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规范了造价实务的管理行为。笔者针对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以期造价管理行为更加规范化。

关键词:项目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对策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工程造价在一个工程项目中担当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工程的盈利与否、利润多少都与工程造价密切相关。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总要组成部分,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不仅仅在于降低造价,使其更趋于合理。

一、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投资决策阶段,项目工程造价的控制不够重视

投资决策是产生工程造价的源头,这一阶段耗资通常不超过总投资额3%,但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可达到8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是有效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阶段。长期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存在工期越拖越长、工程造价越来越高、投资膨胀严重的现象,其主要原因是缺乏建设前期确定工程造价的有效依据。

(二)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控制把关不严

一个项目的设计优劣对于工程造价的影响近80%,直接影响工程投资和工期。经济技术人员与设计人员缺乏沟通,造成设计与造价控制的脱节,无法真正在设计阶段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三)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确定于控制不规范

建筑产品具有独特性和复杂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经常出现在设计阶段无法预见的问题,例如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巧妙的利用变更以及增加签证以少报多,或是在结算时制造出一些意外情况,获得意外收入,挽回投标低价竞标的“损失”。

(四)竣工结算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乏力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应该是整个项目实际造价的真实反映,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最后一环,也是比较重要的环节。发包方则千方百计的砍价,扯皮现象相当严重,对帐数次,僵持不下,工程结算一拖再拖,大大的影响工程项目的交付使用。

此外,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存在着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需进一步完善等等方面

《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辽建 [2008]147号

暂行办法》的通知 辽建[2008]147号 各市建委、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为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及招投标工程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提供依据,促进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现制定《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建设厅 辽宁省财政厅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2008 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设工程费用、机械台班费用、混凝土砂浆配合比标准》,充分发挥计价定额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确保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反映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及相关单位合理确定价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是指构成建设工程造价的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和指数等不同时期的变化情况;各专业各类别工程不同时期工程造价指标和指数。 第三条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工程均应执行本办法。 凡从事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编审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分为信息价格、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材料价格风险系数。 1.信息价格,是指“辽宁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指定品种的材料价格信息、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建筑工程实物量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租赁价格; 2.材料价格综合指数,是指经过综合测算,反映建筑材料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 3.材料价格风险系数,是指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对综合单价中材料价格承担风险的幅度。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是建设资金大量使用而项目经济效益尚未实现的阶段,在该阶段进行造价控制具有周期长、内容多、工作量大等特点,监理工程师做好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对于防止“三超”的出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造价控制建议和措施 xx工程应体现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并做到投资合理,在保证建设单位要求的标准、满足设计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以最快的速度,合理的投资完成xx工程是我们和建设单位共同的目标。因此我公司建议采用积极的预先控制方法,这样即能合理控制投资,又能有序把握进度。 一、工程造价预控方法 1、做好造价分解结构(WBS) 将工程造价进行分解,原则上分解到足够准确计算工程造价的程度;造价分解结构覆盖了工程的全部分项,包括暂估分项。按照造价分解结构计算工程量,对工程投标报价进行核对,依据工程造价数据库,以指标参数核查工程标底,对工程预算偏离指标参数的分项进行核查,编制并提交分析报告。这项服务不仅确保了工程预算的准确性,也为评价设计品质和工程变更提供了重要依据。 2、建议进行工程预算核对 承包方提出的预算与标底往往存在差异。其原因很多,可能由于图纸设计深度不够造成的预算量、价差异,也可能由于造价工作人员对定额子目理解不同造成预算价格偏差。双方对差异进行逐项分析计算,我们称为工程预算核对。 工程预算核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首先以合同及中标价为依据,按照造价分解结构,同总包方核对工程预算的量、价。有争议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向建设单位汇报,为各阶段结算打好基础。 3、签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严谨施工合同 签订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严谨施工合同如工程范围、工程内容的确定、专用条款中合同价款及调整、工程预付款与扣回、工程量计量与确认、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材料与设备供应等。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

