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重点内容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重点内容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重点内容

二、法律部分备考应掌握的重点内容

(一)行政法和宪法

我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典,行政法的内容分布于《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诉讼法》等多个部门法当中。宪法是行政法的母法,由于公务员考试的特殊性质,宪法与行政法有着内在的联系,其很有可能与行政法合并考察。

通过对历年试题的分析,我们将行政法部分主要涉及的法条归纳如下:

《行政许可法》的重点法条包括:行政许可的定义(2条)、行政许可的范围(3条)、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12条)、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14-16条)、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22-24条)、行政许可的听证(46-47条)、行政许可的撤消(69条)。注意:对行政许可定义、范围和设定权限要重点把握。

《行政复议法》的重点法条包括:行政复议范围(2-6条)、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范围(第10条)、行政复议申请对象(12、13、15条)、复议决定期限(第31条)。注意:行政复议申请对象曾多次考察。

《行政诉讼法》的重点法条包括:合法性审查原则(第5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11、12条)、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13-16条)、行政诉讼的管辖(17-18条)、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24-25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37条,并结合《行政复议法》第9条)、行政诉讼的时效(38-39条)、原告撤诉(51条)、法院的审理依据(52-53条)、行政诉讼上诉(58-59条)。注意: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级别管辖和一般管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要重点把握。

宪法部分要注意掌握: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省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公民的基本权利、什么是违反宪法的行为(即什么行为能成为违宪审查的对象)、公民的概念,选民的资格、政治协商会议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党与政府的关系。

(二)刑法

刑法部分之所以成为公务员考试的常考内容,主要原因是刑法题目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总则和分则都有考察,一般是各一题,刑法内容庞杂,但并不是说对刑法部分的考察完全没有规律可循。首先刑法总则部分只考察基本制度和原理,分则部分主要考察与公务员旅行职责有关的犯罪:行贿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另外有一些罪名要适当注意,如叛逃罪、妨害公务罪、重大责任事故罪。

(三)诉讼法

诉讼法的考察内容不多,也主要停留在对基本制度的考察上,主要有:民事、刑事诉讼管辖,诉讼参加人、文书送达方式、反诉。

(四)民法

民法虽然在国家法律体系当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公务员考试的特殊性质,反倒不是考察的重点,考生只要大概了解其重要知识点和基础概念就可以了,大家要掌握以下内容:不当得利概念、无因管理概念、什么是无效民事行为、监护制度、什么是合伙(特别是个人合伙)、代理制度(什么是代理,代理的种类)、法人的定义和分类。

三、备考建议

在最后的复习备考阶段,考生要扎实掌握历年考试的知识点,因为依据对历年题目的分析,相关知识点有可能以不同的形式重复考察,如果考生经过前一阶段的复习,对基础知识已经有所把握,那么接下来要在此基础上做一做历年真题,并应进一步着重基础概念和知识点的把握,掌握各重点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相互的联系;对于还没有系统复习法律的同学,一定要牢固记忆相关重点法条,即使不能完全记忆也应对主要内容有大致的理解,仍然要坚持做历年真题,对重复考察的内容要记忆下来。在这个阶段同学们一定要切忌盲目练习,搞题海战术,做题要精,做过后注意总结出题规律和自己的薄弱环节。公务员考试对

于法律知识的考察,在题目的命制上方法性、技巧性不强,主要还是看重对法律条文的掌握,不会出现偏、难、怪的题目,相信只要大家在最后阶段保持冷静,注意将真题和法条结合起来,把握重点,是完全有可能拿到不错的分数的。

一、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三、宪法修正案(四)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五、行政赔偿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2)必须是行为依法确认违法的。(3)必须存在损害事实。(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六、犯罪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七、年龄与承担刑事责任的关系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

八、刑事追诉时效期限

犯罪行为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九、合同的一般条款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十、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1)协商和解;(2)调解;(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十一、劳动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关于民间借贷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

修订后的婚姻法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十四、夫妻共同财产、个人所有财产和约定财产

修改后的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制作出具体规定:

1.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所有财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约定财产,规定:(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十五、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金,或者因发明被利用而取得的专利转让费和专利使用费等。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的复员费、转业费,公民的离退休金、养老金等。

十六、法定继承的顺序

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十七、仲裁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十八、证据

《民诉法》第63条规定了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十九、管辖

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涉及合同)。

二十、简易程序

简易程序就是简化了的普通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在起诉方式、传唤方式以及开庭审理等方面比普通程序更简便易行,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进行诉讼。同时,快速、及时审结案件,可以减少当事人的讼累,提高办案效率,节省诉讼成本,并为人民法院集中力量审理好复杂、重大的民事案件腾出必要的时间和精力。

考点直击

1.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及法规。

2.注意热点事件所反应的知识及本学科的其他基本知识。

经典例题透析

例题. 《汉谟拉比法典》出自()。

A. 古埃及

B. 古巴比伦

C. 古罗马

D. 古印度

【解析】答案为B。

相关链接:

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苏美尔人制定了《乌尔纳木法典》,古巴比伦人制定了《汉谟拉比法典》。

实战演习

1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

A 有法可依

B 有法必依

C 执法必严

D 违法必究

2 2004年,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印发两周年之际,经党中央同意,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决定,将《纲要》印发的时间定为“公民道德宣传日”,即()。

A 7月20日

B 9月20日

C 8月20日

D 9月20日

3 下列哪种情形,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A 工商局工作人员刘某在市场检查时发现个体摊贩王某售卖的食品不合格,便没收了王某的营业执照,后来发现产品合格

B 政府工作人员张某周日借用单位的车去商场买家具,途中将一小学生撞伤

C 某公安局认为李某是某重大案件嫌疑犯,便将其逮捕,后发现李某确实无罪

D 某乡政府以整修公路为由,从农民的公粮款中扣留了一笔款项

4 立法监督是指()。

A 各级政府对其下属行政机关及公务员的监督

B 各级政协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

C 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

D 社会各阶层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

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的程序,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应判处()。

A 玩忽职守罪

B 滥用职权罪

C 徇私枉法罪

D 徇私舞弊罪

6 营业税按次纳税的起征为每次(日)营业额()元。

A 500

B 200

C 100

D 50

7 行政许可由()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

A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

B 具有行政管理权的

C 具有行政许可权的

D 各级人民政府的

8.下列哪项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A. 市环保局对某造纸厂的超标排污行为给予1万元的罚款

B. 村委会对农民张甲私捞塘鱼给予50元罚款

C. 公司领导批准对违反厂规厂纪的鲁某给予100元的罚款

D. 税务局对某厂延迟纳税征滞纳金

9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A 行政管理

B 行政收费

C 行政审批

D 管理公共事务

10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 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一律予以撤销

B 国务院实施行政许可的程序,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C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D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11 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实施行政许可。

A 其他行政机关

B 其他国家机关

C 有关企业、事业组织

D 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团体

12 经国务院批准,()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

A 较大的市

B 设区的市

C 县级以上

D 省、自治区、直辖市

13 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或者组织有关部门()、()。

A 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

B 集中办理统一办理联合办理

C 集中办理联合办理分别办理

D 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统一办理

14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A 标准和内容本级人民政府

B 法定项目和标准国库

C 法定范围上级行政机关

D 法定项目和标准财政

15 2004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A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B 推进西部大开发

C 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D 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

16 关于行政许可审查,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能够当场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B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C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D 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关系他人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17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正确的是()。

A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包括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和作出不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B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可以说明理由

C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D 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许可证件

18 关于行政许可变更和延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行政机关不可以主动变更行政许可事项

B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应当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C 行政机关应当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

D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延续行政许可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19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A 15日

B 10日

C 20日

D 5日

20 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A 行政审批都是行政许可

B 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

C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D 行政许可包括基于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产管理事项的许可

2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行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B. 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C. 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

