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会计准则-收入

中美会计准则

——收入的确认与计量2014年10月28日

提纲

?关于国际报告准则和美国准则收入准则的修订?销售商品的收入确认

?服务收入的确认

第2页

关于国际报告准则和美国准则收入准则的修订第3页

?修订背景

?生效的准则:

IFRS15 / ASC606Revenue from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适用范围:

IFRS 15替代以下准则:

(a) IAS 11 Construction Contracts;

(b) IAS 18 Revenue;

(c) IFRIC 13 Customer Loyalty Programmes;

(d) IFRIC 15 Agreem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Real Estate;

(e) IFRIC 18 Transfers of Assets from Customers; and

(f) SIC-31 Revenue—Barter Transactions Involving Advertising Services.

第4页

?适用范围:

Includes all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to provide goods or services in the ordinary course of business, except for the following contracts that are specifically excluded from the scope:

? Lease contracts within the scope of ASC 8406

? Insurance contracts within the scope of ASC 9447

? Financial instruments and other contractual rights or obligations (e.g., receivables, debt and equity securities, derivatives)8

? Guarantees (other than product or service warranties) within the

scope of ASC 4609

? Nonmonetary exchanges between entities in the same line of

business to facilitate sales to customers other than the parties to the exchange1

第5页

?IFRS15和ASC606差异:

(1)the Boards used the term “probable” to describe the level of

confidence needed when assessing collectibility to identify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which will result in a lower threshold under IFRS than US GAAP;

(2)the FASB required more interim disclosures than the IASB;

(3)the IASB allows early adoption;

(4)the FASB does not allow reversals of impairment losses and the IASB

does; and

(5)the FASB provides relief for nonpublic entities relating to specific

disclosure requirements, the effective date and transition.

第6页

?主要原则(分5步)

1. Identify the contract(s) with a customer

2. Identify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3. Determine the transaction price

4. Allocate the transaction price to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5. Recognize revenue when (or as) the entity satisfies a

performance obligation

第7页

?生效日期

IFRS15:annual periods beginning on or after 1 January 2017. Earlier application is permitted.

ASC606:

Public entities: annual reporting periods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16, including interim reporting periods within that reporting period. Earlier application is not permitted.

Nonpublic entities: annual reporting periods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17, and interim reporting periods within annual reporting periods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18. However, may elect to apply earlier only as of:

1. An annual reporting period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16, including interim

reporting periods within that reporting period (public entity effective date).

2. An annual reporting period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16, and interim reporting

periods within annual reporting periods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17.

3. An annual reporting period beginning after December 15, 2017, including interim

reporting periods within that reporting period.

第8页

?过渡方法:

1.Full retrospective adoption (preferred)

2.Modified retrospective adoption

第9页

——新准则的原则第10页

——新准则的原则

1、Identify the contract(s) with a customer

must meet all 5 criteria:

?Parties have approved the contract and are committed to perform their respective obligations *

?Each party’s rights can be identified

?Payment terms are identified

?Commercial substance

?Collectibility*

*与现有准则认定存在一定区别

第11页

——新准则的原则

2、Identify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Identifying the promised goods and services in a contract *(including guidance of what kind of type may

be goods and services in a contracts)

?Separat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Two-step process:

(1) capable of being distinct;

(2) distinct within the context of the contract. *

*difference with current guidance

第12页

——新准则的原则

3、Determine the transaction price

?Containing variable consideration

Forms of variable consideration ---more broadly

Today’s guidance: various requirements and thresholds for

recognizing variable consideration.

New standard: entirely new way of evaluating variable

consideration and is applicable to all types of variable

consideration in all transactions.

The new standard will change practice for many entities that sell

their products through distributors or resellers.

第13页

——新准则的原则

3、Determine the transaction price (continued)

?Right of return

Treatment is different, need to separate the refund assets and

liabilities

Example:

An entity enters into 100 contracts with customers. Each

contract includes the sale of 1 product for $100 (100 total

products×$100 = $10,000 total consideration). Cash is

received when control of a product transfers. The entity’s

customary business practice is to allow a customer to return

any unused product within 30 days and receive a full refund.

The entity’s cost of each product is $60. The entity estimates

that 97 products will not be returned.

第14页

——新准则的原则

3、Determine the transaction price (continued)

Upon transfer of control of the 100 products, the entity does not

recognize revenue for the 3 products that it expects to be returned.

