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会考试《经济法》讲义第10章

2015年注会考试《经济法》讲义第10章
2015年注会考试《经济法》讲义第10章

第十章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本章简介:

1.本章历年分值在3-4分左右,考试形式为客观题。今年教材在本章没有变化,所以估计出题模式类似于往年。

2.本章页数虽多,但只须把握要点即可,重点在第一节、第五节、第七节。

3.本章学习建议抓大放小,要突出重点,并且少纠缠“为什么”。

【考点一】国有资产法概述(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时有出题,其中最容易涉及的是人员的任免和损失责任处罚。

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3)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对金融行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管。

【补充】国务院确定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安全的大型国家出资企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自然资源等领域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国务院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其他的国家出资企业,由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

2.国家出资企业: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二、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择和考核

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的任免权★

国有独资企业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国有独资公司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会主席和监事

国有资本控股、参股公司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提出董事、监事人选

2.兼职限制:

(1)一般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绝对禁止

(2)特殊规定:

——相对禁止董事、高管董事长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除外)

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

不得兼任经理

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除外)不得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

兼职

3.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考核:

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NOT国有参股公司)的主

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例题·单选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

A.董事长

B.总经理

C.副总经理

D.总会计师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有权任免国有独资公司的任免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

事会主席和监事。

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

1.责任划分

企业资产损失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

未建立内控、内控重大缺陷相关责任人企业分管负责人企业主要负

责人

子企业重大资产损失相关责任人上级企业负责人上级企业负

责人

违反规定未履行职责,使决策失误造成重大资产损失企业主要负责

参与决策的其他人:相应责任,表明异议可以免责

重大资产损失隐瞒不报或少报√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企业主要负

责人

重大资产损失未追究相关人员责

任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比照直接责任人

2.企业资产损失责任处罚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

【例题·单选题】(2012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发生重大资产

损失隐瞒不报的,企业总会计师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直接责任

B.主管责任

C.分管领导责任

D.重要领导责任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资产损失责任划分。企业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资产损失隐瞒不报或

者少报资产损失的,除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总会计师或者企业分管财务负责

人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考点二】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四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相对比较重要,经常会有命题,建议关注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国有资产转让的要求。一、重大事项的决定权★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参股①合并、分立;②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③发行债券;④分配利润;⑤解散、申请破产;⑥改制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定

①进行重大投资;②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③转让重大财产;④进行大额捐赠国有独资企业(负责人集体)、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补充】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重要的国家出资企业:

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还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NOT国有参股公司

【例题·单选题】(2014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发生的下列事

项中,除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的是

()。

A.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B.进行重大投资

C.转让重大财产

D.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例题·多选题】(2011年)下列关于涉及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决策的表述中,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A.国有独资企业进行大额捐赠,应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B.国有独资公司进行重大投资,可由董事会决定

C.重要的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分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向其委派参加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

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D.国家出资企业改制,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

的意见和建议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关系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选项A:国有独资企业进行大额捐赠的,由企业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二、企业改制

1.企业改制的类型:

(1)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或者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3)国有资本控股公司→非国有资本控股公司。

2.程序:

(1)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或者由股东会、股东大会决定。

(2)重要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改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作出决定或者向其委派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代表作出指示前,应当将改制方案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3.企业改制方案的制定

(1)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还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2)企业实施改制时必须向职工公布企业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

(3)劳动合同:

①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的,原企业不得向继续留用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企业改制时,对经确认的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医疗费和挪用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以及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原则上要一次性付清。

【例题·多选题】(2009年)根据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实施改制时应当明确企业与职工的相关责任。下列有关国有企业改制时企业与职工关系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改制企业应当制订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B.企业实施改制时,必须向职工公布企业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结果

C.对企业改制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再继续留用的职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D.企业改制时,对确认的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等,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改制。题目四项表述均正确。

三、与关联方的交易

1.定义: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

制的企业。

2.禁止:

四、资产评估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不包括国有参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五、企业国有资产转让

批准(1)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2)决定转让全部企业国有资产,或转让部分企业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方式除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外,应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

要求向关联

方转让

可以向关联方转让,上述人员或者企业参与受让的,应当与其他受让参与者

平等竞买;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相关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不得参与转让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的各项工作。(平等+回避)

向境外国有资产向境外投资者转让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可以转让)

转让

【例题·多选题】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的规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向本企业的董事转让国有资产时,该董事可以参与转让方案的制订

B.转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受让方

C.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部分企业国有资产的,无须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D.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资产的转让。选项A,是关联方转让,董事应当回避。选项B,征集产

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选项C,决定转让全部企业国有资

产,或转让部分企业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

准。选项D,企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思维导图:

【考点三】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制度(两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出题可能性较低,建议简单了解。

一、国有资产所有权界定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应当遵循“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

1.国家机关:

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不包括借用、租用的财产。

2.事业单位:

