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车棚充电管理规定

电动车停车棚充电管理规定
电动车停车棚充电管理规定

XXXXX有限公司

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试行)

为规范公司员工电动车的管理,给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充电安全,公司本着以人为本,保障职工安全的宗旨,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管理,保安队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安全员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总务员负责公司内电动车登记。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内部员工上下班车辆或公司内住宿人员外出车辆充电使用。特殊情况须报告人事行政部,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二芯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充电。充电人员不得更改线路和开关,若因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私接插座以及一座多充现象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四、电动车按规定充电时间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其它电动车充电。

五、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除星期日外每天早上8时至中午14时共6小时,晚上17:30至23:30共6小时,每日总供电时间为12小时,由保安队按时进行停车棚供电控制;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芯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员工在电动车充电前应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保安队、安全员应重视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无法当场解决的问题应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充电,保安队将视天气情况,以安全为前提关闭充电处的总电源;具体停充电日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大雨天气若未关闭电源,员工进行充电时,应仔细观察充电处有无漏水漏电现象,以防短路引起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若应此原因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九、充电器应保证散热正常,禁止将衣物、塑料制品、易燃易爆等物品与正在充电的充电器接触。

十、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人事行政部

二○一X年五月十日

自行车棚管理规定

自行车棚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成·资工业园起步区自行车棚暂行管理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公共秩序,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区域内自行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第三条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投、建、管”分离原则,委托成都现代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园区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维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第四条坚持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以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为中心的全面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园区安全作业。 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五条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根据2010年5月20日园区入驻企业回复的《成·资工业园区修建非机动车棚调查表》,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委托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1号厂房(拟建)与2号厂房空地间修建非机动车棚; 第六条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标准厂房内非机动车棚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模式 第七条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1号厂房与2号厂房空地间先行修建一个长30米宽6.9米的非机动车棚(具体位置详见后附平面布置图),车棚外

立面颜色为灰黑色,车棚内划分为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停放区,电瓶车停放区域须安设电瓶车充电插座,并在车棚入口与现有展览区段硬化一条宽3米长75米的临时道路; 第八条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将采取自主招聘的形式,聘用当地的失地农民及退伍军人对其进行培训再上岗,对上述人员进行统筹管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园区非机动车棚的保洁工作及车棚内车辆的看守工作; 第九条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成都市物价局关于加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成价费[2004]255号)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对本车棚停车实行收费。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条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制度 1.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对园区标准厂房区域内非机动车辆管 理; 2.为防止发生非机动车辆被盗和乱停乱放及违章占道的现象,成·资工 业园区各入驻企业员工须将非机动车辆停放在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 司工作人员指定的停放区域(1号厂房与2号厂房间的非机动车 棚); 3.车棚停放实行“一车一卡”制,车主须遵守停车棚的管理规定,将车 辆停放在车棚内相应的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区域内,并领取停车 卡。车主取车时将停车卡交还看守人员,经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并交纳 停车费后方可取回车辆; 4.电瓶车充电需办理充值智能卡,付费充电; 5.车棚停取车时间为7:00点至20:00点,车主须按时领取车辆,如发 生车辆隔夜被盗现象,由车主自行负责;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1

目录 一、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三、安全责任 四、安全教育制度 五、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六、安全活动制度 七、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九、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十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安全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全体管理人员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在做好“三控制一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会议,组织开展安全劳动竞赛。 3、教育员工做好自我保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检查督促消防设备和用电安全,树立防范意识。 5、加强安全管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的发生。 6、单位车辆与外来车辆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严 禁带故障运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二、安全目标监督制度 1、管理人员要制订好各部门的各项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各部门人员学习。 2、专职安全员每日必须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和违章,及时汇报和制止。 3、每月召开一次专业人员以上管理人员会议,检查不安全隐患,并下达预防措施。 4、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员工会议,进行安全教育,杜绝违章操作。 5、专职安全员必须在发现不安全隐患后,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开始整改,整改结束后,把整改情况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记录备案,以便检查。 6、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各种奖罚制度的实施。

