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财企〔2012〕16号文件——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

(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

本办法下发之日以前已经实施闭库的尾矿库,按照已堆存尾砂的有效库容大小提取,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提取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地质勘探单位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总费用的2%提取。

第七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建设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矿山工程为2.5%;

(二)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2.0%;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5%。

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列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第八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九条交通运输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二)客运业务、管道运输、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第十条冶金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六)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0.05%提取。

第十二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第十三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以上年度军品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一)火炸药及其制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包括:含能材料,炸药、火药、推进剂,发动机,弹箭,引信、火工品等):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二)核装备及核燃料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3%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核工程按照3%提取(以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在竞标时,列为标外管理)。

(三)军用舰船(含修理)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5%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7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8%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4%提取。

(四)飞船、卫星、军用飞机、坦克车辆、火炮、轻武器、大型天线等产品的总体、部分和元器件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5%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5.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部分,按照0.1%提取。

(五)其他军用危险品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

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4%提取;

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3.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部分,按照0.2%提取。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企业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需要,可适当提高安全费用提取标准。

本办法公布前,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新建企业和投产不足一年的企业以当年实际营业收入为提取依据,按月计提安全费用。

混业经营企业,如能按业务类别分别核算的,则以各业务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上述标准分别提取安全费用;如不能分别核算的,则以全部业务收入为计提依据,按主营业务计提标准提取安全费用。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使用

第十七条煤炭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煤与瓦斯突出及高瓦斯矿井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支出,包括瓦斯区域预抽、保护层开采区域防突措施、开展突出区域和局部预测、实施局部补充防突措施、更新改造防突设备和设施、建立突出防治实验室等支出;

(二)煤矿安全生产改造和重大隐患治理支出,包括“一通三防”(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防治水、供电、运输等系统设备改造和灾害治理工程,实施煤矿机械化改造,实施矿压(冲击地压)、热害、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三)完善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臵和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臵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八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和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支出,包括矿山综合防尘、防灭火、防治水、危险气体监测、通风系统、支护及防治边帮滑坡设备、机电设备、供配电系统、运输(提升)系统和尾矿库等完善、改造和维护支出以及实施地压监测监控、露天矿边坡治理、采空区治理等支出;

(二)完善非煤矿山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和通信联络等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支出,完善尾矿库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和海上石油开采出海人员动态跟踪系统支出,应急救援技术装备、设施配臵及维护保养支出,事故逃生和紧急避难设施设备的配臵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尾矿库闭库及闭库后维护费用支出;

(十)地质勘探单位野外应急食品、应急器械、应急药品支出;

(十一)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条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罐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道路、水路、铁路、管道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二)购臵、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臵、船舶通信导航定位和自动识别系统、电子海图等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二条冶金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车间、站、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火、防爆、防坠落、防尘、防毒、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和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生产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防坠落、防毒、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六)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设备设施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

(二)配备、维护、保养防爆机械电器设备支出;

(三)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四)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八)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九)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十)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五条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企业安全费用应当按照以下范围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研究室、车间、库房、储罐区、外场试验区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防触电、防坠落、防爆、泄压、防火、灭火、通风、防晒、调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辐射、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应急处臵、特种个人防护器材、设备、设施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高新技术和特种专用设备安全鉴定评估、安全性能检验检测及操作人员上岗培训支出;

(五)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军工核设施(含核废物)防泄漏、防辐射的设施设备支出;

(八)军工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及武器装备科研、试验、生产、储运、销毁、维修保障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改造费和安全防护(不包括工作服)费用支出;

(九)大型复杂武器装备制造、安装、调试的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支出;

(十)武器装备大型试验安全专项论证与安全防护费用支出;

(十一)特殊军工电子元器件制造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及特种防护支出;

(十二)安全生产适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十三)其他与武器装备安全生产事项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二十六条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企业应当将安全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及行业主

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

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主要承担安全管理责任的集团公司经过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可以对所属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按照一定比例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第二十八条煤炭生产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已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的,应当继续提取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但其使用范围不再包含安全生产方面的用途。

