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一、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政府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特点,决定了其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其主要特点是: (1)投资的高风险性。高技术产业的技术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资本退出风险等导致其投资的高风险。(2)投资周期较长,资本回收较慢。高新技术产业因其技术开发阶段的技术复杂程度,成品的市场开发时间和增值资本的退出时间等使其投资周期过长,资本回收较慢。(3)可融资资源的稀缺性。这是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高投入性和投资周期长等特点所决定的。(4)融资渠道的狭窄性。融资渠道一般有财政渠道和金融渠道,财政渠道一般是指依靠政府财政拨款,政府直接投入资金。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主要担当宏观调控的角色,不可能给予大量的直接投资。对于金融渠道而言,由于银行业坚持“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经营原则,面对高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一般金融主体也不愿将大量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

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其中的中小企业,需要政府在产业政策、税收政策、政府担保及财政货币政策等诸多方面给予支持。美国、日本在这些方面做得非常成功。这就是它们的科技水平、生产效率走在世界前列的重要原因之一。例如,美国政府通过构建政府政策支持系统和财政渠道支持系统,从制定宏观长远的科技产业发展计划到具体可行的产业税收政策等方面,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日本也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融资政府支持系统中制定了非常详细的税收优惠、低息贷款、财政补贴、加速折旧等措施。我国在这方面也作了不少

工作,但还需要不断完善。

二、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效果的定量分析

不论是税收优惠、低息贷款、加速折旧还是财政补贴,其实质都是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其利润水平,以刺激企业向有利于政府总体目标发展的具体措施和手段。本文运用经济学中的供需理论,对政府的这些政策效果进行分析。

下面以经济学中的供求理论为基础,以自由竞争市场为前提,分析讨论“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产业中供需双方的影响,以及“税收优惠”在供需双方的理论配置,进而讨论税收优惠的经济效果。

下图中的S和D分别表示“税收优惠”前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点E表示其供求均衡点,与点E相对应的P0和Q0分别代表“税收优惠”前的均衡价格和均衡商品量。

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

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 柯艺高

内容提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意义重大。本文运用供需理论探讨了政府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实施效应,通过数学模型分析了这些政策中最具有代表性的税收政策效果。关键词:高新技术产业 税收政策 效应分析

当政府对单位商品给予税收优惠A时,卖方在A的推动下,增加投资扩大生产,提高商品的供给量,使供给曲线S向右水平移动变为S’,S’与原来的需求曲线D相交于E’,E’即为政府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后的新的供需均衡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政府的税收优惠A使供给曲线由S向右水平移动到S’,但是,从某一商品量的纵向即价格方向上看,S与S’产生了纵向“下移”的图形效果。S向S’的纵向“下移”最大量以A为限,否则,A就不能推动卖方扩大投资生产。

当政府给予税收优惠A后,从需求方看,新的需求均衡价格Pd就等于新的均衡价格P1,与原均衡需求价格P0相比较需求价格下降了?Pd,?Pd=P0-P1,这是需求方从A中获得的利益,记为Ad, Ad=?Pd。从供给方看,新的均衡供给价格PS也应等于均衡价格P1,但这是供给方的名义卖价,PS与原均衡供给价格P0相比,供给价格下降了?PS,?PS=P0-P1,?PS=?Pd,因此,?PS可以理解为供给方从政府税收优惠A中因扩大供给而让度给需求方的利益。从分析中可知,供给方的实际收入价格PS’应是新均衡价P1加上补贴A;扣除让度给需求方的?Pd,则供给方实际增加的利益为?P’S

,记为AS,AS=A-Ad。由上述分析可知,政府给予供给方的税收优惠A,实际是由供需双方共同分享的,而不是供给方独享,供给方分享AS,需求方分享Ad,即:

AS + Ad = A ①运用价格的需求弹性Ed和价格的供给弹性ES,建立第二个方程,与①联解,即可求出As和Ad。仍运用供需曲线图和价格弹性公式,可推导出以下关系式:

Ed=(?Q/Q0)/(?Pd/P0)=(P0/Q0)×(?Q/Ad) ②ES=(?Q/Q0)/(?P’S/P0)=(P0/Q0)×(?Q/AS) ③由②、③,得:

Ed/ES=As/Ad ④由①、④,得:

AS= [Ed /(Ed+Es)]×A ⑤Ad= [ES /(Ed+Es)]×A ⑥⑤、⑥就是我们定量分析政府税收优惠政策效应的最基本数学关系式。为能更确切深入地揭示政府税收优惠效应,我们再建立两个新的经济概念:税收优惠前转率RAD和税收优惠后转率RAS,RAD表示

政府税收优惠转移到需求方的比例(百分数),它比Ad更能准确地表达政府税收优惠效应;RAS表示政府税收优惠转移到扶植对象供给方的比例(百分数),它比AS也更能准确地表述政府税收优惠效应.它们的数学表达式分别为:

RAD=Ad/A=ES/(Ed+Es) ⑦RAS=AS /A=Ed/(Ed+Es) ⑧⑦、⑧二式为分析政府税收优惠效应最简捷的数学关系式。

由税收优惠前转率RAD和税收优惠后转率RAS的数学表达式可知,它们的大小由价格的需求弹性Ed和供给弹性ES共同决定,RAD+RAS=1。当Ed>ES时(RAS>RAD),50%(RAS>50%)以上的税收优惠留给了被扶植高新技术企业;当Ed<ES时(RAS<RAD),则留给被扶植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不足50%(RAS<50%)。因此,我们可以根据RAS的大小初步判断政府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效果。

此外,还可以运用税收优惠前转率RAD、收入需求弹性EI、边际消费倾向MC进一步分析政府税收优惠的经济效果。可以肯定,转移到需求方的税收优惠Ad也会直接或间接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这种促进作用的大小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需求弹性EI和边际消费倾向MC的大小。当RAD较大时,表明消费者获得的税收优惠Ad也较大,这相当于消费者获得一笔额外的收入。此时,若EI和MC都较大,则商品消费量也将有较大提高,从而促进供给方的投资生产,政府税收优惠的效果也较好;相反,如果RAD较小,EI和MC都很小,则转移到消费者手中的Ad就不能有效提高商品消费量,政府税收优惠的效果就较差。

参考文献

(1)萨缪尔森《经济学》,中国发展出版社1996年版。(2)于同申《发展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3)辛 耀《透视产业体系》,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4)蔡绍洪《系统协同与自组织过程原理及应用》,贵州科技出版社1998年版。

(5)

董瑞华、傅尔基《经济学说方法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责任编辑:窦清红)

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介绍方式 直接减免 低税率 项目所得减免 加计扣除 减计收入 免税收入 抵免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 类别 适用于高新技术产业: 普遍性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 中关村示范区税收优惠 一、普遍性税收优惠 免税收入 小型微利企业 再就业优惠 安置残疾人优惠 二、行业性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产业 节能环保产业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 文化产业 动漫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 高新技术企业(事前认定) 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 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事前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优惠税率。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二)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3%、4%、6%);(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四)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10%、30%);(五)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须达到70分以上。

税收减免手续(国税函〔2009〕203号) 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纳税年度终了后至报送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已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企业除了备案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外,还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以下资料:(一)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的说明;(二)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三)企业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说明;(四)企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虽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但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以及本通知有关规定条件的企业,不得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已享受优惠的,应追缴其已减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212号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 企业;(二)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三)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四)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五)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 =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

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区别

高新技术产业与传统产业 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优化提升传统产业,已经成为各地的工作重点。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既是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问题,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综合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的紧迫要求,也是应对国际竞争,确保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经济在新世纪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抉择。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就是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特别是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使高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越来越快,高新技术产业在整个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对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高新技术已经成为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从现今段来看,传统产业又是我们发展经济的优势。深入研究当代高新技术发展的特点、趋势以及传统产业的发展状况,正确认识发展高新技术、传统产业对增强综合国力的重要作用,对于研究制定面向新世纪的高新技术产业、优化升级传统产业发展战略和对策,顺利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是实现经济增长的关键 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首先我们要了解有关的概念及其特点。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要用严格科学的定义

