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放射科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

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或市环保局组织的

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3、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

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市卫生监督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

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

中医院放射科2012年学习计划放射科为培养人才,提高业务素质开展业务学习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为主,另外举办专题讲座,以助知识更新。科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业专题讲课,建立业务学习记录。2013年学习计划如下: 1月份:学习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 2月份:学习放射科技术操作规范和图像质量评价 3月份:学习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4月份:学习放射科辐射防护知识和安全事故条例 5月份:学习放射科三基训练 6月份:学习危重病人的紧急处理和操作流程 7月份:学习重点病例随访 8月份:学习疑难病讨论 9月份:学习x线机与ct机发展历程 10月份:学习特殊造影检查 11月份:五官科的摄片要求和报告书写 12月份:静脉肾盂造影的注意事项与流程篇二:2013年放射科教育培训计划 2013年放射科教育培训计划 1、加强辐射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监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辐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身预防放射损伤的能力。 2、加强对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 3、如本年度拟招聘的工作人员到位,及时安排新上岗人员参加岗前培训,争取尽快形成工作能力。 4、切实加强对专业知识的自我学习,认真开展“三基三严”训练。 5、熟悉掌握各类应急预案,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分析可能发生的科内事故,做好事故应急准备工作。篇三:2015年放射科工作计划文库 2015年xxx医院放射科 工作计划 2014年我放射科在医院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放射科设施得到了很大改善,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凝聚人心,以新思路、新观念、新举措增强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巩固并壮大人才队伍,实现放射科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切实加强科室建设,保证我科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特结合我院发展的实际需要与科室的具体情况,制定2015年工作计划如下: 一、重点打造数字化pacs系统下的信息化影像科室:2014年经院领导批示同意,我科室将引进多台诊断终端系统和大屏教学led屏幕。我科室将以此为契机,重点打造全科联网的信息化数字化pacs诊断系统,通过dr、ct、造影系统的联网,达到患者疾病的综合诊断、横向对比,提高我科室诊断的精度和准确率,惠及临床及广大患者。并且通过安装大屏led 教学屏幕,打造读片会诊室,诚邀临床科室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提高我科医生技师的学术能力和临床沟通协调能力。通过完善完备pacs系统的建设及应用,利用新系统、新设备机器开展新项目,提高科室科研学术水平。 二、重点增加引进人才的可能性,加强科室梯队建设。由于我科近年来种种因素的影响下,使得连续两年取得执业资格的住 院医师目前为零人。主治医师和科主任几乎全员参与一线值班,使得科研无法展开,科研立项为零。因此加强科室人才的培养和人才梯队建设成为科室未来发展的成败关键。为此我科未来将加大人才引进,加强对年轻医师的培养,保证其顺利取得相关执业资格,使得放射科的人才梯队构成合理,解放科室骨干力量,使其能够得到重点培养,完成放射科业务工作承接,将骨干力量置于日常科室质量控制上。同时解放学科带头人,使其能带动全科的科研工作。进而实现提高科室整体业务水平,夯实科室基础业务,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 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 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 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 考核成绩等资料。 4.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 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查体对象 新从事放射工作、已经从事放射工作和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前的放射工作人员。 二、健康检查机构和检查项目 健康检查机构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承担。 检查项目按国家《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规定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项目》进行。复查时根据需要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我院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按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执行。 三、健康检查管理 (一)就业前健康检查就业前查体是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重要部分,是全部医学检查的基础资料,其检查结果可为后期检查和意外事故等作对比和参考。 对新参加放射工作的人员,由其所在科室主任提出书面培训、从业申请,送至设备处,由设备处统一安排、及时组织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没有接受上岗前健康检查的人员,暂不能从事与放射有关的工作;经检查,对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的人员,另行安排其非放射工作。 (二)上岗后健康检查 第 2 页共 18 页

