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实践奖励学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3.6.27)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实践奖励学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3.6.27)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实践奖励学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3.6.27)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实践奖励学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向广大师生征求意见,请贵单位将收集的意见于7月1日前发送至fafujxk@https://www.360docs.net/doc/e29425445.html,。

授予奖励学分是对学生利用课余或假期时间参加实践活动并获得一定成果的认定,依照本办法学生可进行申请奖励学分并用于冲抵规定的课程。

征求意见的主要内容:1、认定范围和内容是否合理;2、奖励分值设置及评定标准是否科学。

教务处教学科

2013.6.27

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实践奖励学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2013.6.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激发和强化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

和爱好从事超出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外科研或实践活动后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查及教务处审核认定后给予奖励的学分。

第三条认定范围及内容

(一)竞赛活动: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文体竞赛(具体项目分类参照附件1);

(二)非赛事类的课题项目及实践活动:各类科研学术课题、科技创新项目或科学研究实践活动(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

(三)公开发表的作品及发明创造;

(四)部门申报并通过审批的其它新增奖励项目。

第二章竞赛活动奖励评定标准

第四条授予奖励学分的基本标准

第五条计算细则

(一)国家级项目的获奖等级计算至优秀奖、鼓励奖、优胜奖;未获奖者,经认定后均予以奖励2个学分;

(二)凡有设立奖级同时还设置单项奖的,单项奖等同于第二奖级;无设立奖级的(如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成果奖、科研成果鉴定水平等)则等同于最高奖;

(三)个人项目和成员排序不分先后的集体项目(如体育赛事)均按第四条计算;

(四)成员排序有分先后或有设立第一负责人的集体项目,第一负责人奖励学分按第四条计算,其他成员按排序从第二至第五位止依次乘以系数80%、60%、50%、40%,最小单位为0.5学分(按“二舍三入、七退八进”的原则计算,即0.1、0.2舍,0.3、0.4入为0.5学分,0.6、0.7退为0.5学分,0.8、0.9进为1学分,下同)。

第三章非赛事类的课题项目及实践活动奖励评定标准第六条授予奖励学分的基本标准

(一)国家级:按5学分记;

(二)省级:按4学分记;

(三)校级:按3学分记。

第七条项目课题类型不限,包括学生所学专业领域和团建、党建等各类课题。

第八条申报者需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究、结题等全过程且通过验收方可申请奖励学分;且获得优秀项目者可在相应级别的奖励分值基础上加1学分。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按第六条授予奖励学分,项目成员按排序从第二至第五位止依次乘以系数80%、60%、50%、40%。

第十条学生在课外、假期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且承担一定量的部分工作亦可申请奖励学分。根据所参与课题的级别按第六条的50%计算授予奖励学分。申请此类奖励学分须有课题负责老师及半数以上课题组老师的证明。

第四章公开发表的作品及发明创造奖励评定标准第十一条授予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奖励学分的基本标准

(一)被SCI、SSCI、EI检索的,第一作者按8学分记;

(二)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CSSCI或CSCD核心期刊发表的,第一作者按6学分记;

(三)一般CN学术期刊(不含增刊)发表的,第一作者按3学分记;

(四)收入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的,第一作者按2学分记;

(五)收入省级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发表的,第一作者按1学分记;

(六)论文第一作者至第三作者方享受本项加分,根据排名按1学分递减,最低不少于1学分。

(七)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

第十二条授予公开出版的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奖励学分的基本标准

(一)在省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授予2学分和1学分;

(二)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的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分别授予4学分和2学分;

(三)所发表文章的字数不少于800字。

第十三条授予发明创造奖励学分的基本标准

(一)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按6学分记;申请成功者按4学分记;专利转让按8学分记;

(二)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按4学分记;申请成功者按3学分记;

(三)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按3学分记;申请成功者按2学分记;

(四)第一发明人至第三发明人方享受本项加分,第一发明人按(一)(二)(三)授予奖励学分,第二发明人和第三发明人分别乘以系数80%、60%。

(五)获得授权项目以专利证书为准,申请成功者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为准。

第五章奖励学分的用途

第十四条凡经教务处审核认定的奖励学分均可以用于冲抵“个性发展课”任意类别课程的学分。当项目内容与学生主修专业领域相关时,学生方可申请冲抵学科(专业)选修课(学校要求的必选课程除外)。