Cash($100×100 products transferred) $ 10,000

Revenue $ 9,700 ($100×97 products not expected to be

returned)

Refund liability $ 300 ($100 refund×3 products expected to be

returned)

Cost of sales $ 5,820 ($60×97 products not expected to be returned)

Asset $ 180 ($60×3 products for its right to recover products from

customers on settling the refund liability)

Inventory ($60×100 products) $ 6,000

第15页

——新准则的原则

4、Allocate the transaction price to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Estimating standalone selling prices

Suitable methods, not limited to:

a. Adjusted market assessment approach

b. Expected cost plus a margin approach

c. Residual approach

第16页

——新准则的原则

4、Allocate the transaction price to the performance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continued)

Similar to ASC605-25, but not request to follow the

hierarchy in today’s ASC 605-25 guidance that

requires them to consider VSOE, then third-party

evidence and then best estimate of selling price.

In addition, entities that follow today’s ASC 985-605

will no longer be required to establish VSOE of fair

value based on a significant majority of their

transactions.

第17页

——新准则的原则

5、Recognize revenue when (or as) the entity satisfies

a performance obligation

A good or service is considered to be transferred

when the customer obtains control.

The standard states that “control of an asset refers

to the ability to direct the use of and obtain

substantially all of the remaining benefits from the

asset.” Control also means the ability to prevent

other entities from directing the use of, and receiving

the benefit from, a good or service.

第18页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第19页

第20页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确认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中美会计准则比较(PwC)

普华永道https://www.360docs.net/doc/fe2552981.html,/cn Part II: A Comparison of PRC and US GAAP 第二部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制度比较 普华永道https://www.360docs.net/doc/fe2552981.html,/cn . Similarities共同点 . Differences不同点 PwC 普华永道 Similarities共同点 普华永道https://www.360docs.net/doc/fe2552981.html,/cn Basic Concepts andQualitative Characteristics 基本概念与性质特征 PRC中国企业会计制度US GAAP美国会计制度 ..Validity, Accuracy, Completeness and Timeliness合法,准确,完整, 及时 ..Consistency 一贯性 ..Accrual Basis of Accounting 权责发生制 ..Matching Principle配比原则 ..Going Concern Assumption 持续经营假设 ..Similar to PRC standards 与中国企业会计制度相似 普华永道https://www.360docs.net/doc/fe2552981.html,/cn Cash and Cash Equivalents 现金与现金等价物 PRC中国企业会计制度 ..Cash comprises cash on hand and demand deposits.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 ..Cash equivalents are short-term, highly liquid investments that are readily convertible to known amounts of cash and which are subject to an insignificant risk of changes in value.现金等价物指持有 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

中外会计准则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相统一的问题。我国的公司要参与国际竞争,到国际市场上融资,都需要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要进行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研究,才能更好地实行会计准则国际化。 考虑到西方会计主要以美国为代表,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很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并对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会计团体制定会计准则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并分析其存在差别的原因。 一、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制定机制 (1)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美国当今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FASB,是一个代表各利益团体的民间组织。我国会计准则目标是侧重“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双目标指向;而美国会计准则目标只侧重于“公众利益”的单目标指向。我国会计准则是法的范畴;而美国其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具有保密性和依附性两特点,即保密性是指缺少多次征求环节,依附性是指过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特点是充分程序,即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遵循一套完整。充分、严密和稳定的程序,以保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开性。 (3)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看,形式上我国同美国一样,采用“概念框架法”,但在实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倒更多地表现为偏好集合法的原理。 2.基本会计准则 (1)从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看,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动因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的;而美国是基于改进会计准则的拟定工作,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的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之初的用途是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并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主要是用来评价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指导未来准则的制定。 (2)从概念框架的结构体系看,中美两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都有所规定,但是我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这点上没有明确的提出,只在《企

深入分析新收入确认准则对企业的影响(10大行业)