1.对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当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很少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值的30%,但有可能超过10%(乙种工作条件)时,每1~2年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当工作人员在相应工作条件下连续工作一年所接受的照射有可能超过年剂量当量限 值的30%(甲种工作条件)时,每年应进行全面医学检查一次。 2.查体中发现结果异常者,及时安排复查。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3.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健康状况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 关的健康损害的放射工作人员,及时调离原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对具有专门技术、经验丰富的放射学专家或技术人员,其健康情况有不符合健康标准者,应慎重、仔细的权衡对社会和个人的利弊决定是否限制或停止其放射工作。 (三)离岗前健康检查 对调离放射工作岗位的放射工作人员,在离岗前应组织其职业健康检查。 (四)应急和事故照射人员的健康检查 放射工作中,一旦出现卡源、射线装置失灵等事故照射时,对参加应急处理的人员或事故照射的人员,应及时组织抢救和进行健康检查,对需要进行医学观察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检查项目和频度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五)健康检查结果处理 第 3 页共 18 页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我门诊部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二.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年满18 周岁。 2. 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不超过 2 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 天。 3.门诊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统一的培训和考核,每次培训的情况均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四.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1. 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 90 天,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

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2. 门诊部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 放射工作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五.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正确佩载个人剂量计。 六.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隔不应超过 2 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门诊部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门诊部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在省疾控中心统一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6.门诊部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 7 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7.门诊部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

3.GBZ/T 149-2015 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培训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 2 培训对象 2.1 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的放射工作人员,包括从事医用X 射线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等工作的人员。 2.2 从事与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中 的相关专业人员、见(实)习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等。 3 培训目的与要求 3.1 培训目的对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培训可达到如下目的: a) 了解有关放射防护法规和标准的主要内容; b) 掌握放射防护基本原则和方法; c) 掌握控制工作人员和患者、受检者以及公众所受照射剂量的 原理和方法,以及有关放射防护设施与放射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d) 了解可能发生的异常照射及其应急措施。 3.2 培训要求 3.2.1 上岗前的培训医学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 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d。 3.2.2 在岗期间的培训各类医学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应

定期接受再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a,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d。 3.2.3 实习前的培训医学院校学生进入与放射工作有关的专业实习前,应接受放射防护基本知识的培训。 4 培训内容 4.1 放射防护培训的内容和深度以及培训的频度和时间,应与放射防护培训对象的职责和责任相称,与其工作性质和条件相适应。可参照附录A 和附录B分别给出的培训内容提纲和培训课程举例加以选择。 4.2 在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中应强调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和最优化分析应列为放射防护培训的重要内容。 4.3 接触医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应包括内照射防护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知识。 4.4 X射线诊断、介入放射学、核医学和放射治疗的质量保证,应列为相应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防护培训内容。 4.5 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应适时更新。 5 培训方式 5.1 放射防护培训应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其工作性质采取相应方式,例如课堂教学、远程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自学等。充分利用各种音像教材培训。 5.2 课堂教学和远程教学可以放射防护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相关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不超过90天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门诊部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门诊部统一保管,终身保存。

6、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门诊部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 一、门诊部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 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放射科业务学习计划 中医院放射科xx年学习计划放射科为培养人才,提高业务素质开展业务学习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操作为主,另外举办专题讲座,以助知识更新。科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业专题讲课,建立业务学习记录。xx年学习计划如下: 1月份:学习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 2月份:学习放射科技术操作规范和图像质量评价 3月份:学习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4月份:学习放射科辐射防护知识和安全事故条例 5月份:学习放射科三基训练 6月份:学习危重病人的紧急处理和操作流程 7月份:学习重点病例随访 8月份:学习疑难病讨论 9月份:学习x线机与ct机发展历程 10月份:学习特殊造影检查

11月份:五官科的摄片要求和报告书写 12月份:静脉肾盂造影的注意事项与流程 中医院放射科xx年学习计划放射科为培养人才,提高业务素质开展业务学习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基本操作为主,另外举办专题讲座,以助知识更新。科内进行定期或不定期专业 专题讲课,建立业务学习记录。xx年学习计划如下: 1月份:学习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 2月份:学习放射科技术操作规范和图像质量评价 3月份:学习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规 范 4月份:学习放射科辐射防护知识和安全事故条例 5月份:学习放射科三基训练 6月份:学习危重病人的紧急处理和操作流程 7月份:学习重点病例随访 8月份:学习疑难病讨论

