源及发展进程探索 英国法律体系是由许多分散的法律文件构成的一个庞杂的法律系统,以不成文法及判例构成。宪法也是由一系列宪法性文件构成,其特点与英国社会政治密不可分。总体而言其起源及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古代的宪法启蒙时期、反约翰人民起义——《大宪章》产生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后时期。 一、古代的宪法启蒙时期 英国的宪法思想可以追溯至公元5世纪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统治时代,这个时代的英国的宪法并不能称为传统意义的宪法,而只是宪法的萌芽状态,它蕴藏在当时的王权有限、法律至上的统治秩序中。撒克逊人将日耳曼人的习惯作为治理国家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这就是英国早期习惯法的产生。这种习惯法要求建立中央法庭即贤人会议和地方法庭①。国王犯法也要接受法庭的审判,如果有违反法律的违法行为,则国王可能面临着被废黜甚至失去生命的危险。国王与贵族在权力上更多的是一种平等关系,这与英国当时的社会政治形态是分不开的。因为当时英国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领地,而贵族又己的领地分给了他们的宠臣,层层分割使本来就很分散的领地更加细化和零散,而这种体制结构就决定了,此必须依赖于所有贵族的联合才能对抗外敌的入侵。因为征战需要调集各个贵族之间的军队,因此就需要一个统一的首领进行军队的调度,这样国王就应运而生,其

存在主要是为了满足御敌的需求,而同时国王的这项权力也要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可以随意征战,要征战必须取得贵族们的一致同意才行,这就限制了统治者的权力。限制统治者的权力作为宪法最主要的特征产生在5世纪的英国,所以我们说这是英国宪法的启蒙时期。 二、反约翰人民起义及《大宪章》的制定——英国宪法的产生时期 至13世纪初英国进入了约翰王朝的统治时期,在这一时期,约翰国王对贵族进行了残暴的统治,他不断的肆意收取贵族的税负,加重了贵族的经济负担,使得贵族对于约翰国王的矛盾日益尖锐。除此之外对于平民和教会约翰国王也进行的残暴的统治与打压,不断增加平民缴交的税赋,使得许多平民的生活难以为继,很多人沦为乞丐饱受饥寒痛苦;对于教会,约翰国王则企图使自己的势力渗透进教会和修道院,他对许多主教、修道院长进行迫害,使得他们不堪忍受最终逃亡国外,借此机会他便派出所谓的“看守人”接管这些教会个修道院形成自己的势力。在反约翰人民起义的斗争中,平民和教会都站在了贵族的这一边,这使得反约翰人民起义有了广泛的社会基础,除了农奴没有参与以外,其他的社会阶层全部参与进来,使得反约翰人民起义能够取得全面的胜利。1215年的6月15日在泰晤士河畔获得胜利的贵族集团与约翰国王进行了谈判,并让这位暴君签下了著名的《大宪章》。《大宪章》的签订被认为是英国宪法产生的源头,虽然《大宪

人民版历史必修1《美国1787年宪法》教案

人民版历史必修1《美国1787年宪法》教案 课标要求: 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掌握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进一步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养成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能对所学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比较、概括和阐释;比较美国资产阶级共和制与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异同,认识民主制度因国情各异而必然呈现多样化的基本特点。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通过情境再现、分析材料,建构知识框架;体会现实,反思历史,探究学习,发现问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根据美国从邦联体制到联邦体制的演进过程等基本史实的学习,认识到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宝贵遗产;培养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历史的、客观的看待事物,正确对待历史发展进程;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理解和尊重世界各地区、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汲取人类创造的优秀文明成果,进一步形成开放的世界意识。 教学课时:1课时 重点难点: 重点:通过对美国1787年宪法内容的分析,来了解美国民主政治的特点。 难点:对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的理解与掌握。 教学建议: (1)、关于“年轻美国的窘境”一目,由老师引导学生从独立战争后美国国内的政治、经济状况,在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关系中的地位等方面来认识强化中央政府,制定一部完备宪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关于1787年宪法,建议教师结合学生所学过的内容,来帮助他们形成完整的认识。①1787年宪法的制定:时间、地点与制宪会议的召开。②1787年宪法的理论来源:欧洲启蒙思想的精华。③1787年宪法的原则:“分权与制衡”,立法权归于国会,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分权与制衡”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通过制约达到平衡。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构成制