三、安全责任 1、管理人员对设备运行实施安全管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2、按照设备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运行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设备运行进行安全、有效的管理 3、发现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不听劝阻者,问题严重的,应视其情节严重与否进行处理。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规定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电动车充电的管理,给部分员工在电动车缺电等应急情况下提供充电,确保员工安全回家,同时也为保障充电过程的安全,特制定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所有需要充电的电动车必须由本人提出充电申请,从当班主管处领取《电动车应急充电审批表》,如实填好后在门卫室做好登记并交由门卫统一存档管理。电动车充电一律停放在北一门固定充电处交由门卫监管以确保充电安全。 二、仅允许部分员工在电动车缺电等应急情况之下充电,同一部车月累计充电不超过3次,当班同时 不超过两部在充电,以免占用过多充电位,单位总充电次数月累计不超过30次。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四、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下一辆 电动自行车继续充电。 五、在充电处充电时,由于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个人原因引起的 火灾及其他伤害,从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均由车主负责。 六、充电方法: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 于充电处的插座上。如果反方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 七、充电员工在充电前需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 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无法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八、严禁雨雪、潮湿天气充电,充电器应放置在远离火源处,禁止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车上。 九、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十、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武汉爱普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审批人: SGMW安全工程师: 审批日期:

关于自行车棚管理规定自行车车棚的相关管理规定条例

关于自行车棚管理规定自行车车棚的相关管理规定条例自行车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快捷方便的一种交通工具,对自行车车棚实行管理,贴出管理规定,这样有利于相关人员对自行车的管理。下面是学习啦为你的关于自行车棚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为了规范车棚的管理,现将自行车棚的安全管理规定如下: 1、车棚管理人员(或承包方)须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 2、自行车棚放有摩托车等车辆,严禁在车棚内打闹嬉戏,并注意用电、用火安全。 3、自行车棚内须按照要求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门口或其他方便显眼处。 4、自行车棚内应按照要求统一规划布局,充电区域插板、线路布局合理、整齐,防止短路、漏电。 5、定期对车棚内安全进行巡查,若发现摩托车漏油等,及时保持车棚通风并及时告知车主。

6、自行车棚在安全管理上由承包方负责,实行“谁管理,谁负责”,发生丢失、偷盗及发生其他突发事件,责任也均由承包方承担。 7、自行车棚的日常管理上,须对临停车辆进行详细登记,对包月车辆进行登记造册,尤其是车主 ___登记全面,并向物业留存归档一份,以备接受物业的检查、监督。 8、车棚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乱收或不收。若由他方承包,收费标准须经物业同意并报物业归档备案。 9、自行车棚内应保持干净、整齐、通风条件良好。 10、自行车棚仅为存放车辆之用,不得他用。 为了确保我们小区居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的存放安全,现就小区自行车车棚的管理制定以下管理: 第一条、自行车车棚管理人员要定期向物业部反映有关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级领导;

第二条、小区的居民一定要积极配合自行车车棚管理人员做好工作,严格遵照制度执行,不得无理取闹; 第三条、自行车车棚内存放车辆必须每天要摆放整齐,卫生整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其它,其他无关人员的进入,保证自行车的安全; 第四条、自行车车棚的管理要发生成本支出,因此,自行车、电动车以及摩托车的存放是有偿服务,本小区居民存放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实行按月收费或按年收费(按年收费优惠两个月费用),一次交清,费用有物业管理部分来收取,禁止欠托管理费用; 第五条、自行车车棚值勤人员要密切注意车棚内外的安全,值勤人员要确保用电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理,防患于未然。; 第六条、非本小区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放入车棚内存放,本小区居民存放车辆时务必将车子锁好,摆放整齐,否则不得存放,更不得乱停乱放; 第七条、本小区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必须具有牌照、车锁、脚架,以便日后更好的管理;

