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改投201052号
东发改投〔2010〕52号
关于同意实施昌兴街工程(福明路—百宁街)的
复函
江东区建设局:
你局《关于昌兴街(福明路—百宁街)工程项目的报告》(东建〔2010〕73号)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江东区域道路网络,方便居民生产生活出行,根据《关于今明两年缓解宁波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9〕105号)、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0〕9号)和2010年东政办抄第19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实施昌兴街工程(福明路—百宁街),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本工程东起百宁街,西至福明路,规划道路中心线总长210米,宽16米。标准断面形式为3m人行道+10m车行道+3m人行道。
工程建设标准为城市支路。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及附属工程;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交通环卫设施、路灯、配套绿化等。
二、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工程项目估算投资356.73万元,其中工程费226.25万元,前期费130.48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安排。
三、项目实施计划
本工程计划2010年4月开始前期工作,2010年10月开工建设,2011年1月完工。
四、招标方案
根据《宁波市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甬计投〔2002〕212号)规定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0〕18号)精神,核准本项目招标方案(见附件)。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报我局重新核准。
希接文后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项目概算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昌兴街工程(福明路—百宁街))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道路工程建设复函
抄送:区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统计局。
宁波市江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8日印发
共印8份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项目名称:昌兴街工程(福明路—百宁街)
项目单位名称:江东区建设局
招标内容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
(万元)
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
形式
不采用
招标形式
勘察 2.35 / / 直接委托道路、排水设计7.24 / / 直接委托规划、交通及其
他专项设计
2.13 / / 直接委托
施工183.11 邀请招标委托招标/
监理 6.45 / / 直接委托
(核准机关盖章)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