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公司法知识点

1.公司的概念:我国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独立法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公司的特征:①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组织。营利性是公司最本质特征之一,主要有两层含义:其一,设立公司的目的是为了利润;其二,公司应该连续地从事同一性质的经营活动②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作为法人必须具备的条件:1)必须依法设立2)必须有独立的财产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公司是以股东投资为基础组成的社团法人④公司是一法定条件和程序成立的企业法人。

3公司的种类(一)

——以投资者的责任为标准

大陆法系: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

英美法系:合伙封闭式公司公众式公司有限合伙

公司的种类(二)

——以两个公司之间的关系为标准

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从属公司

第13条第2款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种类(三)

——以投资者的责任为标准

本公司

分公司: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13条第1款: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0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公司的种类(四)

——以国籍为标准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的公司。

公司的种类(五)

——以公司对外承担责任的基础

人合公司(企业):无限公司、合伙。资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人合兼资合公司(企业):有限公司。

4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公司法的性质

1公司法属于私法

公法:调整国家与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关于公共生活关系的法律规范。

私法:调整国家与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以及相互之间关于私人生活的法律规范

2公司法属于私法中的商法

3公司法属于商事法中的商事组织法

6公司法的特征

(一)主体法和行为法的结合

(二)强制性和任意性的结合

(三)公司法表现为成文法

(四)公司法具有一定的国际性

7我国公司法的基本原则

1企业社会责任原则

2保护公司及其利益相关者权益原则

(1)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2)确认股东的广泛权利

(3)确保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实现

(4)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股东平等原则

4有限责任原则

5权力制衡原则

8公司设立的概念

公司设立是指设立人依《公司法》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前为组建成立公司进行的目的在于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行为。

1、设立主体为设立人;

2、设立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

3、设立行为的目的在于最终成立公司,取得主体资格;

4、公司种类不同,设立行为的内容不尽相同。

5、设立包括一系列法律行为

9 公司成立是指已经具备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完成设立程序并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而取得公司主体资格的一种法律事实

10公司的成立与设立的差异表现为:

1、发生阶段不同;

2、行为性质不同;

3、法律效力不同;

4、参与主体不同

5、解决争议的依据不同。

11公司设立的立法体例

一、自由设立。

二、特许设立。

三、审批设立。

四、准则设立。

12公司的设立方式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

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

13公司设立登记的含义

公司登记是指公司在设立、变更、终止时,由申请人在公司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机关审查无误后予以核准并记在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

14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1名称预先核准登记2提出申请3审查核准

15设立登记的效力1公司取得法人资格2公司始得进行经营活动3公司取得名称专用权

16公司设立的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法条第二十三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法条第七十六条

17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18公司章程的特征一、法定性1、制定的法定性;2、内容的法定性;3、效力的法定性;4、修改权限和程序的法定性;5、公司章程须经登记。

二、自治性1、公司经营自由的体现;2、公司治理特色的体现;3、与公司法的互补。

三、公开性1、须经登记;2、股东有权查阅;3、信息披露的重要文件之一。

19修改公司章程须以特别决议为之

有限责任公司:第四十四条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百零四条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1公司人格是法人人格的典型形式,是指公司在法律上主体资格的一种抽象地称谓。

22公司人格的法律特征:一)公司人格的法定性;1公司只有通过法律认可才能取得法律上的人格2公司是一种组织体,不想自然人那样具有生理机能,其内部的组成与自然人不同,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制定。

(二)公司人格的独立性;主要体现:1财产独立2责任独立3存续独立4诉讼主体资格独立

(三)公司人格的平等性;公司人格的平等性是指公司之间、公司与其他主体之间都具有平等的人格。

23. 1公司名称的概念:公司的名称是公司依法专有的与其他公司相区别的一种文字标志。

2特征标示性;依附性;排他性

24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25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以自己的意思或行为独立地区的权利、承担义务的资格。

26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7如何界定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为公司行为

1具有代表人的身份

2以公司的名义

3在权限范围内进行

28公司人格否认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制度。因为该制度将掩盖在公司身上的法人面纱去掉,责令其背后的股东承担责任,因而又称“刺破公司面纱”

29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

(一)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场合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2利用公司回避合同义务3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4公司人格的形骸化 1)股东对公司的不正当控制2)财产混同 3)业务混同 4)组织机构混同