D. 行政机关可以随时撤消

22. 行政诉讼由下列何种机关或团体来主持?()

A. 人民法院

B. 人民检察院

C. 原行政机关

D. 原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

23. 国家对下列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A. 司法机关的民事行为

B.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

C. 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D. 省民政厅盖办公大楼,因违约而与包工方发生纠纷,导致的20万元经济损失

24. 死刑只适用于()犯罪分子。

A. 危害国家安危的

B. 危害公共安全的

C. 罪行极其严重的

D. 贪污贿赂的

25. 以下不属于犯罪特征的是()。

A.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 刑事违法性

C. 应受刑罚处罚性

D. 应该被判处有期徒刑

26. 下列哪项属于单位犯罪?()

A. 个体户王某偷税1万元

B. 骆马公司向某官员行贿3万元

C. 李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远方公司行贿1万元

D. 天奇公司董事长因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在与外商签订贸易合同时被骗,致使国家损失600万元

27. 以下属于防卫过当的是()。

A. 张某欲强奸赵某,赵某趁张某不备,一砖头砸死张某

B. 小明发觉王某正在偷窃自己的钱包,摸出水果刀,一刀刺死王某

C. 陈某在一头疯牛冲过来的时候,急忙躲进别人的屋里

D. 张某见郑某正在持刀抢劫一少女的手机,趁郑某不备,一棍子将郑某打伤

28.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条件不包括()。

A.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 有承担行为后果的财力

C. 不违反法律

D. 采用法律要求的形式

29. 下列不属于民事诉讼的一项是()。

A. 李某和妻子感情破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

B. 张某被公安机关拘留15日,他认为公安机关的做法是违法的,故提起诉讼

C. 赵某为取回邻居欠他的一万元债而起诉

D. 王奶奶到法院起诉,要求她的儿子必须按时给她赡养费

30. 某工厂有法人资格,法人应该是()。

A. 该厂厂长

B. 该厂的党支部书记

C. 该厂

D. 该厂的工会主席

经济常识(常识部分)答案

1. B

2. C

3. B

4. C

5. B

6. C

7. C

8. A

9. D 10. A 11. A 12. D 13. A 14. B 15. A 16. D

17. A 18. A 19. C 20. C 21. D 22. A 23. B 24. C

25. D 26. B 27. B 28. B 29. B 30. C

公务员考试考前常识充电:法理学专题

准确把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以及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整体上把握大纲的内容,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点,能够对相关知识点之间的区别和联系进行分析、判断;能够运用法理学的基本知识和原理提炼法律问题,从法学理论角度分析具体法律事件、案件或现行制度;掌握法理学概念、知识、原理与法律应用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

什么是法理学:

法理学是关于法律现象的最一般的理论,是法学研究的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法理学的产生:

法理学作为从总体上研究法律现象的科学,是与法学同时产生的。但是,作为法学体系中一个独立学科的法理学是法学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适应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需要和法学本身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

(一)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

(二)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三)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四)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五)法律的价值

法理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

所以,它不是研究法的个别性问题的学科,而是研究法的一般性问题的一般理论。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它是基础理论或者说是一门导论性或绪言性的学科。

法理学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是“论”与“史”的关系。法理学同理论法学中其他学科的联系更为紧密。

法理学的任务: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现代社会,法律已经成为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最主要的工具。因此法理学的首要任务就是解释这种社会实践,将这种社会实践所具有的意义呈现出来。因此,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问题就是其中的关键。第二,恰当地解决疑难案件。虽然法理学表现为对于法律现象的理性解说,但是这个学科绝非不食人间烟火的智力游戏;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一项实践性的事业,它必然与个案的决定发生某种程度的关联。然而,法理学不能随意取代部门法理论对于个案的解说,只能以部门法理论的穷尽为前提。换言之,只有在部门法无法对个案提供有效的解答时,法理学才能够发挥其功能。显然,这个学科并非为解决简单案件而存在的,只有在穷尽部门法理论之后,法理学的意义与功能才会彰显。面对着疑难案件,法理学不但会为法官的决定提供正当性的说明,而且还会为此类决定本身提供一个可供依赖的解决框架。这是因为:其一,法官在疑难案件中的判决行为已经不存在法律规范的基础,因此如果法理学不能够为此提供正当性说明,那么法官的行为就是任意的,民众也就丧失了遵守判决的理由。其二,除了提供正当性说明之外,法理学还会为疑难案件总结出解决框架;因为“同样对待每个人”的平等原则的存在,使得其后同种类型的案件将会按照先前的办法得到解决。简言之,法理学并不决定个案中的获胜方;但是,它决定获胜方之所以胜诉的理由。法理学本身就是有关判决理由的学问。

刑法专题

一、刑法基本知识要点:

(一)刑法的概念、渊源

刑法的概念

一般来说,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地说,我国刑法是指为了维护国家与人民利益,根据工人阶级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以国家名义颁布的,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刑法的渊源

刑法是关于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渊源有以下几种:第一是刑法典第二是单行刑法。第三是附属刑法,即附带规定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此外,民族自治地方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的特点和刑法典的基本原则制定的变通或补充规定,也可谓刑法的渊源。

(二)刑法的性质

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规制内容的特定性

2、法益保护的广泛性

3、制裁手段的严厉性

4、部门法律的补充性

5、其他法律的保障性

(三)刑法的基本原则

概念: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罪刑法定原则

2、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3、罪刑相适应原则

(四)关于犯罪

1、犯罪的一般概念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据此,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就是犯罪。

2、犯罪的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指到达法定责任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少数犯罪的主体;

犯罪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犯罪的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对于上述传统观点,不少人提出了异议,并阐述了新见解。

犯罪的客观方面,指犯罪活动在客观上的外在表现,其中主要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等;

(五)有关刑事责任的考查

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具体地说,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刑事责任包含对犯罪行为的非难性和对犯罪人的谴责性

2、刑事责任具有法律性与社会性

3、刑事责任具有必然性与平等性

4、刑事责任具有必然性与平等性

二、主要罪名的掌握

贪污贿赂罪

1、关于贪污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当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本条的贪污罪定罪处罚。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贪污罪。

2、注意贪污罪处罚中两个知识点。一是可能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应为个人贪污数额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二是一个法定的从宽处罚情形:根据第383条第1款第(三)项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行贿罪

1、认定行贿罪的一个关键在于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目的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条件而升了学)。如果行为人为了获取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的,则不构成本罪。但注意的是,即使行贿人为了获取正当利益而给予财物不构成犯罪,但该国家工作人员即接受财物的受贿人却可以构成受贿罪(因为受贿罪中对他人谋取利益的性质并无限制),可见,在贿赂犯罪中,行贿罪与受贿罪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2、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构成行贿罪。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本罪认定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数额巨大;二是对该巨大差额财产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不能说明既可以是行为人不愿说明(拒不说明),也可以是故意编造合法来源但被查实否定的。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巨大的标准为30万元。隐瞒境外存款罪中以折合人民币30万元为立案标准。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1、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是不同的,前者仅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后者则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且还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可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仅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有渎职行为而构成犯罪的,也依照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2、如果国家机关人员徇私舞弊而犯滥用职权罪、玩罪职守罪的,应当作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情节加重犯处理。

徇私枉法罪

本罪认定的关键在于注意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起因、三种行为。两种起因即徇私和徇情。三种行为是:一为使无罪者受追诉;二是对有罪者进行包庇使其不受追诉;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抢劫罪

1、在客观方面存在着方法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统一,目的行为是指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具有当场性),方法行为指为了能当场劫取财物,而实施的暴力、胁迫或其他人身强制行为。“其他方法”应当是指由行为人采取致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知反抗或不敢反抗的方法。

2、抢劫罪的八种法定加重构成的情形:(一)入户抢劫的;(二)在

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3、转化型或以抢劫论的认定。这种情节在刑法典中大致有三处: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定抢劫罪而不定抢夺罪;二是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三是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对首要分子,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盗窃罪

