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底稿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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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工作底稿

第份税务稽查工作底稿之第份附件共页第页

税务稽查原始记录

问题类型:

稽查系统税务检查工作底稿制度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稽查系统税务检查工作底稿制度第一条为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稽查人员的税务检查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税务检查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是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过程中,对检查所涉及的帐户、记帐凭证以及相关的税收问题所作的记载。 工作底稿是检查人员工作情况的原始记录,是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局。 第四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会计帐户检查记录》(附件一)、《检查记录》(附件二)、《税务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三)、《查补税款及滞纳金计算表》(附件四)、《偷税率计算表》(附件五)。 第五条《会计帐户检查记录》是检查人员对被查对象帐户、计帐凭证逐项检查的记录。 第六条《检查记录》是检查人员对被查对象除帐户、计帐凭证以外其他方面的检查记录。 第七条《税务检查情况汇总表》是检查人员根据各项检查记录中有关税收违法问题进行的分类汇总。 第八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计算表》是检查人员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对被查对象的税收违法事实,计算应补交税款、滞纳金的工作底稿。

第九条《偷税率计算表》是反映被查对象偷税额占其当期应纳税额比例的计算表。对被查对象二年内是否存在因偷税被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也应在本表中反映。 第十条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应逐笔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帐户、记帐凭证、金额等细节,全面反映此项检查工作的情况。 第十一条检查结束时,检查人员应将工作底稿交由被查对象有关负责人逐栏核对认可,签注“属实无误”字样并盖章。 第十二条对税务案件的工作底稿应当随同各类税务决定文书归集到案件卷宗。 第十三条工作底稿作为考核检查人员检查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各级稽查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会计帐户检查工作记录 被查对象检查地点 记录人检查时间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国税发〔2009〕15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税务局稽查局、地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共80题-共100分)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 (共80题,共100分) 一. 单项选择题 (共30题,共30分) 1. 下列情形不属于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1分 ] A 扣缴义务履行情况 B 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C 税务机关征税情况 D 纳税人接受和配合税务检查情况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2. 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举报稽查人员查实A 纳税人偷税50000元,决定给予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并限定在当月25号前缴纳税款及罚款。纳税人于22号缴纳30000元税款后,以税款计算不准确和罚款过重为由,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正确的做法是( )。[1分] A 受理罚款复议请求,不受理税款复议请求 B 决定受理 C 不予受理 D 要求纳税人25号前补缴税款后再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教师详解 3. 下列选项,不属于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调查取证手段的是( )。[1分] A 复制 B 没收 C 录音 D 记录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4.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 处理的行政监督。“各级税务机关”的层级是指( )。[1分 ] A 县以上(不含县) B 设区市以上(不含市) C 设区市以上(含市) D 县以上(含县)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5. 有关信息化稽查中,相关信息的获取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 )。[1分] A 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第三方获取的 B 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 C 税务检查人员可以以非正当手段获取与信息化稽查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只要这些信息资料是真实的即可。 D 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涉税对象内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 正确答案 教师详解 6. 某县税务局稽查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抵缴税款的,稽查局可以填制《税收违法案件终结执行审批表》,依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终结执行,以下选项中有权做出批准决定的人是( )[1分] A 县税务局局长 B 县稽查局局长 C 所属市稽查局局长 D 所属市税务局局长 正确答案教师详解 7.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内容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要求 1.总体要求 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使得未曾接触该项审计工作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士清楚了解: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实施审计程序的结果和获取的审计证据;审计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得出的结论,以及在得出结论时作出的重大职业判断。 2.审计工作底稿构成 2.1审计工作底稿可以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通常包括: (1)审计业务约定书 (2)总体审计策略与审计总结 (3)具体审计计划 (4)程序表 (5)客户填报明细表及提供的未审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6)审定表 (7)调查访谈问询表或记录 (8)分析表及分析程序,如交易和余额分析,重要比率和趋势分析等 (9)核对及计算表 (10)抽样检查表 (11)询证函回函客户声明或说明 (12)观察及监盘或抽盘记录 (13)问题讨论与沟通 (14)咨询记录 (15)有关重大事项的往来函件 (16)客户文件记录摘要与复印件(如合同协议等),这些文件包括:企业法律和组织结构信息,重要的法律文件、协议和会议纪要等 (17)项目组及所内部审批文件 (18)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的过程记录,如对执行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范围和结果的记录;由其他审计师审计的对财务报表组成部分所执行的记录;同其他审计师、专家和其他第三方交流的记录等