(二)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

1主体条件2行为要件3结果要件

30公司资本, 又称股本或股份资本,是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的股东的出资总额。法律特征:1资本是公司自有财产2资本来源与股东出资3资本表现一定的数额4资本是章程确定并载明的5资本是一个相对确定的数额

31公司资本的具体形式

注册资本,是指记载于公司章程,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公司资本总额。或者说是指公司成立时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授权资本,又称名义资本指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可发行的全部资本。

发行资本,是指公司一次发行活分次发行股份时,已经发行的资本总额。

实缴资本是指股东已经向公司交纳的资本。即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实际收到的财产总额。

催缴资本是指发行资本或认购资本中应当付清尚未缴纳的资本。

保留资本又称储存资本,是指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发行和待缴资本中不得向股东催缴的部分。对于代缴资本,只有在公司破产时可催缴,是为保留资本。32公司资产也称公司是有财产,是公司实际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有形财产和无形财产

33公司资本三原则;一、资本确定原则;二、资本维持原则;三、资本不变原则

34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资本总额做出明确规定,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得成立。

资本维持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当维持与公司资本额相当的财产。资本不变原则,是指公司的资本已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

35法定资本制,又称确定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公司的资本总额,并一次发行、并须由股东全部认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的一种制度。

优点:1巩固公司资本结构2有效的维护交易安全3保护债权人的利益4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司的滥设。

缺陷:1增加公司的设立难度2造成资金的浪费3增资程序比较繁琐,不利于扩大再生产

36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将公司资本总额记载于公司章程,但并不要求股东全部认足,未认购部分,由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根据业务需要随时发行新股进行募集一种公司资本制度

优点:募集资本灵活方便,资本利用率较高,有利于公司的设立,最大化的发挥公司资本的效力。

缺点:1导致滥设公司的行为和借设立公司发生的欺诈行为。2不利于维护交易

安全和债权人利益的维护。

37折衷资本制:这种资本制度是吸收和中和法定资本制度和授权资本制度的优势,演变而成的资本形成制度。具体又分为许可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度两种类型。认许资本制,也称许可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资本额,并一次发行、全部认足。同时公司章程可以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的一定期限内,在授权的公司资本的一定比例范围内,发行新股,增加资本,而无需股东会特别决议。

折衷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成立时,章程中应明确记载公司的资本总额,股东只需认足第一次发行的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未认足部分,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新股募集。

38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按照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附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意义:

(一)股东出资实行称公司资本的基础

(二)股东出资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前提

(三)股东出资是股东取得股权的依据

39股东出资责任

1如实缴纳出资,否则违约责任

2已缴纳出资的合法的发起人股东负有连带责任。

40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1所谓虚报“注册资本”,是指行为人在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夸大注册资本的数额,欺骗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

法律后果:对虚报注册资本的公司,除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用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公司,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责任:虚报注册资本罪

42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为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产权而去的股份或出资证明的行为。

抽逃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在秘密状态下,从公司转移出相当于本人出资额的财产,同时继续在公司持有股份。

法律后果

公司法处罚:5%以上15%

刑事五年有期或者拘役以下

并处或单处2%-10%罚金

43增加资本,是指公司基于筹集资本,扩大经营等目的,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

44减少资本的含义

是指公司基本某种情况或需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的资本总额

45公司治理结构,是指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股东)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相互之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

46股东会是指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在公司内部行使股东权的法定组织

股东会的组成和性质: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资格的取得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47第一百零四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48决议的种类一、普通决议

1、有限公司: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份公司: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二、特别决议

1、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份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9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法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50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由董事组成的行使经营管理和决策权的集体业务执行机关。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性质

董事会是股东(大)决议的执行机关。

董事会是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机关。

51监事会是由股东选举的、由全体监事组成的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常设机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52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的,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

股东出资组成,每一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特征

(一)封闭性1不允许发行股票2不要求公布公司财务状况3不要求公布公司重大事项

(二)组织结构简单1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应当设立股东会2董事会应试公司实际情况设立

3可以不设立监事会

(三)资合性和人合性的统一

(四)股东人数一般具有法定限制、股东参加管理

5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及联系

(一)二者联系

(二)二者区别

1规模大小不一样

2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性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则是封闭型公司

3股东人数多少不一样

4组织结构繁简不一样

5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程度不同

6筹措资本的方式不同

7股权表现形式不同

8设立方式不同

9股东权利的形式方式不同

54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5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5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又称独资公司,是指单一的投资主体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57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

