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第一节工程量清单的出台背景

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在经济上施行的根本制度是计划经济制度,因此与之相适应的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就是定额计价法。定额计价法是由政府有关部门颁发各种工程预算定额,实际工作中以定额为基础计算工程建安造价。

我国的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产生于50年代,当时的大背景是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因此定额的主要形式还是仿苏定额,到60年代文革时被废止,变成了无定额的实报实销制度。直至文革以后拨乱反正,于80年代初又恢复了定额。可以看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工程预算定额都是我国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定价的法定依据,在当时,全国各省市都有自己独立施行的工程概、预算定额,以作为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以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等的依据,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在使用中必须严格执行,不能违背定额所规定的原则。应当说,定额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这种量价合一、工程造价静态管理的模式,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起到了确定和衡量建安造价标准的作用,规范了建筑市场,使专业人士有所依据、有所凭借,其历史功绩是不可磨灭的。

到90年代初,随着大一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打破,我国在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中开始初步实行招投标制度,但无论是业主编制标底,还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在计价的规则上也还都没有超出定额规定的范筹。招投标制度本来引入的是竞争机制,可是因为定额的限制,因此也谈不上竞争,而且当时人们的思想也习惯于四平八稳,按定额计价的方式,并

没有什么竞争意识。

近年来,我国市场化经济已经基本形成,建设工程投资多元化的趋势已经出现。在经济成份中不仅仅包含了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有经济、三资经济、股份经济等也纷纷把资金投入建筑市场。企业作为市场的主体,必须是价格决策的主体,并应根据其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其产品价格。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具有充分的定价自主权,再用过去那种单一的、僵化的、一成不变的定额计价方式显然已经不适应市场化经济发展的需要了。

市场化,国际化,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势在必行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有两股最强的催生力量,既市场化和国际化。在国内,建筑工程的计价过去是政出多门。各省、市都有自己的定额管理部门,都有自己独立施行的预算定额。各省市定额在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计算单位上都有很大差别。甚至在同一省内,不同地区都有不同的执行标准。这样在各省市之间,定额根本无法通用,也很难进行交流。可是现在的市场经济,又打破了地区和行业的界限,在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中,按规定不允许搞地区及行业的垄断、不允许排斥潜在投标人。国内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建筑行业跨省市的互相交流、互相渗透和互相竞争,在工程计价方式上也亟须要有一个全国通用和便于操作的标准,这就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在国际上,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通用的原则,是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工程计价方式。为了适应在建筑行业方面的国际交流,我国在加入WTO 谈判中,涉及到建设领域方面作了多项承诺,并拟废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2项,拟修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6项。并在适当的时期,允许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企业,外商投资建筑企业一经成立,便有权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工程。这种竞争是国际性的,和国际经济接轨也不是口头的。假如我们不进行计价方式的改革,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在建

筑领域也将无法和国际接轨,和外企也无法进行交流。

因此,一场国家取消定价,把定价权交还给企业和市场,实行量价分离,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造价改革势在必行。其主导原则就是"定额量、市场价、竞争费",具体改革措施就是在工程施工发、承包过程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主旨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工程量计算单位、统一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统一项目编码。在这四统一的前提下,由国家主管职能部门统一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强制性标准,在全国统一实施。我国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现正在送审过程中,估计年内即可发布实施。

第二节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一)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

长期以来,我国发承包计价、定价以工程预算定额作为主要依据。1992年为了适应建设市场改革的要求,针对工程预算定额编制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改革措施,工程造价管理由静态管理模式逐步转变为动态管理模式。其中对工程预算定额改革的主要思路和原则是:将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和相应的单价分离,人、材、机的消耗量是国家根据有关规范、标准以及社会的平均水平来确定。控制量目的就是保证工程质量,指导价就是要逐步走向市场形成价格,这一措施对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建设市场化进程的发展,这种做法仍然难以改变工程预算定额中国家指令性的状况,难以满足招标投标和评标的要求。因为,控制的量是反映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不能准确的反映各个企业的实际消耗量,不能全面地体现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