第十五条学生根据申报时自身的学习情况,可以对所获得的奖励学分选择全部冲抵或部分冲抵。学生应在申请时提出具体冲抵形式。

第十六条奖励学分可以累计,但冲抵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超过8学分,冲抵学科(专业)选修课学分最多不超过4学分;专升本学生申请冲抵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

第十七条奖励学分用于冲抵课程时,按级别给予记载不同的成绩。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最高奖项的分别按95分、90分、85分记入,其它奖级从高到低依次递减2分记入;无设立奖级的统一按90分记入。

第十八条如同一赛事、同一作品获得多类、多次奖项的,取最高级别奖计奖励学分,不重复奖励。

第六章奖励学分的认定程序

第十九条未列入附表的其他省级及以上项目,部门可提出新增奖励项目的申请。教务处根据项目内容、主办单位、开展次数、创新性、成果质量、获奖比例等条件进行审核。只有认定为奖励项目后,获得相应奖项的学生方可申请奖励学分。

第二十条学校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受理学生奖励学分的申报工作,学生应在获得奖励证明后一年内申请奖励学分;部门新增奖励项目即时受理。教务处网站对最新的奖励学分认定项目资讯实时更新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由学生本人填写《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并附上证书或证明材料,经指导教师初审同意,学生所在学院审查公示3天,报教务处审批。经批准获得的奖励学分,由学院记入学生学籍卡档案。

第二十二条有指导老师(或论文通讯作者)的需经过指导老师初审同意;集体项目的应经过指导老师或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申报。

第二十三条申请表一式三份,教学科、教务科和学院各留存一份,被冲抵课程由学院负责告知任课教师。

第二十四条获奖者必须是实际参与者,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该项目所得分值,并予以相应的处分。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附表1具体项目名称及分类主要依据《福建农林大学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奖励办法(修订)》(闽农林大学[2013]4号)。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提到的各类项目均必须是以福建农林大学署名或学生代表福建农林大学参加的方可申报。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施行,原《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学分奖励办法》(闽农林大教字[2007]91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附1.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实践奖励学分竞赛项目认定一览表

2.福建农林大学本科学生奖励学分申请表(学生用)

3.新增奖励项目申请表(部门用)

学分制实施细则

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与其他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制定本细则。 第2条: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衡量学生能否毕业,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综合评价学生,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本细则从2005年在职高部开始试行,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专业组)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简称限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必修课为专业 基础课程(各专业不同)。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由学生选修。 3.任选课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和潜能的课程。包括拓宽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深化提高专业知识技能为主的课程和创新意识的

5-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重电〔2013〕号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了深入推进学分制改革,加强学分制学籍管理,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和学校的具体实际,特对《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确保师生领会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本细则实施。 本细则至印发之日起实行。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主题词:学籍管理细则印发通知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办公室

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加强素质教育,重视个性发展,促进多样化成长,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模式。 第二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分制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对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职学生学籍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原则上不超过14个工作日。未请假超过报到截止时间14个工作日,或请假期满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治疗可达到学校入学体检标准的,先在相应二级学院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学籍后办理一年休学手续,回家治疗。由指定医院诊断,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并进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应当持本人学生证和应缴纳的有关收费票据,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逾期两周以上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或者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并未在二级学院办理缓缴手续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未报到注册者不能享有我校在籍学生的权利,并自行承担学业、安全等责任。 第三章选课与修课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课程和参加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报告)。 (一)学生缴纳学分学费(在学年预缴学分学费中扣除,若预缴学分学费不足则需补齐所选课程学分学费)并按照《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办法》选课后,方可修读课程。

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淮南师范学院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实行学分制后的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分类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类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均设置一定的学分。学生修读课程必须以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各专业学生修读的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种类型。 第三条必修课。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 第四条选修课。指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专业方向课程,和根据个人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修读的课程。包括:专业方向课程、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三种类型。其中,公共选修课程按人文社会科学系列、经济与管理系列、科学技术系列、语言系列、音体美系列、生活与健康系列、教师教育系列等七个系列设置。 第三章学分计算办法 第五条理论课每18标准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公共选修课、含实验(或上机操作)的理论课,每24标准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实验(实训)课、体育课,每27标准课时设定为1个学分。设计学分时,以0.5学分为最小计量单位.。 第六条集中安排的实践性教学活动如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原则上按每周1学分计算。