特征:股东唯一性;责任的有限性;人格容易混同

58 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投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特征: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特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一般的国有企业的公司企业

59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60股份公司的特征:

(一)股份公司资本股份化、证券化

股份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的股份,股份市公司资本的基本单位。

(二)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

(三)股份公司的经营状况具有公开性(四)公司信用基础的资合性(五)股份公司设立条件比较严格、程序比较复杂

61关于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价

优越性:

本书观点:

1利于集资(股份有限责任是最佳集资工具)2分散风险3公众性强4股份转让的便捷

5管理科学

个人观点:

1股份公司是最佳集资工具1)分散风险2)公众性强3)转让的便捷4)股份的小额化

2管理科学(用脚投票的激励作用)

缺点:1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复杂

2易于少数股东对公司的操纵、控制和垄断形成

3股份公司股东流动性很大,不易控制和掌握

4股票的自由流通,使得股票交易市场易于成为不法分子的投机的场所

In fact:合法分子也投机,否则就不会有股票市场的繁荣

6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人为了使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所谓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二)特点:

1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主体较为复杂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可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与设立程序更为严格

63发起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1)出资种类的选择权

2)报酬的请求权

3)享有特别利益的权利。

发起人的义务:签订发起人协议;负责订立公司章程;认购股份;在募集设立过程中办理相关手续;选举组织机构;办理设立登记;承担责任:填补义务、赔偿责任

64资本充实责任是指为了贯彻公司法中的资本充实原则,由公司发起人共同承担的保证公司成立时的是由资本与公司章程及在一致的责任

资本充实责任的性质

1)法定责任2)主体为发起人3)无过错责任4)连带责任

缴纳担保责任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人没有认足应认的股份,或随人认足但没有叫缴纳股款或未交付其他非货币出资的,由全体发起人连带缴纳股款或交付为给付费货币财产的价额。

65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差额填补义务:第九十四条第二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66董事会秘书是指掌管董事会文书并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日常事务的人员

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67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68股份的表现形式

股份表现为股票

股票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证明鼓动所持股份的凭证。

股票具有的特征:

1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以公司名义发行的

2股份是证权证券

3要式证券

4有价证券

5永久性证券

69股份的种类1普通股和特别股2记名股和无记名股3表决股和无表决股4 额面股和无额面股

70股份发行的种类1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2直接发行与间接发行3公开发行与不公开发行4 增资发行和非增资发行5通常发行与特别发行6平价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中间价发行

71股份转让的概念:股份转让时只顾费按公司的股份所有人、依法自愿地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其他人,而受让人依法取得该股份所有权的法律行为

股份转让的意义

1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退出公司

2发挥资本市场的外部治理的作用

3实现公司资源的重新配置

72股份转让的方式

第一百四十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73股份转让的限制

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74对发起人所持股份的转让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法》部分知识点总结

公司含义 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包含如下内涵: 1.公司是社团法人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3.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以商法或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组织和登记,进行登记手续后公司才能取得法人资格) 公司法含义 实质意义:亦称广义的公司法,指规范各种公司在设立、经营、终止过程中发生的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形式意义:亦称狭义的公司法,指冠以公司法名称的法律。 作为部门法意义上的公司法,既包括形式意义的公司法,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司的法律规范。 法人含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含两层含义: 第一,依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设立的法律主体

第二,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独立的法律人格: 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声誉;有自己独立的意思机关(组织机构);有自己独立且必要的财产或经费;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分类 公法人、私法人。私法人分为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社团法人分为公益社团法人、营利社团法人。公法人:依公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担负的是国家管理的职能,如各类国家机关。 私法人:依私法而组织起来的法人,追求的是私人的目的,如企业。 社团法人:以人的集合为基础而设立的,必须是两个以上的社员(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的结合而组成。 财团法人:以财产捐助为其成立的基础,又称财产的组合,根据捐助人的意志而从事某种事业。公益社团法人:以公益为目的,强调公司设立与存续的目的是为社会服务,如学校、托儿所。 营利社团法人:以营利为目的,强调法人的设立与经营的唯一目的在于获取利润。

《公司法》知识习题及答案

公司法》知识习题 (160 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公司法》, 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A.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 有公司名称 D. 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 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 A. 六千元 B. 三万元 C. 十万元 D 十五万元 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B 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 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的, 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

