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孤儿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孤儿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孤儿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总论 (1)

1.1项目背景 (1)

1.2项目编制依据 (1)

1.3项目实施单位简介 (1)

1.4研究工作过程 (2)

1.5项目研究的范围 (2)

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

第二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3)

2.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

2.2项目进展情况 (3)

2.3 建设规模 (3)

第三章区域选址与建筑条件 (3)

3.1项目所在区域的基本条件 (3)

3.2项目选址 (4)

第四章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 (4)

4.1项目组成与标准 (4)

4.2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 (5)

第五章总图布置及辅助工程 (5)

5.1主要场所布置方案 (5)

5.2公用辅助工程 (6)

5.3 7

第六章8

6.1 环境治理措施与标准 (8)

6.2 安全卫生措施 (10)

6.3 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结构 (10)

6.4 消防措施和设施方案 (11)

第七章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11)

7.1 项目实施机构 (11)

7.2 项目实施进度 (12)

第八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3)

8.1 估算依据 (13)

8.2 项目投资估算 (13)

8.3 资金筹措 (16)

第九章社会效益评价 (17)

第十章有关工程招标内容 (17)

10.1实施方案 (17)

10.2招标程序 (18)

10.3项目建设质量保证体系 (18)

第十一章结论 (19)

第一章项目总论

1.1项目背景

1.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城县孤儿院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石城县民政局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负责人:邓春红

项目建设地点:石城县社会福利院院内

项目建设规模:新建孤儿院2500㎡

项目总投资:255万元。

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赣州现代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1.2项目编制依据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受项目承办单位的委托,根据以下依据进行本项目的可行研究:

(1)项目建设单位可行性研究委托书

(2)《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3)《投资项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5)2004年工程概算定额设计规范;

(6)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地形等资料。

1.3项目实施单位简介

石城县民政局座落于琴江镇东城南大道,县体育馆斜对面,占地面积2300平方米,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内设秘书股、救灾救济股、优抚安置股、社会事务股、低保办、募委办、地名办、老龄办、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烈士纪念馆、殡葬管理所。主要职能是为群众提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困难群众生活救济、退役士兵和军休干部安置、优待抚恤、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间组织管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救助管理、地名区划、婚丧改革等多项服务。

1.4研究工作过程

受石城县民政局的委托,赣州现代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石城县孤儿院建设工程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在对该县孤儿生活服务用房进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了近期建设孤儿院的建设方案。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石城县总体规划,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项目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了现场踏勘。以此为基础编制《石城县孤儿院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1.5项目研究的范围

(1)在调查分析石城县孤儿的生活服务用房现状和发展条件的基

础上,充分论证建设孤儿院必要性和可行性。

(2)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进行比较论证,并设计出可行的方案。

(3)对项目总投资进行估算和对社会效益进行评价。

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见表1—1

表1—1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二章需求分析与建设规模

2.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全县共有“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的各类孤儿400多名,其中父母双亡的69人。他们大部分散居在各乡镇敬老院及农户家中,由于县域经济基础薄弱,地方财政困难,孤儿福利事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滞后。因此,在县域亟需建设一个收养孤儿、弃婴的孤儿院,以便接纳,收养目前散居在社会的弃婴和孤儿。石城县孤儿院建成后,将彻底改变原来孤儿、弃婴居无定所、生活居住环境差等现状,将扩大收养、收治规模,

完善服务功能,亮化美化生活环境,将更好的改善孤儿的生活条件,提高其生活质量,保证其健康快乐成长,切实解决我县弱势群体生活困难,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作用,更好地履行“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愁”的服务宗旨。将加快石城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2项目进展情况

根据石城县孤儿供养现状,为改善供养条件,县政府已同意新建孤儿院,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已对新建孤儿院工作进行了前期工作筹备。

项目建设单位己对所需设备等项工作进行了调研,所需设备可区域内解决。

2.3建设规模

新建孤儿院,设置床位100张。建筑面积2500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孤儿住房、儿童活动中心、餐厅及配套设施。

第三章区域条件与场址选择

3.1项目所在区域的基本条件

3.1.1地理条件

项目选址于琴江镇古樟村石板桥,交通方便。由于场址充分考虑了建设选址要求,场址独立,管理方便,因此项目场址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

3.1.2自然条件

地质:土壤类型以山地紫色页岩土为主。场地中无地表水。场地位于丘陵坡地上,经专业部门勘探,无断层和大的烈隙,是布置建筑物较理想的地质条件。

地震:根据国家地震烈度分区图的划分,石城县地震基本烈

度为6度,地震动峰加速度不大于0.05g,拟建建筑物工程重要性等级为三级,拟建建筑物设防按常规设防执行。

气象、水文:石城县是典型的丘陵山地湿润季风气候,县慈善救助中心地处于琴江镇古樟村内,区内地势较高,无洪水威胁。

3.1.3社会条件

石城县委、县政府及县民政局对石城孤儿院建设高度重视,建设所需的水、电等各项条件具备。

3.2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于石城县社会福利院院内,由于场址充分考虑了建设选址要求,场址独立,管理方便,因此项目场址具有良好的建设条件。

