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场各项管理制度

场长职责

1、负责鸡场的生产计划制订、分解和落实工作。

2、负责鸡场生产的组织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

3、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惩。保持本场内部技术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

4、负责蛋鸡饲养生产过程中饲料、兽药等物质品质的控制,不断改善饲养技术,提高防疫能力,确保蛋鸡饲养质量。

5、负责人员调配、制定生产操作标准,做好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文明生产。

6、加强员工养殖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技能和素质。

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场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场内部的蛋鸡生产和日常管理。

2、协助场长制定年度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和财务预算等方案。

3、根据本场情况会同技术人员,科学制定全年防疫、消毒、投入品采购等计划

4、根据年初制定的规划、计划和方案,负责监督实施到位。

5、调动本场员工的积极性,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实施考核、奖罚。

6、对本场职工开展生产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素质。

7、保持本场内部技术员、饲养员等员工相对稳定,不允许在外兼职。

兽医岗位职责

1、组织实施全场的日常消毒工作。每天上、下午观察蛋鸡动态,发现疾病及时治疗。对疑难杂症及时上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会诊,尽快查明病因,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每天做好兽医免疫、诊疗器械的清洗和消毒工作。

3、在诊疗过程中,要尽早、及时,合理使用药物,应根据其临床症状,对症下药。遇到疑难病情不能诊断时,及时采血或病料送检,进行实验室确诊。

4、做好蛋鸡的药物预防等保健工作。

5、发生传染病和疑似传染病时,及时上报。扑灭传染病要按“早、快、严、小”的原则。

6、对有下列情况的病鸡应放弃治疗,采取淘汰处理办法:对无经济饲养价值的蛋鸡;对病危或愈后不良的蛋鸡;对有严重下肢疾病的蛋鸡;对有严重恶癖的蛋鸡。

7、指导饲养员做好对病鸡的护理工作。

8、认真及时做好疾病的诊治记录,各圈舍的用药记录,蛋鸡的死亡记录,病死蛋鸡的剖检记录,疫病的监测记录,病死蛋鸡的处理记录等。

9、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推广应用兽医科研的新成果,新技术。

饲养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场部规定的喂料次数、喂料量进行饲喂,注重喂料效果、减少喂料应激和饲料浪费。

2、每日必须对圈舍内外清扫一次,始终保持舍内环境清洁卫生,做到门窗清洁,房顶不留尘,卫生包干区整洁舒适。讲究职业道德,场部将不定期进行卫生和饲养情况检查,检查不合格,限期改进,屡教不改的,处以20元的罚款,经提醒警告无效者,停止其工作。

3、饲养员要经常观察蛋鸡,及时掌握不同阶段的饮食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4、服从本单位技术员的工作安排,协助做好行免疫接种、预防治疗等方面的工作。

5、按照要求做好场区、器具等清洗消毒,严禁私自进入其它蛋鸡舍。

6、饲养员有特殊事情,一律向管理人员请假,如未经同意,作旷工处理,每天扣款20元,饲养员临时空闲时,场内部另行安排。

饲料、饲料添加剂采购、使用管理制度

1、按照不同品种、不同生产阶段饲喂不同的饲料。

2、饲料添加剂应采购、使用农业部公布的《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所规定的品种和取得批准文号的新品种。

3、饲料产品应是取得《饲料生产条件审查合格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应是具有《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并按照饲料标签所规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4、药物饲料添加剂使用应严格遵守《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的有关规定。

5、严禁采购或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饲料添加剂。

6、禁止使用假冒伪劣饲料。

7、禁止使用变质、霉败、生虫或被污染的饲草料及饲料原料。

8、建立完善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采购、使用、生产记录。

兽药使用制度

1、严格依照兽医处方笺(签)所载事项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盲目、随意用药,或是超期、超量用药。必须按规定执行休药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品。

2、不得网购兽用处方药,不得购买上门推销的兽用处方药。

3、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做好记录;兽医处方笺(签)保存2年以

4、使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适应症,正确选药,用量适当,疗程充足;联合用药时要有明确的临床指证,并注意药物配合所产生的无关、累积、协同、拮抗作用,及时观察动物的反应,修订用药方案。

5、使用抗寄生虫药应针对寄生虫的生活史选用药物种类、给药方案以及适宜的给药剂量,保证既有效又无毒副作用;对易产生抗药性的,给药剂量要足、疗程要够,并合理轮换用药;拌料或饮水投药时应混合均匀。