和劳动生产率,还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工程量清单计价将改革以工程预算定额为计价依据的计价模式。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规范建设市场秩序,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建设市场上存在许多不规范行为,大多与工程造价有关。过去工程预算定额在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计价中调节双方利益、反映市场价格等方面滞后,特别是在公开、公平竞争方面,缺乏合理完善的机制,甚至出现了一些漏洞。实现建设市场的良性发展除了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管以外,发挥市场规律中"竞争和价格"的作用是治本之策。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主要形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有利于发挥企业自主报价的能力,实现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的转变;有利于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有效改变招标单位在招标中盲目压价的行为,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反映市场经济规律。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的通行做法,它反映的是工程的个别成本,而不是按定额的社会平均成本计价。工程量清单将实体消耗量费用和措施费分离,使施工企业在投标中技术水平的竞争能够分别表现出来,可以充分发挥施工企业自主定价的能力,从而改变现有定额中有关束缚企业自主报价的限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首先,它反映“量价分离”的特点,在工程量没有很大变化的情况下,单位工程量的单价都不发生变化。其次,有利于实现工程风险的合理分担,建设工程一艘都比较复杂,建设周期长,工程变更多,因而建设的风险比较大,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人只对自己所报单价负责,而工程量变更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这种格局符合风险合理分担与责权利关系对等的一般原则。第三,有利于标底的管理与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量是公开的,

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标底只起到控制中标价不能突破工程概算,而在评标过程中并不像现行的招投标那样重要,甚至有时不编制标底,这样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的准确性和标底泄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和企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中,由于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由于工程量清单是公开的,将避免工程招标中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不规范行为。承包企业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通过对单位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的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确定投标价。改变过去过分依赖国家发布定额的状况,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编制出自己的企业定额。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建设市场有序竞争;有利于控制建设项目投资,合理利用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提高造价工程师的素质,使其必须具备懂技术、懂经济、懂法律、善管理等全面发展的复合人才。

(四)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政府管理职能的转变

按照政府部门真正履行起"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模式要相应改变,将推行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工程造价管理思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会有利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政府职能的转变;由过去政府控制的指令性定额转变为制定适应市场经济规律需用要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由过去行政直接干预转变为对工程造价

依法监督,有效地强化政府对工程造价的宏观调控。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融入世界大市场的需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加快,中国经济日益融入全球市场,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行业壁垒下降,建设市场将进一步对外开放。国外的企业以及投资的项目越来越多地进入国内市场,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在海外投资和经营的项目也在增加。为了适应这种对外开放建设市场的形势,就必须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相适应。为建设市场主体创造一个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市场竞争环境,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通行的计价做法。在我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提高国内建设各方主体参与国际化竞争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第三节工程量清单的概念和内容

一、工程量清单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表格。

措施项目是指实体消耗以外为完成清单项目施工所必需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石油建设安装工程的措施性消耗一般包括:脚手架、胎具、加固件、组装平台、吊耳、金属桅杆(含安装、拆除、移位、台次使用费和地锚坑设施)、临时管线、焊接防护棚、水压试验的排水设施、运管爬犁以及其它必需的措施。计价时应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列出措施性消耗的明细项目及其金额。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是由招标人发出的一套注有拟建工程各实物工程名称、性质、特征、单位、数量及开办项目、税费等相关表格组成的文件。在理解工程量清单的概念时,首先应注意到,工程量清单是一份由招标人提供的文件,编制人是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其次,在性质上说,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中标且签订合同,即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无论招标人还是投标人都应该慎重对待。再次,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对象是拟建工程,其内容涉及清单项目的性质、数量等,并以表格为主要表现形式。

二、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个最基本的功能是作为信息的载体,以便投标人能对工程有全面充分的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讲,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应全面、准确。以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范本》为例,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和工程量清单表两部分。

(1)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说明主要是招标人解释拟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以及重要作用,明确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招标人估算得出的,仅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结算时的工程量应以招标人或由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量为依据,提示投标申请人重视清单,以及如何使用清单。

(2)工程量清单表。工程量清单表作为清单项目和工程数量的载体,是工程量清单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表3.1.1。

表3.1.1 工程量清单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共页第页

合理的清单项目设置和准确的工程数量,是清单计价的前提和基础。对于招标人来讲,工程量清单是进行投资控制的前提和基础,工程量清单表编制的质量直接关系和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最终结果。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与按定额计价的区别

1.单位工程造价构成形式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单位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注:

1、其他费用主要指开办费用,开办费用一般是在各分部分项工程造

价的前面按单项工程分别单独列出。单项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量越大,开办费在工程价格中的比例就越小;反之开办费就越大。一般开办费约占工程价格的10%-20%。开办费包括的内容因国家和工程的不同而异,大致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用水、用电费。施工用水费,按实际打井、抽水、送水发生的费用估算,也可以按占直接费用比率估计。施工用电费,按实际需要的电费或自行发电费估算,也可按照占直接费的比率估算。

2)工地清理费及完工后清理费,建筑物烘干费,临时围墙、安全信号、防护用品的费用以及恶劣气候条件下的工程防护费、污染费、噪音费,其他法定的防护费用。

3)周转材料费。如脚手架、模板的摊销费等。

4)临时设施费。包括生活用房、生产用房、临时通讯、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停车场、围墙、给排水管道、输电线路等)的费用,可按实际需要计算。