深入分析新收入确认准则对企业的影响在转向运用新的模型确认收入之后,哪些行业的公司可能会面临比较大的影响呢? 一、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公司收取的管理费和业绩奖金可能都属于可变对价。在新的收入准则下,管理层需要判断以及估计这些可变对价是否符合未来极可能不会重大转回的条件,从而把这些因素包括在交易价格之中。某些公司的收入确认状况可能会因此而改变。 二、汽车 汽车供货商通常生产仅适用于特定汽车制造厂的独特零件。在某些安排下,如果汽车供货商在生产过程中创建了一项对于供货商而言除了卖给汽车制造厂之外没有其他替代用途的资产,且供货商有权就截至目前完成的工作获取报酬,则应当随着零件的生产,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生产零件前发生的模具成本是否能够资本化以及模具合同和长期生产合同是否需要合并作为一个合同处理,也可能会导致收入确认的改变。某些包含服务要素的产品质量保证,可能导致更多的履行义务被识别,并影响收入确认的时间。企业也需要判断在向客户销售汽车的合同安排中包含的回购权和补偿权是否会导致合同的实质是租赁,从而将这些合同作为租赁处理。对销售收入和最低转售价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偿时,也应该考虑该补偿将作为收入的扣减处理。 三、工程建筑 大多数工程建筑行业的公司在新准则下将继续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并按 照投入/产出法来衡量进度,但是这些公司需要详细评估以确保满足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此外,合同变更及修改、奖励或激励性付款、客户提供的物料、索赔、货币时间价值以及未安装物料对于衡量进度的影响等,也会对建筑行业的公司的收入确认产生影响。 四、娱乐与媒体 提供音乐或电影等知识产权许可的公司需要确定其提供的权利是知识产权 的使用权还是访问权,从而判断收入是在某一时点还是一段时间内确认。公司在确定所提供的许可属于哪种类型时可能面临挑战,需要对每一个合同进行分析。 五、工业产品及制造 在某些安排下,制造商如果创建了对其没有替代用途的资产,并且具有就目前已经完成的工作收取报酬的权利,则可能因满足履行义务在一段时间转移而较现行实务提前确认收入。此外,某些合同相关的前期工程费用以及长期合同中是否包含重大的融资成分等问题,也需要重新考虑。

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比较

Comparison of PRC GAAP & US GAAP 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体系一直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健全、最有效的。在全球资本市场里,华尔街也被认为是比较成熟、完善的。目前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选择的是以具体规则为导向的准则制定模式。在美国方面每个月都会颁布新的或修订准则条款以适应他们自身的情况。而在2006年财政部发布新准则是以原则为导向型。为满足实现国际趋同的目标,结合国情作出相应处理,财政部通过不定期的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和政府文件的形式对新准则及时作出解释,以便更好地解决实际问题。而可以说不论是中国会计准则还是美国会计准则都存在一个不断更新发展的变化过程。与时俱进是对每位财务人员和财务报告的使用者的基本要求。 “世界已经改变,并且还在继续改变”。上海财经大学——国内会计准则最具发言权的机构为依托,具有专业精良的研发队伍,拥有同时具备集实践、理论、教学于一身的经验丰富的讲师,特别组织强大的师资团队研究US GAAP, PRC GAAP的最新变化,根据对几千家大型企业培训的经验总结,实时更新课程内容,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梳理,打造2010版准则比较课程。把最新的变化和操作技巧传递给您,助您把握时代的脉搏,走在企业的前列。 【课程收益】 比较分析新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差异 掌握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转换技巧 了解美国会计准则体系和内容 了解美国会计准则对中国企业的借鉴作用 提前设计实施方案,采取相应的会计策略 美资企业、在美上市或即将在美上市企业、其他相关企业的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会计经理及其他相关财会人员 投资银行以及相关金融机构分析人员 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人员 【适合对象】 颁发《上海财经大学“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比较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 【颁发证书】 1、中国新会计准则概要 中国新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2006新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新旧会计准则的差异 具体38项会计准则概要 2、美国会计准则介绍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组成 财务会计标准声明(FASB / FAS) 会计研究报告(ARB) 会计原理委员会意见(APB) FASB紧急事件处理意见(EITF) 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立场阐述(SOP) 美国证监会规则(SEC rules) 美国会计准则的效力层次 FASB, APB & ARB FASB技术报告,AICPA行业审计及会计指南及SOP SEC实例公告及EITF 其他 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发展趋势 3、中国会计准则与美国会计准则的主要区别与联系 中美会计准则整体区别 会计年度和报表公布期限 会计账簿和会计记录 坏帐准备 报表语种 记帐本位币 等等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1-递延税项 中国:可选择,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 法和债务法) 美国:确定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2-员工退休福利 既定供款计划 既定收益退休金计划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3-股票期权 内在价值法 公允价值法 折中方案 当前的争议和发展 中美会计准则区别4-资产减值、无形资产、研发成本 中国 —计提准备须符合的条件及会计处理方法 【课程大纲】

