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上网电价实行峰谷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上网电价实行峰谷电价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上网电价实行

峰谷电价的批复

【法规类别】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闽价[2000]商字95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物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0.03.08

【实施日期】2000.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厦门永昌电力有限公司

上网电价实行峰谷电价的批复

(闽价[2000]商字95号200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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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销售电价执行细则 为加强销售电价管理,提高电价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规范山东电网分类电价、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峰谷分时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的执行,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制定该细则。 第一类分类电价 一、大工业电价 (一)非优待大工业电价 1、适用范围:直供客户受电变压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电动机)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下列用电(依据《75年电、热价格》): (1)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工业生产用电; (2)电气化铁路的牵引用电; (3)自来水、工业实验、污水处理等生产用电; (4)党政机关、部队、学校及学术研究、试验等单位从事生产及加工修理业务的用电。 2、按行业分类具体包括: (1)各类矿藏资源的开采用电:煤炭开采和洗选、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黑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开采; (2)各类加工制造用电: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纺织、服装鞋帽,皮革羽绒及其制品,木材加工及制品和家具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印刷和记录媒介的复制,文体用品制造,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非金属矿物制品,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金属制品,通用及专用设备制造,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工艺品及其他制造,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 (3)电力、燃气、水的生产用电,包括自来水、电厂的取水、送水用电,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特殊情况的界定: 容量在315KVA 及以上的下列用电,均执行大工业电价。 (1)大工业用户,其生产车间内的全部用电(包括各种照明、空调、冷藏设备等)。 (2)公用电厂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的电力,但不收取基本电

安徽省电力公司电量电费计算

安徽省电力公司电量电费计算 一、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3、《供电营业规则》 4、水电财字《电热价格说明》 5、水电财字第215号文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6、发改价格[2004]5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实施办法的批复》 7、皖价服[2005]306号《关于印发安徽电价说明的通知》 二、术语解释 1、销售电价是指电网经营企业对终端用户销售电能的价格。 2、电度电价是指按用户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3、基本电价是指按用户用电容量计算的电价。 4、峰谷分时电价是按一天中用电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和平时段分别计算不同的价格。峰谷分时电价中仅目录电价部分参与时段调整计算,代征款按各自标准分别计算,不做任何比例调整计算。 5、单一制电价是以用户每月实际用电量的多少为计算电费依据的电价。 6、两部制电价由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两部分构成。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实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7、装接容量(又称装见容量):指竣工装表接电时现场用户实际接入受电电压电网上的用电设备容量或受电变压器(包括直配高压电动机)受电容量。对低压用户而言,指实际安装的用电设备容量;对高压用户而言,指实际接在受电

电压电网上的变压器和直配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包括一切冷、热备用和运行的设备。 8、计费容量指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计收基本电费的容量。 9、受电容量-对单电源用户而言,指该电源供电的主变容量;对双电源用户而言,同时供电互为备用时,每路的受电容量为断开高压母联后该路的主变容量;一供一备时,每路的受电容量为该路可能供电的最多的主变容量之和。 10、合同容量指在供用电合同中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容量,即供电部门许可的用户用电容量。 11、热备用变压器是指变压器高压侧断路器(即油开关)处在合闸状态或虽未合闸,但用户可自行合闸送电的变压器,即未经供电企业封停,或运行与备用变压器之间未装闭锁,其停止与运行状态都属供电企业无法控制的变压器。 12、计量方式是根据计量电能的对象不同,选择电能计量装置的种类、结构不同,一般分为高供高计、高供低计和低供低计三种方式。 13、高供高计是指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在专变用户受电变压器的高压侧。 14、高供低计是指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在专变用户受电变压器的低压侧。 15、低供低计是指电能计量装置安装在低压线路上的用户处,一般为公变用户的计量方式,包含三相四线带(TA)计量方式、三相四线直接接入方式和单相直接接入方式等。 16、供电点指受电装置接入供电网的位置。 17、受电点指用户受电装置所处的位置。 18、电能计量装置是电能表和与其配合使用的互感器、电能表到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接线、电能计量柜(箱)的统称。 19、抄见电量根据电能表所指示的数据计算的电量。 20、计费电量是电网企业与电力用户最终结算电费的电量。 21、本期有功示数是指当期抄见有功电表示数; 22、上期有功示数是指上期抄见的有功电表示数; 23、本期无功示数是指当期抄见的无功电表示数; 24、上期无功示数是指上期抄见的无功电表示数;