最新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国家和地方关于工程造价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及市场价格的变化,满足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新形势下的造价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是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预算、结算计价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预(结)算计价是指工程项目的工程量、单价、总价等的计量和确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新建、改扩建、维修等所有工程的造价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预(结)算计价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应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 2.准确高效原则:各项计算工作应准确、清晰、合规,体现出较高的工作效率,以适应工程招标、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3.可复查性原则:应有详细、真实、完整的记录、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使工程造价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4.合理低价原则:应以客观事实及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并灵活运用当地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以合理较低的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5.合同清算原则:所有合同在除保修条款外,应就合同范围内所有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结算,但一份合同最终只能办理一次《竣工结算报告》。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六条管理机制 工程造价实行项目单位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协同管理的体制。工程管理部对工程计价负主要责任,其他部门或单位应依照本制度积极配合、参与并负相应责任。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编制与审查。 2.负责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拨付。 3.负责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及零星工程的计价。 4.负责审核合同造价条款。 第八条项目单位职责 1.负责工程总包、分包招标、比价及相关备案工作,并及时向工程管理部提供编制预算、标底的相关资料。 2.负责合同的起草、签订、执行。 3.负责有效控制工程变更、工程形象进度。 4.负责编制零星工程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5.单项合同价2万元以下的零星项目,可直接洽商确定施工价格。 6.负责建立甲供材料的领用及付款台账。 7.负责提供工程结算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工程预算管理 第九条工程预算是确定工程造价、签订合同、拨付工程价款及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预算分为招标工程预算和非招标工程预算。 第十条招标工程预算应依据招标文件编制,标底的内容、项目划分、单价应与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报价的要求一致。 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招标评标的参考,检验施工图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也可作为材料选择的指导。 第十一条非招标工程预算应作为合同的预算包干价使用或经济指标评价的参考。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计价时,工程量清单计价应优先于工料单价法计价。 第十三条工程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批准的概算书。 2.经会审的施工图纸、会审纪要或工程量核定单及说明。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 4.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任务书等造价资料。 5.各类现行定额、计量、计价规范及公司相关规定。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20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8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下文最新版的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20xx年最新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与监督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工程从筹建到交付使用期间,因工程建设活动所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前期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的编制、确定、控制和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

简称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监督。 省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所属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工程造价的编制和确定 第五条编制建设工程造价,依据下列规范、指标、定额、价格信息进行: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二)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定额、工程费用定额、工期定额; (三)人工、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台班等市场价格信息; (四)企业定额; (五)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依据。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由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第三项由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第六条项目建议书编写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标准、技术条件、工期等,按照编制期的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的价格、利率、汇率变化等因素编制。 第七条初步设计阶段应当编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应当依据初步设计和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以及建设期间价格、利率、汇率等因素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附件 1 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投标项目标底与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是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工程造价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库站维修、安全改造及形象包装等工程项目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的委托编制。 4、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价指标的测定、编制、调整工作。 5、参与由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审计监察处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2、审查委托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核其进入湖北公司市场的准入资格,并负责其准入工作的办理。 3、审核工程建设部门提供资料,确定是否满足委托审计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与委托审计相关和资料传递、业务协调,平衡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 5、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审计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办理委托审计费用结算。 6、分析审计报告,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向

最新工程项目造价全过程与控制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1 基本概念: 工程造价管理是指遵循工程造价运动的客观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经营与管理等实际问题,力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达到提高投资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全部业务行为和组织活动。工程项目造价管理的基本内容就是合理确定和有效的控制工程项目造价。工程项目造价有两种含义,相应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有两种,一为工程投资管理,一为工程项目价格管理。针对工程投资管理,所谓工程项目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项目造价的产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对业主而言,工程造价的含义就是指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工程投资费用。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都具有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产品单件性、固定性等特征,使得建设工程的造价复杂多变,因此,业主方对其管理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包括建设工程的立项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阶段和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1.2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现状 我国工程造价在唐朝就有记载,但发展缓慢。新中国成立后,有很大的发展,但未形成一个独立的系列学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了经济建设上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使工程造价管理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新兴学科。1985年成立了中国工程