的: A 应当是无形财产 B 可以用货币估价 C.可以依法转让 D.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A. 法定代表人 B.公司登记日期 C.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D.公司注册资本 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 股东的住所 B.股东的出资额 C.股东出资日期 D.出资证明书编号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A.股东会会议记录B.董事会会议记录 C?监事会会议记录D.会计账薄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 A?出示出资证明书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C?向法院提出申请D.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 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A. 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 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C?监事会主席D.董事长 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 修改公司章程 B.增减注册资本 C.发行公司债券 D.变更公司形式 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 应当于会议召开() 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 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经济法复习要点 专题三 公司法+证券法

专题三公司法+证券法律制度●【考点1】股东出资

●【考点2】名义股东与实际出资人 ●【考点3】股东权利 ●1.查阅权

●2.股利分配请求权 ●3.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 ●【相关链接1】股份回购 ●【相关链接2】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无论是否到期)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临时提案权 ●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 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股东代表诉讼 ●【提示1】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请求被告直 接向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依据公司法规定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其诉 讼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公司应当承担股东因参加诉讼支付的合理费用。 ●【提示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与公司的关 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如违反该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示3】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 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原告公司请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赔偿所造成的损失,被告仅以该交易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经股 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怠于提起上述损害赔偿之诉的,股东有权提起代表诉 讼。 ●上述损害利益的关联交易合同,如果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而公司又没有起诉合同相对 方的,股东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020年新增) ●【相关链接1】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 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 足3人,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链接2】在公司成立后,存在下列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的,可以被认定为该股东抽逃出 资: ●(1)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2)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3)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4)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公司法复习重点

公司法复习重点 1.企业的概念 定义: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商品生产经验活动,具有一定独立性的经济组织。特征:营利性组织性合法性独立性 2.企业的分类 分类一:组织形式 企业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 主要差异:投资人;设立要求;内部结构;法律地位;投资人的地位 分类二:所有制企业 企业分为: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 分类三:法律地位 企业分为: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 主要差异:设立要求;投资者的民事责任(有限或无限);其他 分类四:规模 企业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划分的法律意义:对中小企业的优惠;其他 分类五:其他标准 (1)依投资来源: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2)依企业国籍:本国企业;外国企业 (3)依所属行业:农业企业;工业企业;商业企业 3.公司的概念 (1)定义:公司是指依照特定的法律组建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特征:营利性法人性严格的法定性机制的复杂性 4.公司的类型 标准一:组织形式和股东责任 (1)无限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3)股份有限公司 (4)两合公司 标准二:信用基础 (1)人合公司 (2)资合公司 (3)人合兼资合公司 标准三:控制关系 (1)母公司与子公司 (2)总公司与分公司 5.公司法的定义 公司法是调整的在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公司法的基本法则 (1)股东自由与适当规制相结合 (2)股权平等与适当区分相结合 (3)追求效益与保障安全相结合 (4)资本民主与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相结合

(5)内部权力制衡 7.公司设立的定义 发起人为了组建公司并使之取得法律主体资格而依法定程式进行的一系列的法律行为的总称。 8.公司设立的方式 (1)发起设立: 含义:又称共同设立,同时设立,单独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的全部资本不想社会公开募集资本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募集设立: 含义:又称渐次设立复杂设立,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资本,其余资本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募集或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设立方式。 适用情形:股份有限公司 9.公司设立的基本条件 (1)股东符合条件 (2)资本符合条件 (3)章程符合条件 (4)名称组织机构符合条件 (5)住所符合条件 10.股东应符合的条件: (1)股东人数 A.有限公司:一般情况50人以下 特殊情况一人有限公司(一人——自然人或法人,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能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股份公司:一般情况(2人以上200人以下) (2)股东形态:个人以公司为代表的法人国家 (3)其他要求 股东的住所:股东公司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境内有住所 11.章程概念 定义: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公司内部基本的规范性文件 性质:契约说自治规则说自治规则兼契约说 12.章程的内容 (1)内容构成: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 (2)我国公司法规定: A.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注册资本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公司法定代表人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B.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和住所 公司经营范围

经济法复习重点内容

《经济法学专题研究》复习重点 注意:此答案使用的书籍为《经济法基础与实务》 简答和论述题 经济法的含义。P17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P17 经济法律关系。P27 经济法责任。 P30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P18 试述经济法的体系构成有哪些?P19-20 试述经济法责任的主要特点。P30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哪些区别?P88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公司的形式,它们之间有何区别?P35 什么是一人公司? P75 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风险防范是如何 规定的?P77-78 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P51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P63 什么是股东代表诉讼?P68 什么是政策性银行?P236 人民银行的职能有哪些?P219 试析我国应如何依法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P225

