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职场求职,也有不少人在试用期内便申请离职的,这种情况近几年是常有的事情。不过很多人觉得试用期内离职手续应该是很简单的,但其实这是一个误区。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也需要按照一定手续来办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手续?今天律伴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疑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根据上述规定,信访人魏宗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是双方履行合同的凭证,应一式二份,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因此,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交由劳动者留存一份。根据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5号)第三条“用人单位与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合法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264)号的规定,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不能由任何一方单独决定,且不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同时还应公平、合理、合乎实际。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一)款的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照原劳动部《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5]264号)第三条的规定,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四条(一)规定向职工索赔。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律伴网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虽然在试用期内离职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伴网也提供了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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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 篇一: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法条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 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释义内容: 【释义】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试用期间付 给劳动者的薪金待遇低。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还有一些单位,硬性规定在试用期间一切意外伤害不列入工伤范围。这也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重要原因之一。对试用期内工资待遇

过低的问题,社会反响非常强烈。 对试用期间劳动者待遇过低或得不到保障突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 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最低标准。对本条的理解,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在德国,对于试用期工资待遇问题,首先是看劳资双方有没有约定,再看工资协定中有没有相应规定。如果既没有约定,工资协定中也没有相应规定,试用期工资待遇应当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一致。 2.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期间劳动者提供的 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有的甚至比正式工提供的价值还要高,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就要比正式工低,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这样理解也扼制了用人单位的利益驱动,取消用人单位为使用廉价劳动力便利而滥用试用期。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也是用人

试用期解除合同新实用版

YF-ED-J380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试用期解除合同新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试用期解除合同新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试用期解除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随时 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必须是在试用期内 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在试用期内做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合 同。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解雇不合格 的职工的时候,一定要在试用期内对其进行考 核、并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否则,就必 须承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新法新规:《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 规定,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主要增加了试

用期的期限、试用期内工资标准、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问题。今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时需执行新的标准,而且试用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或者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否则,就是无效条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欲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并且向劳动者说明原因,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定情形 陈-文,在一家国有企业做了多年车工,去年年底跳槽到了一家新公司,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

合同试用期规定

试用期的规定一、试用期时间应该有多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2、不能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两种: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3、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视为没有试用期的约定。 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

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这两条规定的理解,笔者认为,试用期的工资有两种情况,两个不低于:1、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并不能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2、应不能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并不能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三、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用版

合同协议:_________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用版 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元。 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xx有限公司乙方:xx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 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甲方继续支付乙方年月日至年月日的工资,共元,于年月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元,于年月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 第 2 页共 6 页

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元。 1、保密内容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甲方的管理秘密,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 甲方的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 2、违约责任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12元的罚款。 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八、补充说明: 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xx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如果工作未交接清楚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设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发展,乙方必须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楚,让其尽 第 3 页共 6 页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办理流程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办理流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受理人员或客户经理对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的员工查验其身份证件与其本人相符后,再在公司员工社保信息系统中查询该员工是否停保,若该员工已停保,则确认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原因; 若该员工未停保,联系负责该员工所在用工单位的客户经理确认是否予以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经确认可办理的,由客户经理在公司社保信息系统中办理停保手续。 二、对已确定停保的员工,由其本人签署〈〈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时间须与停保时间一致。同时,受理人员留下该员工联系方式。 三、对已签署〈〈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员工,由受理人员到档案室提取该员工档案,并检查档案资料是否完整,若不完整须予补齐,然后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及员工档案资料交给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专办人员。 四、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专办人员在公司社保信息系统中查询并确定已签署〈〈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员工办理了停保手续, 同时了解其相关社保情况,确认无遗留问题后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员工档案送交至人社局办理备案手续。 五、完成备案工作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专办人员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到公司签字领取由人社局盖章备案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由员工本人到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办理相关手续。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2019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我国劳动法是对试用期有所规定的,下面WTT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xx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