建设概预算定额委员会,1990年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1996年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已确定并行文建立注册造价工程师制度,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标志着该学科已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学科体系。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应该说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对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但是,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工程造价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以办理工程结算价为目的,只注重在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忽略了工程开工前投资决策阶段对造价的控制。投资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它直接影响到国民经济及财务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由于这一阶段是工程的前期工作,各方面的资料不可能充分,可比性的工程比较少或这方面资料积累的比较少,估算的办法不完善、不科学,使得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和造价工作者在此阶段难有所作为。 工程造价管理以被动的按照设计图纸编制的概预算和计算工程造价为主,忽视了在设计阶段用工程造价管理优化设计,有效的控制造价。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设计阶段影响工程投资的可能性为75%以上,但目前我国的设计者,大多追求高安全度和设计收费,设计时不考虑经济因素,造成了许多工程大量浪费材料的现象。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阶段相互脱节,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决算价,这六个阶段的造价分别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各自管理,没有建立前者控制后者,后者影响前者的有效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我国目前的工程造价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制度不完善。已经完工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资料对造价师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前,我国这部分资料十分有限,大多属造价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 理暂行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建标造函[2007]8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的编制、工程结算审查、竣工决算的编制;工程实施各阶段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工程造价信息、技术经济咨询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凡依法设立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方可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并依据本办法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指导性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上下浮动幅度在20%范围内。 第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附件一)。采用上述办法不便计算的,可以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附件二)由工程造价咨向单位与委托方另行约定。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为委托方强制指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指定没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机构承接业务并收取费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服务台同,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交付方式,并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促进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的。下面是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臵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间贷款利息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以及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计入的有关费用。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是指用来计算、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的标准,主要包括: 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及其基价表; 预算定额、消耗量定额及其基价表; 费用定额、工期定额、劳动定额、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人工、材料及设备、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计价依据。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制定应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组织专家审定。 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概算定额编制后,报省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并由其会同省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联合发布。其他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修订、补充和解释工作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计价活动内容 建设工程计价包括下列内容: 编制和审核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 约定和确认工程合同价款; 进行工程计量和价款支付: 办理变更签证和工程索赔、工程结算和决算; 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 确定与控制原则 建设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分阶段合理确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有效控制。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和实行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和简化。 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控制设计概算,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控制工程结算,招标控制价控制中标合同价。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为工程造价的最高限额。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及修正概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突破,确需调整的,应当经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工程预结算的规范化管理,结合工程造价形成的特 点,通过合理地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预结算工作的 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 3.职责 3.1 集团总部成本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解释、指导、监督检查。 3.2 集团所属各项目公司从事工程预结算的计价、审批及其他有关责任人员负责贯 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原则、一般规定、工程预算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其他规定)4.1 工程预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1 廉洁奉公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 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禁主动索要或被动接受财物,如出现损公肥私性质的 不正当计价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1.2 多级审核原则:工程预结算应建立起预结算人员之间、部门之间等的编制及审 核控制体系;工程预结算皆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 有关手续资料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否则不得办理预结算。 4.1.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预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 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 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招标、成本核算、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1.4 可复查性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 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4.1.5 合理低价原则:工程预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 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并利用市场竞争、甲方品牌资源等因素,处 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 4.1.6 方案优化原则:成本管理部在工程预结算工作中,应积极协同设计、工程管理 等单位、部门充分应用价值工程理论,进行设计、施工措施、材料设备等方面 的方案优化工作。 4.1.7 信息通达原则:工程预结算在编制时应考虑适应成本核算、成本分析等多方面 的需要,对资料、信息应及时整理,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提供给设计、工程管 理部、项目部等部门;对于当地公司财务管理部、总部的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 组,除尚未公开的标底情况外,其他情况,如其需要,均应真实、透明、系统 地提供所有信息资料。 4.2 工程预结算工作的一般规定

