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补充规定》的通知

长政发〔201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规划许可标准,增强《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称《技术规定》)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条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或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与周边用地整合。

第二条同一建设项目,相毗邻的两个或多个地块(控规)规划指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建设基地范围内总量平衡,但不同建筑性质的容量指标不得相互转换。商住用地其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对应的上限值,在不突破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容量的前提下可浮动1%。控规中的规划指标可按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总图备案。规划修改项目原则上应根据控规地块容积率由低至高安排建设时序先行建设容积率低的地块。

第三条与居住建筑平面形式相似的公寓,用地性质是居住的为酒店式公寓,用地性质是商业的为公寓式办公或酒店式办公。

第四条非居住建筑(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以及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和大学、中学、小学的教学楼除外)位于居住建筑北向时,其建筑间距按该非居住建筑在居住建筑南向同型布置的建筑间距控制,其间距最小值为低层不小于6米、多层不小于9米,同时须满足消防和各专业规范要求。

第五条高层建筑位于南侧,与相邻居住建筑为非平行布置时,间距按下表控制:

注:1、表中“S”为南北向布置时的标准间距值;

2、表中“a”为相邻建筑的夹角;

3、表中“间距”为建筑正南北向重叠部分的平均间距;

4、当a≤30°时,正南北向最近点间距在Ⅰ、Ⅱ、Ⅲ类地区分别不得小于21米、24米、27米。

当300< a <60°时,正南北向最近点间距在Ⅰ、Ⅱ、Ⅲ类地区分别不得小于18米、21米、24米。

当a≥60°时,正南北向最近点间距在Ⅰ、Ⅱ、Ⅲ类地区分别不得小于15米、18米、21米。

第六条高层建筑的建筑主朝向临规划道路红线(不含绿线)主体直接落地,退让规划道路的距离可按《技术规定》相关要求减少2米。临路幅宽度26米及以上规划道路布置的多层、低层商业建筑,退让规划道路的距离不得小于9米。

第七条因项目用地形状不规则、涉及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等原因,确实难以满足《技术规定》的要求,但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其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会通过,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示且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八条建筑内设置的各类型公共开放空间,不另奖励可建建筑面积。

第九条居住及商住用地内商业建筑原则上应相对集

中独立设置。居住用地内住宅建筑底层原则上不设置商业。

确需配套的商业无独立设置条件须在临城市道路住宅建筑底层配设的,不应超出主体建筑最外围轮廓线。

第十条商住用地内临路幅宽度26米(含26米)以上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建筑总长度不应超过其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30%;临路幅宽度26米以下城市道路设置的商业建筑总长度不应超过用地临城市道路边线总长度的50%。主体建筑长度大于上述规定时,商业建筑不得超出主体建筑正投影范围。当临街商业退让城市道路边线或绿化带边线≥20米时,该部分临街商业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十一条临路幅宽度12米(含12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商业建筑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4米的骑楼(临城市道路已设置集中的人流出入口的大型商业建筑除外),且应配建为其服务的相对独立的停车场(库)。骑楼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及容积率。

第十二条居住建筑阳台及套内花园、飘窗等按正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其计容面积不应超过套内计容建筑面积的10%。超过10%的,超过部分按正投影面积计算。套内计容建筑面积为入户门内所包含的各部分建筑面积之和。

第十三条建筑报建图审查通过后,在项目面积复核时发现容积率超出规定值1%以下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审查并报市政府审定。

第十四条高层住宅设置电梯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12层(含12层)以上(不包括11层复式住宅)独立单元的住宅电梯设置不得少于两台;

(二)每单元户数超过60户时,其电梯设置不得少于2台,且每台电梯的服务户数不宜超过75户;套内面积50平方米/户以下的小户型,户数按75%折算配置电梯数量。

第十五条新建的非套型住宅不考虑相邻建筑对其产

生的日照影响。

第十六条新建的高层建筑原则上不得对相邻现有及

拟建住宅的日照产生影响。对邻近地块拟建住宅是否有影响,按退让对等原则做日照分析确定。

第十七条建筑底层的共享架空开放空间的层高,多层不应小于3.0米,高层不应小于4.0米,架空开放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及容积率。建筑楼层部分设置的共享空中花园,应靠外墙设置,架空高度不得小于三个标准层高,且应与公共交通空间直接连通,开敞的共享空中花园按正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封闭的共享空中花园按正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八条重要地段及临路幅宽度26米以上城市道路的居住建筑,阳台设计应尽可能规整并按内凹阳台设计,临街面阳台应封闭;外形设计宜采用公建外立面造型的处理手法。

第十九条独立外挑的空调外机搁板宽度不得大于0.9米,累计长度不得超过该户面宽的1/3。

第二十条建筑色彩应符合《长沙市城市色彩规划》及相关规定要求,整体风格应与周边建筑、环境相协调。户外广告应符合长沙市户外广告详细规划及有关规定要求,并按《长沙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要求另行报审。

第二十一条项目配建停车场(库)应遵循合理布置、方便使用的原则。基地内的道路系统应充分考虑人车分流的可行性,尽可能分开设置自成系统。项目配建的地下车库停车位不得低于规定配设停车位总量的80%。建筑间距Ⅱ类地区内项目应配建的地下停车位不再折减计算。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及小学按1个/班、中学按1.5个/班的标准配设机动车停车位,并应在适当位置设置临时停车位。

第二十三条50米及以下高层建筑面宽原则不得超过70米,50米以上高层建筑面宽原则不得超过60米。特殊情况需超出以上控制要求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方案审查后报市政府审定。

