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侵犯行为-精选

青少年侵犯行为的产生及其控制对策(张志宇)

论小学生侵犯行为产生的原因及控制对策侵犯行为在小学生中是一种较为常见的不良行为,它对学生的身心健康、人格发展、学业进步等都具有极其消极的影响。侵犯行为是指以伤害他人身心健康为目的的任何行为。它具有以下特点:1、侵犯行为是由意图的行为。2、侵犯行为是外显的行为。3、侵犯行为是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4。侵犯行为具有反社会的性质。 曾经有人做过一个关于校园暴力的问卷调查,调查表明:有49.2%的同学承认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包括言语、身体的攻击、破坏财物等。有15%-25%的小学生在别人不小心踩你一脚时给予报复性的打和骂,有10%-15%的小学生以捉弄小动物甚至以弄死为乐,流露了一定的虐待心态,表现出不少小学生具有侵犯行为。这些学生的成绩一般都不太好,老师们在对他们的反复劝说和教育的失败后伤透脑筋,逐渐失去希望,同学们也因为他们残暴的行为而对他们避而远之。 小学生侵犯行为形成原因的理论研究和影响因素 有关侵犯行为形成原因的研究学说很多,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本能说、习性说、挫折——攻击说、社会学习理论和社会认知模式理论等。 1.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派和洛伦茨的习性说都认为攻击是人的一种本能,不同的是精神分析认为儿童攻击源于儿童的破坏本能,而习性说认为攻击则是人的一种自我保护本能。 2.多拉德的挫折-攻击理论认为攻击是人体遭受挫折后产生的行为,后来勒温和马利克的实验也证明了挫折会增加儿童的攻击性行为,同时生活实践也证明小学生攻击性行为通常是在受到挫折后产生并加剧的。由此可见,挫折的确是造成儿童攻击性行为的一个重要原因。 3.班杜拉代表的社会学习理论认为,攻击是通过观察学习和强化习得的,学习是攻击的主要决定因素,学习包括观察学习和大众媒介等。另外,攻击性既可习得也可通过新的学习改变或消除。这种理论为我们控制儿童攻击性行为提供了心理实验依据,具有实际指导意义。 4.社会认知模式理论认为,攻击是攻击者对社会信息的错误理解而引起的。在译码阶段,儿童就把一般信息误解为挑衅性的信息,从而产生攻击行为,据此我们可以通过改变儿童错误的认知来矫治攻击行为。 根据以上的几种理论的研究,影响小学生攻击性行为的因素主要有:生物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同伴群体和大众传媒),个体性因素(包括道德水平发展、自控能力,社交水平、个人经验等)。 学生侵犯行为形成的原因

侵犯行为的产生原因和控制方法

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课程论文(设计) 课程名称:17 社会心理学 论文题目:侵犯行为的产生原因和控制方法 学生姓名 郭 吉 军 专 业 园 林 层 次 专 升 本 批 次 112 学 号 110501112031 学习中心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2011年11月 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 论文编号:

内容摘要侵犯行为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并且一旦发生就会影响到我们正常社会生活的现象。本文主要探讨“侵犯行为”的性质和产生原因以及怎样预防侵犯的方法。 关键词侵犯行为发生原因控制途径与方法 1侵犯行为 侵犯行为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事物,它包括了造成伤害的行为,破坏性的影响以及社会标定的过程。因此,我们认为侵犯行为“是在违背他人意愿的情况下,以伤害他人的肉体或心灵为直接目标的行为方式的总和”。一种行为能否被判定为侵犯行为,必须要研究2各方面的情况:一是个体的外在行为表现;二是个体内在的意图和动机。具体有如下几个特点:1.侵犯行为是有意识、有目的、有预谋的行为,是在某些内在动机意图驱使下所发生的行为;2.侵犯行为是一种外显行为,而不是情感、态度或动机的内在状态,是某些内在心理状态的外部表现。如果仅仅停留在内心活动水平,而未表现在行动上,还不能称之为侵犯行为。3.侵犯行为是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不仅指伤害他人身体,如暴力殴打等行为,还包括侮辱、诽谤、谩骂等伤害他人心里的行为。4.侵犯行为是以伤害他人身心健康为直接目的的反社会行为,警察维护治安、父母教育子女不是以伤害对方身心健康为目的,不是反社会性质的,所以不能称之为侵犯行为。