一 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一、江苏省居民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6]223号) 单位:元/千瓦时 价格 时段 类别平段低谷 居民分时电价1kV以下 高峰 8:00-21:00 低谷 0:00-8:00 21:00-24:00 二、电价电费政策说明 企业分时电价政策 分时电价实施范围企业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为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大工业、普通工业客户。 分时电价时段峰时:8:00---12:00;17:00---21:00 平时:12:00---17:00;21:00---24:00 谷时:0:00---8:00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政策 功率因数的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功率因数标准,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客户(包括社队工业客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客户和320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客户(包括社队工业客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客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农业客户和趸售客户,但大工业客户未划由电业直接管理的趸售客户,功率因数标准应为。

功率因数调整电 费增减计算 客户用电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考核标准值时,将按照对应增减率减少或增加相应电费,具体计算方法请咨询专业人员。 居民阶梯电价政策 实施范围 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居民客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 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 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分档及加 价标准 居民月用电量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为230度及以内,维持现行电 价标准;第二档为231度—40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元;第三档为高于400度部分,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 加价元。 执行周期 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全年分档电量按照月度电量标准乘以月 份计算,执行相应分档的电价标准。居民客户发生用电变更,按照 实际用电月份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免费用电 基数 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用 电基数。采取“即收即返”的方式,供电企业根据民政部门定期提供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清单,从抄表月份第一档电 量中扣除对应的免费电量后计算当月应收电费。免费电量按年清算。 合表客户 的执行 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客户,应立即进行“一户一表” 改造,改造工作完成后,按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对明确不愿意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合表客户和企事业单位暂无条件改造的下属合表客户,电价每度提高2分。 执行居民用对国家明确规定执行居民用电价格的非居民客户,电价每度提高2 居民分时电价政策 (苏价电传[2003]41号) 实施范围 居民客户 时段划分 峰段:8:00~21:00为;谷段:21:00~次日8:00 办理方式 根据自愿办理的原则,城镇居民客户和试点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居民客 户,可持有效身份证件、电费交费卡(或近期电费发票)前往就近的 供电营业厅办理,我们将从分时启用后的首次抄表时开始按照峰谷分 时电价计算电费。 说明: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价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11〕278号)文件,为确保农村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能得到正常、稳步、有效的实施,实行先试点后推广、分期分批推进的实施方案。

山东电网峰谷平时段的划分

一、实行范围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用户;100千伏安及以上非工业、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 二、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8:00—ll:00 18:00—23:00 低谷时段:23:00—7:00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三、峰谷分时电价的确定 1.电量范围:包括指令性电量和指导性电量。 2.峰谷分时电价的计价,以国家新颁布的目录电价和新机还本付息为基础电价,实行浮动。在电价之上加收的电力建设基金、电力附加费、城建费、综合加价等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基本电费暂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3.计价方法。保持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原则: 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 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 平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 四、计量装置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必须装设分时计量装置,分别计量高峰、低谷和平时段的用电量。 五、峰谷分时电费计算公式 峰段电费=高峰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上浮比 例%) 谷段电费=低谷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x(1-下浮比 例%) 平段电费=平时段用电量x基础电价 总电费=(峰段电费+谷段电费+平段电费+基本电费)+(-)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六、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 七、其他规定 1.高压供电低压计量的用户,其变压器和线路损失电量按平段电量计算。 2.对执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的用户,在峰谷分时总电费的基础上,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计算增收或减收功率因数调整电费。 3.经供电部门同意,通过用户转供并在供电部门立户收费的符合实行峰谷分时电价范围的被转供户,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其用电量从转供户相应时段电量中扣除。 4.供电部门应与实行峰谷分时电价的用户,按批准的办法签订有关协议。 5.趸售转供单位应按照本办法对转供用户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八、实行峰谷电价,原计划用电管理办法不变。