中美会计制度的差异

中美会计制度的差异 一、中美会计制度不同的环境基础 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环境。由于受经济发达程度、政治体制、法律体制和社会文化传统的影响,世界各国的会计制度都存在很大差异。一般虽然认为,会计通过价值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来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但无论是美国的会计准则还是国际会计准则,都只涉及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并没有会计记录的相关规范,也就是不涉及会计科目设置及相关会计事项分录的内容,而在我国,由于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只能通过统一企业会计制度,把这一部分内容进行相应的统一和规范,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同时,就中美两国看,从会计属性、会计目标设置、会计核算的侧重点、会计核算的灵活性、政府对会计的干预程度、企业的预算编制、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等方面均有所不同,这些都最终反映了两国的会计准则也有所不同。 那么,为什么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会成为人们研究的重点,并为许多国家所效仿,除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原因外,主要还是因为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在形式上具有独立性,在内容上具有兼容性,在程序上具有完整性。目前,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把会计理论研究的重点转移到信息技术对会计的影响、软资产的确认与计量、金融风险与会计信息、会计师和审计师的地位等问题上,在会计研究方法上以实证会计研究为重点。我国虽然已走出了过去主要局限于对会计本质、职能、任务等方面的研究模式,开始讨论会计准则目标、原则等问题,但同国外的会计理论研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有些理论问题确实还有待解决,如会计信息使用者到底需要什么信息,会计准则有哪些局限性,会计和会计准则到底是什么关系等等,只有明确了这些问题,才能真正为会计准则的理论研究找准突破口和切入点。 二、中美会计管理制度的不同 在会计目标设置上,美国企业会计人员有自己工作的目标,其中既包括对外的财务会计目标,还包括供内部决策使用的管理会计目标;而在我国,企业的会计目标则较少采用精确的定量设置,只采用定性方式来表达,即使在会计准则中也未明确区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目标。 在会计核算上,美国许多著名的会计学家及企业界都强调收益是会计核算的中心,把收益作为表现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成果和衡量企业管理人员有效利用投放资本的一个重要指标;而在我国,会计核算的侧重点是成本,成本处于整个会计体系的主导地位,在考核评价企业管理人员时,不仅注重他们创造了多少效益,还要看他们的成本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在降低成本方面付出的努力是不是足够大。 在会计核算的灵活性上,中美两国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美国,立法机构国会对会计问题极少关注,因而会计核算十分强调灵活处理,允许会计人员可以依据个别情况,运用个人专业判断选择最适合的会计方法;而在我国,在会计规范体系方面,会计法、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中都对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加以强制性管制。 在政府对会计的干预程度上,美国的会计专业团体规模很大,会计人员对会计实务的处理享有较大的自由权,会计规范与国家的法律关系较为松散,这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方面表现较为显著;相反,我国会计实务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会计实务是根据国家立法进行的,会计人员所应用的会计原则一般都体现于政府的法规之中。

美国会计准则FIN46

?2004 Ernst & Young LLP.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material is proprietary, confidential, and for internal use only. Unauthorized distribution or reproduction of this program or its contents violates firm policy and copyright laws. FIN 46 Implementation “I’ve got VIEs –What do I do now?” “I’ve got VIEs -What do I do now?” 2 Agenda ?FIN 46 Overview ?Planning the Project ?Constructing a FIN 46 Concept 7 Cash Flow Model ?Exhibit –Example FIN 46 Concept 7 Model

?2004 Ernst & Young LLP. All rights reserved. This material is proprietary, confidential, and for internal use only. Unauthorized distribution or reproduction of this program or its contents violates firm policy and copyright laws. Planning the Project “I’ve got VIEs -What do I do now?” 4 Overview ?Two step process ?First-determine whether entity should be evaluated for consolidation using control criteria or not –Based on whether there is sufficient equity at risk and whether the equity has voting control –If so, the old voting control consolidation rules apply ?Second-if the tests for consolidation based on control are not met –The entity is a VIE –SOP 78-9 is not applicable

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及其原因分析(一)

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及其原因分析(一)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相统一的问题。我国的公司要参与国际竞争,到国际市场上融资,都需要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要进行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研究,才能更好地实行会计准则国际化。 考虑到西方会计主要以美国为代表,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很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并对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会计团体制定会计准则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并分析其存在差别的原因。 一、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制定机制 (1)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美国当今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FASB,是一个代表各利益团体的民间组织。我国会计准则目标是侧重“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双目标指向;而美国会计准则目标只侧重于“公众利益”的单目标指向。我国会计准则是法的范畴;而美国其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具有保密性和依附性两特点,即保密性是指缺少多次征求环节,依附性是指过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特点是充分程序,即在准则制