2侵犯行为的起因 目前引起社会心理学家普遍研究兴趣的,是探索侵犯行为背后的起因。若是探明了哪些因素会诱发侵犯和攻击,那么人类或许可以对这类行为进行适当的控制和消除。在这一课题的探索中,产生了不同理论和解释。 2.1本能论 侵犯倾向是通过祖先的遗传而来的本能,人们基本不能摆脱它,只有通过替代性的活动消耗侵犯动力,才能使侵犯倾向得到控制。 2.1.1精神分析学派的解释。 弗洛伊德在其后期的思想发展中。提出了一种新的本能论。他认为有两种支配人的行为的本能,其一是生的本能,他称之为“力比多”。另一种则是死本能,又称之为“达那多斯”。死的本能有向内和向外之分,当它指向内时,成为自我惩罚、自我谴责乃至自我伤害的动因;而当它指向外时,就会成为对他人伤害、侵犯、攻击的动因,引发出人的侵犯行为。一般来说,弗洛伊德认为侵犯是人的一种本能行为。本能冲动在体内不断地积累着,应当经常予以释放,以免积累太多引起总爆发。 2.1.2洛伦兹习性学观点。 洛伦兹(K.LDrenz)提出可以将动物伤害其他个体的行为,分为掠食行为和斗争行为两类。前者常见于异种动物之间的弱肉强食,比如狮子咬死斑马的行为;后者常见于同种动物之间权力阶层的分化冲突。洛伦兹认为这两种行为都是本能的,这种本能出自动物个体内部。而这种内部本能可以逐渐积累起来,当达到一定水平时,动物就会攻击一些目标,以释放积累太久的本能冲动。1963年洛伦兹观察了热带鱼的攻 击行为,论证了侵犯是本能的,并且是不可避免的。 2.1.3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观。 威尔逊(E.0.Wilson)认为,大自然的自然选择,使动物通过基因遗传将有利于种族生存的生物特性一代一代保存和延续下去,同时将有利于物种生存的行为方式也保存和遗传下去。人类之所以有侵犯行为,是因为这种行为有利于人类自身的生存,于是这种行为便被保存下来。该学派忽视人类生物性与社会性的高度统一,忽视人类

第六章行政赔偿

第六章行政赔偿 行政侵权__故意.过失.违法 成都警察玩忽职守致李思怡饿死案 三年前,一个从湖北到广东来寻梦的年轻人,在广州从住地到网吧的路上被警察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由于没有携带身份证件而被视为“三无”人员,然后作为“三无”人员而被警察收容。在被收容以后,他因声称自己有病而被送到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救治。在救治站,他因向其他被收容救治人员的亲属喊叫求助而引起护工乔燕琴的不满。于是,乔燕琴向另一护工乔志军提出将他从201室调到206室,以便让206室的被收容救治人员来教训他。之后,乔燕琴到206室窗边指使李海婴等人对他进行殴打。在多人轮番地、残忍地拳打、肘击、脚踩和膝盖撞顶之后,一个年轻的生命消逝了。年轻人的死激起了公众对暴行的愤怒,然后,乔燕琴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李海婴等十一人也作为故意伤害罪的共犯分别受到法律严惩,广州市政府的公安、民政和卫生等部门共有二十多人受到行政处分;年轻人的死还引发了社会对公民权利的广泛讨论,然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被国务院宣布废除。 警察不作为致李茂润被”疯子”追杀伤害案高法司法解释帮农民告赢公安1.d o c 央视主持人沈旭华坠楼致死与消防局违法发证案沈旭华家属告消防局终审败诉.d o c 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 1986年《民法通则》第121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989年《行政诉讼法》第67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1994年《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2010年新修《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比较行政违法与行政侵权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尚未构成犯罪的有过错的行政行为。 特点: 特定的主体; 违反特定的法律规范及侵害特定的客体; 尚未构成犯罪; 应承担特定的法律责任。 行政侵权: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履行行政义务的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特点: 特定的主体; 行为特定的职权性; 行为人负有相关的法定义务; 行为人具有违反法定义务的行为; 特定的后果。 行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必须是已经产生的、直接的,包括有()。 A、造成身体伤害的医疗费 B、造成身体伤害的误工减少的收入 C、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 D、造成死亡的丧葬费 A B C D 行政侵权与行政违法的关系 1、联系:

教案11 利他行为

第十一教案 课题:利他行为 教学目标 知识方面:识记利他行为的概念、特征;理解利他行为的相关理论以及影响因素;能灵活运用相关利他行为知识促进利他行为。 能力方面:通过相近概念的辨析理解,培养和训练学生分析辨别问题的能力;通过对一种日常行为的理论概括,促进学生的理论知识体系的建构以及保持认识问题的完备性;通过对利他行为的认识,促进学生利他行为的实现,从而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 教学重点 利他行为的相关理论极其影响因素 教学难点 利他行为理论,旁观者效应 教学方式 多媒体教学 教学课时 两个课时 教学方法 教师讲课、点拔,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和归纳相结合,努力做到教法和学法相统一。