英国宪法

英国不是成文法国家,没有统一的宪法典 一般认为1215年《大宪章》是英国宪法最早的组成部分, 1、成文法:宪法性法律文件 ⑴标志着英国宪法产生的宪法性法律: ①《人身保护法》:1679年5月26日查理二世签署批准。全文20条,约4,000字,主要内容是:除叛国犯、重罪犯,以及战时或遇紧急状态外,非经法院签发的写明缘由的逮捕证,不得对任何人实行逮捕和羁押;已依法逮捕者应根据里程远近,定期移送法院审理;法院接到在押人后,应于两日内做出释放、逮捕或取保开释的决定;经被捕人或其代理人申请,法院可签发人身保护状,着令逮捕机关或人员说明理由;不得以同一罪名再度拘押已准予保释的人犯;英格兰的居民犯罪,不得押送到其他地区拘禁。 ②《权利法案》:1689年10月23日威廉三世接受了国会提出的该法案,全文13条,约800字。其内容的核心是限制王权,确立议会至上的资产阶级宪法原则。同时,第5条规定了请愿权;第8、9条规定了议员的权利和自由;第10条规定了免受酷刑的权利等公民权利。 ③《王位继承法》:1700年制定,1701年颁布,旨在通过规定王位继承问题,保证资产阶级的权利和自由,实现资产阶级对王权的控制。 ⑵英国宪法变迁时期的重要的宪法性法律: ①完善议会制度:1911年《议会法》规定“上议院与下议院关联之职权”,而其实质是通过该法进一步削弱和限制议会上议院的权力,使上议院丧失了对下议院通过的一切决议的否决权,而只有延搁权。而1949年《议会法》又对延搁权进行了进一步的剥削和限制。 ②改革选举制度:第一,1918年《国民参政法》,是第一部选举法,全文5章47条25,000字。分别规定了选举权、登记、选举方式及费用、议员名额、通则,放宽了对选民定居期限的限制,第一次赋予部分妇女以选举权。第二,1928年《国民参政(男女平等)法》,对上法修正,使妇女获得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第三,1948年《人民代表法》,废除前两法的有产者和大学生的复数投票权,统一了参加全国选举和地方选举的选民资格。 ③规范英国与自治领关系的法律:1931年《威斯敏斯特条例》等。 2、判例法:英国法院特别是高等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某些案例的判决和解释。 3、习惯法:大多数是在立宪政治发展过程中形成的经法院承认的宪法性法律规则。如关于国王的“国王统而不治”、“国王不能为非”;关于首相自行组阁等宪法的惯例。 英国是世界保守主义的发源地。虽然在当今世界各国都能或多或少的看到保守主义的影响,但是却没有一个国家有像英国那样浓厚的保守主义氛围。同样,英国也是世界宪法的母国。英国的宪法不但在其表现形式方面极其独特,更重要的是英国悠久的宪政传统。数百年来英国的宪政更是呈现出一种超稳定的发展态势,从未有过中断。应该看到英国良好的宪政秩序是有其保守主义思想作为支撑。而也只有在保守主义的语境下才能恰当的解释英国宪法这种独一无二的现象。 英国宪法简介 到今天为止,英国都没有一部成文的宪法,它是700年来习惯法的总和,最早就追溯到《自由大宪章》。《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封建专制时期宪法性文件之一。习称《大宪章》。1215年6月15日,英国贵族胁迫约翰王在兰尼米德草原签署的文件。文件共63条,用拉丁文写成。多数条款维护贵族和教士的权利。要内容有:保障教会选举教职人员的自由;保护贵族和骑士的领地继承权,国王不得违例征收领地继承税;未经由贵族、教士和骑士组成的“王国大会议”的同意,国王不得向直属附庸征派补助金和盾牌钱;取消国王干涉封建主法庭从事司法审判的权利;未经同级贵族的判决,国王不得任意逮捕或监禁任何自由人或没收他们的财产。此外,少数条款涉及城市,如确认城市已享有的权利、保护商业自由、统一度量衡等。自由大宪章是对王权的限定,国王如违背之,由25名贵族组成委员会有权对国王使用武力。自由大宪章后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建立法治的重要依据之一。 编辑本段保守主义的信念

外国宪法复习资料

外国宪法知识要点(基于教材) 第一章英国宪法 英国的宪法渊源: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国际条约、法学学说与著作君主立宪政体:《权利法案》制定以后,英国逐渐确立起君主立宪政体。这一政体的特征是,国家保留了君主,但是君主的权力受到宪法和议会的限制国王的地位:国王享有形式上的巨大权力,相当于专制制度下的君主。这些权力表现在立法、行政、司法、军事各方面,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英王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力,国家的最高权力掌握在议会与内阁手中英国议会组成:下议院、上议院英国司法机关体系:一、按按审理案件性质划分,可分为民事法院系统和刑事法院系统以及专门法院系统;二、按照审级划分可分为基层法院、最高法院和上议院三级 第二章美国宪法 美国宪法的特征:简练的成文宪法文本;人民主权;分权与制衡;司法审查;联邦制;有限政府;正当程序美国国会构成:众议院;参议院美国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三权分立指:司法权、行政权和立法权的相对独立。在美国,行政权指政府,立法权指国会的参众议院制度,司法权指法院。 第三章法国宪法 法国1791年宪法:1791年宪法确立了君主立宪制,同时也宣布了国民主权的概念法国违宪审查体制:宪法委员会的审查对象包括法律、国际条约和其他事项,但不包括法律是否抵触国际条约以及法律是否抵触国会两院的议事规则法国半总统制特征:半总统制是指政府不仅要向总统负责,也要向国会负责。特征:议会和总统权力相当。 1.总统——地位高权力大。 2.议会监督政府,削弱总统权力。 3.议会对总统有直接或间接的监督权。 4.总统的重要文件和命令要由总理副署 第四章德国宪法 德国基本法的主要特征:增设联邦宪法法院;修正传统的议会内阁制;规定政党的宪法地位;规定不得对外实行侵略战争和对内实行法西斯统治德国联邦立法:可分为专有立法权和并行立法权P184 德国