9月份:学习x线机与ct机发展历程 10月份:学习特殊造影检查 11月份:五官科的摄片要求和报告书写 12月份:静脉肾盂造影的注意事项与流程篇二:xx年放射科教育培训计划 xx年放射科教育培训计划 1、加强辐射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监管部门相 关文件精神,不断提高辐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身预防放射损伤的能力。 2、加强对医院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 3、如本年度拟招聘的工作人员到位,及时安排新上岗人员参加岗前培训,争取尽快形成 工作能力。 4、切实加强对专业知识的自我学习,认真开展“三基三严”训练。 5、熟悉掌握各类应急预案,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不足,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认真分

文件编号:GD/FS-262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 度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及补贴国家相关文件 (2) 医疗卫生津贴试行办法 (9) 天津《关于发放从事特殊岗位人员保健津贴的实施办法 (11)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及补贴国家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55 号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3月2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OO七年六月三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放射工作单位及其放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单位,是指开展下列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一)放射性同位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和放射源)的生产、使用、运输、贮存和废弃处理; (二)射线装置的生产、使用和维修; (三)核燃料循环中的铀矿开采、铀矿水冶、铀的浓缩和转化、燃料制造、反应堆运行、燃料后处理和核 燃料循环中的研究活动;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和放射工作场所的辐射监测; (五)卫生部规定的与电离辐射有关的其他活动。

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管理符合本办法和有关标准 及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从业条件与培训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三)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四)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五)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 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向为其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 证》。 开展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款第(三)项所列活动以及非医用加速器运行、辐照加工、射线探伤和油田测井等活动的放射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其他放射工作单位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规定,由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格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 训时间不少于4天。 第八条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放射科人员培训计划 为了提高工作质量,更好的为病人服务,特制订本计划: 一、培训目的 通过系统的分阶段、分层次培训,使职工在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致力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管理服务水平和综合文化素养,强化服务意识,热爱本职工作,从而造就一支品质优良、专业技技术过硬、服务热情周到的员工队伍。 二、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1.由科主任组织,科室全体成员参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培训。2.结合院内工作情况不定期的派出科室员工外出进修学习,并要求书写笔记、心得体会,以便回来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经验。3.积极参加上级医疗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 4.积极学习“三基”基础知识,每月考核一次,考试不合格者,给予两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合格者和年度考核鉴定不合格者给予待聘。

XX县妇幼保健院X年X月X日

放射科技术师训练计划 一、放射科新进技术人员训练流程 ↓暗房特殊检查 ↓↓ R1 骨质疏松 ↓↓ CT 登记室、档案室注上述训练日期各一星期为限为期为二个月 二、各room训练内容及目地 1) 暗房 1. 熟悉底片冲洗过程 2. 底片规格及放置位置 3. 药水更变及补充程序 4. 洗片机清洗作业 5. COPY机复制过程及秒数条件 2) R1及ER工作内容 R1—Chest、KUB、IVP、Bone、Spine、Skull、Extermity ER—负责急诊病患之一切摄影训练目的 1. 熟悉照相姿势及条件 2. 机械维修及清洁 3. IVP检查流程注IVP检查流程病人上Table ↓第一张plain view 14×17 film ↓注射显影剂由护士或医师施行 ↓上压迫带 ↓ 5min后照第二张12×10 film ↓ 15min后解除压迫带立刻照第三张14×17film ↓将三张x光片交给医师判断 三、CT工作内容及目的 1. 病人资料输入 2. 了解各检查部位操作内容 3. 注射显影剂之准备事项及同意书填写 4. 拍片方式及底片补充 5. 除Brain、sinus外其他之部位於scan前请医师决定scan方式完成后再请医师看片决定检查是否可以结束 四、特殊摄影检查项目 一胃与肠放射线学检查 1. Esopharography 2. UGI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前需进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考核,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二、在放射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所有放射工作人员都要定期进行防护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及考核。 三、建立个人放射防护培训档案,认真记录培训情况,并按规定期限保存。

