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导基金系列研究:基本特性与作用分析-黄武俊

政府引导基金系列研究:基本特性与作用分析-黄武俊
政府引导基金系列研究:基本特性与作用分析-黄武俊

政府引导基金系列研究:基本特性与作用分析

赛迪创新投资投资部副总经理黄武俊博士

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机构、创投企业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或资助于创业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或新兴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政府引导基金能够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是解决社会资本投资市场失灵和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的重要手段。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复苏、中小板的逐步壮大和创业板的推出,我国政府引导基金加速发展。然而,由于引导基金在我国起步较晚,政府引导基金无论在理论研究上,还是在实践操作中,均会面临诸多问题,这里对引导基金的特征、社会功能以及与一般基金关系做出分析评价。

1政府引导基金基本特征

为了有效指导政府规范设立和运作创业引导基金,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制定了《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根据该指导意见,政府引导基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政府引导基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性基金,并非商业性基金。

其次,政府引导基金发挥引导作用的机制是“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而非直接从事创业投资。

最后,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的有偿方式运作,而非通过拨款、贴息或风险补贴式的无偿方式运作。

2引导基金的社会功能

引导社会资金集聚,形成资本供给效应

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会改善创业资本的供给,解决创业投资的资金来源问题。创业投资的投资期长,风险大,流动性差;不像股票等证券投资可以迅速变现、流动性好,民间资本偏好于证券市场,而创业投资等股权投资整体资金供给不足,完全依靠市场机制无法有效解决资本供给不足问题。

因此,政府设立引导基金,通过政府信用,吸引保险资金、社保资金等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以及民间资本、国外资本等社会资金聚集,形成资本供给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这为创业投资提供一个很好的资金来源渠道。

优化资金配置方向,落实国家产业政策

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对象是以创新型企业为主体,从而起到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对高科技创新企业的投资。目前,我国创业投资者偏好于投资期短见效快的IT类、教育、餐饮等领域项目,而对于成长期较长的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项目投资偏少,这与国家科技发展规划所鼓励的方向不协调,创业投资不能有效地发挥其对产业调整和发展的促进作用。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以政府信用吸引社会资金,可以改善和调整社会资金配置,引

导资金流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与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培育出一批以市场为导向、以自主研发为动力的创新型企业,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

引导资金投资方向,扶持创新中小企业

政府引导基金有一个较强的政策导向——扶植极具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目前,国内很多创业投资机构及海外基金均出现投资企业阶段不均衡的特点,多倾向于投资中后期的项目,特别是已经能看到上市前景(Pre-IPO)的企业。而处于种子期与初创期的企业具有很高的风险,正处于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但却很难吸引到资金的投入。创业早期企业存在融资困难,而中后期企业资金供给相对过剩。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处于初创期的企业,从而可以培养一批极具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好的初创期企业快速成长,为商业化创业投资机构进一步投资规避一定的风险,引导其后续投资,用“接力棒”方式将企业做强做大,最终实现政府目标的创业投资机构和商业化的创业投资机构共同发展,建立起政府资金和商业资金相互促进、相互依赖的创业投资体系。

引导资金区域流向,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市场机制的作用会扩大地区间的创业投资资源不平衡现象,经济条件优越,发展条件越好的东部地区,越容易获得创投资本;而经济条件恶劣,发展越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越难获得创投资本。创业投资资本分布的不平衡进一步扩大了区域经济之间的差距。

通过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于中西部地区,争取更多的中西部投资项目,有利于缓解区域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对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好处。

3引导基金与一般基金区别

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从基金的投资对象来看,政府引导基金实际上是一种“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FOF),所谓“基金的基金”,通常是指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有时也称作“母基金”。这种基金并不直接投资于证券,也不直接投资于企业,其投资范围限于其他基金,通过投资其他基金间接投资从事创业投资。

“基金的基金”与一般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项目相比,在风险分散、投资手续简化、投资成本等方面存在优势;但投资于“基金的基金”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双重管理费用,投资收益平均化、易产生额外费用和管理风险等方面。

资料来源:赛迪创新投资整理 2010,12

引导基金与“基金的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一种政策性“基金的基金”,其具有一般商业性“基金的基金”的共同特点,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政府引导基金和商业性“基金的基金”一样,均作为母基金投资于其他多个子基金,不直接投资于创业项目。但政府引导基金主要出发点是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以共同组建创业投资子基金来支持创业投资发展,其在设立主体、投资原则、管理方式和存续期等方面与商业性“基金的基金”有明显区别。

表 2 政府引导基金与商业性“基金的基金”比较

资料来源:赛迪创新投资整理 2010,124引导基金对创投企业的作用

政府引导基金的“杠杆效应”可以解决创业投资企业的市场失灵问题,同时,创投企业引进政府引导基金对其自身业务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投企业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在项目来源、政府资源利用、信用担保、政策支持、资金规模扩张等方面均会获得发展优势。此外,政府引导基金对合作对象的严格要求,也会加强创投企业的内部管理,有利于提升其业绩。

表 3 创投企业引进政府引导基金后的优势

资料来源:赛迪创新投资整理 2010,12

综上所述,建立引导基金是政府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手段。政府通过投入资金建立引导基金,将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对创业期中小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解决创业期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放大政府对创业投资机构的导向效应和对企业发展的支持效应。同时,建立引导基金也是转变政府资金扶持方式的需要。目前,各级政府资金扶持中小企业的方式仍以补助和贴息为主,政府建立引导基金,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共同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实现政府资金循环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政府其他产业资金转变扶持方式积累经验。随着国家对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力度的加大,政府引导基金也成为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