工业用电峰谷平

工业用电峰谷平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峰谷平电费如何划分? 我国的电价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我国电网销售电价实行的是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定价的原则是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分级管理。因此,要想正确理解和执行现行电价,必须清楚知道各类电价的应用范围和相关规定,才能准确无误的确定用户应执行的价格,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现行电价分类是怎样规定的 现行电价标准分为直供电价和趸售电价。电网直供电价又分为七类,即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商业电价、非工业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电网趸售电价分为五类:即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商业电价、非普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 什么是峰谷分时电价 峰谷分时电价是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分为峰、谷、平三个时段,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电价,高峰时段用电电价上浮,低谷时段用电电价下浮,而且高峰和低谷之间的价差非常大,这样就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更加合理用电。? 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20(含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指农电)。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是怎样划分的 高峰时段:7:30――11:30 17:00――21:00共计8个小时低谷时段:22:00――5:00共计7个小时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共计为9个小时? 峰谷分时电价是怎样确定的 计价方法: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 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 平时段电价不变 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 基础电价内容:电度电价参与计算;农网还贷基金,三峡基金,城市附加费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计算。? 功率因数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功率因数标准0.90,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0.85,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山东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一)

附件1 山东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一) (重点发电机组) 单位:万千瓦、元/千瓦时(含税) 发电企业名称 编号 容量 调整后上网电价 脱硫 脱硝 除尘 超低 1、4 2×33.5 0.3952 是 是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邹县发电厂 2、3、5、6 2×33.5+60+63.5 0.3972 是 是 是 –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7、8 2×100 0.3729 是 是 是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 5-7 14+2×33 0.3972 是 是 是 – 1、2、3 3×30 0.3887 是 是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 4 30 0.3907 是 是 是 – 3、4 2×14.5 0.3885 是 是 是 –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5、6 2×33 0.3729 是 是 是 –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1-4 30+32+2×30 0.4243 是 是 是 – 1、2、4 2×33+67 0.3879 是 是 是 –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3 67 0.3859 是 是 – – 1、2、4 2×14.5+30 0.3779 是 是 是 –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3 33.5 0.3879 是 是 是 是 1、3、4 15+2×31.5 0.3779 是 是 是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2 15 0.3759 是 是 – –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3-6 4×22 0.4234 是 是 是 – 华电 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1、2 2×105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 1-6 33+32+33+32+2×70 0.3987 是 是 是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济宁电厂 1、2、5、6 2×35+2×13.5 0.3773 是 是 是 –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5、6 2×30 0.3796 是 是 是 – 4、5 2×14.5 0.3859 是 是 – – 华能淄博白杨河发电有限公司 6、7 2×30 0.3979 是 是 是 是 华能威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6 2×32+2×68 0.3935 是 是 是 –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1、2 2×35 0.4385 是 是 是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日照电厂 3、4 2×68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嘉祥发电有限公司 1、2 2×33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曲阜热电有限公司 1、2 2×22.5 0.3729 是 是 是 – 4、5 2×33 0.3709 是 是 – –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 6 100 0.3459 – – – – 7、8、10 2×33+35 0.3729 是 是 是 – 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 9 35 0.3829 是 是 是 是 4-6 11+2×16 0.4054 是 是 是 – 华能烟台发电有限公司 7 16 0.3934 是 – – – 1-4、6 4×14.5+33 0.3845 是 是 是 – 华能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5 33 0.3825 是 是 – –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60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的通知》(鲁价一发〔2014〕87号)、《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价一发〔2015〕29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经信委关于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107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简化电价分类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水平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39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农业生产用电同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44号)、《山东省物价局降低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8〕76号)规定,现行销售电价如下: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备注: 1.上表所列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2.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3.按照山东省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客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高峰、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下浮动50%,尖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70%(尖峰电价仅在电力供需紧张的6-8月实施,按7-9月抄见电量执行)。 高峰时段:8:30- 11:30,16:00-21:00(10:30-11:30,19:00-21:00为尖峰时段);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其余时段为平时段。 4.按照山东省物价局要求,“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可以自愿选择峰谷电价。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上,峰段每千瓦时加价0.03元,谷段每千瓦时降价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每千瓦时0.5769元、谷段电价每千瓦时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0.30元。峰时段:08:00-22:00 谷时段:22:00-次日08:00。 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每千瓦时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0元,峰时段调整为:08:00-20:00 谷时段调整为:20:00-次日08:00。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为采暖期,按照电网企业12月至次年4月抄表电量执行。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 索引号:1/2011-00067 发文日期: 2011-12-09 发文号: 发布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合肥供电公司责任部门:营销部主题词: 名称:安徽省电价标准(2011年12月1日执行) 主题分类: 收费标准 安徽省电价标准(2011年12月1日执行)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1 千伏 1-10 千伏 35 千伏 110 千伏 220 千伏 最大需量 (元/千 瓦·月) 变压器容 量(元/ 千伏 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三、大工业用电40 30 其中: 电石、电解烧 碱、合成氨、电 炉黄磷等生产 用电 40 30 离子膜法氯碱 生产用电 40 30 中小化肥生产 用电 21 15 四、农业生产用电 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 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中小化肥用电外,城市用户电价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 加费,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分钱,大工业用电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除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按规定标准征收外,其他用电均不得征收。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钱;除居 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分钱。 5、农业排灌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1 千伏 1-10 千伏 35 千伏 110 千伏 220 千伏 最大需 量(元/ 千 瓦·月) 变压器 容量(元 /千伏 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 平段低谷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高 峰 7,8,9 月 其他 月份平段 低谷 三、大工业用电 高 峰 7,8,9 月 40其他 月份 平段 低谷 其中电 石、 烧碱 生产 用电 高 峰 7,8,9 月 其他 月份 平段 低谷 采用 离子 膜法 的氯 碱生 产用 电 高 峰 7,8,9 月 其他 月份 平段 低谷