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第十六章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 我公司将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综合营业楼建设项目工 程施工过程中对控制工程造价与成本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并作为本次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管理工作。 控制工程造价是施工管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并完成起到重要的作用。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途径是降低工程成本,我公司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节造价控制体系 一、造价控制体系的控制管理目标 我公司将在整个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从建设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并提出合理 建议,并积极配合建设方进行各项决策;积极配合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进行优化;积极配合建设方对甲指乙供材料进行比选、认价、封样等工作;积极配合各管理方有效控制“专业分包暂估价”部分招投标及承发包的全过程;积极组织与协调各参施单位保质保量的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施工并顺利保证完成竣工验收 工作;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配合建设方单位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合理有效的控制工程建设总造价,这是我们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我公司一贯重视工程造价与成本的管理控制。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将利用人力资源、材料控制、机械设备、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等优势,合理降低施工成本,从而为整个工程建设节约投资。我们将把历年沉淀的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与建设方分享,使用先进的技术措施及管理手段,合理降低建设成本,为本工程的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1、项目总造价的控制管理目标 将整体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在承包合同价的范围内,并实现整体竣工结算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以内,最终使项目造价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2、设计优化的管理目标 协助建设方、设计单位就本工程的设计阶段未完善的设计进行设计优化,分析整体项目投资造价,并分解各专业投资造价目标,进行可行性分析,尤其对专业工程暂估价部分设计要重点进行分析,确保设计优化在整体投资不变的情况下进行。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 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购置费、工程建 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有关费用。其 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 中约定的工程价格。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管理; (四)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六)调解建设工程有关造价问题的争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基价(定额)、计价指引、费用标准、工期定额、计价规则及工程计价的有关文件、办法。 第七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计价依据。 各专业定额站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的委托和指导下,编制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施工企业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计量规则和编制原则自行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予以补充计价依据的,相关单位应提供新项目的计价资料和数据,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编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颁发。 第十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办法定期公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数。 第三章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5139工程造价项目管理制度 Model of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工程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现在根据我们目前的工程状况及组织架构情况,从几个方面来阐述工程造价有关管理规程。 一、合同管理 从目前看,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亟待加强,在对强势的建设单位时,已经有很多对施工方不利的条款,施工方应仔细研究分析,也要灵活对待,力求减少经济损失。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论证,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1、总包合同在签约阶段:先由预算部牵头组织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在公司内部进行合同条款的讨论,再由项目经理组织预算部、材料经理与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合同条款协

商,并把讨论主要问题汇报于严银峰总经理(下面简称“严总”);如果管理层面经过多次努力仍不能解决的问题,再由严总出面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总包合同在实施阶段:预算部和项目经理应对合同主要内容有深入的了解及掌握,相互之间应做到良好的沟通;在每个项目开工时,预算部和项目经理、生产经理、资料员需开会讨论项目的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以做到“防患于末然”。项目经理在生产过程中应贯穿“工程造价”这个主线,也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工期、质量、成本、索赔资料”。 3、分包合同,目前仍由项目经理、材料经理实施,但要从形势上及程序上要规范化管理。 二、工程造价资料管理 工程造价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条件,也是造价产生的重要依据;施工企业人员必须重视这个工作。在审计结算时,建设单位及审计单位只根据竣工图及资料来进行审计活动,不会根据实际操作来进行审计,他们要的就是依据甚至是咬文嚼字,否则很难算到。 1、施工方案施工前,要结合施工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

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附件1 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建设项 规范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投标项目标底与报 价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是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工程造价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步设计概算、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库站维修、安全改造及形象包装等工程项目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的委托编制。 4、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价指标的测定、编制、调整工作。 5、参与由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审计监察处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2、审查委托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核其进入湖北公司市场的准入资格,并负责其准入工作的办理。 3、审核工程建设部门提供资料,确定是否满足委托审计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与委托审计相关和资料传递、业务协调,平衡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 5、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审计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办理委托审计费用结算。 6、分析审计报告,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向工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汇编)

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造价的编制与交底 1、工程造价是投标报价的基础资料,编制工作必须严肃认真,根据工程规模,按以下分工编制。 (1)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由造价部承接的建筑、市政等工程的造价。 2、编制造价的依据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报价的条款; (2)招标图纸及答疑会议纪要;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位置、标高及障碍物情况; (5)各专业施工图册、图集及施工详图和建筑工程机关造价信息; (6)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定额 (7)按照陕西省统一的计价规范,结合本公司的技术装备,施工方案、施工水平以及内部消耗等进行测算编制,实行单价报价或工程量报价等方式进行编制。 3、工程造价必须在投标期内编审完毕,其编审程序为: (1)根据各级分工,由组织报价部门的负责人对编制造价人员进行交底和分配工作;由参加工程发标的人员向编制造价人员介绍投标要求和工程情况; (2)工程造价人员按照编制标书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各专业工程造价,并自行复核一次; (3)造价部设专人负责造价审核工作,对编出的造价进行复核和汇总,确认无误后,汇出报价; (4)投标报价单位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标价做最终审定。 4、不参加投标或工程施工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和零星项目的预结算只执行前三项程序。 5、造价内容要求套用定额合理,计量准确,价格可靠,内容齐全,力求