4、使用消毒药应根据不同病原及其特性,选择适宜种类的药物、浓度、作用时间和温度,确定合适的用药方法,如喷雾、泼洒、浸泡、涂擦、冲洗等。

5、应根据不同种类的药物,严格执行停药期制度,严禁超期用药。

6、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栏舍和器具进行消毒,但应符合NY/T 5033的规定。

7、优先使用疫苗预防动物疾病,但应使用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的疫苗对鸡进行免疫接种,同时应符合NY 5031的规定。

8、允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收载的用于鸡的兽用中药材、中药成方制剂。

9、实行用药登记管理制度,建立用药档案,以备查考。用药档案应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疗程、疗效及停药期;用药鸡舍编号、日龄或月龄、体重,实施用药者及主管兽医签字等。

10、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11、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一、环境消毒

1.全场环境每周用消毒液喷雾消毒1次。

2.鸡场出入口的车辆消毒池、鸡场舍出入口脚踏消毒池和洗手消毒盆,3天更换药水,保证消毒药的有效浓度,如遇大雨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更换。

二、人员消毒

1.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更衣、换鞋,并在更衣消毒室内消毒15分钟以上,换下的衣服、鞋子放在消毒间消毒。

2.饲养员不得串舍,进入鸡舍必须脚踏消毒池或消毒垫,手在消毒盆清洗消毒。

3.外来人员原则上不许进入生产区,有特殊需要必须进入生产区时,必需更换场区工作服和工作鞋,并在更衣消毒室内消毒15分钟以上,入场时应按指定路线进入。

三、鸡舍消毒

1.饲养管理员每天负责清扫鸡舍,清除排泄物;料槽、水槽和用具等保持清洁,做到勤洗、勤换、勤消毒。

2.鸡舍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夏季每周消毒二次),栏内及鸡体用可带畜禽消毒的消毒药;舍内鸡出现疫病时,应每日消毒一次。

3.每批鸡调出后,应彻底打扫空舍顶棚、墙壁、地面,用高压水枪冲洗,然后进行喷雾消毒。

四、用具消毒

1.饲养员每月应对保温箱、料槽、饲料车、料箱等进行一次消毒。

2.防疫、治疗用的器械每次使用前后都应严格消毒。

五、带鸡消毒

用可带鸡消毒的消毒药每周对鸡体表进行一次喷雾消毒,可与鸡舍消毒同步进行;鸡群转入新的鸡舍前需要经过全身消毒后方可转入。

六、车辆和销售通道消毒

进出鸡场的运输车辆,特别是鸡蛋、饲料运输车辆,应严格全面消毒后方可进入;每售一批鸡销售后应对销售通道、场地、磅秤及周围环境进行彻底消毒。

七、其他消毒

工作服、工作鞋等由专人管理,每周清洗、消毒一次;生活区的办公室、食堂、宿舍及周围环境每月进行一次大消毒。

八、落实专人做好消毒记录。

1、及时掌握本地区疫情动态,流行病的发生发展规律等相关信息,制订本场疫病的综合防治措施。

2、防治人员平时应注意观察蛋鸡群健康情况,做好蛋鸡群健康状况巡查记录;发现病蛋鸡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做好诊疗记录;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或可疑疫情,及时向镇畜牧兽医站报告。

3、饲养员发现蛋鸡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向兽医人员报告,对污染过的栏舍、场地及时消毒。

4、兽医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病蛋鸡做必要的临床检查并合理治疗。如测量体温、观察食欲、精神状态和排泄物的变化等,合理用药;有并发症、继发症的要采取综合治疗措施;僵鸡,久治不愈或无治疗价值的病蛋鸡应及时淘汰。

5、兽医人员要熟练掌握肌注、腹腔补液等兽医操作技术,治疗时对病鸡采取相应保定措施。

6、兽医人员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用药,给药途径、剂量、用法要准确无误;有毒副作用的药品要慎用,注意配伍禁忌;用药后,注意观察蛋鸡群反应,出现异常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有质量问题或过期失效的药品一律禁用。按时提出药品、疫苗的采购计划,并注意了解新药品,掌握新技术。

7、不能确诊的病例,要采集病料送检;病死蛋鸡按照本场无害化处理操作制度进行处理。

8、在疾病诊疗的全过程严格遵守消毒制度,规范各个环节消毒。

9、蛋鸡场有关疫情、诊疗资料、防治新措施等技术性资料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检疫申报制度

1、出售蛋鸡时在须提前2—3天向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报检点申报动物产地检疫;须填写申报表,注明出栏数量、用途和到达地点等内容;