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企业给员工调换岗位不能再设试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模板3篇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模板3篇 Template for termination of labor contract during probation pe rio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模板3篇 前言: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本文档根据劳动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规范版 2、篇章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2021版 3、篇章3: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模板 篇章1: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规范版 同志(先生、女士): 年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 同期满(或者由于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 给相当于本人月工资元人民币整。 甲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 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 理机构各一份。 篇章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2021版【按住Ctrl键点此返回目录】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 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8689 (合同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标准版本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标 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合同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必须能举证证实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救济: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假如劳动者被证实真的不符合,单位应在试用期最后一天劳动者下班以前通知劳动者,过了这个时间,应认为劳动者已经试用合格,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如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劳动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如有劳动争议,可依据有关规定,到市区县劳动仲裁部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程序解决。 小结: 针对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

劳动合同签约须知(试用期)

劳动合同签约须知(试用期) 新《劳动合同法》与旧法相比,对于试用期做出了新的规定,专家提醒职场新人要多了解试用期注意事项,利用新法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届毕业生要了解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注意事项,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等内容,并提供相关免费的法律咨询。(一)部分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并非所有的劳动合同均可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三类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1、短期劳动合同,即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试用期不能单独设定个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被形象地称为“空城计”。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试用期只能适用一次实践中某些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反复约定试用期,反复试用,此为“连环计”。《劳动合同法》对此也有明确禁止,即“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该规定在实践中引发的争议较多。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又重新与该用人单位

建立劳动关系,此时双方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应是否定的,从《劳动合同法》的条文来看,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无例外规定,故应当理解为不允许例外情形的出现。2、有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此时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约定的试用期为3个月,在3个月的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将试用期从三个月变更为六个月,这属于试用期的变更,可以理解为双方只约定了一次试用期,并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如果3个月的试用期已经届满,则不能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因为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经结束,此时如果再将试用期延长至六个月的话,相当于再约定一次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法相悖。3、试用期与医疗期、产期重合,导致试用期虚设,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 ——此时,尽管用人单位未能对劳动者进行实质性的考察,但仍不能单方延长试用期,只能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延长,而且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双方约定的原试用期不低于试用期的法定上限;二是在原试用期届满前就延长试用期达成一致。4、劳动者转岗或升职后,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 ——答案是否定的,理由同上。用人单位此时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转岗考察期之类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如果劳动者能够胜任新岗位工作的话,则予以转正;如果不能胜任的话,则可以回到原先的岗位。(四)试用期不得突破法定上限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试用期=0 2、3个月≤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案例

试用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案例 2008年1月1日,贺先生应聘至上海某工具有限公司工作,担任技术工一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两个月(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2月29日止)。2008年2月29日试用期的最后一天,人事主管与生产主管对贺先生进行考核,考核发现,贺先生生产的产品合格率不达标、产品质量不达标。于是,公司决定以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贺先生的劳动合同。同时,公司将决定与贺先生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了公司工会,工会予以准许。同年3月3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交与贺先生,其中载明:由于贺先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决定即日起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其后,贺先生对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恢复劳动合同关系。庭审中,贺先生诉称,试用期间公司从未对他的工作提出意见,且2008年3月3日试用期已经履行完毕,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辩称,2008年2月28日试用期最后一天,贺先生未能通过工作考核。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公司在试用期间对贺先生考核,并证明贺先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公司提供“考核结论单”,上面载明了对贺先生从事工作的考核指标,且有生产主管和人事主管签字。但贺先生对该“考核结论单”不认可,称从来没有见过,是公司事后补做的。最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贺先生的主张,理由为公司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贺先生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且公司在试用期后即2008年3月3日与贺先生解除劳动合同,已超过试用期,公司不能再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仲裁裁决后,公司未再起诉至法院。 「律师解析」 试用期定性