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的根本区别主要在于行为方式不同,盗窃罪是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他人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而非法占有,所谓秘密窃取即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即财物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

诈骗罪

1、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犯罪的一个最大区别就在于数额方面,由于行为人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害人信以为真,以致“自愿”将自己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交给行为人或放弃自己的财产权。

2、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各种欺骗手段,收取他人财物的,依本条诈骗罪定罪处罚。

抢夺罪

1、抢夺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同抢劫罪一样,取得财物都具有当场性和公然性,二者根本区别在于抢夺不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人身的方法,而主要是乘被害人不备,突然夺取财物。

2、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法定情形:一是携带凶器抢夺的,转化为抢劫罪;二是实施抢夺行为之后,为抗拒抓捕、窝藏赃物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威胁的,转化为抢劫罪。

侵占罪

侵占罪,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罪。认定本罪的关键是客观方面行为人采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逼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就范,将公私财物交由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控制或提供财产性利益。

2、敲诈勒索要求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何谓“数额较大”,以1000元至3000元为起点。

刑事诉讼法专题

一、重点提示: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诉讼与诉讼主义、刑事诉讼及其特征、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和内容、刑事诉讼程序的意义。

(二)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体系: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对象、刑事诉讼法学的学习和研究的方法、刑事诉讼法学的体系。

(三)刑事诉讼基本规则:法制原则、证据裁判原则、独立行使刑事司法权原则、审判公开原则、诉讼经济原则、权利保障原则、辩护原则、利益规避原则、及时性原则。

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规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四)刑事诉讼证据:证据概念和基本属性、证据制度的类型。

(五)侦查程序:侦查的概念、特征和意义、侦查主体与侦查客体、侦查模式、侦查监督、侦查的发动和终结、侦查行为

(六)起诉程序: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条件审查起诉决定起诉和案件移送公诉的变更、自诉的原则、自诉案件范围、自诉人及其权利义务。

(七)审判程序:审判原则、庭前审查活动、审判方式、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

(八)再审判程序:再审判程序的概念及特征、再审判程序设立的理论依据、上诉审原则、上诉审的提起及审理、生效判决再审。

(九)执行程序:节各种刑罚的执行、变更执行的程序。

二、相关内容:

(一)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二)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三)刑事诉讼法中的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四)刑事诉讼法中的辩护与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五条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言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五)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六)刑事诉讼法中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七)刑事诉讼法中的期间、送达: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

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八)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1、立案: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2、侦查: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3、提起公诉: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九)审判:1、审判组织: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2、第一审程序: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3、第二审程序: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4、死刑复核程序: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5、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4)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十)执行: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3、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1、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3、罪犯正在怀孕。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行政法专题

行政法定义: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的特点:

形式上的特点:

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法律文件的数量特别多,居各部门法之首。

内容上的特点:

① 行政法的内容非常广泛;

② 以行政法规、规章等形式表现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③ 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常常交织在一起,并往往共存于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三大部分:

①行政组织法;

②行政行为法;

③行政法制监督、行政救济、行政责任法。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它在行政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行政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存在。

行政应急性原则。应急性原则是现代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明确法律依据的或与通常状态下法律规定相抵触的措施。

行政法律关系:

(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

(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有权监督主体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与行政主体之间形成的受行

(4)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区别主要有:

①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监督主体处于主导地位,行政主体处于受监督地位。

②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相对于行政主体的另一方是监督主体。

③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行为等。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是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

(5)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联系主要有: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没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之间可以相互影响。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反之,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也可能导致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相对行政主体而言,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中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这两种倒置的法律关系和非对等的行政程序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体现了行政法平衡的精神。

(6)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的关系。主要区别有:

①监督主体不同。行政监督的主体只能是行政主体,而监督行政的主体主要是行政主体以外的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②监督的对象和客体不同。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相对方,其客体是行政相对方的守法行为和执行行政决定、命令情况等。而监督行政的对象是行政主体,其客体是行政主体及其

公务员所实施的行为。

③两者的性质不同。行政监督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能所实施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并能影响行政相对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

行政职权的内容主要有:①行政立法权;②行政决策权;③行政决定权;④行政命令权;

⑤行政执行权;⑥行政处罚权;⑦行政强制权;⑧行政司法权。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行政职责主要内容包括:①依法履行职务,②遵守权限规定,③符合法定目的和遵守法定程序等。

行政法的作用

⑴ 促进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组织建设,明确各行政机关的职权和任,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目前我国行政机关的组织建设中之所以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法制不健全,特别是行政法制不健全。因此,要通过行政立法,明确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和权限,建立健全符合行政管理特点的领导体制,规定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制,使上下左右各司其职、各责。

⑵ 促进和加强国家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目前我国的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要有效的解决这些问题,关键的一条就是通过加强行政立法,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行政人员的选拔任用制度、考核培训制度等,以提高行政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效地反对和防止官僚主义,提高行政工作的效率。

⑶ 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同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做到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以更好地实现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是多方面的,行政管理又包括经济、文化、军事建设等的各个方面,范围相当广泛。

⑷加强行政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对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上述权利落到实处,就必须加强行政立法,建立和健全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赔偿制度以及行政监督制度等,使公民能够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受理机关也能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予以处理,以切实加强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监督,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宪法专题

定义: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法。

分类:

宪法的形式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宪法的实质分类

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与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法定的宪法与现实的宪法。

特点:

1.宪法规定的内容与普通法律不同

2. 宪法的法律与普通法律不同

3. 宪法的制定、修改与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宪法关系归纳为以下几类:

1. 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这类关系又可分为国家与公民全体的关系,即人民主权的关系;国家与公民团体或组织的关系,如国家确认它们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保障它们的权利和利益;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关系,一般而言,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也就是国家对公民的责任或义务;国家机关与公民团体及公民个人的关系,等等。

2. 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这是指各类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方式、程序。

3. 国家机关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宪法规范调整这方面的关系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国家机关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同级国家机关之间的横向关系,如立法机关同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之间的关系,等等。

4. 国家与全社会的关系。这是一种比较新的宪法关系。现代世界各国宪法的一个发展趋势是,国家必须积极履行社会职能,而不是单纯的政治统治。

5. 国家与其他国家或者国际组织的关系。这在传统的宪法规范中主要体现在给予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以受庇护的权利上,从而必然会因为这种庇护而间接产生一种宪法关系,即一国因国内法的规定而发生的与其他国家的关系。

宪法规范所表现的主要特点

(一)最高权威性

宪法规范的最高性的特点是由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所决定的。在一个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既然在全部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对于普通法律而言,构成宪法的每一个规范自然就具有最高性的特点。所谓一般立法以宪法为根据,实际上也就是以宪法的某一个或某些个规范为根据。再者,所谓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也是指不与具体的宪法规范相抵触。可见,宪法规范在实际生活中表现着最高性的特点。宪法具有最高权威性的特点在美国宪法中表现得最为典型。

(二)原则性

宪法规范大都确定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如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的原则,其他如按劳分配的原则、人民民主专政的原则、各民族平等的原则,等等。既然宪法是根本法,不是法律大全,所以宪法规范不可能涉及国家生活的细枝末节,而以确定原则为限。此类原则,往往是立法之本,对于全局有最高的指导意义。

(三)概括性

宪法规范的概括性的特点同宪法规范的原则性特点有关,宪法是原则规定,故而不能让它像民事合同一样履行完了就不再适用了。宪法为人们──主要是国家──的行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模式、标准或方向,其对象是整个国家、国家机关体系和国家机关工作的大致范围,即是为确定工作范围而作出的规定,不是具体的或特定的工作指导;宪法规范可以时时规范

国家机关的方向,而不是只把机关建立起来就了事的,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宪法是可以反复适用的。在概括性这方面,宪法与其他法律一样,但比普通法律的概括性更强。