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公交停车场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流程,完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特规定如下: 一、公交停车场的管理单位是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停车场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公交停车场使用单位必须遵守停车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公交停车场按设计核准的停车数量停放车辆,不得占用消防应急疏散通道超停车辆。 1、超停车辆的停车场必须每年将超停数量、安全防范措施、解决计划向集团安全管理部备案。 2、集团安全管理部定期对超停车辆的停车场进行检查核实,并对安全防范措施和解决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管。 四、执行公交车辆进出场安全检查制度。 1、公交车辆进场前由警卫人员上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异常物品应按规定处置。 2、公交车辆凭使用单位开具的车辆出门证出场。 五、公交停车场内车辆安全行驶制度。 1、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违规逆向行驶。

2、公交停车场内公交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小型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3、公交停车场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区域停放,不得违规停放。 4、公交停车场内禁止非机动车、电瓶助动车、摩托车行驶。 六、执行公交停车场内禁烟禁火制度。 1、公交停车场是禁烟禁火重点单位,除划定的吸烟点外,全部禁烟禁火。 2、因生产作业、维修施工需要动火的,应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管理单位派员在动火区域设置警戒线并配备灭火器材。 3、应设立动火作业申请、批准和配合作业记录台账。 七、落实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责任。 1、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2、警卫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3、安全消防巡查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4、监控消防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 八、定期开展职工安全教育活动。 1、管理单位所属的管理大区人员每月不少于二次安全教育活动,每次不少于二小时。 2、管理单位各岗位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教育活动,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标准

苏州帕斯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标准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施工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tation and charging point 2018 - 02- 02 编制2018 - 02 - 实施苏州帕斯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标准引用文件 3 名词术语 4 总则 5 充电站和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1 充电站的组成和功能 5.2 充电桩的组成和功能 5 充电站的规模和类型 5.1 充电站规模 5.2 充电站类型 5.3 充电机配置 5.4 公共充电站的设置 6 充电站选址和充电桩设置 6.1 充电站选址 6.2 充电桩设置 6.3 充电站布置 6.4 充电机和充电桩技术要求 7 负荷等级与供电电源 7.1 负荷及负荷等级 7.3 供电电源要求 8 充电站和充电桩配电系统 8.1 主要电气设备的选择 8.2 充电站配电系统 8.3 充电桩配电系统 8.4 配电线路及敷设 9 电能质量的要求 9.1 电压偏差要求 10 电气照明 10.1 照度标准 10.2 照明光源 1

10.3 照明种类 11 防雷与接地 11.1 一般要求 11.2 接地要求 12 电气测量和计量 12.1 一般要求 12.2 表计的设置 13 充电站安全防护 13.1 消防及安全 13.2 噪音限值 13.3 标志标识 14 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14.1 土建专业 14.2 通风专业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由苏州帕斯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制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1

电动车管理办法

物业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规范园区业主电动车出入、停放、充电管理,规劝、制止私拉电线行为,预防电动车充电而引起火灾事故发生,预防电动车偷盗行为发生,为各园区内电动车的管理提供实施措施。 二、范围:适用物业各部门、管理处 三、职责: 1、公司秩序部负责园区电动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审核、评定。 2、公司秩序部对管理实施效果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加强纠正整改。 3、各案场管理处负责电动车管理办法实施、培训学习。 4、各管理处部门工作人员负责住户宣传教育、合理管控、巡查巡检、有效管理。 5、各管理处对园区内住户的电动车丢失、乱停放、充电安全、防火安全负责。 四、程序: 防火安全宣传: 1、各部门、管理处根据自身园区特点,规范管理电动车做好前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宣传条幅、宣传栏、短信、温馨提示、背景音乐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提高业主对电动车的使用安全性、有效性管理。 2、开展园区业主座谈会,对楼栋、楼道内外私拉电线容易引发火灾的常识进行宣传,针对性的提出合理化整改建议。确实