教学过程及内容 新课导入: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尽管不时有侵犯现象发生,或者经常有人对于处在困境中的他人持坐视不救的冷漠态度,但也常常可以看到扶老携幼,拾金不昧,义务献血,见义勇为,甚至为他人付出生命的感人事迹。后者,我们称之为利他行为。利他行为是同害人行为、侵犯行为相对立的行为,是人们之间相互影响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人们相互作用的积极形式,受到人们的普遍赞扬。那么,人们在什么条件下能帮助他人?又在什么情况下对他人的不幸遭遇熟视无暗?怎样才能形成并增加人们的利他行为呢?所有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个体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团结进步都非常重要。 一利他行为的概述 (一)现实生活中,人们常把利他行为称为亲社会行为、利地主义行为。尽管利他行为和亲社会和为两个概念相似,但仍在一定差异。 亲社会行为是批一切有益于他和和社会的行为,如助人、分享、谦让、合作、自我牺牲等。亲社会行为可以是不指望任何酬赏的自觉自愿行动,也可能是为了回报别人或弥补曾给他人造成的伤害而做出的助人行为,还可能是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动机而做出的助人行为。例如,我们常说的“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可以说它带有一定的功利主义,但它是一种可以接受,甚至值得肯定的助人动机。 利他行为是一种不指望任保外在酬赏的、自愿的、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可见,亲社会行为的概念比利他行为的概念更广,而利行为是一种最高意义上的亲社会行为。 (二)利他行为的特征 从利他行为的定义中我们可以得出利他行为的一下特征: 1、利他性即以帮助他人为目的,有利于他人时惟一的目标。例如,为了获得“酬金”代别人做作业,甚至代考,对他人与社会无益,而且是捞取私人利益,不能算利他行为。 2、自愿性。利他行为必须是自觉自愿的,是自发的而不是外界强迫的。例如,小朋友教师或父母的批评下,不得己把方便让给其他小朋友就不能算利他行为。 3、无偿性。利他行为不期望任何外部的酬赏,也不期望日后的报答。如果我帮助你是为了你今后帮助我,或者为了得到领导的表扬而帮助他人都不属于利他行为。但利他行为是否可以存在内在赏酬?这是个有过争议的问题。所谓内在赏酬是指自我强化,如满足、自豪、愉快等内在体验。个体在帮助他人后觉得心情舒畅,这种自我满足感可能会推动它继续帮助他人,这种强化算不算有偿?我们认为利他行为中容许有内在酬赏的存在,无偿性主要是指不期待外部酬赏。 4、损失性。对于利他者来说具有损失性,在精力、金钱、时间等方面会蒙受损失,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三)利他行为得类型 利他行为包括两类情境的利他行为: 一类是非紧急情境下的利他行为。特点是并无危害生命财产的威胁存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普遍事例、情境中有明确的线索和信息、知道有人需要帮助、帮助他

社会心理学第九章侵犯山东大学期末考试知识点复习

第九章侵犯 一、侵犯的实质 (一)侵犯的概念 1.侵犯的定义 侵犯(aggression)即侵犯行为,也称攻击或攻击行为,指有意伤害别人且不为社会规范所许可的行为。 (1)侵犯概念的三个要素 ①伤害行动——侵犯行为必须是伤害性的,包括实际和可能造成伤害的行为。 ②伤害意图——没有造成伤害却有伤害意图的行为是侵犯;无意伤害不是侵犯。 ③社会评价——侵犯是社会所不允许的。 (2)侵犯的分类 敌意性侵犯:也称作情绪性侵犯,是源于愤怒,意在伤害的侵犯; 工具性侵犯:把伤害作为实现其他目标的手段的侵犯。 2.侵犯与敌意 (1)敌意的多种含义 ①非身体接触性的直接或间接的有意伤害; ②高度排斥性的态度; ③人与人之间的高度怀疑,即一种高度的自我防卫状态。 (2)敌意与侵犯的关系 ①敌意没有明确的社会规范限制。在侵犯受到明确的社会规范约束而不能实

现时,往往是以敌意的方式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敌意实质为代偿性的侵犯。 ②敌意不是侵犯,但可能会激发别人的侵犯,也可能发展为侵犯。敌意行为还可以直接激化人际冲突使敌意上升为侵犯。 3.侵犯的普遍性 无论是在整个世界还是中国,暴力与犯罪都是有增无减,愈演愈烈。 (二)侵犯的本能论 1.主要观点 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本能论倾向的经典理论主要有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观点和洛伦茨的习性论。 (1)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观点 弗洛伊德(S.Freud)早期认为,人有两种基本的本能:性本能与自我保持本能,侵犯性是性本能的一部分。后期又修正为生的本能(性本能)与死的本能(侵犯本能),侵犯本能目的在于破坏,标志着人类有一种基本的无意识的死亡愿望。 弗洛伊德认为,死的本能本来是一种对内的自我破坏的倾向,但由于会受到生的欲望的妨碍,从而把破坏力量转向了外部,以侵犯的形式表现出来。侵犯是以社会不允许的方式表现的侵犯冲动。如果以社会许可的方式表现,则表现为争论、竞技、冒险等。如果侵犯冲动得不到表现,就会导致精神疾病。 弗洛伊德的理论主要是通过对心理异常者的治疗实践发展起来的,因而解释的范围限于心理病理患者,而不能简单扩展到正常人。 (2)洛伦茨的习性学观点 洛伦茨认为侵犯是一种本能,但它不指向毁灭,而是具有生物保护意义的生的本能的体现。同类的侵犯不一定以毁灭为结局,而是以失败者的让步为目的。 侵犯是人类生活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战争是人的侵犯本能定期发泄的结果,要想避免战争,就需要多开展冒险性的体育活动,耗散侵犯本能。