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方案三篇

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方案三篇 篇一:政府引导基金运作方案 一、总概 为抢抓经济结构转型机遇,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和优秀创业人才关注中原经济区的发展,推动投资结构多元化,以投资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加速河南省跨越发展,遵照政府引导基金设立通行做法,结合中原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总体方案。 二、基金组建方案 (一)基本架构 1.基金名称: 2.基金规模:总规模为XX亿元人民币,首期XX亿元人民币 3.基金募集:发起人XX亿元人民币,对外募集XX亿元人民币 4.基金期限:5+2年 5.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某市 6.基金性质:盈利性基金 7.基金管理人: 8.管理费率:2%/年 9.资金到位时间:

10.基金投向:本基金拟投向于企业IPO、新三板、创业板、定向增发等 11.投资金额: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规模的XX% 12.业绩报酬:参照基金管理的通行惯例,有限合伙人(LP)获得项目收益的80%,普通合伙人(GP)获得项目收益的20%; (二)基金募集 1.基金规模:总规模为XX亿元人民币,首期XX亿元人民币。 2.发起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XX有限公司,出资XX亿元; (2)普通合伙人:XX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出资XX亿元,中国中部崛起促进会,出资XX亿元。 3.募集对象:拟邀请发改委、金融办等相关机构共同出资。募集对象包括政信金融服务平台旗下60余家子公司及其会员单位,同时,采用更加市场化的操作,适当扩大募集对象范围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 4.募集条件:有实力的,有信誉的,且对政府引导基金有充分了解和认同,认可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 5.募集金额:首期对外募集XX亿元,最小出资单位为XX万元。 (三)基金宗旨 立足中原,辐射全国,着力扶持河南省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打造一支有影响力的区域基金品牌,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为出资人创造最大化的收益。 (四)基金优势 1.中原经济区的最佳机遇期;

浅议政府引导基金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浅议政府引导基金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基金该不该完全由政府引导?中间会有哪些问题?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浅议政府引导基金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进来看看,参考参考!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转型升级的历史性机遇,各地围绕招商引资、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的需求非常迫切。在此背景下,从中央到地方均将政府引导基金视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调整经济结构的有利工具。根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x年12月底,国内共成立1013支政府引导基金,目标规模已经超过了万亿元。近期,笔者对某市红土引导基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政府引导基金在管理运行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不当,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有限,资金投放缺乏评价机制,绩效考核缺失。应尽快解决。 一、当前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运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少数欠发达地区不切实际,盲目组建政府引导基金。按照相关规定,政府设立引导基金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客观上讲,组建引导基金所在区域应具备解决产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

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条件,同时必须有一定的人才、技术、项目资源储备。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受所在区域人才、科技、教育、金融等方面发展的影响,在欠发达地区项目资源有限,往往陷入无项目可投的情况,引导基金规模井喷与优秀项目难觅之间的矛盾日益显现。如湖北某地级A市,位于湖北省东南部,毗邻武汉,为“武汉城市圈”经济一体化的城市之一。为吸收并借鉴武汉市众多的高等学府IT技术及教育优势、武汉的“光谷”IT技术及信息产业的优势,2008年该市将IT技术及信息产业列为发展重点。x年A市由市财政出资1亿元、与其他社会资本共同组建的亿元政府红土引导基金,支持当地“互联网+”的IT行业,但受相关因素的影响,A市IT技术及信息产业发展并未达到预期目标。x年至x年期间该红土引导基金投资项目14个,投资额亿元,在14个项目中,仅有1个项目落户A市,投资额400万元,占所有对外投资额的%。其余13个项目、投资额亿元分别投向深圳、上海、天津、武汉等“互联网+”产业较为发达地区,政府引导基金对促进A市的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有限,有违设立该引导基金的初衷。 (二)引导基金参与市场充分竞争的领域,风险较大。为发挥引导基金的引导作用,对引导基金投放的领域,国家相关部委曾多次做出明确规定:2008年10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

某市财政局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考察学习报告

某市财政局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考察学 习报告 关于赴XX市财政局的学习报告一、基金设立情况为推进XX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放大效应,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进入重庆市产业投资领域,聚焦培育重庆市六大行业重点发展领域的企业,20xx年5月13日,经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受托管理重庆市政府为创新财政资金分配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专门设立的重庆市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基金采用契约制,公司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整合政府产业扶持资金,通过市场化合作机制,引入国内、外优秀基金管理人和优质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专项投资基金,引导和促进社会资本投入工业、农业、现代服务业、科技、文化、旅游等六大产业。二、基金运作情况(一)在基金募集上,统筹存量、带动增量。重庆市财政局20xx年率先通过归集整合部分工业、商业、农业、科技、文化、旅游等相关部门主管的产业资金,每年从市财政局的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25亿元,计划5年内年形成100亿元规模以上的引导基金(母基金)。在此基础上,通过面向全国招投标,引进九鼎、鼎晖、英飞尼迪、中信逸百年等知名社会基金管