英国七大出人意料的法律条款

英国七大出人意料的法律条款 英国留学的同学注意啦!英国法律历史悠久,因此总有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惊喜”。选择去英国留学的同学还是要多了解一下,避免踩上“雷区”哦! 给即将踏上腐国土地的小伙伴们科普下:英国有一些听起来很奇怪,但确实存在的法律法规。比如:不能在街上拍打毯子,不能在大街上放风筝,不能在pub 里喝醉。呵呵哒,对“酒文化”那么热衷的英国人才不会遵守这个规定的好嘛?看 完这些就知道为什么说英国人一向很严(dou) 肃(bi)了。 1. 携带木板过马路是违法的 这项法案是从1839年开始实施,同时还禁止人们在雪地上滑行,大街上放风筝。讲真,这些是很危险的,不是闹着玩儿,请自行脑补英国人严肃脸。 2. 在街上拍打任何毯子都是违法的 1893年开始,在街上拍打毯子是违法的,但允许你早上8点之前拍打门垫。而且,在房前建猪圈;街上宰杀牛、唱rude songs;按响邻居家的门铃又快速跑开。。这些都是违法的,千万不要做。 3. 在特准卖烟酒的餐馆(也就是pub)里喝醉是违法的 有三个独立法案都有说明这个规定→_→1872年Licensing Act规定对所有 在特准卖烟酒的餐馆(或旅店)里喝醉的人处以罚款;1829年Policing Act要求酒吧的店主禁止顾客喝醉;2003年Licensing Act规定:卖酒或买酒给喝醉的人也算违法。 去过腐国的人也许知道这些规定,然而,没有人遵守。。呵呵哒,对“酒文化”那么热衷的英国人才不会遵守这个规定的好嘛? 4. 在地铁售票厅插队是违法的 地铁售票厅那里会有标示要求人们要排队,TfL(伦敦交通局)条例也规定不允许插队:后到的人应从队尾开始排起。然而,排队这个习性早已成为英国人生活的一部分,他们等公车排队,看温网排队,Boxing Day抢购也要排队。。 5. 损坏货币是违法的 1928年Currency and Banknotes Act规定:在钞票上涂写、印花或印刷都是违法的,损坏硬币也不行。 这项规定倒是跟天朝有些像。但是,小时候交钱,不都会签上自己的大名再

人民版历史必修1《美国1787年宪法》教案

人民版历史必修1《美国1787年宪法》教案课标要求: 说出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掌握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和联邦制的权力结构,进一步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异同;养成独立思考的学习习惯,能对所学内容进行较为全面的比较、概括和阐释;比较美国资产阶级共和制与英国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的异同,认识民主制度因国情各异而必然呈现多样化的基本特点。提高阅读和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历史信息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通过情境再现、分析材料,建构知识框架;体会现实,反思历史,探究学习,发现问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根据美国从邦联体制到联邦体制的演进过程等基本史实的学习,认识到政治制度的发展、完善是人类历史进步的宝贵遗产;培养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历史的、客观的看待事物,正确对待历史发展进程;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理解和尊崇世界各地区、各国、各民族的文化传统;汲取人类创造的优异文明成果,进一步形成开放的世界意识。 教学课时:1课时 重点难点: 重点:通过对美国1787年宪法内容的分析,来了解美国民主政治的特点。 难点:对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的理解与掌握。 教学建议:

(1)、关于“年青美国的窘境”一目,由老师引导学生从独立战争后美国国内的政治、经济状况,在国际经济贸易和国际关系中的地位等方面来认识强化中央政府,制定一部完备宪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2)、关于1787年宪法,建议教师结合学生所学过的内容,来帮助他们形成统统的认识。①1787年宪法的制定:时间、地点与制宪会议的召开。 ②1787年宪法的理论来源:欧洲启蒙思想的精华。③1787年宪法的原则:“分权与制衡”,立法权归于国会,行政权归于总统,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分权与制衡”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权力之间通过制约达到平均。总统和国会之间、国会本身两院之间、司法与其他部门之间均构成制 衡。④美国1787年宪法的进步意义。教师可提供相关的材料,帮助学生进行分析。当然,在此过程中,应充分肯定学生的评价结论。具体表现为:世界上第一部比较统统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政治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有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均,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调和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安定。 ⑤1787年宪法的局限性。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特别在印第安人和黑人的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明。在这里,教师要尽可能地结合今天美国的现实,引导学生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美国今天的人权问题。 (3)、关于从“邦联”到“联邦”一目,主要介绍了1787年宪法在实践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从财政、外交、对外贸易、国家安全等角度介绍了制宪后安定的资产阶级和大种植园主的统治秩序以及美国发展的新气象。以使学生能体会到前后明明例外的变化。 (4)、关于“两党制的雏形”一目,教师可合适补充材料,帮助学生认识两党制的形成是美国历史发展的产物,两党的本质都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