第六章 教育法律救济

第六章教育法律救济 1、什么是教育法律救济?其特征和途径分别是什么?(思考题1)P103-104,105-106 所谓法律救济,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并造成损害时,获得恢复和补救的法律制度。教育法律救济的特征如下:⑴,权利受到伤害是教育法律救济存在的前提,如果权利未受损害,就无所谓救济。在法律救济中,必须有侵权行为的存在,相对人只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基础上才可提出救济的请求。⑵,教育法律救济具有弥补性,它是对受损害的权利的弥补。包括司法救济的方式、行政救济方式、组织内部或民间渠道进行救济的方式。⑶,教育法律救济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合法权益并保证法定的义务履行。法的根本目的在于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 案例22:某山区某小学依山而建,一排土坯房教室咸丁字形紧挨山坎下,山坎因过度采伐,所剩树木不多,女教师耿某和她的一年级29名学生的教室正好在丁字头。春夏之交,阴雨绵绵,山上流下的水已变成小溪在教室边流淌,教室有点漏,连墙上都是湿漉漉的好像要渗出水似的。下午第二节课耿老师在上课,突然雷声隆隆,接着带着唰唰响声的雨下起来了。就在这时,耿老师突然听见有点异样的响声,回头看,只见有碎土从黑板边掉下来,接着靠山的墙也掉下土,孩子们惊恐不安,耿老师边安慰孩子边要孩子将课桌椅往中间移。这时靠山的一边墙倒下来了,耿老师大声叫孩子们快跑,可有两个孩子吓呆了,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耿老师扑上去护住孩子,而天花板掉下一块,砸在耿老师身上,耿老师当即受重伤,两个孩子一个小腿骨折,另一个安然无恙。 分析:本案是否属于学校责任事故?怎么处理 第一、本案不属于学校责任事故,学校不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本案中,该山区小学的教室在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环境状况下,是安全建筑。只是由于春夏之交的雷雨引发了山洪,从而导致了校园中教室的倒塌;而且事故发生时,教师耿某也已尽了其应尽的疏散与保护学生人身权利的义务,他的师德应当得到人们的敬重。因此,学校对于一名学生小腿骨折的伤害后果的发生既没有主观上的故意,也没有主观的过失,因此这不是一起学校责任事故,学校对此不负过错赔偿责任。 第二、本案实际上是一起发生在学校的学生伤害意外事故。其中导致学校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中,就包括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自然因素引起不可抗力因素。本案中之所以会出现教室倒塌并造成学生伤害的后果,不是因为校舍的安全没有得到保证,主要是由于春夏季节阴雨连绵的天气造成的山洪暴发,而雷雨和山洪都属于不可抗力的因素,故本案属

南开14春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及答案

14春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及答案 一.选择题 1. 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A. 过错责任原则 B. 严格责任原则 C. 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满分:2 分 2.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时,医疗机构(A) A. 应当提供 B. 可以提供 C. 应当不提供 D. 可以不提供 满分:2 分 3. 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入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上,该化工厂的下列抗辩理由能成立的是(D) A. 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 另一工厂也排放了废水 C. 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 排放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满分:2 分 4. 《侵权责任法》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引起民事责任定名为(A) A.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B. 机动车碰损责任 C. 机动车肇事责任 D. 机动车伤害责任 满分:2 分

5. 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该媒体的行为侵犯小兰的(D) A. 名誉权 B. 健康权 C. 姓名权 D. 隐私权 满分:2 分 6. 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 无论患者有无损害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 只有造成患者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C. 只有造成患者身体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D. 只有造成患者精神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满分:2 分 7. 侵权责任法的施行时间为(C) A. 2009年5月1日 B. 2009年10月1日 C. 2010年7月1日 D. 2010年9月30日 满分:2 分 8. 根据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须取得患者书面同意的诊疗活动是(A) A. 任何诊断活动 B. 任何治疗活动 C. 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 D. 仅实施手术 满分:2 分 9. 适用过错推定判断承担侵权责任的侵权行为是C A. 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 B.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14秋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

14秋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V 1.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应(A) A. 应承担连带责任 B. 应承担按份责任 C. 应平均分担责任 D. 应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满分:2 分 2. 侵权责任法的施行时间为(C) A. 2009年5月1日 B. 2009年10月1日 C. 2010年7月1日 D. 2010年9月30日 满分:2 分 3. 甲、乙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甲为报复丙,唆使乙将丙打伤。这一损害赔偿责任应由(C) A. 甲全部承担 B. 乙全部承担 C.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满分:2 分 4. 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 。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该媒体的行为侵犯小兰的(D) A. 名誉权 B. 健康权 C. 姓名权 D. 隐私权 满分:2 分 5. 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A. 过错责任原则 B. 严格责任原则 C. 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满分:2 分 6.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A) A. 过错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过错推定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满分:2 分

7. 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 无论患者有无损害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 只有造成患者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C. 只有造成患者身体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D. 只有造成患者精神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满分:2 分 8.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是(B) A.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 B.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C. 侵害他人财产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 D. 侵害他人财产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满分:2 分 9.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人是(A) A. 受害人 B. 侵权行为人 C. 作证人 D. 第三人 满分:2 分 10. 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的话,则计算的时间标准应为(B) A. 侵权行为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B. 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C. 被侵权人知道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D. 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的市场价格 满分:2 分 11. 《侵权责任法》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引起民事责任,定名为(A) A. 产品责任 B. 产品质量责任 C. 产品缺陷责任 D. 产品事故责任 满分:2 分 1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责任的免责事由是(B) A. 受害人因过错造成损害 B. 受害人因故意造成损害 C. 受害人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害 D. 受害人因疏忽造成损害 满分:2 分 13.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受害人的损害由(C) A. 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 B. 行为人承担责任 C.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D. 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 满分:2 分 14. 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D) A.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第八章 侵犯行为思考练习题