(四)适应性

原则性和概括性决定了宪法规范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使它足以在较大的限度内可以承受住因客观形势的变化而带来的影响。例如,美国宪法制定以来已经经历了200多年,客观实际的变化当然极大,但它之所以适用至今,原因之一是其规范具有适应性;反过来,美国宪法适应变化的能力又构成了它的效力源泉之一,如美国人认为的那样,美国制宪者“制定了一个健全而又概括的文件,足以应付这个国家自此之后二百年来的大部分需要”。

(五)无具体惩罚性

一般国家的宪法本身并没有具体的惩罚性规定。我国宪法有少许禁止性规定,而且都出现在总纲中,如第1、第4、第9、第10条等,但其本身亦不作具体的制裁性规定。我国宪法除规定凡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和其他法规应由有关机关予以撤销外,别无具体的惩罚性措施。我国现行宪法第28条虽规定对危害国家行为人的镇压和制裁以及对犯罪分子的惩办,亦只是宣布镇压、制裁和惩办为限,宪法规范本身没有明确规定具体地应当怎样处罚。当然,这个特点同宪法规范的最高权威性不相矛盾,因为宪法可以借助于其他法律和法规来达到制裁的目的。

(六)相对稳定性

宪法规范既然规定一国根本制度的重大原则,那它就应有较高的稳定性,如美国宪法200多年来仅有27条正式的修正案。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除非国家有意着眼于改革,否则是不会轻易更改宪法规范的。即使实行改革,一般地说,亦往往会竭力避免宪法的变动,竭力以其他非根本性的措施来达到改革的要求。这是因为宪法规范的改变必然要导致其他法律甚至一系列制度上的变化,任何变化总会有一定的风险,有使国家陷于不稳定的状况或陷于这种危险的可能中。

(七)广泛性

宪法规范从总体上看,具有广泛性的特点。宪法规范的总和几乎包括了国家生活的一切方面,所以宪法规范涉及问题的广泛程度是其他一般法律所不可比拟的,即使从某个单一的宪法规范来看,也往往包含着广泛的内容。

(八)灵活性

灵活性又称妥协性。在现代民主社会中,宪法必定是各个社会集团某种妥协的产物,作为妥协产物的宪法生效后,其条文和实施必然具有灵活性的特点。当然,不是每一个宪法规范都具有灵活性,某些条文必须是确定性的,如法国宪法规定,“法兰西为不可分割的、非宗教的、民主的并为社会服务的共和国”(第2条),“共和体制不得成为(宪法)修改的对象”(第89条),这些条文就是确定性的。但是,部分宪法规范,特别是一些规定基本国策、反映各种社会集团力量对比关系的规范,往往表现出不同程度的灵活性。

(九)历史性

宪法规范一般都是历史经验的总结,是对胜利成果的确认。例如德国基本法和日本现行宪法所建立的民主制度,都是对本国历史和

二战前宪法制度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后得出的结论。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更多地则属于中国革命的胜利成果。

(十)纲领性

某些国家的部分宪法规范具有纲领性,即它不是固定已经取得的成果,而是对于尚未实现的目标作为国家的任务载入宪法。

商法专题

一、重点提示:

(一)商法基本知识点:商事主体、商行为、商业登记、商业名称、商业账簿。

(二)公司法:公司法概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公司的变更、终止与清算。

(三)证券法:证券法概述、证券发行与上市、证券市场主体、证券交易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制度。

(四)票据法:汇票、本票与支票。

(五)保险法:保险合同、保险业务主体。

(六)破产法:破产程序法、破产实体法。

(七)海商法:船舶与船员、海事合同、船舶碰撞、海难救助与共同海损。

二、相关内容:

(一)公司法专题: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和住所;(2)公司经营范围;(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3、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

证券法专题:

证券交易: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1、依法发行的

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买卖。

2、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3、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4、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

5、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6、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7、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开立的账户保密。

8、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三)票据法专题:

本票:1、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本票出票人的资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2、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本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确定的金额;(4)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本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3、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4、本票的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的责任。本票自出票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

公务员考试知识点总结

一、适当试题标记 资料分析的一组材料,是由材料和5个试题组成,不像是其他部分那样,一个试题下面紧跟着4个选项,试题材料和题目的信息量并不是很大,我们只需要短暂的记忆试题即可,而资料分析由于材料的信息量很大,有些试题和材料相距比较远,所以我们在解答的时候,就要有意识的在材料中进行标记。 1、试题标记目的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由于资料分析的材料,尤其是文字材料,信息量很大,而且有的试题和材料距离比较远,那此时如果我们不进行标记,就容易忘记或者记忆混乱而造成找出错误的数据,最终得到错误的答案。 对于信息量比较大的表格材料来说,由于表格的行、列比较多,如果我们不进行标记,那么很容易找错行或者列,从而找出错误的数据。 对于图形材料来说,由于数据比较凌乱,所以我们在解答的时候,倘若不进行任何标记,那就有可能会将这些数据“张冠李戴”。 总而言之,我们进行标记的目的,就是为了找准数据,那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进行标记呢?且看下面的讲解。 2、如何进行标记 不论是文字材料,还是其他材料,我们在解题的时候,都是先看试题,然后根据试题的关键词来到材料中定位,找出关键句解答,所以在做标记的时候,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 (1)对于刚开始确定出来的关键词,我们就可进行标记,把关键词用圆圈圈住或者用直

线标出; (2)然后返回到材料中寻找关键句,我们可以根据比较明显的“指标”进行跳跃性的阅读,从而找出关键句,并用直线勾画出关键句。 二、结合选项分析 不论是资料分析,还是行测的其他部分,都是给出了4个选项,那这4个选项是凭空给出来的吗?当然不是,如果不是,那这几个选项在设置的时候,有什么特点,我们如何结合选项来解题呢?这就是本节将要讲解的内容。 1、选项特点分析 行测资料分析给出的4个选项,必然有一个正确的,其余的要么是用来迷惑你的,要么就是正确答案附近的,用来打酱油,对应资料分析而言,一般来说选项的设置也有以下几个原则(当然说的是一些计算性试题中): 一、正确选项,这个显然是必须有的; 二、最大迷惑选项,如要求2005年的值,在选项中给出2006年的值; 三、打酱油选项,这类选项一般都是和正确答案比较接近的选项,有时候会给我们的计算带来不小的麻烦。 2、根据选项选答案 这种方法一般应用在选项中的数据特点比较明显,如上个资料分析的例题,其次也可以

2019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9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 150 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 40 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 110 分钟。 2.请首先在题本和答题卡上填写(涂)好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一律从左到右填写,答题卡上 的准考证号横排空白方格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然后按竖排用 2B 铅笔涂相对应的数字。 3.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否则按 0 分计。在作答时,不得使用本人姓名,答题中凡出现本人姓 名者作违纪处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及草稿纸留在桌上,在考生座次表对 应座号、签名栏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未交卷)。 给定材料 材料 1 2019 年,中国消费增长的规模继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成为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增长的重要压舱石。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 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 60%,第一动力强劲。各省份将促 消费作为今后的重要发力点,提出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旅游、发展夜间经济等举措。 夜间经济的崛起,本质上就是消费升级的表现,两者相互依赖又相互促进。它是对从晚 7 点至次日 6 点在城市特定地段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中国旅游研究院联合美团点评发布数据称,2018 年我国夜 间餐饮消费交易额较上年增长 47%,高于日间餐饮消费交易额增长率 2 个百分点。2019 年“五一”期间,北京王府井、三里屯等区域 18 时至次日早 6 时夜间消费十分活跃,餐饮消费同比增长达 51.3%,文化娱乐等服务消费同比增长 15%以上;上海黄浦江游览接待游客 11 万人次,同比增长 46.7%。2019 年夜间旅游市场数据显示, 对夜游体验有需求的游客占总数比例达 92.4%。未来一段时间内,夜游市场需求广阔,随着夜游产品的丰富多 元和夜游环境的日臻完善,未来夜游需求将持续旺盛,市场潜力巨大。夜间经济成为消费领域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是城市发展的新引擎。 材料 2 2019 年 4 月,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C 市成为首个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的城市。“夜间区长”是由各区分管区长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则鼓励各区公开 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目前,C 市已经任命 10 多位“夜生活首席执行官”。 作为 C 市普阳区任命的第一批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安瑞管理有限公司智创项目总经理陈丽在午饭期间,与 同一个区域 6 家大型商业企业又开了一个短暂的“午饭碰面会”。像这样的会议,在陈丽上任一个月以来,已 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了。陈丽说,“以前我们都知道彼此,其中也有一些合作关系。现在我们几乎天天都有几个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知识大全