(19)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关于了解会计和内控系统的证据、重要审计领域审计结论 (20)其他有助于形成审计结论的资料 2.2关于程序表 本底稿包括的审计程序系标准程序,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经理应根据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裁剪审计程序表,审计助理人员根据裁剪后的审计程序表实施审计程序,即不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应当删除,追加的审计程序应当补充至程序表中。 如何选择实施审计程序非常重要,总体原则是质量与效率并重,即执行的程序恰到好处,以最少的工作量获取能够支持审计结论的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程序表中列举的程序执行的详略程度取决于: ——风险评估结果 ——审计对象的复杂程度 ——重要性 ——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 2.3关于明细表 明细表系会计科目审计的总导引底稿,由被审计单位提供,地位十分重要。一般情况下,明细表尽可能填列详细些。对于客户已经编制了明细表的,取得项目经理分拆的本科目明细表,并转换为底稿版;对于客户未编制明细表的,按照项目经理下发的模板填写各科目明细表。 本所“企业填报明细表”单列于工作底稿中,便于审计人员进场前或进场后将该空白明细表提供给审计客户,由被审计单位填报,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2.4关于审定表 (1)未审数:未审数应确保与被审计单位最终提供的已盖章未审报表数据相一致。 (2)调整数: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如客户已确定是否调整,则应将调整情况写到调整数当中;如在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前,客户尚未确定是否调整,则应先假设客户同意调整,再将调整情况写到调整数当中。如底稿编制人移交底稿至项目经理后,客户不同意进行调整,应修改相关底稿,以与最终审定报表一致。 (3)审定数:根据未审数、调整数的确定而确定。 (4)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事项:即审计调整分录过入,并简要说明错报调整的原因。

(国税发[2009]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关于规范内核审核工作底稿内容与格式的通知(2011 07 15)

关于规范内核审核工作底稿内容与格式的通知 各主办券商: 为指导和规范主办券商推荐挂牌内核工作,明确内核职责与工作重点,规范内核工作的程序与内容,提高内核工作质量,根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业务规则、信息披露规则、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主办券商内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通知: 一、内核人员应在对备案文件以及项目小组的尽职调查工作进行全面核查的基础上制作审核工作底稿。对备案文件的核查应包括要求披露的文件和不要求披露的文件;对项目小组尽职调查工作的核查应以尽职调查报告及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为基础。 二、内核人员应对照信息披露规则、推荐挂牌业务规则、备案文件内容与格式指引、《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必备内容》等,对备案文件的齐备性、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记录在审核工作底稿中并要求项目小组进行更正或补充。 三、内核人员对尽职调查工作进行核查时,应采用抽查的方法对尽职调查工作底稿中的工作记录及附件进行核查,重点检查以下事项:是否采取适当的尽职调查方法,是否取得适当资料,调查结论是否适当,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如存在需要补充调查事项、需要补充的工作底稿、需修改或补充

拟披露信息的,应记录在审核工作底稿中,并要求项目小组进行补充或更正。对影响挂牌条件及投资者决策的重大事项应重点关注。 适当的调查方法是指对尽职调查事项开展尽职调查所采取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中规定的及根据内核人员专业判断所认为必要的调查方法。 适当的资料是指在尽职调查过程中,项目小组通过适当调查方法所搜集或制作的与被调查项目密切相关的资料。 适当的调查结论是指项目小组采取适当的调查方法并取得适当的资料,根据专业判断所得到的结论。该结论应获得项目小组所取得的适当资料支持,并与尽职调查报告和股份报价转让说明书披露内容相一致。 四、内核人员应在审核工作底稿(见附件)中对以下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拟推荐公司是否符合挂牌条件;项目小组是否已按照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对拟推荐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拟披露的信息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是否同意推荐该公司挂牌。附条件同意推荐该公司挂牌的,应根据补充调查结果、信息披露情况,明确最终是否同意推荐该公司挂牌。 五、内核人员应在审核工作底稿上详细记录其审核工作过程、审核关注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建议、是否同意推荐挂牌。 六、内核会议成员中的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专家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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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标 签】稽查工作规程稽查工作规程,稽查局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2009﹞157号 【发文日期】2009-12-24 【实施时间】2010-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 实施细则 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 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 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 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税 务 稽 查 报 告