加强电动车管理有效控制。 电动车进出门岗的管理: 1、各管理处统一购置电动车门禁出入卡,非机动车辆与机动车辆进出卡要有所区别。对进出电动车必须要核实凭卡出入。 2、门岗要严格执行收发卡制度,落实收发卡率100%。 3、秩序主管及秩序班长负责电动车充电的安全防火培训及监督工作。 4、秩序部对各案场门岗电动车监管工作实施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的给以相应处罚,对做的好的小区实施奖励。 6、装修工人的自行车、电动车一律不许进入园区,要规划地点集中规范停放并管理。 电动车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不管是高层还是多层一楼单元内或地下室走廊、过道严禁停放非机动车辆。及时发现、引导业主将电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位。 2、管理处秩序部负责区域内看管电动车停放工作,并 登记核实进出住户的具体姓名,防止可疑人员实施电动车偷盗。 3、管理处秩序部设立的巡逻岗,要在24小时不间断加强巡查,特别是对集中停放电动车位置重点实施重点防范。 4、巡逻岗如发现电动车出现破旧、漏电、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的车辆,应及时报告管理处并做好登记,由专人负责通知业主进行有效处理。 电动车充电管理:

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开停车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装置的开停车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大检修过程化工生产装置停开车的管理。3.内容 3.1 职责与分工 3.1.1 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生产装置停开车管理的主管领导。 3.1.2 生产部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组织编制和实施。 3.1.3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装置停开车方案的具体落实。 3.2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生产装置大检修开始前一个月,装置所在车间应编制完成停开车方案,一式三份,由车间主任签字后报送生产部。 3.2 停开车方案以生产车间为单位进行编写。 3.3 停开车方案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有关部室进行审核,于大检修开始前半个月审核完毕,报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批准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 3.4 停开车方案的审核程序 3.4.1生产部接到生产车间报送的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设备管理部门。 3.4.2设备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

结束签字后转交安全管理部门。 3.4.3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停开车方案后,对方案进行审核,审核结束签字后转交生产部。 3.4.4 对各部室审核中提出的需要横向衔接的问题,由生产部负责协调解决。 3.4.5 审核全部结束后,由生产部将停开车方案报送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3.5 车间按审批后的停开车方案组织实施,待装置停车操作全部完成,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一份生产部,一份车间存查。 3.6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停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修证。 3.7 大检修准修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9 生产装置大检修结束后,生产车间应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装置检查、验收全部合格后,填写岗位开车确认表,一式二份,由岗位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现场检查,确认签字。 3.10 生产车间汇总各岗位开车确认表后,向生产部申请办理大检修准开申请书。 3.11 大检修准开证由生产部组织安全管理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进行现场检查,合格后联合签发。 3.12 生产车间接到签发的大检修准开证后,按照生产装置停开车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规范 精品汇编资料 目次 2术语和符号........................................................... 2.1术语 2.2符号 3充电站规模及站址选择 ................................................. 3.1充电站规模......................................................... 3.2站址选择........................................................... 4总平面布置........................................................... 4.1一般规定........................................................... 4.2充电设施及建筑布置 ................................................. 4.3道路 5充电系统............................................................. 5.1非车载充电机 ....................................................... 5.2交流充电桩......................................................... 6供配电系统........................................................... 7电能质量............................................................. 8计量系统............................................................. 9监控及通信系统 ....................................................... 9.1系统构成........................................................... 9.2充电监控系统 ....................................................... 9.3供电监控系统 ....................................................... 9.4安防监控系统 ....................................................... 9.5通信系统........................................................... 10土建................................................................ 10.1建筑物............................................................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规定 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运输完成清洗回场、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四、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专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必须是在公司安全科备案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无备案的、外来的、包括公司其它的任何车辆均不得进入危化品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须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安装告示牌,标明化学品的名称、种类、罐体容积、最大载质量、施救方法、企业联系电话;在车身两侧和尾部喷涂"毒、"爆字样;在车辆或者罐体的尾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者罐体的轮廓。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罐车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5、对装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罐车推广使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行驶记录仪。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公司所有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试行