法律知识大全 第一节法理学 一、法的渊源 1.宪法 作为法的形式,宪法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经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综合性地规定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法的效力的一种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改、补充、废止的。根据《立法法》第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国家行政机关体系中最高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指法定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颁布的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的规范性文件。 5.自治法规 自治法规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大制定的与民族区域自治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6.规章 规章通常称行政规章,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职权所制定、发布的针对某一类事件或某一类人的一般性规定,是抽象行政行为的一种。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等级 上述各种法的渊源都具有法的效力,但它们的效力等级又是有差别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省级)

2018年国考行测真题(省级以上) 注意事项 1.这项测验共有五个部分,总时限为120分钟。 2.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姓名与准考证号在指定位置上填写清楚。 3.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时,你才可以答题。 4.当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考场。 5.在这项测验中,可能有一些试题较难,因此你不要在某一道题上思考太长时间,遇到不会答的题目,可先跳过去。否则,你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后面的题目。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共20题参考时限15分钟)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1.我国宪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进行了几次修改,按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 ①允许发展私营经济,采取“引导、监督、管理”的方针 ②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③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④非公有制经济仅限于个体经济,不包括私营经济,且个体经济处于补充地位 A.①②④③ B.①③②④ C.④①③② D.④①②③ 2.下列关于“三农”问题的说法错误的是() A.民政部门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机关 B.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C.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 D.村民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关于2015年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以来进行的改革,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活动 B.组建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 C.军委机关由多部门制改为总部制 D.成立陆军领导机构和战略支援部队 4.下列金融机构与其可以从事的金融业务对应正确的是() A.商业银行——股票承销业务 B.人寿保险公司——医疗责任保险业务 C.小额贷款公司——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业务 D.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海外投资保险业务

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与答案

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与答案

2017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与答案(本资料由卓越公务员培训中心整理请勿转载) 材料: 网络带宽提速、三网融合、智能终端设备普及……短短几十年,互联网应用场景已被极大拓宽。移动互联时代,屏幕已成为现代人不可或缺的信息“看板”。细化的信息消费产品也正被商业开发者精耕细作。 艾瑞咨询发布的《2016年中国网络新媒体用户研究报告》显示,33.8%的新媒体用户已经产生过数字信息的付费行为,15.6%的用户有进行付费的意愿,但是还没有付费行为,50.6%的用户不愿意也不打算为新媒体内容付费。相比2014年,不愿意为新媒体内容付费的用户在减少。 大一学生M,花费500元购买了某英语在线网站为期10天的视频网课。参加完这次网课之后,由于对付费课程的内容和效果产生了顾虑,她再也没有购买过知识付费产品。她表示,“每期都有不同的讲师授课,有的讲的很好,有的则很水,学不到什么东西,总体来说水的比例占一半多。视频网课不靠谱,以后这种网络课程自己不会再购买了。” “KJ”购买了很多央视以及国内的一些顶尖纪录片,和一些制作机构敲定了几千小时的高质量纪录片合作,拥有巨量优质内容的版权。一方面可以为持续产出优质的内容提供

基础性素材,降低运营成本,另一方面,这些版权的价值会随着社会版权意识的提高,日渐形成独一无二的竞争优势。 微信平台有着2000多万个公众号,从推出以来一直供用户免费阅读,平台提供给公众号内容生产者的变现方式有广告和打赏两种。2017年4月3日,微信公众号“老何开奖”的新关注用户需支付318元方可订阅,微信公众号付费订阅时代拉开了帷幕。 网友B(中学教育从业者):不接公众号统一收费,但可以接受赞赏的形式。我愿意为一些提供原创性、有价值的公众号付费,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与此同时也能鼓励更多的人分享。 某维权网站负责人S认为:知识付费侵权已经形成产业链,并在多点开花。一个人接触到这种渠道并发现有用,可能带来100人不会在知识付费平台上付费。版权保护是知识传播的生命线和护身符。如果平台缺乏监管,那么没有任何成本的抄袭和侵权,将不利于原创内容的发展。原创者失去经济支撑或创作动力。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他们将无法再获得优质内容。 《2016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指出:随着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持续推进,我国网络版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网络版权保护各项工作进展明显。在立法保护方面,突出了对重点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0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题库:模拟试题及答案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1、1989年被汉代前史书记载为“蛮荒腹地”的江西省新干县大 洋洲乡,出土了大量精美的青铜器,揭开了这里三千多年前青铜文 明的____。 A.面具 B.面目 C.面纱 D.面容 答案:C。“揭开面纱”固定搭配。 2、依次填入下列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是()。 对于上海“甜爱路”上出现的种种涂鸦图案和文字,是简单地,一味地去阻止或____,还是____其存在和发展,也在____我们的城管理念。 A、取消鼓励试验 B、无视重视拷问 C、打击包容质问 D、取缔允许考验 答案:D。“或”表并列,所填入的词要与“阻止”是近义词, 排除AB,“城管理念”不能用质问,排除C。 3、依次填入下列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是()。 从当前诸多事件的处理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政府在_____舆情时表现出越来越_____的姿态。 A、处置无畏 B、应付开放 C、对付包容

D、控制谨慎 答案:B。政府对舆情的态度只能是“开放”或者“包容”,排 除AD。搭配舆情只能用“应付”不能用“对付”。 4、填入下列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是()。 在过去20年间,世界经济经历了重大变化:新兴市场愈发_____,许多发展中国家增速远高于发达经济体。 A.举重若轻 B.举足轻重 C.举步维艰 D.举棋不定 答案:B。考查成语意思。 5、依次填入下列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是()。 《史记》对后世文学影响巨大,其语言被奉为“古文”的最高成 就,后世的散文,小说,戏剧等多种文体对《史记》从语言,内容, 风格,结构等各个侧面来加以____、利用和____。 A、学习继承 B.改良扬弃 C.传承规范 D.研究抛弃 答案:A。这两个词和“利用”层层递进。 6、依次填入下列横线处的词语,最恰当的是()。 上个世纪40年代,美国的大众媒介处于垄断地位。在商业利益 的驱使下,媒体对于国内的各类社会矛盾____,这种状况招致了社 会各界的批评与不满,广大民众强烈要求传媒积极发挥正面的舆论 导向作用,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由此,“媒体的社会责 任舆论”___。 A、莫衷一是纷至沓来 B、置若罔闻应运而生 C、群策群力风靡一时 D、人云亦云横空出世