来概括高新技术产业还有一定困难。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商务部和日本通产省将高新技术产业定义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智力密集型产业部门:①研究开发经费超过其价值增加额10%以上的产业部门;②高科技人员超过其职工总数10%以上的产业部门。显然,随着时代的进步、技术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内涵也会相应发生变化。我国对高新技术产业划分了具体的行业标准,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一共涉及11个领域,在工业上包括38个行业。从其本身的含义来看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即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高新技术的全面应用。与传统产业相比具有自身明显特点:一是高度的创新性。高新技术以当代科学技术的最新成就为基础,高新技术成果具有更高的知识含量,是人们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劳动的结果。二是高度的集成性。高新技术发展不是单一学科或技术的发展,而是体现多个学科、多种技术的交叉与综合;体现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商品化生产的相互融合;体现人才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优化集成。三是高度的产业关联性。高新技术发展使科技链与产业链融为一体,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速度快、周期短,市场信息反馈及时,高新技术产品更新换代迅捷。四是高度的渗透性。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加速重组,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因于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及其无所不在、无孔不入的渗透性。五是高度的竞争性。高新技术竞争较之传统技术领域的竞争,其内涵更为广泛和深刻。它包括:

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度分析

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度分析 本文试图寻找建立一种适当的征税制度,利用这种制度,政府可以有效控制和约束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运用“二人零和博弈理论”的相关知识,建立一个税务局-企业的博弈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政府作为博弈规则的制定者,完全有能力通过制定相应的博弈规则,而使双方决策在纳什均衡时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我们用Mathematica4.1软件来帮助分析理解,寻找政府征税的最优决策,以期规避信息不对称、征税成本高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即不提高税率的情况下,分析给出政府征税的最优决策,以提高政府征税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中国目前企业的税负特别是名义税率是不轻的。但实际征收入库的税收收入却大大少于按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应征税额,税收流失严重。主要在于税收效率不高,企业偷税漏税现象严重,而国家征税成本又很高。据报道,2004年,南京市共检查各类纳税户2995户,共查补各项收入34708万元,比2003年增加了43%。移送至司法机关的涉税案件112件,查处50万元以上案件69件,其中查处100万元以上案件39件,比2003年同期增长了95%。仅南京华新瑞公司就虚开31份江苏省南京市工商企业通用发票,金额累计2847.9万元,非法抵扣进项税金284.79万元;另外,该公司还偷税、少交税款146.4万元[2]。如何才能有效控制企业偷税漏税行为,能否通过建立一种统一的征税“制度”来有效遏制这种行为,使得既能刺激经济发展,又能使税务部门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税收收入?下面我们将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博弈论的相关知识分析企业偷税漏税的原因,最后建立一种适当的征税制度,利用这种制度,政府可以有效控制和约束企业的偷税漏税行为,并且使得税收收益最大。 一、制度分析 什么是制度(institution)?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是:制度是由人制定的规则,它们抑制着人际交往中可能出现的任意行为和机会主意行为,制度为一个共同体所共有,并总是依靠某种惩罚而得以贯彻。[3](p32) 为了更方便地分析企业税收政策,下面我们先举一个类似性质的例子,通过这个例子来分析论证制度运用于类似事例中的合理性,以及较之

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荆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2009-2011) 2009年至2011年是荆州高新区推进跨越式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面对全球金融危机的新挑战,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发展的新机遇,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新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新思路,提出新目标,制定新措施,超常规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努力跻身于全国省级高新区前列、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基础 近年来,荆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得到较快发展,工业重心也由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成为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区,为加快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经济规模迅速扩大。2008年,荆州高新区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2.97亿元,同比增长51.83%,其中高新技术产业22.85亿元,同比增长45.8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4.16亿元,同比增长37.72%,其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6.17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25.54%;规模企业达到150家,同比增长5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2亿元,同比增长62.79%;财政收入5.34亿元,同比增长26%。主要经济指标绝对值和增幅在全省省级开发区综合排名第四,在全市名列第一。引进项目110个,总投资额为75.5亿元,到位资金24.6亿元,其中投资过亿元项目10个、过1000万元的项目61个,建成投产项目62个、投资额达30亿元,在建项目达84个、投资额过100亿元。高新区经济规模迅速增长,发展后劲不断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及产业带动作用日趋凸显。