理人和兵装集团、招商局等国内大型产业集团旗下基金管理公司,截至20xx年11月底,已发起设立专项基金23支,总规模220亿元,其中财政认缴出资54.4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65.57亿元,撬动比例达1:3。此外,引导基金先后与中央共同设立重庆农产品流通发展基金、供销合作发展基金以及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与地方国有资本、金融资本发起设立800亿元规模的重庆战略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初步构建起投资类型多元、行业分布均衡的专项基金群。(二)在基金运作上,市场化操作、专业化管理。产业引导基金实行所有权、管理权分离,发起设立、投资管理、到期退出等完全按市场化原则运作。一是成立引导基金工作协调小组,由财政、发改、经信、科技等12家主管部门组成,其职责是对投资方向的把握,相关政策及资源的配置,不对具体项目进行干预。二是组建引导基金管理公司,从社会上择优聘用专业管理团队,具体负责引导基金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选择基金管理人,向专项基金派驻出资人代表,对专项基金进行监管和绩效评价等。三是成立评审专家委员会和项目投决委员会,由产业技术专家、私募基金专家及主管部门代表组成,“跟谁合作”、“向谁投资”不由政府说了算,转而交给更熟悉市场规则和项目前景的管理人决策,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三)在基金投向上,聚焦主导产业、弥补薄弱环节。产业引导基金覆盖工业、农业、科技、现代服务业、

2018年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5月

目录 一、产业基金概念与特征 (3) (一)产业基金的本质 (3) (二)产业基金的特征 (5) 二、我国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发展现状 (9) (一)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是政府引导基金的核心部分 (9) 1、政府引导基金的概念和特征 (9) 2、政府引导基金的三种类型 (11) (1)政府引导类 (11) (2)国企牵头类 (11) (3)地方融资类 (12) (二)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发展现状 (12) 1、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 (13) 2、省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 (14) 3、省市级政府产业引导基金:XX大健康产业基金与XX高新产业基金 (16)

产业基金的本质:国际层面不存在与产业基金直接严格对应的概念。国内产业基金的本质即国际上通称的私募股权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 政府引导基金是一种针对特定产业、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方式。(1)有三种组织形式,最典型的是合伙制即GP/LP 模式。政府、国企等主要出资方做LP;(2)从融资特点上来看,可降低负债率,适合大型、长期投资项目;(3)政府引导基金有三种类型:政府引导类,主要采取“母基金+子基金”模式;国企牵头类;地方融资类。 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实现对产业的 扶持。政府资金一般是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安排的资金。政府引导基金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中央和地方各类专项建设基金及其它财政性资金。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是政府引导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清科研究中心将政府引导基金划分为PPP、产业基金、创业基金三大类。2015年后,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规模都呈现爆发式增长。2018年1月-4月,我国政府产业基金新设立70只,目前目标规模已达8705亿元,增长态势良好,有望实现新的突破。 一、产业基金概念与特征 (一)产业基金的本质 国际层面不存在与产业基金直接严格对应的概念。国内产业基金

特色小镇基金设立模式梳理(上篇)——政府引导基金

特色小镇基金设立模式梳理(上 篇)——政府引导基金 近两年,我国特色小镇建设已进入高速发展期,成为当下我国的经济新热点。特色小镇以产业为主导,在开发建设期往往具有投入高、周期长,且前期无过多资产可进行抵押贷款等特点。设立针对特色小镇项目专项基金是目前通行的一种融资方式,有助于社会资本快速导入,并推动项目加速落地。文章分为上下两篇,对基金两种设立模式进行全面梳理;本文为上篇,主要阐述政府引导基金交易结构分类及现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 行文结构目录如下: 一、政府引导基金的概述及交易结构分类 二、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现状及特点 三、案例: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 四、案例:江苏省特色小镇发展基金 一、政府引导基金的概述及分类 (一)政府引导基金概念 投向特色小镇的产业基金可以按照其发起方不同分为政府引导基金与产业投资基金,其中政府引导基金由政府发起,产业投资基金由社会资本发起。 政府引导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引导基金三大类型)通常由地市级以上政府(通常是财政部门)牵头发起,委托出资平台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出资人采用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共同出资,合作成立产业基金的母基金,对国家重点产业项目的建设进行政策性引导和扶持。政府通过较少财政资金

的“种子”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达到杠杆效果,扩大基金对项目投入的规模和力度。 政府引导基金在投向具体项目时需经过政府的审批,同时还需金融机构审核。广义上讲,基金的组织形式一般有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和契约制。基金的管理人可以由基金公司(公司制)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自任,也可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 (二)政府引导基金结构分类 针对特色小镇项目,政府引导基金的交易结构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Ⅰ型结构:只设立母基金,不另设子基金 该种模式下,政府基金虽然由政府发起,但是政府通常不直接参与出资及基金管理,而是委托特定出资平台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他出资人共同出资。基金的管理人可以由基金公司(公司制)或基金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制)自任,也可另行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资产。 图1 Ⅰ型结构示意图 2Ⅱ型结构:同时设立母基金与子基金,子基金资金来源多元化 该种结构首先由省级政府发起设立母基金,母基金出资人为省政府出资平台、金融机构和其他出资人,一般省政府只出资其中一小部分,基金出资主要来自于银行、保险、信托等