完善税收法制,颁行税收基本法有何必要性?P212 如何完善我国的转移支付法律制度?P188 试析如何完善我国预算法律体制?P174 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P217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P101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P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予以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有哪些?P123 垄断协议的含义。P139 什么是产品的召回制度?P136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P245 社会保障的含义。P241 什么是社会保险?P245 如何完善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P243 WTO的基本原则有哪些?JJF-P554 (经济法书) WTO规则的法律特点。P271 判断分析题 经济法以国家本位为核心的法律。错以社会为本位 经济法律关系来自于经济关系,它是原有经济关系的派生物。错P27 经济法调整是所有的经济关系。错P17

自考公司法重点归纳,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自考公司法重点归纳,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一、课程性质。《公司法》是商法学科中的核心内容,也是商法学的分支学科。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法学从法律的角度研究公司如何设立、如何组织与管理、如何规范运行的科学。学习公司法,可以使我们学会掌握公司组织的规律;学会运用法律,指导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学会对公司依法进行管理,让公司组织最大限度地在国民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配套教材。《公司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定教材,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顾耕耘主编,2008年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三、教材重点章本课程总论中的第一章、第三章至第六章、第十章、第十一章,分论中的第十二章、第十三章、第十五章和第十八章为重点章,其他章节中的有关内容也是本课程的重点所在。 四、学习方法 1.通读教材,划出重点。在通读教材之前,要先大体了解教材的体系、结构、内容等方面的概况和特点。阅读过程中,应根据考试大纲中每章“学习目的和要求”以及“考核目标与具体要求”逐章逐节进行。凡是考试大纲中要求识记的知识点,需要领会和应用的重点、难点问题,都应在教材中划出,这样才能针对重、难点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2.逐一理解,强化记忆。对大纲中需要识记、领会、应用的内容,要逐一阅读、思考。涉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要对照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理解。涉及有关的理论问题要前后文对照起来看,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阅读时不能只注重速度,不注重学习的效果。对于重、难点知识可以多看几遍,加深印象。在理解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熟记基本概念的定义;熟记需领会及应用问题的要点。凡需熟记的内容,要反复回顾,不能一背了之。在考前,可以对该重点内容再进行突击强化记忆。 3.认真做题,查漏补缺。同步训练对教材的每章的重、难点都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一些关键的法条,同时配以练习题。考生在阅读教材的同时,还要认真做好每一道题,不但要知道其然更要知道其所以然,考试时才能举一反三。并且通过做练习题,也可以自测自己掌握的程度如何,加深对教材内容的记忆和理解,尤其是还没掌握的内容要及时加紧时间补上。4.联系实际,加深理解。在学习和理解书本知识的同时,还应特别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尤其是联系公司制度发展的实际,充分考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程序。通过对实际的了解,加深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 名词解释题 1.1.公司 1.2.自然人企业 1.3.合伙企业 1.4.集体企业 1.5.独资公司 2.1.现代企业制度 3.1.公司设立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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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第一章 1、破产清算顺序:员工工资-税-债权人-股东 2、股权分散化(简答):有利:(1)明确、清晰的财产权利关系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基础。(2)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公司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不利:(1)股东较多,形成议而不决的状况,增加了公司治理的成本。(2)对公司经营监督的弱化。(3)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股东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被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掠夺的风险之下。 3、国外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如何监督和控制经理人员的行为。背景:(1)人们普遍对经理人员和与日俱增的高报酬感到不满。(2)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3)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增大。主题二: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背景:(1)恶意收购中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 4、国内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管理者腐败问题。主题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第二章 1、公司内部的科层主要表现为:委托--代理关系。 2、公司外部市场与公司之间主要表现为:契约关系 3、股东/潜在股东、债权人与公司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连接起来 4、经营者、雇员和顾客与公司通过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联系 5、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的区别和联系(简答):(1)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2)理论上的公司治理边界是公司中专有性资产当事人的行为集合,而公司边界主要是从静态上以公司作为视角主体来判断它的财产边界、组织边界和发人边界;(3)有时候公司治理边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公司边界重合。6、公司治理边界(名解):公司当事人在公司中专用性资产的维度和半径所形成的范围。 第三章 1、优先股的根本特性在于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收益分配和财产清算方面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判断题)