安徽电网销售电价表

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27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3分钱;除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1.9分钱。 4.农业排灌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5.315千伏安以下原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的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 6.大工业用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

安徽省电网峰谷分时电价表 注:1.电热锅炉,冰(水)蓄冷空调用电在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电价基础上:7、8、9月份高峰每千瓦时下浮0.5039元,其他月份高峰每千瓦时下浮0.4737元,平段每千瓦时下浮0.307元,低谷每千瓦时下浮0.1828元。 2.315千伏安以下原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工商业用电单一制目录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原一般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中的单一制或两部制目录电价。 3.大工业用户执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两部制目录电价。

2016-2018年安徽电网输配电价表 注:1.表中各电价含增值税、交叉补贴及线损,不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2.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输配电价水平按上表执行,并按规定征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基金及附加具体征收标准按附件1《安徽省电网销售电价表》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3.2016年-2018年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综合线损率按7.55%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或低于7.55%带来的风险或收益均由电网企业承担。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doc

附件三 重庆市电网销售电价表 建设基金每千瓦时7厘;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农网还贷资金每千瓦时 2 分 : 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 , 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以及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具体标准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 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1厘,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标准为: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2分,非居民照明用电、商业用电每千瓦时3.84分,非普工业、大工业用电每千瓦时22分(其中电石、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镇磷肥、电炉黄磷、中小化肥用电每千瓦时1分)。 2、重庆市电力公司所属各控股供电公司供区, 上表所列价格中, 农网还贷资金、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仍按与国家电网同价前的规定执行。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每千瓦时8.8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l厘。 3、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交能 [l996]583 号文件规定,对己下放地方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减征农网还贷资金,

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l.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和原化才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磷、钢、复合肥企业生产用电免征农网还贷资金,按表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属国家产业政策鼓励项目,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用电电度电价按本表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钱执行。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2016电价峰谷平时段电费

云南省不同时期不同时段电价 及生产成本 每年12月和次年1-4月为枯水季节,5月和11月为平水季节,6-10月为丰水季节。每天9:00-12:00和18:00-23:00为用电峰时段,7:00-9:00和12:00-18:00为用电平时段,23:00至次日7:00为用电谷时段。 一、枯水期不同时段电价及生产成本 1、枯水期不同时段电价 2、枯水期不同时段产量及成本 干擦线每天生产3500吨原矿,每小时可生产145.8吨原矿,每小时用166.6度电(每小时用电量=干擦线总功率238 ×0.7)。 ⑴峰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899)÷145.8=1.027元/吨 ⑵平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612)÷145.8=0.699元/吨 ⑶谷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325)+(25×0.325)}÷145.8=0.427元/吨 谷时段为夜班照明用电约25度。