5)驻工地工程师的现场办公室及所需设备的费用,现场材料试验及所需设备的费用。一般在招标文件夹技术规范中有明确的面积、质量标准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如要求配备一定的服务人员或实验助理人员,则其工资费用也需计入。

6)其他。包括工人现场福利费及安全费、职工交通费、日常气候报表费、现场道路及进出场道路修筑及维护费、恶劣天气下的工程保护措施费、现场保卫设施费等。

2、规费

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简称规费)。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

2)工程定额测定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定额)管理部门的定额测定费。

3)社会保障费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5)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意外伤害保险费。

2.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

场竞争的过程。

3.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4.计价依据不同

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

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明确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再结合评标原则的一些改变,就可以明确工程量清单计价应遵循的思路和过程,如下:

1.招标文件中列出拟建工程的工程量表,即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应按清单项目划分和计算规则计算,具有一定的综合性(表现为项目较少人同时要列出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为投标人提供共同的报价基础。

2.企业自主报价

企业自主报价即企业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表、工程现场情况、施工方案、有关计价依据自行报价。企业报价包括两部分,一是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费用,按招标文件列出的项目、施工现场条件、工期要求和企业自身情况报出一笔金额,如招标文件项目不全可以自行补充列项;二是各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一定要认真填报,考虑各分项应包括的内容,因为报出的单价被视为包括了应有的内容。企业报价是一个重要的计价环节,是形成个别工程造价的过程。

3.合理低报价中标

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有综合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标价法两种,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应采用后一种办法,即经评审的最低标价中标,但这一最低标价应该是经说明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是否低于成本按建设部89号令、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联合12号令规定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如

果投标人能够对较低的报价说明理由,即可认为其报价有效。低价中标是清单招标计价的一个重要原则。

4.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这是招标投标法的要求。合同中当然包括造价条款。合同一般使用示范文本,示范文本末尽之处可以另行约定。

5.施工过程中一般调量不调价

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工程数量表是招标人报价的共同基础,如工程量有误或施工中发生变化,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但综合单价和准备与措施费一般不调整。如果变更工程项目清单中未包括,双方可以协商一个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

6.业主按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款

由于约定了项目单价,工程款支付及调整比较简单,只要业主对已完成工程量及调整工程量认定后,按中标单价支付即可。

7.工程结算价等于合同价加索赔

这里将所有的工程造价变更、调整、费用补偿都视为索赔,那么工程结算等于合同价加索赔,这时的工程结算已无须审查,按合同中所定单价、已认定工程量计算即可。工程量清单计价使工程款支付、造价调整、工程结算都变得相对简单。

合同价及调整约定

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不得因工程实施期间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价格的变化(包括政策性调整文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而调

整。除非有下列特殊情况可按如下约定调整合同价:

1)工程量变化的单价调整约定:

如果工程量表中的某一清单项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差在±20%以内,此项综合单价不做调整,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和原综合单价结算。

如果某项工程量减少超过20%时,承包商将要求业主适当提高该项综合单价3%-8%时;如果某项工程量增多超过20%时,业主将要求承包商适当降低该项综合单价3%--8%。

2)综合单价的调整约定:

如果经业主确认的设计变更与工程量表中某一项目的内容一致,只涉及工程量的增减,则工程量表中相应的单项报价将用于计算设计变更的价值。

如果经业主确认的设计变更,是材质或质量标准的变更而造成相应项目单价变化或是经业主确认的新增项目,则由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14天)将变更报价书提交业主(或项目监理)核定。如果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变更报价书,则业主认为承包人自动放弃对变更费用及工期的要求。

3)上述工程量量差部分的调整和综合单价的调整,如使工程结算总价(不含业主供应设备材料和新增项目)超过中标合同总价±10%时,则对超出±10%以上部分进行调整。但其他费用(开办项目)不做调整。

8、以相关保函制度作为实施条件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要建立相应的保函制度,这里主要指履约保函,

包括中标人的履约保函和业主的工程款支付保函。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思路如上所述。相对于定额预结算的计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计价在计价程序、计价依据、评标原则等方面都有是不同的,是一种新的计价形式,其主要特点在于体现出工程计价的个别性、竞争性。工程量清单计价作为计价体制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其实措施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一种趋势,计价工作者不论不主动还是被迫,都要接受、掌握、运用这种计价形。价格体制改革、入世后与国际计价惯例接轨的要求都使得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显得必要和迫切,建筑产品价格体制不能总是落后于市场经济体制、违背市场经济规律。当然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一个统一的规则,但其基本思路是一致的。造价管理部门、各计价主体都要了解、掌握、运用这种计价形式,尽快建立、完善市场定价的运行机制。