公司法小知识点

第一题: 1.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公司的特征是什么? 总的来说公司的特征如下:1、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企业法人组织;2、公司是以股东的投资为基础设立的;3、公司应依法成立,应符合法定的实质要件,遵循法定的程序,履行规定的申请和审批登记手续。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股份有限公司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是: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例如上市公司。 3.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公司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以及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等,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事业机构等。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两条?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具体种类包括:利益均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自治原则、股东股权平等原则,股东有限责任原则。 公司法人独立原则 第六题: 1.公司股东资格取得的条件? 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条件。投资者的身份是随着公司的设立而转化为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设立失败或者被认定设立失败时均无股东资格取得之说。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由股东会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出资者按出资协议缴纳出资外,还必须以公司股东会按程序作出有效增资决议为前提。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发行新股中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股东大会依法作出决议、决议经有权机关批准,以及投资者按协议认购缴纳出资。继受取得包括转让取得、继承取得、赠与取得和因公司合并而取得股东资格。 有限公司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中,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法》第25条);(2)股东应当承担出资责任,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成立后,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不出资或者出资不实须承担违约责任,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第28、29、30、32、36条);(3)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股东的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同时,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

公司法要点(全)

公司法复习要点 1、公司及其责任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成立日期: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4、分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公司对外投资: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6、【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7、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9、【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公司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一、一、考试依据 1、1、教材:《公司法学》,徐晓松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1996年10 月第1版。 2、2、教学大纲,开学初已在浙江电大网上发布。 3、3、本复习重点。 二、二、考试题型 1、1、选择题(14分) 2、2、填空题(15分) 3、3、名词解释(16分) 4、4、简答题(25分) 5、5、论述题(30分) 三、三、各章重点 第一章公司法概述 1、1、公司的概念与法律特征 2、2、公司的种类 3、3、公司法的概念 第二章中国公司制度概述 1、1、新中国第一部《公司法》的制定和诞生 2、2、公司设立的一般原则,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设立采用的原则 3、3、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住所的规定,确定公司住所的法律意义 4、4、公司章程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5、公司的行为能力 6、6、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折中授权资本制 7、7、我国公司资本制度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 1、1、有限责任公司概念、特征 2、2、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3、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4、4、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证明书的概念 5、5、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转让的规定 6、6、担任董事、监事或者经理的禁止条件 7、7、有限责任公司的的组织机构 8、8、国有独资公司的概念及特征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 1、1、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法律特征 2、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 3、3、股份的认缴和募集 4、4、股份的概念、特征 5、5、股票的概念、特征 6、6、股份转让 7、7、上市公司的概念及特征,上市条件 8、8、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9、9、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的职权 第五章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一般了解 第六章公司债

公司法知识复习题与答案

《公司法》知识习题 (160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依照《公司法》,以下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法定设立条件的是: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有公司名称 D.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 A.六千元 B.三万元 C.十万元 D.十五万元 3、关于有限责任股东出资责任的说法错误的是: A.投资公司缴足注册资本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B.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D.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4、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用于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 A.应当是无形财产B.可以用货币估价

C.可以依法转让D.不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 5、有限责任公司签发的股东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 A.法定代表人B.公司登记日期 C.股东的或者名称及住所D.公司注册资本 6、下列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股东的住所B.股东的出资额 C.股东出资日期D.出资证明书编号 7、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下列哪项资料: A.股东会会议记录B.董事会会议记录 C.监事会会议记录D.会计账薄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必须遵守下列哪项要求: A.出示出资证明书B.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C.向法院提出申请D.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 9、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决定公司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以下有权提议召开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议的是: A.代表百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B.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 C.监事会主席D.董事长 11、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修改公司章程B.增减注册资本C.发行公司债券D.变更公司形式 12、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A.十日B.十五日C.二十日D.三十日 13、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哪项是正确的:

2018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法律法规 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 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 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 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5.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6.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 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7.代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 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8.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权。物权种类:所有权(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①建设用地使用权、②土地承包经营权、③宅基 地使用权、④地役权)、担保权(抵押、质押、留置) 9.①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10.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2)附 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续期: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使用期限的约定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11.地役权的设立: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2)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3)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其产生不需要 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4)土地上已经设立了用益物权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12.地役权的变动:1)需役地及需役地上的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受让人同时享有地役权;2)供役地及供役地上的权利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 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 13.1.不动产登记生效。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2.动产自交付生效。例外情况: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 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4.土地所有权是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因此国有土地使用 者不享有土地所有权。 1Z301050建设工程债权制度 15.债的发生根据:合同、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1Z301060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Z301070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16.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债权人与保证人。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 证责任。保证人的资格条件: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保证期间: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6个月(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以后不再承担责任。 17.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 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18.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19.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不得抵押财产:1)土地所有权;2)集体土地使用权;(注:“四荒”土地可以抵押)3)