公务员考试重点标准答案

公务员考试重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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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任职培训的对象是( B) A.新录用的处在试用期间的公务员 B.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C.从事某项专门业务的公务员 D.所有公务员 2、下列机关工作人员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是( A ) A.某县党委机关科员 B.某市政协机关办事员 C.某县共青团机关办事员 D.某县人大机关副主任科员 3、我国公务员群体中,与普通百姓接触最多的是( D ) A.法官、检察官 B.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C.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D.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4、下列公务员领导职务中,只有一个级别与其相对应的是( B ) A.省部级正职 B.国家级正职 C.国家级副职 D.省部级副职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的任职方式一般是( A ) A.选任制 B.委任制 C.聘任制 D.考任制 6、任免机关对于普通公务员提出辞职的审批时限是( B ) A.15天 B.30天 C.45天 D.60天 7、目前我国女性公务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是( B ) A.50岁 B.55岁 C.60岁 D.65岁 8、“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辞退”的权利属于公务员的( C ) A.申诉控告权 B.获得工作条件权 C.身份保障权 D.批评建议权 9、以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作为分类依据的是( C ) A.职级分类 B.级别分类 C.职位分类 D.品位分类 10、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的是( B ) A.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 B.公安派出所所长 C.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 D.作家协会副主席 11、公务员行使公务员的批评建议权的对象是( B ) A.企业的工作 B.机关的工作

2020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真题卷(申论).doc

2020 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真题卷(申论)2017 年下半年四川公考申真卷 以下真由网搜集及考生回而来,供考生参考。 网提速、三网融合、智能端普及??短短几十年,互网用景已 被极大拓。移互代,屏幕已成代人不可或缺的信息“看板”。化的 信息消品也正被商开者精耕作。 艾瑞咨布的《 2016 年中国网新媒体用研究告》示,33.8%的新媒体用已生数字信息的付行, 15.6%的用有行付的意愿,但是没有付行, 50.6%的用不愿意也不打算新媒体内容付。相比 2014 年,不愿意新媒体内容付的用在减少。 大一学生 M,花 500 元了某英在网站期 10 天的网。参加完次网之后,由于付程的内容和效果生了,她再也没有知付品。她表示,“每期都有不同的授,有的的很好,有的很水,学不到什么西,体来水的比例占一半多。网不靠,以后种网程自己不会再了。” “KJ” 了很多央以及国内的一些尖片,和一些制作机构敲定了 几千小的高量片合作,有巨量内容的版。一方面可以持出的 内容提供基性素材,降低运成本,另一方面,些版的价会随着社会 版意的提高,日形成独一无二的争。 6.微信平台有着 2000 多万个公众号,从推出以来一直供用 免,平台提供公众号内容生者的方式有广告和打两

种。 2017 年 4 月 3 日,微信公众号“老何开奖”的新关注用户需支 付 318 元方可订阅,微信公众号付费订阅时代拉开了帷幕。 网友 B(中学教育从业者 ) :不接公众号统一收费,但可以接受赞 赏的形式。我愿意为一些提供原创性、有价值的公众号付费,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与此同时也能鼓励更多的人分享。 某维权网站负责人S 认为:知识付费侵权已经形成产业链,并在多点开花。一个人接触到这种渠道并发现有用,可能带来 100 人不会在知识付费平台上付费。版权保护是知识传播的生命线和护身符。如果平台缺乏监管,那么没有任何成本的抄袭和侵权,将不利于原 创内容的发展。原创者失去经济支撑或创作动力。最终损害的是消 费者,他们将无法再获得优质内容。 《2016 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指出:随着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理念的持续推进,我国网络版权政策环境不断优化,网络版权保护各项工作进展明显。在立法保护方面,突出了对重点问题的规制 ; 我国的网络版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作答要求: 一、概括目前我国知识付费平台快速发展的原因。 二、假定你是参会的“ KJ”团队成员,请根据给定资料 5,撰写一份“ KJ”产品推介书。 三、从给定资料出发,以“知识的价值”为话题,自选角度,自 拟标题,写一篇议论文。 第一题: 快速发展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技术进步。互联网普及和发展、支付通道便捷等带来网上有 偿共享知识的商业模式日趋成熟。

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客观性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范是()。 A.国家政策 B.国家法律 C.社会道德 D.组织纪律 1.B. [解析]根据定义,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 2.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是法律规则的()。 A.假定条件部分 B.法律原则部分 C.纪律规则部分 D.法律后果部分 2.A. [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所以正确选项是A选项。 3.行政主体不能成为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纠纷的裁决者的规定,体现了()。 A.依法行政的原则 B.正当程序的原则

C.讲求效率的原则 D.执法合理的原则 3.B. [解析]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遁正当法律程序。正当程序的内容包括:第一、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第二、说明理由;第三、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 5.在我国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的是()。 A.1988年《宪法修订案》 B.1993年《宪法修订案》 C.1999年《宪法修订案》 D.2004年《宪法修订案》 5.D. [解析]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8.在我国,可以对河流拥有所有权的是()。 A.某渔民 B.某航运公司 C.某合伙企业 D.国家 8.D. [解析]依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15.在民事诉讼活动中,不属于当事人的是()。

公务员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1、给定资料3-6缉拿了我国传统节日被“淡化”和“异化”的诸多现象,请指出具体表现。(25分)要求:内容全面,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语言准确,不超过300字。 解析:单一式概括题 要求中出现逻辑清晰,需要对淡化和异化进行分类概括。 淡化主要是在材料三、四中,异化主要在材料五、六。 淡化: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不知道节日文化的内涵,节日生活空荡荡,无事可做。对传统民俗遗忘,节日氛围缺失,节日以吃为主要基调,节日主要文化活动是看电视。 异化:传统节日变成了社交资源的主要契机,节日食品,节日传统式微,对文化符号和功能意义曲解或淡忘,对传统节日事象妄谈。 2、根据给定资料判断并分析下列观点的正误,并简要说明理由。(20分) 解析:综合分析题。此题只需要对两个观点判断对错,并进行分析即可。 第一个观点是错误的。原因:传统是被不断发明、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现有的传统并非一成不变的。今天出现的文化现象,实际上也正在为促成向后延续的传统增加新的因素。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面前,传统文化的不断创新,会使文化得到进一步传承、发展、弘扬。 第二个观点是正确的。在当前的文化语境下,不少人特别是年轻人不知道节日文化的内涵,节日生活空荡荡,无事可做,即使“申遗”成功,也不会引起人们对于传统节日文化的重 视。 3、某公益组织与策划一次名为“月满中秋”的公益活动,向全社会发出重视传统节日的文 化倡导。请你写出该倡议书的主要内容。(20分) 要求:目标清楚,内容具体,倡议具有可操作性,300字左右。 解析:此题题目要求中明确提出倡议具有可操作性,因此在作答中侧重倡议书内容,以对策为主。 倡议:1、保护传统文化。要珍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全球文化交融中更加自觉地运 用多种形式保护传统文化,传承传统文化。2、过好传统节日。配合国务院把传统节日纳入法定节日的举措,过好各具特色的民族节日,积极开展节庆文体娱乐活动。3、弘扬传统美德。以过好节日为载体,大力弘扬庄敬自强、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重诺守信等传统美德,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4、锻造民族精神。在新的形势下自觉发扬爱国主义精神、包容和谐的精神、扶助友爱的精神、刻苦耐劳的精神、革故鼎新的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5、发展文化产业。依托传统节日资源,发展节庆用品生产、文化艺术展演、旅游观光等产业,促进传统文化现代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4、南宋思想家朱熹曾说:自敬,则敬之;自慢,则人慢之。请你从给定的资料处罚,结 合实际,以“增强民族自信重建节日文化”为标题,写一篇文章谈谈自己的体会与思考。(35分)要求:主题正确,内容丰富,论证深入,语言流畅900-1100字。 解析:为命题式作文,标题为“增强民族自信重建节日文化”。因为题目内容偏正面,因 此适宜写政论文。题目中虽然谈的是重建节日文化,但是主旨还是谈的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只要在文章中谈到对节日文化重建,对传统文化传承,均可。 答:当今社会,小到个人、企业,大到国家都开意识到文化的重要。曾几何时,中华文化有如一丝耀眼的曙光,照亮了人类文明的蛮荒大地,从此便一直站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最前沿,引领着人类文化的进步和繁荣,形成了自信积极的文化自信心。然而自鸦片战争以降,在西方军事、科技、经济和文化猛烈冲击之下,中华文化逐渐丧失了自信心,不断地徘徊在盲目自大和妄自菲薄的怪圈里。 重建文化自信,不能靠吃老本,而必须依靠创新。我国有着五千年光辉灿烂的历史,也有着可与日月争辉、能同天地齐寿的文化成果,但不可否认的是,文化是不断发展、变化与革新