本章主要问题 一、名词概念 侵犯、敌对性侵犯、工具性侵犯、生本能、死本能、敌意、去抑制、突生规范论、去个体化、去人性化 二、填空题 1、社会心理学家对构成侵犯倾向的基础因素感兴趣认为构成侵犯概念的三个要素是()()()。伤害行动、伤害意图、社会评价 2、社会心理学将侵犯分为两种类型,即()和()。 敌对性侵犯、工具性侵犯 3、在社会心理学领域,侵犯本能论倾向的经典理论主要有()和() 弗洛伊德的心理动力论、洛伦茨的习性论 4、根据社会心理学家的观点,我们生存的社会背景也能解释侵犯行为。社会侵犯论主要有两种,即()和()。 挫折——侵犯假设、侵犯的社会学习论 5、挫折—侵犯理论最初是由心理学家()等人于1939年提出的。他们认为,“侵犯永远是挫折的一种后果”,“侵犯行为的发生,总是以挫折的存在为条件的”。多拉德 6、著名社会心理学家()1978年以其有影响的“武器效应”研究为根据,进一步修正了挫折—侵犯理论。伯克威茨 7、社会心理学家特别关注的三种具体侵犯形式,即()、()和() 家庭暴力、性侵犯、恐怖主义 8、()提出的一个心理学模型,通向()有助于解释某些人是如何而且为什么会最终作出恐怖主义的暴行。穆哈德姆、恐怖主义的阶梯 三、简答题 1、什么是敌对性侵犯?工具性侵犯?敌对性侵犯与工具性侵犯的区别? 2、弗洛伊德的心理动力论是如何解释侵犯行为? 3、洛伦茨的习性学观点和弗洛伊德的心理动力论对于侵犯的解释有和不同? 4、挫折——侵犯假设和侵犯的社会学习论是如何解释侵犯行为? 5、为什么有些人在某种情境下会比其他人更有侵犯性? 6、简述人格与侵犯的关系。 7、为什么酒精会增加侵犯行为呢? 8、环境因素如何增加个人侵犯行为的可能性? 9、人们为何有时会违反反对侵犯的社会规范,作出侵犯行为? 10、你认为通过什么途径可以降低侵犯行为? 四、案例分析题 1、案例(去个性化)球场上的骚乱? 2、暴行(去人性化)

14.第十四章 自杀行为与危机干预

第十四章自杀行为与危机干预 一、目的及要求 1.掌握自杀高危人群的特征。 2.掌握个体可能发生自杀行为的线索。 3.掌握预防自杀行为发生的具体措施和方法。 4.了解自杀的概念、自杀流行病学资料的主要特征、自杀的动机。 5.了解危机的概念及危机干预的实施步骤。 6.要求学生在今后的临床工作中对有可能发生自杀行为的高危个体能及时识别并加以预防。 二、各节应掌握和了解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概述 1.了解为何自杀不仅是一个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2.了解有关自杀的概念,不同学派对自杀这一述语的不同理解;了解自杀意念(suicide idea)、自杀未遂(attempted suicide)、自杀死亡(committed suicide)的概念;了解类自杀(parasuicide)、蓄意自伤(deliberate self-harm)或自杀姿势(suicide gesture)等述语。 3.了解自杀的流行病学资料的特征:包括国内外有关自杀的流行病学资料在自杀率、性别、年龄及社会环境方面的差异。 第二节自杀相关因素和动机 1.掌握自杀的相关因素:包括自杀者的心理特征,精神应激因素、社会文化因素、躯体与精神疾病、遗传与生化等方面与自杀的关系。 2.了解自杀者的动机

第三节自杀危险性的临床评估 对相关病人进行自杀危险性的评估,是预防自杀的重要一环。通过对某些自杀高危因素的分析,有助于识别自杀的高危人群,引起周围人的警觉,减少自杀行为的发生。因此,有关自杀的危险因素及自杀基本线索的发现应该掌握,并应在临床实践中就某一个体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节自杀预防 1.了解预防自杀的一般措施: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普及有关自杀的知识,减少自杀工具的可获得性,建立预防自杀的专门机构,相关医务人员和心理咨询工作者进行培训 2.精神病人的自杀预防:精神疾病是自发的主要高危人群,对精神病人的预防自杀应列为重点。 第五节危机干预 1.了解危机的定念。 2.了解危机发生的过程。 3.了解危机干预各实施步骤的操作要点。 三、练习题 【多选题】 (一)A型题 1.以下陈述哪条不对 A. 现代社会中,自杀已成为人类的10大死因之一 B. 自杀未遂者10~20倍于自杀死亡者