2、产业集聚初步形成。加快以“五园两中心”(机械工业园、电子工业园、化工工业园、印染循环经济工业园、生物医药工业园,综合服务中心、创业服务中心)为重点的产业平台建设,差异化竞争优势不断凸显,引进了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同时大力实施创业中心体制机制改革,提升创业中心孵化能力,成功孵化了以高新技术企业荆鹏软件、明德科技为代表的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引外援”和培育“本土明星”,已初步形成了先进制造(汽车零部件制造、机械加工为主)、新材料(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精细化工)、纺织印染、生物医药、农副产品深加工五大产业。现有的150家规模以上企业,先进制造产业48家、新材料产业30家、纺织印染产业20家,特色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3、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初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人才为核心,公共研发体系为平台的区域创新体系。区内现有企业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公共技术共享服务平台2个,留学生创业园1个,博士园1个,高新技术企业9家,在孵科技型中小企业126家。2008年批准立项的科技项目32个,其中国家项目13个,省市项目19个;获专利权的21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的企业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的企业1家,近60个科技研发项目通过科技查新报告,20多家企业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各类创新活动踊跃、创新资源不断聚集,科技创新成为引领企业发展的强劲动力。 4、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园区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体系,水、电、气、通讯等逐步配套完善,工业区工业用地达到了“五通一平”,投资硬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对进区办理各项手续的项目和企业实行审批环节代办制,对正在建设的项目进行建设环节包办制,

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08潍正办发40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ΟΟ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鼓励支持高新技术产业 加快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发展,依 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或重申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条本《政策规定》适用于高新技术产业和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章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

第三条引导、支持民营资本和科技人员积极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其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达到规定比例的,四年内每年给予研发项目资金补助。其中,前两年为企业所得税的新增地方留成部分,后两年为企业所得税的新增地方留成部分的60%。 第四条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吸引国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在外资企业中开展“双密企业”(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认定工作,经批准,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同等优惠政策。外商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国投资者取得的企业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且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其投资部分已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政府给予补助。 第五条鼓励新上高新技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5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 经认定后,由政府给予补助。用地补助在项目用地限额内,按实际上缴土地费用中市县两级政府纯收益部分,扣除按国家规定计提的相关费用后,给予项目等额补助,项目开工后补助20%,投产运营并经考核认定后补助80%;投产运营后,上缴增值税、营业税中地方留成部分,三年内每年给予80%补助,上缴企业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五年内每年给予等额补助;投产运营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额征收后给予100%返还。 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一5000万元、投资强度达到每亩15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经认定后,由政府给予补助。用地补助在项目

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形势及任务

高新企业发展状况 高技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先导产业,是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简称科技规划)强调以支撑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大力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并把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放在了重要位置,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 一、我国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依靠科技创新,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巨大冲击,取得了新成绩,上了新台阶。 产业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十一五”期间,我国高技术产业保持快速发展,高技术制造业总产值年均增长17.3%,2010年达到7.62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达到4924亿美元,是2005年的2.3倍,居世界第一位。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研发设计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信息、生物等高技术广泛应用与渗透,为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重要贡献。 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高技术服务业、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一批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信息产业“一枝独秀”的局面逐步得到改变,占高技术产业的比例由2005年的80%调整到2010年的69%。一批高技术产业基地初具规模,93家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83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7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8个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等已成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向高端延伸,中西部地区高技术产业规模快速增长。产业空间的合理格局逐步形成。 产业技术创新实力明显增强。产业的研发投入稳步提高,2009年达到892亿元,是2005年的2.5倍,年均增长25.2%。产业的发明专利拥有量大幅增长,2009年达到41170件,是2005年的6.2倍,年均增长 57.7%。在信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的物质基础进一步夯实。高速铁路、超级计算机等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产业化。涌现出华为、联想等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活力的企业,营业收入过百亿元的高技术企业超过40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产业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2005年的28.6%提高到2010年的31.2%,我国成为世界重要的高技术产品生产制造基地。随着产业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高技术产业出口开始由简单的加工贸易出口向资本、技术输出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转变,在国际分工中的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一、消费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1、免征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进口货物,使用一般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税 1、海淘税【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可以免税。

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 划纲要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数据库】中国商业报告库在线词典 【行业分类】新技术 【地区分类】北京 【文献出处】北京经济报 【标题】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纲要(2000文献)(10850)【正文】为贯彻科教兴国的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及中共北京市委八届四次会议的精神,抓住国务院决定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促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发展,特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现状 (一)产业规模扩大,在首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拉动作用以1988年国务院批准建立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为标志,北京高新技术产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产业总体规模迅速扩大。1998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增加值138.7亿元,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15.7%增加到22.7%,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5.7%增加到6.9%。1998年,高新技术产业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6%,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点。 (二)科技发展水平提高,区域创新体系初步形成 北京是全国科技和教育事业最发达的地区,科技水平和科研成果居全国领先地位。北京地区独立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拥有量均居全国第一,1