(1)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

(2)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应属国家所有。

3.政党及人民团体:

(1)凡由国家拨款等形成的资产归属于国有资产。

(2)党员的党费、他人捐赠等形成的资产归该政党所有。

4.国有企业:

(1)直接投入的属于国家的资产,以及该资产形成的税后利润;

(2)借入资金形成的税后利润,经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及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3)以国有单位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

(4)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5)税后职工福利基金、公益金构建的集体福利设施;

(6)国有企业的党、团、工会组织占用国有企业的资产。

【注意】不包括以个人缴纳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

5.集体所有制企业

归国家(1)国家对集体企业的投资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产权归国家所有。(2)国有企业以货币、实物和所有权属于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独资创办的以集体企业名义注册登记的企业,产权归国家所有。

(3)集体企业“无偿”占用国有土地,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国有土地折价部分形成的国家股份或其他所有者权益,界定为国有资产。

归集体政府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扶持集体经济发展或安置待业青年、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及其他城镇人员就业而转让、拨给或投入集体企业的资产,明确是无偿转让或有偿转让而收取的转让费(含实物)已达到其资产原有价值的,该资产及其收益形成的所有者权益,其产权归集体企业劳动者集体所有。

分情况(1)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国家借款等借贷资金形成的资产,国有单位只提供担保的,不界定为国有资产;但履行了连带责任的,国有单位应予以追索清偿或者协商转为投资。

(2)集体企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优惠,包括以税还贷、税前还贷和各种减免税金所形成的所有者权益:

①1993年6月30日前形成的:产权全部归劳动者集体所有;

②1993年7月1日后形成的:属于国家税收应收未收的税款部分,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享受减免税形成的资产,其中列为“国家扶持基金”等投资性的减免税部分界定为国有资产。

6.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1)中方投资者以国有资产出资投入,界定为国有资产;

(2)企业注册资本增加,按双方协议,中方投资者以分得利润向企业再投资,或优先购买另一方出资额所形成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3)可分配利润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各项基金中,中方按照出资比例所占的份额(不包括已提取用于职工福利、奖励的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4)中方投资者职工的工资差额及住房补贴基金,界定为国有资产;

(5)企业清算或解散,馈赠或无偿留给中方投资者继续使用的各项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7.股份制、联营企业

(1)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向股份制企业投资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2)国有企业向股份制企业投资形成的股份,界定为国有资产。

(3)股份制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中,国有单位按照投资应占有的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4)股份制企业未分配利润中,国有单位按照投资比例所占的相应份额,界定为国有资产。

【例题·多选题】(2012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企业资产中,属于国有资产的有()。

A.以国有企业中的工会会费结余购建的资产

B.国有企业从运用经营中借入资金所形成的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

C.国有企业接受馈赠形成的资产

D.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方投资者职工的工资差额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资产的界定。根据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中的党、团、工会组织等占用企业的财产中,除了个人缴纳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资产之外的资产,界定为国有资产。

二、产权纠纷处理程序

1.内部矛盾:国有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但最终裁定权由国务院行使。

【总结】国有间:协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外部矛盾:国有单位与其他经济成分之间的产权纠纷由国有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后,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总结】国有与非国有:协商→诉讼★

【例题·多选题】A城市的国有单位甲与B城市的国有单位乙因对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发生争议而产生纠纷,该纠纷解决的方式有()。

A.协商解决

B.向共同的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和裁定

C.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国有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调解和裁定。

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

【考点四】国有资产评估制度(两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内容不多,出题可能性也不高,建议关注的内容为国有资产评估的范围。

一、国有资产评估的范围

应当对相关资产评估(1)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2)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3)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4)非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5)产权转让;

(6)资产转让、置换;

(7)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8)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9)资产涉讼;

(10)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11)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12)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评估的事项

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评估★(1)经各级人民政府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行无偿划转;

(2)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者其下属的

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例题·多选题】(2003年)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制度的规定,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对国有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的有()。

A.以部分资产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

B.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C.利用外资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

D.国有独资企业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组织管理

1.资产评估机构的组织形式: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制。

2.要求:

(1)资产评估机构依法从事评估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

(2)资产评估机构与被评估单位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的,不得对其进行评估。

三、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

1.核准主体和备案主体:

核准主体(1)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资产评估: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核准;(2)国务院批准的重大经济事项同时涉及中央和地方资产评估项目:国有股最大股东依照其产权关系,逐级报送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备案主体(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国资委备案;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简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中央企业备案。

2.时间规定:

提出申请时间完成时间

核准制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

备案制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3.手续: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企业发生资产评估事项,经协商一致可由“国有股最大股东”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经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4.有效期: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评估基准日起1年。

5.暂停: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考点五】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一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内容较少,出题可能性低,建议简单了解。

一、登记的范围

1.范围:

进行产权登记(1)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

(2)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投资设立的企业;