知识产权综合练习试题第八章

一判断题 1 使用或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说的专利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 2 以一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或被授予的专利权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3 依照专利法规定,确定所有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都是‘‘权利要求书’’。( ) 4违反《专利法》规定的行为都构成对专利权人的专利侵权行为。( ) 5 任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直接实施该专利技术的行为,都构成对专利权人的专利侵害权。( ) 6 平行进口行为将侵害专利权人的进口权,因此,我国《专利法》禁止平行进口行为。( ) 7 为了商业目的,将已有产品的零部件拼凑起来,重新组成与他人专利产品相同或相似的产品,仍然构成制造专利产品专利侵权行为。( ) 8 停止侵害时是指专利权人依法请求法院对正在实施侵害专利权的行为予以制止,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继续扩大。( ) 9 只要在我国依法获得授权的专利权,都可以成为专利侵害行为中的被侵害对象。() 10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专利权人上年度的专利权收益额来确定。() 二单项选题 1 甲公司2000年获得一项外观设计专利。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专利产品。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所为的下列行为,哪一项构成侵犯该专利的行为?( ) A.使用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B.销售乙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C.许诺销售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D.使用甲公司制造的该专利产品 2 甲公司获得了某医用镊子的实用新型专利,不久后乙公司自行研制出相同的镊子,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丁医院使用。乙丙丁都不知道甲已经获得该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乙的制造行为不构成 B 丙的销售行为不构成侵权 C 丁的使用行为不构成侵权 D 丙和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不承担赔偿责任 3 以下有关专利权期限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专利权的期限自办理登记日起计算 B. 专利权的期限自授权公告日起计算 C. 专利权的期限自优先权日起计算 D. 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 4 某公司在其一项自行车外观设计专利权被专利复审委员会于2006年3月17日宣告无效后,未向人民法院起诉。自2006年9月7日起,该公司在新生产的数千辆自行车上标注原专利的专利号,并进行销售。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 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合法行为 B 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冒充专利行为 C 该公司的行为构成假冒他人专利行为 D 该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专利权行为

社会心理学之侵犯行为

社会心理学之侵犯行为

社会心理学之侵犯行为 2008-07-19 19:32:46| 分类:学习教育资料|字号大中小订阅 所谓侵犯就是指有意伤害他人的任何行为.可以分为语言侵犯和动作侵犯,报复性侵犯和工具性侵犯.侵犯必须同时具有以下的特点,才可以称为是侵犯: 侵犯是有意图的行为;如果一个人有意识,有目的的去伤害他人,那这个人的行为就是侵犯行为;侵犯行为是外显的行为.侵犯是伤害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根据侵犯行为是否违反社会准则,分为反社会侵犯行为和亲社会侵犯行为,和被认可的侵犯行为.凡是具有上述侵犯行为三个特点,并且违反了社会准则的行为都属于反社会侵犯行为,亲社会侵犯行为是为了达到群体的道德标准所能接受的目的,以一种社会认可的方式采取的侵犯行为.介于亲社会侵犯行为和反社会侵犯行为之间的行为称为被认可的侵犯行为,例如自卫行为 一,关于侵犯行为的理论 侵犯行为的理论可分为本能论,动机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本能论的代表这之一弗洛伊德,把人类的暴力,凶残等各种侵犯行为结为个体内部天生的侵犯能量向外宣泄的结果. 习性学认为侵犯行为是动物的基本本能,洛伦茨是习性学的代表人物.他也认为侵犯行为乃是人类生活中不可避免. 动机论把挫折视为侵犯行为的动机,即挫折引起侵犯.但挫折并不总

素制约的. 唤醒状态的减弱将减低侵犯行为的发生.情绪的减弱既可以通过侵犯的方式,也可以通过非侵犯的方式.在后一种减弱方式中,认知因素起着重要作用. 接触或观察侵犯行为将增加侵犯倾向. 二,影响侵犯行为的因素 许多因素影响人们的侵犯行为,其中有些因素与个人特点有关,有些因素与情境特点有关. 影响侵犯行为各因素的两个综合性模型,包括瑞文/鲁宾的模型和沃森的模型。它们把挫折和环境影响作为侵犯的原因,它们都把个人变量作为侵犯行为的中介作用,它们都强调了周围人对个人侵犯行为的作用等等。 影响侵犯行为的因素可以分为挫折挑动,侵犯线索的引发,个人特点及当时的情境等。 挫折挑动包括:身体遭受疼痛刺激以及语言的辱骂,气温暂时性变化影响人们的行为,如热刺激;受他人侵犯;拥挤; 侵犯线索的引发。柏格威茨指出人们受到挫折之后,心理上产生了一种侵犯行为的准备状态,这种准备状态是无方向的,未分化的情绪唤起状态,这种情绪唤起状态是凭藉环境刺激所提供的线索才能找到方向,从而导致侵犯行为。研究表明,第三者的挑动,身边的武器以及他人的侵犯行为均可作为线索而引起侵犯。

14秋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

14秋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

14秋学期《侵权责任法》在线作业 一、单选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V 1.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应(A) A. 应承担连带责任 B. 应承担按份责任 C. 应平均分担责任 D. 应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满分:2 分 2. 侵权责任法的施行时间为(C) A. 2009年5月1日 B. 2009年10月1日 C. 2010年7月1日 D. 2010年9月30日 满分:2 分 3. 甲、乙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甲为报复丙,唆使乙将丙打伤。这一损害赔偿责任应由(C) A. 甲全部承担 B. 乙全部承担 C. 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按过错大小分担责任 满分:2 分 4. 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 。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该媒体的行为侵犯小兰的(D) A. 名誉权 B. 健康权 C. 姓名权 D. 隐私权 满分:2 分 5. 医疗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A. 过错责任原则 B. 严格责任原则 C. 无过错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满分:2 分 6.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A) A. 过错责任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过错推定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满分:2 分