电动车充电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员工电动车的管理,给员工电动车的充电供方便,确保充电安全,公司本着以人为本,保障职工安全宗旨,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事行政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管理,行政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行政部应定时进行安全检查。 二、本充电处只限本公司内部员工上下班车辆或公司内住宿人员外出车辆充电使用。特殊情况须报告人事行政部,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充电人员对充电器二芯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车体本身和充电过程负全责。 三、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车刷卡充电。充电人员不得更改线路和开关,若因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私接插座以及一座多充现象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负全部责任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电动车按规定充电时间停放充电。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以方便其它电动车充电。 五、停车棚充电处共有15个位置供充电,由行政部按时进行停车棚供电控制;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六、充电卡管理使用须知: 充电卡由行政部张三、李四统一管理充值,需充电员工可至行政部张三、李四处缴纳充电卡质量保证金50元/张,充电卡可进行充值为30元—100元金额,充电每小时扣费金额为1元,员工可长期持卡使用,卡内

金额不足可至行政部张三、李四处进行现金缴纳充值后可再次使用。 员工离职或不再需要充电卡使用,可持卡至行政部张三、李四处退还质量保证金50元/张及卡内余额。 充电卡为无记名、无密码使用,使用人须谨慎保管,如有遗失自行负责,公司将不再退还质量保证金。如需再次领卡充电使用须再次缴纳质量保证金。 由行政部工作人员每月盘点充电卡发放明细,保管人员遗失充电卡予以缴纳50元/张购卡金额。 七、员工在电动车充电前应进行安全状态确认,对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进行检查,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行政部应重视日常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无法当场解决的问题应向领汇报。 八、严禁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充电,行政部将视天气情况,以安全为前提关闭充电处的总电源;具体停充电日人事行政部负责通知。大雨天气若未关闭电源,员工进行充电时,应仔细观察充电处有无漏水漏电现象,以防短路引起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若应此原因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公司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辆所属员工自行负责。 九、充电器应保证散热正常,禁止将衣物、塑料制品、易燃易爆等物品与正在充电的充电器接触。 十、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人事行政部 2017年10月28日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一、停车场有专职管理服务人员管理,配备适当消防器材,并定期检验合格。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佩带统一标志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停车场经营管理的法规、规章的规定。 2、遵守停车场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服务。 3、车辆每次进入小区和停放时,应与车辆管理员共同检查车辆 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告知车辆驾驶员并做好记录。 4、协助公安机关搞好停车场安全防范和检查登记工作,发现违 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二、车辆驾驶员在停车场停放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服务人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停放车辆; 2、离车前关闭电路,上好防盗锁,关好车窗; 3、不得有鸣喇叭,长时间使用遥控器发动车辆等扰民行为; 4、不得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或污染物品的车辆停 放在停车场; 5、不得拆散部件、大修车辆及排放污染物; 6、按规定参加机动车辆保险; 7、按规定缴纳车辆停放管理费。 三、小区停车场,机动车每昼夜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轿车、小型客货车每辆5元;四吨以下中型车辆每辆6元;连续停放超过4小 时的,按昼夜停放标准收费;不足4小时的不收费。 为加强XXX地下停车场管理,保障进出车辆以及各车主的人身、财产安全,进而促进市场的繁荣和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下停车场设有固定车位和临时车位,固定车位须先办理相 关停车手续,方可进行停放; (2)出入地下停车场的车主应自觉遵照车场内的交通指示通行, 切勿逆道行驶,应慢速行驶(每小时5公里的速度),禁止鸣喇叭, 确保出入车辆、人员安全。 (3)出入车辆须自觉遵守“刷卡通行,一车一杆”,保障管理秩 序合理运行。 (4)出入车辆应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进行停放,做到 不乱停、不乱放,并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防止车辆发生碰撞、 损坏等事故发生。 (5)车主停放好车辆要离开车库时,应锁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厢内,否则后果自负。 (6)严禁车辆载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进入车库停放,车主 应自觉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方可离开,杜 绝一切火灾隐患,做到安全第一。 (7)进出车辆如在行驶途中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以及损坏公共 设施,须按价进行赔偿。 (8)临时停放车辆应领取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停放,并根据标识 停放在临时车位上,以方便车场工作人员管理。 (9)临时停车卡计费以系统报价为准,当天缴费当次有效,概不 挂账。如遇系统发生故障等其他原因造成收费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时,工作人员应对进出车辆进行手工登记操作,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 进入停放。 (10)车主应把停车卡保管好,如有丢失,应及时汇报,并补办卡号,止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 (11)停车卡专车专用,不得损坏、转借他人,车辆更换应办理更换车牌号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电动车充电站使用管理要求