美国1787年宪法的主要内容

第一,立法权归于国会。主要包括①国会实行两院制;②参议院、众议院的选举规则;③立法权归于国会,法律的实施经总统批准;④国会拥有宣战权;⑤参议院对总统任命权、缔结条约的审批权;⑥在职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 第二,行政权归于总统。①包括总统的民间直接选举;②总统的国内行政权力、外交权力和行政立法权力三方面进行阐述。③总统在国家机器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第三,司法权归于联邦法院。主要包括法官的来源及其联邦法院的权力 1、对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的理解与掌握 对美国1787年宪法中“分权与制衡”的理解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思考: 第一,“分权与制衡”的理论基础:充分吸收了欧洲洛克、孟德斯鸠等著名启蒙思想家思想精华。 第二,“分权与制衡”的实质: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使权力为公众福利和正义的目的有效形式其管理职能,同时又保持对权力的优良控制,实现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平衡,管理与控权的动态平衡,是分权和制约的归宿。通过分权、制约最终达到平衡,是宪政的最终目标。即立法、行政、司法三大国家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制衡,以达到权力的平衡,防止独裁和专制的出现。 第三,“分权与制衡”的结果:调节平衡资产阶级内部的矛盾,是规范和约束资产阶级政党竞争的最高原则和政治平衡器;强有力的防止个人专制和独裁的出现。 关于美国1787年宪法的评价。是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较完整的资产阶级宪法,可以从它的积极意义和阶级局限性来辩证的评述。 美国1787年宪法的积极意义: (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的结合,在整个政治制度史中堪称典范,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

外法史

外国法制史 ·绪论 参考书目 沈宗灵:《比较法研究》 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 梅因:《古代法》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 K·茨威格特:《比较法总论》 几个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法律? 二、法律的发展有什么规律? 1,法律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 2,法律产生发展的特殊规律 ?古代法概述 东西方法律文化差异 ·两河流域法 概述 历史沿革 《汉谟拉比法典》 《汉姆拉比法典》的基本特征——法典结构体系完整,内容丰富;具有古代东方法的一般特点;具有人类早期法的一般特点;属于世俗法。 两河流域法的历史地位 ·古代印度法 概述 古代印度法的渊源:婆罗门教法、佛教法、印度教法及其他。 《摩奴法典》 种姓制度的基本特征:世袭的职业;严格的内婚制;等级制。 古代印度法的特点 ·古希腊法 一、古希腊法概况 二、古希腊法的特点 三、雅典“宪法” 一些概念:城邦、公民、兵制、官制

德拉古立法 梭伦立法 克里斯提尼立法:贝壳放逐法 伯里克利立法 雅典民主政治评价 苏格拉底之死 ·古罗马法 第一节罗马法概述 一、罗马法的概念 二、罗马法的历史沿革 三、罗马法的渊源 习惯法 民众大会的决议 元老院的决议 裁判官的告示 法学家的解答 皇帝敕令 四、罗马法的体系与分类 第二节罗马私法的基本制度 一、人法——在法律上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规定 自然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法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 婚姻家庭法:父权:家长制的家庭制度 夫权:“有夫权婚姻”与“无夫权婚姻” 二、物法——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和核心 1.物与债 对物之诉;对人之诉 物的概念及分类 所有权:所有权与占有:所有权的概念及其特性。 2.债:查士丁尼《法学阶梯》:债是依国法得使他人为一定给付的法锁。债的发生原因——契约、准契约、私犯、准私犯 三、诉讼法——私诉是保护私权的法律手段 第三节罗马法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西欧中世纪法 中世纪早期(5-9世纪):日尔曼法的优势地位 正在生长的教会法 局部适用的罗马法 中世纪中期(10-13世纪):罗马法复兴 地方习惯法形成

英美法宪法特点

英国宪法的特点 (一) 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 英国宪法不是把国家的基本制度和原则系统集中地规定在一个书面文件之中,而是分别地由许多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和判例加以规定,而这些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惯例和判例则是由不同历史时期所颁布的,或是长期国家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因此,英国宪法被称为“不成文宪法”这就是英国宪法的特点之一。 (二)英国宪法渊源具有多样性和分散性 由于英国宪法是由许多年代不同的个别“成文法”、“惯例”和“判例”共同构成的,这就决定了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其中:(1)属于宪法法律的主要有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1627年的《权利请愿书》、1679年的《人身保护法》、1689年的《权利法案》、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以及1911年的?《议会法》等。(2)属于宪法性质的习惯法。它是国家在长期管理活动中由于某些历史原因和事实所形成的一种惯例。它虽在正式的成文立法中没有规定,但却在实际上确认着某些国家制度,如英王的法律地位、权利范围,内阁由议会多数党组成,首相由多数党领袖担任。政府与议会的关系,内阁集体对下院负责,以及政府的辞职等有关内阁制的一些基本规则,都是由习惯法规定和调整的。(3)属于宪法性判例的主要是一些起宪法作用的高级法院法官的判决,其中最重要的如有关法官特权的判决,有关臣民控诉国家官吏不法行为的判决,有关颁发人身保护令程序的判决等等。? (三) 英国宪法只有法律实质上根本法的意义,而没有法律形式上根本法的意义 英国宪法与一般法律是不分的,宪法只是法律的一部分,他们的法律效力没有区别,在英国,人们要判断某一条法律具有宪法性,只有从法律的内容活动实质中认识,如果这条法律的内容涉及到国家制度、社会制度、国家机关的组织、职权、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那么这条法律是属于宪法性法律,否则就是一般性法律。这就使得英国宪法发内容很难确定,法院的职责只有执行法律权力,无权说明这一问题,这个任务往往落到宪法学家的身上,所以英国宪法学家对宪法内容的解释有很大影响。 (四) 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 现代各国的宪法大多数是“纲性”宪法,对于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特殊的程序才能进行。而英国宪法由于其法律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不是集中规定在一个宪法性文件中,对其中的宪法性法律也没有制定和修改的特别程序,其制定和修改几乎与一般法律相同,故被称为“柔性”宪法。? (五)英国宪法较富有弹性和适应性 这是因为没有严格的修宪程序,议会权利又很大,而且宪法惯例又颇具灵活性。