第七条军事训练、专业见习、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等教学活动各为1学分。社会调查2学分计入《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课程。 第八条以课外时间为主进行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及其成果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该学分可抵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第四章课程的选修、免修和重修(重考) 第九条选课内容 1.所有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全部修读。 2.专业方向课程以分组的形式开设,每组包括若干门课程。学生必须从所学专业的若干个专业方向课程系列中选修一定学分的课程。 3.选修课包括专业任选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专业任选课程的修读办法由各专业自定;公共选修课程学生可以在某个系列中选修6学分,在其他系列中自由修读2学分。 第十条课程的免修 1.学生对培养方案规定的某门课程已经自修,可以申请免修,经考核成绩合格后(80分以上),准予免修。被批准免修的学生不参加该门课程的修读和考核,考核成绩和学分以原考核成绩计。 2.学生申请免修,须在开学后一周内提出申请,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出具已修课程考核合格的材料,或参加免修考试,经课程所在系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学生所在系将获准免修课程的学生名单通知到有关任课老师。 3.下列课程不得免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体育课、国防安全教育课、劳动课、毕业论文(设计)、包含实验的课程、对口招生的预科班课程;集中进行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学分制实施细则

湖南工程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机制,以学分与绩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与质的计算单位,以取得一定的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和个性化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条为深化我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发挥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学习年限 第三条我校本科专业的学制,除建筑学专业为五年外,其余均为四年。根据学生学习能力,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制。四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3-6年,五年制本科在校学习年限为4-7年。 第四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学完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毕业要求的总学分,准予毕业;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湖南工程学院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的学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因患病、出国、创业等原因可申请休学1-2年,休学期限以学年为单位计算,学生最多可申请休学2次,累计时间最多2年。学生休学须本人提出申请,经家长签字确认,学院院长审核,报教务处批准。 第三章课程、学分与成绩考核 第六条人才培养计划内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对各类课程和实践环节均有最低学分要求规定。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课程,包括通识教育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程。 选修课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知识面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分为限制性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种。限选课指与专业密切相关的知识、技能以及提高学生文化素质的课程;任选课指为扩大学生知识面的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爱好、学习能力以及就业方向选修的课程。

sql学分管理系统

SQL数据库学分管理系统 (简单) create table student ( classno char(10), sno char(10), sname char(10), ssex char(2) default '男', dept char(10)) insert into student values('091113','09111301','杜红梅','女','软件') insert into student values('091113','09111302','甘西','男','软件') insert into student values('091113','09111303','高小佩','女','软件') insert into student values('091113','09111304','李四','女','软件') create table course ( cno char(10), course_type char(10), cname char(10) ) insert into course values(01,'基础课','数学') insert into course values(02,'专业课','语文') insert into course values(03,'选修课','英语') insert into course values(04,'人文课','地理') insert into course values(05,'实验课','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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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范文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 施细则

学分制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以能力为本位”的教育理念,加强素质教育,重视个性发展,促进多样化成长,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调动和发挥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我校实行学分制学籍管理模式。 第二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分制管理的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对我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职学生学籍的管理。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学生学籍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请假原则上不超过14个工作日。未请假超过报到截止时间14个工作日,或请假期满超过一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学校视其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学