政府引导基金设立方案

县产业基金设立方案 1.基金组建方案 1.1 基本架构 基金名称:基金规模:总规模为亿元人民币,首期亿元人民币基金募集:发起人亿元人民币;对外募集亿元人民币 基金期限:年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制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某市 基金性质:盈利性基金基金管理人:某机构管理费率:2% 资金到位时间: 基金投向:基金总规模不低于 %的金额需投资于注册在某市的企业项目投资金额: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规模的 % 业绩报酬:参照基金管理的通行惯例,有限合伙人(LP)获得项目收益的80%,普通合伙人(GP)获得项目收益的20%; 1.2 基金募集 基金规模:总规模为亿元人民币,首期亿元人民币。 发起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某市政府平台公司,出资亿元; 2、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机构,出资亿元。募集对象:由基金管理机构负责面向市内外招募。募集条件:有实力的,有信誉的,且对创业投资基金有充分了解和认同,认可长期价值投资理念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募集金额:首期对外募集亿元,最小出资单位为万元。 1.3 基金宗旨 立足某市,辐射全国,着力扶持某市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打造一支有影响力的区域基金品牌,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为出资人创造最大化的收益。 1.4 基金优势

1、某市的最佳机遇期; 2、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 3、政府设立引导基金,有利于最大程度整合政府各方面资源; 2.5 业务定位 投资方向:专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企业的直接股权投资 投资区域:优先选择某市本地的优质企业。 投资对象:相对成熟的拟上市项目及中早期项目。 投资领域:重点投资产业和县主导产业及重点扶持产业。 2.6 基金运营 2.6.1 投资策略 以企业有良好发展前景及具备上市意愿和条件为投资标的选择基本标准;以条件相对成熟的拟上市项目为主要投资方向,控制风险,缩短投资周期;同时兼顾中早期项目的投资培育,在整体收益得以保证的前提下提前布局,获取更高的超额收益。 2.6.2 运营原则 根据基金宗旨在运作上完全采取市场化策略,严格坚持股权投资必要的业务原则――尽责调研、客观评估、科学决策。 基金的运营全权委托基金管理机构的专业管理团队,其他出资人不介入具体管理工作。基金管理机构在当地组建一批专业团队专门负责某市基金的投资。 提高决策的专业性、科学性及独立性,基金管理机构要借鉴国际主流管理模式,并结合中国的本土特点,设立独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最高投资决策机构。 基金管理机构要奉行稳健的经营风格,力图在可承受的风险范围内。 2.6.3 运作流程 (1)市区政府引导并发起,吸引社会资金共同设立基金; (2)将基金托管至各方认可的银行; (3)基金管理机构接受委托作为基金管理人;

XX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

XX XX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可行性研究报告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修改编辑)

4.2 基金目标 (16) 4.3 基金规模 (16) 4.4 投资领域及投资阶段 (16) 4.5 基金发起人 (17) 4.6 政府引导基金 (18) 4.6.1 政府引导基金的特点 (18) 4.6.2 政府引导基金托管机构 (18) 4.7 基金管理机构组织构架 (19) 4.8 管理团队在创业投资领域业绩 (21) 4.9 管理团队主要专职成员介绍 (22) 4.10 管理团队投资案例 (24) 4.11 项目储备情况及第一阶段投资计划 (24) 第五章基金运作机制 (30) 5.1 项目评选程序 (30) 5.2 项目获取 (31) 5.3 尽职调查 (31) 5.4 投资决策机制 (32) 5.5 加强项目投后管理 (32) 5.6 投资退出 (33) 5.7 投资托管 (34) 5.8 风险防范 (35) 5.9 管理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35) 5.9.1 管理团队激励 (35) 5.9.2 基金收益分配 (36) 5.9.3 管理费用 (37) 5.10 基金存续期限 (37) 第六章投资收益及风险分析 (38) 6.1 基金投资绩效评价指标 (38) 6.2 管理公司收益 (38) 6.3 基金收益 (42) 6.3.1 静态财务分析 (42) 6.3.2 动态财务分析 (43) 6.4 投资风险分析及应对 (45) V

目录 6.4.1 基金募集风险及应对 (45) 6.4.2 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及应对 (45) 第七章结论 (46) 致谢 (47) 参考文献 (48)

政府引导基金及平滑基金方案说明(二稿)

招商银行—和金资本政府引导基金方案 一、城市发展基金 (一)、城市发展基金简介 1、涵义:城市发展基金一般是由政府主导商业银行推动、社会其他投资方参与的基金,能够实现多元化的融资,走出一条多方参与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子。 2、目标客户:各级地方政府部门、财政部、发改委等。 3、客户需求点:财政压力较大,资金来源单一,债务负担过重,城市发展较为急迫需要融资的,需要进行地方债务置换的政府部门。 4、项目筛选:政府平台的表内外融资、城投债、地方政府债等。 5、我方能够提供的服务:寻找资金,作为基金管理人设计基金结构,串联项目各方高效达成合作。 6、基金结构:基金采用优先劣后分层结构化设计,以银行理财资金等作为优先级,地方政府及其他机构资金作为劣后,劣后资金为优先级资金提供资金担保,保障本金收益,资金参与交通、铁路、水利等项目,原则上要求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出具相关的人大协议。