英国封建法律体系形成时期

第八章英国法 Δ一、英国封建法律体系形成时期,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形成和演变的主要原因和基本过程、制定法的发展。资产阶级革命以后,英国法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发展与变化。现代英国法发展变化的特点。 Δ二、英国法的渊源。普通法、衡平法各自的概念、形成过程和主要原则;制定法的含义、种类以及与判例法的关系;习惯、学说作为法律渊源的特点和条件。 Δ三、英国宪法的渊源、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特征、历史地位。 四、Δ财产法的含义、财产的分类、地产制与信托制;Δ契约法、对价制度;Δ侵权行为责任原则;家庭法和继承法、社会立法、刑法、诉讼法。各法的特点及其主要内容。 Δ五、英国法的历史地位。普通法系的形成和特点;英国法的影响。 思考题: 1、简述普通法在英国的形成过程。 2、英国法的主要法律渊源有哪些? 3、简述英国宪法的渊源和主要原则。 4、什么是衡平法?它是主要内容有哪些?与普通法是什么关系? 5、简述判例的基本性质。 6、试述英国财产法的概念与特点。 7、试述英国契约的分类和约因的概念。 8、试述英国法中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演变。 9、试述英国家庭法的主要特点。 附九:英国法律制度 一、英格兰法律制度的产生和演变 公元1066年,法国北部的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征服了英国,在伦敦加冕称王,是为威廉一世,由此加速了英国封建化进程。因为英国王权实行了“我的陪臣的陪臣也是我的陪臣”的政策,王权势力比较强大,从而使英国没有出现封建割据局面,而是建立了以强大王权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国家政权。诺曼底的征服造成了英国特殊的政治经济状况,使英国法律走上了一条与欧洲大陆各国不同的独特发展道路。 普通法的形成。威廉征服英国以后,为了缓和与被征服者的矛盾,加强集权统治,公开宣布保留盎格鲁撒克逊人原有的习惯法,以示其为英国王位合法继承人。但是,原有习惯法极其分散,不利于国家的统一管理。于是,国王便设立了中央司法机关——王室法院,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并对各地方的司法和行政活动进行监督。国王享利二世时进行了司法改革,扩大了巡回法官的权限和管辖范围,削弱了领主的审判权。巡回法官在各地审判案件时,除了遵循王室法令外,主要依据当地的习惯法。在强大的中央政权支持下,通过长期的巡回审判实践,在原来的习惯法基础掺合了诺曼人的习惯,以判例的形式,把全国各地分散的习惯法逐步统一起来,大约从公元13世纪起形成了全英国普遍适用的共同的习惯法,这就是普通法。普通法一词最初也是基本的含义,仅指由王室法院所适用的通行于全国的习惯法,普通是相对于不统一的分散的地方习惯而言。普通法是一种判例法,它的规范和原则都包含在大量的判例之中。 衡平法的产生。公元12-13世纪,英国经济迅速发展,出现了普通法没有规定的新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急需有与其相适应的新法律予以调整。普通法是以土地为中心的纯粹农业经济的产物,无力调整商品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商品货币关系。于是,按照自古以来的习惯,臣民直接请求国王保护。国王把这类案件委托给御前会议,由御前会议的秘书,掌玺大臣—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

国法制史--简答 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①结构体系完整,分为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三部分;②各国统治者有意将法律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③法律的内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是习惯的记录。 《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原因①迅速消除境内法律的不统一和地方上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②适应私有关系的发展,调整新产生的各种关系;③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①极力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借神权保护王权; ②充分保护奴隶主对财产和奴隶的私有权;③反映阶级对立关系和自由民内部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阿维鲁、穆什凯努)④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⑤保存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残余。 古代印度法律的特征①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到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异常复杂; ②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两者互为补充;③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④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是三者的混合物; ⑤法典是由宗教人士和婆罗门教的僧侣贵族编纂的。 《摩奴法典》的主要内容①公开确认种姓制及等级差别;②以婆罗门教教义为指导思想;③将专制君主神圣化,用神权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古希腊法律的特点①由于自然环境,没有出现适用于全境的法律,长期分立;②成文法出现较早,从氏族转变为国家过程中许多城邦进行了立法;③从埃及和西亚邻国的法律中吸取了经验,又对罗马法有较大影响;④缺少对法律条文的理论研究,没有在理论上达到精深的程度;⑤被推广适用到各城邦在各地建立的殖民地中。 -------------------------------------------------------------------------------- 以下为需要文章数达到20才能浏览的内容 雅典民主制确立、发展的过程⒈梭伦立法改革为民主制奠定初步基础。(前594)①以财产多寡作为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标准而不像过去依靠地位和身份;②逐步从国家政权机关中排除贵族势力使雅典政治开始民主化;③新设四百人议会和陪审法院,吸引较多的雅典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⒉克里斯特尼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趋于巩固。(前509)"贝壳放逐法"⒊阿菲埃尔特改革使雅典民主制获得高度发展。(前462)"不法申诉制度"⒋伯里克利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达到顶峰。 雅典民主制产生的条件①工商业发达农业落后,因此氏族贵族的势力相对软弱; ②较早地形成了工商业奴隶主集团;③广大农民、手工业者要求改善自己的政治地位;④雅典的奴隶比自由民多数倍,缓和自由民内部矛盾可加强对奴隶的统治。雅典"宪法"的民主性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②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③公民能通过各种制度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反民主势力破坏。 雅典"宪法"的局限性①民主制"宪法"的实施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②参加民众大会的公民虽可得到津贴,但仍有不少困难;③通过投票选举的公职人员需符合一定条件且要经过特别审查;④统治阶级采取多种措施限制民众大会的作用。罗马法的渊源1习惯法(十二表法)、2民众大会(①贵族议会②百人团会议③