第二十四条新建居住项目,社区没有办公用房或所在社区办公用房面积未达标的,须按标准配建社区办公用房。社区办公用房配建标准为:建筑间距Ⅰ类地区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建筑间距Ⅱ类地区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原则上应有独立对外的出入口。由开发商按规定提供的社区办公用房,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第二十五条项目绿化和景观建设应严格按审定的总图及批准的建筑景观环境设计实施。其修改必须报原审批机关同意。绿化和景观的验收由相应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六条本补充规定自2012年3月6日起施行。此前已取得“一书两证”、已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总图并在其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仍按原审批的内容执行。已颁布施行的文件内容与本补充规定不符的按本补充规定执行。

附件:1、相关指标的计算规则

2、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

附件1

相关指标的计算规则

一、基地面积计算:基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可实施开发建设部分的面积,一般与用地红线的有效用地面积一致。城市道路红线内、河道蓝线内、绿地绿线内的面积不应计入。

二、总建筑基底面积计算: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基底面积之和即为总建筑基底面积。建筑的基底面积

统一表示为建筑物地上轮廓最大投影面的面积,包括突出地面的建筑部分外轮廓线(突出建筑物的无柱雨棚、飘板等不计)。

三、容积率计算

(一)地下、半地下空间设置的车库、地下设备用房(配电间、水泵房、地下水池、空调机房等)、地下交通用房(楼梯间、电梯间及前室)等设施用房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作为其他性质使用的地下空间(含物业用房)均应计入容积率指标;

(二)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且不超过屋面1/8的楼梯间、电梯机房计入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指标。

四、建筑面积计算

(一)建筑楼层内无规定术语解释和计算规则的空间,有永久性顶盖和围护结构的,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按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二)除复式(跃层式)住宅外,公寓和住宅标准层层高超过3.60米(不含3.60米)的,按两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商业建筑层高超过5.60米(不含5.60米)的,按两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超过4.50米(不含4.50米)的,按两层计算建筑面积和层数。有特殊要求的用房除外。

(三)建筑物底层空间作车库、杂物间使用,层高2.2米(含2.2米)以上的计算全面积,层高2.2米以下的不计算建筑面积。

(四)住宅10层(含10层)以上的交通、消防连廊,无围合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有围合的按正投影面积计算。

(五)以下情况不计算建筑面积:

1、起隔热作用的非结构墙体;

2、利用引桥、高架桥、高架路、路面作为顶盖的房屋;

3、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下方空间;

4、成套复式住宅上层为空的相关外围墙体;

5、地下层中的水池。

(六)住宅套型建筑面积的计算: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仅包括住宅套内面积和标准层的公共分摊面积,不含非标准层门厅、电梯井、楼梯间等附属用房(设施)面积。

(七)设计加以利用的房屋屋顶为斜面结构的,其垂直高度在2.2米(含2.2米)以上的空间,按其正投影面积计入建筑面积,2.2米以下的不计入建筑面积。详细规划设计阶段可按标准层正投影面积的50%作为估算值计入相关指标。

(八)消防避难层不计算建筑面积,但用作为其它用途的应计算建筑面积。

五、建筑密度计算:利用地形高差进行建设的,其建筑密度按如下规定计算:

作为建筑密度计算的基底面积为:主楼部分建筑(图示A)投影面积与作为非配套设施使用的裙楼部分建筑(图示B)(扣除主楼投影面积)投影面积的50%之和,即:基底面积=SA+(SB-SA)*50%

六、绿地面积的计算

(一)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线;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算到人行便道边线;临城市道路时,算到道路边线;

(二)建筑物架空开放空间内的绿化不计入绿地面积;

(三)利用地形高差实施的绿地,满足本地植树绿化覆土要求,方便行人直接通达的屋顶绿化按全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四)水面、水景、绿化休闲广场按全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五)植草的消防通道计入绿地面积,植草的停车场按40%计入绿地面积。

七、建筑层数和高度的计算及表示方法

(一)假层、夹层、附层、插层,如果层高在2.2米(含2.2米)以上无论是否计算面积,均按自然层计入建筑总层数;

(二)坡顶住宅顶层其外墙檐口高度如超出1.2米(含1.2米),视为一个自然层;如在1.2米以下,建筑层数表示为XF(自然层数)+0.5(阁楼),即XF+0.5,如6F+0.5;在总图标注中,顶层为坡屋顶阁楼、复式或跃层时,层数统一表示为XF+1,如6F+1,总图建筑面积按6.5层计算;

(三)建筑底层作为架空层或层高小于2.2米的车库、杂物间等,其层数标注为1(架空层)+XF(自然层数),即1+XF,如1+6F;

(四)首层标高平均高于周边地坪1.5米,视为地上层,按自然层计入建筑地上层数;低于1.5米(含1.5米),视为地下层,不计入建筑地上层数。

八、本附件未明确的情况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执行。

附件2

建设项目规划编制内容及深度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须满足《长沙市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标准》(CSGH/003-2005)深度要求。

二、总平面图设计应表达以下内容:

(一)图纸部分

1、拟建建筑物的定点坐标、用地红线坐标、项目出入口方位、用地红线周边50米范围内现状地形图中的所有内容;

2、拟建建筑物与用地红线、规划道路边线(绿化控制线)、轨道控制线、河道、绿地、高压供电走廊、文物古迹保护范围等规划控制线的距离及建筑间距;

3、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独立建设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教育、医疗等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界线坐标;

4、规划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控制点坐标及高程,地上停车位的布置方式,地下停车场(库)等地下空间的范围、层数、出入口方位;

5、总平面图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附表1)要求标明的各项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建筑面积应按使用性质分类计算;

6、建(构)筑物汇总表(附表2)要求标明的各建(构)筑物的栋号、名称、主要使用性质、层数、高度及建筑面积;