7. 医疗机构侵犯患者隐私权时,下列表述正确的是(B) A. 无论患者有无损害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 只有造成患者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C. 只有造成患者身体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D. 只有造成患者精神损害时才承担侵权责任 满分:2 分 8. 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是(B) A.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 B.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C. 侵害他人财产权益,造成他人精神损害的 D. 侵害他人财产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 满分:2 分 9. 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举证责任人是(A) A. 受害人 B. 侵权行为人 C. 作证人 D. 第三人 满分:2 分 10. 侵害他人财产的,如果财产损失按照市场价格来计算的话,则计算的时间标准应为(B) A. 侵权行为实施时的市场价格 B. 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C. 被侵权人知道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 D. 被侵权人提起诉讼时的市场价格 满分:2 分 11. 《侵权责任法》将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引起民事责任,定名为(A) A. 产品责任 B. 产品质量责任 C. 产品缺陷责任 D. 产品事故责任 满分:2 分 12.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侵权责任责任的免责事由是(B) A. 受害人因过错造成损害 B. 受害人因故意造成损害 C. 受害人因重大过失造成损害 D. 受害人因疏忽造成损害 满分:2 分 13.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受害人的损害由(C) A. 受害人自行承担责任 B. 行为人承担责任 C.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D. 由受害人和行为人平均承担责任 满分:2 分 14. 个人之间所形成的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D) A. 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第八章 攻击行为及其发展

第八章攻击行为及其发展 攻击:就是以伤害某个想逃避此伤害的个体为目的的任何形式的行为。(巴龙与里查森)要考虑到意图与结果、就是否就是外显行为、就是否指向生命个体以及攻击行为指向的对象就是否有避免伤害的动机。 攻击行为的类型 依据意图或目的:仇视性攻击与工具性攻击 依据行为的性质与方式:身体的/语言的;直接的/间接的;积极的/消极的 实验研究技术 语言攻击她人实验、攻击无生命对象实验、进行不致于产生伤害的攻击实验、瞧起来真实,实则无害的攻击。(主要从伦理道德的角度) 攻击理论 1、本能论 威廉、詹姆斯认为,人类皆有好斗的劣根性。她认为侵犯倾向就是祖先遗传下来的本能,人们无法摆脱她,只能通过替代性的活动消耗侵犯动力,使侵犯倾向得到控制。 弗洛伊德最初认为侵犯就是与人类的性本能联系到一起的,就是来自于性压抑所产生的困扰状态,后来弗洛伊德提出生本能与死本能,认为生本能与死本能都就是保存性的,当个体的生命本能开始衰竭或耗尽的时候,死本能就在与生本能的对立中获得优势而直接表现出来,即侵犯行为。这种死本能指向自己就就是自杀,指向她人就就是侵犯、攻击或杀戮等。战争就是死本能的集中体现。 2、动物学习性观点:劳伦兹认为攻击就是人类与动物的一种本能。她认为从动物的争斗行为中可以了解人类的侵犯,动物的攻击发生在三种情况下:维护社会等级秩序,保护领地,掠夺资源。她认为侵犯就是人类生活不可避免的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定期加以发泄。建议采用举行体育比赛等代替破坏性的发泄方式。 3、生理学的观点:攻击行为的产生有神经基础。对动物的研究表明,下丘脑与暴力有关。愤怒、凶暴的情绪与攻击行为还与杏仁核有关。 4挫折—攻击说 美国耶鲁大学的多拉德提出挫折—攻击理论,该理论认为:攻击就是挫折的结果,挫折总会产生攻击,直接的身体的与语言的攻击就是最常见的形式,但直接攻击受阻时,也会产生其她形式的攻击,如散步流言等。后来,贝克维茨引入了情绪唤醒、对攻击线索的认知等中介变量,对多拉德的理论进行了修正,她认为挫折导致攻击就是因为消极情感与攻击行为存在一定的关系,挫折产生消极情绪,消极情绪引起攻击的准备,但就是否会发生外在的攻击行为,取决于对攻击线索(如手枪)的认知等因素。也就就是说挫折引起了攻击的准备状态。 5、社会学习理论 班杜拉认为,个体学习攻击行为的方式有观察学习与直接学习两种。侵犯行为的获得与保持有三种机制:1、外部的强化,包括食物奖赏、社会性奖赏与痛苦遭遇的免除三种。2、替代性强化。3、自我强化。 6、道奇的社会信息加工理论 道奇认为,如果儿童在社会信息加工的某个环节出现偏差或缺陷,都有可能导致攻击行为并陷入恶性循环。儿童的攻击行为可能与四个方面的认知缺陷有关:1、对敌意线索表现出有偏向的注意2、对她人行为解释中存在归因偏见3、对反应的搜索与问题解决策略存在缺陷4、对攻击行为后果乐观的预期。 7、生物学的观点 动物行为学:动物行为学的观点通常来自动物学方法,她们的基本假设就是:如果两个物种的行为方式比较接近,那就是因为她们的进化环境相似,如果她们的进化条件相同,那么两者