公务员网络培训考试试卷+答案

公务员网络培训考试试卷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依法行政的推进需要与()观念转变和法律素质提高形成良性互动。 A.人民群众 B.法律工作者 C.公务员 D.立法者 【正确答案】C; 2.行政机关由人大产生,向()负责。 A.人大 B.国务院 C.党的领导人 D.全体公民 【正确答案】A; 3.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A.国务院 B.人大 C.法律改革委员会 D.政协 【正确答案】A; 4.()意味着某些立法事项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染指,或非经授权不得进行立法。

A.法律优先 B.法律保留 C.法律至上 D.依法行政 【正确答案】B; 5.在我国,民主立法原则得到了()的确认。 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C.《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D.《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正确答案】B; 6.我国行政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是,在行政立法中,不能适应()对政府职能转变的新要求,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充分。 A.改革开放 B.政府管理 C.市场经济发展 D.国际环境变化 【正确答案】C; 7.根据()的规定,法院无权撤销或者改变行政法规和规章。 A.《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B.《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正确答案】D; 8.下列关于依法行政的含义理解错误的是()。 A.依法行政的主体是公共行政的承担者 B.依法行政是指对公共事物的管理,既不是对私人事务,也不是对国家行政的管理 C.依法行政中的“法”应从广义上理解,不仅指法律,也指行政法规等整个法律体系 D.在我国,依法法行政是一种积极保障,其目的在于对政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规范 【正确答案】D; 9.在我国正式的文件中,最早提出依法行政概念的是()。 A.199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B.199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C.1993年的政府工作报告 D.1993年11月14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正确答案】A; 10.依法行政的主体是()。 A.人民群众 B.公共行政的承担者 C.执法机关 D.行政机关

2019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试卷

2019下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试卷注意事项 1.本题本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 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 2.请首先在题本和答题卡上填写(涂)好自己的姓名和准考证号,准考证号一律从左到右填写,答题卡上的准考证号横排空白方格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然后按竖排用2B铅笔涂相对应的数字。 3.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在非指定位置作答或用铅笔作答的,成绩无效。 4.待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后,你才可以开始答题。

5.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否则按0分计。在作答时,不得使用本人姓名,答题中凡出现本人姓名者作违纪处理。 6.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及草稿纸留在桌上,在考生座次表对应座号、签名栏内签字确认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未交卷)。 给定材料 材料1 2019年,中国消费增长的规模继续扩大,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成为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增长的重要压舱石。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第一动力强劲。各省份将促消费作为今后的重要发力点,提出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大力发展旅游、发展夜间经济等举措。 夜间经济的崛起,本质上就是消费升级的表现,两者相互依赖又相互促进。它是对从晚7点至次日6点在城市特定地段发生的各种合法商业经营活动的总称。中国旅游研究院联合美团点评发布数据称,2018年我国夜间餐饮消费交易

额较上年增长47%,高于日间餐饮消费交易额增长率2个百分点。2019年“五一”期间,北京王府井、三里屯等区域18时至次日早6时夜间消费十分活跃,餐饮消费同比增长达51.3%,文化娱乐等服务消费同比增长15%以上;上海黄浦江游览接待游客11万人次,同比增长46.7%。2019年夜间旅游市场数据显示,对夜游体验有需求的游客占总数比例达92.4%。未来一段时间内,夜游市场需求广阔,随着夜游产品的丰富多元和夜游环境的日臻完善,未来夜游需求将持续旺盛,市场潜力巨大。夜间经济成为消费领域的一个新的增长点,是城市发展的新引擎。 材料2 2019年4月,为促进夜间经济发展,C市成为首个建立“夜间区长”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制度的城市。“夜间区长”是由各区分管区长担任,负责统筹协调夜间经济发展,而“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则鼓励各区公开招聘具有夜间经济相关行业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目前,C市已经任命10多位“夜生活首席执行官”。 作为C市普阳区任命的第一批夜生活首席执行官,安瑞管理有限公司智创项目总经理陈丽在午饭期间,与同一个区域6家大型商业企业又开了一个短暂的“午饭碰面会”。像这样的会议,在陈丽上任一个月以来,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次了。陈丽说,“以前我们都知道彼此,其中也有一些合作关系。现在我们几乎天天都有几个小时在一起,一起走访调查,一起协同研究如何推动发展我们普阳区的夜间经济,商量夜间地铁的运行如何设置、怎样让夜间店铺与附近居民友好相处的细则等。大家都开玩笑说,我们现在是真成一家人了。”陈丽兴奋地表示,我们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省级)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这项测验共有五个部分,总时限为120分钟。 2.请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将姓名与准考证号在指定位置上填写清楚。 3.当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时,你才可以答题。 4.当监考老师宣布考试结束时,你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考场。 5.在这项测验中,可能有一些试题较难,因此你不要在某一道题上思考太长时间,遇到不会答的题目,可先跳过去。否则,你可能没有时间完成后面的题目。 第一部分常识判断 根据题目要求,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最恰当的答案。 1.根据我国《宪法》,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我国形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民主形式 B.为追查刑事犯罪,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可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 C.我国在普通地方、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建立了相应的地方制度D.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实施宪法和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对伪造货币罪不再处以死刑 B.对代替他人参加高考的行为应作出行政处罚 C.组织群众在医院闹事、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D.编造虚假险情在微信中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3.关于中国外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邓小平提出“韬光养晦、有所作为”的外交战略 B.“另起炉灶”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提出的外交方针 C.周恩来和陈毅都曾担任过外交部长 D.委内瑞拉是第一个同新中国建交的拉丁美洲国家 4.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客户存款属于() A.资产 B.权益 C.资金 D.负债 5.关于我国著名园林,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枫桥夜泊》涉及的城市是留园所在地 B.十二生肖兽首曾是颐和园的镇园之宝 C.承德避暑山庄始建于明代崇祯年间 D.苏州拙政园整体呈现均衡对称的格局 6.我国古代用“金”“石”“丝”“竹”指代不同材质、类别的乐器。下列诗词涉及“竹”的是() A.珠帘夕殿闻钟磬,白日秋天忆鼓鼙 B.主人有酒欢今夕,请奏鸣琴广陵客 C.深秋帘幕千家雨,落日楼台一笛风 D.哀筝一弄湘江曲,声声写尽湘波绿 7.柏拉图认为处于变化之中的事物不是真正的存在,持这种理念的人会认为以下哪项最真实() A.一棵树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doc

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真题及答案(一) 第一部分言语理解与表达 (共30题,参考时限25分钟) 每道题包含一段话或一个句子,后面是一个不完整的陈述,要求你从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来完成陈述。注意:答案可能是完成对所给文字主要意思的提要,也可能是满足陈述中其他方面的要求,你的选择应与所提要求最相符合。 请开始答题: 1.理查德?比特纳把美国次贷危机中的借款人描述为“信用状况一塌糊涂,收入微薄工作时 有时无,没有租房史,也没有储蓄维持生活”。银行把钱贷给这样一些人显然是不可行的, 政府监管也是不得力的。但美国社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穷人,或如此庞大的弱势群体? 以上文字的主旨最可能是: A.收入差距不断扩大是引起美国次贷危机的重要原因 B.美国的金融危机是由银行的次贷危机引起的 C.美国次贷危机的根源是银行把钱借给了大量没有还贷能力的穷人 D.美国政府对借款人还贷能力的监管不够 1.【答案】A。解析:材料中先是用理查德?比特纳的话对美国次贷危机中的借款人做了一 个描述,然后作者简单地评论,“银行把钱贷给这样一些人显然是不可行的,政府监管也是 不得力的”,作者紧接着提出自己的疑问,一个“但”字,强调了作者的真正想法,那就是:美国社会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穷人。作者最想表达的是美国次贷危机的原因就是贫富差距的扩大,因此A是正确选项。 2.其实对于人生、道德、审美以及社会的解释,并无绝对正确的标准答案。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有提出问题的冲动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满足这种历史需求的,便是所谓的“恰 当学术”。你可以嘲笑胡适浅薄,称其提倡的实验主义颇为浅陋,甚至不如学衡派所推销的 白璧德的新人文主义精细,但没用,后者就是不如前者适合那个时代中国人的趣味。 以上文字是在阐述:

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

法院、检察院招录公务员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全真模拟试卷(10) 满分:100 分时限:120 分钟 题号一二三四五总分核分人 得分 第一部分客观题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中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请在机读答题卡上将你认为 正确的答案的字母涂黑,答错、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本部分共30 题,每题1 分,共30 分。) 1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 )责任。 A .有限 B .无限 C .无限连带 D .按份 2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元的,为不正当销 售行为。 A .2000 B .3000 C .4000 D .5000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植树造林、保护森林,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并将每年( )定 为全国统一的“植树节”。 A .3 月6 日 B .3 月12 日 C .3 月20 日 D .4 月12 日 4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 )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 .14 B .15 C .16 D .18 5 .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 年,自( )起计算。 A .发明创造完成之日 B .申请之日 C .专利管理机关受理申请之日 D .专利管理机关核准申请之日 6 .在代理制度中,无行为能力的被代理人如果取得或者恢复行为能力,将导致( )终止。 A .委托代理 B .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 C .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D .法定代理或委托代理 7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为( )。 A .6 个月 B .1 年 C .2 年 D .4 年 8 .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是( )。 A .合伙企业 B .国有独资公司 C .有限责任公司 D .股份有限公司 9 .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的下列做法中不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一方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B .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C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 .当事人所在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 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 .在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是( )。 A .季节性降价 B .因清偿债务降价销售商品 C .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 D .为与对手竞争、扩大销售、占领市场而降价销售 11 .由我国《公司法》规范的企业是( )。 A .合伙企业 B .外国公司 C .个人独资企业 D .有限责任公司

公务员考试重点答案

A. 企业的工作 B.机关的工作 一、单项选择题 1、任职培训的对象是 ( B ) 2、下列机关工作人员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是 3、我国公务员群体中,与普通百姓接触最多的是 ( D ) B.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A. 职级分类 C. 职位分类 10、下列选项中,属于公务员的是( 11、公务员行使公务员的批评建议权的对象是( A. 新录用的处在试用期间的公务员 B.晋升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C.从事某项专门业务的公务员 D.所有公务员 A .某县党委机关科员 B. 某市政协机关办事员 C. 某县共青团机关办事员 D. 某县人大机关副主任科员 A .法官、检察官 C.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D.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4、下列公务员领导职务中,只有一个级别与其相对应的是 A .省部级正职 B.国家级正职 C. 国家级副职 D.省部级副职 5、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的任职方式一般是 ( A ) A .选任制 B.委任制 C. 聘任制 D.考任制 6、任免机关对于普通公务员提出辞职的审批时限是 A . 15 天 B.30 天 C.45 天 D.60 天 7、目前我国女性公务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是 A . 50 岁 B.55 岁 C.60 岁 D.65 岁 8、“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辞退 ”的权利属于公务员的 ( C ) A. 申诉控告权 B. 获得工作条件权 C. 身份保障权 D.批评建议权 9、以公务员职位的工作性质、 难易程度、 责任大小和所需资格条件作为分类依据的是 B.级别分类 D.品位分类 A. 教育部直属高校校长 B.公安派出所所长 C.城市社区居委会主任 D.作家协会副主席

2014四川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答案解析(答案)

2014下半年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答案解析(答案) 一、根据“给定材料2-5”,归纳概括我国存在的“垃圾难题”的具体表现。(20分) 要求: 1、概括全面,条理清晰; 2、语言简明,表述准确; 3、不超过300字。 【解题思路】 阅读题干,审清题意 由题干可知,本题要求概括“给定资料2—5”中存在的“垃圾难题”,这就提醒我们,本题的作答围是“给定资料2—5”,需要我们重点研读,从中提取要点。同时题目将问题限定为“垃圾难题”,因此,我们就要从这一角度去归纳概括材料。从作答要求来看,要注意分条归纳,同时容要全面。 阅读材料,提取要点 作答这道题目,我们首先要把握“给定资料2—5”中每一则材料所反映的容。“给定资料2”主要讲建筑垃圾多。第一段重点叙述我国的建筑寿命普遍较短,“短命建筑”既浪费严重,又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压力。

第二段介绍村庄拆迁产生较多建筑垃圾,垃圾填埋场距离拆迁现场较远,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填埋。 第三段介绍我国能消纳建筑垃圾,使建筑垃圾再生的企业较少。 “给定资料3”介绍历史文化名城W县垃圾遍地,道路上、家属院门口垃圾多且无人处理,众多街道没有垃圾桶。 “给定资料4”介绍市场上的茶叶、化妆品等产品注重包装,产生大量包装垃圾。 “给定资料5”介绍一些垃圾处理场距离居民集聚地近,影响居民生活和健康。考生需要对要点进行提取。 加工要点,组织答案 对提取出的要点进行加工、整理,按照字数要求分条归纳,组织答案。【参考答案】 “垃圾难题”显示在以下方面: 一、建筑缺乏规划。“短命建筑”普遍存在,因其使用时间短,造成浪费现象严重,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对环境造成压力。 二、垃圾处理场所规划不合理。首先,能消纳建筑垃圾的企业较少,垃圾填埋场距离远、来回费用高,造成建筑垃圾被随意倾倒、填埋,既浪费资源,又严重污染环境。其次,垃圾焚烧厂的建设,部分距离居民区较近,影响到居民日常生活,遭到居民反对,造成垃圾正常处理清运困难;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缺乏现代化的垃圾处理设施;个别城市垃圾遍地,缺乏处理队伍,垃圾长时间无人清理。而街道、居民区则缺少

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真题

公务员考试法律专业知识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5分) 1.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认可和解释,具有国家强制力的社会规范是()。 a.国家政策 b.国家法律 c.社会道德 d.组织纪律 1.b. [解析]根据定义,法律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 2.法律规范中规定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是法律规则的()。 a.假定条件部分 b.法律原则部分 c.纪律规则部分 d.法律后果部分 2.a. [解析]假定条件,是指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即法律规则在什么时间、空间、对什么人适用以及在什么情境下法律规则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问题。所以正确选项是a选项。 3.行政主体不能成为处理涉及自身利益纠纷的裁决者的规定,体现了()。 a.依法行政的原则 b.正当程序的原则 c.讲求效率的原则 d.执法合理的原则 3.b. [解析]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遁正当法律程序。正当程序的内容包括:第一、任何人不应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第二、说明理由;第三、任何人在受到惩罚或其他不利处分前,应为之提供公正的听证或其他听取其意见的机会。所以正确选项是b选项。 5.在我国宪法序言中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的是()。 a.1988年《宪法修订案》 b.1993年《宪法修订案》 c.1999年《宪法修订案》 d.2004年《宪法修订案》 5.d. [解析]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第十八条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指引下”,增加“三个代表:主要思想为指导思想。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8.在我国,可以对河流拥有所有权的是()。 a.某渔民 b.某航运公司 c.某合伙企业 d.国家 8.d. [解析]依据《宪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所以正确选项是d选项。 9.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禁止流通物的是()。 a.土地 b.毒品 c.军事设施 d.粮食 9.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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