998年,全市从事科技活动人员23.7万人,签定技术合同金额81.6亿元,专利授权3800项。中关村地区是北京市智力资源和科技人员最密集地区,拥有北大、清华为代表的各类高等院校68所,有以中科院为代表的各类研究机构213家,两院院士人数占全国的36%。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成长起以联想、方正、四通为代表的6000多家高新技术企业。在科技、教育、文化与高新技术产业的相互渗透中,初步形成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以企业为产业化主体,以民营科技企业为先导的“产、学、研”互为联动的区域创新体系。 (三)行业发展重点突出,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 北京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环保、航空航天及地球空间技术等行业。据统计,1998年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中,电子信息产业占70.4%,光机电一体化产业占13.3%,新能源产业占7.9%,新材料产业占3.7%,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产业占2.2%,环保设备产业占1.3%,航空航天及地球空间技术行业占1.2%。 高新技术产业逐步形成了以国有、集体、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私营等多种经济形式共同发展的态势。按销售收入划分,1998年国有经济占44.8%,中外合资合作经济占34.3%,股份制企业占4.7%,集体经济占4.1%,其他类型企业占3.1%。 (四)企业发展水平提高,重点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

减免税的政策效应分析

减免税的政策效应分析 分析研究减免税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对于促进减免税政策落实,提高减免税政策的管理水平,更好的发挥减免税的政策职能作用,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具有重要意义。 一、减免税的主要特点 2013年,xx市共有纳税登记户数14255户,享受减免税的纳税户数为8500户,占总户数的59.62%;减免税总额33702万元,占2013年度组织税收收入的16.55%。其特点是: (一)减免税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2013年xx市第一产业减免税额为3739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11.1%;第二产业减免税额为16309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48.4%;第三产业减免税额为13654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40.5%。减免税主要集中在第二、三产业,2013年xx市国税税收收入三个产业构成比重依次为0.1%、67.4%、32.5%。第一、二、三产业的减免税金权重走势与xx市第一、二、三产业发展是一致的,进一步说经济结构与享受国家减免税政策种类多和范围广的特点基本上是相适应的。 (二)减免税近八成属征前减免。征前减免较之于退库减免可以缩短税款的周转时间,有利于企业及时利用和合理安排资金,2013年度xx市征前减免税26602万元,占减免 总额的78.9%,有效地提高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充分发挥了税收对经济的调控职能。 (三)减免税主要分布在改善民生、支持农业、鼓励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减免。按减免税种统计,增值税减免主要是改善民生、支持农业和节能环保减免,减免税额分别是3008万元、3832万元、6165万元,占增值税减免总额的比重分别是

17.9%、22.9%、36.8%。企业所得税减免主要分布在鼓励高新技术、支持农业、支持金融资本市场减免,减免税额分别是2469万元、1678万元、3382万元,占所得税减免税总额的比重分别是30.4%、20.7%、41.7%。 (四)税收减免的税式支出形式优于财政支出。税式支出相对财政支出具有受 益直接、受益公平的特点,这种优越性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以税收政策的形式公布,更加透明,更具确定性;二是省略了纳税人缴纳税款和财政返还两个环节,纳税人经审批后自动受益,更具时效性;三是更具诱导性,鼓励纳税人通过实施科技创新、扶持社会弱势群体而获得税收优惠。 二、减免税的效应分析 (一)减免税政策的正效应 1、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了经济转型。鼓励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发 展成为我国经济结构优化的方向,国家为此出台了扶持第三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文化、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促 进了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2、扩大了社会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现行的减免税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残 疾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退役士兵、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对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以xx市为例,2013年改善民生方面的减免税共计5530万元,占减免税总额的16.4%,其中:残疾人就业减免税1664万元,政策的实施,提高了残疾人的就业比率,解决了残疾人的实际困难;提高起征点减免税2436万元,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创造了宽松的经济环境,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提供了机会。 3、支持“三农”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农业是国家的基础产业,为支持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国家不仅免征了农业税,还出台了许多涉农减免税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球经验和中国思考