(二)、城市发展基金交易结构 说明:该基金为有限合伙型基金,(GP和LP分别认缴出资),投资领域以城市发展相关产业项目为主,包括城市区域功能规划开发、产业基地建设、城市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 (三)、交易要素 1、基金类型:契约型或有限合伙制。 2、基金规模:30亿元。 3、基金存续期限:5+3年。 解释:“5”指基金的存续期是5年,5年内资金是不得退出的,“3”指资金的退出时间是分三年退出的。 4、基金投资人:劣后级:政府旗下的某公司出资6亿元。 优先级:招商银行以理财资金通过资管计划出资24亿元。 优先级、劣后级的解释:优先级获得固定收益,优先级的收益由劣后级资金来保障优先级本金和利息的安全。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共6篇)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共6篇)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报告(共6篇) 第1篇: 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清单股权投资尽职调查清单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调查(BasicInformation)说明:企业尽职调查是企业获得风险投资和企业上市的关键环节,直接影响到企业价值评估和项目的运作,请务必保证提供所有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同时尽职调查涉及企业各方面内部信息,是企业最高级的调查,请相关参与人员严格保守企业机密。 一、公司背景(panyDescription)1、公司成立(1)历史沿革。请提供公司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公司主要股东背景,情况。 (2)请提供公司成立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及历次变更的验资报告、相关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证明;2、公司简介(1)请提供公司对外的正式的公司介绍资料,包括企业经营宗旨、企业愿景、企业发展战略规划/构想等等;(2)请提供公司发展沿革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3、部门设置(1)请说明公司目前部门设置及人力资源的配置;(2)请提供公司各主要业务部门的职责描述、核心业务介绍和1经营目标。 4、公司管理(1)请提供公司正式的组织架构图;(2)请提供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主要成员背景资料(股东出资、股权占有情况及股东、董事简历/背景介绍);(3)请提供公司核心经营管理人员的背景资料(简历、经营业绩/评价);(4)请提供公司现有的外部支持(法律顾问/财务顾问/健康顾问/投资顾问等)。 二、产品/服务(Product/Service)1、请提供公司现有产品/服务项目的介绍资料(名称、介绍、服务对象、价格);2、请说明公司现有核心产品/服务的优势、特点,以及经营成绩;3、请提供公司正在开发的产品/服务项目的介绍资料,以及这些产品/服务项目的开发时间计划表;4、请说明公司现在是否有知识产权开发,如有,请具体说明;5、请提供公司现有无形资产资料(商标/知识产权/专利)。 三、市场分析(MarketAnalysis)1、请说明公司经营产品/服务属于哪一种行业,国家、地方对此行业的政策是鼓励的还是限制的,有无相关的文件或资料说明?2、请说明公司目前经营产品/服务的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并请注明资料的出处或来源;3、请说明公司是根据什么,如何设定目标市场的?24、请说明公司提供产品/服务的经营是否受消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_

国内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现状

国内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发展现状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已设立或有意向设立的各类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约44家,引导基金的总规模达200亿元人民币。这些引导基金虽各具特色,但其运作模式大同小异。 一、引导基金的总体情况 1.引导基金的类型 目前,在已经设立的引导基金中,国家级政府引导基金有1家,即财政部、科技部于 2017年6月共同设立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该引导基金每年规模为3亿 元左右。其他的引导基金都是省市级政府,主要包括省、直辖市、区政府以及高新区等设 立的引导基金。 2.引导基金的地区分布 从引导基金设立的区域来看,在经济发达地区,引导基金的设立较多,如浙江省内设立的 不同层次的引导基金多达10家,而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设立的引导基金较少。 3.引导基金支持的领域 从已设立引导基金的政策扶持方向来看,基本上集中在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方面。 特别是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早期、初创期企业。 4.引导基金的规模 目前,在已设立或意向设立的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重庆、山东、杭州市、成都、深圳市设立的引导基金均规模超过10亿元,其他地区的引导基金规模在几亿元左右。此外,苏州工业园、天津滨海新区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设立的引导基金规模均大,超过10 亿元。 二、引导基金的运作模式 从引导基金的运作方式来看,各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主要采取了两种出资方式,参股子基金 和跟进投资。 1.参股子基金或阶段参股 参股子基金是目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最主要的出资方式,被各家地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 金采用。在参股子基金模式下,引导基金按“母基金”方式运作,以参股的形式,出资比例 通常不超过30%,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并委托专业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管理。引导基金的出资原则是参股不控股,并不参与子基金的具体投资及日常管理。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选择

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运营模式选择 我国创业投资业的发展,已经有十几年历史了,但在创业投资的法律、政策条件、政府支持的意识和行为模式以及创业投资机构本身的投融资实践等方面,还仅仅处在起步阶段。 随着国家对自主创新支持力度的加大,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体制”,成为培育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内一些省市已着手研究如何通过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来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探索建立北京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已列入2006年市政府的折子工程。结合北京实际和现有的创投资源,北京在创投引导基金模式选择上不仅要简单易行,还要为创投业的未来发展做好机制准备。 一、国内创投的沉浮与北京的实践 创投公司可以说是伴随我国市场化的进程而曲折发展的。20世纪80年代成立的中创投资公司,由于创投业务较少,在市场上挣扎几年后很快转向房地产产业。由于邓小平南巡讲话提出了大力发展科技风险投资,支持科技性产业发展的号召,1994年后又陆续成立了20多家风险产业机构。由于缺少政策支持,大部分创业投资企业偏离了创业投资方向,大量资金被投向低风险领域。1996年后,上海、北京相继成立了政府背景的创投公司,这些机构对大众化的风险投资起到了很大的引导作用。