四、一辈子孤单并不可怕,如果我们可以从中提炼出自由,那我们就是幸福的。许多长久的关系都以为忘记了当初所坚持与拥有的,最后又开始羡慕起孤单的人。 五、恋爱,在感情上,当你想征服对方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被对方征服了。首先是对方对你的吸引,然后才是你征服对方的欲望。 六、没有心如刀割,不再依依不舍,只有,沉默相隔…… 七、和你在一起只是我不想给任何人机会。 八、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是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那么忘记了。 九、无论我们爱过还是就这样错过,我都会感谢你。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感情真的不能勉强;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我的心不是真的死了;因为遇见你,我才知道我也能拥有美丽的记忆。所以,无论你怎么对待我,我都会用心去宽恕你的狠,用心去铭记你的好。 十、爱情需要的是彼此互相的照顾,当我们心爱的人累了,我们不是坐在一边不理,而是多陪对方谈谈心,对方需要什么的时候,自己尽量的满足对方的需求,至少可以让对方知道,在自己身边的感觉是如此的温暖。 十一、自从你出现後,我才知道原来有人爱是那麽的美好 十二、有的人与人之间的相遇就像是流星,瞬间迸发出令人羡慕的火花,却注定只是匆匆而过。 十三、有一些人,这一辈子都不会在一起,但是有一种感觉却可以藏在心里守一辈子。 十四、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就是欠下的债!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资料之一 第一章X线产生和性质 一、X线的产生 1、要有一个电子源,能根据需要随时提供足够数量的电子这些电子在电场作用下奔向阳级,便形成电流。 2、要有一个能经受高速电子撞击而产生X线的靶。 3、要有高速电子流,获得高速电子流需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是有一个高电压产生的强电场。其二是有一个真空度较高的空间,以使电子在运动中不受气体分子的阻挡而降低能量,也能保护灯丝不致固氧化而被烧毁。 X线产生过程是含少量气体的电离,或是利用热灯丝发射电子产生电子源,当加压于阴阳两级间两端时;以垂直阴级面方向飞去而或为阴级射线,阳级承受阴级射线的撞击而产生X线。 二、X线本质特征 X线的本质是一种电磁波,它的波长很短大约与原子间距为同一数量级,介于紫外线与γ射之间,电磁辐射中微波、红外线、可见光等由于光子能量小,不引起物质电离称为非电离辐射,而紫外线、X线和γ射线由于光子能量大,能使物质产生电离,故称为电离辐射。 X线与其它电磁波一样具有波动和微粒的双重性、波动性主要表现在以一定的波长和频率在空间传播。微粒性主要表现为以光子的形式在辐射和吸收时具有能量、质量和动量。X线还具有反射、干涉、衍射等现象。 三、X线特征 1、物理效应 ①穿透性。X线的波长短、光子能量大,故穿透物质能力强。X线穿透性不但与X线波长有关还与物质性质、结构有关。一般高原了序数物质、密度大,吸收X线多、穿透差、人体骨中钙(原子序数20)较高,属于不透性组织各种软组织(肌肉、软骨,结缔组织以及体液原子组成其密度与不相近,属于中性透过性组织脂肪组织,排列稀疏,密度比软组织小,空腔器官含有气体排列稀疏密度更小,透过性好。 ②荧光作用。当X线照射到某些物质(如钙酸鲺、铂氰钡、银激活的硫化锌镉等)能激发出可见的荧光,荧光屏,影象增强器就是根据这一特性制作的。 ③电离作用。具有足够能量的X线光子不仅能击脱物质原子的轨道电子产生一次电离,脱离原子的电子又与其它原子碰撞,还会产生二次电离。 ④热作用。物质吸收X线能量最终大部分都将变成热能,使物质温度升高。 ⑤干涉、衍射、反射、折射作用。 2、化学效应 ①感光作用与可见光一样,具有光化作用,可使照像乳剂感光。 ②着色作用。某些物质线X线照射后,其结晶体脱水渐渐改变颜色。 ③生物效应。X线是电离辐射,生物细胞特别是增殖性强的细胞,经一定量X线照射后可以产生抑制、损伤,甚至死亡。利用这一作用,可在放射治疗中充分利用,正常组织也有一定损伤作用,必须注意防护。 第二章X线对人体的危害 辐射损伤是一定量的电离辐射作用于机体后受照机体所产生的病理性反应,一次大剂量照射导致急性放射病,主要发生于事故性照射。X线工作者在防护条件不好的情况下,长时间受到小剂量连续性照射会引起慢性全身性放射损伤。 辐射损伤概述 一、影响辐射损伤的因素 1、辐射性质,辐射性质辐射种类不同,能量也不同,在物质中穿行距离和电离作用的密度不同,造成的相对生物效应有差异。 2、X线剂量及剂量率,大剂量短期照射所致的生物效应严重。