籍。情节恶劣的,报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第六条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指定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经治疗可达到学校入学体检标准的,先在相应二级学院办理新生入学报到手续,取得学籍后办理一年休学手续,回家治疗。由指定医院诊断,达到入学体检标准,经学校复查合格后,可在休学期满后向学校申请办理复学手续,并进入下一年级相应专业班级学习。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取消其学籍。 第七条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学生应当持本人学生证和应缴纳的有关收费票据,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未批准逾期两周以上未办理报到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请假手续或者办理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并未在二级学院办理缓缴手续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凡未报到注册者不能享有我校在籍学生的权利,并自行承担学业、安全等责任。 第三章选课与修课 第八条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所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XMU Undergraduate Course Syllabus Course name Differential Geometry Course code Category code MATH Programme Semester Semester 1, Year 3 Course type □Basic Common Courses □General Education Courses □Disciplinary General Courses Specialized Courses □Other Teaching Processes Course focus Lecture □Experiment □Skill-training □Practical Credit Others Practical Total hours Total learning 3 0 0 0 64 64 0 learning Lecture Tutorial Experiment Prerequisites Mathematical Analysis, Linear Algebra, Elementary Geometry, Ordinary differential Equations 1.Course description 2. Learning goals This course is one of geometry courses facing to undergraduate student in mathematics. The research subject for classical differential geometry is curves and surfaces in Euclidean 3- spaces and the research subject for modern differential geometry is general manifolds. This course will focus on the classical one. The content includes the local theory of curves and surfaces, frames and fundamental theorem for curves and surfaces, intrinsic geometry of surfaces. The method for this courses is based on calculus. 3.Teaching approaches Understand and master the classical differential geometry, that is the basic concepts and methods in geometry of curves and surfaces in three-dimensional Euclidean space, and use this to solve some geometric problems. Train the students their capability of geometric and graphic imagination, from the concrete to the abstract. Meanwhile let the students feel the basic ideas and methods of modern differential geometry and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further study of modern mathematics and its applications. Lectures, Exercises, combination of teaching and exercising; Mainly blackboard-based teaching and multimedia teaching as supplement. hours=L+T+E+P+O Tick a box Tick a box Filled out by department

学分制实施细则样本

学分制实施细则( 试行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原则意见》, 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 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人为本原则, 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加强职业教育与其它类型教育的沟通和衔接, 促进终身教育体现和学习型社会的建立, 制定本细则。 第2条: 我校的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来计算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成效, 衡量学生能否毕业, 同时又要求学生修满规定年限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把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满足人才培养基本规格的要求; 它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 允许学生选择, 体现弹性教学制度; 它将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综合评价学生, 体现管理的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第3条: 本细则从在职高部开始试行, 适用于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普通中专。 第二章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第4条: 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是指导和管理教学工作

的重要文件。为保证各专业学生的培养规格和质量, 实施学分制的专业按照本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和学分制管理要求及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 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 并报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新开专业的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应在新生入学前报批。 本次学分制改革是以数、语、外等基础课为先导, 在各专业全面铺开。各教研组( 专业组) 在每学期开始前制定本学期的教学计划, 每月上报一次月计划。 第5条: 课程设置 学分制实施弹性教学计划, 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 简称限课) 和任意选修课( 简称任选课) 及综合社会实践课和实习。 1、必修课指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学生必须修习的课程。 必修课为专业基础课程( 各专业不同) 。 2.限选课指学生在学校提供的选修课范围内, 按相关规定选修的课程。为保证专门化方向的人才培养基本规格, 以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 包括专业提高课和基础课程( 包括德育、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和体育等) , 采用”模块式”课程组形式, 由学生选修。

学生学分管理系统

沈阳工程学院 课程设计 设计题目:JA V A编程技术课程设计 ----学生学分管理系统 系别信息工程系班级计专本111 学生姓名历程武振英胡京学号07 02 24 指导教师曾祥萍、史江萍职称讲师、讲师 起止日期:2012 年6月18 日起——至2012年6月29 日止

沈阳工程学院 课程设计任务书 课程设计题目:Java编程技术课程设计 ---学生学分管理系统 系别信息工程系班级计专本111 学生姓名历程武振英胡京学号07 02 24 指导教师曾祥萍、史江萍职称讲师、讲师 课程设计进行地点:F座6楼 任务下达时间:2012 年 6 月11 日 起止日期:2012 年6 月18 日起——至2012 年6月29 日止教研室主任杨弘平2012年6月15 日批准