避免出差错,既要防止低估漏算,也要杜绝高估冒算。具体内容为:(1)造价编制说明 A、工程概况; B、编制依据; ——设计图纸,标准图集及材料做法; ——参考定额,材料价格及费用标准,并确定有关费用; ——招标文件中有关报价附表的具体规定。 C、编制说明 ——造价定额允许调整的项目,在造价中已经调整或未做调整(如暂定价格及暂估设备价格等风险材料); ——各项可调费用费率标准; ——给出的参考价、暂估价的材料、设备,须待竣工结算时按规定调整; ——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适当调整。 ——市政工程考虑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内容。 (2)工程量计算底稿 A、基本数据,以土建为例: ○1外墙外围水平面积; ○2基础轴线长度; ○3门窗框外围尺寸; ○4预留洞口尺寸; ○5层高; ○6檐高 B、工程量计算表按施工图纸循序计算,不得重复和遗漏。主要有: ○1土建工程分基础、结构、屋面、门窗、楼地面、装饰、室外工程,按照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 ○2市政工程分管道、道路、桥梁等不同工程对象,单独按照定额分项目,计算降水、土方、基底处理、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设施、管道敷设及装修等项目,以及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计算临时设施各分项工程量;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造价 控制 1 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它明确企业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的拨付方式、索赔方式、材料的购臵、竣工结算方式等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企业组织施工、进行项目经营的法律依据. 由于建筑产品具有投资大、工期长、涉及原材料种类多、过程工序复杂、质量要求严格和受地理环境影响大的特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要与设计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等取得联系,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涉及的内容多而复杂. 目前 ,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出现了较为混乱的局面,部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业务不够熟悉、目标不明,这就会造成在处理合同业务时考虑不周全、条款斟酌不仔细,不仅造会成经济损失,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 当前的建筑市场由于施工队伍较多,僧多粥少,形成严重倾斜的买方市场,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被迫以压低造价、缩短工期、垫资施

工,甚至满足建设单位的无理要求等诸多让步来争取到施工合同,也会造成工程造价管理上的隐患. 因此,要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提高企业的利润,首先要从施工合同管理入手,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加强合同管理首先应树立合同意识,不管是企业的决策层、执行层,还是合同管理人员都应重视合同管理,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掌握业务知识,在制定施工企业合同时应认真把关;第二,加强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的管理办法,明确相关人员的责、权、利,制定出既保护企业自身利益又满足业主要求和投标承诺的施工合同条款;第三,实行合同会签制度、合同评议制度,合同签订后,认真进行交底,施工人员特别是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合同,明确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及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2 现场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即施工阶段是把设计图纸和原材料、半成品、设备等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是实现建设项目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 一般在施工阶段承包合同价已确定下来,造价控制的目标已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充分发挥人的作用,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对工程成本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积极推行项目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项目内部的岗位责任. 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对项目经理的约束机制尚不健

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措施

工程造价管理及成本控制措施 一、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管理主要工作包括:向建设方提供合理的优化设计建议,对内实行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使用,以技术和经济相结合控制工程造价;以及预付款,进度款的管理、增减工程量的工程款调整,工程结算等。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优化 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管理和编制施工措施的总的指导性文件在施工中,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设计变更等因素,及时调整和优化施工方案,做到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的合理高效使用,最终实现本工程项目的合理工期,提高经济效益。 (二)施工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 工程造价人员,根据施工人员提出的施工方案和措施,从工程施工投入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估,选择施工效果良好,投入合理,能确保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案。 (三)预付款、进度款管理 每月20日前向工程师报工程进度月报表及下月的工程进度计划表。 (四)增减工程量的工程款调整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签证项目、设计变更及非我单位原因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引起的工程款调整。