2、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和养殖档案,确认鸡场6个月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病,确认蛋鸡已按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提供禽流感(H5+H7)检测报告,方可申报检疫。

4、经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后,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方可离开产地。

5、检疫不合格的蛋鸡实行隔离观察、治疗或进行无害化处理。

6、运输蛋鸡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

7、落实专人规范填写蛋鸡产地检疫申报记录

免疫制度

为保证免疫效果,特制订以下制度:

1、各类疫苗要有专人采购和专人保管,以确保疫苗的质量。

2、各类疫苗在运输、保存过程要注意不要受热,活疫苗必须低温冷冻保存,灭活疫苗要求在4℃~8℃条件下保存。

3、疫苗的使用按免疫程序有计划地进行,接种疫苗必须由技术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协助。

4、疫苗使用前要逐瓶检查,观察疫苗瓶有否破损,封口是否严密,瓶签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剂量记载是否清楚,稀释液是否清晰等,并记下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以便备案。

5、疫苗接种前,应检查鸡群的健康情况,病猪应暂缓接种,接种疫苗用的器械(如注射器、针头、镊子等)都要事先消毒好。

6、接种疫苗时,不能同时使用抗血清。

7、免疫接种过程,必须注意消毒剂不要与疫苗接触。

8、疫苗一旦启封使用,必须当日用完,不能隔日再用。

9、在免疫接种过程,疫苗不要放置日光下暴晒,应置于阴凉处。

10、兽医做好免疫计划并监督免疫实施情况及免疫效果,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免疫记录。

免疫档案管理制度

1、免疫档案应保持其连续、完整和记载信息的真实性。

2、防疫人员每次防疫后,应及时规范填写免疫证和免疫记录。免疫记录应载明防疫品种、病种、蛋鸡数量、免疫日期、疫苗名称、疫苗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接种剂量、日期、免疫人员以及治疗、驱虫、消毒情况等。

3、建立疫苗出入库台账。出入库台账应载明疫苗来源、疫苗名称、生产厂商、规格、生产批号、有效期及出入库数量、领用人等。

4、每月向所在镇畜牧兽医站报送防疫情况月报表,自觉接受镇畜牧兽医部门的防疫指导、防疫监管和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

5、在免疫档案归档期,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向防疫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并保存。

6、免疫档案保存时间为2年,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档案保存期为3年。

免疫应急处理制度

1、防疫人员应根据免疫方案,认真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等疫病的免疫工作,并及时做好免疫档案的登记工作,如有免疫副反应,应仔细观察,详细记录,及时处理。

2、及时预防不良免疫反应:

(1)保持蛋鸡圈舍适宜的温度、湿度,光照、通风良好,并做好消毒;

(2)免疫接种前的蛋鸡要避免受到寒冷、转群、脱水、突然换料、噪音、惊吓等应激反应。

(3)制定科学的免疫程序,选用优质、适宜的疫苗;

(4)免疫前对蛋鸡进行健康检查,掌握动物健康状况。凡有病的、体弱幼小的暂缓接种;

(5)认真检查疫苗质量、保存条件、保存期,必要时先做小群蛋鸡接种试验,然后再大群使用;

(6)做好在免疫过程中发生免疫副反应的常规急救药物的准备工作。

3、免疫接种后,在疫苗反应期间,要注意观察免疫蛋鸡群的饮食、精神状况等。蛋鸡在接种疫苗后出现的短时间精神不振或食欲稍减等症状,此类反应一般可自行消退,不需作任何处理。局部出现的炎症反应,可进行消炎、消肿、止痒等;对神经、肌肉、血管造成损伤的,应采用理疗、药物治疗等方法处理;

4、蛋鸡在免疫接种后如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应采取急救措施,对合并感染的病例用抗生素治疗,同时对确实出现不良反应造成死亡的,弄清反应的基本情况,如症状、病变、反应面、数量、反应率、死亡率、疫苗种类、生产厂家、批号等,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

无害化处理制度

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必须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采取焚毁、化制、掩埋等方法进行处理。

一、蛋鸡饲养场的场主是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场所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发现病死鸡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记录。

二、病死鸡的处理。尸体运送前,所有参加人员均应穿戴好工作服、口罩、胶鞋及乳胶手套,病死鸡装入不漏水的口袋内运送。可置沼气池;也可进行深埋处理,选在地势高燥的空地,挖坑,长度和宽度以能容纳侧卧的尸体即可,从坑沿到尸体表面不得少于1.5-2米。尸体入坑前在坑底撒一层消毒药,尸体入坑后覆土前,再撒上一层消毒药,填土不要太实,以免尸腐产气,造成气泡冒出和液体渗漏。