税务稽查报告 根据工作安排,我检查组于*****年*****月*****日至*****月*****日依法对******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采取调账检查的方式,调取了该单位**年度至**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及其它涉税资料。在检查过程中,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提供涉税资料/,我们主要采用了抽查法,全面检查了企业的账簿、会计报表及部分原始凭证,[全面详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并对该公司银行账户和往来账户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外调核实,实地查看了该公司厂房、土地/进出货现场(,举例:从房产局**科取得了该公司的售楼登记资料并实地查看了商品房销售入住情况,并对部分购房业户进行了访谈)。如果采取了税收保全措施,下达限改通知书,是否采取了突击检查场地、帐务存放地等,要作重点说明,如果有侧重地检查部分税种,也可以说:本次重点检查了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代扣代缴)情况。[本段一般很短,说明有关检查方法等基本情况,如果采取了外调和保全措施,突击检查措施等,要做重点和详细的说明,此时可以单独加标题,(一)、检查基本过程及采取得措施,相应的下面标题(一)(二)(三)改成(二)(三)(四)]

(一)、企业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为:********,属于独立核算的有限责任公司(简介分支机构及其核算情况);法定代表人***;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公司现在办公地点:********;该公司经营范围:***,***,***。 该公司于****年*月*日办理了地方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证号码为:********,隶属于***地方税务局**局征收管理;于****年*月*日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号码为:********,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开户银行及账号情况:******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行营业部,开户名称******,账号******。 企业负责人:***,办公电话:0539-****,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办公电话:0539-****,移动电话:****。该公司现有正式职工****人,年平均拥有临时工***人,[注:如 该单位工资水平很高,牵扯企业所得税计算,不管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一定要 看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人数]截至2007年底该公司资产总值****万元、负债****万元,所有者权益****万元。 (二)、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 该公司2006年度账面主营业务收入****元,利润总额元, 实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元、营业税****元、城市 维护建设税*****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元、车船使 用税*****元、印花税*****元、教育费附加***元,代扣代缴 **所得税目的个人所得税*****元。 该公司2007年度账面主营业务收入****元,利润总额元, 实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元/或说明企业所得税由国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考试复习题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考试复习题 选择题(多选) 1、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得,应当回避。以下表述正确得就是( ) A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得,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得,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就是否回避. B、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得,应当要求其回避。 C、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得,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就是否回避。 D、稽查局局长得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2、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A、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她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得,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B、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得,暂存待办;?C、属于税务局其她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得,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D、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得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得单位。 3、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与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与()等方法.

A、调取账簿资料 B、询问 C、查询存款账户或者储蓄存款 D、异地协查 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得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延长税收保全期限得,应当逐级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A、案情复杂,在税收保全期限内确实难以查明案件事实得;?B、被查对象转移、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其她证据材料得;?C、被查对象拒不提供相关情况或者以其她方式拒绝、阻挠检查得; D、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可能使纳税人转移、隐匿、损毁或者违法处置财产,从而导致税款无法追缴得。 5、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稽查局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A、纳税人已按履行期限缴纳税款得; B、税收保全措施被复议机关决定撤销得;? C、税收保全措施被人民法院裁决撤销得;? D、其她法定应当解除税收保全措施得. 6、被查对象有下列( )情形之一得,依照《税收征管法》与《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她方式阻挠税务检查得规定处理:?A、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得; B、拒绝或者阻止检查人员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复制与税收违法案件有关资料得;? C、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损毁、丢弃

稽查系统税务检查工作底稿制度

xx省国家税务局 稽查系统税务检查工作底稿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规范稽查人员的税务检查工作,落实执法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江苏省国税系统稽查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税务检查工作底稿(以下简称工作底稿)是税务稽查人员实施税务检查过程中,对检查所涉及的帐户、记帐凭证以及相关的税收问题所作的记载。 工作底稿是检查人员工作情况的原始记录,是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江苏省国税系统各级稽查局。 第四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会计帐户检查记录》(附件一)、《检查记录》(附件二)、《税务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三)、《查补税款及滞纳金计算表》(附件四)、《偷税率计算表》(附件五)。 第五条《会计帐户检查记录》是检查人员对被查对象帐户、计帐凭证逐项检查的记录。 第六条《检查记录》是检查人员对被查对象除帐户、计帐凭证以外其他方面的检查记录。 第七条《税务检查情况汇总表》是检查人员根据各项检查记录中有关税收违法问题进行的分类汇总。 第八条《查补税款及滞纳金计算表》是检查人员依据税收法