定过程中遵循一套完整。充分、严密和稳定的程序,以保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开性。 (3)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看,形式上我国同美国一样,采用“概念框架法”,但在实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倒更多地表现为偏好集合法的原理。 2.基本会计准则 (1)从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看,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动因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的;而美国是基于改进会计准则的拟定工作,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的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之初的用途是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并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主要是用来评价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指导未来准则的制定。 (2)从概念框架的结构体系看,中美两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都有所规定,但是我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这点上没有明确的提出,只在《企业会计准则》的第十一条中提及,而这条也通常被认为是一般准则中的相关性原则。此外还有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第四、五、六和七条提到基本假定的问题,这是美国所没有涉及的。相反,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有关“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的内容却是我国所缺少的。 (3)从基本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看,在企业财务报表的目标上,我国

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及其原因分析(精)

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及其原因分析 加入WTO后,我国企业面临着更多方面要与国际惯例相统一的问题。我国的公司要参与国际竞争,到国际市场上融资,都需要我国的会计准则进行国际协调。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要进行不同国家的会计准则比较研究,才能更好地实行会计准则国际化。考虑到西方会计主要以美国为代表,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美国所颁布的会计准则很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并对其他国家,乃至国际会计团体制定会计准则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所以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并分析其存在差别的原因。一、中美会计准则差异分析 1.会计准则制定机制(1)从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主体是财政部会计司下的会计准则委员会,具有绝对的权威性;而美国当今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是FASB,是一个代表各利益团体的民间组织。我国会计准则目标是侧重“政府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双目标指向;而美国会计准则目标只侧重于“公众利益”的单目标指向。我国会计准则是法的范畴;而美国其准则制定机构颁布的会计准则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2)会计准则的制定程序看,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具有保密性和依附性两特点,即保密性是指缺少多次征求环节,依附性是指过多地依赖政府机构。美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的特点是充分程序,即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遵循一套完整。充分、严密和稳定的程序,以保证准则制定的独立性、公平性和公开性。(3)从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看,形式上我国同美国一样,采用“概念框架法”,但在实际准则制定过程中,倒更多地表现为偏好集合法的原理。 2.基本会计准则(1)从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与实施看,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动因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以“会计法”为依据制定该准则的;而美国是基于改进会计准则的拟定工作,提高会计准则的质量的制定《财务会计概念公告》。我国的基本会计准则制定之初的用途是直接规范会计实务并指导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而美国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主要是用来评价现有的会计准则并指导未来准则的制定。(2)从概念框架的结构体系看,中美两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财务报表的质量特征、财务报表的要素和财务报表的确认和计量都有所规定,但是我国在财务报表的目标这点上没有明确的提出,只在《企业会计准则》的第十一条中提及,而这条也通常被认为是一般准则中的相关性原则。此外还有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在第四、五、六和七条提到基本假定的问题,这是美国所没有涉及的。相反,美国《财务会计概念公告》中有关“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的内容却是我国所缺少的。(3)从基本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看,在企业财务报表的目标上,我国服务对象定位过广;在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上,美国会计准则强调相关性、可靠性和可比性,相比而言,我国的基本原则概念有些单薄且在有些原则的判断标准上与美国也不尽一致;在财务报表要素分类上我国只有六类会计要素,而美国有十类会计要素;关于财务报表的确认上,我国与美国的判断标准基本统一,但在具体的收入与费用的确认上中美两国有所不同;在财务报表的计量上,我国比美国少了对现值计量性的描述。 3.具体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内容详尽却不注意全面性;而我国力求具体准则全面且要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另外我国已颁布的具体会计准则,有些内容前后重复,对一些重要术语也缺乏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会计差异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