英国宪政制度

英国宪政制度评价 宪法政治起源于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因此,英国的宪法是最早的宪法。但是,众所周知,英国并没有制定一部统一的、完整的宪法典。所谓英国宪法不过是由英国在各个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和形成的宪法性惯例所构成,我们称之为不成文宪法。 要理解宪政就不能不对英国宪法有所了解,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法学界曾就我国的宪政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这场大讨论使国人知道了什么是宪政,什么是专制,虽然这一讨论最终没有使中国走上真正意义上的宪政体制,但是却大大丰富了国人的宪政知识。而这一时期的讨论则发轫于我国宪法学家雷宾南先生翻译戴雪《英宪精义》一书。戴雪的《英宪精义》分为三篇,包括“巴力门的主权”、“法律主治”和“宪法与宪典的联络”。 在“巴力门的主权”篇中,戴雪认为,英国政治制度自1688年正式确立君主立宪制以后,英国政治制度所有主要特性就是“巴力门的主权”。戴雪认为,“巴力门”应当理解为君主(即我们现在所说的英国国王),贵族院(即我们现在所说的英国议会上院),众民院(即我们现在所说的英国议会下院)的合体,当它们三位一体时,才是“巴力门”的本义。戴雪指出,“巴力门的主权”的原理就是没有任何一人或者任何一团体,在英宪之下,能建立规则与“巴力门”的法案相对抗,即使发生对抗,这种规则必不能得到法院的承认和遵行;法院固然可能“造法”,但是此类法律所有责效力都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巴力门”,也就是说,“巴力门的主权”是英国法律所承认的一大原则。“巴力门的主权”通俗地说就是“议会至上”或者“立法机关至上”。“巴力门的主权”表现在:第一,“巴力门”具有无限立法权威。“巴力门”对于一切法律可以创造,可以批准,可以扩张,可以收缩,可以裁减,可以撤回,可以再立,可以诠释,一切法律均以“巴力门”的决定为准,即使如王位继承这样的重大原则也应当以由“巴力门”作出的法案为依据。第二,无竞争的立法权。君主,两院之一院,选举区,乃至于法院都曾一次又一次地争夺独立的立法权,但是没有一次如愿以偿。这样就形成了颇具英国特色的“巴力门”无竞争的立法权,君主、两院之一院、选民、法院均不能单独立法。首先选民不能进行所谓的全民公投立法。其次,一切立法必须经由选民选举出来的下院提出法案并通过,然后交由上院批准,再以英国国王的名义发布,此环节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可能使法案生效,只要有一个环节不同意,法案就不能生效。最后,法院判案虽然遵循先例原则,这些从先例中归纳出来的原理,实际上已经成为法律,似乎与“巴力门的主权”原则相悖。但是,法院却不能也不愿运用任何权力废弃“巴力门”法案,而“巴力门”却可以随时推翻判例,即法院立法实际上是一种从属立法,以“巴力门”同意而存在并受“巴力门”的监督。 在“法律主治”篇中,戴雪将“巴力门的主权”与法律的至尊性称为英国政治的两件异彩。法律的至尊性又称为法律主治,即法律至上或者法治原则,它是英国政治最显著的特征之一。这一原则要求全国人民以至于君主本身都必须要受治于法律,如果政治不是依照法律行事,就必然造成国家没有法律,也可以说国家也就没有了“君主”,体现了法律的精神与英国人的习惯相结合。戴雪指出,英国的法治原则是英国宪法的一个主要特征,包括三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法治意味着武断的权力不存在。指明在全国范围内,一切独裁都将不存在,全体人民一体受法律的保护,人民不能无故受罚,只能法律才能确定某人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一旦某人违背了法律,也同样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并无例外。二是法治意味着普通法与普通法院居优势。指明在英国,不但无一人在法律之上,而且每一个人,上至首相下至庶民,均受治于普通法并居于普通法院的管辖之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法治意味着宪法的通则形成于普通法院的判决。指明英宪的通常原理的成立缘起于司法判决,而司法判决又起于民间讼狱因牵涉私权而发生的。它表明,英国的宪法原则是由法院将涉及每一个人所有的权利从司法判决中归纳出来的,它不是由立法机关立法的结果。 由于英国宪法的不成文特性,英宪的渊源则表现为五种,一是英国历史上重要的信约和公文,如“大宪章”、“权利法案”等;二是巴力门法案,即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三是司法判例;