律、法规,对被查对象的税收违法事实,计算应补交税款、滞纳金的工作底稿。 第九条《偷税率计算表》是反映被查对象偷税额占其当期应纳税额比例的计算表。对被查对象二年内是否存在因偷税被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检查人员也应在本表中反映。 第十条在检查中,检查人员应逐笔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所涉及的帐户、记帐凭证、金额等细节,全面反映此项检查工作的情况。 第十一条检查结束时,检查人员应将工作底稿交由被查对象有关负责人逐栏核对认可,签注“属实无误”字样并盖章。 第十二条对税务案件的工作底稿应当随同各类税务决定文书归集到案件卷宗。 第十三条工作底稿作为考核检查人员检查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各级稽查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一)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 (共80题,共100分)

2016年税务系统税务稽查岗位业务能力测试(初级)(共80题,共100分) 一. 单项选择题 (共30题,共30分) 1. 下列情形不属于税务稽查法律关系客体的是()。[1分] A扣缴义务履行情况 B纳税人纳税义务履行情况 C税务机关征税情况 D纳税人接受和配合税务检查情况 正确答案: C 教师详解 2. 市国税稽查局根据举报稽查人员查实A纳税人偷税50000元,决定给予少缴税款一倍的罚款,并限定在当月25号前缴纳税款及罚款。纳税人于22号缴纳30000元税款后,以税款计算不准确和罚款过重为由,向市国税局提起行政复议。市国税局正确的做法是( )。[1分] A受理罚款复议请求,不受理税款复议请求 B决定受理 C不予受理 D要求纳税人25号前补缴税款后再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A 教师详解 3. 下列选项,不属于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的过程中调查取证手段的是()。[1分] A复制

B没收 C录音 D记录 正确答案: B 教师详解 4. 《税收执法督察规则》所称税收执法督察,是指各级税务机关对本级税务机关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或者下级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检查和处理的行政监督。“各级税务机关”的层级是指()。[1分] A县以上(不含县) B设区市以上(不含市) C设区市以上(含市) D县以上(含县) 正确答案: D 教师详解 5. 有关信息化稽查中,相关信息的获取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1分] A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第三方获取的 B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 C税务检查人员可以以非正当手段获取与信息化稽查对象相关的信息资料,只要这些信息资料是真实的即可。 D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可以是从涉税对象内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

税务稽查工作规范

税务稽查工作规范 一、税务稽查职责 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稽查选案、检查等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上级交办、转办及征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上级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对涉嫌犯罪的案件,除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处罚)外,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负责三类发票涉税案件稽查和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税收秩序工作。 二、执法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三、立案标准 (一)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 (二)未具有第(一)条所列行为,但查补税额在5,000至20,000元以上的; (三)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四)其它税务机关认为需要立案查处的。

四、税务稽查程序 (一)确定稽查对象。稽查选案部门根据日常稽查、专项稽查、专案稽查的要求,利用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及其它信息资源确定选案指标,向稽查实施环节下达稽查任务,处理各类举报、转办、交办、协查案件,报经稽查局长审批后下达给稽查实施人员进行立案稽查。 (二)下达稽查通知。向被检查企业下达检查通知。 (三)实施税务稽查。税务稽查结束时,稽查人员认真整理检查资料,归集相关证据,计算补退税款,分析检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立案与否制作《税务稽查报告》或《税务稽查结论》,报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连同稽查案卷移送审理部门审理。 (四)审理。审理人员对稽查实施环节移送的待审案件在10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毕。对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填写《补正通知书》连同案卷退回稽查实施环节重新进行稽查,并限期返回。 案件审理完毕,审理部门制作《审理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需实施处罚的要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向当事人告知有关处罚事项,当事人提出申请且符合听证条件的履行听证程序,然后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报请局长签发,移交执行部门送达、执行。达到大要案标准的报同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 (五)税务执行 税务执行人员接到批准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填制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被查对象,并监督其执行。税款及罚款必须在决