(3)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4)其他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如合营、合作、联营企业。

【补充】国家出资企业、国家出资企业(不含国有参股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投资参股企业,应纳入登记范围。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视为其子企业进行产权登记。

不进行产权登记(1)为了赚取差价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权;(2)为了近期内(一年以内)出售而持有的其他股权。

2.登记者:

(1)占有国有资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由国有股权持有单位或委托企业按规定申办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

(2)两个及两个以上国有资本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由“国有资本出资额最大”的出资人所在的所出资企业依据其产权归属关系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国有资本出资人股权比例相等的,由各国有资本出资人推举一个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所出资企业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链接】涉及多个国有股东的企业发生资产评估事项,经协商一致可由“国有股最大股东”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国有股股东持股比例相同的,经协商一致可由其中一方依照其产权关系办理核准或者备案手续。

二、登记的内容和程序

三、登记的管理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企业应当于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企业产权登记情况的年度检查工作。

思维导图:

【考点六】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经常出题,而且考查的知识点很细致,建议重点关注转让价格的确定。

一、转让程序

1.企业审议

(1)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2)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清产核资

(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批准或者决定后,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

(2)转让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产核资。

3.确定受让方

期限产权转让公告期为20个工作日。

登记(1)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登记管理,产权交易机构不得将对意向受让方的登记管理委托转让方进行。

(2)在对意向受让方的登记过程中,产权交易机构不得预设受让方登记数量或者以任何借口拒绝、排斥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

审查产权交易机构与转让方按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4.确定转让价格

(1)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可以根据标的企业情况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90%的,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

【链接】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相应的经济行为时,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交易。

(2)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而采取协议转让,转让价格按本次挂牌价格确定。

(3)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有关费用,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分析】不能变相调减国有净资产价值,不能“坐支”。

(4)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

【示例】付款方式为一次付清也不能打折或优惠。

5.转让成交

只产生一个受让方或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

可以采取协议转让

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可协商采取拍卖或招投标方式组织

6.支付转让价款

(1)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

(2)分期付款: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5天30%+1年)

【例题·单选题】(2010年)甲国有资本控股公司拟将所持有的部分国有产权转让乙公司。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该国所有产权转让价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转让价款以依法评估并经甲认可的价格为准

B.该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社会保险费用,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C.该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费用,可以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D.如果乙公司承诺以现金支付方式一次付清转让价款,转让价款可以按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

成的转让价格的95%计算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国有产权的转让。转让价格应当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在产权

交易市场中公开竞价形成;因此选项A错误。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涉及的职工安置、社会保险等有

关费用,不得在评估作价之前从拟转让的国有净资产中先行扣除,也不得从转让价款中进行抵扣;

因此选项B正确,C错误。在产权交易市场中公开形成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不得以任何付款

方式为条件进行打折、优惠;因此选项D错误。

二、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

1.不得向管理层转让的国有产权:

(1)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所属从事该大型企业主营业务的重要全资或者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

(3)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

2.五不得:

不参与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管理层不得参与。

不抵扣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不得将职工安置费等有关费用从净资产中抵扣(国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以各种名义压低国有产权转让价格。

不融资不得向包括标的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融资,不得以这些企业的国有产权或资产为管理层融资提供保证、抵押、质押、贴现。

不代表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后仍保留国有产权的,参与受让企业国有产权的管理

层不得作为改制后企业的国有股东代表。

限方式管理层不得采取信托或者委托等方式间接受让企业国有产权。

★3.不得受让的情形:管理层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受让标的企业的国有产权:

(1)经审计认定对企业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2)故意转移、隐匿资产,或者在转让过程中通过关联交易影响标的企业净资产的;

(3)向中介机构提供虚假资料,导致审计、评估结果失真,或者与有关方面串通,压低资产评估结果以及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

(4)违反有关规定,参与国有产权转让方案的制订以及与此相关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底价确定、中介机构委托等重大事项的;

(5)无法提供受让资金来源相关证明的。

三、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

1.确定批准机构:

(1)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

(2)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批准。

(3)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下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分别批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实施无偿划转:

(1)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的;

(2)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3)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未经被划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

(4)被划转企业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的;

(5)划出方债务未有妥善处置方案的。

【总结】无规划、报告差,职工债务未妥善。

【例题·多选题】(2006年)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企业国有

产权不得实施无偿划转的情形有()。

A.被划转企业的或有负债未有妥善解决方案

B.被划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未通过无偿划转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事项

C.被划转企业主业不符合划入方主业及发展规划

D.中介机构对被划转企业划转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

【考点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四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近两年连续命题,建议全面把握讲义内容。

【例题·多选题】(2013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可以采取的方式有()。

A.协议转让

B.无偿划转

C.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

D.增资扩股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以协议方式转让、无偿划转或间接转让等方式进行。间接转让,是指国有股东因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等原因导致其经济性质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行为。