美国会计准则

美国会计准则(US GAAP) US GAAP是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的缩写,指美国通用会计准则,US GAAP主要为美国公司或华尔街上市公司所采用。它是由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会计师协会(APB)和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意见书》和《公报》中所规定的会计准则、方法和程序所组成的。US GAAP是一套官方的权威性的标准组合,是企业会计人员记录、汇总会计数据和编制会计报表所必须遵循,也是审计人员审核企业会计报表的依据。 US GAAP等效于IAS[国际会计标准] 会计准则的制订 美国会计准则的制订是依靠民间会计团体进行的。第一个介入会计准则制订工作的民间机构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的前身,美国会计师协会(AIA)所属的“会计程序委员会”(Committee on Accounting Procedure,简称CAP),它从1939年到1959年共发布了51份《会计研究公报》(Accounting Research Bulletins)。1959年,CAP被会计原则委员会(Accounting Principles Board,简称APB)取代,从1962年到1973年共发布了31份《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书》(APB Opinions)和4份公告。APB建立后,曾试图克服CAP在准则制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令人失望的是,这种愿望未曾得以实现。1971年,由于各界对会计准则制订工作日益增长的不满,促使美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制订了两个调研组进行审查。其中,惠特调研组(Wheat Study Group)于1972年提出的《制订财务会计准则》的报告,导致了三个新机构的诞生:(1)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简称FASB),负责制订会计准则;(2)财务会计基金会(Financial Accounting Foundation,简称FAF),负责任命委员会成员和筹集经费;(3)财务会计准则咨询理事会(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dvisory Council),负责提供咨询及有关服务。 目录 一. 收入确认...................................................................................................................................... 销售商品、零部件、配件等的收入确认 ........................................................................................ 二.存货(试行版).......................................................................................................................... 三.所得税会计.................................................................................................................................. 1. 资本化资产和折旧........................................................................................................................ 2. 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3. 已减值资产的处置........................................................................................................................ 四应收帐款(坏帐准备)............................................................................................................... 五. 养老金核算.................................................................................................................................. 六.租赁会计核算.............................................................................................................................. 七.海外经营和货币折算.................................................................................................................. 八.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 九.缺勤补偿......................................................................................................................................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标准

新收入准则下收入的确认标准 法规政策: 根据财会2017年22号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开始日,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税函xx 年875号的规定,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案例说明: 【案例1】金君洋实业有限公司与A企业签订一项购销合同,合同规定,公司为A企业生产并安装两台电梯,合同

价款为600万元,按合同规定,A企业在金君洋公司交付商品前预付价款的30%,其余价款将在金君洋公司将商品运抵A企业并安装检验合格后才予以支付。金君洋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将生产完成的电梯运抵A企业,至2018年12月31日估计已完成电梯安装任务的50%,预计于2019年1月31日全部安装完成。 问:新收入准则下金君洋公司2018年要确认收入吗?现行收入准则下要确认2018年的收入吗?税收下要确认2018年的收入吗? 案例分析: 新收入准则下:根据控制权是否转移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即是否履行义务,应该在2018年确认电梯的销售收入,同时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安装的部分收入。 现行收入准则下:根据所有权是否转移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即风险是否转移,不应该在2018年确认任何收入,而是到2019年安装完成并检验合格才能全部确认为电梯的销售收入。 现行税收下:现行税收政策对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还是根据所有权是否转移作为收入的确认标准,2018年不确认任何收入,而是到2019年安装完成并检验合格才能全部确认为电梯的销售收入。因此,在新收入准则下,会计确认的收入与税法确认的

中外会计准则差异

中外会计法规差异 世界上的会计制度和会计实务分为五大模式,即美国会计模式、英国会计模式、德国会计模式、法国会计模式和社会主义会计模式。这几种会计模式的区别主要在于:美国会计模式遵循公认会计原则,主要是保护投资人,尤其是保护潜在权益投资人的利益;英国会计模式注重真实和公正,会计制度主要是保护债券、股票持有人和债权人;德国会计模式是以德国及北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规则应面向公司、保护公司利益;法国会计模式是以法国及周边国家如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等国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以强调会计处理应服从税法税则的要求、并与其保持一致;社会主义会计模式是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会计实务为典型代表,这种会计模式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国家政治经济制度的变革而逐步消失。 世界各国采用的会计规范在具体形式上分为两种:一种是英美等英语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的形式;另一种是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欧洲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用的有关会计立法和会计制度的形式。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发展,欧洲大陆法系国家的会计规范形式大有向英美海洋法系国家会计规范形式转化的趋势。一个明显的例证是,德国与法国等近年来相继成立了会计准则委员会。 目前,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公认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 (1)几种会计原则或会计准则体系介绍 ①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是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 -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制定的,包括30项准则和注释。 由于各国会计体系水平参差不齐,以及各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颁布方式的差异,使得国际会计准则在各国被采纳的程度有所不同,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甚至不愿接受国际会计准则。在日本,会计准则是由日本政府制定的,而日本政府尚没有意向采用国际会计准则。在英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一致的会计准则,然而,如果他们觉得本国的会计准则更好,则会保留自己的会计准则,同时让国际会计准则在实践中试用三至五年后重新考虑是否采用国际会计准则。代表较高会计水平的美国,目前则要求外国公司必须采用美国会计准则或调整至美国的会计准则。美国甚至希望国内公认会计准则能为全球所接受,等等。 欧盟决定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欧盟国家的上市公司自2005年起使用该准则,除此