商法重点知识整理复习小抄(最新版)

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与国外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保荐人的资格及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保荐人应当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 保险法律制度是调整保险活动中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及受益人之间法律关系的一切法律规范的总称。√ 保险公司保证金除用于清算时清偿债务外,非经保监会批准,不得动用。√ 保险公司成立后须按照其注册资本金总额的20%提取保证金,存入保监会指定的银行。√ 保险公司是指依照我国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经过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设立的从事财产保险或者人身保险活动的一种公司。√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承保能力,决定继续履行保险合同还是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名合同。√ 保险欺诈行为指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对方做出错误判断的行为;√ 保险人依法向第三者请求赔偿时,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危险指保险人承保责任范围内的各种火灾、爆炸、水灾、坍塌、山崩、地震等各种 自然灾害与人为灾难事故的总称。√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 票的保证责任。√ 背书指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 章的票据行为。√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超越合伙 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 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 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 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 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本票的出票人资格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 √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有出票人与收款人。√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者 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 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财产保险的对象是指投保人投保的财产和相关 的利益。√ 财产保险合同,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 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 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 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和其有关利益为保险 标的的保险合同。√ 承兑是汇票付款人明确表示于到期日支付汇票 金额的一种票据行为,表示愿意承担票据义 务的行为。√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 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 产份额时,不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 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 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当事人经协商同意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 险人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 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变 更的书面协议。√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 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监事。×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储。√ 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 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 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 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 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 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 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 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 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 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 设立登记。√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 明书,并制作认股书。√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 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 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 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 保荐人。√ 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 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 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 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 构或者部门规定。√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 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 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股票,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以买卖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 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凡是从事商行为的人都是商人。× 非票据关系分为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与民法 上的非票据关系。√ 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 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 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 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 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 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 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 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 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 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 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 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 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就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表决时,应当允许会计师事务 所陈述意见。√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 公司日常管理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 务所,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会、股 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 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 承担责任。√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 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 人约定。√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 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 募集设立的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 额相等。√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 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 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 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可以超过票面 金额,也可以低于票面金额。×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 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 出。× 管理人经债权人会议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 作人员。×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 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 供担保。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 同。√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 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公司法考点整理

1、公司的成立日期: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2、公司的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3、公司法修改后,实收资本不在营业执照上注明 4、公司章程的制定: 1)由股东共同制定的:普通有限和一人有限 2)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制定、国资委批准;或者国资委直接制定 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需要创立大会批准吗?不用。根据《公司法》 如是募集设立,还要创立大会批准 5、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总经理 6、不具备法人人格的组织: 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合伙型联营企业 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银行、保险的分支) 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7、对外投资或者担保,董事会决议或者股东会决议,章程决定 8、为实控人或者股东提供担保,股东会决议,相关人回避(被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股东也要回避) 9、上市公司,一年内,买卖资产或提供担保,,由股东会决议,由出席的表决权2/3以上通过 10、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当赔偿 11、股东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2、股东会、董事会,内容违法,无效 13、两会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或者程序违法、违公司章程的,可撤销 如何撤销:决议之日起,60日,起诉至法院。 公司的应对:对此股东要求提供担保,法院可以答应也可不答应。 14、有限公司股东人数:1-50人【包括法人】 15、不能用作出资的:劳务、信用、商誉、特许经营权、设定担保的财产

16、股东名册,记载的股东依据此行使股东权利 17、有限公司股东的知情权: 可以查阅、复制: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 只能查阅、不能复制:会计账簿,书面申请 18、股份公司股东的知情权: 只能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报、公司债券存根。(不能查会计账簿) 19、股东分红权: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均是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缴比例 20、公司增资:股东有权按照实缴比例优先认缴,除非,另有约定 21、股东表决权:有限公司有规定按规定,否则按照出资比例。股份公司,必须是按照持股比例,不能另行约定 22、37条股东会的职权(有限=股份)p8 23、可以不设股东会: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24、国资委不可授权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的事项:增减资、合分解、发债券(重要的合分解、破产,国资委审核由本级政府批准)