辐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归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从事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机构)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送达辐射工作单位。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并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负责。 7、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额因辐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辐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辐射工作人员本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执业性辐射疾病病人应当通知辐 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辐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辐射工作人员,并将检查结论记录在《辐射工作人员证》中。辐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

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辐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9、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10、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11、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 12、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13、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14、辐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5、在国家统一的规定的休假外,辐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4周。享受寒暑假的辐射工作人员不再享受保健休假。从事辐射工作满20年的在岗辐射工作人员,可以由所在单位利用休假时间安排健康疗养。

中南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专业知识人员培训计划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放射相关人员的放射防护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知识结构,保障医护人员、病人和公众的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培训计划: —、培训对象 医院与放射直接或刊幢接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原则 外出培训与在院培训相结合、个别培训与全员培训相结合及理论培训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辐射安全综合素质,尤其是防护专业素质,不断完善知识结构,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保障医护人髓.病人和公众的身心健康. 四、培训内容 按辐射安全和放射防护专业娶求,结合工作买际,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害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放射性污染事件管理规定》、《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安全工作培训手册》等法律法规、专业防护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管理 医院放射防护领导小组负责医院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培训计划. 六、培训方法 以集中授课为主、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开展科室范围内的学习讨论等形式,并将培训纳入在职继续教育的管理考核中。 七、培训时间 按照医院《培训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与要求,每年相关人员不少于2次的集中培训学习。每年分期分批地派出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分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班,并以点代面,在院内普及辐射安全知识。 八、授课人员 1.医务处负责人 2.相关科室负责人 3.外出参加培训人 4.卫生监督及环保局管理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 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 时间不少于4天。 放射工作人员需定期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 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 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 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需参加相关部门的统一培训及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 时记录在《放射人员证》中。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护法规和防护知识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以后每2年必须接受放射防护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2、门诊部安排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放射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佩带个人剂量计,不超过90天至少检测一次,对于个人剂量高于剂量限值1/4时,必须查明原因,告知本人并采取相应措施。 4、门诊部负责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5、放射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监护、个人剂量检测、防护培训中形成的档案以及《放射工作人员证》由门诊部统一保管,终身保存。 6、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档案,门诊部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复印件上签章。 个人剂量计监测管理制度 一、门诊部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 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三个月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 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体格合格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就业后必须进行定期体格检查,对在甲种和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对于丙种工作条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员每2-3年体检一次;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 3.就业前、后体检结果由体检单位详细如实地记录在个人健康档案中。 4.放射工作单位对每位放射工作人员必须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剂量档案。 5.就业前、后人员的体检由放射工作单位组织到各省、自治区、自辖市卫生厅、局指定的医疗、卫生防护单位进行。 6.放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复核。

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自觉遵守我国《放射性同位素与放射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放射卫生防护法规、规章和标准。 2.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并认真履行其职责。 3.在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工程设计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使放射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4.在更换放射装置前或对射线装置进行大修后、增减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变更使用量前,应先向放射防护管理部门申请。 5.积极配合放射防护管理部门对放射工作的监督管理。主动与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联系对放射工作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测,并认真接受放射防护管理部门提出的监督意见。 6.经常对放射防护设施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必要时请示放射防护管理部门进行检测。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配备必要的放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中必须自觉利用或使用放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8.要严格按照放射防护要求、放射工作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放射工作人员在从事放射工作前,须进行就业前身体检查合格,并参加放射防护知识培训,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后,方可上岗。而且按照国家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学习和培训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放射工作人员放射防护学习和培训制度 一、培训对象 从事电离辐射医学应用工作的一切人员均为放射防护培训的对象。 二、基本要求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上岗后应当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2、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3、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当由符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条件的单位承担,培训单位可会同放射工作单位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并按照培训计划和有关规范或标准实施和考核。 4、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5、放射科主任负责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事宜。 三、培训方式 1、防护培训应根据培训对象的具体情况及其工作性质采取相应方式,例如课堂教学、现场实习和个人学习等。并注意充分利用各种声像教材。培训时间长短视实际情况酌定。 2、课堂教学可以基础知识为主,较系统讲授共同性内容;也可以某方面专题为内容举办培训班。 3、个人学习应由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并选择合适教材,提出统一要求,各人自行安排。 四、培训内容 1、防护培训内容和深度应根据培训对象、工作性质和条件确定。 2、在医学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培训中应强调受检者与患者的防护,医疗照射的正当性判断和最优化分析必须列为防护培训的重要内容。