浅谈中美会计准则比较无形资产的差异比较

浅谈中美会计准则比较:无形资产的差异比较 本文来自:https://www.360docs.net/doc/fe2552981.html, 关键词:中美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差异商誉 论文摘要:会计准则国际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会计发展的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而美国会计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趋势。2006年我国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有所改变,但是为了更加完善,为了加快我国会计准则完全国际化的进程,在此,对我国会计准则与美国这个具有很大的代表性的会计准则作比较研究。 我国加入WTO后,我国企业无论要参与国际竞争还是要在国际市场上融资,都需要在规章制度(当然包括会计准则)上与国际相协调。因此,会计准则的国际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会计发展的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要做到使国内公司良好适应国际标准,我们需要将国内会计准则与世界先进的标准进行比较研究,才能更好地实行会计准则国际化。而提及西方会计,立刻反应出来的一定是以美国为代表的。因为美国作为一个经济上最发达的国家,它所颁布的会计准则很大程度反映了国际会计理论与实务的最高水平,对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制定起了很大的影响及作用。本文选择美国会计准则作为比较研究对象,以国内企业会计准则为主线,以无形资产为例,一个一个分析两者所存在的差别,以作参考与借鉴。 1 无形资产的定义 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世界各地各大学者在不同的时间阶段皆有不同的释义,而离我们较近的外国学者给出的定义当数纽约大学的金融学和财会学教授巴鲁克·列弗(2001)提出的:无形资产是一种对未来收益没有实物形态或非金融形态(股票或债券)的要求权,当这些要求权得到法律的保护后,就被称为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版权)。近年来,中国学者亦纷纷拟出自己对无形资产的独到见解,如: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刘海生(2008)提出无形资产定义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提高企业异质性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能带来或保证经济利益的、内生和外购的非货币性资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汤湘希教授(2004)提出“所谓无形资产应是不具有实物形态、却能为企业长期带来收益的法律或契约所赋予的特殊权利,超收益能力的资本化价值以及有关特殊经济资源的集合”。尽管各学者对于无形资产的定义不尽相同,但通常所确认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2 无形资产的内容差异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6)的“第一章总则”中特别说明以下几项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以及“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由此可以看出,适用于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的资产是不由新准则单独列举、规范出来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的其他无形资产。 而美国有关无形资产的会计准则,众所周知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于2001年6月通过的第142号准则公告——《商誉和无形资产》(即:SFAS-142)。在该准则中,将具体的无形资产内容一个一个展开来,一条一条规范,如:单独收购的无形资产或者与一组其他资产(除了在企业合并中收购的无形资产外)一同收购的无形资产;自创商誉发生的成本以及其他年限不确定的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收购部分或者全部子公司非控制股权时确认的商誉和无形资产;其他财务会计准则规范的无形资产。

(完整版)中美会计准则具体差异

中美会计准则具体差异 1.存货 表 1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差异比较 2.长期股权投资 表 2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差异比较 3.固定资产 表 3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差异比较

4.无形资产 表 4 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的差异比较

5.非货币资产交换 表 5 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差异比较 6.雇员薪酬、福利、奖励(职工薪酬、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 表 6 企业会计准则第 9/10/11 号—雇员薪酬、福利、奖励差异的比较

7.收入

表 7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差异比较 8.建造合同 表 8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的差异比较 9.政府补助 表 9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差异比较