审计底稿基础规范要求

审计底稿基础规范要求 下面内容是通过日常底稿复核中发现的相关不规范事项,特别是平时做得比较少的完成阶段、初步业务活动阶段、风险评估阶段和特殊事项的审计,在此作进一步的强调,并不代表全部。各位应加强自我学习和团队探讨,团队的探讨对审计人员非常重要,往往一个人的意见并不完全正确,而通过大家对与事项相关的材料、处理依据等充分了解、探讨后才会形成一个正确的处理意见,这样对大家的自我提高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项目开始前,应根据对项目的判断和执业规范中规定的模板选择条件,选择恰当的审计模板(重要企业、一般企业、审阅),完成期初数据和附注导入、账套关联和审前数设置、重要性水平的设定和项目分工。 一、完成阶段 1、报告流转表上相关信息和签字要齐全。 2、存档的审计报告或专项报告需要本所盖章及相关注师签署。 审计报告日期:是划分注册会计师审计责任和公司财务责任的关键时点。通常注册会计师签署审计报告日期与管理层签署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日期为同一天,或晚于管理层签署。通常对(拟)上市公司,除获取保持与审计报告日期一致的管理当局声明书、确认函外,还应当获取公司董事会关于通过本次审计报告的决议。 3、存档的审定后报表、附注、被审计单位专项说明等(注:即按责任划分应当由被审计单位自行出具或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被审计单位和相关人员(法定代表人、主管公司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等)签署、盖章确认。本所目前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交对其报表、附注的确认函(格式附后),确认函的日期保持与审计报告日期一致。 确认函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们已审阅了贵所出具的公司XXXX年度审计报告(编号为)、审定的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共页)和其他所有专项审计报告及其附注、说明,我们同意按贵所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作出调整和进行披露,并正式签署财务报表。

税务稽查案卷资料排列顺序表

税务稽查案卷资料排列顺序表 稽查案卷立卷时,卷内资料一般按下列顺序排列: 一、税务文书部分。税务文书部分的资料按照文书形成的流程环节和时间顺序排列。有正文和原稿的文书,应正文在前,原稿在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附列在本部分文书的最后。主要税务文书按下列顺序排列: (一)选案类 1、稽查任务通知书(一户一书); 2、举报资料(举报案件处理单、举报信件摘录单); 3、转办资料(转办案件资料及批件); 4、上级交办资料(交办案件资料及批件); 5、协查函件; 6、选案类其他稽查文书。 (二)实施类 1、税务稽查报告或税务稽查结论; 2、终止税务稽查报告; 3、税务案件审理提请书; 4、立案审批表; 5、稽查延期审批表; 6、税务检查通知书; 7、税务检查专用证明书; 8、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

9、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10、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 11、冻结存款通知书; 12、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1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审批表; 14、查封(扣押)证; 15、查封(扣押)商品、货物、财产清单; 16、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17、阻止出境通知书; 18、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19、实施类其他文书。 (三)审理类 1、案件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书(或重大、疑难案件审理报告); 2、审理报告(或重大、疑难案件初审报告); 3、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4、听证程序中有关听证笔录等材料; 5、当事人陈述、申辩材料; 6、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7、补证、退查通知书; 8、稽查审理延期审批表; 9、稽查审理工作底稿; 10、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11、审理类其他文书。 (四)结论类 1、税务行政处理决定书; 2、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3、税务稽查结论; 4、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5、税务案件立案侦查通知书; 6、税务案件移送书; 7、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8、结论类其他文书。 (五)执行类 1、执行报告; 2、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入库凭证或复印件; 3、延期入库审批表; 4、调整帐务凭证复印件; 5、限期缴款通知书; 6、税务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7、扣缴税款通知书; 8、冻结存款通知书; 9、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 10、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 11、纳税担保书;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底稿-(已排版)

目录 1、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工作程序图 2、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 3、审计立项书 4、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 5、任期内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情况表 6、经济责任审计计划表 7、审计工作方案 8、审计通知书 9、审计进场会议纪要 10、审计资料交接单 11、审计承诺书 12、内部控制调查表 13、企业内部控制调查问卷 14、内部控制测试表 15、记账凭证检查表 16、实质性测试审计工作底稿 (1)固定资产审核表 (2)固定资产抽查表 (3)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库存现金盘点核对表 (5)审计核实材料 (6) (往来款)审核表 (7) 余额测试表 17、审计调查记录 18、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 19、领导干部审计简易测试程序工作底稿 (1)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总表 (2)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情况表 (3)经济责任指标实现情况表 (4)收入实现情况表 (5)支出发生情况表 (6)资产管理情况表 (7)经济合同、协议管理情况表 (8)经办的债权债务情况表

(9)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表 (10)其他需要说明情况表 20、审计报告 21、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1)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 (2)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表 (3)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签收单 22、审计文书签收单 23、已阅资料清单 24、审计程序执行一览表 1、经济责任制一般工作程序图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工作程序图