2020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2020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我国劳动法是对试用期有所规定的,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2020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 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 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 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 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 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 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 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 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 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 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 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 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 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4)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即试用期满 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 就业后改变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续订 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改变工种的,可以重新约定试用期,不改变工种的,不再约定试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最新篇)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______先生女士: 年月,约定合同期限至______年__月__日届满,其中试用期为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_年__月__日。 现公司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于______年__月__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辞职交接手续。 ______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甲方: _____有限公司 乙方: 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xx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解除劳动合同。 二、

甲方继续支付乙方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的工资,共_____元,于_____年__月__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三、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乙方相当于乙方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_____元,于 201X年X月X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 四、乙方应于 201X年X月X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 五、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除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行诋毁、诽谤、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 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甲方于_____年__月__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_____元。 1、保密内容 甲方的交易秘密,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 甲方的经营秘密,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服务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注: 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注:1、此证明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 注:1、此通知由用人单位出具,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劳动者本人,一份装入劳动者本人档案,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 2、用人单位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与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_____________ 系我单位员工,性别_______ ,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 □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 □3、劳动者单方解除 □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5、用人单位裁员 □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得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 □9、其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得其她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截止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纠纷问题、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员工签名: _____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中的,一,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查看更多范文。 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的阶段,对调整劳动关系中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实践中用人单位侵犯试用期劳动者权益的情形普遍、复杂地存在着,各种此类纠纷层出不穷。因此,以下是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欢迎阅读与参考! 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的规定如下: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对于这一规定,不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并不完全理解,因而在约定试用期时违反有关规定。那么,什么是试用期,它有什么作用,劳动合同中如何才能正确的约定试用期呢? 所谓试用期,又叫适应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

选择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目的是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相互考察,以决定是否建立劳动关系。《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可以二字表明,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不是必备条款,而是协商条款,是否约定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但是,只要协商约定试用期,就必须遵守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试用期要执行以下六点规定: (1)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2)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注意,假如企业同员工签订了整一年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而不是一个月。因为根据法律常识,在一个数字后面出现了以上、以下、以内、以外这样的字眼时,都表明包含本数,也就是说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要包括整一年。同理,企业的规章制度里通常写员工连续旷工五天以上(含五天)视同离职,这个(含五天)其实是多余的,连续旷工五天以上本来就是包含五天的。

试用期解除合同通知书范本

试用期解除合同通知书范本 一、试用期解除合同通知书范本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先生/女士: 年月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至年月日届满,其中试用期为年月日至年月 日。现公司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决定于年月日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请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辞职交接手续。 XXX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月日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⑴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⑵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⑶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⑷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

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⑸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⑹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⑺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⑻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⑼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⑺、⑻、⑼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⑴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⑵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⑶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⑷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完整版)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 〖米米上班族〗)两种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其他情形。这是因为违约金有担保的性质,只适用于财产关系而不适用于劳动关系所属的人身关系。供稿: 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芦海蕾 第四篇: 毕业生实习期试用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规定 毕业生实习期试用期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08年颁布了新的劳动法,里面并没有“见习期”一词,条文采用的是“试用期”,最长是六个月。 见习期是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转为国家干部编制前而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不是劳动合同制度下的概念,而是计划经济时期人事制度下的做法。但必须明确的是见习期制度只适用于国家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不适用通过双向选择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我们国家自50年代起以行政规章的形式开始实行见习期制度。如1981年10月4日国家教委、计委、劳动人事部联合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其中的第26条规定: “毕业生分配到达工作岗位后,实行一年见习的制度。见习期满后,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延长见习期仍不合格的,按定级工资标准低一级待遇”。1987年7月22日发布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第2条规定:

“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分配工作后,原则上都要安排到基层见习。见习期为一年。对入学前已从事一年有关实际工作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可免去见习期。有些行业的人才,需要更长时间的实际锻炼,可以在见习期满后自行安排。”因此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国家规定,原为教龄在一年以上的民办教师;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仍从事教师工作的,可不实行见习期;原为工龄在一年以上的全民或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考取高等学校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可不实行见习期;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不实行见习期。见习期满如果合格,则为该毕业生填写《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为正式干部申报表》,向人事部门办理干部身份转正手续,确定行政级别,为其评定专业职称,聘任相应职务。如果见习期满,达不到见习要求的,可延长见习期半年到一年,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表现特别不好的,可予以辞退,由学校重新分配工作。随着时间的推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形式发生很大的变化,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委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就业实行“供需见面及双向选择”,原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同时废止。有关原见习期制度的《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等已经失去了有效性。 事实上,由原国家教委和原劳动人事部制定的关于高校毕业生见习期的制度,明确针对的都是毕业后由国家或者政府分配工作的毕业生。原劳动部在1996年的复函也重申了见习期的问题,但针对的也是分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虽然国家有关部门并没有明文废止见习期制度,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关系的建立形式发生着变革,高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 解除与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公司将根据《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 规章的规定与你进行离职结算。请你于___年___月____日前办理离职手续。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 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关于你自己:提交的身份材料一定要真实!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给用人单位造 成损害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雇员工的条件和程序都相对简单,只要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一经证实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既无须提前 通知,也不必给予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雇员工,应注意 以下几个问题: 1.是否已经与自己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有试用期,实际上没有签署劳 动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没有试用期这个前题,用人单位就不能引用在试用期内解除劳 动合同的条款解雇员工。没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只能 按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 2.用人单位是否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用人 单位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辞退员工。所谓证据的充分性,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 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 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案例:张某于2020年1月份入职深圳某电子厂,该厂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张 某入职时填写的入职登记表下面有一行备注: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三个月。另外电子厂的《员工手册》中也规定:凡是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均为三个月。张某工作二个多月后, 公司以张某试用期不合格为由将张某辞退,张某不服,提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会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电子厂虽在入职登记表及员工手 册中规定试用期,但并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因此,该试用期不存在,双方为事实劳动 关系,电子厂将张某辞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是什么时间。劳动部《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 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指出:“对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 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则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流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其一,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二,员工提出解除动议,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没有法定的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 【管理流程分解】: ▲步骤一:提出或接受协商动议 提出协商解除动议的主体不同,该环节的具体程序也会有所差异: 如果用人部门希望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提交人力资源部和管理层逐级审核,在确认应该或可以协商解除该员工后,由管理层或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提出协商解除的动议。在提议协商前,应当制定具体的协商方案,其中关于补偿问题应该准备至少两个备选方案。 员工提出协商解除动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交《协商解除申请书》,然后才启动内部审核。人力资资源部应当会同用人部门就是否协商、协商方案进行审核和确定。同意协商的,接受协商动议进入协商阶段。不统一协商的,协商解除流程终止,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寻求其他解除途径。 ▲步骤二:进行协商 协商阶段可能很简单、也可能很复杂。一般来说,协商内容涉及经济补偿或违反服务期协议赔偿金时,会复杂些。在协商前进行充分的调查和准备,制作协商方案(一般需要领导审批)。有些时候,背景因素会影响协商方案,也影响协商否能顺利进行,如员工的家庭经济情况,员工提出解除的动因,用人部门要求解除的原因等。在协商中应当注意技巧,就企业提出解除动议的情况而言,为促使员工与企业达成协议,可以在离职交接、薪资结算、经济补偿方面给与员工更多的利益。 ▲步骤三:签订解除协议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应当注意:如果是员工提议协商解除的,应当进行明确,因为这直接决定企业是否有支付经济补偿的义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这里应当注意,企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动议应当慎重,否则协商不一致的,会影响继续履行时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归属感。解除协议中应当对劳动合同解除时间、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支付等问题进行明确。 ▲步骤四:进入离职流程 双方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后,即进入离职流程,员工应在约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日期之前进行工作交接,单位应当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和补偿金、劳动报酬的结算。 【各环节证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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