二、平水期不同时段电价及生产成本 1、平水期不同时段电价 2、平水期不同时段产量及成本 干擦线每天生产3500吨原矿,每小时可生产145.8吨原矿,每小时用166.6度电(每小时用电量=干擦线总功率238 ×0.7)。 ⑴峰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755)÷145.8=0.863元/吨 ⑵平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516)÷145.8=0.590元/吨 ⑶谷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277)+(25×0.277)}÷145.8=0.364元/吨 谷时段为夜班照明用电约25度。 三、丰水期不同时段电价及生产成本 1、丰水期不同时段电价

2、丰水期不同时段产量及成本 干擦线每天生产3500吨原矿,每小时可生产145.8吨原矿,每小时用166.6度电(每小时用电量=干擦线总功率238 ×0.7)。 ⑴峰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648)÷145.8=0.740元/吨 ⑵平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444)÷145.8=0.507元/吨 ⑶谷时段每吨矿电费: {(166.6×0.241)+(25×0.241)}÷145.8=0.358元/吨 谷时段为夜班照明用电约25度。

山东电网销售电价表 山东物价局

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含税) 备注: 1、在《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5﹞131号)公布的山东省电网销售电价表基础上,2017年4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1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降低1.32分钱,其中菏泽降低1分钱,其它16市降低1.34分钱。6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再降低0.05分钱。7月1日起全省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再降低0.09分钱;大工业用电价格平均再降低1.23分钱,其中菏泽降低0.09分钱,其它16市降低1.29分钱。调整后电价标准详见上表。 2、上表所列价格,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5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62分钱。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3、农业排灌、抗灾救灾按上表所列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4、居民生活用电合表分类包括:居民合表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最大需量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时 元/千瓦·月 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 用电 一户 一表 第一档 0.5469 第二档 0.5969 第三档 0.8469 合表 不满1千伏 0.5550 1千伏及以上 0.5010 二、农业生产用电 不满1千伏 0.5600 1-10千伏 0.5450 35千伏及以上 0.5300 三、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电 不满1千伏 0.7525 1-10千伏 0.7375 35千伏及以上 0.7225 四、大工业用电 1-10千伏 0.6206 38 28 35-110千伏以下 0.6056 38 28 110-220千伏以下 0.5906 38 28 220千伏及以上 0.5756 38 28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县公司执行大工业电价操作方案资料

趸售区大工业电价执行操作方案 一、电价执行的文件依据: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973号《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文件鲁价格发[2013]113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电价执行的主要内容 鉴于趸售县供电企业上划省级管理,为提高用电设备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用电的合理化,县级供电区域内符合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等大工业用电条件的工业用户,应该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三、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具体操作要求 (一)客户基本信息核实 为保证电价执行范围和电费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各单位需对区域内全部工业用户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1.核对范围:10kV及以上高压供电客户。 2.时间安排:2013年11月1日—11月15日。 3.核对内容 (1)用电容量:现场变压器、高压电机的台数、容量和运行状态是否与营销业务系统相符。

(2)行业分类:现场电力用途、行业分类是否与营销系统对应一致,是否与执行电价相符。 (3)用电类别:现场用电类别是否与营销系统对应一致,与行业类别、电力用途、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4)功率因数:功率因数执行是否正确。 (5)分时执行:分时电价执行是否正确。 (6)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是否正确,是否与营销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号码一致。 4.核对流程 (1)现场信息采集:现场核对人员到客户用电现场采集客户正确的计费信息,将采集的信息填写到核对档案卡(格式见附件1),并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传递给营销系统核对人员。 (2)营销系统核对:系统核对人员对照现场核对档案卡,逐户与营销系统进行比对,并在档案卡上记录营销系统计费信息和发现的问题。 (3)核对资料建档:所有核对完成的档案卡,分供电所、分线路整理,并将相关内容整理汇总,由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存档,并用于后期的分析和处理工作。 (4)对核对中发现的私自增容、擅自变更用电类别等违约用电行为形成书面工单,转专业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1:高压客户计费信息核对档案卡