宪法的前世今生章节答案文库

宪法的前世今生章节答案 第一章 1、我国“宪法”一词来源于(4 )(单选题) ?1、法语 ?2、英语 ?3、德语 ?4、日语 回答正确 2、宪法的内容包括(1234)(多选题) ?1、确认公民的权力义务 ?2、确认国家政体 ?3、确认国家社会制度 ?4、确认国家组织形式 回答正确 第二章 1、英国首相由(2)任命(单选题) ?1、议会 ?2、君主 ?3、政党议会中占多席位的 ?4、教会大主教 回答正确 2、英国不成文宪法构成包括(123 )(多选题) ?1、宪法性法律 ?2、政治惯例 ?3、司法判例 ?4、宪法学理解释 回答正确 3、《自由大宪章》保障自由途径(123)(多选题) ?1、以自由保障自由 ?2、以分权保障自由 ?3、以法治保障自由

?4、以民主选举保障自由 回答正确 4、英法宪法确定的政体为(12)(多选题) ?1、君主立宪制 ?2、议会内阁制 ?3、总统制 ?4、首相制 回答正确 5、英法议会为最高执立机构,由(134 )组成(多选题) ?1、君主 ?2、贵族 ?3、上院 ?4、下院 回答正确 6、宪法的雏形肇始于(3 )(单选题) ?1、《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 ?2、《人身保护法》 ?3、《自由大宪章》 ?4、《独立宣言》 回答正确 第三章 1、美国宪法解释权由(4 )负责(单选题) ?1、众议院 ?2、参议院 ?3、总统 ?4、联邦最高法院 回答正确 2、美国宪法确立的两项重要原则是(14 )(多选题) ?1、三权分立原则 ?2、普选原则 ?3、直接原则

回答正确 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4)(单选题) ?1、法国宪法 ?2、英国宪法 ?3、日本宪法 ?4、美国宪法 回答正确 第四章 1、法国宪法是由(3 )主持制定。(单选题) ?1、拿破仑 ?2、萨科齐 ?3、戴高乐 ?4、奥郎德 回答正确 2、在法国如总统不能履行职务或空缺时,由(1)暂代总统职务(单选题) ?1、参议院议长 ?2、众议院议长 ?3、副总统 ?4、总理 回答正确 3、欧洲大陆第一部宪法是(2)(单选题) ?1、德国基本法 ?2、法国宪法 ?3、意大利宪法 ?4、瑞士宪法 回答正确 第五章 1、根据德国基本法,德国的政体为(3 )(单选题) ?1、议会制 ?2、内阁制

外国法制史第六章 英国法

第六章英国法 本章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英国法是英美法系的来源和基础。普通法是英国法的主体和核心,其特殊的形成过程决定了英国法的基本特点。衡平法为弥补普通法的不足而产生,与普通法共构成英国判例法。英国制定法具有悠久的历史,其地位和效力随着国会立法权的加强而逐步提高。英国是近代宪政制度的发源地,其宪法属“柔性宪法”。英国法有着极强的历史连续性,法官和律师在法律发展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英国法的独特发展道路,掌握英国法在形式与内容上的特殊性,领会现代英国法的结构、制度和观念,理解英国法对英美法系发展的贡献。重点掌握:普通法的特点和原则;衡平法的特点及其对英国法律发展的影响;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特点;对价的概念和原则;侵权行为责任原则的演变;陪审制的运用及其意义。 第一节英国法律制度概述 一、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一)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英国的法律制度 公元前1世纪至公元5世纪初,不列颠成为罗马的一个省。 5世纪中叶,日耳曼人大迁徙,侵入不列颠,建立了十几个小的独立国家。 7世纪初,诸小王国合并为7个王国. 827年,诸王国由西撒克斯统一成为一个国家,即英吉利王国。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征服英国,广泛确立了封建制度。 盎格鲁撒克逊各国的法律制度,是早期封建法律制度,是日耳曼法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受到罗马法的一些影响。1066年以前,英国法的主要渊源仍是习惯法。盎格鲁撒克逊诸王都重视立法,主要法典有:600年左右,肯特王国《埃塞伯特法典》;西撒克斯《伊尼法典》;卡纽特国王制定的《卡纽特法典》。 (二)英吉利王国法律制度的发展 1066年,英国确立了封建制度。建立了王权比较强大的、具有中央集权性质的国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管辖全国的中央审判机关。 11—14世纪,英国在各地习惯法的基础上形成了通行全国的普通法。同时,各种形式的制定法也发展起来。

二、美国1787年宪法(练习题)

二、美国1787年宪法(练习题) 1、美国历史学家布卢姆曾说:“独立战争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思想,引导着美国人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建立了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材料反映出美国制定新宪法的主要目的是()A.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 B.实现普通公民的平等 C.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 D.加强地方政府的权力 2、《美国宪法评注》中说:“他们使它成为有限政府。他们界定了它的权威。他们将它限制在行使特定的权利,将所有其他保留给各州或者人民。”这表明美国宪法确认了( ) A.中央集权原则 B.民主原则 C.分权制衡原则 D.联邦制原则 3、“美国总统威尔逊本是国联的发起人和积极的鼓吹者,但是参议院拒不批准《凡尔赛和约》,结果美国没有加入国联。”这体现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基本原则是() A.分权制衡原则 B.民主原则 C.联邦制原则 D.中央集权原则 4、费城制宪会议召开前,华盛顿说:“事实已经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强制力量的干预,哪怕是为人们的利益而设计的最好的制度,也难以得到很好的采纳和执行。”这表明他主张() A.维护邦联制B.加强中央权力 C.巩固联邦制 D.保障各州权利