7、消防、交通组织及用地竖向规划;

8、公共配套设施的配置情况。

(二)文字说明及附件

1、文字说明;

2、交通影响评价报告(须做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

3、日照分析报告(须做日照分析的项目)。

三、建筑方案设计应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文本深度应符合国家《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版)并体现以下内容:

(一)图纸部分

1、总平面图(设计深度须达到前款要求);

2、建筑单体设计

(1)主要平立剖面的尺寸及定位轴线(在机场或微波通道限高区范围内,要注明屋面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及绝对高程);

(2)各房间的使用性质(按规定用语标明);

(3)立面渲染图(标明立面色彩色号及材质);

(4)新建重要建设项目须将项目及其周边200米范围主要建筑纳入三维仿真分析范围,建立三维模型并贴附实际场景和设计材质对建筑环境和体量关系进行分析。

3、鸟瞰图、日景效果图、夜景亮化效果图。

(二)文字说明

1、项目概况和设计依据;

2、构思说明;

3、各相关专业设计说明(包括消防、节能设计);

4、其他。

四、建筑报建图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建筑报建图应包括完整的平面、立面、剖图纸,平面图标注不少于3道的尺寸线,所有房间须按规定用语标明使用性质,空中花园、飘窗和空调外机搁板等应提供大样图;

(二)局部总平面定位图须注明建筑间距,建筑退让道路边线、用地红线的最小距离和拟建建筑物每栋不少于2个角点的坐标及其定位轴线编号;

(三)日照多点分析图及户型日照情况统计表(须做日照分析的项目);

(四)新建重要建设项目(主要针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建筑报建图经审查并确定已修改完善后,须根据场地和建筑尺寸合理确定比例制作建筑模型,模型应尽可能如实反映新建项目设计的建筑空间形象和色彩。

五、交通影响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应包括建设项目主要规划设计条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业态、建设方案等内容;

(二)评价范围现状与规划情况应介绍评价范围内现状、规划的用地和交通发展情况;

(三)现状交通分析

1、应对评价范围内各种交通方式的交通流特征、交通设施、交通管理政策及措施进行说明;

2、应对评价范围内的现状道路、公共交通、停车、慢行等交通系统的管理措施、供需和运行状况进行分析,提出现状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

3、交通需求预测应对各评价年限、各评价时段的背景交通和项目新生成交通进行预测,分析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交通量分布和运行特征;

4、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1)评价范围内主要交通问题分析:根据交通系统供需分析和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提出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存在的主要交通问题;

(2)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

评价对象应包括评价范围内的各种交通系统,包括机动车、公共交通、停车、慢行等。

5、交通系统改善措施与评价

(1)改善出入口布局与组织,优化建设项目内部交通设施;

(2)评价范围内的交通系统改善。

6、交通影响评价结论及建议

(1)交通影响评价的结论及建议应包括评价结论、必要性措施和建议性措施;

(2)评价结论应明确项目建成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的影响程度,明确交通改善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是否可接受,以及是否需要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和(或)报审方案进行调整;

(3)必要性措施是保证建设项目交通影响可接受的前提条件,建议性措施包括对建设项目内部或评价范围内交通

系统推荐采取的措施与方法;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为显著影响的建设项目,应明确必要性措施。

六、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图纸部分

1、采用与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同的比例尺;

2、在地下管线较复杂的地区(环线以内地区及其他建成区),应提供工程设施及管线现状图;

3、单项或综合工程管线规划图,应标明工程设施和构筑物(变配电站、电信局所、给水加压泵站、雨污水提升及处理设施、燃气输配设施等)的位置及用地界线或保护界线、各类管线的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管径、标高宜用引出线表示,排水规划图单列;

4、修建性详细规划应编制管网综合图,应标明各种管线之间及管线与建(构)筑物、道路、行道树等之间的相对距离,管线较集中处应用横断面图表示;

5、不同种类的管线应用不同的线型表示,且应用不同

(二)文字说明

1、工程设施(变配电站、电信局所、给水加压泵站、雨污水提升及处理设施、燃气输配设施等)的配置(位置、规模、用地等)和管理要求;

2、单独审批工程管线规划及管网综合时,应说明总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人口规模等与工程管线规划有关的数据;

3、水质、水压,用水量计算等;

4、排水体制、雨污水量计算、污水处理方式;

5、用电负荷计算,电力线路架(埋)设方式;

6、电信需求量,电信管道敷设方式,经规划审批的微波站、卫星通信设施控制保护界线;

7、燃气用量计算及管道敷设方式;

8、热负荷计算,热力管道敷设方式。

以上工程管线是指给水、排水、电力、电信、中水、燃气、路灯等管线,有条件的地区还应考虑热力管道,特殊地段还应考虑人防、防洪工程。

各种弱电管线(包括通讯、广播电视等)应同沟(槽)敷设。

七、建筑环境设计文本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文字说明,应包含以下内容:项目概况,规划原则及环境设计主题,临街建筑、广场等夜景灯光处理方式,景观雕塑小品和植被布局情况,中心花园、屋顶花园、广场、小区入口、架空开放空间等场所的处理,围墙和挡土墙、护坡的艺术处理,站厕、配电间、地库天窗、排风口的隐蔽、美化处理等;

(二)景观规划总平面图,附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三)景观分析图(从城市整体景观效果和与周边建筑的协调角度分析景观节点、景观空间及景观轴线);

(四)建筑主要立面效果图,标明外墙材质及色彩(按《中国建筑色卡》标明数值),主要景观节点效果图;

(五)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宽度30米及以上城市道路两厢的高层建筑和重要公共建筑、景观街、商业街两厢建筑及城市广场周边性建(构)筑物须做好夜景亮化设计,附夜景效果图;