20世纪中叶以来,伴随着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以微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原子能、航天航空、新材料、新能源等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逐步兴起,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全面发展,也引起了全球产业结构的根本性变革,进而对人类经济、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面对全球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热潮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把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以高新技术的研发作为主攻方向,以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占领国际市场作为基本目标,力争在21世纪取得最有利的国际竞争地位。 高新技术产业的全球发展经验 世界各国为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依托自身的政治体制、经济实力和文化传统,采用了不同的发展模式。从管理主体视角来看,当前全球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以分为两大模式:一是以市场为主导,政府宏观调控为辅的发展模式。该模式以自由竞争为主,注重通过市场手段进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政府一般不直接参与产业的发展,而是通过制定各种政策法规,签订科研合同和采购合同等方式对高技术产业进行宏观调控和间接扶持。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美国加州的“硅谷”和波士顿的“硅路”(128号公路产业带)。但自克林顿入主白宫以后,开始强调政府对关键产业的直接干预,采取官(联邦政府、州政府)、产(企业)、学(科研

机构和大学)联合研究开发生产机制,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典型代表为北卡罗来纳州的三角研究园。 二是以政府为主导,市场自主创新为辅的发展模式。该模式又可以分为科学城和技术园区两种类型。科学城型模式具有行政区域的特点,通常由政府进行规划建设,把大批研究机构和科学专家集中在高质量的城市空间,实现科研开发协同发展。典型代表为日本的筑波和韩国的大德等;技术园区型模式类似于新型的产业行政区划,更具政府行为色彩。其目标是在某一划定的地区集中兴建一批高新技术公司,以提升该地区的国际竞争力和追求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典型例子有台湾的新竹、法国的索菲亚?安蒂波里斯和英国的剑桥。 虽然上述两种发展模式的管理主体和运作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有许多共性值得关注: 第一,政府的支持和干预不可或缺,通过制定产业政策促进行业发展。美国几乎每一任总统都有其独特的政策来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如肯尼迪的宇宙开发计划、尼克松的十年攻克癌症战略计划、里根的星球大战计划等;美国对符合其产业政策的企业产品实行保护性购买政策,如国防部购买航空产品、电子产品促进了硅谷和硅路的崛起;美国政府还通过直接资助、信息和网络外部支持的方式培育各类孵化器,促进企业成长。日本在“科技创新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1)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政策分析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公司制企业相比,这两种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性质不同,在适用税收政策上尤其是所得税纳税义务方面也存在明显差别。但是,由于有限合伙企业形式在我国诞生时间较短,相关的配套政策也不尽完善。本文试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主,比较其与公司制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差异,并分析和探讨其中亟需解决的政策问题。 一、有限合伙企业与公司制企业组建时的会计与税收问题 (一)有限合伙人投资后的会计核算方法 有限合伙人投资于有限合伙企业后,即按占伙比例在合伙企业占有相应份额,此时,有限合伙人在账面上如何进行财务处理我国《》和会计制度中未作明确规定。如果记入“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显然不妥,因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股份和“股权”问题。记入“长期应收款”等作为普通债权性资产也属不当,因为《》中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为此,笔者建议增设“长期投资”科目,用于核算有限合伙人的投资资产。投资以后,对于投资的核算方法存在权益法与成本法之间的选择问题,笔者

认为基于合伙企业的特性及谨慎原则,应采用成本法。这种核算方法也贴近《》中规定的控制权、管理权条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二)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时的视同销售问题 投资人对被投资企业投资,既可以采用货币出资方式,也可以采用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但是,投资于公司制企业时,不得以劳务出资。《》第六十四条也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但是,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不同的投资方式下,相应产生了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以及接受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问题。 1.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视同销售问题。《》(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除符合条件的整体资产对外投资外,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非货币性资产以及按资产公允价值对外投资两项业务处理。相应地,接受投资的企业,其资产入账价值和计税基础也为公允价值。新《》实施后,原规定的计税原理和办法在新税法中得以延续。对于有限合伙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合伙企业,依照新《》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视同销售的规定精神,其资产增值部分也应作视同销售处理。另一方面,依据《》(财税[2000]91号)、《)》(国税发[1997]43号)的规定,合伙企业接受投资资产计税基础应为公允价值。由此可见,当投资人是公司制企业时,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另一公司制企业或有限合伙企业时的有关税收政策是一致的。 下面再来分析投资人是自然人时的情形。《》(国税函[2005]319号)规定:“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0-2020年)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0-2020年)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0年12月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0-2020年)通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批,批复文号豫发改工业〔2010〕2087号。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于2011年2月取得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意见(豫环审〔2011〕4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现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0-2020年)规划范围:郑州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位于郑州市城区西北部,规划范围东至郁香路、南至站北路、西至郑州市西环绕城高速东1000米、北至新龙路,规划面积。 规划期限:规划的时间段为2010-2020年,分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开发建设阶段。其中,近期为2010年-2012年,中期为2013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 主导产业:以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为主导产业;以超硬材料、文化创意产业为特色产业。 发展定位:国家级重点开发区,河南省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体制创新改革的综合试验区,郑州市科技创新城。以产业集聚为核心,发挥项目集群效应,着力培育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等支柱产业;加强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和重点发展超