一、证券交易系统转让

看性质看数额处理

国有控股公司国有控股股东转

让涉及控制权转

-

国有控股股东转

让不涉及控制权

转移★

总股本不

超10亿股

控股股东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

例未达到总股本5%;

批总股本超

10亿股

控股股东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数

量达到5000万股且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达到总

股本的3%

其余

国有参股公司-

国有参股股东1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比例达到总股

本5%

批-其余

【补充1】累计净转让股份为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

【补充2】审批找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找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总结】控股时一看性质,二看数额(3个年度);参股时只看数额(1个年度)。

【例题·多选题】(2008年)甲上市公司总股本为8亿股,乙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是甲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乙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决定通过证券交易系统转让所持甲上市公司股份。下列有关乙公司转让甲上市公司股份的方案均不涉及甲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转移,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相关规定,其中仍须事先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的有()。

A.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000万股

B.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3800万股

C.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4600万股

D.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为5000万股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股本不超过10亿股的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3个会计年度内累计净转让股份(累计转让股份扣除累计增持股份后的余额)的比例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的,采用事后报备,不符合该情况的,应当采用事先报批。本题中,选项C(5.75%)和选项D(6.25%)均超过了8亿股的5%,应当事先报批。

二、协议转让

1.一般程序:

国有股东书面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且书面告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提示性公告→国有股东收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意见→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公开披露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拟协议转让信息→讨论受让方提交的受让方案→签协议→披露→付款

2.特殊程序:

直接签订情形经省或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国有股东可不披露拟协议转让股份的信息直接签订转让协议:★

(1)上市公司连续2年亏损并存在退市风险或严重财务危机,受让方提出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及具体时间表的;

(2)国民经济关键行业、领域中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

(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为实施国有资源整合或资产重组,在内部协议转让;(4)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涉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5)国有股东因接受要约收购方式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6)国有股东因解散、破产、被依法责令关闭等原因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

有控制权的受让人受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受让人应为法人,而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受让方或实际控制人设立3年以上,最近2年持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2)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3)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聘请财务顾问国有控股股东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股份并“不再拥有”上市公司控股权的,应当聘请在“境内”注册的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

定价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确需折价的,其最低价格不得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90%。

付款拟受让方以现金支付股份转让价款,国有股东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收取不低于转让收入“30%的保证金”,其余应在“股份过户前”全部结清。

【总结】分期的内容

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公司债发行人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24个月内发行完毕。

券公开发行

国有产权转让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例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受让方在受让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应当满足特定的资格条件。下列关于该特定资格条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受让方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B.受让方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

C.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3年以上,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D.受让方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让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后拥有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受让方应为法人,且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方或其实际控制人设立3年以上,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具有明晰的经营发展战略;(3)具有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和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能力。

三、无偿划转

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由划转双方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四、间接转让

1.基准日

(1)上市公司股份价格确定的基准日应与国有股东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一致。

(2)国有股东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与国有股东产权持有单位对该国有股东产权变动决议的日期相差不得超过1个月。

2.批准: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间接转让的,国有股东应在产权转让或增资扩股方案实施前,由国有股东逐级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

思维导图:

【考点八】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的内容比较零散,但仍有可考性,去年考查了两道客观题,今年需要继续关注。

一、管理体制

1.境外国有资产: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在境外以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国有权益。

2.中央企业:指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3.境外企业: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依据当地法律出资设立的独资及控股企业。

二、境外出资管理

1.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收购、兼并境外上市公司以及重大境外出资行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国资委备案或者核准。

2.境外出资原则上不得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3.境外出资形成的产权应当由中央企业或者其各级子企业持有。根据境外相关法律规定须以个人名义持有的,应当统一由中央企业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或者批准,依法办理委托出资、代持等保全国有资产的法律手续,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国资委。——可能以个人名义持有

4.中央企业应当将境外企业纳入本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体系,建立境外大额资金调度管控制度,从事境外金融衍生业务应当严守套期保值原则。

三、境外投资管理

1.中央企业应当编制年度境外投资计划,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国资委。列入中央企业年度境外投资计划的主业重点投资项目,国资委实行备案。

2.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应当经国资委核准。

四、境外产权管理

1.登记: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发生设立、变更、注销事项,应由中央企业统一向国资委申办产权登记。

2.评估:

(1)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其拥有的境内国有产权向境外企业注资或者转让,或者以其拥有的境外国有产权向境内企业注资或者转让,应当聘请境内评估机构对标的物进行评估,并办理评估备案或者核准。

(2)中央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独资或者控股的境外企业在境外发生转让或者受让产权、以非货币资产出资、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经济行为时,评估情况应当由中央企业备案;涉及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等经济行为的,评估项目或者估值情况应当报国资委备案或者核准。★

3.产权转让

(1)境外国有产权转让等涉及国有产权变动的事项,由中央企业决定或者批准。其中,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的,应当报国资委审核同意。——评估项目报国资委备案或核准