(六)景观布局图(标明位置,可附园林小品一览表)和种植配置图(可另附植物名录表,并标明名称、图例及规格等);

(七)须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签章,如项目用地规模较大,可分区出图;

(八)主要外墙的小样(可在效果图中做节点放大)。

附表:1、总平面规划经济技术指标一览表

2、建(构)筑物汇总表

附表1

总平面规划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附表2

建(构)筑物汇总表

《关于材料管理制度补充规定》

《关于材料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根据目前材料管理的运作情况,在材料领用和调拨的过程中存在一些漏洞,其原因除了制度不够充分完善外,主要的还是操作人员不能很好的执行相关制度,如“材料管理制度”第七条就规定了工地间的调拨必须有调拨单,双方工地签认记入台帐,可是现在却不能严格执行该制度,为此特作出补充规定: 1、各工地必须严格执行材料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别是仓库保管人员一定要按规定把好关。 2、各工地间(包括西库)调拨材料,必须由工地负责人签署材料调拨申请单,写明品种、规格、数量、用途等,对方按调拨申请单的内容调拨,双方当面点清,按实签发、签收,如调拨时不签收,仓库保管员拒绝放行,强行调走,处当事人500元以上的罚款。 3、各工地间的材料、机具调拨,必须根据调拨单记入台帐,同时在月报中体现。 南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公司 第一工程处 xx年1月8日 第二篇:出差管理制度补充规定出差管理补充规定 公司各部门: 为规范员工出差管理工作,提高效率、控制费用,现根据运行情况,特对《出差管理制度》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出差人必须于出差前办理完出差手续后方可出差,不得于出

差后补办出差手续,财务部对未按规定办理出差手续的不得报销其差旅费用。如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差而无法办理出差手续的,由其派遣上级负责人在派遣后4个工作小时内代为办理出差申报手续。 二、为了便于出差人员与公司、客户及时沟通,如公司安排团队出差,且在同一地点出差时间超过20天以上的,可由出差负责人在出差目的地办理当地电话卡(如公司已办理该地电话卡,可在人事行政部办理借用手续),同时取消出差负责人增加的5元/天通讯补贴。出差负责人返回前如有人接替,应将该卡移交后续负责人。如无后续接替人,应在返回公司后将该电话卡交公司人事行政部保管,以备其他相同目的地出差人员使用。 此补充规定从xx年9月13日起执行。 湖北精川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xx年9月13日 第三篇:考勤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方庄一矿人员和薪酬结构调整的意见 在当前煤炭市场严峻形势下,根据焦煤集团经营工作会议要求,压缩非生产性人员的投入,加大人员结构调整。根据我矿实际情况,建议采取以下几个手段进行结构性调整,做到地面高效精干,井下优化配置,使我矿现有人力资源达到最佳合理配置。同时调整薪酬结构,薪酬与效率挂钩,加大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力度,最终确定收入水平。 一、人员结构调整具体措施意见 (一)现在我矿采煤队在册168人,掘一队154人(不含借用人

运管员个人工作总结

运管员个人工作总结 【篇一:运管个人工作总结】 运管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在领导们的指导下、在同志们的帮助下,本人各方面均取 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4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道德方面: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以伟大的邓小平理论和“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会议精神,紧密联系党中央 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党章新修订部分的深刻内涵, 认真阅读关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书籍文件,按照徐 州市局及县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参加徐州市、沛县交通部门及全县 行政执法等组织的相关政治学习,运管个人工作总结。在这一年中 我坚决贯彻服务为民,全心全意为船运业户服务、办事。 二、工作能力方面:2014年,徐州市交通局水运科就全市现有船只 进行档案整理,重新编排,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进行运营船只 的编号,对船只的吨位、载重、购买日期,使用年限等都进行了进 一步的统计、整理。我办对船只运营单位进行了调查及详细资料的 归类、整理,并网上通过内部系统向徐州市水运科发送编排后的信息,通过运政在线更新船只的运营编号等相关信息。 三、工作态度方面:本人能严格遵守交通局及县所的相关条令条例 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自己作为一名运管人员的职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平时注重个人的修养,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始终 以高标准、严要求磨练自己。 四、工作成绩方面:2014年里,我努力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 各项任务。 本人工作中仍存在种种不足,如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在 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克服存在的缺点,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 自己对问题的综合处理能力,把自己培养成一名优秀的运管工作人员。 2015年是“十二五”时期的开局之年,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 县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支持下,我所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精诚团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 展观,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交通系统下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以道 路运输行业管理为中心,以“发展现代交通,奉献一流服务”为目标,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以保障安全为目的,以打

后勤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使后勤第二集团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集团员工宿舍居住的所有员工。 三、申请标准 1、集团一线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六人间。 2、主管级别及其以上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两人间。 3、经理级别及其以上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单人间。 四、职责 1、行政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宿舍管理员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与公共区域卫生。 五、配备、设施 1、宿舍管理员一名,负责宿舍管理及公共区域卫生。 2、宿舍配备床、桌子、储物柜、空调、空调遥控器、灯具、暖气、宽带等。 六、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行政部安排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行政部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由宿舍管理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 点确认后签字,方可授权门卡。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五日迁离宿 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舍管理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 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七、日常管理 1、每个宿舍应推选舍长1名,负责处理宿舍内各项事务,安排与督导每天 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宿舍成员必须积极配合和支持舍长的工作,共同做 好本宿舍的管理。 2、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在宿舍墙壁、门窗、床架上 乱贴乱画;员工应爱护室内及公共区域的卫生,自觉打扫卫生;不得随 意在公共区域堆放个人物品和垃圾;个人物品应整理整齐,保持室内整 洁。 3、宿舍内所有公共财物,员工必须爱护,不得随意搬移,不得损坏和拆改, 否则,照价赔偿,如没有责任人,由该宿舍人员平均分摊费用。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注意防火、防盗,出 入应关好电源及门窗,注意可疑人员出入,如有可疑人员或情况,拨打 110报警。 5、各自妥善保管好私人物品和钱财。不得有人将他人财物据为己有。 6、禁止在宿舍内使用酒精炉、煤气炉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物品,禁止在宿舍 内做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内不得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如火 药、易燃易爆等物品)。 7、洗手间和厕所均为共用,使用后应保持清洁,注意关好水龙头。禁止随 意倾倒剩菜剩饭、茶叶、垃圾等,容易造成下水堵塞,一经发现,将予 以罚款或取消住宿资格等。