第四节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主要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是编制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是签订工程合同、调整工程量和办理竣工结算的基础。

工程量清单由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依据有关计价办法、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设计文件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一)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

工程量清单的项目设置规则是为了统一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项目编

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而制定的,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依据。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作了明确的规定。

1、项目编码

项目编码以五级编码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统一;第五级编码由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区分具体工程的清单项目特征而分别编码。各级编码代表的含义如下:

(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二位);建设工程为01、装饰装修工程为02、安装工程为03、市政工程为04、园林绿化工程为05;

(2)第二级表示章顺序码(分二位);

(3)第三级表示节顺序码(分二位);

(4)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码(分三位);

(5)第五级表示具体清单项目码(分三位)。

项目编码结构如图3.1.1所示(以建筑工程为例):

03 02 08 004 XXX

第五级为具体项目清单项目编码(由工程量清单

编制人编制,从001开始)

第四级为清单项目名称码,004表示电缆桥架

第三级为节顺序码,08表示第八节电缆安装

第二级为章顺序码,02码表示第二章电气设备

安装工程

第一级为分类码,03表示安装工程

为便于使用查询、报价比较和资料积累,采用统一的“清单项目编码”。石油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则的“清单项目编码”方法如下:

1.采用6位编码,第1、2位表示“章”,第3、4位表示“节”、第5、

6位表示“序”。

2.在具体工程使用时,可增加第7、8位表示“特征”。

2、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原则上以形成工程实体而命名。项目名称如有缺项,招标人可按相应的原则进行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备案。

3、项目特征

项目特征是对项目的准确描述,是影响价格的因素,是设置具体清单项目的依据。项目特征按不同的工程部位、施工工艺或材料品种、规格等分别列项。凡项目特征中未描述到的其他独有特征,由清单编制人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以准确描述清单项目为准。

4、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应采用基本单位,除各专业另有特殊规定外,均按以下单位计量:

(1)以重量计算的项目----吨或千克(t或kg);

(2)以体积计算的项目----立方米(m3);

(3)以面积计算的项目----平方米(m2);

(4)以长度计算的项目----米(m);

(5)以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的项目---个、套、块、樘、组、台……

(6)没有具体数量的项目----系统、项……

各专业有特殊计量单位的,再另外加以说明。

5、工程内容

工程内容是指完成该清单项目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可供招标人确定清单项目和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以建筑工程的砖墙为例,可能发生的具体工程有反搭拆内墙脚手架、运输、砌砖、勾缝等。

凡工程内容中未列全的其他具体工程,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或图纸要求编制,以完成清单项目为准,综合考虑到报价中。

有关各专业工程的具体项目设置及计量规则将在《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工程部分、安装工程部分)两书中作详细阐述。

(二)工程数量的计算

工程数量的计算主要通过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得到。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对清单项目工程量的计算规定。除另有说明外,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在单价中考虑施工中的各种损耗和需要增加的工程量。

工程量的计算规则按主要专业划分。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五个专业部分。

(1)建筑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桩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厂库房庞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2)装饰装修工程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

(3)安装工程包括机构设备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炉窑砌筑工程,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工业管道工程,清防工程,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4)市政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桥涵护岸工程,隧道工程,市政管网工程,地铁工程,钢筋工程,拆除工程,厂区、小区道路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绿化工程,园路、园桥、假山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标准格式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统一格式,一般应由下列内容组成:

(1)封面。封面(表3.1.2)由招标人填写、签字、盖章。

表3.1.2 封面

(2)填表须知。填表须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有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3)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4)明确金额的表示币种。

(3)总说明。总说明应按下列内容填写:

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2)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5)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6)其他项目清单中招标人部分的(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金额数量。

7)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4)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3.1.3)

表3.1.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四个部分。

1)项目编码按照计量规则的规定,编制具体项目编码。即在计量规则9位全国统一编码之后,增加三位具体项目编码。这三位具体项目编码由招标人针对本工程项目具体编制,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2)项目名称按照计量规则的项目名称,结合项目特征中的描述,根据不同特征组合确定该具体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表达详细、准确。计量规则中的项目名称如有缺陷,招标人可作补充,并报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省级)备案。

3)计量单位按照计量规则中的相应计量单位确定。

4)工程数量按照计量规则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其精确度按下列规定:

①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小数点后三位,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②以“立方米”、“平方米”、“米”为单位,应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③以“个”、“项”等为单位的,应取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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