硬材料、文化创意产业等形成集聚区的特色产业;依靠龙头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形成,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形成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规划期末基本建成新型产业之城、自主创新之城、生态和人文之城。 二、发展规划及原规划环评执行情况 截至2018年,集聚区规划用地布局与原规划布局基本一致,入区企业符合园区规划要求,规划环评报告及批复中所提到的环保要求大部分已得到落实,规划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已基本完成。对比原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尚需进一步完善,集聚区环境管理机构及管理体系实施仍需加强。 三、环境质量现状 环境空气:通过收集郑州市及高新区例行监测结果及开展评价区域补充监测,区域环境空气主要超标因子为PM10、。在大力开展大气攻坚的基础上,区域环境质量呈向好趋势,本次规划实施未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地表水环境:集聚区主要纳污水体贾鲁河出境断面常规监测主要水质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园区内地表水须水河水质现状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本次评价收集了集聚区内石佛水井厂常规监测数据,同时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补充监测,由监测结果来看,主要指标可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较好。 声环境:本次评价监测点位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中共广州市委文件 穗字〔2008〕1号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 (2008年1月4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现就我市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推动广州实现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1.深刻认识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主导广州全局和长远发展的优先战略,是提高中心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基点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自主创新是高新技术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强大推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是自主创新的主要着力点和集中体现。以自主创新作为发展的生命线和灵魂,把广州建设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是城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必须把大力推进自主创新贯彻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把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摆在重要战略位置。 2.进一步明确总体思路。把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作为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以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改造升级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支撑,以建设创新人才队伍为根本,加快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强化创新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鼓励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措施、激励机制、市场环境,强化区域科技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形成具体强大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功能的区域创新体系,培育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力争在若干高新技术重点领域实现重大突破,整体提升产业竞争力。 3.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领域。 (1)发展目标。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高新技术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广州作为区域科技中心城市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强化,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国内大城市前列,率先成为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形成一批布局合理、核心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较强国家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集团。至2010年,全市专利授权量达到10000件,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5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超过4000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超过33%。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和软件产业、生物产业、信息服务和创意产业、数控装备制造业;着力发展新材料产业、环保和新能源产业,大力推进数字家庭建设,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以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鼓励重点产业加快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4.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高新技术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基础上,完善和实施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指导性意见。抓紧编制和实

国外政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研究

一 推动高新技术发展的主要力量是有利于创新的制度。因此,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首先应建立起有利于高新技术以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创新制度。 法律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涉及到的法律制度大体上有两个层面:一是大的法律环境,即高新技术活动要涉及到的一般法律制度;二是小的法律环境,即高新技术活动所涉及到的特别法律制度。从成功的经验看,高新技术产业是在大的法律环境已经具备或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然后形成促进其发展的小的法律环境。如日本,前者有《外资法》、《促进基础技术研究顺利开展法》、《小企业新技术振兴法》等,后者有《筑波研究学园都市建设法》、《高技术工业智密区开发促进法》等。[1]实践证明,对于政府来说,最能有效地推动高新技术发展的,不是筹集风险资本和亲自运作投资项目,而是以发展高新技术为目标,营造一个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法律环境,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 由于风险投资的对象是高新技术产业,风险项目的成功通常要建立在一定水平的研究开发基础之上,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尤其重要。对此,各国政府制定了大量有关专利保护、环境政策、技术转移、引进外资的特殊法律。 税务优惠: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起到重大作用。1969年美国曾把长期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29%增加到49%,这给风险投资业带来沉重打击,也极大地影响了高新技术的发展。1978年美国取消了这一税收政策,即把长期资本收益的最高税率从49%调到29%。1981年又由29%降低到20%。这个税收政