1、建立台账,及时办理各种文件。 2、对投标报价中有相应综合单价的,按原有综合单价,根据工程量增减进行总价调整。 3、对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应综合单价的,按合同规定进行单价分析,报工程师及业主审核,按审核价及工程量增减量进行总价调整。(五)工程结算 1、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对进行预算,盘点现场材料,根据各种台账核对工程量、工程款、人工费、材料费等,做到工程施工中不偷工减料,不浪费工料。 2、平时加强对结算经济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台账,工程竣工验收后,整理汇总各种资料,编制工程结算书,并于1个月内报工程师审核。 3、积极配合工程师和业主办理工程结算。 (六)资金管理 1、建立资金台账,统一管理工程款及人工费、材料款等,做到专款专用。 2、积极配合工程师及业主,保证工程款及时拔付。 3、及时支付工人资、材料款等,以保证工程进度。 二、成本控制措施 1、加强对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从而全面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减少不合格品率的出现,减少返工,达到节约成本的目的。 2、强化施工组织纪律管理,对于已制定好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一、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建设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 二、工程造价控制分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 (一)事前要对投资项目严格把关,控制设计标准,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重视优化设计,降低投资成本。 (二)在施工过程中严禁随意增加项目,增加工程量和擅自提高工程建设标准。 (三)工程在竣工结算时,严格按照龙矿集团的竣工结算管理办法执行。 三、做好工程材料价格管理工作 (一)合同签订时要约定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采购材料(含成品、半成品,下同)等的范围及可调价差材料明细。进场材料要按相关规定,经监理确认质量合格且满足设计要求标准。合同约定的可调价差材料,承包人要事先提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事前共同进行确认,实时认证的价格作为结算时的价格依据,未经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格不得进入决算。 (二)设计完成后,建设单位负责做好市场调研,及时编制项目的设备及材料采购计划,具备招标条件的一律按相关规定提交招标办公室进行招标采购。 四、工程款拨付要求

(一)无资金计划、无合同、未办理开工报告的工程项目不准拨付工程款; (二)工程进度款拨付,必须严格按照资金计划、合同和工程进度划线后,按监理、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处审定的支付证书办理,严禁多付或预支; (三)工程拨款必须按规定的签字程序办理(监理、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处、合同预算处、财务部、集团公司领导); (四)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扣除合同约定的各种款项后,方可办理剩余工程款支付; (五)拨付保修款时必须有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处签字同意拨付保修费的具体意见后方可办理。

工程造价管理及相关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造价及相关管理制度汇总 2016.4.8

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一、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三章初步设计概算管理 第四章施工图预算管理 第五章招标标底管理 第六章工程结算管理 第七章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信息价)及价差管理第八章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费率定额管理 第九章工程造价人员管理 第十章奖罚 第十一章造价中心档案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节约投资,减少浪费,提高投资效益,实现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有效控制,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管理指对工程建设各阶段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中间结算、竣工结算的价格管理。 第三条确定工程造价应遵循经济规律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高估冒算、随意压价等不正当的计价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公司新建、改扩建、维修项目(含地面和矿井(露天)基建工程、地质测量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巷道与露天的接续延深及改造工程、房屋及附属设施改造工程、机电设备改造安装工程、供配电改造安装工程、热力、给排水改造安装工程、道路及基础改造工程、绿化工程、零星工程等)。 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加强部门职能管理的精神,工程造价由各项目负责单位与造价中心协同管理的体制。财务部、审计部、生产技术部和项目负责单位依照本办法和公司工程管理办法履行业务管理和监督职能。 第六条项目负责单位(生产技术部、煤矿)是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直接责任者,其主要职责: 一、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已批准的立项申请表(见附表一)、招标文件、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见附表二),及其它编制工程预算所需的基础资料。 二、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不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供立项申请表、商务谈判纪要(按工程管理办法)、呈批件(见附表三)、图纸、说明等编制预算所必需的资料。 三、下达中标通知书(见附表四),起草合同并办理合同审批,准备开工条件,办理工程开竣工。(见附表五、六) 四、在施工过程中,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见附表七),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变更、隐蔽工程等签证手续。 五、及时上报产值进度情况。 六、及时上报材料供应情况(有甲供材料的情况),编制材料供应清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