三、病死鸡无害化处理结束后,应对病害鸡污染过的地方、运送过尸体的用具、车辆彻底消毒,工作人员被污染的手套、衣物、胶鞋等要用消毒液进行严格消毒。病(死)鸡排泄物、被污染或可能污染的饲料、垫料等运送到蓄粪池堆积、密封发酵后还田。死亡鸡生前圈舍、活动场地先清扫、冲刷干净,再用消毒液进行完全彻底地喷洒消毒。

四、生产污水和粪便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才能排出还田;沉淀在化粪池中的固体粪渣每3—5个月要疏通清掏一次,确保化粪池正常运转。

五、认真做好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档案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两年。

六、本场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实行场长负责制。

疫情报告制度

一、驻场兽医在怀疑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应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站报告。

二、临时性措施:

1.将患病鸡隔离,派人专管和看护。

2.对患病鸡停留过的地方和污染的环境、用具进行严格消毒。

3.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到来之前,不得随意急宰、出售病鸡和食用。

4.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时,禁止蛋鸡进出养殖场。

5.限制人员流动。

三、疫情报告内容:

1.发病的时间和地点。

2.发病鸡数量、同群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

4.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

四、报告方式:书面报告或电话报告,紧急情况时应电话报告。

联系电话:0514-********

信息报告制度

1、设立专职免疫、检疫、消毒、生产信息统计员,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2、信息统计员负责每月转栏、存、活、出栏、购入等生产信息的统计。

3、信息统计员负责每月免疫、检疫、消毒、发病、死亡、治疗、灭鼠、灭蝇等防疫情况的统计。

4、各类信息每天向分管场长报告,每周向场长报告,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次。

5、各类生产信息必须及时、准确,不得瞒报、谎报。

6、每年底必须对当年的各类信息进行汇总,并上报一份防疫生产信息分析报告。

隔离饲养制度

1、蛋鸡实行全进全出或实行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每批蛋鸡出栏后,圈舍应空置2周以上,并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杀灭病原,防止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2、谢绝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区。本场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人员、车辆,应进行严格消毒。

3、饲养员不得随意串舍,不得相互使用其他圈舍的用具及设备,疫病高发季节饲养员不得随意出入生产区。

4、生产区内禁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与饲养蛋鸡有关的动物、动物产品进入生产区。

5、应从非疫区引进检疫合格的蛋鸡。引进后,应在隔离舍观察2周以上,健康者方可进入健康舍饲养。

6、患病蛋鸡应及时送隔离舍,进行隔离诊治或处理。

7、严禁场内兽医人员在场外兼职,严禁场外兽医进入生产区诊治疫病。确因需要必须从场外请进兽医时,进入生产区前应更换服装鞋帽,进行严格消毒后,方可进入生产区。

人员管理制度

1、凡入场的人员,无论是进入生产区或生活区,一律从指定通道严格消毒后入内。

2、外来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谢绝参观。若生产或业务必需,须经场长同意,并参照生产人员入场时的消毒程序消毒后方可入场。

3、所有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并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饲养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一律不准窜舍,工具不得互相借用。

4、任何人不准带饭入场,更不能将家禽及禽制品的食物带入场内,场内职工和食堂均不得从市场购进家禽。

5、饲养员和技术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患有相关人畜共患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饲养管理工作。

6、场内兽医技术人员不准对外从事诊疗活动。

7、工作人员应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每日的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应记录。

粪污无害化处理制度

1、采用合理的饲料配方,提供理想蛋白质体系,以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生产量。

2、清粪工艺:使用干清粪工艺,饲养员要及时将粪单独清出,不与污水混合排出,运至贮粪场。

3、粪便的处理:饲养员要及时将粪运送到贮粪场地,贮粪场要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贮粪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工艺,以防止粪便污染地下水。粪便的处理一是销售给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二是采用堆积发酵的方法,以杀死病原菌和蛔虫卵,实现无害化。

4、鸡场排水系统要建有雨水和污水两套排水系统,以减少排污的压力。

5、所产生的污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必须经过污水沉淀、过滤,接近排污标准后方可排放。

6、要尽量减少水的用量,减小排污压力,节约水源。

7、要有与养殖量相配套的农田消纳或协议消纳。

8、落实责任人,认真及时做好粪污无害化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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