最新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试题库 电离辐射基础(卫生部教材第1章:电离辐射与职业照射)1、电离辐射一般可分为直接电离辐射和间接电离辐射。2、请列举三种带电粒子:正电子、负电子、α粒子、(质子、重离子)。3、α射线的穿透能力强,其电离本领很弱。()4、β射线是高速运动的电子流,它的电离作用较小,贯穿本领较大。(√)5、 X射线和γ射线均属于不带电粒子。(√)6、对于射线的穿透能力,下列排列正确的是:(A) A、α<β<γ<中子 B、α< γ<β<中子 C、β<α<γ<中子 D、中子<β<γ<α7、根据辐射作用于人体的方式分为外照射、内照射、放射性核素体表污染和复合照射。8、放射性核素进入人体内部后沉积的器官称为靶器官。()9、吸收剂量的专用单位是Gy,有效剂量的专用单位是Sv。 10、下列哪种辐射的辐射权重因子不是1:(D) A、X射线 B、β射线 C、γ射线 D、中子

11、职业照射是指放射工作人员在其工作过程中所受的所有照射。() 12、卫生部令第55号指出,放射工作人员是指在放射工作单位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的人员。(√) 13、下列哪个领域的放射工作人员是最大的职业受照群体:(B) A、核燃料循环 B、医学应用 C、工业应用 D、天然源 14、简述电离辐射作用于人体的方式。答:电离辐射作用于人体的方式有以下几种,(1)外照射:辐射源位于人体外对人体造成损伤,可以是全身受照,也可以是局部受照。(2)内照射:指进入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作为辐射源对人体的照射。有的放射性同位素可以比较均匀地分布于全身,引起全身性损伤;有的同位素则选择性分布于个别器官,造成局部损伤。(3)放射性核素外污染:放射性核素沾附于人体表面,对局部构成外照射,同时也可经过体表吸收进入血液构成内照射。(4)辐射照射:以上三种中的两种以上同时存在。第二章放射生物学基础(卫生部教材第2章:电离辐射的健康效应)1、辐射敏感性是指细胞、组织、机体或任何生物对辐射作用的相对敏感程度。(√)2、下列哪类组织或器官不属于辐射高度敏感:(D)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5899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医院放射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参加相应的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 2.放射工作人员两次培训的时间隔不超过2年,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3.医教部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当包括每次培训的课程名称、培训的时间、考试或考核成绩等资料。

4.放射防护及有关法律知识培训应由省卫生监督局或省、市环保局承担。 5.医院安排放放射工作人员参加省卫生监督局的统一培训和考核,并将每次培训的情况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发布 作者:郭晓宇发布时间: 2007-07-17 13:24:14 近日发布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规定,放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放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两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根据办法规定,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应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有可能因放射性因素导致健康损害的,应当通知放射工作单位,并及时告知放射工作人员本人;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并按规定向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办法提出,放射工作单位对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安排。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受保健休假2至4周。 办法强调,放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 办法还要求放射工作单位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应包括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颁布单位】卫生部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保障其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对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实行《放射工作人员证》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或涉及放射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组织辖区内的监督管理。 【章名】第二章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第五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放射工作人员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颁发。工作人员持证后方可从事所限定的放射工作。 《放射工作人员证》由卫生部统一印制。 第六条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年满18周岁,经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职业的要求; (二)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个人剂量监督; (三)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培训、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和相应专业技术知识和能力。 第七条《放射工作人员证》每年复核一次,每5年换发一次。超过2年未申请复核的,需重新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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