通过课程设计使学生进一步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利用程序设计的基本思想进行程序的开发,进一步掌握编程方法和技巧,提高学生用程序的思想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设计的原始资料及依据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学校学分的流程管理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组设计了学生学分管理系统。 原始资料及依据简介: 随着学校设施及管理的不断完善,学生数量急剧增加,有关学生的各种信息量也成倍增长,学校在时时刻刻需要对学生对各种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2.设计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一组设计题目:学生学分管理系统 需要完成的功能: (1)学生信息查询 (2)学生信息管理 (3)学生学分管理 (4)学生考试管理 (5)数据库的创建、连接 (6)登陆界面系统 3.具体人员分工: 姓名分工 历程————————登录模块、注册模块、主界面设计、辅导员、教 师模块设计 武振英————————学生学分管理、学生信息查询、学生考试管理 胡京————————数据库设计、学生信息管理、教务处模块设计 4. 设计完成后应提交成果的种类、数量、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⑴课程设计任务书⑵课程设计报告⑶设计成品(光盘) 5.时间进度安排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 行)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总体思路,按照第五次教学工作会议安排,为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构建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整合各类教学资源,调动教师与学生教和学的积极性,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建立教学激励机制,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学校从2007级学生起全面推行学分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学分制试行范围 2007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 二、学分要求 用学分计算学生的学习量,每修完一门课程并达到合格要求,即取得相应学分,毕业生的最低要求为132学分。 三、基本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1、提前毕业 凡能按照主修专业课程计划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各类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但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2年。 2、延期毕业 凡在3年基本学习年限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或因休学、辅修而不能按期毕业的学生,允许延期完成学业,但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超过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含休学)。 3、休学 学生获得学籍并取得第一学期规定的学分以后的学习期间,可以申请休学,但应遵守延期毕业的有关规定。 四、课程设置与分类 1.各学院应按专业大类进行课程设置计划,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三类。三类课程时数比例为5∶4∶1,独立设置的实践课也可分为必修和选修。 2.必修课:分为全校学生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同类专业学生必修课(专业群必修课)二种,各学院应设置两个以上同类专业必修课程模块。全校学生必修课由学校统一设置。 3.限定选修课(专业课):按专业分方向模块设置,每个专业应设置两个以上专业方向模块,学生可根据志愿和专业方向选择限定选修课程。 4.任意选修课:主要指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扩大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以及开展各种课外活动开设的选修课。任意选修课由各学院开发,由教务审查批准后面向全校学生开课。 五、学分计算 1、各类课程学分计算如下: 根据课程计划,按小时计算学时的课程原则上每16-20学时计1学分,按周计算学时的课程原则上每周1学分,具体学分设置由教务处和各学院确定。 2、学生修读一门课程后,必须完成该课程各个教学环节的要求,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3、学分的最小单位为0.5。 4、学校设立相应的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可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计入总学分中,奖励学分累计不超过10分。 六、学分绩点计算 学生的学习质量采用学分平均绩点衡量。 1、绩点计算方法

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

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 (2008年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人事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和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发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具有中、高级医药卫生及护理专业“师”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年。 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层次,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Ⅰ类学分可以取代Ⅱ类学分,反之则不能取代。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学分要求: (一)省级医疗卫生单位:Ⅰ类学分须达10分/年,总分不低于25分/年。在每一任职周期须取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0学分。 (二)各设区的市级医疗卫生单位:Ⅰ类学分须达8分/年,总分不低于25分/年。 (三)县(市)级及卫生部门以外达到二级及其以上医疗卫生单位:Ⅰ类学分须达5分/年,总分不低于25分/年。 (四)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部门以外一级及其以下的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个体医疗机构):在每一任职周期应参加全科医学继续教育60学时(折合10学分),总分须达到25分/年。 (五)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护理专业“师”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不要求取得Ⅰ类学分,但总分须达到25分/年。 二、学分授予范围 (一)Ⅰ类学分授予范围 1.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项目。 2.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教 育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试行学分制的意见》的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年学分制实施方案》。 (二)课程与学分 1、学分制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选课。 (1)必修课:指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和规格,学生必须掌握的文化 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课程。必修课一般为考试课程。 (2)限选课:指与专业理论、专业技能相关,构成专业特色的部分课程组合。学生根 据个人爱好、专业定位、学校开设课程,在限选课程组合模块中选修若干课程。 必修课所占比例要不高于70%,限选课不低于30%。作为必修课的语文、数学、计算机、英语、体育等基础课程约占总课时的40%。 2、学分计算方法: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份量和成绩的单位,是确定学生能否毕业的 重要依据。 (1)学业课程学分的设定:以学期为单位,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课时数为主要 依据,一般课程以每学期每周授课时数为学分数,折合18个学时计1学分,即每学年总课 时/18=课程学分。学分计算取整数。 (2)独立开设的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训、社会调查以36课时为1个学分。 (3)毕业实习一年学分为20分。 (4)学业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的学分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期末考试(考查)成绩、期 中成绩、平时成绩(学习态度、测验、作业)情况等综合评定后确定,并随学生学习成绩单 一起,一式三份,一份报实习处,一份报班主任,一份自存。 总平均成绩=期末*50%+期中*3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 用于有期中考试科目) 总平均成绩=期末*80%+平时*20%(充分考虑平时测试、作业、出勤等)(适用于无期 中考试的科目和模块考试) 总平均成绩及格(合格),才能取得相应学分;成绩不及格者,可通过补考或申请重修,在成绩合格之后才能获得相应学分。学分折合计入总学分。 (5)实习成绩考核以就业办评价为主,实习指导教师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学生的工作 表现和实习情况做出书面评定,成绩合格,取得实习学分。 (6)专业技能证书学分:学生必须要取得一个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可以获相应学分。高级为15学分,中级为10学分。可累计加分,不封顶。 (7)每个学生的德育学分每个学期规定为5分。每学期德育学分评定由班主任负责, 会同学生处、学生考评小组(或班委会)、任课教师意见,操行合格的取得整学期德育学分。 3、成绩考核及学分绩点 (1)学生学习质量优劣,通过学分绩点评定的方式来衡量。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绩优劣的主要指标,最高绩点为1.5,最低绩点为0。绩点与考 核成绩的对应关系为: 等级考试成绩考查成绩绩点 A85——100优1.5 B75——84中1.2