(2)境外国有产权转让价款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确需采取分期付款的,受让方须提供合法的担保。——可以分期

【例题·单选题】(2014年)甲公司是乙中央企业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是乙企业的重要子公司。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需报国资委审核同意的是()。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发行公司债券

C.甲公司为其他企业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D.乙企业将其所持甲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香港商人丙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央企业重要子企业由国有独资转为绝对控股、绝对控股转为相对控股或者失去控股地位的,应当报国资委审核同意。

五、境外企业管理

1.中央企业是所属境外企业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境外企业应当定期向中央企业报告境外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情况。

2.非金融类境外企业不得为其所属中央企业系统之外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拆借资金或者提供担保。

3.境外企业选择开户银行需谨慎,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账户。

4.境外企业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聘请具有资质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暂不具备条件的,由中央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六、境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

1.★境外企业有下列重大事项之一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报中央企业核准(NOT国资委):

(1)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申请破产或变更企业组织形式;

(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3)发行公司债券或者股票等融资活动;

(4)收购、股权投资、理财业务以及开展金融衍生业务;

(5)对外担保、对外捐赠事项;

(6)重要资产处置、产权转让;

(7)开立、变更、撤并银行账户。

2.境外企业发生以下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影响特别重大的,应当通过中央企业在24小时内向国资委报告:

(1)银行账户或者境外款项被冻结;

(2)开户银行或者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破产;

(3)重大资产损失;

(4)发生战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

(5)受到所在国(地区)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例题·多选题】(2014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央企业所属境外企业发生某些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下列各项中,属于此类事件的有()。

A.境外企业的开户银行破产

B.境外企业所在地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C.境外企业发生重大资产损失

D.境外企业受到所在地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境外企业发生以下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报告中央企业;影响特别重大的,应当通过中央企业在24小时内向国资委报告:(1)银行账户或者境外款项被冻结;(2)开户银行或者存款所在的金融机构破产;(3)重大资产损失;

(4)发生战争、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危及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

(5)受到所在国(地区)监管部门处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6)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思维导图:

【考点九】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三星)

【考点介绍】本考点需要类比一般企业进行学习,建议重点把握的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

一、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门是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金融机构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统计、分析、评估,负责金融机构国有资产转让、划转处置管理,监交国有资产收益。

【例题·单选题】(2013年)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是()。

A.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C.中国人民银行

D.财政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履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财政部门是金融企业国有资

产的监督管理部门。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1.评估事项: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的资产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其所属企业或者企业的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的;

②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或者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以及资产或者产权置换、转让和无偿划转的;

【链接】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或者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以及资产或者产权置换、转让和无偿划转的,未造成国有股权比例发生变动的,对相关的资产可以不进行评估。

③发生多次同类型的经济行为时,同一资产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内,并且资产、市场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

【补充】金融企业有关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内有效。

④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权转让。

2.核准和备案:

(1)制度: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补充】涉及多个产权投资主体的,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股最大股东的财务隶属关系申请核准或者备案。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可以委托其中一方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申请核准或者备案。

(2)说明义务:当交易价格与资产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时,应当就差异原因向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做出书面说明(NOT批准)。

(3)★回避制度:金融企业不得委托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经济行为进行资产评估、审计、会计业务服务。

【例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金融企业不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是()。

A.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

B.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者接受抵债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所属企业实施无偿划转

D.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管理。选项A、B、D都是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

1.产权登记范围:

注册会计师考试复习资料

第一章总论 第二章金融资产 第三章存货 第四章长期股权投资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六章无形资产 第七章投资性房地产 第八章资产减值 第九章负债 第十章所有者权益 第十一章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二章财务报告 第十三章或有事项 第十四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第十五章债务重组 第十六章政府补助 第十七章借款费用 第十七章借款费用 第十九章所得税 第二十章外币折算 第二十一章租赁

第二十二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第二十三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二十四章企业合并 第二十五章合并财务报表 第二十六章每股收益 第一章总论 一、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作用 二、会计报告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概念 三、会计要素的定义特征、确认条件、计量属性 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要素包括收入、费用和利润。(1)要掌握每一要素的定义、特征、确认条件等等。 试题类型:客观题 【例题1-1】根据资产定义,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资产特征的是( )(2007年试题)。 A.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 B.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C.资产是由企业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的 D.资产能够可靠地计量 【答案】D 【解析】资产能够可靠计量不是资产的特征,是确认资

