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济南济阳县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

根据《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采取考试、体检、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129人(不含教育系统),其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7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一);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59人(具体招聘计划和专业要求见附件二)。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国家承认学历的2008年至201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国家承认学历的2008年至2013年大学专科毕业生(含济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和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在济阳县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毕业生不限户口。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不能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设有定向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经确认符合定向招聘

岗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进行公示。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9月17日至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阳县城开元大街162号)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于报名前登陆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c5151743.html,)下载《2013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准考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各打印一式一份由本人签名,报名时提交。同时,将带个人基本信息、照片的准考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发送至wsjrsk327@https://www.360docs.net/doc/fc5151743.html,;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发送至jyxsyzk@https://www.360docs.net/doc/fc5151743.html,。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由本人亲笔签名的《2013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等。在职人员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研究生学历人员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

符合报名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还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服务县(市)区“三支一扶”管理机构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县(市)区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还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办理收费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至护理岗位。另核减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至相应单位的同类岗位。

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达不到以上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至相应的综合管理类岗位。

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三)交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现场交笔试考务费40元。

考生于2013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

2、考点:在准考证上注明。

3、内容: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基础医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

按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定向岗位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精神卫生、麻醉、预防医学岗位,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报考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

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参加面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逾期未领取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造成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定岗范围人员。如拟进入体检、考核、定岗范围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报考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的单位的人员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对成绩依然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在考核、体检、定岗阶段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对其德、能、勤、绩和应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对其报考资格进一步进行审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岗位确定。考生不能在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应聘。

六、岗位确定和聘用

(一)岗位确定

1、报考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选岗。具体招聘岗位选岗前予以公示。选岗人员按照所报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其中,因工作需要,男性护理由回河卫生院优先选择;选择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和考生所学专业,统一安排岗位。

(二)聘用

报考人员岗位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岗位确定、聘用等环节的有关事宜均在济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c5151743.html,)上公布,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登记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网上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1-********(县卫生局)

监督电话:0531-********(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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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13年济阳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二:《2013年济阳县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三:《2013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3年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四:《准考证》、《填表说明》

济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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