学分实施细则

2018级6班“打造优秀班风学风”学分实施细则 【一流班级从敬畏并自觉遵守纪律开始】 1.每天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到班自觉交作业、学习,服从管理;所有同学早晨7: 20前到班、下午13:50前到班。迟到一分钟,扣2分。在家因生病需请假必须由家长在7:30致电班主任请假。无故旷课一节,学分归0;在校内因生病请假,需有校医证明。 2.上学带齐学习用品,禁止携带与学习无关用品入校。原则上禁止携带电子产品入校,携带了手机入 校的同学只允许在班主任批准下与家长联系时使用,违者暂代保管、学分归0、家校共同批评教育。 3.每天早晨检查各项仪容仪表,未穿完整校服扣2分;不允许改短校服裤,不允许穿小脚裤、拖鞋、 凉鞋(除暴雨天)、佩戴首饰;男生留长发、女生不扎头发扣2分;男生剃光头或留怪发,需整改到合格再返校,学分归0。 4.当日需交作业未在规定时间交,但下午放学前已补交,不扣分;否则学分归0、家校共同批评教育。 5.升旗、奏国歌时要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升旗仪式、集会讲小话聊天、不守秩序,扣5分。 6.课间跑操集队要快、静、齐;结束时有序退场。跑操时要做到精神饱满、队列整齐、姿势正确、动 作到位。跑操迟到一分钟,扣2分;无故缺勤,扣20分;跑操被表扬,每人加5分。 7.课前要准备好学习用品,并整齐地放在桌上。早中晚检查课桌面、课桌内、桌椅下时,不整洁,扣 2分;每日放学评选最整洁、干净三名同学,各加2分;课前值日生要擦净黑板,科代表要协助教师准备好上课的教具。值日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加5分,否则第二天重新值日;预备铃响后,立即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坐好,安静地等待老师上课。 8.迟到要向老师报告,经允许后进入教室,并轻步入座听课。上课打哈欠、吃零食、上甲课做乙事, 扣5分;上课睡觉扣10分;屡教不改、态度散漫者,学分归0、家校共同批评教育。 9.课上坐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笔记、勇于提问。回答问题时,站姿端正、声音洪亮。 回答问题后经教师允许方可就坐。如遇与教师有不同看法时,课后可与老师诚恳地交换意见。积极举手回答问题(到黑板做题),回答正确(做题正确)加5分。 10.课堂上要服从教师的教导和管理,不得对教师无理顶撞,不得扰乱课堂纪律。未经老师允许不得走 出教室。未经允许上厕所、在室外游荡,扣10分;违反课堂纪律被任课教师批评,第一次提醒扣1分,第二次警告扣5分、第三次严肃批评扣10分;无理顶撞教师,学分归0、家校共同批评教育。 11.下课后将用后的书本收集放回书包并找出下节课所需的用品,按要求摆放;放学离开座位时自觉将 椅子移入课桌底下;负责卫生的同学要整理教室,把黑板擦干净、清理好讲台、摆好物品。下课期间,学生可在室内休息、走廊远望、放松心情,科代表协助老师送还教具及收缴、发放作业本。课间活动要文明,提倡积极的休息和活动,不靠在走廊的护栏墙上,严禁追逐打闹、大声喧哗、聚众起哄。开玩笑注意分寸,同学间要互相谦让。大声喧哗、起哄,扣5分;讲粗话、室内外追逐打闹,扣10分,讲脏话、打架,学分归0。打架交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12.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扔杂物、纸屑,见到垃圾主动捡起来并丢进垃圾箱内,不随 地吐痰,不留长指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自备环保袋,放学后放入垃圾桶内;乱丢垃圾,扣5分;留长指甲,扣5分(每周一检查)。校内外吸烟,学分归0,并交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13.积极参加学校文体、劳动和各种学科竞赛、活动,每参加一次竞赛、活动加20分,获一等奖加40 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优胜奖10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每人加10分,活动中表现较好者再加5分;参加军训每天加10分,军训中表现较好者再加5分。被表扬为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拾金不昧、勇于担当等,加5-10分不等。 14.打扫教室卫生做到教室干净整洁、桌椅整齐、没有垃圾。集体离班、离校前关好电灯、电扇、门窗。 要净化、美化、绿化校园。打扫卫生干净彻底,加2分;打扫卫生不到位,扣5分、并返工。15.要有集体荣誉感,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不在桌椅、黑板、墙壁、学校的图书上乱涂乱画;不在走 廊、教室里拍球。要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和设备设施。不慎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主动承认错误,照价赔偿,扣2分;故意损坏、未主动承认错误、后被学校发现,照价赔偿,扣10分。 16.生活节俭,不比阔、不炫富,不乱花钱,不赌博,不吸烟。关心体贴父母、听从父母教导。对长辈 有意见时要心平气和、不闹脾气、不顶撞。家长向学校反映学生顶撞长辈,扣20分。家长向学校