策实施的结果使1981年风险投资总额增长了2倍。[2]英国政府于1983年制定《企业扩展计划》,为了诱导中小企业投资高新技术,税收政策规定对统办小企业者可以免60%的投资税,对新创办的小企业可以免100%的资本税,并取消投资收入附加税。日本政府于1985年制定了《促进基础技术开发税制》,对购置用于基础技术开发的资产,免征7%的税金。巴西政府规定高新技术投入超过企业利润5%的企业可免交产品税,允许企业把所欠税款的80%用于研究与开发投资。总之,各国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地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退出机制:风险投资追求资本的增值收益,而不是投资的分红。因此,一旦时机成熟,风险资本就会以不同的形式退出。其退出的主要形式有:公开上市、股权转让、破产清算。 西方风险投资发达的国家都拥有健全的资本市场体系,特别是设有以发行和交易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为主的二板市场和三板市场。二板市场是各国政府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而建立的交易系统,如美国的Nasdaq市场、欧盟的Easdaq 市场、新加坡的Sasdaq市场等。它为风险资本的筹措和顺利退出提供了场所,从而推动了风险投资业的迅速发展。三板市场是资本市场递进上市的第一个环节,也是递退下市的最后一个环节。如2000年,曾被称为是欧洲IT龙头企业的比利时L&H语音技术软件公司由于财务报表造假和欺诈行为被曝光而申请破产,L&H 股票在主板市场摘牌后转至三板市场进行交易。L&H在三板市场挂牌,首日即告重挫,收市于美元,股票狂泻77%,至股票被最后摘牌时,股价仅为58美分。由此可见,成熟市场的退出机制有一个平缓过渡的过程。这样能保证市场参与的主体—上市公司和投资人可以在资本市场中进行可选择地、连贯性地运营与投资,增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_林家庆

Management 经管空间 https://www.360docs.net/doc/e018867809.html, 2016年1月 027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分析 广东省江门市国家税务局 林家庆 摘 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小微企业带来了较多的机遇与挑战,小微企业自身也承担起带动区域产业结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等责任。然而,因其在发展中仍有较多限制性因素,且并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一旦市场经济环境发生变动,很可能为小微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在此背景下,便需考虑如何使小微企业面临的生存风险问题得以解决,引入更多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推动小微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本文主要对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社会效应以及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进行探析。关键词:小微企业 税收优惠政策 社会效应 完善建议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6)01(b)-027-03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微企业是市场环境中最为活跃的细胞,涉及的领域范围极为广泛,对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可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此,在“十八大”的相关报告内容中明确提出,在未来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中,应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而小微企业得以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其在支持小微企业的同时也带来其他一系列的社会效应。因此,本文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社会效应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小微企业税收相关理论 关于小微企业,其概念可界定为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以及家庭作坊式企业的统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相关规定能够发现,我国小微企业主要指对于从事国家非限制与禁止的行业,如工业企业中,对于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3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被称为小微企业,而其他企业若满足30万元以下年应纳税所得额、80人以下从业人数以及1000万元以下资产总额等条件的企业也可称为小微企业[1]。 从税收理论看,其涉及的内容主要以税收激励理论、亚当斯密税收原则理论以及熊彼特创新原理等为主。其中在 税收激励理论方面,微观经济学理论指出,若市场环境下不征税,市场供求将会决定市场均衡情况,若选择征税会降低企业收益,因此需对企业采取一定的税收激励措施,使企业整体收益得到提高,有利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而在亚当斯密税收理论中,其提出的税收原则成为国内外税收政策制定的重要理论参考,如“平等、便利、确定与最少征收费”,要求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的制定遵循效率、公平等原则。另外,在熊彼特创新原理方面,主要强调企业在发展中注重将更多创新思想引入其中,小微企业可通过技术手段、产品、资 源配置模式、市场以及组织形式等角度提高创新水平,在自身得以发展的同时可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2]。 2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据相关数据统计表明,我国企业总数中小微企业在数量上可达到3800余万之多,能够为社会提供80%的就业岗位,对促进就业与繁荣市场能够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对此给予极大的肯定,以2014年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为例,明确指出对于小微企业应给予更多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小微企业发展中面临的负担得以减轻。为贯彻中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2014]23号《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57号相关文件、[2014]71 号相关文件等。再如2015年国家税务局推出的相关的政策,财税[2015]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针对所得税提出的内容主要为:2015年1 作者简介:林家庆(1958-),男,汉族,广东省江门人,中央党 校在职研究生,现任江门市税务学会会长,主要从事税收工作方面的研究。 网络出版时间:2016-03-01 08:44:09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018867809.html,/kcms/detail/10.1337.F.20160301.0844.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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