与此同时,证券市场的发展几乎主导了国内创投的浮沉。2000年前后,受互联网风潮、纳斯达克和国内的“创业板即将推出”的传闻的影响,国内创投达到了高潮。2000-2001年,仅深圳设立的创投机构就超过了100家。2004年5月深圳中小板推出时,创投又掀起了一个高潮。在中小板上市的6家公司中,创投机构4家。此后IPO暂停,创投归于平静。今年IPO开始发行,国内创投又开始活跃。 北京创投业起步较早,2004年末,共有创业投资机构87家,其中本地创业投资机构55家,外资创业投资机构20家,外地创业投资机构驻京办事处11家,中外合资创业投资机构1家,可投资资本共52.27亿美元。今年一季度,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及其他省市创业投资所占的比重分别为59%,14%,10%,7%,10%。不过从创业投资的总投资额来看,国内创投投资总额80%以上是国外创投机构的投资。自1998年市政府出资1.2亿元引导非政府资金6.9亿元,成立两家创业投资公司以来,这两家公司的资本规模一直维持不变,并且相当一部分投资偏离了创业投资性质,整体经济效益也不高。 二、北京市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一)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时机和政策已经成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的讲话明确提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培育一

政府引导基金案例

政府引导基金案例 1. 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作为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操作主体,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投中心”)采用项目跟进投资和平行基金跟进投资两种方式进行投资。 所谓项目跟进投资方式是指认定为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创投中心”)合作伙伴的创业投资企业在园区内选定投资项目后,创投中心以同等条件按照创业投资企业实际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股权投资,并委托创业投资企业进行股权管理。 所谓平行基金跟进投资方式是指在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创投中心按照创业投资企业所投资园区企业资金总额的一定比例提供股权投资资金,委托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园区企业并进行股权管理。 鉴于投资中心评估和运作平行基金跟进投资的要求和流程比较复杂,我们在此着重讨论一下项目跟进投资。 投资额度 对于符合创投中心项目跟进投资要求的创业投资企业,创投中心按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额的10-30%进行跟进投资,单笔资金额度最高为300万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 投资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选定投资项目后,向创投中心递交如下文件,并提出跟进投资的建议金额: (一)《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投资推荐表》; (二)被投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被投资企业章程; (四)上年度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五)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六)创业投资企业已批准投资的决策文件副本; (七)创业投资企业编制的《投资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八)创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或其股东签订的《投资意向书》。

创投中心收到上述推荐材料后,对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 投资方式 对于符合条件的跟进投资项目,创投中心在确认创业投资企业已全额出资后,按双方协议要求办理跟进投资的出资手续。跟进投资单笔金额低于(包括)100万元,则一次性完成出资手续;跟进投资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则采取分期投入的方式。具体每期的投资金额、投资条件和时间等内容在双方签订的投资协议中予以规定。 投资管理 创投中心与创业投资企业完成出资并办理完成相关注册变更手续后,创投中心向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股东代表委托书》。创投中心将在被投资企业的全部股权(即股东权利)委托创业投资企业代理行使,但股权转让权(处置权)、参加清算权、年度分红取回权除外。创投中心向创业投资企业出具《股东代表委托书》并通知被投资企业,授权创业投资企业作为创投中心的股东代表享有重大决策权和管理者选择权,行使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其中包括更换董事及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等事项的表决权。该委托不得转委托。 被投资公司分立、合并的,创投中心持有被投资企业分立、合并后的企业股权继续由创业投资企业托管,创投中心应向创业投资企业更换《股东代表委托书》并书面通知分立、合并后的企业。托管期间,创业投资企业不论代表自身或代表创投中心均不得提议或赞同被投资企业将自有财产(或资金)用于除为自身融资提供担保外的以下用途: (一)非生产性基本建设; (二)长期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其它与其主营业务无密切关系的对外长期投资; (三)对外融资拆出或贷出; (四)捐赠、赞助。 创业投资企业在托管期间,每半年向创投中心提交书面托管报告,并建立相应的托管档案。托管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报告和会计报表、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股东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签订标的金额占注册资本20%以上的重大购买、出售合同,重大关联交易,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产生重大亏损,受到大额罚款,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发生变动,取得重要科技成果和经营业绩。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现状与问题梳理

政府产业引导基金的现状与问题梳理 当前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寻找经济中长期增长新动力成为促进经济成功转型的关键环节。与2008年4万亿投资基础设施建设来刺激经济不同,本轮经济调整更倾向于在供给端深化改革,其中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是重要诉求,而产业投资必将是其中重要一环。在此背景下,政府引导基金被中央及地方政府视为推动产业优化升级、调整经济结构的有利工具。 和君作为国内专业领先的咨询与资本机构,有幸参与到一些优秀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经营管理和投资运作(如重庆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等),目睹了多支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发展和模式变迁。得益于与业内专家及一线投资者的交流,结合实践形成了对目前行业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走向的一些认识与思考。 一、发展现状 政府引导基金内涵:是由政府设立并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的政策性基金,用于增加股权投资的政府资金供给,克服单纯通过市场配置股权资本的市场失灵问题,促进创新业企业股权融资,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实现发展战略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我国经济转型的目的。 从行业发展历程看,2014年~2016年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均呈现井喷式增长,到目前全国设立引导基金千余只。这两年新成立政府引导基金442家,目标募集资金共36001亿元,而2015年仅有15090亿元,同比增长138%。相比来看,过去数年政府引导基金直到2013年基金规模只有730亿元,近三年来政府引导基金规模可谓几何级增长。 政府引导基金聚焦投资于产业,促进供给侧改革作用显著。相比2008年投资基础设施拉动经济需求端,政府引导基金更像政府投资的升级版,通