助的主 要形式 业的资金。 比如, 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 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鼓励企业 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 拨付企业的粮 食定额补贴, 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 等 (二)财政贴息。有两种方式:( 1)财政将贴 息 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 2 )财政将贴息 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 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 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 (三)税收返还。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 业返还的税款, 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 政府补助。 注: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直接减征、 免征、 增加计税抵扣额、 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不 在此列 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 鼓励 企业安置就业, 鼓励企业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而给 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 费,鼓励企业发展环保项目等 (二)税收优惠。含 税收返还和税收减免,税收减 免虽未直接向企业无 偿提供资金, 但并未改变企业 获得政府补偿的实质,因而也属于政府补偿 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 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 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 1 元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 计入当期损 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 (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确认为递延收益, 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 应当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 (一)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 冲减相关递延收益 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 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 分为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费用相 关的政府补助。均应当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 与资产购置相关的政府补助, 采用递延法进行计量 时,允许选择以下两种方法: 1. 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直接抵减所购置资产的成 本。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通过减少折旧费用影 响当期损益。 2. 将所获得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 并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每年摊入 (其它收入) 影响当期损益。 无论选用何种方法, 企业应保持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的一致性,不得随意变更 与收益费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相同。损益计入(其它收入) 10. 所得 税 表 10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8 号 —所 得 税 的 差 异 比 较

新收入会计准则

摘要:财政部于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收入会计准则,与原有的收入准则相比,新修订后的收入准则在会计理念、收入确认模式等方面均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新收入准则,是企业当前迫切需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收入;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 财政部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境内上市公司则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则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从上述时间表看,如何正确理解和执行新收入准则,是企业当前迫切需要探讨的问题。 1 新旧收入会计准则的主要差异 与现行的收入准则相比,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确认模式和理念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现综述如下: 1.1 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 当前,规范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会计准则有两项:分别是第14号会计准则——收入和第15号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前者是按照与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控制权转移为收入确认的主要原则,后者则主要以完工百分比法为收入确认的主要模式。在收入准则与建造合同准则并行的情况下,二者的边界是很难进行准确界定,有可能会导致类似的交易采用不同的会计收入确认和计量方法,从而降低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进行了合并,使二者采用了共同的收入确认模型。企业执行新收入准则之后,原建造合同准则不再执行,二者的边界不复存在,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有了基本的保障。 1.2 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时间标准 现行收入准则要求区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对于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要求把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的五个条件当中的首要条件。然而在会计实务中,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有时候也是很准确判断。新收入准则打破了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的界限,统一要求企业根据合同的履约情况,在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发生转移时作为收入确认的

中外会计对比

中外会计准则——存货的比较 存货作为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通常占全部资产的较大比重。因此,存货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资产负债表中资产价值的真切性。由于存货成本与销售成本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存货核算正确与否必然会影响到损益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所以制订并颁布相应的存货准则是非常必要的。 我国现行存货核算的依据主要是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其所属的行业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应该说所有这些规章制度对规范行业会计核算,客观、公正地披露会计信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存货准则在充分参考其有关规定的同时,对某此方面作出改进。 我国存货准则是由引言、定义、范围、存货的历史成本确定、存货的计价方法、应披露的事项、附则等组成。IAS2是由目的、范围、定义、存货计量、成本计量、费用确认、披露、生效日期等组成。从框架看,IAS2比较严密,层次较分明,体系更完整。而我国准则中由于缺少目的、存货的计量等方面内容,就显得比较欠缺、含糊、脉络不够清楚。 二、比较 (一)关于存货的范围 我国存货准则中对存货范围的表述是:企业存货包括以下各项:(1)库存待售的存货;(2)库存待消耗的存货;(3)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以及处在加工过程中的存货;(4)购入的正在运输途中的和货已运到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存货;(5)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代销的存货。 企业的存货不包括以下各项:(1)库存的依照合同开出支票账单,但客户尚未提出的存货;(2)库存的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加工的存货;(3)约定未来购入的存货。 以上述方式表述存货准则的范围,概念不够严密,表述不够明确,只涉及到存货的具体组成内容。 IAS2指出:“本准则适用历史成本制度编报的财务报表中存货的会计处理,但不应用于建筑合同中的在建工程、金融工具以及生产者作为存货的牲畜、农业产品和某些行业的实务惯例以可实现净值计量的矿产品……”。如此表述存货的范围,具有高度的概括性,使人一目了然。它既包括了作为劳动对象的存货如材料等,也包括了属于劳动资料的存货如低值易耗品等。 (二)关于定义 IAS2在定义部分仅对存货及可实现净值两个术语进行定义。其定义较为严密,保险特殊行业外,具有较普遍的指导作用。相比之下,我国存货准则中,除了对存货、可实现净值进行定义外,还对存货的历史成本、采购成本、买价、税金、采购费用、加工成本、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及重置成本等进行定义。这些术语实质上是属于存货计量的范畴,而我国准则中又恰恰没有存货计量方面的专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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