工厂迟到早退人事制度

工厂迟到早退人事制度 人事制度是关于用人以治事的行动准则、办事规程和管理体制的总和。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工厂迟到早退人事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为了人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统一化,使公司员工有章可循,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关于迟到、早退、旷工的管理规定。近期发现部分同事上下班有迟到、早退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行为,为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现作如下规定:' 1、迟到定义:上班时间后1-30分钟打卡到岗者为迟到,30分钟以后打卡到岗者按旷工处理。(半天内的以半天旷工计) 早退定义:下班时间前提前1-30分钟下班者为早退,下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半天内的以半天旷工计) 3、对迟到、早退的处理:①迟到、早退1-10分钟的,扣款5元;②迟到、早退11-20分钟的,扣款10元;③迟到、早退21-30分钟的,扣款20元。 4、上班迟到不打卡者,扣款20元。 签卡只适用于正常上班人员(如出差、忘记打卡和考勤机出现故障等);迟到、早退、旷工不列入此范围。 6、因上下班迟到、早退或者旷工不打卡而签卡者,扣款30元。 员工因正常上班需要签卡的,必须到综合办申请,部门经理及主管签名确认后,方可签卡。 8、各部门主管签卡时要有正当、合理的理由,每月综合办统计签卡情况并进行真实性核查,对无正当理由而签卡的主管,与员工承担一样的责任。

9、所有人员上下班须自觉排队打卡,并把自己的卡插放于指定的位置。 10、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不得代他人打卡或者让人帮忙打卡,如发现有此行为,打卡者与代打卡者均处罚50元/次。 11、综合办每天做好考勤监督,并如实做好出勤异常统计。 本制度中如有为尽事项,参照《员工手册》执行。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生效。综合办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具体规定 第七条工作时间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温州广富电梯有限公司管理标准GF/XZ-001-2014 签发人: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及各分支机构员工宿舍的规范使用及使用标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对员工 宿舍进行有效的分配与管理。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覆盖公司所有分公司、办事处、外派工作点员工宿舍。 三、内容 1 ?员工宿舍定义 员工宿舍系指由公司统一提供(自有或租赁)的房屋作为本公司员工生活休息所用的空间,居住使用者必须是广富公司在册员工,非本公司员工无权进入并居住。 2 ?员工宿舍类别 3.入住规定 ①入住资格:a.本公司员工,自身无能力解决住所的;b.符合入住集体宿舍的;c.职务级别符合入住 单人房间的;自动放弃入住的公司不予任何补贴; ②公司员工入住宿舍,须由员工向直接主管申请,由行政部审批并办理登记后方可入住; ③任何人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员入住公司宿舍,如被发现,贝U行政部有权取消违规人 员的住宿资格,出现后果的由违规者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④如员工家属亲友需要入住,必须向直接主管申请获准并由行政部登记备案后方可入住, 否则已经发现,按照违规处理。 4.入住标准 ①公司宿舍为员工集体宿舍,一般行政、销售单身人员设置为两人一间,其他类别人员为 集体两人以上房间(具体视实际人数而定); ②房间条件允许的宿舍,可按单人住宿分配,如入驻人员增加,则随时可增加床位;

③享受单人房间的人员须达到公司主管级别或级别等同,主管级人员可带家属同住;一般职员不享受单人房间、不得携带家属同住;特殊情况的,须经过公司批准方可安排单人房间或携带家属同住。5.其他规定 ①员工宿舍卫生由所有入驻人员自行负责,编排值日轮流表共同参与,并定期开展大扫除以清除卫生死角;组织人为入住人员中管理职位最高的人员; ②宿舍用电用火安全由所有入住人共同负责,如出现安全事故、灾害,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安全总责为入住人员中管理职位最高的人员; ③宿舍水电费用按照公司《驻外机构水电费用管理办法》执行。 ④员工离职时,须填写离职审批单,交还宿舍钥匙及其他公司配备的物品由行政部签审后财务部方可予以结算工资,手续不齐全者,财务部不予结算工资。 四、本管理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内部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外办机关实行主任负责制,由主任组织,秘书科实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作制度 第三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爱岗敬业,自觉服从组织分配,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严格考勤,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内务卫生,做好上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第六条严格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许办私事,不许用单位电话闲谈,不许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擅离岗位,不随便串岗。 第七条工作作风严谨。工作尽心、尽力、尽责,养成认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风。

第八条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越级办理。按主管分工责任制,严格机关内部的请示、报告制度。 第九条必须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材料,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第十条甘当公仆,树立为领导、机关和基层服务的意识,搞好自身廉政建设。 第十一条必须有团结奉献、务实高效、拼搏进取、争创一流的精神,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文明礼貌待人。要主动、热情、大方地接待上级机关和其他单位来办事的人员,注意礼节礼貌。 第十三条注重自身仪表。衣着整洁大方,举止得体。 第十四条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树正气,做一名称职的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章学习制度 第十五条建立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学习领导小组,以自学为主。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条学习内容以政治理论、经济理论、业务知识、法律知识、科技知识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学习方法力求灵活多样,避免走过场,流于形式,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注重学习效果。每位干部职