产的条件。 (2)区分收入利得费用损失 【例题1-2】下列各项中,属于利得的有( ) (2007年试题)。 A.出租无形资产取得的收益 B.投资者的出资额大于其在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金额 C.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净收益 D.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其公允价值的差额 E.以现金清偿债务形成的债务重组收益 【答案】CDE 【解析】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利得和损失由于与非日常活动相关,所以不是收入和费用。利得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和计入当期利润的情况。区分收入与利得、费用与损失很重要。上市公司必须单独披露“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监会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对非经常性损益给出的定义: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习题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习题 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精选习题 单项选择题 1、下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不具有商业实质的是()。 A、甲公司以自身的存货换入乙公司一项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风险均不同 B、甲公司以一项投资性房地产换入乙公司一项长期股权投资,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时间、金额相同但风险不同 C、甲公司以一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换入乙公司一批存货,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重大 D、甲公司以一项无形资产换入乙公司一项无形资产,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在时间、风险、金额均相同 2、甲公司以固定资产和专利技术换入乙公司的原材料,甲公司换入的原材料是作为库存商品进行核算的(具有商业实质)。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银行存款50.5万元。甲公司和乙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计税价值为公允价值,有关资料如下: 甲公司换出:(1)固定资产原值为500万元,已经计提的累计折旧的金额为100万元,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 (2)专利技术的原值为80万元,已经计提累计摊销的金额为20万元,没有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为60万元。

乙公司换出的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300万元。以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万元,公允价值35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取 得库存商品的入账价值为()。 A、300万元 B、350万元 C、400万元 D、560万元 3、下列项目中,属于货币性资产的是()。 A、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 B、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 C、可转换公司债券 D、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工具 4、乙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原材料200公斤,货款为6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1020元;发 生的保险费为350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130元。验收入库 时发现数量短缺10%,经查属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乙工业企业该 批原材料实际单位成本为每公斤()元。 A.32.4 B.33.33 C.35.28 D.36 5、企业对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进行会计处理时,该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应结转到()。 A.制造费用 B.销售费用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一,指出了经济法是有特定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说明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存在普遍联系,有法的共性。第二,指出了经济法的特定调整对象是各经济主体在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表明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间存在很大区别,有法的个性。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律效力所涉及的社会关系的范围问题。 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从狭义而言,只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但是各国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的广度与深度因社会形态、立法习惯不同而有所区别。 同一国家因时代不同、国家经济活动的层次不同,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的范围也不相同。我国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机关在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与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及经济公民,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调关系。 具体说主要有以下四种关系:宏观调控经济关系,市场主体管理关系,市场规制关系 可持续发展关系 3.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4. 二、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条件 1、有2个以上的合伙人,并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不得使用有限责任及公司字样) 5、有经营场所和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我国对公司定义为:公司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设立的,股东共同投资、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应试试题两套及答案

2018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应试试题两套及答案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政府补助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企业取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先确认为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B.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其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C.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或结束前被处置时,尚未分摊的递延收益余额应一次性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D.企业取得的针对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 2.甲公司本期收到即征即退的消费税100万元,应确认( )。 A.冲减“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00万元 B.营业外收入100万元 C.递延收益100万元 D.资本公积100万元 3.甲企业2009年2月1日收到财政部门拨给企业用于购建A生产线的专项政府补助资金 600万元存入银行。2009年2月1日企业用该政府补助对A生产线进行购建。2009年8月1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年折旧额。则2009年应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为( )万元。 A.20 B.0 C.30 D.600 4.甲公司本期收到先征后返的增值税100万元,应( )。 A.冲减应交税费100万元 B.确认营业外收入100万元 C.确认递延收益100万元 D.确认资本公积100万元 5.甲企业2008年收到政府财政拨款50 000元,财政贴息40 000元,税收返还20 000元,资本性投入10 000元,则2008年甲企业的政府补助是( )元。

经济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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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 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经济法复习资料全

. 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强调: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2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的有形之手。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3、“两个失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

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的权力,而是要通过适度分权,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文档Word . 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利益主体的分析框架5,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 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行为的分析框架,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 益的最大化;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经济法不但要规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政府的调控和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因此,有两类:一类是市场失规制行为。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7、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

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注册会计师考试:非专业牛人考CPA一次性过六门的经验分享(转载)