电动车充电站使用管理要求 一、设备管理要求: 1.短路保护功能测试正常 2.接电工作:不管先插一头,充电器都不得损坏为合格。 3.反接保护正常:当电池输出极性不相配,充电器不能充电但不能损坏,当 极性、正确又正常充电。 4.输出参数:充电要求: 36V ,终止电压44.1V-44.4V。 5.充电插头:在充电过程中不能发热。 6.充电设施故障、检修时须设立警示标识。 7.保证充电设施无明显破损、锈蚀。 8.露天充电设施须有安全防护措施,保证雷雨等天气的充电安全。 9.定期对充电设施外壳进行清洁,对内部进行除尘。 10.定期对充电设施进行点检、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1、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理摆放,不得随意挪动。定期对消防设施 进行检查,保证完好有效,并做好记录。 二、使用管理要求: 1、充电站仅供统一企业员工电动车充电使用,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刷卡(或投币)后,系统就会给对应通道的插座供电,同时屏幕会显示 工作状态及时间,找到对应的插座后可充电; 3、充电站实行刷卡(或投币)充电管理,刷卡或投币1元可以充电3个小 时; 4、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现象; 5、电动车需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 毕的车辆不得停于充电处,应停放到指定的其它停车位置,以方便下一 辆电动车充电; 6、充电站的供电时间为早8:00至当日22:00; 7、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 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 8、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 9、充电站发生故障时,需报告工务电务专业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10、损坏充电设备照价赔偿; 11、卡充值服务,由管理部办理。 12、确保紧急出入口、消防通道畅通。 13、台风、暴雨等天气来临前须对充电设施进行防护。高强闪电、雷 击频繁天气,须暂停充电作业,并关闭设备电源。 14、充电设施维修前应切断电源,如需带电检修应两人以上人员作业。 三、充电站设备选型要求

自行车棚管理规定管理

自行车棚管理规定管理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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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非机动车管理,保护非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园区公共秩序,根据《成都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区域内自行车、摩托车等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 第三条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投、建、管”分离原则,委托成都现代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成·资工业园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园区标准厂房物业管理维护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贯彻执行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的有关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办法; 第四条坚持树立“以人为本、以车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以标准厂房及附属设施为中心的全面管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规范园区安全作业。 第二章管理职能 第五条成·资工业园区管理委员根据2010年5月20日园区入驻企业回复的《成·资工业园区修建非机动车棚调查表》,并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委托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1号厂房(拟建)与2号厂房空地间修建非机动车棚; 第六条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负责标准厂房内非机动车棚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模式 第七条成都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1号厂房与2号厂房空地间先行修建一个长30米宽米的非机动车棚(具体位置详见后附平面布置图),车棚外立面颜色为灰黑色,车棚内划分为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停放区,电瓶车停放区域须安设电瓶车充电插座,并在车棚入口与现有展览区段硬化一条宽3米长75米的临时道路;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中国南方电网QCSG 11516.2—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CSG 11516.2—2010)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含代管)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建设与改造。 接入南方电网的用户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3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 GB 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12325-2008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 GB/T 14549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GB/Z 17625.6-2003电磁兼容限值对额定电流大于16A的设备在低压供电系统中产生谐波电流的限制 GB/T 50063-2008电力装置的电测量仪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217-2008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2000年版) 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56-200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DL/T 5137-2008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DL/T 621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电监安全[2008]2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Q/CSG 10001-2004变电站安键环设施标准 Q/CSG 11516.1-2010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 Q/CSG 11516.3-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技术规范 Q/CSG 11516.4-2010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 Q/CSG 11516.5-2010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接口规范 Q/CSG 11516.7-2010电动汽车充电站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3名词术语 3.1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EV) 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物业小区车棚管理制度