运管人员驻站管理规定

运管人员驻站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管理,维护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保障客运站、进站经营业户和旅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主管部门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客运站的运政管理。客运站对社会车辆开放,进站经营社会客车达到30%及以上的,应依法派驻运政管理人员,实施驻站管理,一、二级客运站及有必要的其他客运站应设置驻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驻站办”),一级客运站和市地政府驻地客运站,应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派驻运政管理人员,设置驻站办,二级客运站及区(市)政府驻地其他客运站,应由所在地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派驻运政管理人员,设置驻站办,三级及其以下客运站驻站运政管理人员派驻站机构设置,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确定。 第三条:驻站办隶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履行现场道路客运管理职能,客运站和进站经营业户要积极支持配合驻站办工作。客运站应为驻站管理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条件。 第四条:驻站运政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客运站年日均始发班次确定,年日均始发1000班次以上的客运站为3—4人;年日均始发501—1000班次以上的客运站为2—3人;年日均始发301—500班次以上的客运站为1—2人;年日均始发300班次以下的客运站为1人。 第五条:驻站运政管理人员应具备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专业知识掌握熟练、身体健康等条件,上岗前应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

格,持证上岗。工作时间应按规定整齐着装,佩带统一规定的行政执法工作证件和有关标志。 第六条:建立驻站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驻站办主持,客运站、进站经营业户代表为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采取定期的形式召开,研究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解决客运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驻站管理应遵循“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的工作方针,依法履行管理职能。 第八条:驻站运政管理人员要遵章守纪,廉洁勤政,秉公执法,热情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九条:驻站办应设立社会监督电话、意见箱、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和反馈工作,应视条件积极推行班车、旅客代表制度。 第十条:驻站办要做好驻站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台账、报表,实行规范化管理。 第十一条:市、区(市)道路管理运输机构应依照本规定建立驻站管理工作考核制度,加强对驻站运政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民主监督,政务公开的措施,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纪现象发生。 第十二条:驻站运政管理人员和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客运站和进站经营业户乱收费。 第十三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设置的驻站管理办公室,应严格执行本规定。 驻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关于公司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酒店员工宿舍管理,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卫生的良好 环境,使全体员工能有一个干净、舒适、安宁的住宿条件,体现酒店 服务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规定 1、目的:为了营造温馨家园,创建文明宿舍,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所有直营店员工宿舍,加盟店宿舍参照执行。 3、租房标准: 1)、距分店20-30分钟以内步行路程; 2)、房屋有基本装修; 3)、宿舍尽量统一租赁在同一栋楼或邻近楼; 4)、租赁房型优选二房一厅。 4、租赁流程: 分店人事专员寻找房源及提交申请报告→店长审批→公司运营/财务会签后执行→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5、宿舍标准配置物品清单 品名规格与数量 铁架高低床1m×2m(床位宽度不能低于0.9米)上下铺位,具体数量根据房 间大小而定 电视机25寸电视机一台 床上用品员工自备 窗帘根据宿舍窗户大小(或报废窗帘酒店根据尺寸自行制作)

6、宿舍物资补充申购走公司采购流程,即由店长申请,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批,公司采购中心统一配送。 7、入住标准:

8、入住流程 分店人事专员人员开具入住证明→店长审批→交至宿舍长→安排入住(安排床位及发放宿舍钥匙)。 9、宿舍管理卫生标准

10、宿舍日常管理 1)、员工不得带外来人员(包括直系亲属)入住,违反者50元的处罚;每月住宿累积少于10天(含)者,须搬离宿舍并取消其住宿资格; 2)、员工凭有效证明办理入住,由分店人事专员负责安排宿舍,杜绝私人关 系存在安排宿舍不合理现象,如有不合理现象可告知店长; 3)、员工不得私自换房、调床及添设私人大件物品,如:电冰箱、微波炉等。违反者50元的处罚并立即整改。如确需调房、调床的向分店人事专员申请 店总批准执行; 4)、员工不得偷盗宿舍同事及公共物品,违反者交至人力资源中心作辞退处理; 5)、员工不得私自改变房间设施或布局,损坏照价赔偿;不能确定破坏者的,由全室员工共同照价赔偿;蓄意破坏的,将按物品原价的三倍予以赔偿,并考虑取消其住宿资格或给予记过处分; 6)、严禁在宿舍聚众赌博、酗酒、打麻将、吵闹、打架斗殴、吸毒、藏毒、 存放任何攻击性武器和利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一经发现,情节不严重的,由人力资源部和运营中心酌情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员工离开宿舍或晚上睡觉要关灯、锁门。私人财物应妥善存放好,公 司不负责私人财物保管; 8)、员工有任何的问题和建议均请直接告知分店人事专员,人事专员及时和店长沟通解决; 9)、安全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煤气,严禁昼夜长明灯。使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洗完澡后即时关好煤气,人离寝室须关好煤气、关好电源; -4-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本员工宿舍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下是由聘才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及标准 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2.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3. 公司宿舍每间房每月的水电、煤气费由员工平摊,房租、卫生管理费由公司负责。 二、宿舍规定 1. 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配钥匙,若离职后出现被盗情况仍需配合调查。 2. 出门应随手关好门窗,住处无人时应锁好门锁,注意提防盗贼。 3. 严禁损坏公共物品,破坏公共设施。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6.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 7.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8. 注意作息时间,晚上24:00之前应及时返回住处休息,因事不能按时返回住处时,请电话告知室友。 9. 保持住处安静,请不要在住处打闹、高声喧哗、摔东西,晚上23:00以后应停止一切娱乐活动,以免影响同住室友及邻居。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内的卫生值日安排,由宿舍长制定后形成文档,在宿舍张贴一份。 3.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四、物品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好档案,提高资料利用效率,使其更好的服务于我局的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政府档案管理条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归档制度 一、归档制度 1.局档案资料分为科技档案、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电子档案、图书资料、测绘资料等。 2.局各科科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并有保存价值的材料(含文字、图表、声像、光盘、磁盘、实物材料等)必须由本部门或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于次年6月30日前或本项工作结束后向局档案科移交归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归档。 3.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完整,能系统、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管理等方面的真实内容;归档文件的书写笔迹和载体材料要能耐久保存,严禁使用圆珠笔、红墨水、兰墨水书写或审批签字(只能用黑色),严禁使用复印纸复写;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纸质优良,线条、字迹图象清晰,

