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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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一、公司车辆出现事故后,当值司机处理事故流程如下:

1、停车、保护事故现场,急救伤患人员,同时保持冷静,与事故另一方保持克制和礼节,有相机或手机有拍照功能的,尽量拍下事故现场照片(照片上要清楚拍到机动车牌号码);

同时立即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有人员受伤,交警到现场后,对轻微伤可按稍晚程序处理,并要求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受伤人姓名,重大事故应按照普通程序处理事故,出具交通责任认定书;

2、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车辆保险卡上有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

3、向公司行政部负责人报告,叙述事故具体经过;

4、驾驶员在48小时内携带身份证件、保险单正本、驾驶证、行驶证到保险公司正式报案,填写局面报案表及说明事故经过;

5、依照保险公司人员及公司办事人员指导,同事故另一方进行协商处理;

6、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报告及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报告,与事故另一方做好车辆定损、维修、受伤人员治疗;

7、提交索赔单据,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赔款。

二、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承担后果。

三、如遇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费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赔

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具体分担比例如下:

1、5000-20000元,事故车辆驾驶员承担10%;

2、20001-50000元,事故车辆驾驶员承担6%;

3、50001-100000元,事故车辆驾驶员承担4%;

4、十万元以上,事故车辆驾驶员承担1%;

以上费用,从事故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中扣除。

三、车辆出险后,驾驶员未能在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而引起的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后果,其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事故车辆驾驶员全部承担。

四、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或者伪造现场,弄虚作假和包庇袒护、隐瞒不报告者,所产生的法律和经济损失等后果,由事故车辆驾驶员全部承担。

五、出险事故处理完毕后三天内,事故车辆驾驶员向公司行政部递交一份车辆事故报告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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