通过分析侵犯行为的动机

1.通过分析侵犯行为的动机,阐明侵犯行为控制的对策思路。 一、侵犯行为的涵义……p153 二、关于侵犯行为的动机许多社会心理学家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以下是几种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p153 1、本能性侵犯行为……p153 2、挫折引起的情绪性侵犯行为……p153 3、对侵犯行为的反击——报复……p154 4、工具性侵犯行为……p154 5、模仿引起的侵犯行为……p154 三、减少和预防侵犯行为的途径和方法p155-p158 不同的社会心理学者对于如何减少和预防侵犯行为,提出了不同的途径和方法,以下就是本人综述各学者对现实社会中侵犯行为进行控制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 1建立公平的分配制度 常言道“不平则鸣”,由于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引起个体的挫折体验,进而导致侵犯行为的现象在现在社会生活中屡见不鲜。因此,建立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帮助人们树立科学的公平观,可以有效的减少由于挫折而引起的侵犯行为。 2惩罚 人们预期自己的行为可能遭受惩罚,则会避免表现侵犯行为。但对儿童的惩罚往往使受到惩罚的儿童比平常儿童表现出更多的侵犯行为。比如史特劳斯等人(1980)系统地研究了家庭暴力的社会影响,发现惩罚能使受惩罚者更具侵犯性,不论是因模仿还是由于受惩罚者愤怒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在一个家庭中,这种侵犯性可由上一代传递给下一代。在一项研究中,史特劳斯等人发现,已婚而且曾看到过父母相互攻击的男性,有35%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而从未见过父母有暴力行为的人中只有10%的人在过去一年中打过自己的妻子。女性的比例也基本类似:(27%,9%)。因此,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儿童期曾受过惩罚的人,长大成人后更可能以暴力行为对待家人,父母可将其暴力倾向传给下一代,史特劳斯等称之为“家庭暴力的社会遗传”。 3说服教育 说服教育的作用在于提高人们对侵犯行为后果危害性的认识,说服教育是转变人的态度的重要手段,要通过说服教育防止侵犯行为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说服要及早进行。让儿童从小辨明是非,懂得侵犯行为对他人和自己的危害。2、说服时要提供受害人痛苦的线索。 4降低挫折

第六章 正当化行为

第六章正当化的行为 第一节概述 一、正当化行为的概念: 行为在客观上似乎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实质上确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实施的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二、特征: ㈠客观上:似乎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㈡主观上:目的正当 三、正当化行为的种类 ㈠刑法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性行为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㈡刑法未明文规定的排除犯罪性行为 1、依照法令的行为 2、执行命令的行为 3、正当的业务行为 4、自救行为 5、经权利人同意的行为 第二节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刑法20条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以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式制止不法侵害,尚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1.正当防卫是公民的一种权利 2.正当防卫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公民的一种义务 3.正当防卫是与不法侵害作斗争的一种手段 二、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㈠起因条件:必须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1、何谓不法侵害? ①理论界的几种观点 ②通说:性质严重、侵害强烈、危险较大的违法侵害行为。暴力性的、积极进攻性的、破坏性较大的侵害行为。 2、是否对所有的不法侵害行为都能实施正当防卫? 不包括:(1)轻微违法行为(2)非暴力的不法行为(3)不作为 (4)合法行为 A、依法执行公务或执行命令的行为。 B、扭送、追捕正在实施犯罪或被通缉在逃犯人的行为 C、正当防卫行为 D、紧急避险行为 3、与“不法侵害”有关的几个问题 (1)对动物的侵袭 A 反击来自野生动物的自发性攻击而致使动物死伤的,除非该动物系国家法律明文保护时可以认定为紧急避险的性质外,一般不作法律上的定性。

《侵权行为法学》第14章在线测试

《侵权行为法学》第14章在线测试 A B C D 、在下列何种情况适用按份责任 A B C D 、下列情形中,不适用连带责任的是 A B C D 、下列关于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 A B C D 、(本题空白。您可以直接获得本题的

E、教唆行为 2、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A、数人在客观上都实施了危险行为 B、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具有时空一致性 C、数人实施的危险行为都具有加害的可能性 D、加害人的不确定性 E、受害人的不确定性 3、下列哪些情况下,适用连带责任规则? A、教唆无行为能力人侵权 B、帮助无行为能力人侵权 C、教唆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 D、帮助限制行为能力人侵权 E、教唆和帮助完全行为能力人侵权 4、下列关于连带责任免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A、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 B、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 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C、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D、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 E、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5、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 A、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行为 B、校园事故侵权行为 C、帮工人帮工活动中受害的行为

正确错误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 正确错误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 正确错误 、共同过失是各行为对行为后果的预计都有过失,并且相互之间的过失是有联络的共同侵权行为。 正确错误 、共同过错须为共同故意,但共同故意不构成共同过错。 正确错误 恭喜,交卷操作成功完成!你本次进行的《侵权行为法学》第14章在线测试的得分为20 分(满分20分),本次成绩已入库。若对成绩不满意,可重新再测,取最高分。 测试结果如下: ? 1.1 [单选] [对]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典型共同侵权行为的是? ? 1.2 [单选] [对] 在下列何种情况适用按份责任? ? 1.3 [单选] [对] 下列情形中,不适用连带责任的是? ? 1.4 [单选] [对] 下列关于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的区别,不正确的是? ? 1.5 [单选] 无题,直接得到1分 ? 2.1 [多选] [对] 下列情形中属于共同侵权行为的包括? ? 2.2 [多选] [对] 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 ? 2.3 [多选] [对] 下列哪些情况下,适用连带责任规则? ? 2.4 [多选] [对] 下列关于连带责任免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 2.5 [多选] [对]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补充责任的适用范围? ? 3.1 [判断] [对] 单独责任,是指单独一个人作为加害人实施侵权行为,并对其承 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责任形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