第二十九条矿山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转入矿山闭坑安全保障基金,用于矿山闭坑、尾矿库闭库后可能的危害治理和损失赔偿。

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企业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将安全费用结余用于处理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前的危险品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支出。

企业由于产权转让、公司制改建等变更股权结构或者组织形式的,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管理使用。

企业调整业务、终止经营或者依法清算,其结余的安全费用应当结转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以外的企业为达到应当具备

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按原渠道列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

第三十二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和上一年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报同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企业安全费用的会计处理,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属于企业自提自用资金,其他单位和部门不得采取收取、代管等形式对其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企业未按本办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向分包单位支付必要的安全费用以及承包单位挪用安全费用的,由建设、交通运输、铁路、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理、处罚。

第三十七条各省级财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关于印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180号)和?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同时废止。?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建[2004]119号)等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最新 版)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

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要求,为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安全费用提取计划和使用计划。并对其使用监督检查。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支出。 技术安全部:负责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 安全费用包括 A 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资金投入。 B 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 C 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防雷设施、防噪声防尘设施等费用。 D 职业卫生改进设施费用。 E 应急设备投入和人员组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 F 事故隐患整改费用。 G 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推广费用。 H 其它为提高安全状况所需费用。 4.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对由于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负主要责任。 4.3 安全生产资金的提取 4.3.1 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1月份编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提取比例按附录标准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4.3.2 财务部门按规定比例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台帐,专款专用。 4.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4.4.1 使用安全生产专款的部门填写《安全费用审批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提取使用。 4.4.2 使用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并将费用使用情况逐一填写清单报相关部门存档。 4.4.3 安全生产费用项目的使用主要部分应将发票(复印件)与安全费用汇总表一并存档。 4.5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4.5.1 安全生产费用由技术安全部按年度计划审批,年末编制汇总。 4.5.2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对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4.5.3 如较大的安全项目或安全专户资金不足时,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临时追加安全帐户资金,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费用。 5 相关记录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投入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规范提取和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公司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第四条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初期投入的设施,不得将其投入纳入公司安全生产费用预算和使用范围。 第五条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按不同的单位工程标准计算,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结)算、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及签订合同价时应单列计算,该费用为非竞争性费用,不得参与浮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应单列并计入工程合同总价。 第六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结合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审核后,送财务管理部汇总,提交公司预算会议议定。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不得超出以下范围: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含“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支出,包括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三)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产检查、咨询、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推广应用支出; (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九)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第八条公司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完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并保证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设施符合规范、标准规定。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费用开支项目应在“第七条”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公司预算批准的安全生产费用项目,在使用前应制定活动方案(活动费用预算方案),按照公司审批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方可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第十条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安全咨询、安全改造的安全生产费用投入项目,应按照公司《发包管理办法》规定组织招标,确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LY—AQ—08 编写:安委会 会审:安委会 批准:总裁 版次:A-2015 2015年2月1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

批准页 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2月1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5年2月1日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导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技术性文件,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签字):郭维世2015年2月1日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则和依据 1.2.1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1.2.2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分公司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 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范围内安全费用的使用及管理。 第四条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预算管理、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五条安全费用的提取 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当年安全费用按照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1.5%平均逐月提取。 第六条安全费用的使用 (一)公司安全费用采用“预算管理、计提使用,剩余结转,超额据实列支”的方式使用。 (二)公司安全费用按照以下范围使用,具体明细见 附件1。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不含

“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运输设施设 备和装卸工具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运输设施设备和 装卸工具附属安全设备等支出; 2. 购置、安装和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 位装置和自动识别系统等支出; 3. 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 演练支出; 4. 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 目安全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6. 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7.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8. 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 的推广应用支出; 9.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条安全费用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使用,不得挪用、挤占,确保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取得实效。 第八条安全费用使用发生时须符合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费用的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费用的预算编制和实施;根据财务部下达的预算编报计划时间,提前5个工作日将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编号:SM-ZD-81520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 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了搞好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费用切实为员工落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14]16号)中的各项规定,特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 三、术语与定义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制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四、机构与职责 4.1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