经济法概论重点知识点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长可以由中方或外方担任 2合营企业协议:中外合营各方对设立合营企业的某些要点和原则达成一致意见所订立的文件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为中国法人 4在债权人会议上,和解协议草案的决议必须经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的债权人通过方为有效,该比例为2/3以上 5债权人申请破产,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在法定期间内通知债务人,该期间为5日6采用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股东大会决议事项中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的是修改公司章程 7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8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每个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其拥有股份的多少 9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活动的公司领导机关成员是指董事、经理 10股份有限公司应在法定时间内将财务会计报告置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法定时间为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 11以公司的信用基础为标准对公司进行分类,公司可以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资兼合公司 12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最多为50个 13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公司内部特定人员具有约束力,该特定人员不包括职工 14按照《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15依据我国《合同法》,违约责任构成条件的确认主要适用严格责任原则 16缔约过失责任17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8不安抗辩权 19合同 20要约 21承诺的有效条件 22监护协议不由《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调整 23缔约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 24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 终止履行 25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 通知债务人 26甲为供方在A地,乙为需 方在B地,双方签订了一份买 卖合同,但履行地点约定不 明,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且 不能通过交易习惯等方式确 定。该合同的交货、交钱地点 均在A地 27未成年人将继承的房屋卖 给乙(成年人),甲乙之间的房 屋买卖合同为、效力未定合同 28据以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 的文件是权利要求书 29在我国,发明专利的保护 期为20年 30显著性是商标的必备要件 31我国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工 作的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 理总局商标局 32目前我国对实用新型专利 权的保护期为10年 33版权不属于我国工业产权 法保护对象 34我国《商标法》保护的核 心是商标权 35根据我国《专利法》,实用 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 护期限为自专利申请之日起 10年 36商业贿赂违反了公平竞争 原则 37垄断 38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 征。 39制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 要责任形式是行政责任 40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规定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主 体是经营者 41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 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42政府有关部门限定他人购 买其指定的商品,依法应承担 行政责任 43降价倾销行为属于不正当 竞争行为 44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向消 费者搭售消费者愿意接受的 其他商品,该行为是正当竞争 45季节性降价不属于不正当 竞争行为 46经营者发布真实事实,导 致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降低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47盗窃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属 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48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法》的规定,账外暗中接受回 扣是商业受贿行为 49商业秘密属于知识产权范 畴,其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经 营信息 50目前,我国在确定产品损 害赔偿数额上采用的原则是 实际损失补偿 51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 的规定,国家对产品抽查的结 果采取公告制度 52进货检验责任的承担者是 生产者 53生产者、销售者对抽查检 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 期限内向抽检机构或其上级 质量监督部门申请复检,该法 定期限是自收到检验结果之 日起15日内 54依照我国《产品质量法》, 书籍无需有警示标志或中文 警示说明 55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或 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 损害的,如果展销会已结束, 56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可以 是展销会的举办者 57在消费者的诸多权利中, 第一权利是安全权 58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 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其合法 权益受到侵害的,可参照执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9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前已经 知道该商品存在瑕疵,但经营 者没有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 理规定,则经营者不再承担质 量担保义务 60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 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协会是 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 行61社会监督和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62销售者应在进货时对产品 进行验收检查,如果产品存在 销售者无法直接辨认的内在 品质缺陷,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63最早提出消费者权利概念 的是美国总统林肯 64依照我国消费税法的规定, 手机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65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 的规定,劳务报酬适用比例税 率,该税率为20% 66税率 67税收 68增值税 69税款的征收方式 70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71商业银行 72金融 73保险经营的原则 74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 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 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 纳税期之前,责令其限期缴纳 应纳税款,该行为的性质是税 收保全 7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 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销售 不动产的税率为5% 76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 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 施,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 偿责任 77购买福利彩票中奖所得应 依法纳税,依法适用的税率是 20% 78啤酒采用定额税率征收消 费税 79增值税是以应税商品或劳 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 收的一种流转税 80对设立商业银行享有审查 批准权的机关是国务院银行 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81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 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其中 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82在我国,执行金融宏观调 控职能的机构是中国人民银 行 83设立证券公司的批准机构 是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84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初次 从事某一工作时,可以约定试 用期,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 6个月 85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的 法定最低年龄为16周岁 86家庭与其聘用的保姆之间 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 87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须用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通 知须提前30日 88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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