安徽分时电价执行

一、什么是峰谷分时电价?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将每天24小时划分为高峰、平段、低谷等多个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电能商品时间差价的反映,体现了市场经济原则。电网为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必须保证相应的电力供应及容量储备,不同的时间,电能的需求不同,电能商品的生产成本也不同,使用不同时段的电能,相应承担不同的电价,这既体现了商品的价值规律,也体现了用户公平负担的原则。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鼓励用户合理转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降低峰谷时段的用电负荷率,提高系统设备容量的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对用电客户,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有利于降低用电成本;对电网企业,可以提降低电网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发电企业,可以降低由于调峰而增加的调峰成本费用;对社会,有利于减少或延缓电力投资,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随着安徽经济的迅猛发展,用电需求快速增长,我省也出现了高峰用电供应紧张的局面。为此,根据国家要求,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峰谷分时电价制度,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电力科学消费,缓解电力供应矛盾。 二、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方案 1、实施范围 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按自愿申请实施; 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不含中小化肥企业); 用电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电热锅炉及冰(水)蓄冷空调; 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上一般工商业用户。 2、时段划分

我省分时电价划分的时段: 居民采用两段制: 平段:8:00~22:00 共14小时; 谷段:22:00~次日8:00 共10小时。 其它用电客户采用三时段: 高峰:9:00~12:00,17:00~22:00,共8小时; 平段:8:00~9:00,12:00~17:00,22:00~23:00,共7小时; 低谷:23:00~次日8:00,共9小时。 3、峰谷分时浮动幅度 居民客户生活用电采用两段制电价,即平段用电价格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3元;低谷电价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下浮0.25元。 归并非普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为一般工商业用电,原非普工业、商业和非居民照明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执行分时电价。 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客户,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上浮53%,低谷电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下浮41% 。每年7、8、9月的高峰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3% 。 按照国家规定,电价中的政府性基金、附加不参加峰谷浮动调整。 三、居民客户如何选择实施分时电价 根据我省的峰谷分时电价方案,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客户可以自愿申请执行分时电价,享受到低谷用电价格的实惠。但客户在申请时必须承诺一年内不再改回原计价方式及不发生拖欠电费行为。

工业用电_峰谷平

峰谷平电费如何划分 我国的电价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目前,我国电网销售电价实行的是分类电价和分时电价。定价的原则是统一政策,统一定价,分级管理。因此,要想正确理解和执行现行电价,必须清楚知道各类电价的应用范围和相关规定,才能准确无误的确定用户应执行的价格,维护供用电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现行电价分类是怎样规定的 现行电价标准分为直供电价和趸售电价。电网直供电价又分为七类,即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商业电价、非工业电价、普通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电网趸售电价分为五类:即居民生活用电电价、非居民照明用电电价、商业电价、非普工业电价、大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 什么是峰谷分时电价 峰谷分时电价是把一天二十四小时分为峰、谷、平三个时段,以平时段电价为基础电价,高峰时段用电电价上浮,低谷时段用电电价下浮,而且高峰和低谷之间的价差非常大,这样就鼓励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削峰填谷,更加合理用电。 现行的峰谷分时电价实行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电网直供的容量在320(含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普通工业用户;趸售转供单位(指农电)。

峰谷分时电价时段是怎样划分的 高峰时段:7:30――11:30 17:00――21:00共计8个小时 低谷时段:22:00――5:00共计7个小时 其余时段为平时段,共计为9个小时 峰谷分时电价是怎样确定的 计价方法:高峰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上浮50% 低谷时段电价,按基础电价下浮50% 平时段电价不变 峰谷分时电价随基础电价的变化而调整 基础电价内容:电度电价参与计算;农网还贷基金,三峡基金,城市附加费不参与峰谷分时电价计算。 功率因数标准值及其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功率因数标准,适用于160千伏安以上的高压供电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高压供电电力用户和320千伏安及以上的高压供电电力排灌站。 功率因数标准,适用于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其他工业用户(包括社队工业用户)、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和100千伏安(千瓦)及以上的电力排灌站。