题记——,有的是做律师,有的是做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或者其他什么职业的“师”等。但是无论选择在什么行业里出类拔萃,都是要下血本,都是要刻苦努力的。就比如说考注册会计师需要考注册会计师考试一样....“,有勇气就会有奇迹。”下面,我为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经验,希望对各位考注会的朋友都会。 12月24日凌晨查成绩那一刻,自己的确是万分惊讶了一下。然后惊喜了良久。本来在考完后,就已经不抱有任何幻想能一次性通过了。但,有勇气真的就会有奇迹,梦想真的很了不。这个结果对我来说,确实来之不易,其中蕴含的辛酸也许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体会。自今年九月份考完试后,就不断被要求分享经验。其实,我没有什么经验秘诀可谈,有的只是。但,还是想写点东西,希望能帮助和鼓舞更多的人“梦想成真”众多师兄弟妹同学在面临抉择考CPA,也许可以想想:“,不是都一次通过了CPA?像我这样优秀的人肯定也没问题。”,选择一次性考六门CPA也是直接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方科师兄的鼓舞。当然,方科师兄绝对是牛人,法大传奇人物~我和师兄不是一个级数的。但非常感激师兄无私的帮助和教导,从没嫌弃我这样一个智力低下的人。】 CPA,一个人最重要的还是能力的培养。期间重要的是CPA的学习过程,以及一个人的学习能力,结果只是某种程度对努力的肯定。本文主要目的的想为了给各位想考CPA的一些粗浅的过来人之谈,给出一个“弱智”人士也可以一次通过CPA六门的成功事例,说明CPA并不是你们想象中的神话,给一些想而又不敢尝试的人一些鼓舞。如果不是受到多个(真的N个那么多~)同学师弟师妹的要求,介绍一些CPA的备考“经验”。我真的不会这么自告奋勇去写一篇这么长的东西!这篇东西,是平安夜通宵写出来的,算是给大家的一个“圣诞礼物”所以,请一些素质低下的人,换位思考一下,也理性思考一些。谢、无知、可耻、无礼的留言!我们不是一类人,请绕道~谢谢~P.S.我不是只会,也不是考试机械,我懂的东西不比你们常人少!!! 、关于我的一些情况 总成绩421分,会计73、审计60、财务管理67、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70、税法81、经济法70。这个成绩不算很高,也不算低,目前在中华会计网校奖学金----注册会计师奖申请者中总分排名第四。(第一名有五万元丫丫~方科师兄就是当年的第一名~其实,我考前也是朝着这个目标努力的~可惜没成功~我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研一学生,本科毕业于。 、关于复习时间 一般人都会喜欢问我,复习CPA用了多久。其实,这个是比较难答的问题。我认为比较准

经济法重点整理

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

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其次,“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说法过于模糊,无法准确界定其范围。 再次,具体划分的四部分内容,存在交叉。

经济法考试资料

《民法通则》根据公民的年龄、智力发育水平、精神状态将公民划分为三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以其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① 18周岁以上的公民;②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公民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出于保护其合法权益和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的考虑,对其行为能力要做出一定的限制,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①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超过了这一范围,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方能进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不具有以自己行为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的人。 ①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行为,须由代理人代为进行。但是根据现实需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一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又不会给生活带来太多不便的民事行为。比如未成年人购买零食或文具用品等。 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实施法律上纯获利的行为。比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赔偿费等。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行为无效。 民事权利能力特征:统一性;平等性;广泛性;不可转让性 法人成立的条件 ①法人是依法成立的一种社会组织 ②法人拥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③法人具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活动场所 ④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的分类: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企业法人。 法人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权利能力的内容、范围不同。法人受其自身性质的限制,不可能享有自然人基于其人身属性而享有的特殊民事权利能力(2)权利能力的一致性不同。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般是普遍一致的;法人则受其类别划分限制。 法人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相比有以下三个基本特点:(1)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消灭;(2)法人的民事行

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

第1题 政府有关部门限定某国有企业的工资薪金为人均3000元;在计算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工资 薪金是()。 A.计税工资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答案 B.合理的工资薪金 C.实际的工资薪金 D.不得超过人均3000元 正确答案:D 第2题 关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定,说法正确的是()。 A.利息收入,应以实际收到的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B.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建的商品房转为自用的,按移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C.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的收入 D.自产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应按企业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的收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 选项A,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纳税人自建商品 房转为自用,是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选项C,外购的货物用于交际应酬,属于视同销售,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第3题报名注会考试 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政策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区的,预 计利润率不得低于10% B.预约定价安排,是指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 C.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享受技术转让 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D.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2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 格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选项A,非经济适用房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和郊 区的,预计利润率不得低于20%;选项C,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 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选项D,被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 公益性群众团体,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报名注册会计 第4题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按照我国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有()。 A.将财产出租给中国境内使用者取得的租金 B.转让在境外的房产取得的收益 C.从中国银行境外分行取得的利息 D.从中国企业境外分公司取得的投资收益 正确答案:A报注会在哪里报名 第5题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 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进行纳税调整。 A.3年内 B.5年内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经济法复习资料1

经济法复习资料1

经济法复习资料 一、名词解释: 经济法的概念:是国家为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制定的调整全局性的、社会公共性的、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产品责任法:是调整产品的制造者或销售者因所制造或销售的产品具有某种瑕疵或缺陷给消费者或第三人造成损害而引起的赔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社会本位:强调社会公共利益至上,以社会利益为立法标准和价值导向。 个人本位:当个人利益与团体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相互冲突时,法律制度的设计应当优先考虑个人的利益。 市场失灵:是指市场无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劳务,市场力量无法满足公共利益的状况。主要体现有不完全竞争,外部性,公共物品的短缺,社会的分配不公,宏观经济的波动 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化议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或干预措施缺乏效率,不能实施改善经济效率的决策。 二、简答:

经济法的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法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运用价值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一、社会本位原则二、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持续,共同,公平) 经济法的本位观:经济法本位指的是经济法在制定、实施过程中所必须考量的出发点,是贯穿着经济法产生、发展以及完善过程中的重要的经济法概念和内涵。在经济法本位上存在着社会本位和发展本位之争,笔者认为无论是从经济法产生的里程,还是从经济法的指导思想,亦或从经济法的部门法律体系,经济法都把社会经济的整体利益、稳定和发展作为出发点进行考量,即把社会本位作为经济法本位。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一种经济关系,而且是一种特定的经济关系,特定性体现在公私混合性,即,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公私混合型社会经济关系。 经济法的理念:所谓经济法理念,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的人们对经济法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在宏观上和整体上的一种理性把握和构建,是经济法理性的最高表现形态,也是经济法律制定和实施的最高原则。经济法理念的具体内容。发展理念,这种发展理念是指经济子系统的发展,而非泛指整个社会的发展。整体发展是其发展理念的基石。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法之间存在着契合关系,经济法要完成自己的使命,必须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价值理念融合到自身的价值范畴之中。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包括安全发展、有效发展、和公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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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习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企业的经营战略具有___、____、____和系统性等特征。 2、经营战略包括____、_____和战略规划三项内容。 3、按照战略的目的性,可把企业经营战略分为_____和_____。 4、按照战略的层次性,可把企业经营战略分为_____、_____和_____。 5、按决策分析的方法划分,决策可分为______、_______和非确定型决策。 6、科学决策的基本因素包括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四个方面。 7、盈亏平衡分析法主要考察____、____、_____三者之间的关系。 8、产品的整体概念包含三个层次的内容,即实质产品、______、_____。 9、产品的寿命周期分为____、____、____、_____。 10、产品线策略可分为________和________。 二、选择题 1、在供应市场中,通常由少数几个企业占据大多数市场份额,并且这些企业往往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性,市场准入障碍明显的市场是() A.垄断竞争市场 B.寡头垄断市场 C.完全竞争市场 D.完全垄断市场 2、既保证库存成本最低但又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订货被称为() A.按质量订货 B.按经济批量订货 C.按数量订货 D.按需要订货 3、企业最基本的经营活动是() A.销售活动 B.财务活动 C.人力资源开发活动 D.生产活动 4、市场占有率和销售增长率双高的产品被称为() A.风险产品 B.明星产品 C.失败产品 D.金牛产品 5、在诸多企业制度中,依照法律组建的、具有人格化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是() A.企业法人制度 B.公司制度 C. 现代企业制度 D. 有限责任制度 6、为使人们确信某产品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做的一系列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叫做() A.质量控制 B.质量体系 C.质量职能 D.质量保证 7、下列描述中不属于股票基本特征的是() A.代表所有权 B.无面值 C.不可返还性 D.可交易性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版)

2019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知识点总 结(完美版) 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 第一节法律的一般理论 一、法律规范(P2-P3)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二、法律渊源(P3)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仅次于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3.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法律):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部门规章:国务院部委及其直属机构

6.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这里仅限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检察院,其他级别的法院和检察院作出的司法解释不属于法律渊源) 7.国际条约或协定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P7)(注意年龄的临界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周岁)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四、法律关系的客体(P8) 1.物 2.行为 3.人格利益(如公民和组织的姓名或名称,公民的肖像、名誉、尊严、人身、人格和身份等) 4.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科学发明等) 五、法律事实(P8)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经济法考试资料

2013年经济法考试资料 单选20*1 多选10*2 名词解释5 简答5 实例2(10个小问题) 1.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作为一种新型的法律部门的形成。因为我们不能把一个或一些经济法律规范等同于经济法,也不能把经济法律或经济法律的简单相加就视为经济法。任何法律部门的形成,都需要具备一定的主客观条件。 2.经济法调整对象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国家为了本国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需要就以下方面加以干预:(1)市场主体的设立(设权)、变更和终止;(2)企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3)企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国家通过强制性的干预手段培育市场体系、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排除市场障碍,以便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国家应主要依靠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以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社会分配调控关系为了充分开发和合理利用劳动力资源,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国家需要建

立强制实施、互济互助、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3.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基本原则确认的方法资源优化配置原则国家适度干预原则社会本位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效益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法基本原则确认的标准、 4.经济法的主体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框架真政府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方式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规定或根据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而取得。这是国家机关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主要方式。 (2)经审批(特许)和登记注册而取得。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少数企业需如此取得主体资格。 (3)经登记而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 (4)经法律、法规认可而取得。如公民只要取得劳动者、消费者的条件,就当然是劳动消费者资格。(5)经章程、合同认可而取得经济法主体,如企业内部管理机构只要符合章程的规定,就取得企业内部关系主体资格,农民签订承包合同,就成为农村土地承包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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