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毕业论文:论会计法律责任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

开放教育试点”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论会计法律责任

学校名称:_巴彦淖尔市电大

指导老师:_霍旭

学生姓名:_张丽君

学号:__ 0915001255980

专业:_会计学

入学时间:_ 2009秋季_

写作提纲

一、会计法立法宗旨

(一)会计行为

(二)会计资料及其质量特征

1.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2.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二、会计的法律责任

(一)会计法律责任的含义

(二)会计法律责任主体

1.单位负责人

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

3.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

(三)会计法律责任的类型

(四)会计法律责任的承担

1.行政责任

2.民事责任

3.刑事责任

(五)会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意义

(六)会计法律责任认识上的误区

1.会计人员缺乏相应的法律观念和对法律本身认识上的误区

2.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的认识误区

3.单位负责人只对单位重大决策负责的认识误区

4.会计人员只对其会计核算行为负责的认识误区

三、我国会计法律责任现状

1.以行政责任为主的会计法律体系无法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2.会计民事责任的法律真空带不利于建立防治会计舞弊行为的长效

机制

3.会计法律责任主体界定不明确

4.虚假会计信息法律责任分担界限模糊

四、建议

(一)实现各种法律之间的对接

(二)完善我国的会计司法鉴定制度

(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增强可操作性

1.加大处罚力度

2.将民事赔偿责任写进法律

五、会计法律责任的规避

(一)建立健全以《会计法》为主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常效学习机制

(二)明确单位负责人是单位的会计法律责任人

(三)建立健全有效的内控制度是明确会计责任的最好办法

论会计法律责任

【摘要】会计信息失真造成经济秩序混乱,不但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 而且损害了国家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大量事实表明,会计信息生产、披露和监督过程中之所以存在违法行为,无不与巨额利益的诱惑相关,是主观上的有意所为。因此,通过完善会计信息失真的法律责任来制约人为因素的影响,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信息失真的严峻现实对相关法律的完善提出了要求,尤其是法律责任规定上的完善。准确界定法律责任主体及其承担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各种法律责任承担方式,破除法律责任适用上的障碍,是增强《会计法》的现实效用、遏制会计信息失真的关键所在。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法律责任,会计法

绪论

背景与目的: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改革,其基本立足点就是培育和发展统一、开放、平等竞争、规章健全、秩序井然、功能完备和运转灵活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这就意味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财会工作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经济与社会事业越发展,财会工作越重要。然而,在《会计法》贯彻实施的过程中,不少单位及工作人员,尤其是会计人员在会计法律责任的认识上还存在不少误区,以致于在处理会计事务过程中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工作偏差、错漏现象较多;同时,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时不实、虚假现象也屡有发生。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法律实施上的障碍,即会计信息虚假、失真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而对其责任承担主体又缺乏责任认定的手段,以致于有关会计法律责任的规定尽管明确,但在追究违法主体责任时却缺乏有力手段给予保障,使得规范会计工作,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立法宗旨无法落实。本文研究的会计法律责任主要是指编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或称会计造假的责任。

论文内容:本文主要从会计法角度进行研究,拟对会计法律责任的类型,会计法律责任认识误区,会计法律责任的预防等问题进行简要的探讨,阐述我国会

计责任和会计法律责任的现状。

一、会计法立法宗旨

立法宗旨,有两层含义:一是指通过立法及法律实施所要达到的意图和目的;二是指通过立法,使立法所涉及的内容要达到的意图和目的。有的法律的立法宗旨侧重于第一层含义,但多当选法律的立法宗旨是上述两层含义兼而有之。《会计法》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为“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对于《会计法》的立法宗旨,需要注意掌握以下两个概念:

(一)会计行为

会计行为是对一守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行为,以及保证确认、计量、记录、报告运行过程、运行质量的管理和监督活动。就一个单位而言,生成并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是会计工作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重要的会计行为;就整个社会而言,会计资料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社会管理者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要求出发,需要加强对会计行为规范,并对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从而产生会计管理行为和会计监督行为。

(二)会计资料及其质量特征

所谓会计资料是指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和提供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核算载体中记录、提供的信息。会计资料与通常所讲的会计信息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会计信息通常仅指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会计资料比会计信息的内容更广泛,既包括以会计资料为载体所记录的内容,也包括会计资料载体的自身,如会计资料的种类、格式、记录要求等。

对会计资料质量特征的描述,修订后的《会计法》概括为“真实、完整”。也就是说,真实性、完整性,是法律对会计资料的质量要求。

1.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它是指会计资料要真实地反映经济业务事项的实际发生情况,不能人为地扭曲、掩盖,以使会计资料使用者通过会计资料了解有关单位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它是指提供的会计资料要符合规定的要求,该附的有关附件要齐全,有关手续要齐备,以使会计资料使用者全面地了解有关单位的整体情况。随着我国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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