山东省物价局鲁价格发〔201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 鲁价格发〔2011〕97号 关于调整我省电价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补偿电煤价格上涨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规定,现将我省电价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1、山东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具体电价水平见附件1),新投产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4219元。未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未获得国家或省级环保部门出具的脱硫设施验收合格文件的机组)上网电价在上述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扣减1.5分钱。地方公用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45分钱。 2、宁东送我省电量落地价格调整为每千瓦时0.4137元。 二、调整销售电价 1、山东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29分钱,扣除居民生活用电等不提价电量后,大工业、中小化肥生产、一般工商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每千瓦时提高3.07分钱,调整后各类用户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2。 2、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3、山东电网与各趸售县供电公司结算电价,按照以鲁价格发[2009]219号文件为基础同步调整、维持现有利益、促进县级供电发展、简化结算方式的原则,由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测算,报我局核定备案后执行。 三、执行时间 1、我省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自2010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提高0.18分钱,自2011年4月10日起每千瓦时提高2.27分钱。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和企业自备机组自用有余上网电价按上述标准的80%同步调整。宁东送我省电量落地价格调整自2011年4月10日起执行。 2、销售电价调整自2011年6月1日起执行。 各级物价部门和电力企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电价调整政策落实到位。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和技术改造,挖潜降耗,努力消化煤炭价格上涨等成本增支因素,确保电力充足、稳定供应。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江苏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苏价工〔2006〕223号文附表2006年7月1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电价类别 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 1千伏以 下 1-10千伏 35-110千 伏 110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 (元/千瓦* 月) 变压器容量 (元/千伏 安*月) 居民生活0.5283 0.5183 非居民照明0.890 0.875 0.860 非普工业0.763 0.748 0.733 其中:中小化肥0.370 0.355 0.340 大工业0.562 0.547 0.532 0.517 33 23 其中:1.电石、电解烧碱、合成 氨、电炉黄磷 0.552 0.537 0.522 0.507 33 23 2.氯碱及电解铝0.544 0.529 0.514 0.499 33 23 3.中小化肥0.232 0.217 0.202 30 21 4.限制类高耗能行业0.582 0.567 0.552 0.537 33 23 5.淘汰类高耗能行业0.612 0.597 0.582 0.567 33 23 农业生产0.440 0.430 0.415 贫困县农业排灌0.294 0.292 0.288 电价说明: 一、上表中的“居民生活”电价类别,其执行范围是直接用于城镇或农村居民生活的用电。凡是居民用户用于照明、取暖、烹饪、家用电器等方面,如照明用电、空调用电、热水器及一些应用于提高居民家庭生活质量等电器的用电,均按城镇居民生活电价计收电费。纯居民住宅楼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楼道照明等直接服务于居民生活的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电力工业局苏电用〔1999〕455号文精神,对地方政府所办福利院、敬老院等为老人提供休养场所的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的规定,为支持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县城以下(不含县城)的医院(不含院办的制药企业)用电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农村的医院、敬老院照明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苏价工〔2004〕297号文和苏价办发[2004]9号文的规定,为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对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及幼儿园等学校用电(不含校办企业)一律按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类别:为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江苏省物价局从2006年1月

01安徽省电价说明13页word

安徽省电价说明

第一部分分类电价 销售电价实行分类电价,用户按不同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含有多种用电性质的用户,供电企业应分别装表计量,难以分表计量的,可采取定比定量的方式计收电费,但一年应至少核对一次。 一、居民生活电价 (一)适用范围: 1.凡属城乡居民家庭生活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2.虽不是居民生活用电,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1)居民住宅楼的楼道照明、电子防盗门、电子门铃及居民高层住宅电梯等用电; (2)学生宿舍用电,全日制大专院校内食堂和澡堂用电;(3)部队营房内照明、电风扇、空调器等用电; (4)属国家、集体兴办,在民政部门登记,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用电。徽风报刊亭用电。(二)其他规定: 1.凡利用居民住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电,不执行居民生活电价。 2.福利机构兴办的第三产业及社会福利企业,仍按其用电性质执行相应类别电价。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

适用范围: 除居民生活用电、商业用电、大工业用户生产车间照明以外的照明及空调、电热用电,或者用电设备总容量不足3千瓦的非工业性质动力用电,均执行非居民照明电价。主要有:1.党政机关、部队、列入国家事业编制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财政拨款的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照明用电(不包括居民生活用电); 2.铁道、航运等信号灯用电; 3.市政亮化、路灯、交通信号灯用电; 4.电信小灵通、移动、联通中继机站、有线电视、各类数字线路的放大器等用电; 5.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物业管理用电,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电、自行车停车棚、停车场、小区内部路灯、门卫室等用电; 6.公益性广告用电,公共厕所、不收费的开放式公园用电。 三、商业电价 适用范围: 凡从事商品交换或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的有偿服务的电力用户,不分容量大小、不分照明和动力,均执行商业电价。用户商业用电性质难以界定的,参照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确定。主要有: 1.商业零售业:商场、商店、批发中心、集贸市场、超市等; 2.金融、证券、保险业经营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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