物业小区车棚管理制度 为确保小区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安全、规范、有序停放,合理有效使用停车棚(以下简称车棚),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广大车主遵照执行。 一、本车棚仅供本小区住户(租住户)免费使用,不对外开放。停放车位不记名、不定位,随到随停。 二、物业公司负责车棚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秩序维护队负责车棚日常停放秩序管理。保洁班负责车棚环境卫生日常清理。 三、车辆停放注意事项 1、进入车棚车辆需推行至停放区域,按类别在停放线内有序停放,车头一律朝向栏杆,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堵塞车棚出入口。 2、停放时请自行锁好车辆,打起脚架,拿走随车财物,自行清理车辆卫生。 3、注意避免与邻车刮擦碰撞,过失损坏他人车辆的,责任人应负责车辆维修的全部费用。 四、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 1、进入车棚充电的车主,应选购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质量合格的电动车及充电器、电池、电源线等附

件。因使用不合格产品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殃及相邻车辆的,事故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2、充电期间电动车发生异常状况及时处理,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 3、三轮、四轮电动车需要充电时,可在南区车棚外指定区域进行(需配备与车棚供电系统设备相符、符合电气安全标准的电源插头)。 五、下列车辆禁止进入车棚 1、电动三轮、四轮车(可停放于地上停车场)。 2、有漏油、漏电等现象可能危及其他车辆的故障车。 3、非本小区住户(租住户)车辆。 4、不听从秩序维护人员劝导、屡次乱停乱放或恶意破坏车棚公共设施设备的。 5、常年不用的车辆,即所谓的“僵尸车”(如长期不用,建议车主及时处理,避免占用有限公共空间)。 六、车棚内严禁以下行为 1、严禁在车棚内清洗、维修车辆。 2、严禁在车棚内嬉戏玩耍,乘凉打牌,聚集聊天。 3、严禁未成年儿童进入车棚。 七、本车棚为公益性设施,无偿提供给住户使用,物业公司不承担车辆保全义务。车辆在车棚停放期间,发生车辆损坏、被盗或随车财物遗失的,物业公司履行协助有关部门、

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停车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压消火栓;车辆之间 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车辆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 5、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 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 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 学习驾驶车辆。 9、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 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10、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11、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12、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3、严禁停车库内存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他易燃、可燃物品。 14、严禁在停车场、停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车场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车场被盗、被抢、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保 障车主的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区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应急制度: 1、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5钟内)打电话以口

头形式上报物业部主管。 2、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3、如车辆自燃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4、如车辆发生擦挂、相撞等请立即拨打112与保险公司报案; 5、发生事故后一定要保护现场、控制事态,把事态和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 6、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明责任、处理结果及经验教训,对延误上报时间或隐瞒不报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突发事件一经发现,要迅速组织抢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矛盾激化。 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一、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停车场管理处工作人员应做好停电 前的应变工作; 二、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停车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确认 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车场负责人;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92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0目的 为了规范厂区内电动车的管理,给广大员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0范围 厂区范围内本司所有的电动车充电管理 3.0职责 厂务部门:负责充电插座的巡检及日常维护。 门岗保安:负责日常监督。 行政部门:负责电动车充电处的日常管理。 4.0内容 4.1充电桩配置:厂区内电动车停靠车位700处,每一处都设有充电装置。 4.2充电时段:Am 8:00至当日11:00 Pm 13:00至当日16:00 Pm 20:00至当日23:00 Am 01:00至当日04:00 4.3充电方法 4.3.1充电具体操作方法:车辆停靠妥当,将充电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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