HUST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

H U S T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 测试计划 Version1.0 文挡编号hust_ceshijihua 文挡名称测试计划 撰写人镇祎 审核/批准 创建时间2008-12-24

版本变更说明:

目录 1.引言 (4) 1.1编写目的 (4) 1.2项目背景 (4) 1.3定义 (5) 1.4参考资料 (5) 2.计划 (5) 2.1软件说明 (5) 2.2测试内容 (7) 2.3学籍管理功能模块测试 (7) 2.4注册管理功能模块测试 (8) 2.5教师信息管理模块测试 (9) 2.6学生信息管理模块测试 (9) 2.7成绩管理系统模块测试 (10) 2.8课程管理功能模块测试 (11) 2.9服务器接收端模块测试 (12) 3.测试设计说明 (12) 3.1学籍管理功能模块测试 (12) 3.2注册管理功能模块测试 (13) 3.3教师信息管理模块测试 (15) 3.4学生信息管理模块测试 (16) 3.5成绩管理系统模块测试 (17) 3.6课程管理功能模块测试 (19) 3.7服务器接收端模块测试 (19) 3.8性能测试 (20) 4. 评价标准 (21) 4.1范围 (21) 4.2数据整理 (21) 4.3尺度 (21)

1 引言 1.1编写目的: 测试是“为了发现程序中的错误而执行程序的过程”。测试的目的就是在软件投入生产性运行之前,尽可能多的发现软件中的错误。目前软件测试仍然是保证软件质量的关键步骤,它是对软件规格说明.设计和编码的最后复审,也是必不可少的关键步骤。由于在开发软件的过程中,开发人员会面对极其错综复杂的问题,我们开发设计人员,用户,委托公司等的主观认识不可能完全符合客观现实,同时与工程密切相关的各类人员之间的通信和配合也不可能完美无缺,甚至会出现分歧或是对同一事物理解的偏差。因此,在软件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差错。在教务系统这类用户类型固定为学生,教师及教务管理人员,但涉及到学校教学管理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就必须尽量减少差错,以免造成严重的损失。因此,软件测试对整个软件的开发是不可或缺的,而一份完整的测试计划在开发流程里也是必须的。此份软件测试计划的读者包括:软件开发设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软件测试人员。 1.2 项目背景: 开发软件名称:HUST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 项目任务提出者: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项目开发者:ZOWL团队 用户: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教务管理人员 实现项目测试的部门:ZOWL团队