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安全生产费用是否落实进行审核。 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查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计划等,根据年度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落实工作。 五、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销售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2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监督其合理使用。 5.3 安全生产费用适用于以下生产事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煤炭生产是指煤炭资源开采作业有关活动。 非煤矿山开采是指石油和天然气、煤层气(地面开采)、金属矿、非金属矿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勘探作业和生产、选矿、闭坑及尾矿库运行、闭库等有关活动。 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井巷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矿山建设。 危险品是指列入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和《危险化学品目录》的物品。

烟花爆竹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交通运输包括道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管道运输。道路运输是指以机动车为交通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水路运输是指以运输船舶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及港口装卸、堆存;铁路运输是指以火车为工具的旅客和货物运输(包括高铁和城际铁路);管道运输是指以管道为工具的液体和气体物资运输。 冶金是指金属矿物的冶炼以及压延加工有关活动,包括: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黄金等的冶炼生产和加工处理活动,以及炭素、耐火材料等与主工艺流程配套的辅助工艺环节的生产。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包括武器装备和弹药的科研、生产、试验、储运、销毁、维修保障等。 第二章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吨煤30元; (二)其他井工矿吨煤15元; (三)露天矿吨煤5元。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现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改善施工作业条件,减少施工伤亡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由本项目公司负责建设的交通项目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安全标准,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所需的费用。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坚持“项目计取、确保需要、按实计量、规范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支付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细化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清单(见附件1),细化后的使用清单必须由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核同意后,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安全生产费使用清单第2大项、第5大项和第6大项施工单位必须进行书面申请(见附件2),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

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安全生产费使用清单其他大项可根据实际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自行实施,但未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书面同意,每一大项费用不得超支。 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应填写计量表(见附件3),经监理单位和项目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作为计量的依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纳入当期工程款的计量。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施工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量清单中以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用和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1%的费用予以明确。除此以外为满足项目施工需要而增加的安全生产费用,施工单位已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项目公司不再另行计量支付。 第九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超出部分不予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实际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项目公司不予支付余额部分的安全生产费用。 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检测、探测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村道交叉口、楼梯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的费用; 2.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等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安全费用能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是指施工现场、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消毒、防潮、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和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以财企〔2012〕1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安全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附则5章40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费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机械制造是指各种动力机械、冶金矿山机械、运输机械、农业机械、工具、仪器、仪表、特种设备、大中型船舶、石油炼化装备及其他机械设备的制造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标准 第十一条机械制造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一)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2%提取; (二)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照1%提取; (三)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至1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四)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至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五)营业收入超过50亿元的部分,按照%提取。 第十四条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 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 依据《办法》中“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的,按照4%提取;”的规定,本公司2011年度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万元,实际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万元。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 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完善、改造和维护保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完善、维护保养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安全生产检查、整改的支出,安全宣传、教育、技能培训的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本公司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为3271.81万元。详见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表。 ************** 2012-05-09

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了安全费用台帐,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投入情况见下表: 己内酰胺项目安全生产投入一览表

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了安全费用台帐,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有关规定。 该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投资主要包括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事故影响设施等方面。本项目安全设施总投资26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8.79﹪。投入情况见下表: 硫磺制酸项目安全投入情况一览表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 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做到有计划地改进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员工劳动条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投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3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做到专款专用。 2.4 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台帐,并汇总到安全环保部。 3 管理流程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安全费用的范围 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范本

永兴县星城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2 使用范围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公司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专项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科研方面、相关保险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相关保险: 1)员工工伤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2)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精品文档 . 3)保障伤亡员工获取相应的保险与赔付。 3 安全费用提取 (1)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提取安全费用。 (2)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利润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3%(根据实际情况定),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负责每月月初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4)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帐,并同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4 使用流程 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至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管项目安全生产负责人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召集质检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总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段使用,原则上由安环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由各部门、班组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批准后使用。 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规定要求,经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报销,项目部财务部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对账,发现差错,及时整改。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细则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细则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以及《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贵阳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监督管理工作 的实施意见》(筑建字〔2008〕163号)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的要求。XX二局股份有限公司XXN区工程项目部按照该通知中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费用必须占工程总造价 2.0%以上的要求做了以下工作。根据已签订初步合同,本工程总造价约为:“7亿元人民币”按照该工程总造价的2.0%投入等于1400万元人民币。安全文明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按照该通知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投入资金,确保安全生产: 1.工程开工初期投入30% 2.基础完工30% 3.主体完工 30% 4. 工程竣工前10% 具体投入资金方案,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投入计划表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投入年度汇总表。 一、安全措施费使用范围 1、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2、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