5、下面是一幅反映美国政党制度的漫画,此漫画说明了() A.两党实质上是一个政党的两个派别 B.两党在对内对外政策上完全相同 C.两党在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上无本质区别 D.两党的政治传统没有任何差别 6、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在决定命运的几百张选票上发生争议,最后把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后者一锤定音,解决了长达36天的总统难产危机。这段材料()A.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B.表明司法权实际上高于行政权 C.显示最高法院掌握立法权 D.说明总统人选与选民意愿无关 7、美国学者斯科特·戈登在《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中写道:……社会的全盘重建是必要的,而这一伟大任务只有具有不受拘束的坚定且无情的政府才能完成。……美国的政治发展……并没有摒弃英格兰的政治遗产;相反,美国政治重建的设计师试图保持并完善这种遗产。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英国宪法的根本原则是

英国宪法的根本原则是()。 A. 限制王权原则 B. 议会主权原则 C. 人权原则 D. 法治原则 满分:2 分 2. 英国宪法从结构上看,具有()特点。 A. 复合性 B. 重复 C. 不明确 D. 柔性 满分:2 分 3. 中国近代改良主义的思想家()首次使用“宪法”一词。 A. 王守仁 B. 王安石 C. 郑观应 D. 朱熹 满分:2 分 4. 以下哪个国家的宪法属于不成文宪法。 A. 英国宪法 B. 日本宪法 C. 德国宪法 D. 瑞士宪法 满分:2 分 5. 资产阶级分权与制衡原则是由()首创的。 A. 洛克 B. 孟德斯鸠

C. 卢梭 D. 杰斐逊 满分:2 分 6. 现行的《日本国宪法》是日本宪法史上的第()部宪法。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满分:2 分 7. 国家主权论最早是由法国早期资产阶级思想家()提出的 A. 洛克 B. 卢梭 C. 布丹 D. 霍布斯 满分:2 分 8. 联邦德国《基本法》是德国历史上的第()部宪法。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满分:2 分 9. 宪法是()的产物。 A. 奴隶阶级革命 B. 封建阶级革命 C. 无产阶级革命 D. 资产阶级革命

满分:2 分 10. 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也称作()。 A. 议会民主制 B. 人民主权制 C. 两党制 D. 多党制 满分:2 分 1. 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是(ACD)。 A. 人权 B. 民主 C. 平等 D. 自由 E. 开放 满分:3 分 2. 美国对宪法的修改主要有三种方法,分别是()。 A. 通过宪法修正案 B. 由总统进行调整 C. 通过联邦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 D. 通过新的制宪思想 E. 通过创立宪法惯例 满分:3 分 3. 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有()。 A. 人权原则 B. 议会主权原则 C. 民主原则 D. 法治原则

加拿大宪法的特征

加拿大宪法的特征 加拿大宪法由很多法律组成,包括政治习惯和司法实践惯例,但它的主要文件是英国法,即1867年的英属北美法案。该法案在115年的时间里作了23次修改,最后一次修正案是1982年宪法法案。E.A.德理杰作了恰当的评论:“在加拿大,没有一个有关本国政府的完整法律是通过加拿大自己制定的。这个宪法法案,包括部分成文的和部分不成文的惯例、习惯。”1861年的美国内战与加拿大联邦主义思想形成是同步的,这在加拿大宪法上留下了不可抹灭的痕迹。因而,该宪法是英国和美国宪法的混合体,它采纳了美国的联邦制和英国的议会民主制。 加拿大宪法的显著特征: 一)成文性。 加拿大宪法几乎是成文的,因为它以《英属北美法案》为基础制定。除此之外,修正案随时影响其内容,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明显地被看作是加拿大的,即殖民地法,《效力法案》,1931年的《威斯特敏斯特法案》和《巴尔佛宣言》,1936年的《退位法案》,诸如《接纳西北领土命令》、《英属哥伦比亚命令》和其它管辖加拿大的其他命令等英国命令,加拿大国会制定的宪法性法律,即《平民院法案》、《阿尔北达和萨斯卡彻温法案》、1960年的《权利议案》和一些加拿

大议会通过的法案,也就是成立省和改变其疆域的那些法案;1875年成立加拿大最高法院法案,有关行政会议、立法会议和宪法成文部分的选举形式。简言之,加拿大宪法的成文部分与美国不同,它不是一部单一的文件,它是一个由二十部文件、十三个英国议会法案、七个加拿大法案和四个英国议会命令构成的集合体。 宪法的不成文部分通过惯例看得出来。惯例在加拿大宪法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内阁与总督的关系、政府机关与总理的关系和有关部级责任的规定是加拿大由独裁变为民主制的惯例的产物。但无论如何,加拿大有一部成文的宪法。 二)附带柔性的刚性宪法。 关于宪法修正案,《英属北美法案》并未作出说明,它仅有一个规定,虽各省不能改变省长行使职权,但各省有权修改自己的省宪法,因此,起初的宪法是由加拿大议会向英国国王陛下呈交草案,由英国议会修订。自1949年以后这种地位发生了一些变化。加拿大议会被赋予关于宪法事务的立法权利和修改加拿大宪法,除了各省的立法权外,其他权力包括各省立法机构、政府和学校的权利和利益,英语、法言的使用、下院的任期等权力都赋予了加拿大议会。现行的1982年宪法规定了宪法修正的具体程序,它确定了修改宪法过程中的四个步骤,第一步,修正案必须由参众两院通过和各省的立法机构通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