深创投基金管理机制的报告

深创投基金管理机制的 报告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机制的报告 一、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前身成立于1999年,其目前注册资本42亿元人民币,是深圳市三个金融类国企之一。其股权设置多元化,目前有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股东,其中深圳市国资委持股比例%,全部国有股东持股比例为51%。人事、财务由深圳市国资委监管。 深创投主要业务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以创业投资业务为支柱,以创业投资相关增值服务业务为延伸,走基金与基金管理的发展之路。截至目前,深创投设立管理了80多支基金,形成了全国性基金管理网络;累计投资669个项目、累计投资额234亿元,其中112家实现上市,上市数量居全国第一。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10亿元。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深创投已成为目前国内规模最大、投资能力最强、最具影响力的本土创投机构。其未来发展目标是,通过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力争在“十三五”末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性金融投资集团,“十三五”期间实现累计净利润100亿元。 二、深创投基金管理类型 深创投基金管理类型主要有三类,分别是: (一)政府引导基金

1、政府引导子基金。截至今年11月底,深创投在全国设立管理了79支政府引导子基金,总规模亿元(含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首支实体基金,规模60亿元,其中财政部出资15亿元),覆盖国内大部分省市。 2、政府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母基金总规模1000亿);与区域政府平台公司合作共同管理区域政府引导基金,如佛山市双创引导基金(总投资规模100亿元,由市政府出资20亿元设立引导母基金,各区财政、专业管理公司、金融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本出资80亿元,采用母子基金结构投资运作)。 (二)中外合作/合资基金 与国外投资机构或金融资本共同设立、共同管理或受托管理的基金。如深圳中韩产业投资基金、中以基金、中新创业投资基金、中日CVI基金等。 (三)商业化基金 与社会资本、金融机构及其他投资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受托管理或共同管理的基金。如中山基金、南京基金、康沃基金等。 三、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 (一)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深圳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下称母基金) 2、基金性质。市政府出资设立,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 3、组织形式。设立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投资公司),市财政对母基金的出资以资本金形式注入投资公司。 4、基金原则。母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杠杆放大、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

政府引导基金的探索与发展

政府引导基金的探索与发展 在世界各国风险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中,政府如何通过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引导这些基金的发展,是一个世界级的共同课题。世界各国的经验表明,“引导基金”是政府主导的为支持产业发展或科技创业型企业发展而建立的母基金,其主要功能就是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提高政府对产业的宏观调控能力,推动创业企业技术创新及产业结构的顺利调整。 一、引导基金的发展与现状 20世纪末随着股权私募基金(简称PE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简称VC基金)在中国的走红,创业投资(简称VC)作为一种创新政策工具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同,并于1999年开始连续出台多部法规、政策,着力推动中国VC产业的发展。当时全国各级政府纷纷出资设立VC基金,一时间热闹纷繁。1998年中国的VC机构只有76家,管理资本168亿元,而1999年则增加到118家机构,管理资本也增加到306亿元,2002年,VC机构数和管理资本金额已经达到366家和688亿元。但是,好景不长,紧接着的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和2006年,VC机构数和管理资本金额都徘徊在300家左右和600亿元附近。 国家相关部门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对美国、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政府支持VC产业发展经验的梳理,发现它国的政府并不直接设立

VC基金,也很少直接去投资项目,而是设立政府VC引导基金,即基金中的基金,以投资的形式与专业化的VC管理团队共同设立VC 基金,由这些专业者进行具体运作。美国有联邦政府引导基金和州政府引导基金两大类。联邦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的依据是1958年的《小企业投资法案》,由美国中小企业局(SBA)主管,具体计划为小企业股权投资计划(SBIC),主要特点是贷款担保参与证券(与政府无股权关系)。从效果看,1994-2003年投资27500项,投资金额达280亿美元,创造100万个就业岗位,成功投资有英特尔、苹果电脑、联邦快递、耐克、美国在线等。州一级的政府引导基金很多,大约有14个州都设立旨在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政府引导基金。 以色列的Yozma计划是最为成功的政府VCFIF,它使以色列从创业投资弱国走向了强国。该计划于1993开始实施,运作形式以基金公司为载体,每期政府资金规模为1亿美元,发起10个子基金。管理特点表现为政府不干预具体事务,如果成功,6年后政府股份原价出让其股权,如果失败,则政府与投资者共同承担损失。第一期的YOZMA,政府资金已于1998年成功实现了退出,2002年以色列创业投资企业达到131个,VC/GDP强度世界最高,创业风险投资总量超过100亿美元,其中55亿美元都由原YOZMA基金中衍生出的团队管理。 澳大利亚的IIF基金也很有典型意义,是对政府科技投入方式的一种创新。该基金的目标是与政府基础和应用研究型科技计划紧密配合,促进澳大利研究开发成果的商业化。该基金管理机构是产业研究