审 实质性测试 审计工作底稿汇总 审计复核

草拟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征求意见 审计报告审核与审定 2、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 编号: 广州××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委托审计通知书 ××审字[ ]第号 广州××有限公司: 经研究决定,现委托广州宏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单位、部门)(处长、主任、经理等)同志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委托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章)

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

新《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解读 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57号下发了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几易其稿的新《规程》共八章八十条。 与原《规程》相比较,新《规程》对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主要职责、原则要求、工作步骤、工作纪律等方面规定的更加明确、具体、科学。 任务明确职责扩大 新《规程》第二条规定:“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新《规程》对税务稽查局的职责增加了对“其他涉税当事人的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同时税务稽查局除“检查处理”外,还要求“围绕检查处理开展其他相关工作”。税务稽查的职权有所扩大,对稽查工作的要求有所提高。 原则要求更加规范 新《规程》延续了“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分工制约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回避原则”、“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原则”等一些基本原则外,第三条、第六条还分别增加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保密原则”,同时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新《规程》还明确了上下级稽查局之间、国地税稽查局之间的关系。 强调回避强化纪律 一方面新《规程》将稽查人员的回避制度放在“总则”中,体现了“回避”制度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始终,。新《规程》第七条规定:“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另一方面,新《规程》增加了对税务稽查工作的工作纪律要求。新《规程》第八条规定了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作为的八种行为。“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新《规程》增加了分级分类稽查的内容。第十二条规定,稽查局应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并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纳税规模;(二)分地区、分行业、分税种的税负水平;(三)税收违法行为发生频度及轻重程度;(四)税收违法案件复杂程度;(五)纳税人产权状况、组织体系构成;(六)其他合理的分类标准等六个方面在管辖区域范围内实施分级分类稽查。 四个环节更加详细 新《规程》分章用大量篇幅,增加了大量条款对税务稽查程序、要求等作了详细的规定,体现了税务稽查工作中程序的重要性。 新《规程》第五条规定:“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即税务稽查具体工作步骤包含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四个环节。 一、选案。选择和确定税务稽查对象是税务稽查的基础和重要环节。新《规程》第十四条规定:“稽查局应当通过多种渠道获取案源信息,集体研究,合理、准确地选择和确定稽查对象。”第十六条“案源信息主要包括:(一)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二)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三)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四)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五)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六)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七)社会公共信息;(八)其他相关信息。”稽查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并对所获取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复核管理制度范本

审计工作底稿编制、复核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我所审计底稿的编制、复核、使用及管理,确保执业质量和审计任务的完成。根据《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和《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审计工作底稿》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的审计工作底稿,是由在所内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注册会计师执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可参照本制度办理。 三、审计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审计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情况,包括与形成和发表审计意见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以及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审计工作底稿可以由注册会计师或助理审计人员编制形成,也可由被审计单位或其他第三者提供,经注册会计师审核后整理形成。 四、本公司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为此,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手册中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统一印制了两种(一种称文字式工作底稿、一种称表格式工作底稿),三类(综合类、业务类、备查类)符合独立审计准则要求的审计工作底稿,供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中恰当运用。 五、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服从项目主审安排,按审计计划的分工认真撰写所内统一印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按各底稿要求的格式逐项计算和撰写,必要时,要另

加附表和计算过程,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对实质性审计工作底稿要求的审计目标和审计程序及各个表格的编制说明要求内容和项目正确撰写本人所承办的审计工作底稿,并对底稿中的有关数据的真实性及审计结论负直接责任,并在所编审计底稿上签名,以示负责。 六、审计底稿中运用的各种审计标识应说明其含义,并应保持前后一致。相关审计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七、依据本公司《质量控制制度》的要求,对审计工作底稿建立两级复核制,即由项目主审对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撰写的审计工作底稿进行逐项复核,在复核过程中要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签名;由所业务负责人对正体审计项目进行复核,对在复核中,各复核人员如发现已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做出的审计记录存在问题,应指示有关人员予以答复、处理,并形成相应的审计记录。 八、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完成外勤工作后,应将本人所承办的审计工作底稿按所内规定的三类工作底稿目录顺序进行排列后交付项目主审,由主审统一编写该项目顺序编号,并进行复核、归类、整理后,按档案管理规定,交档案保管员建档归案,并按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管理。 九、凡在本公司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助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其权属关系归本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自留或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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