反差良好;文件材料和表格统一使用国际标准尺寸A4纸。 4.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因故无原件的,可归具 有凭证作用、法律效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5.归档的文书、科技、会计、各类地图,文件必须是 盖有公章的正文,其定稿必须由单位领导在发文稿纸上的签字并加盖公章。领导签批应使用碳素墨水或签字笔;计算机生成的文件定稿必须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各种图纸,表格做到手续完备,按规定签字盖章,图纸的图幅和图标按国家标准绘制。 6.会计档案应按照要求由会计人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由部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指定专人编制移交清册, 于每年的六月底前移交档案科统一保管。 7.电子档案是指通过计算机磁盘等设备进行存储,与 纸质档案相对应,相互关联的通用电子图像文件集合。目前我局的电子档案有与可研、规划相对应的电子版;遥感影像数据;与本局发文相对应的电子版;荒漠化沙化监测数据;各项工程数据及成果材料;我局各项日常和业务活动的影像资料等。 8.各科科归档的文件材料,交接手续要齐全,各类档 案的移交必须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 二、预立卷制度

运管个人工作总结

运管个人工作总结 精选运管个人工作总结(一) 在思想上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业务素养。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政治信念、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办公室是综合部门,对各方面的能力和知识都要掌握。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首先用理论武装头脑。我积极参加局里处里组织的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外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在学习过程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重视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主动地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讲奉献,讲正气,以诚待人。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努力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各项具体工作按推进,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做到有理、有节、有序、有效。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拖延,不出差错,有始有终。快速反应,各项临时工作和紧急任务雷厉风行地完成。坚持做事和做人原则,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和同志们的关系比较和谐,工作气氛融洽配合默契互相支持。遵章守纪、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积极学习新知识坚持每天阅读各类报纸和文章学习有关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等新知识。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把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其它新鲜的知识结合起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丰富自己,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

作的要求。 通过半年多的工作与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办公室是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综合部门。办公室工作无小事,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办公室工作整体功能的发挥和整体效率的实现。办公室所处的地位和所属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办公室的实质就是一个单位的服务中枢。办公室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办公室的工作繁琐复杂要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做到快捷和实效保证全处上下政令畅通,做好宣传工作。可以说办公室是联系我处与外界的纽带,是反映我处精神面貌的“窗口”。强化自身建设促进我处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是办公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作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我认为必须要强化服务意识,实现思想新的突破。 在新的一年里,在新的环境下我将继续发扬戒骄戒躁发扬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为我所热爱的这个集体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参考运管个人工作总结(二) 又到了一年末,本年度,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2019年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跨越发展、xx争先”和“3+2”发展战略,努力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现将今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好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素质 根据局党组XX年年理论学习实施方案,我支部按照时间安排,分阶段、分步骤开展了主题理论学习活动。利用每周所例会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X大报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内容进行学习。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也组织了专题学习。学习活动中,支

员工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宿舍管理条例和规定 为了给员工创造舒适的住宿环境,确保员工宿舍的安全、整洁、和谐和秩序,特制定本管理条例和规定。 一、在员工宿舍住宿者均为在职员工,员工宿舍的管理由店总(长)负责,宿舍内各项工作的落实与监督由宿舍管理员和寝室长共同负责。 二、员工在住宿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若员工离职,住宿权自行终止,该员工应在三日内迁离宿舍。退宿时须经宿舍管理员签字同意后,才能离开。 三、住宿人员必须遵守下例规定: A、作息要求: 1、凡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累计达三次者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若员工离职后,须在三日内搬离宿舍,否则将收取10元/日的住宿费; 2、宿员工须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不得擅自调换、移动或侵占他人利益。若不在宿舍居住达7日以上者,宿舍管理员有权将其床位收回,该员工的行李暂时由寝室长保管; 3、住宿员工最迟应于24:00前返回宿舍(加班者除外),对到时归宿者宿管和寝室长有权不让进入宿舍; 4、住宿员工须在晚24:30熄灯就寝,休息时间(24:00后)不得在寝室、楼道内大声喧闹或制造噪声。熄灯后上厕所者、洗浴者或迟回者不得妨碍他人休息。休息时间若发现有员工后在宿舍内制造噪声、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时,将对当事人给予20元/次的处罚;若宿管、寝室长未及时劝阻,则负连带责任,处以5元/次处罚。 B、环境卫生要求: 宿舍卫生环境要靠大家共同维护,住宿员工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干净,卫生纸应扔入纸娄内,不得在蹲便、便池、下水管内乱扔杂物或剩饭;