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3、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4、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5、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6、施工机具; 7、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8、安全教育培训; 9、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10、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11、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12、消防器材设施; 13、应急救援器材; 14、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费; 15、群众安全生产监督员津贴; 1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措施、设施。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建筑工程按2%,市政公用工程按1%提取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和为满足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设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和工艺的更新以及技术检测、检验、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会议和学习考察费用; 4、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条幅标语、操作规程; 5、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6、安全生产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 7、安全生产许可证、评价和评审、科技开发与应用及技术咨询费用; 8、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及救援保障费用; 9、安全检查所需交通工具、设备仪器、通讯器材费用; 10、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是指:基坑、模板、脚手架、“三宝”、“四口、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用具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防火、灭火、防爆、防毒、防潮、防雷、防腐、防渗漏、防护围护或者隔离操作设备设施的投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加强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的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甘肃顺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LX03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的管理。 三、职责 (一)项目经理 1.负责安全生产经费的审批; 2.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投入,并对因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负责。 (二)财务部 1.负责安全费用计提和使用的管理,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准确支付; 2.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是否做到专款专用及合理使用。(三)综合办公室 负责项目的发包和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1.提取经费依据

施工协议及工程量清单。 2.专款专用管理 安全费用应用于以下规定范围 (一)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费用;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四)安全先进奖励开支费用; (五)为职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六)专职安全人员人工工资;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安全措施计划的编制要求 办公室依据风险评价结果、法律法规要求及安全生产需要等制定本项目的年度安全措施计划,编制本项目需要整改的年度安措项目和费用,报送安全部审批。 安措项目由安全部汇总,按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论证、确定下月安全所需的投入,形成《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计划表》报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因生产需要立即进行整改的重大隐患,由工程部、安全部等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现场对风险进场评价,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形成纪要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 4.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 依据风险评价的结果为以下几个方面投入安全措施费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盈江亚泰出租车公司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安全费用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公司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第二章使用范围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公司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条专项资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技改项目、职业卫生改善项目、安全教育宣传、科研方面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六)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三章安全费用提取 第六条公司应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提取安全费用。 第七条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 1.5%,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每月月初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审查并加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门办理使用手续。 第九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帐,并同时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第四章使用流程 第十条各部门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汇总后报至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管项目安全生产经理根据各部门的意见召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财务部,经财务部负责人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及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保障公司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改善生产作业环境,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制定此办法。 一、按照国家规定,每年提取公司实际营业收入的 1.5%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建设; 2.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7.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9.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企业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总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财务部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LY—AQ—08 编写:安委会 会审:安委会 批准:总裁 版次:A-2015 2015年2月1日发布2015年2月1日实施

批准页 我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已于2015年2月1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5年2月1日开始实施。《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是指导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技术性文件,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签字):郭维世2015年2月1日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建立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切实的为员工落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决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原则和依据 1.2.1基本原则 1、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本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3、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在当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入重点编制项目,并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比例。 1.2.2依据 1、国家颁布的劳动保护法令和产业部颁布的劳动保护指示、标准。 2、安全大检查中所发现的,尚未解决的,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3、预防火灾、爆炸,对引起工伤、职业危害等需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4、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 5、稳定和发展生产所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1.3适用围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的安全费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的安全费用的落实,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的各项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每年按公司的营业收入提取1.5%作为公司的安全费用;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公司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维护;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3、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4、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5、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7、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8、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9、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使用安全储备金(紧急医疗费用)。

四、公司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财会组应做好安全生产费用开支统计工作,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五、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全面统筹审批。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 六、财务组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按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费用情况。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由公司班子讨论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清远市二运公司公共汽车分公司 二0一三年一月一日修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