第四章项目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

4.1项目组成与标准

4.1.1项目组成

(1)工程项目设计

(2)土建工程及装修工程;

(3)试运行;

(4)正常运行。

4.1.2项目标准

建筑设计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之总体布局和儿童用房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石城县孤儿院生活服务用房。总建筑面积2500m2。

4.2建设规模与主要内容

4.2.1平面布置方案

在设计中,贯彻《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之用房规划标准,以及《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之要求,结合本地情况进行设计,孤儿生活用房为三层,按要求布置各功能用房,并符合规范中给

排水、电气、消防、环境等具体要求。

(1)项目一楼设置住房和厨房、膳厅;以及楼梯间、卫生间等公用设施,该层建筑面积800m2。

(2)项目二、三楼设置住房、活动室,建筑面积1700m2。

每层建筑面积为850m2。

项目总建筑面积2500m2。

4.2.2结构方案

石城县孤儿院主体结构初步按混合结构考虑。规划建设层数为三层。根据有关规范要求,拟建建筑物抗震设计等级按三级,乙类,6度设防执行。

第五章总图布置及辅助工程

5.1主要场所布置方案

5.1.1规划设计总说明

(1)平面布局紧凑,充分利用市政管线资源:以充分利用以有建筑与道路和己敷设的给排水、电力、通讯管线等优势以缩短工程管线,从而降低能耗、节省投资和运行能源。

(2)功能齐全,以人为本:在石城县孤儿院用房设计中体现,设计中强调应考虑的特殊性质和具体用途,在生活服务用房设计中按照在功能布置上力求达到满足不同功能要求规定。同时在设计中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特点。

(3)优化环境、风格柔和

石城县孤儿院建设用房建筑因地处琴江镇总体用地规划区内,因此在布局上充分考虑该建筑与周围环境与建筑物的过渡与衔接,在建筑设计中既突出本建筑物庄重的形象,又体现简洁明晰、给人以亲和感,并辅以大片绿地与水体。在绿化上根据石城县气候特点,选择合

适的植物品种和绿化方式,减弱建筑物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形成四季常青、具有立体感和明显层次感的怡人室外环境,景观设计展现了石城特色,具有明确的主题和层理。

(4)水电设施:规划对已有市政管线条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在各种管理的布局与走向的选择上,考虑接入的各种条件,采用新技术与新设备,以保障供应为前提,使之经济合理。

5.2公用辅助工程

5.2.1给排水工程

石城县孤儿院扩建用房用水接入圩镇自来水网线。本地区供水主管网已覆盖,供水充足有保障。排水设污、雨水管道,污水经处理构筑物处理后排入小溪,雨水汇入校雨水管网后排放。

室外给水以De110的PVC管。

室外污、雨水排水采用DN300-500砼管。

室内给排水管线均采用PVC管,计算在土建项目中。

5.2.2动力及公用工程

(1)电力负荷预测。石城县孤儿院建设用房单位建筑面积负荷密度按70瓦/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因此总用电量为175千瓦。

(2)配电系统。市政供电线路已接入院内,本期利用已有院内供电系统扩容,采用低压线接入楼内,并按建筑布局布置室内外线路及照明。

5.3 节能工程

5.3.1设计依据

节能是国家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国家制定节能政策,编制节能计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能源的合理利用,并与经济发展、环境

保护相协调。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建设部文件计交能(1997)2542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篇(章)”编制及评保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本项目节能设计依据的规范主要为:

《关于赣州市实施<江西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关规定性指标修改意见的说明》;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5.3.2主要设计原则

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中心的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耗。用能单位应当开展节能教育,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节能培训。未经节能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在耗能设备操作岗位上工作。执行国家现行的节约能源的政策、指令、规定及有关标准,合理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能源选择应贯彻国家能源方针和因地制宜的原则。设计中所选设备采用国家推荐的节能产品,严禁采用国家规定的淘汰的低效高耗能设备。5.3.3节能措施综述

1、制定节约能源措施;节约能源、有效用能、保证品质;

2、节能从小处着手,随手关闭不必要使用之照明及其它用电设施;

3、科学有效的建立数据化管理工作,加强能源使用数据的统计记录工作,多比较,多分析,不断改进节能措施;

4、能耗的记录要与客观环境的相关条件有关,也要记录天气温度和相对湿度等数据;

5、水资源也是重要能源,也要加强管理,节约用水,其消耗也要做好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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