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分制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我校开展学分制教学的试点工作,是遵循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实施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和上海市教委《关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学分制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具体体现。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是体现教育以学生为本,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客观要求,也是主动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满足对人才多样化、多层次需求的必然选择。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中职校的生源构成出现了新的情况,学生的个体差异增大,表现在学生学习兴趣、学习能力等方面呈现多极化的趋势。有些学生有愿望、有能力升学接受高等教育,另一些学生可顺利完成学业获得中专文凭,先就业后发展;也有一部分学生学习确有困难,但经过强化培训可获得职业岗位证书,进入就业市场自主择业。面对多样化的学生,多层次的需求,现行的学年制教学很难适应这一变化,在我校实行学分制则能较好地解决这一矛盾。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学分制有利于按照职业教育规律,实现中职教育功能的多元化,教学的个性化,课程的动态化,

管理的现代化,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利于加快职业教育与国际接轨的步伐;有利于真正树立服务意识、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 实行学分制将会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是我校在竞争中求生存,在创新中谋发展的抉择。 二、总体结构 根据目前学生现状和学校实际情况,学分制教学模式采用两种机制:即学年学分制和完全学分制。由学校统一规定的基础文化教育课及根据专业大类确定的专业基础课为必修课,实行学年学分制;体现专业特点的专业方向课和与专业相关的课程为选修课,实行完全学分制。具体结构如下: 每学年两个学期,每学期18教学周。实行注册学籍制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为4~6年,可提前或推迟毕业。提前毕业一般不超过一年,延长毕业不超过两年。学生在校期间须修满规定的学分,方可获得中专毕业文凭。在规定时间内难以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可先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可在两年内,参加学校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换取毕业证书。 四、教学计划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

厦门大学本科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名称微分几何 课程代码 英文 类别代号 MATH 授课对象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适用年级2017级 课程类型专业课程课程课型理论课 总学分总学时授课讨论实验/上机实践其他 3 6 4 64 先修课程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常微分方程 一、课程简介 本课程是面向数学系本科生开设的几何类课程之一。经典微分几何的研究对象是三维空间中的曲线和曲面,现代微分几何的研究对象是微分流形。本课程介绍经典的微分几何,主要内容包括:曲线的局部理论、曲面的局部理论、标架与曲面论基本定理、曲面的内蕴几何学。同时,本课程将介绍一些整体微分几何的内容,如平面曲线的旋转指标定理、曲面的整体Gauss-Bonnet公式等。 二、培养目标 理解和掌握经典微分几何,即三维欧氏空间中曲线和曲面的微分几何的基本概念与基本方法。培养学生的几何直观和图形想象能力,从具体到抽象的能力,同时使学生初步接触到现代微分几何的基本思想和基本方法,为进一步学习微分流形,黎曼几何,以及其他数学课程提供坚实的基础。 三、教学方法 课堂讲授、课后作业,教学和练习相结合;以板书为主,多媒体教学为辅。

四、主要内容及学时安排 章(或节)主要内容学时安排 第一章欧氏空间1.微分几何的历史简介 2.向量空间 3.欧氏空间 2 第二章曲线的局部理论第六章平面曲线的整体 性质1.曲线的概念 2.空间曲线 4.曲线基本定理 5.平面曲线的整体性质 6. 习题课 8 第三章曲面的局部理论1. 曲面的概念 2. 曲面的第一基本形式 3. 曲面的第二基本形式 4. 法曲率与Weingarten变 换 5. 主曲率与Gauss曲率 6. 曲面的一些例子 7. 习题课 12 第四章标架与曲面论的 基本定理1. 活动标架 2. 自然标架的运动方程 3. 曲面的结构方程、曲面的 存在唯一性定理 4. 正交活动标架 5. 曲面的结构方程(外微分 法) 6. 习题课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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