2、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倒杂物,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违者将对该寝室住宿人员处以5元/人/次的罚款; 3、各寝室的生活垃圾不得乱扔,不得将垃圾抛出窗外,垃圾应装袋后自行扔到该小区的垃圾场内; 4、每周店总(长)、厨师长、主管等将对宿舍卫生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责任人、寝室长同罚,处以5元/次的罚款。 C、水、电管理: 1、住宿员工要做到随手关灯,关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等浪费现象发生。具体用电时间:夏季早6:00关灯,晚19:30开灯,晚24:30关灯;冬季早7:30关灯,晚17:30开灯,晚24:30关灯。发现浪费时将对责任人处以10元/次的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该寝室人员处以5元/人的处罚; 2、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专人负责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者予以50元/次的罚款; 3、由于员工个人私接电源、插座引起火灾时,未造成后果的给予当事人50元/次的处罚,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罚。 D、物品摆放: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墙上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5元/次的处罚; 2、个人物品必须摆放有序,被褥叠放整齐,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室内应保持通风,防止疾病漫延; 3、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住宿员工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店长;属人为破坏的除照价赔偿外,还将处以每次20元的罚款; 4、住宿员工要保持高度的防火、防盗意识,个人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各自负责;若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和店总(长)。 E、财产维护:

企业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制度

企业员工迟到早退旷工制度(第一篇)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集体宿舍。为了明确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职责: 3.1 办公室: 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员: 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规范:

4.1 宿舍人员安排: 4. 1.1 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情况适当补助。 4. 1.2 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4. 1.3 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号。 4.2 水电费用扣除标准: 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 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 3.1 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4. 3.2 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3.3 晚上10: 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他人的正常作息。 4. 3.4 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 3.5 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垃圾应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内。 4. 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 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 3.7 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 3.8 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 3.9 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篇

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十篇 一公司员工宿舍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 第三条责任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职责包括: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情况。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相关手续 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 4.1 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办公室申请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传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携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在人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不良行为。 第八条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并装接额定功率大于400w电器;人员离开务必检查并关掉所有电器电源。 第九条注意安全,防火防盗;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室内严禁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现金、财物等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不得有意损坏宿舍公共财产及设施,如造成损坏,由办公室酌情处理,由责任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其他处罚。 第十一条员工宿舍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并应遵守: 11.1 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不得随手乱抛垃圾;垃圾应及时清理至垃圾池。11.2安排卫生值日人员并应保持地面及门前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卫生,室

(完整版)机关单位资产管理制度

资产管理制度 为规范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办公室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资产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办公日常用品和单位内部购置的低值易耗品三类。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专用设备15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如购置、配备的常用办公设备,包括:办公桌、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照相机、碎纸机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办公日常用品是指不属于固定资产,价值在1000元以下,可在一段时间内多次使用的以下的物品。包括:电话机、计算器、订书机、鼠标、键盘、U (硬)盘、打印机耗材、电池、水壶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低值易耗品是指不属于前两类的其他用于职工个人或公用办公的一次性正常消耗物品。包括:各类办公纸张、信封、订书钉、曲别针、燕尾夹、胶水、名片、档案盒(袋)、垃圾袋、中性笔等。 第二章资产购置、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各科室根据工作需求填写《固定设备采购申请单》进行申报,经批准后由综合科按照

程序进行采购。 第六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个人、部门(科室)申领固定资产需在综合科进行实名登记备案,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分配,然后报财务科统一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处置或出租、出借。 第七条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由综合科按照规定统一进行购置,使用科室、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填写《办公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领取登记表》据实领用。 第八条资产配备使用按照节约化原则进行,使用部门(科室)要妥善有效使用,管理部门(科室)进行科学配备,确保资产配备合理、管理规范。 第三章资产损坏、丢失及报废 第九条资产使用人、部门(科室)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若因使用不当、管理不善等造成的资产损失、遗失,资产使用人须进行相应赔偿。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报废须按照程序进行,净值为零的或因损坏不能修复或因性能达不到规定标准而失去使用价值的,可以申请报废。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报废须由使用人、部门(科室)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逐级审签后交综合科统一报财务科进行备案销账,并将报废的固定资产退回综合科统一处理。 第十二条办公日常用品确实已不能使用,经综合科核定后统一将报废日常用品收回。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求如

驻站办岗位职责工作规范

驻站办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有关道路旅客运输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按照有关规定,审查进站经营客车的经营资格、营运证件。 三、监督客运站和进站客运经营者签订的服务合同、客运站编制的客运运行计划,调解纠纷、争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制止站外揽客、停车,纠正查处违章经营行为。 五、指导客运站组织好节假日客流高峰期及重大运输任务的运力调配。 六、负责道路客运加班、包车客运标志牌的发放、管理工作,建立发放、管理制度,监督加班、包车客运标志牌的使用。 七、监督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执行规定的运价和收费标准,制止扰乱运价及收费标准等违章行为。 八、指导监督客运站和进站客运经营者做好旅客安全运输工作,保证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工作制度。三不进站(1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2无关人员不进站、3、无关车辆不进站)2、五不出站(1、超载客车不出站2、安全例检不合格车辆不出站3、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4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5出站登记未经签字审核的不出站。)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他任务。 驻站办服务承诺 一、窗口工作人员着装上岗,挂牌服务,礼貌待人,有问必答,使用文明用语,禁说服务忌语,主动、热情、诚恳、周到、耐心服务,严禁以任何借口推诿、扯皮、刁难业户。二、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受理人负责全程接待业户、来电、来函业务;“一次性告知制”、对办理加班、包车手续提供不齐全的业户当场一次告知,符合规范的当场办理。 三、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加强驻站源头管理。受理来电、来信、来访等投诉耐心细致,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保护旅客和客运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 四、督促客运站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活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五、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脱岗,不上网聊天,不玩游戏、不拨打接听与工作无关的电话,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不以权谋私,不当违法业户“保护伞”,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驻站办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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