赛迪顾问-投融资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

本期主题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引导基金发展模式和策略选择 第一章政府引导基金概述 1.1 政府引导基金含义 政府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出资,并吸引有关地方政府、金融、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股权或债权等方式投资或资助于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或新设创业风险投资基金,以支持创业企业或新兴产业和地区经济发展的专项资金。 引导基金最早以法规形式出现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颁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所作出的规定。该办法第22条明确规定:“国家与地方政府可以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此后,为了有效指导政府规范设立和运作创业引导基金,2008年10月,国家发改委会同财政部、商务部制定了《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为政府引导基金组织和设立确立了一个法律基础。 政府引导基金是以政府为主导采用市场化运作的基金,其基本运作模式是由政府背景的平台公司引导部分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母基金,主要以有限合伙人(LP)的方式投资于特定区域或领域的私募股权基金。 1.2 政府引导基金特征 1.2.1 引导基金主要特点 根据《指导意见》,政府引导基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政府引导基金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政策性基金,并非商业性基金。 其次,政府引导基金发挥引导作用的机制是“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而非直接从事创业投资。 最后,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的有偿方式运作,而非通过拨款、贴息或风险补贴式的无偿方式运作。 1.2.2 引导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从基金的投资对象来看,政府引导基金实际上是一种“基金的基金”(Fund of Funds,FOF),所谓“基金的基金”,通常是指投资于其他基金的基金,有时也称作“母基金”。“基金的基金”与一般创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于项目相比,在风险分散、投资手续简化、投资成本等方面存在优势;但投资于“基金的基金”也有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双重管理费用,投资收益平均化、易产生额外费用和管理风险等方面。 1.2.3 引导基金与“基金的基金” 政府引导基金作为一种政策性“基金的基金”,其具有一般商业性“基金的基金”的共同特点,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特点。政府引导基金和商业性“基金的基金”一样,均作为母基金投资于其他多个子基金,不直接投资于创业项目。但政府引导基金主要

新形势下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新动向

新形势下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的新动向 本文来源于江苏现代资产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者:万文清唐欣 摘要:随着资管新规等监管政策落地,政府引导基金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基金募集资金、运作监管、绩效考核等或将面临持续压力。新时期下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迎来新要求,转换管理体制、加强优质资源配套、推动产业整合、创新退出机制等将为政府引导基金运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一、新形势下政府引导基金发展现况 (一)监管趋严加剧募资难,政府引导基金数量规模大幅下滑2017-2019年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自身总规模增速持续下滑。继2016年资本盛宴后,市场遭遇寒冬,私募股权基金募资难问题初显,政府引导基金落地困难。2017年后受到政府规范投融资、资管新规等政策的叠加影响,银行退出机构投资人行列、非银金融机构投资受限、上市公司资金紧张等情况相继出现,部分依靠社会资本的政府引导基金陷入募资困境。 截止至2019年6月底,国内已设立了1311支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引导基金自身总体规模达19694亿元、母子基金群总体规模达82271亿元。2012-2018年间共计新增政府引导基金1092支,复合年均增长率为39.09%;2012-2018年间政府引导基金自身总设立规模增

加17971亿元,复合年均增长率为68.74%。2015-2016年为政府引导基金高速发展阶段,最高峰为2016年当年新增政府引导基金410支、设立政府引导基金自身规模新增5467亿元。2017年开始,政府引导基金的数量和自身总规模增速持续下降,2018年政府引导基金数量和自身总规模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1.34%和19.76%,2019年一季度的数据显示,政府引导基金市场情况继续恶化,跌至2015年前水平,主要是受到监管政策落地的持续影响,政府引导基金设立通道受限加重了募资难问题。 图1 政府引导基金新增情况 数据来源:CVSource投中数据、投中研究院 (二)多头监管下市级基金成为主力,华东地区总量数量领跑政府引导基金由多个部门综合监管,从顶层架构到实际操作暗含层层逻辑,主要体现于政府引导基金设立层级。总体来看,财政部门、

合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合肥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等杠杆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以下简称引导基金),是由合肥市政府安排设立并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资金,体现政府引导扶持职能, 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我市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优质资本、 项目、技术和人才向合肥集聚。 第三条根据支持方向的不同,引导基金分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本向初创期、成长期中小企 业投资,特别鼓励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初创期企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主要用于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方向的行业和企业。 第四条市政府指定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并设立合肥市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作为引导 基金的最高决策和监督机构。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 第二章设立和管理 第五条引导基金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市财政预算安排和自身投资收益,还可适当引入其他出资主体。引导基金纳入公共财政考核评价体系。 第六条市财政安排的引导基金在约定期满后应及时缴回财政。 第七条管委会负责制定引导基金的管理规范,在此规范下授权引导基金管理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自主管理。管委会定期对引导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督导。 第八条管理机构负责日常投资运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阶段参股申请方进行尽职调查并实施投资; (二)对直接投资项目实施投资和日常管理; (三)根据经管委会批准的增信类产品方案,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四)实施经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投资项目; (五)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并实施投资; (六)对投资形成的相关资产进行后续管理; (七)监督管理和适时检查引导基金支持项目的实施情况,定期向管委会 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并对监督检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 第三章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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